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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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为了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河南省推出了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旨在鼓励高校科研团队开展研究,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

下面就此计划自评标准进行阐述。

一、团队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必须由高校专职教师或研究员组建,且具有较强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

在团队建设中,应该强调学科交叉和多学科合作的理念,以及在本领域带头创新的能力。

此外,团队建设方案应包含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计划,详细的研究方案和合理的预算,既要体现科技水平的提高,也要注重人才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团队的整体竞争力。

二、科研成果科技创新团队必须在本领域领先或达到国际标准。

除必要的理论研究外,开展实践应用,并取得重大的科技成果。

成果可以是重要的学术论文、专利、技术研发项目、核心产品、标准规范等。

此外,团队应该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并为成果转化提供有力的支撑。

三、团队贡献科技创新团队应该发挥其学术领导作用,推动所处领域发展,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国家战略研究,为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

可以通过接受科研委托、政策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为政府机构、企业、群众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转化科技成果,促进产学研合作。

四、团队交流与合作科技创新团队应积极参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学术会议、合作研究、人才交流等活动,开展学术访问、交换留学、共同申报科研项目,扩大团队的视野和影响力。

同时,应积极组织和倡导国内外高水平人才的加入和团队培养,搭建学术交流和合作平台,实现人才、技术、产业链的无缝衔接。

五、团队管理科技创新团队应该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团队运营管理体制,加强人员培训和团队建设,提高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此外,应该加强团队内部沟通和合作,建立健全的信息交流机制,推动团队成员之间的互动和交流。

综上,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始终关注团队建设、科研成果、团队贡献、团队交流与合作、团队管理等方面,以期营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支持和推动科学家们开展更具前瞻性和深度的科研工作。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19•【字号】教办科技〔2024〕231号•【施行日期】2024.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231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20〕203号)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和领域1.申请的创新团队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团队成员须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恪守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

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2.申请的团队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申请的团队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高级(含)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

4.现任校级领导干部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承担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未结项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建设期内的团队骨干成员(团队成员排名前5者),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和研究骨干申报。

5.申请团队原则上应是学校校级创新团队且学校能够支持建设经费,并注重与团队所在重点学科和科研平台建设相结合。

6. 为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本计划优先支持依托校企研发中心建设的科研团队。

7.按照如下1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能源、信息、人口健康、资源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管理。

重点支持围绕我省培育的“7+28+N”产业链群,特别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氢能与储能、类脑智能、生命健康、量子信息、未来网络、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相关领域。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
养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4.10.08
•【字号】
•【施行日期】2004.10.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落实“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发展战略,在全省高等学校中积极推进“人才强校”工程,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豫发〔2004〕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豫教高〔2004〕160号)的精神,现将修订的《河南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河南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候选人推荐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
2.河南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候选人推荐表
二○○四年十月八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验收考核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验收考核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验收考核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1.15•【字号】教科技〔2016〕960号•【施行日期】2016.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验收考核结果的通知教科技〔2016〕960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支持计划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16〕523号)要求,我们对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研究期满者进行了验收考核。

经过团队和个人自我总结、承担单位推荐、集中汇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核,30个团队和51名人才完成了计划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其中10个科技创新团队和12名创新人才绩效考核为“优秀”,验收考核结果详见附件。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支持计划是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贯彻“人才强省”战略,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重要举措,为持续支持表现优异的科技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切实扩大两项计划的影响,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对考核为“优秀”的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给予经费奖补。

希望考核“优秀”的团队和个人进一步凝练方向,优化队伍,聚焦需求,强化研发,切实增强团队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暂缓通过”和“申请延期”的团队和个人,要严格对照目标计划,尽快完成科研任务,按期(一年内)申请验收考核;“取消称号”的计划承担单位,暂停其教育厅人才计划项目申报资格一年。

