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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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法纪教育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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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法纪教育教案【篇一:遵纪守法教育教案(上、下)】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授课教案(共分上、下两篇)目录(上)第一讲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用法第一节法律的基本常识第二节学法用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治警的必然要求第三节消防官兵应做学法用法的模范第二讲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第一节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二节公民的基本义务第三节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第三讲熟知法律法规预防违法犯罪第二节刑事犯罪及处罚第三节军人违反职责罪及处罚第四节公安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下)第四讲遵守条令条例严格规范行为第一节条令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第二节条令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第三节违反军队纪律的表现与处分第四节全面落实“五条禁令”第五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第五讲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第一节依法做好消除监督和灭火救援工作第二节依法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第六讲树立正确价值观抵制拜金主义第一节金钱与人生第二节金钱与职权第三节金钱与法纪第四节金钱不是万能的第一讲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用法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依法办事,是每位消防官兵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消防部队是要完成保卫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历史重任,就必须不断提高部队战斗力,而法律素质的提高又是部队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止,每名消防官兵都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熟练掌握法律武器,自觉做学法用法的模范。

第一节法律的基本常识法律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一、法律的产生及本质特征(一)法律的产生在原始社会,没有阶级和压迫,没有国家,也没有法律。

随着生产工具的不断改进,社会产生力的不断提高,逐步产生了私有制,才有了奴隶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则,法律随之产生。

(二)法律的本质特征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只有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才能把本阶级的意志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并由国家定成法律。

其目的在于确认、维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和社会秩序。

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12分)1、教育法学是以教育法、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

2、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是指组成教育法学体系的各项基本知识的总和。

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三个层面。

3、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

根据教育法律规范为人们确定的不同行为模式,可以将其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规范授、权性规范。

其中,授权性规范是指授权人们在法定条件下,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4、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几种。

5、教育权包括国家教育权、学校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家庭教育权等四种教育权。

学校教育权是指国家赋予学校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活动的权利。

6、公民的受教育权是依照法律规定,公民在受教育方面可以作为或不作为,或要求他人为其受教育权而作为或不作为的能力或资格。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12分)1、C(改为黑克尔)2、B3、B4、D5、A 、B6、D1.1957年,德国学者(C )撰写的《学校法学》一书,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教育法学著作。

A.高克尔B、约翰逊C、黑克尔D、克莱因2.比较研究法包括纵向比较和横行比较。

其中,纵向比较是对同一教育法或教育法律现象在(B )的特点进行比较。

A.不同发展方向B.不同发展时期C.不同发展领域D.相同发展时期3.《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属于(B )。

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规章4、(D )是指以一国现有的教育法律法规形成的门类齐全、协调一致的统一体。

A.教育法的渊源B.教育法律关系C.教育法律规范的结构D.教育法的体系5、我国(A或B)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学目标(一)认知目标识记;受教育权的基本含义。

我国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的基本内容。

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

我国义务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权利。

义务教育法有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权利。

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

我国教育法是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一项重要法律。

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从国家强制性、普遍性和免费性三个方面说明义务教育的特征。

列举实例表明,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要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运用:结合对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的理解,结合自己的学习状况,制定学习小规划。

(二)能力目标初步提高对有关教育方面事例是否合乎教育法律的判断能力。

初步培养维护自己受教育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思想觉悟目标通过对教育作用的分析,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打下铺垫,并由此增强我们热爱学习的意识。

通过对依法施教事例的分析,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我国法律在保障公民受教育权方面的作用,由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联系社会上侵犯公民受教育权的事例,增强我们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结合受教育即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初步培养自己对社会的责任感,增强自己的义务观念。

教学重点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普及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自学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教学难点义务教育的含义和特征。

课时安排3课时。

第一课时导入新课在讲新课前,先请同学们阅读第十一课题、框题和目题,对所学内容有一个粗浅的了解,认识其知识框架。

(阅读后,教师提问,学生回答,教师在黑板右上角列出本课的知识总体框架结构。

)这节课,我们学习第一个框题:一、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板书)请同学们看插图及投影一:自从老一非革命家时年93岁的帅孟奇大姐,率先捐款,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为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儿童而实施的希望工程已经历了十个年头。

