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操作与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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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Contract Terms/Contractual Conditions)合同条款是合同条件的表现和固定化,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和内务的根据。即从法律文书而言,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的各项条款。因此,合同条款应当明确、肯定、完整,而且条款之间不能相互矛盾。否则将影响合同成立,生效和履行以及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所以准确理解条款含义有重要作用。

合同条款种类:

一、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

二、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三、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

四、有责条款和免责条款

第二部分信用证条款

第二部分信用证条款

直接信用证的功能:

1.本银行向贵公司(受益人)表示同意,凡依本信用证条款规定所开具的汇票与单据,于到期提交付款银行时应予以付款。

2.本银行保证,凡按本信用证开具的汇票,于到期时,将予以付款。

3.凡开具的汇票完全符合本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一经向付款银行提示并提交本信用证所规定的有关单据,本银行同意向贵方履行付款责任。

4.根据本信用证开具的汇票和单据,完全符合本信用证条款并及时提交,本银行保证向贵方履行付款责任。直接信用证通常规定受益人所在地的通知银行兼付款银行,而且付款银行直接付款的对象仅限受益人,此乃直接信用证的特征。直接信用证项下的由通知银行兼付款银行或另外指定银行对汇票予以付款,而付款银行一经付款,则无权追索。

第三部分信用证审核

第三部分信用证审核

信用证当事人:

信用证是一种由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其当事人有: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

(2)开证行(Opening/Issuing 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

(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 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

(4)受益人(Beni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

(5)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

(6)付款银行(Paying/Drawee 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信用证支付方式: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UCP500》规定:信用证是一项约定,按此约定,根据规定的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件的情况下,开证银行向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UCP500》规定:信用证与其可能依据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也与该合同无关且不受其约束。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UCP500》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及其他行为。只要受益人或其指定人提交的单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或承兑并支付的责任。

信用证的审核出现错误:

1、有效期和到期地点

2、受益人名称、开证申请人名称与合同是否相符。

3、货描部分

4、付款期限与付款人

5、装运条款:分批、转运、最迟装运期、装运港、目的港

6、保险:是否需要保险单、保险加成、保险险别

7、提单:抬头、运费支付方式。

8、交单期限

第四部分主要单据的缮制

一、信用证制作

二、商业发票的制作

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又称为发票,是进出口贸易中最重要的单据之一,是出口方对进口方签发的载有货物细节的货款价目总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并作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和结算货款的主要单证,也是买卖双方报关、纳税、退税的依据之一,同时又是出口商缮制其它有关出口单据的依据。

商业发票格式与说明: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可以在“商业发票”上方填写出单人的中文名称与地址。

出票人(Issuer):应填写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应与信用证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保持一致。

受票人(To):发票接受方的名称和地址,多数情况下填写进口商的名称,并与信用证开证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一致。

运输说明(Transport details):货物的运输信息,包括运输的起讫口岸和转运地点以及运输方式(必要时加列运输工具名称)。要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并与其他运输单据保持一致。

发票号(No.):一般由出口企业自行编制。

发票日期:签发发票的日期,一般应在信用证开证日期之后、信用证有效期之前。发票应该是整套单据中签发日期最早的单据,(但不迟于提单签发日期,最迟不能晚于议付日或汇票日)。

合同号(S/C No.):销售确认书或合同号。其销售确认书或合同作为出具发票的依据。

信用证号(L/C No.):信用证号,作为出具该发票的依据。若不是信用证方式付款,本栏目留空。

支付条款(Term of Payment):填写交易付款条件

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也叫唛头,是发票的重要项目之一。如信用证有规定,应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要求缮制,并与其他运输单据上面的唛头保持一致。如信用证没有规定,可按合同规定填制,也可由出口商自行选定。不需要时填写NO MARK字样。

货物描述、包装各类和件数(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是发票的主要部分,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包装、数量、价格等内容。品名规格的应该严格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或描述填写。货物的数量应该与实际装运货物相符,同是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如信用证没有详细的规定,必要时可以按照合同注明货物数量,但不能与来证内容有抵触。

数量(Quantity):货物的数量,与计价单位连用。注意该数量和计量单位既要与实际装运货物情况一致,又要与信用证要求一致。

单价(Unit Price):计价单位的价格,包括币值、单位数额、计价单位和价格术语。如果信用证有规定,应与信用证保持一致;若信用证没有规定,则应与合同保持一致。

三、装箱单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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