发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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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内部管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内部所有从业人员和外来人员。

第三条电厂反违章管理的原则是: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电厂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反违章管理机制,确保电厂运行安全。

第四条电厂反违章管理的目标是:减少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厂安全生产水平,建设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电厂应建立反违章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管理权限。

反违章管理机构由电厂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并配备专职人员。

第六条反违章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反违章管理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三)监督执行反违章管理制度;(四)分析和研判违章现象,提出改进措施;(五)对违章行为进行惩处和整改;(六)定期组织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电厂应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的介绍和解读;(二)常见违章行为的案例分析;(三)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培训;(四)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的讲解;(五)安全意识和责任的培养。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应根据员工职责和特点进行分类开展,针对不同岗位员工的特殊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四章违章行为的处罚与整改第九条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电厂应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改。

第十条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等,严重违章行为可以给予停职、辞退等处分。

第十一条整改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整改、限期整改、设备改进等,电厂应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结果。

第五章评估和改进第十二条电厂应定期进行反违章工作评估和改进,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反违章制度的有效性和操作的规范性等。

第十三条评估和改进应包括整体评估和个别评估,对于整体评估结果不理想的,应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四条电厂应开展经验交流,借鉴优秀电厂的反违章管理经验,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范文(三篇)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范文(三篇)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公司内的所有人员及相关机构,包括员工、合作伙伴、承包商等。

第三条定义1. 违章行为:指与电力公司安全规定和标准不符的行为。

2. 反违章工作:指通过建立防范措施、加强管理和执行监督,预防和惩治违章行为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2. 严格执法,依法管理。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二章违章行为范例与处罚措施第五条违章行为范例1. 违反操作规程:违反操作规程、标准、程序和工艺要求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

2. 蓄意隐瞒、篡改数据:蓄意隐瞒、篡改与工作安全相关的数据信息。

3. 未经许可拆卸设备:未经许可擅自拆卸电力设备,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4. 未经许可接入电网:未经许可私接他人电源或接入电网,存在安全隐患。

5. 擅自开展施工作业:未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风险。

第六条处罚措施1. 轻微违章行为,一次性警告并进行教育。

2. 较严重违章行为,扣发当月绩效工资或者其他相应处罚。

3. 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反违章工作组织与责任第七条工作组织1. 建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监督工作执行和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2. 设立反违章工作办公室,负责各类资料管理、违章行为调查和信息统计分析。

第八条责任分工1. 电力公司高层领导:负责制定反违章工作目标和政策,确保落实。

2. 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和进行工作监督。

3.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反违章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4. 员工:负责遵守反违章工作规定,严禁从事违章行为。

第九条考核与奖惩1. 对于表现良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023年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2023年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2023年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一、引言电厂是我国能源生产和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电力安全和能源供应,电厂反违章管理至关重要。

在2023年,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将不断完善和进步,以提高电厂违章现象的防范和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电厂运行的稳定和可靠。

二、加强违章行为预防1. 加强宣传教育电厂应加强对员工的违章行为的宣传教育,培养员工正确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意识。

通过制作宣传手册、举办安全知识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对违章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和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2. 加强安全培训电厂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包括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事故案例等,以提高员工的法规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员工自我约束和防范违章行为的能力。

3. 设立奖惩机制电厂应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对于发现并举报违章行为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违章行为严重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以激励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同时对违章行为形成有力的震慑。

三、加强违章行为监管1. 定期检查电厂应定期组织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措施、人员值守等。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现象,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加强监控手段电厂应加强对各项安全监控手段的应用,包括视频监控、设备监测系统、人员出入管理等。

通过及时监控和报警系统,确保违章行为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3. 建立隐患排查机制电厂应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对电厂各工作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消除,确保电厂运行的安全和稳定。

四、加强违章行为处罚1. 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发现的违章行为,电厂应依法严肃处理,对于严重违章行为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处罚措施可以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聘等,以形成对违章行为的有效震慑。

2. 建立违章行为档案对于违章行为处理的记录和结果要建立档案,包括处罚决定、行为情况、监督检查等。

发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

发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

某发电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预防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中安全监督职能,对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安全死角和即将发生事故的事故源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严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加强反习惯性违章和不良习惯的管理力度,降低人为原因失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鼓励员工自觉遵守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改善安全生产状况、预防事故发生、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做出贡献,同时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使公司反违章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某发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责任1、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和批准执行本制度。