怎样理解“公民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怎样理解“公民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怎样理解“公民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葛志明
【期刊名称】《中学课程资源》
【年(卷),期】2008(0)10
【摘要】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内容,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首先明白什么是受教育权?其次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权利
和义务的一致性决定的;第三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
制度决定的;第四、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决定的。

每个公民都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热爱学习,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为四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社会主义的劳动者。

【总页数】1页(P169-169)
【关键词】宪法;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
【作者】葛志明
【作者单位】江苏省灌南县教育中心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3.2
【相关文献】
1.公民受教育之权利与义务 [J], 吴鹏
2.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J],
3.(十一)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J], 李诩聪;甘为群
4.论“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宪法解释 [J], 张海涛;
5.劳动与受教育是公民不可放弃的权利——对权利义务复合的宪法规范的法理学读解 [J], 赵正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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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什么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什么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受教育权和劳动权。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由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在我国,宪法确认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指公民有获得文化科学知识和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的权利,而且每个公民都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接受教育。

公民受教育,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文化科学水平,并不是公民个人的私事,而是有关社会发展、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的大事。

因此,法律规定受教育义务,是对公民的约束和要求,带有强制性。

中国公民的受教育义务,包括适龄儿童初等教育,也包括成年劳动者接受适当形式的教育和培训以及公民接受劳动就业训练等义务。

劳动权又称“劳动权利”。

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要求提供参加社会劳动的机会和切实保证劳动取得报酬的权利。

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劳动权是获得生存权的必要条件。

没有劳动权,生存权利也就没有保障。

劳动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代人权体系中诞生历史较短但发展较快,并且最为引人注目的权利类型。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

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

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小学法制课教育教案

小学法制课教育教案

小学法制课教育教案小学法制课教育教案作为一名老师,时常需要用到教案,借助教案可以提高教学质量,收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那么教案应该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整理的小学法制课教育教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法制课教育教案1教学要求:认知:1、知道有关公共场所所应遵守的公共秩序。

2、列举说明公共场所所需要的良好秩序。

行为:l、在校外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2、见到同学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能批评、劝阻。

教学要点:1、公共秩序是公共场所的纪律,我们应当知道有关公共场所的公共秩序。

2、公共场所所需要的良好公共秩序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

3、在公共场所自己要遵守公共秩序,看见同学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能批评、劝阻。

教学准备:1、了解学生中遵守公共秩序的情况。

2、收集与遵守公共秩序有关的资料。

教学过程:一、谈话,引入新课1、你在哪些公共场所见过这样的标语?(出示:请安静、请依次排队、请勿吸烟)2、当你看到这些标语时你是怎样做的?师:我们是小学生,必须遵纪守法,我们该怎样从遵守公共秩序做起呢?请大家一起来学习《遵守公共秩序》一课。

(板书课题)二、学文、明理、导行1、生跟着录音熟悉课文内容(放录音)思考: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公共秩序?2、师讲解告诉学生:公共场所是我们大家共同生活、学习、工作的地方。

公共秩序是人们长期生活中为适应共同生活的需要逐步形成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的规则。

人们按照这些规则办事社会就井然有序。

3、出示(双江小学排着整齐的队伍到剧场看杂技表演)教师提问、学生讨论:①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他们遵守公共秩序?(排队入场、按票入座、演出中役有走动、看演出时不乱吼叫、结束时场地上没有瓜皮果壳)②剧场的叔叔阿姨是怎样称赞他们的?说明他们怎么样?③他们遵守了公共秩序对社会生活有什么好处?(启发学生从心情、演员完成任务的情况、剧场工作人员的态度等方面来谈)师小结:遵守公共秩序可以使公共场所里被服务者心情舒畅,服务者满意,公共场所井然有序,展示我们自己的文明程度。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知识结构这一课与学生关系最密切。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什么是受教育权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1.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我国公民受教育的主要内容:的义务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讲,受教育受教育既是公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又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义务教育: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教育。

我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强制性2.我国实行义务教育的特征普遍性九年义务免费性教育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施行普及义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务教育的法律国家的职责保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国家社会的职责社会、学校、家庭的责任学校的职责家庭的职责国家采取各种法律保障:——可靠保障措施保障公民物质保障:——物质基础的受教育权师资保障:——重要条件3.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青少年要珍惜受教育的权利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自觉履行受教育的(1)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义务青少年要(2)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自觉履行务教育的义务受教育义务(3)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法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许多人士认为这是教育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和创新。