各承担单位要认真按照计划实施办法要求,加强在研计划执行管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不断增强团队创新研发能力、人才培养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的创新型人才队伍,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贡献。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基础研究类)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基础研究类)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
(基础研究类)
— 1 —
说明:“知识贡献”中论文分区采用论文收录年度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标准,并在附件中提供具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如出现大类和小类所在分区不一致的,以小类所在分区为认定分区。

— 2 —
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自评标准(应用研究类)
团队带头人:依托单位:所属领域:
— 3 —
— 4 —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自评标准
(软科学类)
— 5 —
系统中增加了“团队成员排名系数”,具体数值为:团队成员排名系数:带头人1.0、成员第一0.9、成员第二0.8、成员第三0.7、成员第四 0.6、成员第五 0.5、成员第六 0.4、成员第七 0.3、成员第八 0.2、成员第九 0.1。

成员第九及以后团队成员排名系数均为0.1。

— 6 —。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3.09•【字号】教社科〔2018〕141号•【施行日期】2018.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2018〕141号各高等学校:现将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校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申请者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且以下3个条件必须达到其中2项: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在权威期刊目录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权威出版社出版著作1部以上。

3、已获得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计划资助者,不得申报本支持计划。

二、学科范围按照以下学科归口申报:(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和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体育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三、评审资助方式列入2019年度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者,由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验收考核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验收考核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验收考核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7.15
•【字号】教社科〔2016〕597号
•【施行日期】2016.07.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
新团队验收考核结果的通知
教社科〔2016〕597号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验收工作的通知(教社科〔2015〕1100号)要求,我们对2012年度批准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进行了验收考核。

经过团队自我总结、集中申报、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建设的13个团队中,9个团队如期完成了计划任务,同意通过验收,其中4个团队考核为“优秀”;另外有4个团队暂缓通过,予以延期。

验收考核结果详见附件。

为持续支持表现优异的社科创新团队,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决定对考核为优秀的创新团队给予5万元研究经费,用于支持其开展后续研究。

后续研究方向和成果请及时报教育厅社科处。

希望考核“优秀”的团队进一步凝练方向,优化队伍,聚焦需求,强化研发,
切实增强团队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暂缓通过”的团队,要严格对照目标计划,尽快完成任务,按期(两年内)申请验收考核。

附件:201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验收考核结果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7月15日附件
201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验收考核结果。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8.01•【字号】教社语〔2020〕299号•【施行日期】2020.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教社语〔2020〕299号各高等学校:为推动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我厅于2012年10月23日制定印发了《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社科〔2012〕1001号)。

近期,我厅组织高校社科专家学者适时进行了讨论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8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章申请和评审第四章支持措施第五章管理和考核第六章附则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3号),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提升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结合我省高等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是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进行深入研究的学术创新研究群体,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传承和国家安全等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影响的关键技术创新和文化创新,围绕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前沿热点问题,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推动学科交叉,促进协同合作,推出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第三条创新团队建设遵循“团结协作,鼓励创新,突出特色,动态发展”的原则,以项目研究为载体,凝练学科和研究方向,汇聚学术队伍,营造学术氛围,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学术领军人才和科研骨干。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创新型科技团队”认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创新型科技团队”认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豫科[2007]150号【发布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07.08.27【实施日期】2007.08.2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科〔2007〕150号)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巩义、永城、项城、固始、邓州等县(市)科技局、财政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创新型科技团队”的管理工作,省科技厅、财政厅特制定了《“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七日附件“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型科技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是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和加强创新团队的管理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教育厅、科协《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团队的宗旨是:以我省优势产业、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为基础,以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支持培育一批“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的创新团队,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资源的当量凝聚。

第三条创新团队的工作目标和范围:重点支持、吸引以院士为主体的杰出人才参与我省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实现到2010年形成由院士、领军人才带领的100个左右的创新型科技团队。