对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内容进行批准,监督公司反违章活动的开展。

2、设备技术部是全公司反违章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代表公司行使反违章管理职能。

3、各部门经理负责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对本部门员工和承包商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落实按本制度进行的奖励和处罚,负责跟踪纠正措施的落实。

4、员工1)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工和承包工程单位的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从违章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支持和配合本制度的实施。

2)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力和义务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设备技术部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四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电业安全作业规程、消防规程,公司执行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的法令、法规、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定。

第五条奖励公司每年度对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1、集体:1)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风险大的部门,全年达到安全生产指标。

2)在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风险工作(如:“春检”、“秋检”工作、大修安全管理、专项生产活动)中业绩突出。

3)连续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相关的未遂事故及以上的事件的部门。

2、个人:1)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一起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安全管理、生产管理人员。

某发电企业反违章管理规定

某发电企业反违章管理规定

某发电企业反违章管理规定第一篇:某发电企业反违章管理规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管理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扼制各类事故的发生,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的理念,以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与公司有合同约定的承包方。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三条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职责(一)负责制定《***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管理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开展和监督反违章工作,负责反违章工作的考核评估,定期分析通报反违章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职责(一)对装臵性违章的整改实施工作负责。

(二)负责制定生产现场各项工作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对于装臵性违章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防范措施。

(三)负责解决装臵性违章所需要的人力、财力、物力。

第五条生产单位职责(一)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反违章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反违章活动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职责。

(二)负责组织反违章活动方案的具体实施,并制定本单位的考核细则。

(三)负责对装臵性违章进行排查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四)负责本单位违章现象的检查、统计及考核,并对违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各单位要及时将违章处理通报公布在公司局域网本单位的主页内,并将违章记入违章登记薄内。

第三章违章的定义及分类第六条违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本单位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等而构成的一切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第七条违章主要分为以下四类(一)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建设、运行、检修等生产活动过程中,违反保证安全的规程、规定、制度、反事故措施等的不安全行为。

作业性违章的主体是直接作业人员和作业负责人。

(二)装臵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和工器具等不符合有关规程、规定、标准、反事故措施等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反违章管理,保障生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电厂及其相关单位。

第三条电厂反违章管理是指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督,预防和遏制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违章行为,保障安全、稳定和高效的生产。

第四条电厂反违章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治理、综合治理。

第五条电厂违章行为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

严重违章是指构成犯罪或严重威胁生产安全的违章行为。

一般违章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但未达到严重违章程度的行为。

第六条电厂反违章工作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部门以及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参与其中。

第七条电厂建立违章行为信息记录和分析系统,对违章行为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并定期进行总结和报告。

第八条电厂建立违章行为奖惩制度,对严重违章行为实施严肃处理,对一般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教育。

第九条电厂应当建立违章行为防范和应急预案,及时应对各类违章行为事件,并进行事故后处理和分析。

第二章违章行为预防第十条电厂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一条电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和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电厂应当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确保其运行正常、可靠。

第十三条电厂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测人员和设备,定期对生产设备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测。

第十四条电厂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确保其使用符合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电厂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警示标识和标识牌,指示和提示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电厂应当加强对施工、维修和改造等作业的管理,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控。

第十七条电厂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配备必要的救援设备和人员。

第十八条电厂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违章行为处理第十九条电厂对发生的违章行为要及时调查、确认,并采取相应的处理和措施。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本1. 引言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电厂反违章管理工作,确保电厂生产运行的安全和稳定。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全体员工,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和承包商等。

2. 安全责任2.1 电厂领导层应确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加强对反违章管理的重视;2.2 电厂领导层应制定反违章管理目标,并确保其落地执行;2.3 电厂领导层应建立和健全反违章管理机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责任;2.4 电厂领导层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基本要求3.1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厂的安全管理制度;3.2 所有员工必须配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3.3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工序操作,严禁违章操作和违规行为;3.4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酗酒、吸烟、赌博等影响工作安全的行为;3.5 所有员工必须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生的事故和隐患。