我国目前25岁以上劳动人口中受过高中、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只有18%;接近9亿的劳动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7.4年,还不到初中二年级水平,提高25—64岁劳动人口的文化素质是终身教育体系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据联合国统计,中国对教育的投入低于其它发展中国家。

1998年—1999年,中国对教育的投入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2%,而对有形资产的投入大约是它的15倍。

土尔其对教育的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9%,印度为3.2%,菲律宾为4.2%,而美国是5%。

教师招聘考试题库《义务教育法》考点特训最新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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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考试题库《义务教育法》考点特训最新版(二)1、简答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教育经费财产是如何保护的?参考答案:【参考答案】《义务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

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简答题 16.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参考答案:【参考答案】经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申请借读。

借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限,以其户籍所在地的规定为准。

3、填空题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使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达到____规定的要求。

参考答案: 义务教育法4、简答题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哪些情形应由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考答案:【参考答案】(1) 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款项的; (2) 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

5、简答题 13.每年一到棉花收购季节,某中学都会以勤工俭学的名义组织学生去摘棉花。

学生在地里一干就是 10 多天,每天常常超过 10 个小时,学生们普遍感到非常疲惫。

如果学生不想参加勤工俭学,则须向学校缴纳几十甚至几百元钱进行赎买。

学校的这种做法合适吗?为什么?请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此事。

参考答案:【参考答案】(1) 学校的做法不合适。

(2) 学校以勤工俭学的名义让学生“以劳赚钱,以钱代劳”的做法是违法的,侵犯了学生的劳动报酬权和财产权。

(3) 学校不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随意停课劳动,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侵犯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4) 高强度的连续劳动对未成年的学生来说是不适宜的,侵犯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权。

(5) 学校是违法主体,有关责任人员应负一定的行政责任,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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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倡议书
据统计,我国目前仍有近30万的 失学儿童,他们学习刻苦却家境贫寒, 他们挚爱学业却又无力承担学习费用。 你能为爱心助学做些什么吗?请你写 一份“爱心倡议书”!
知 识
点 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一、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个人发展、国家要求)
二、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
1、享有学校教育资源的权利 2、享有获得教育资助的权利 3、享有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 4、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昨天
今天
(小学期间) (上初中以来)
明天
取得的证书
感受权利 4--
我们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依法维权 的权利
思考:请结合相关法律,判断张某 会不会胜诉,并说明理由。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
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 有领导来学校视察,学校要求各班主任 将比较容易“惹事”的学生劝回家“休 息几天”。其中一学生知道后,带着其 他同学砸掉了学校的玻璃窗。对学校、 学生的行为评析,说出你的理由。
一旦受教育权被侵犯,应 采取正确合法的途径来维 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 教育行政部门反映、运用 法律武器)
失 学 的 孩 童
第十一课 希望从这里开始
说一说
对比下我们现在的学习 环境,我们又有什么感受呢?
1998年6月,苏明娟当选 为团中央十四届候补委员 (2002年当选为团中央委员), 是那届团代会年龄最小的代 表和委员。
1999年9月,苏明娟被中 国青基会授予“全国希望之 星”称号。
2002年9月,苏明娟被安 徽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金融专 业录取,并获得某公司提供 的4000元助学金。

义务教育法试题及答案

义务教育法试题及答案

义务教育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1。

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3.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4.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6。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7.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9。

国家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10.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11。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1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

13.学校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14。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查人员参与教科书编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责令限期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5.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政治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政治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的公民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政治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的公民权
利和义务有哪些?
概述
《政治课程标准》(2011年版)旨在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感。

以下是该标准中涉及的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
公民权利
1. 平等权利: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受种族、性别、
宗教、国籍等因素的歧视。

2. :公民有权利自由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包括对政府的批
评和建议。

3. 集会和结社自由:公民有权利组织和参加集会、示威和结社
活动,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愿。