支持、培养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类研究的创新团队。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创新团队的学科方向必须是省确定的重要创新方向,是我省优先发展的领域、重点学科和优势产业;是重大科学前沿热点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重点、难点问题;团队学。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8.25•【字号】教社语〔2023〕298号•【施行日期】2023.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教社语〔2023〕298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通知》(教办社语〔2023〕204号)要求,经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15个创新团队为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教社语〔2020〕299号)规定,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创新首席专家填报《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建设目标责任书》(见附件2),审核盖章后,于2023年9月20日前一式三份EMS寄送至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与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

二、创新团队建设期间至少整理并提交2次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报送时间为建设期的第一年度和第二年度。

决策咨询报告要反映研究中最新、最有价值的研究观点和成果。

教育厅将根据成果情况呈送省委、省政府领导或相关实际决策部门。

三、创新团队建设期间需要对首席专家、项目名称、团队骨干、最终成果形式等作出调整、变更的,首席专家须提交事项变更申请书,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同意,报教育厅审批、备案。

四、创新团队建设期为3-5年。

考核基本要求如下:在国内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被CSSCI权威核心期刊收录;新获批省部级以上项目2项及以上;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2项及以上。

河南省“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

河南省“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

附件三:“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型科技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是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创新团队的管理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教育厅、省科协《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1-2020)》,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团队的宗旨是:以我省优势产业、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为基础,以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支持培育一批“道德素质过硬,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的创新团队,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资源的当量凝聚。

第三条创新团队的工作目标和范围:重点支持、吸引以院士、中原学者等领军人才为主体的杰出人才参与我省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实现到2020年形成由院士、中原学者等领军人才带领的400个左右的创新型科技团队。

支持、培养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类研究的创新团队。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创新团队的学科方向应是我省优先发展的领域、重点学科和优势产业;是重大科学前沿热点问题,是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重点、难点问题;团队学术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中处于优势地位,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第五条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所在单位有良好的科研环境,能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

一般以国家或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为依托。

第六条创新团队一般应承担过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或省重大科技项目,并具有一定的经费支持和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章人员组成第七条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具有明确的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并具有充分的时间从事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原则上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符合“中原学者”或“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申请者的条件。

第八条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应由三个层次的人才梯队组成,且不少于5人,其他人员按需组合,总体规模不少于10人(全职全时人员)。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3号),加强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有效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人才计划”)。

为规范和加强计划的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及我省科技和人才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人才计划旨在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积极探索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的人才组织模式,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支持优秀人才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创新人才计划评审工作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第四条成立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计划管理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负责创新人才计划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施规划、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创新人才计划自2021年起到2030年止,按学科领域、研究类型、学校类型分类实施、分类评价。

第六条创新人才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已获得过国家人才计划(基金)和中原领军人才等更高层次科技人才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

第七条支持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我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科技人员,具有充足的时间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3.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已取得比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并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4.年龄不超过40周岁,获得博士学位。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省高校科技创新工作,加快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步伐,有效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进一步加大“人才强校”工程建设力度,共同实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团队计划”)。

为规范和加强计划的管理工作,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等国家及我省有关科技和人才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创新团队计划旨在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的作用,促进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倡导和培育团队精神,凝聚和培养一批优秀的创新群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动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进而推动高校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创新团队是紧密型创新研究群体,以优秀学术带头人为首席专家,以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团队成员,能够围绕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重大科技前沿热点问题,结合中原经济区建设重点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发展需要,进行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具有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第四条创新团队建设遵循“整合资源,支持重点,突出特色,动态发展”的原则,依靠项目研究为载体,主要目标任务是培育和产生原创性重大科研成果,培养优秀学术带头人和优秀创新人才群体,鼓励大胆探索,倡导学术争鸣,推动学科交叉,促进合作、交流、竞争,营造拔尖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创新团队计划评审工作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第六条成立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高校科技创新团队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技处,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相关人员组成。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9.19•【字号】教科技〔2023〕325号•【施行日期】2023.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名单的通知教科技〔2023〕325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学校推荐、组织专家形式审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了2024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和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期限2024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均为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二、资助经费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省教育厅对每个团队支持科研经费50万元(数理、管理领域为30万元);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省教育厅对每位入选者支持科研经费30万元(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领域为20万元)。