4. 违章管理4.1 安全巡检:电厂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检,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4.2 违章处罚:对于违章行为,电厂应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4.3 违章记录:电厂应建立完善的违章记录,形成违章档案,便于追责和查询;4.4 违章分析:电厂应定期进行违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5. 安全培训5.1 新员工培训:电厂应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包括电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流程等;5.2 岗位培训:电厂应对每个岗位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熟悉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5.3 定期培训:电厂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5.4 应急演练:电厂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在突发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6. 隐患排查和整改6.1 定期检查:电厂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整改;6.2 整改方案:电厂应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6.3 整改督促:电厂应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并定期检查整改效果;6.4 整改记录:电厂应做好隐患整改记录,便于追溯和查询。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三篇)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三篇)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保证#1、#2机组168后试生产及正式投产后的人身和设备安全,杜绝和防范电力生产过程中各类违章现象,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确保主任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1、适用范围本办法明确了反违章的职能、管理要求及考核细则。

适用于我主任内部及自营工程的反违章管理与考核。

2、引用规范及文件2.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xx-042.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xx-09-012.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xx-09-012.4鲁电集团安[xx]537号文《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反违章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3.1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基建中,不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违反保证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安全行为。

3.2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规定及技术措施的要求,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一切不安全状态。

3.3指挥性违章:各级领导直至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许可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条例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3.4管理性违章:从事电力生产、施工的各级行政、技术管理人员,不按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的行为。

4、管理职能4.1组织机构4.1.1反违章领导小组及职责组长:主任成员:分管生产的副主任、总(副总)工程师、安监处、生技处、运行处、检修处(副)处长。

4.1.1.1监督、指导修订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4.1.1.2监督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杜绝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4.1.1.3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厂反违章工作的开展效果进行检查考核,提出改进意见;4.1.1.4决定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奖惩事项。

发电厂反习惯性违章奖罚管理规定

发电厂反习惯性违章奖罚管理规定

发电厂反习惯性违章奖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电厂反习惯性违章行为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发电厂反习惯性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安全管理制度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无视、安全保护设施的破坏等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发电厂员工。

第四条发电厂应当建立健全违章奖罚管理制度,确保惩罚的及时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发电厂在实施违章奖罚管理时,应当坚持“有法必依、有罚必究、有功必奖、有错必罚”的原则。

第六条发电厂应当将本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向员工宣传,并进行培训,以提高员工对违章奖罚管理规定的知晓和遵守。

第七条员工违反本规定的,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级、甚至解雇。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认定和分类第八条违章行为的认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九条违章行为应当按照其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分为轻微、一般和重大三个级别。

第十条轻微违章行为指的是一些不重大的、轻微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行为。

第十一条一般违章行为指的是一些比较严重的、对安全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行为。

第十二条重大违章行为指的是那些对人身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或者多次重复违章的行为。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发电厂在处理违章行为时,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并将其记录在员工的个人档案中。

第十四条对于轻微违章行为,发电厂可以给予口头警告,并对员工进行再教育、培训。

对于情节较重但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微违章行为,发电厂可以给予记过处分。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违章行为,发电厂可以给予书面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对员工进行培训。

对于情节较重且造成一定后果的一般违章行为,发电厂可以给予记过或者降级处分。

第十六条对于重大违章行为,发电厂除了给予书面警告或通报批评外,还应当对员工进行严肃的调查,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发电厂反习惯性违章奖罚管理规定范本

发电厂反习惯性违章奖罚管理规定范本

发电厂反习惯性违章奖罚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电厂员工的行为规范,提高安全意识,减少习惯性违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发电厂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外包员工。

第三条发电厂员工应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发电厂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行为表现,采取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五条发电厂将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予以表彰,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六条表现优秀的员工将享受以下奖励:1. 劳动纪律奖:对在岗位上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未发生任何违章行为的员工,给予劳动纪律奖;2. 安全生产奖:对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安全活动,防范事故风险,有效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的员工,给予安全生产奖;3. 优秀员工奖: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者,由厂区管理部门评选,给予优秀员工奖。