4. 自由:每个公民都有选择和宗教的自由,并得到相应的保护。

5. 参与政治:公民有权利参与政治活动,包括选举、投票和加
入政党等。

6. 财产权利: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公民有权拥有和使用私有
财产,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公民义务
1. 遵守法律:公民有义务尊重和遵守法律,包括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2. 纳税义务:公民有义务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缴纳税款,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3. 维护社会秩序:公民有义务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不扰乱公共秩序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 尊重他人权利:公民有义务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侵犯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5. 参与公共事务:公民有义务积极参与社区和政府组织的公共事务,参与社会福利和公益活动。

以上仅为《政治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涉及的一些公民权利和义务,具体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可能会因国家法律和社会条件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和补充。

请读者在实际应用中参考最新的相关法律和政策。

中考复习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中考复习 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3. 为什么说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1)从公民个人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 本权利。 ①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 发展自己。 ②只有受教育,才能使公民更有可能获得更好的就业机会,更 好地享受现代文明成果。 (2)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 有的一项基本义务。 ①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和科学文化素质是关键。 ②这就要求每个公民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 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和 社会进步多作贡献。
D. ①③④
3. 对下图漫画理解有误的是( B )
A. 作为儿子应该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B. 爸爸对儿子的爱无可厚非,应当赞成 C. 这样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侵犯了其受教育权 D. 爸爸的行为对孩子是一种误导
4. 从2005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
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
为实现或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国家实行了哪些措施?
(1)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 ——政治保障
1)全面实现免费义务教育。
2)2012年,我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首次达到4%
3)新建和扩建幼儿园,推进学前教育
4)制定和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5)浙江公办中小学“阳光招生”,取消择校费
6)西藏全面实施15年 免费义务教育
(2)加大教育资源的投入;开展扶助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
活动;培养师资队伍。
——物质和人才保障
(3)颁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为维护

[教育法全文]教育法

[教育法全文]教育法

[教育法全文]教育法教育法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22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八条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宪法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中关于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这一原则在宪法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

以下是宪法中关于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展示。

第一,宪法确认了每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根据宪法,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并且禁止任何形式的教育歧视。

这意味着无论个人的性别、种族、宗教、社会地位或经济状况如何,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

第二,宪法强调教育的义务。

宪法规定,公民有义务接受国家、社会和家庭提供的教育,并且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技术和职业知识,从而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这一规定意味着教育不仅是个人的权利,也是公民的责任。

第三,宪法倡导教育的普及和提高质量。

宪法规定,国家应推动教育的普及,改善教育的质量,并保障教育的公平、公正和高质量。

这意味着国家必须提供各个层次的教育机会,确保所有人都能接受到平等的教育,并且不断提高教育的质量,以适应社会发展和个人需求。

第四,宪法确定了教育的目标和原则。

宪法规定,教育的目标应当是培养公民的全面发展,促进个人的素质提升和社会的进步。

同时,教育应当贯彻科学、民主、社会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原则,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和道德品质。

这意味着教育应当既注重个人能力的培养,又注重社会价值观念的引导,以达到个人和社会共同发展的目标。

第五,宪法保障教育的投入和管理。

宪法规定,国家应当加大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并且加强对教育的管理和监督。

这意味着国家必须提供足够的教育经费,保证教育资源的公平流动,并且建立科学的教育管理机制,以确保教育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宪法明确规定了每个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规定不仅肯定了每个人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也明确了受教育的目标、原则和管理机制。

通过宪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确保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为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八年级政治 第十一课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案

八年级政治 第十一课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案

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基本观点和知识结构本课地位上册教材侧重于国家与法律的关系讲述法律的作用,由此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下册教材侧重于公民与法律的关系讲述有关的法律知识,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而公民与法律的关系,即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因此,下册教材主要围绕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来安排教学内容。

在公民的诸多权利与义务中,受教育,既是公民的重要的、基本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基本的义务。

从体系上看,本课是教材不可或缺的内容。

初二学生正处于接受义务教育时期,这一课的内容与学生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最接近,与学生的学习活动关系最密切。

通过本课教学,能让学生增强在受教育方面的权利观念,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能增强学生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观念,努力搞好现在的学习,甚至自觉地履行终身受教育的义务,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所以,本课既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方面,又是帮助学生面对受教育的实际,提高自己立志学好科学文化知识、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的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

知识结构本课由引言和三框内容所组成。

引言简单介绍了本课与前两课的联系,强调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提示本课将讲述我国法律关于保护公民的受教育权、要求公民履行受教育义务等内容,点出学习本课所要达到的提高学生维护自身受教育权的能力及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等教育教学目标。