按照两个计划的实施办法规定,省财政资助经费根据项目经费年度预算分年度拨付,计划承担学校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给予入选者一定的经费等配套支持。

三、工作要求1.团队和人才计划承担者须按照计划资助金额和期限,细化研究方向、创新路径、预期成果等目标,登录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分别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任务书》和《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任务书》,于2023年10月10日前通过云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经学校和省教育厅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存查,作为计划验收依据之一。

2.请团队和人才计划承担高校按要求落实学校资助经费,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承担者科研和教学所需,同时加强对承担者的跟踪管理,严格考核,将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送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河南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加速培养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大力增强高等学校原始性创新能力,持续提升高等学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决定进一步加大“人才强校”工程建设力度,本着“整合资源,突出支持重点;规范管理,减少交叉重复;提高效益,强化学校配套;明确任务,加强绩效评价”的原则,整合原有“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和“河南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启动实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

为规范和加强计划的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及我省有关科技和人才管理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旨在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积极探索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的人才组织模式,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支持优秀人才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评审工作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第四条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归口负责“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领域实施的日常工作。

省教育厅社政处归口负责本计划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支持规划、范围和条件第五条高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自2008年起到2012止,五年内支持260项(含自然科学领域200项,人文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60项),其中,省教育厅直供高校180项(含自然科学领域150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30项),非直供高校80项(含自然科学领域50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30项)。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高等教育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省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有机结合,密切高等学校与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多方合作,引导高等学校紧密围绕中原经济区发展战略需求,积极面向产业发展,自觉对接产业技术,主动服务各类企业,有效解决高等学校创新资源分散、运行体制封闭和服务社会低效等问题,逐步构建要素完备、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富有成效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切实增强高校创新和服务能力,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决定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简称“协同创新计划”)。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

积极推动和高校同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国内国际创新要素以及高校之间开展深度合作和协同创新,是有效破解高等学校与经济社会需求脱节,创新力量分散、创新要素缺失,体制机制不活、服务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主动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选择;是巩固高校科技主力军地位,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人才和资源优势,发挥育人、创新、集聚和服务高地作用,支撑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引导高校注重内涵发展,增强办学活力,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二)基本思路。

按照“河南需求、国内一流”的标准,瞄准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战略和科技需求,以破解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脱节问题为出发点,以做强学科为基础,以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以政策、项目为支撑,以构建协同创新中心为依托,以显著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服务能力为目标,积极探索教育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互动发展的新模式,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6.30•【字号】教办科技〔2024〕193号•【施行日期】2024.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科技计划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193号各高等学校:为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开展原始性创新与前沿探索,培养科研学术骨干,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规定,现将2025年度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计划类别(一)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按研究类别分为应用研究计划、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服务产业发展专项计划。

1.应用研究计划是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目标而开展的应用与开发研究计划。

计划选题要紧密围绕中部地区崛起、“7+28+N”重点产业链培育等国家、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重点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主动服务省内大中型企业和相关行业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难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建设创新型河南提供技术引领和支撑。

2.基础研究计划应围绕我省农业、生物医药及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基础理论,特别是具有国际前沿水平和有应用前景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持续开展探究,以促进学科合理化,增强优势学科领域的科技实力。

3.软科学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交叉和综合的科学。

软科学研究计划应围绕我省高校科技创新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决策、组织和管理问题,开展跨学科、多层次的综合性科学研究活动。

各高校要对研究领域严格把关,对超出上述范围的申报项目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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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有关文件精神,推动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步伐,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我院决定启动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为加强计划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遵循“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带动整体,集成创新”的原则,积极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协作精神。

以科研项目为纽带,形成在国内某一学术领域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具有明显优势、能够承担和完成国家或地方重大科技项目的跨学科、跨院系创新团队。