第七条员工获得奖励后,发电厂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物质奖励、荣誉证书、岗位晋升等相应的奖励。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八条发电厂将对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违章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九条违章行为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三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由发电厂安全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条对习惯性违章行为轻微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惩罚措施:1. 予以口头警告;2. 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记入个人档案;3. 对屡教不改的,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对习惯性违章行为一般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惩罚措施:1. 记过;2. 调整岗位,进行专项培训;3. 薪资降低,直至扣除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对习惯性违章行为严重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惩罚措施:1. 正式停职检查,最多不超过三个月;2. 解除劳动合同;3. 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奖惩程序第十三条发电厂将建立奖惩决策机构,由安全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工会代表等相关部门组成。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文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文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反违章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拥有并运营电厂的企事业单位。

员工、管理人员、承包商等所有在电厂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电厂反违章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和考核制度,通过加强培训,提升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措施,预防和控制违章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电厂反违章管理应注重科学管理、文明施工、环保节能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推进电厂反违章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

第五条电厂反违章管理应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严重违章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认定与分类第六条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或单位规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在生产、作业、管理过程中,不按照规定的程序、方法、要求进行操作,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违章行为可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

严重违章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违章行为。

一般违章是指有潜在安全风险,但不会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行为。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防控措施第八条电厂反违章管理要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加强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确保员工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电厂反违章管理要加强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条电厂反违章管理要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电厂反违章管理要加强对承包商的管理,确保承包商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进行施工作业,不得违章违法操作。

第十二条电厂反违章管理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及时沟通、交流信息,共同推进电厂反违章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违章行为的处理与处罚第十三条违章行为的处理原则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依法处理。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厂的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电厂的安全生产,防范和控制违章行为,加强工作人员的遵守法纪意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内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违规操作设备、工艺流程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材;(二)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备巡检或未及时报修设备故障;(三)擅自改变设备参数或临时加工订货产品;(四)违规进出电厂区域,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限制区域或禁止区域;(五)未经许可戴带随身物品进入厂区;(六)酗酒后上班或工作时间内饮酒;(七)对设备、工作场所造成污染、损坏或浪费资源等。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处罚办法第四条对违章行为的处罚分为警告、罚款、降薪、停职、辞退等措施。

第五条警告:对于初犯、性质轻微的违章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第六条罚款:对于违章行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按照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七条降薪:对于有多次违章行为的人员,可根据情节轻重,决定给予一定比例的降薪处罚。

第八条停职:对于违章行为较为严重,给予一定期限的停职处罚,期间不发放工资。

第九条辞退:对于有特别严重违章行为,或者多次违章行为,给予辞退处罚,解除与电厂的劳动合同。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预防和纠正第十条对于电厂工作人员的违章行为,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其法纪素养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建立违章行为的排查机制,对于违章的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

第十二条建立违章行为的统计分析和评估制度,对于违章行为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估,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建立举报机制,对于违章行为的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对于虚假举报或恶意举报的,给予一定处罚。

第十四条加强对外部人员的管理,严禁非授权人员进入电厂区域。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对于本办法所未尽事宜,由电厂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解决。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在电厂的生产运行中,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违章行为不仅会威胁到员工的生命安全,还可能导致设备损坏、生产中断,甚至引发重大事故,给企业和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为了加强电厂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行为,特制定本反违章管理办法。

一、违章行为的分类(一)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生产、检修、施工等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程、规定和制度的行为。

例如,无票作业、不按规定进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等。

(二)装置性违章指设备、设施、现场环境等不符合安全规程和规定的情况。

比如,电气设备缺少防护装置、楼梯扶手不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通道堵塞等。

(三)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违反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指挥生产作业的行为。

比如,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违反程序指挥操作等。

(四)管理性违章指在安全管理制度、流程、措施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

例如,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监督检查不严格等。

二、反违章的责任分工(一)电厂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和推动反违章工作,制定反违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目标,为反违章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反违章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反违章宣传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反违章工作的执行情况,对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

(三)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反违章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落实反违章措施,对本部门的违章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

(四)班组是反违章工作的基层单位,班组长要带头遵守安全规程和制度,监督班组员工的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五)员工要自觉遵守安全规程和制度,杜绝自身的违章行为,相互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

三、反违章的教育培训(一)新员工入职培训必须包括安全规程和反违章知识的培训,使新员工了解电厂的安全制度和违章行为的危害,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