第一框“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主要讲述受教育权的含义,,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内容,如何理解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以及我国宪法对公民受教育权利与义务的规定。

这一框具有全课铺垫的作用。

第二框“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主要阐述义务教育的含义、特征,我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公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

这一框着重讲义务教育法的内容。

第三框“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公民要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主要讲述两方面内容:其一,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公民享有的受教育权,包括法律保障、物质保障、师资保障:其二,讲学生应当如何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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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框题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知识要点】1、教育的含义(广义、狭义)及其作用2、受教育权的含义、两个基本要素3、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4、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5、我国宪法对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6、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关键与基础【知识网络】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1、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及权的主要内容继续深造的机会、成年人有接受成人教育的权利、公民可以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合法途径接受教育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本知识点是第一框的重点和难点,是学习后面两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只有掌握了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为什么要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以及公民为什么要自觉地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把握这一知识点应注意以下问题:(1)把握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权实际就是公民通过上学这种作为获得利益,而且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提供条件(即作为),要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妨碍(即不作为)公民的受教育活动的权利。

(2)弄清受教育权的两个基本要素及关系。

这两个要素中,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机会,是从公民的角度讲的,也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前提条件;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是从国家的角度讲的,也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保证。

(3)明确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经验的必要手段。

在当代,一个人如果不接受教育,就不可能掌握现代科学知识,那么他就很难在社会上立足。

只有接受良好的教育,才能拥有知识,增加智慧,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才能丰富和完善自己,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参与国家和社会的管理。

因此,公民为了自身的发展,就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家庭提供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以保障自己能上学接受教育。

所以,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的角度来看,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4)明确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巨大力量,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

一个国家的公民接受教育的程度和文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盛衰兴亡。

21世纪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的素质的竞争。

民族素质的高低,主要是通过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体现出来的。

历史经验证明,只有通过教育才能提高整个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

同时,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科技是关键,教育是基础。

每个公民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才能为国家的繁荣发展和社会进步多作贡献。

因此,从国家的繁荣和对公民的要求的角度来看,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金题解读迁移】〖例1〗最佳选择题:据调查表明,当前人们的就业、事业发展和收入状况与他们所接受的教育程度成正比,“脑袋满,才能钱袋满”已成为普遍现象。

因此,从个人自身的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来看,受教育应是公民的A.一项个人私事B.一项基本义务C.一项基本权利D.一项兴趣爱好[分析]本题旨在考查学生对“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这一问题的理解。

本题题干主要告诉我们:公民只有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才能更好地就业,才能更好地发展。

很显然这是站在“公民个人”这个角度考虑“权益”的。

A项未强调“权益”,故不能选。

受教育虽然也是公民的一项义务,但与题干不一致,故B 不能选。

一般来讲,“兴趣爱好”对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并没有决定性的影响,D当排除。

只有C项与题干相一致。

[答案]C〖迁移〗最佳选择题:亚里士多德说:“国家的命运,有赖于对青年的教育。

”从这个意义上理解:①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②受教育是公民的基本义务③教育是国家发展的先决条件④教育的发展对国家经济、政治产生巨大的反作用A.①②B.③④C.②③④D.①②③④[答案]C〖例2〗最佳选择题:小明在小学的文化课成绩一直不太好,小学毕业后,爸爸就对小明讲:“现在大学毕业生都很难找到工作,你再读几年初中也没有什么用,不如现在就跟我去做生意,挣点钱算了”。

从此,小明想继续读书的愿望化为泡影,只有天天跟爸爸一起做生意。

小明丧失的是A.人格尊严B.受教育权C.义务教育权D.人身自由权[分析]我国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我国的义务教育分为小学和初中两个阶段,共计九年。

从题干中我们知道小明读完小学就辍学,显然没有完成9年义务教育,他失去的是接受9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因此,C项是正确的。

B项虽然与题干有联系,在一定程度上也正确,但与C项相比,C项更符合题意,故舍弃。

A、D两项与题干根本没有关系。

所以不选。

[答案]C〖迁移〗辨析题:我国公民享有受教育权就是指公民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答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因为:(1)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而义务教育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这里,义务的主体不是指所有公民,而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及国家、社会、学校、家庭。

