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扶摔倒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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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智的人善于保全自己,这是人的本能。用道德来绑架别人,以道德的名义来攻击别人,本身就是不道德。是中国特色的道德杀人。按照法律法规无禁止的行为即为许可的行为。自由民主是尊重人权,我不扶老人是我的自由和权利。

正如彭宇案中,法官王浩问道:“你要是没撞她为什么要扶她?”代表神圣庄严法律的法官都这样认为了,我为什么还不吸取教训呢?人心险恶,道德沦丧,防备敲诈勒索,最好的方法就是远离是非。避之唯恐不及,怎么还要睁着眼住火坑里跳呢?既然十三亿人都扶不起一个老太太,我有什么理由要去扶呢?

另外,卫生部也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其中有很多相关的急救技术措施,而一般民众不是每个人都具备相关经验和知识。因此,遇到老人倒地更加没有扶起的必要。

总之,不扶的理由有很多,我很早以前看过好像是城市生存手册的书,外国人写的,说是看见人摔倒了最好不要去扶,尤其是老人,因为他们可能原本就患有疾病,摔倒之后要先让他们自己缓口气,或者摔断骨头了,如果你盲目乱动对方的身体,可能会加重对方伤势,他们推荐遇到这种情况通知专业的医护人员来处理,但是书里推荐了几种姿势,可以让人根据情况先决定伤者保持仰躺、侧卧、俯卧等姿势,防止窒息等等情况的发生,然后呼叫医护人员,大体给你这么几个思路

1.如今坑爹老人越来越多,此类事件频频发生,让好心人寒了心。

2.在如今这个物价飞涨,经济泡沫严重的时代,被诬陷的我们拿什么去给老人们买单。

3.就算是当场让大家作证,进了医院老人反咬一口。证人难寻。

A.在彭宇案发后,又发生了反响较大的类似案件如下:

一年前的今天,重庆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赶场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说他是肇事者,将他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30483.5元。因为证据不足,被一审法院驳回,二审开庭时,老人主动撤诉。至今做好事的万鑫仍未从阴影中走出来,变得比过去更加沉闷,成绩一落千丈。

2008年6月16日中午,在西安街头,20岁的河南小伙张衡见一位老人倒在地上,便好心去扶起来。谁知道老人一把抱住他,说是他倒车时撞上的。事发现场很多人证明张衡是冤枉的,却没人愿意出具书面证据。

2009年8月8日晚上,贵州省都匀市民彭女士驾车路过夜市摊,因堵车而停车时扶起了一位摔倒在路边的老太,结果老太刚缓过气来,一下子冲上去抱住彭女士轿车的后视镜,坚称是彭女士撞的她。幸而,最终通过媒体的帮助,寻找到了证明彭女士无辜的目击证人。

2010年12月16日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老人面朝下溘然逝。

2011年7月15日,广东省肇庆市青年阿华在扶起倒地的70多岁阿婆却遭诬陷,在警方提出要调监控录像后,老人和家属主动澄清,自己摔倒与阿华无关。

2011年8月27日,江苏省如皋市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司机殷红彬在驾驶途中,看到一名年迈的老人摔倒在张黄立交桥上(高速公路),他将车停稳后,下车将老人扶起。将老太扶起后交由路过村民送医。老太石某随后指认殷红彬是肇事者,其子随即报警。好在车内有监控录像,将殷红彬整个救人过程记录了下来,车上乘客也证实殷红彬是救人而非肇事逃逸。事情经中央电视台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石某及其子在电视节目播出后突然改口,承认司机殷红彬是救人。[7]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地受伤。

一是南京彭宇案,以及后来又发生的几起类似案件重庆的万鑫案、南京彭宇案、郑州李凯强案,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道德风气起到了一种负面作用。

二是当前社会风气确实存在着正气不彰的歪风。“好人没好报”、“坏人横行”,投机者得利、助人者“流血又流泪”。大学生救人英勇献身,却遭到无良捞尸者“挟尸要价”……一个个极不健康的现实标本,让人与人之间充满隔阂和漠视。

三是“济危扶困”和见义勇为成为稀缺品,相对应的表象是道德的沦落,而深层次的原因则是公民契约理性力量薄弱导致的社会.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民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最终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34元,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咚摔倒在地。

“就在我的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法律重证据,道德讲良心。做好事的人到底是“活雷锋”还是“肇事者”?最终只能用证据说话。其实,人们广泛议论的所谓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核心还是事实的清晰与模糊。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能够证明大学生李凯强见义勇为,在宋老太太摔倒后主动上前帮助,相信就不会发生做好事反倒受牵连的事。关键是,许多好事具有突发性和紧迫性,加上人们本质上的趋善性,救人要紧,容不得思这想那,瞻前顾后,这一缺失只有法制能够帮忙。

当良心遭遇风险后,人们纷纷惊呼世风日下,道德沉沦,内心茫然,做好事时也格外谨慎小心起来。今年1月9日下午,一位八旬老人突然倒在杭州南宋御街街头。路人纷纷伸出援手,有保安上前询问,有人帮忙拨打救助电话,有附近商铺店员递出羽绒服给老人保暖……但在这些人施援手的同时,现场也“善意”提醒:“别去扶他,当心赖上你,到时后悔都来不及了”。连赶来执行公务的民警“也不敢乱动她”。“当时有一位店老板想扶老人

进店里暖一暖,旁边一个中年妇女竟‘义愤填膺’地劝他不要多管闲事。”大家都怕被讹。

《指南》提出:如老人意识不清,在场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有外伤、出血,应立即止血、包扎;有呕吐,应将其头部偏向一侧,并清理口、鼻腔呕吐物,保证呼吸通畅;有抽搐,应移至平整软地面或身体下垫软物,防止碰、擦伤,必要时牙间垫较硬物,防止舌咬伤,不要硬掰抽搐肢体,防止肌肉、骨骼损伤;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口对口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如需搬动,应保证平稳,尽量平卧。

可是,南京的徐老太以及她的后来者X老太们,因为自己摔倒了,被好心人扶起以后却将别人告上法庭,由此给好心人带来的伤痛确实是无法抚平的,由此才引来摔倒后被围观。

由此说开去,公交车上该不该给老人让座?有人说了,我给老人让了座,万一老人没有坐稳摔倒了,那一定会说是我让座引起的,不照样吃官司么,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装着没看见,以免让座后反而引火烧身。

由此我想,今后眼睁睁地看见老人摔倒了,我们该怎么办呢?是不是首先看看老人摔倒的地方有没有摄像头,摄像头能否清楚地记录下自己出售相救的全过程,不然,还是等等吧。

要么是装着没看见,赶紧逃之夭夭,反正不是自己撞到的,良心上不会受到谴责,要么是拿出自己的手机拍下证据后再出手,要么是等等周围有人可以作证了再伸手救援。

要么是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进行对照,可是我们又一时又弄不清到底属于哪一种情况啊,到底该不该扶呢,怪就怪这老人没有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随时带在身上吧,弄得好心人无从下手。

要么我们就慢慢打电话给120吧,让老人躺着等待120来救援。

……,通过如此复杂的程序,通过如此这般这般折腾,老人早就呜呼了,扶起来还有何用,不如让老人们安详地躺在地上安心地离去吧,要怪就怪南京的徐老太,是她开了先河,到了阎王殿再去找她理论。

因为,不这样,好心人伤不起,可是都这样,摔倒的老人们更伤不起啊。今天这样对待老人,那以后成为老人的我们不是同样面临如此结局。老人摔倒了扶与不扶,都使人感到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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