()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法规、制度和操作规程,分析典型违章案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反违章能力。

发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

发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

发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发电厂是工业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为了保证发电厂的安全运行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反违章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发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反违章管理制度的内容:1.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逐级分工管理责任,制定发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权力,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的处置责任。

2.违章管理规定:规定发电厂员工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如擅自改动设备、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等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安全教育培训:发电厂必须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掌握各种应急处置方法。

4.隐患排查整改:要求发电厂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问题。

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直至整改完毕。

5.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6.设备维护保养:要对发电厂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以减少设备故障对生产安全的影响。

二、反违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建立发电厂反违章管理制度,可以不断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养成遵守操作规程和法律法规的好习惯,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安全。

2.预防事故发生:通过建立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整改,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

3.提高生产效率:建立反违章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减少违章操作和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风险。

4.保障社会稳定:发电厂是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反违章管理制度可以保障发电厂的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社会的电力供应。

综上所述,建立反违章管理制度对于发电厂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发电厂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反违章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确保发电厂的安全运行。

2024年发电厂反习惯性违章奖罚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发电厂反习惯性违章奖罚管理规定(2篇)

2024年发电厂反习惯性违章奖罚管理规定为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中电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狠反习惯性违章,提高全厂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杜绝“三违”,做到“三不伤害”,预防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结合我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范围1.1本规定规定了反习惯违章奖罚管理有关事项。

1.2本规定适用于全厂干部职工。

2.总则2.1班组要有明确的安全目标。

班组要从抓不安全因素着手,制定控制异常、未遂及防止人身轻伤的安全措施,并要组织全体成员学习签字,做到人人皆知。

做到个人无违章,设备无隐患,杜绝人身和设备事故。

2.2班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每一项工作都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做到把安全措施真正落实到干活人的身上。

2.3分厂(分公司)厂长、经理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大型操作(作业)、危险作业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到位标准到位,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3.奖罚管理内容3.1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要成为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的带头人,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

要深入生产、施工现场,抓习惯性违章,对于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3.各级安监人员抓习惯性违章,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3.2.奖励条件:3.2.1.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3.2.1.2主动及时地发现重大缺陷和隐患,避免重大生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或设备严重损坏;3.2.1.抢险救灾,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3.2.1.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防止了人身伤亡事故;3.2.1.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地安全先进个人,安全优秀班组长,优秀安全监督人员。

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

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

电厂反“三违”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反“三违”工作,实现反“三违”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全体员工(包括外包单位人员、临时工)反“三违”意识和“三不伤害”能力,牢固树立“违章就是事故”和“反违章是员工基本技能”的观念,确保本质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反“三违”工作,必须做到层层抓、层层保。

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部门(单位),部门(单位)保公司。

管理干部和职工要实行“双向”监督。

努力实现“零违章”目标。

3、反违章工作要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人监督、重奖重罚。

各部门(单位)都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报安全生产技术部备案)。

4、为加强反“三违”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部成立反“三违”领导小组,负责反“三违”的组织领导工作。

由部门主任任组长,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专业专工组成。

5、各外委项目部都必须成立相应的反“三违”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部的反“三违”工作。

由项目部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专业专工、安全员组成。

6、本规定适用于维护部反“三违”工作管理。

二、管理职责及总体要求1、反“三违”领导小组的职责:(1) 负责组织制订反“三违”管理规定、各类标准、奖惩办法;(2) 协调解决消除装置性违章需用人、财、物;(3) 统一协调反“三违”工作中出现的问题;(4) 监督检查各外委项目部、班组;(5)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反“三违”检查;(6) 监督各级生产管理干部杜绝作业性违章、管理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

2、各外委项目部反“三违”小组职责:(1) 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部反“三违”实施细则;(2) 按照本规定和项目部细则开展反“三违”工作,杜绝各类“三违”现象;(3) 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三违”的统计、考核、汇总上报、记录填写、违章档案建立、更新曝光栏等具体工作。

3、对各类“三违”,都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违章管理工作,保障电厂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厂违章管理是指对电厂内违章行为进行预防、监督、处罚和整改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电厂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电厂规章制度和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内所有员工。