这里的教育专指学校教育。

可见从公民的角度讲,义务教育主体的范围要比受教育权主体的范围小。

(2)从内容上看,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有: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及继续深造的机会;成年人有接受成人教育的权利;公民可以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合法途径接受教育。

因而,我国公民的受教育权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贯穿于人的一生。

而我国适龄儿童、少年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入学的权利;②接受规定年限教育的权利;③就近入学的权利;④免交学费的权利;⑤完成规定学业,获得相应证书的权利。

可见,九年义务教育属于公民受教育权的内容之一。

由此可见,公民受教育权包含义务教育权利在内,其范围和内容比义务教育权要广泛得多,不能将二者简单地等同起来。

【能力滚动训练】一、最佳选择题:()1、作为培养人的活动,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经验必要手段的是A.劳动B.教育C.交往D.实践()2、从矿工到双博士后的毕思文教授说:“如果我现在还是矿工,即使再能干,充其量一天只能出30立方煤,而从参与找矿到现在,我已经为国家发现了3000多万吨煤,我感谢矿山赋予我的吃苦精神,更感谢知识赋予我的报效祖国和成就事业的快乐。

”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①只有充分地享有受教育权,才能更好地发展自己②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③不拿到大学以上文凭,就不能为国家做贡献④教育是促进社会进步、经济繁荣的巨大力量A.①②B.③④C.①④D.②④()3、我国公民受教育权包括两个基本因素A.学生想上学,家长给予支持B.学生能够上学,国家提供物质帮助C.公民刻苦学习,学校保证毕业D.公民有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国家提供公民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4、据1996年统计,我国共有幼儿园187324所,教职工117.38万人;有小学654983所,教职工638.58万人;有普通初中66092所……这表明A.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提供机会B.我国的教育设施已经很完备C.我国为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提供了十分充分的有利条件D.有很多成年人没有接受教育()5、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技,基础在A.农业B.人才C.资源D.教育()6、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这确认了:①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是我国的基本路线②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③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④公民受教育的法律地位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③④二、简答题:7、什么是受教育权?其基本要素有哪些?(空5行)8、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对此你是如何理解的?(空8行)三、辨析题:9、上初二的小辉对同学小明说:“我也不想当教授、科学家,受不受教育无所谓。

”小明对他说:“不接受义务教育的违法的。

”小辉说:“接受义务教育是我的权利,我想不上就不上。

”(空8行)【助学资料】未来社会学习方式的六大变革现在,学习的概念和内涵已随着社会的信息化步伐而逐步扩大延伸。

随着学习观念的变革,未来学习方式将出现六个方面的转变:一是由单纯追求数量型到追求数量+结构型;二是由勤奋型到勤奋+方法型;三是由封闭型到封闭+开放型,即由过去的坐在家里读书,主要靠书本获取间接知识和各种信息转变为面向社会和生活实践,从中获得直接经验和最新信息;四是由慢速型到慢速+快速型;五是由吸收型到吸收+释放型,边吸收边释放的方式既有利于巩固所学知识,又有益于消化理解;六是由手工型到手工+机械型。

即借助于电脑微机等机器协助和代替人们的智力活动,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一课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框题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知识要点】1、教育的含义(广义、狭义)及其作用2、受教育权的含义、两个基本要素3、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主要内容4、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5、我国宪法对公民受教育权利和义务的规定6、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关键与基础【知识网络】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1、学龄前儿童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适龄儿童和少年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一定条件的公民,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及权的主要内容继续深造的机会、成年人有接受成人教育的权利、公民可以从社会其他合法教育机构、合法途径接受教育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从公民的自身发展和对国家的要求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从国家的繁荣发展和对公民的要求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本知识点是第一框的重点和难点,是学习后面两框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只有掌握了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才能更好地理解法律为什么要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以及公民为什么要自觉地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把握这一知识点应注意以下问题:(1)把握受教育权的含义。

受教育权实际就是公民通过上学这种作为获得利益,而且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等提供条件(即作为),要求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妨碍(即不作为)公民的受教育活动的权利。

(2)弄清受教育权的两个基本要素及关系。

这两个要素中,公民均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机会,是从公民的角度讲的,也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前提条件;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公民受教育创造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是从国家的角度讲的,也是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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