二、建设目标
经过连续五年的建设,在我校形成20个左右,结构合理、学风严谨、业绩卓着,在国内有影响、成员比较年轻并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团队,并逐步建设成为申请各级政府创新团队(群体)的有力竞争者。

三、组建条件
1.申请建设的科技创新团队一般应以院级以上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为依托,具备开展创新研究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并具备承担国家重大课题的能力和明显的创新潜力,鼓励跨学科、跨学院的有机组合。

2. 科技创新团队是紧密型创新研究群体,以优秀学术带头人为首席专家,以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团队成员,在某一学术领域围绕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开展具有开创性、探索性和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开展具有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和方法创新、集成创新研究。

3. 科技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敢于创新,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一般应为教授、国家级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团队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

4.科技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一般应为8人以上),人员相对固定。

研究方向明确稳定、专业知识结构合理。

团队带头人或核心成员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团队。

其核心成员(3~5人组成)每人均应具备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团队其它成员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创新团队还应有合理的年龄结构(原则上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

5. 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有互补的专业结构,各自既有明确的研究领域,又形成合作协同的研究目标,能够通过协作承担国家项目。

四、资助措施
1.院级科技创新团队申请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时限以学院科研处正式通知为准。

每年拟资助3~5个团队,自然科学类每个团队资助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个团队资助9万元,一次核定,分年度拨付,建设周期为3年,各二级学院根据情况进行匹配。

2. 学院优先安排实验用房,并协调解决科研中所必备的设备与条件。

3.学院争取每年择优选派或推荐团队中1~2名研究人员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进行学
术交流,并支持其成员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合作研究。

4.学院优先对科技创新团队申报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并优先推荐其竞争教育部、省、市的创新团队资助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优秀创新研究群体。

五、经费使用
1.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以科研项目为依托,在申报计划中明确团队中学科带头人和主要成员的各自任务、考核指标和经费分配预算。

2. 科技创新团队的经费主要用于团队成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学院对获资助的团队单独建帐,经费由团队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其中项目科研支出不低于60%,学术交流支出占30%。

3.学院每年组织专家对创新团队进行检查,对考核不合格的团队,将缓拨或停拨经费。

六、申报程序
1.申请建设的团队,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学校年度申报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申请书》,并提供有关附件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审核后报学院科研处。

2.科研处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工作人员对科技创新团队进行量化积分(积分办法另定,占60%的权重),并上报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和相关专家组成。

3.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听取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的汇报,根据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占40%的权重)。

4.评审结果上报院长办公会审批,最后确定入选的科技创新团队。

5.被批准建设的科技创新团队由带头人填写《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建设计划任务书》。

七、管理与考核
1.坚持“扶优扶强”和“择优汰劣”原则,强化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获资助的科技创新团队应按年度由带头人填写《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年度进展报告》,于每年12月1日前,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查后报送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排序公布。

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团队将缓拨或停拨相应经费。

团队带头人不是学院编制的,由所在部门按本规定提供相应经费。

团队受资助期间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着等,应标注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资助。

(英文为:Supported by Program for Innovative Research Team (i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Henan College of Chinese Medicine,英文缩写为“IRTSTHNCCM”)。

3.在资助期内,所在二级学院要了解、掌握科技创新团队的工作状态,及时协调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4.资助期满后3个月内,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需组织填写《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总结报告》和《河南中医学院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经费决算表》,通过二级学院审核后报学院科研处。

5.资助期限结束后,由院学术委员会组成考核小组,采取适当的方式对科技创新团队的标志性成果进行评估,对创新成果显着,发展潜力大,学术氛围好的优秀创新团队,学校将给以表彰。

6.科技创新团队在资助期内应加强交流合作,资助期内至少组织一次具有一定规模的全国学术研讨会。

团队成员应合作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着作以及申报成果奖励等(具体考核指标另定)。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学院科研处负责解释。

河南中医学院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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