第五条电厂违章管理工作由电厂安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电厂领导对违章管理工作负总责,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违章管理工作负责。

第七条违章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预防为主,宣传教育与监督执法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电厂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违章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违章行为的分类第九条违章行为可分为轻微违章、一般违章和严重违章三类。

第十条轻微违章是指对电厂规章制度的不重大违反,整改较为简单的违章行为。

第十一条一般违章是指对电厂规章制度的较为重大违反,需要较长时间或较费力地整改的违章行为。

第十二条严重违章是指对电厂规章制度的重大违反,直接威胁电厂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违章行为。

第三章违章管理措施第十三条对轻微违章,可采取下列管理措施:(一)口头警告,提醒员工并要求其立即改正;(二)书面警告,明确指出违章行为并要求其立即改正;(三)启动内部行政处罚程序,依据电厂规定进行惩戒。

第十四条对一般违章,可采取下列管理措施:(一)停工整改,对违章行为所涉及的设备、机器或区域进行整顿和修整;(二)进行岗位培训,加强对员工的规章制度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三)启动内部行政处罚程序,依据电厂规定进行惩戒,并随时监督整改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对严重违章,应采取下列管理措施:(一)立即停工整改,直至违章行为得到彻底整改为止;(二)启动内部行政处罚程序,依据电厂规定进行严厉惩罚;(三)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行政或刑事处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多次发生违章行为的员工,应进行针对个人的专项培训,并在必要时进行明确的惩罚措施,直至违章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二篇)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二篇)

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公司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和制止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正常运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公司管理人员和职工。

第三条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的目标是:做到守法、文明、安全、高效,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

第四条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五条电力公司将建立健全反违章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职责,切实做好反违章工作。

第二章反违章工作机制第六条电力公司应当设置反违章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和权限,并由公司高层领导直接负责。

第七条反违章工作组织机构应当完善反违章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反违章工作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八条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组织机构应当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反违章工作,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

第九条电力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培养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习惯。

第三章违章行为的分类和惩罚措施第十条违章行为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分类,分为轻微违章、一般违章和重大违章。

第十一条轻微违章是指对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一般性要求不严格,但并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一般违章是指对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要要求不严格,可能会导致一定的事故隐患,但不会对公司安全和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的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重大违章是指对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重要要求严重不合格,已经发生了事故或者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对公司安全和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的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对于轻微违章,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并酌情进行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违章,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通报、酌情进行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并进行必要的修正和整改。

第十六条对于重大违章,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停工整顿、人员调整、行政处罚等措施,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

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电厂反违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厂反违章管理工作,提高电厂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反违章管理工作,包括电厂规章制度建设、反违章教育、违章排查整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等方面。

第三条电厂应当建立反违章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分工,加强工作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规章制度建设第四条电厂应当制定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五条电厂规章制度应当经过厂务会议审定后执行,并定期检查修改,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章反违章教育第六条电厂应当定期开展反违章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七条电厂应当加强对新员工、外包工人等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监管,确保他们遵守电厂安全生产制度,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电厂应当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和素质。

第四章违章排查整改第九条电厂应当制定违章排查整改责任制,实行违章排查与管理责任定位。

第十条电厂应当制定违章排查方案,加强频繁、全面的违章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第十一条电厂违章整改应当采取针对性措施,拟定整改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并定期检查效果。

第五章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第十二条电厂应当落实主体设备检修、设备管理、安全监管、风险评估等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确保电厂安全生产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电厂应当定期对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进行检查、评估,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电厂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十五条监管机构发现电厂存在反违章管理漏洞等问题,给予警示、通报、约谈等处理措施。

第七章附件1、电厂规章制度2、反违章教育计划3、违章排查整改记录4、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评估报告第八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安全生产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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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发电公司反违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预防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中安全监督职能,对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安全死角和即将发生事故的事故源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严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加强反习惯性违章和不良习惯的管理力度,降低人为原因失误,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鼓励员工自觉遵守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改善安全生产状况、预防事故发生、参加抢险救护方面做出贡献,同时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使公司反违章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某发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责任1、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和批准执行本制度。

对反违章工作的重大奖惩内容进行批准,监督公司反违章活动的开展。

2、设备技术部是全公司反违章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代表公司行使反违章管理职能。

3、各部门经理负责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对本部门员工和承包商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落实按本制度进行的奖励和处罚,负责跟踪纠正措施的落实。

4、员工1)公司全体员工、临时工和承包工程单位的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从违章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支持和配合本制度的实施。

2)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力和义务发现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或设备技术部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四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电业安全作业规程、消防规程,公司执行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的法令、法规、规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定。

第五条奖励公司每年度对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

1、集体:1)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风险大的部门,全年达到安全生产指标。

2)在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风险工作(如:“春检”、“秋检”工作、大修安全管理、专项生产活动)中业绩突出。

3)连续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相关的未遂事故及以上的事件的部门。

2、个人:1)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避免一起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安全管理、生产管理人员。

3)在改进安全条件,防止事故方面提出有重要价值的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评选方法:由各部门申报,设备技术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1、常见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及处罚规定:按照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将常见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分为A、B、C 三类(见附录一),对不同类别的违反规定的行为人进行不同处理。

规定如下:2、对于未造成后果的A类违章行为的处理:1)立即中止当事人作业,下岗到人力资源部培训学习一周,经进行安全规章制度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设备技术部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见附录二)进行整改,通报全公司。

3)当事人写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原因分析,设备技术部在全公司进行宣讲教育。

4)一个月内同一个部门发生两次A类违章事件,部门经理必须在安全生产例会上报告原因和纠正措施。

5)员工一年内两次发生A类违章行为者,年终绩效考核不得为良好(B+)及以上。

3、对于未造成后果的B类违章行为的处理:1)设备技术部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

2)取消当事人作业资格2天,由部门组织进行专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

3)当事人写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原因分析,设备技术部在全公司进行宣讲教育。

4、对于未造成后果的C类违章行为的处理:1)设备技术部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跟踪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纠正行动。

2)当年累积发生三次C类违章行为的人员,按B类违章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为了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及时鞭策员工自觉养成遵章守纪的好习惯,对违章人员同时处以一次性经济罚款:5、对所有违章行为除以上规定处理外,根据违章情节,同时处以一次性经济罚款A 类1000-2000元、B类500-1000元、C类200-500元,填写《违章处罚通知单》(见附录三)由违章人员交公司财务管理部。

6、对下列情况根据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倍进行处罚。

1)现场发生违章行为,经他人当场指出,而置之不理继续进行施工作业。

2)对于项目承包工程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松懈,不能自身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或严重违犯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的情况。

3)月度内同一员工重复发生违章现象。

4)经过整改未达到《违章整改通知单》纠正措施要求的。

7、因人员严重违章而导致发生不安全情况,对部门管理人员酌情进行经济处罚,纳入公司月度考核责任制中。

8、有后果的违章行为的处理:由于人为失误,造成人员轻伤、设备一类障碍、火警事件及以上的事件,对当事人按A类违章处理办法处理。

查证事故责任人有违章行为或事故性质严重,由公司组织专门调查小组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和处理意见,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9、对各类违章现象纳入公司记扣分管理,A类记扣4分,B类记扣2分,C类记扣1分,月度内重复发生违章现象加倍考核。

班组长、专业管理(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分别记扣员工记扣分值的20%、10%、5%。

10、反违章与部门绩效挂钩管理:部门月度发生A、B类违章现象合计达10次及以上,部门绩效P值自动降为0.9。

11、反违章与星级班组评比挂钩管理:班组年度发生A、B类违章现象合计达10次及以上,取消星级班组评比资格。

12、其它情况的处理:附录一中列出的A、B、C三类违章行为为常见的违章行为,不在此列的行为,经设备技术部安全监察人员核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认为违章行为,可参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第7条违章行为的报告与管理:1、任何发现违章行为的员工都有权并有义务制止违章者的不良行为,并向设备技术部报告。

报告的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也可以直接用电话通知设备技术部安全监察人员。

对由于报告及时而避免重大事故的员工,应给予表彰奖励。

2、设备技术部安全监察人员收到报告后应立即对违章情况进行核实调查,然后根据本制度附录二的要求填写《安全整改通知单》。

3、若违章行为属于附录一规定的内容,设备技术部安全监察人员则应在《安全整改通知单》单上填写处理意见,并经设备技术部经理审批签发。

4、违章者及其部门经理必须按照《安全整改通知单》所规定的要求和时间期限落实纠正措施。

若违章者对其处理持有不同意见,他有权向其主管上级或生产副总经理提出申诉。

5、设备技术部应在每年一月份将过去一年的违章行为的处理统计按部门分类汇总后报送生产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

生产副总经理和各部门经理应该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对员工安全方面的业绩进行评估。

6、承包工程员工及临时工违章处理:由公司直接发给工资的临时工,其违章处理按本制度执行。

通过向其单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工程施工人员,其违章处理的措施包括取消入厂资格。

若合同中有安全抵押金条款,则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并参照本制度扣除合同安全抵押金款额。

此外,公司安全监察人员将《安全整改通知单》发给承包工程人员所在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

7、公司各部门、班组内部自行检查发现的未产生后果的违章行为,由所在部门、班组在月度绩效考核中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并由各部门每月汇总统一报设备技术部备案,公司不再进行考核。

第八条记录1、《安全整改通知单》、《违章处罚通知单》一式六份,分别发给违章者本人、违章者所在班组、违章者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经营策划部、财务管理部、设备技术部,原件由发出部门存档。

2、承包工程施工人员违章,《安全整改通知单》、《违章处罚通知单》发给责任承包单位负责人,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评价内容之一。

3、项目承包工程施工人员、临时工违章,除记入责任承包单位外,公司内部记入项目责任部门、配合部门或用人部门。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适用于某发电公司。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某发电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附录附录A:常见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附录B:《安全整改通知单》附录C:《违章处罚通知单》附录A常见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A类违章行为:1、进入有窒息风险的区域或地坑、容器,不按规定执行测氧含量及通风等安全措施。

2、无国家劳动部门有效证书,从事特殊工种作业(搭设脚手架、起重、焊接、机动车辆驾驶等)。

3、打开的孔洞盖板,未设置安全遮栏和警示标志,或完工后未及时恢复。

4、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章人货混载。

5、酒后进入生产现场。

6、在厂房内吸烟。

7、无动火工作票在厂区重点防火部位进行动火作业或不按动火工作票要求布置安全措施。

8、超载使用电梯。

9、含氢或易发生爆炸燃烧的系统、场所,作业前未进行吹扫及测量已开工。

10、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不包括无法进行验电的设备),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

11、未经批准,解除运行设备联锁、报警、保护装置。

12、现场滤油无人看管、无防漏油、防火的可靠措施。

13、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进行其它工作,入口处无人监护或监护人员数量及所处位置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规定。

14、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

15、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砂轮、车床不戴护目眼镜,使用钻床、打大锤时戴手套等。

16、盲目决定设备带病、超出力运行或让员工冒险作业而没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17、使用的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不合格或不进行定期试验。

18、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操作;使用金属外壳电动工具不接地、不装漏电保护器及不戴绝缘手套等行为。

19、在裸露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无监护。

20、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21、在开关或母线室及带电设备周围进行测量工作中,使用导电的测量工具如钢卷尺、钢板尺等。

22、检修人员或非当班运行人员未经允许操作运行设备。

23、检修、试验工作未结束而提前撤除安全措施者。

B类违章行为:1、不按规定佩戴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安全服等。

2、化学危险品作业不佩戴特殊个人防护用品。

3、高空作业(2m及以上)不配戴安全带。

4、在系统设备上作业没有工作票(工单)。

5、派人代签工作票(工单)。

6、机动车在厂区内超速行驶。

7、现场使用的脚手架没有验收合格证。

8、在起重物下穿行(特殊需求需要与安全监察人员协商特殊安全措施)。

9、现场检修工作正在进行而工作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

10、违章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11、违章动用消防水、消防设备。

12、无专门培训和授权使用化学危险品。

13、起重作业时多人指挥。

14、高处作业未采取防落物措施(工具绑扎、安全网、铺垫)。

15、堆放物品堵塞通道、消防设备。

16、现场存放化学危险品,无许可证。

17、使用安全相关工器具,事前不做检查造成使用中发生危险情况(如空气呼吸器、供气管、安全带、照明电源等)。

18、违反规定乱动消防设施(引发报警或误喷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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