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3.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 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了第 二章关于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 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第2条的原则规定。
4.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 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破坏性主要体现在:危害 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阻碍技术进步和社会 生产力的发展;损害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 和合法权益,使守法经营者蒙受物质上和精 神上的双重损害。
第二编 市场规制 法
第七章 竞争法律制 度
第一节 竞争和竞争法概述
一、反不正竞争的定义和特征 (一)不正当竞争关系的界定 1、竞争关系的界定 狭义的竞争关系:即反垄断法上的竞争关系,仅指 同一相关市场上的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广义的竞争关系:包括直接的竞争关系与间接的竞 争关系。是经营者之间以不正当方式进行的侵害与 被侵害的关系。
(二)不正当竞争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2.目的是为了获取竞争利益 竞争利益,是指能够影响经营者的竞争能力 而为竞争者竭力争取的诸种条件。
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主体,所以也不能成 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但是在有些情况 下,非经营者的某些行为也会妨害经营者的 正当经营活动,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这 种行为也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对象。比 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利妨害经 营者的正当竞争行为就是这种类型。
2.立法宗旨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正 当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 则包括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遵守 公认商业道德以及不得滥用竞争权利等原则。
《经济法》课程期末考试复习纲要
《经济法》课程期末考试复习纲要目录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1)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 (1)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1)第四章公司法 (1)第六章反垄断法 (2)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 (2)第八章产品质量法 (2)第九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第十一章合同法 (3)第十四章税法 (3)第一章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的词源“经济法”这一概念最早出自于摩莱里的《自然法典》经济法产生的背景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法的表现形式(渊源)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及设立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的原因个人独资企业无限责任的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限制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人职权的限制和善意第三人的关系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的特征合伙企业转让财产转让的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特别是与善意第三人的关系)入伙与退伙的条件、程序及法律后果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法律有哪些特殊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别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第四章公司法公司的特征公司的分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资本条件不考)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范围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律特殊的规定(资本条件不考)国有独资公司法律特殊的规定(特别是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资本条件不考)股票的平价发行和溢价发行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第六章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特征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反垄断法适用的排除情形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商业贿赂行为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情形不正当有奖销售的方式政府限制竞争行为的方式第八章产品质量法产品的概念产品缺陷责任的诉讼时效产品缺陷责任的赔偿范围产品缺陷责任的免责事由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责任后相互关系的处理产品质量纠纷解决的方式第九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的权利消费争议的解决途径赔偿责任主体的确定第十一章合同法合同的特征订立的合同的两个阶段合同无效的情形第十四章税法税收的特征税法的构成要素。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商业贿赂行为
概念: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 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 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 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 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题中所说的“回扣”法律称 “折扣”。 构成要件: 主体方面——经营者 主观方面——目的都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 客体方面——侵犯具体的社会关系 客观方面——违法财务、会计法律的规定 贿赂形式——财物
反不正当竞争的监督检查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的 监 督 检 查
监督检查部门
(1)询问权。 (2)调查权。 (3)检查处理权。 (4)处罚权。 此外,法律还可以赋予监督检查机 构一些其他权利,如认可权、认定 权、许可权、禁止权等。
职权
以下行为,哪些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A.甲厂产品发生质量事故,舆论误指为乙厂产品,乙厂 公开说明事实真相 B.甲汽车厂不满乙钢铁厂起诉其拖欠货款,散布乙厂产 品质量低劣的虚假事实 C.甲冰箱厂散布乙冰箱厂售后服务差的虚假事实,虽未 指名,但一般人可以推知 D.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但只告诉了 乙厂的几家客户 正确答案为: BCD
二、竞争法
竞争法定义: 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调整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及相关的市场竞争管 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七章 市场监管法律制度
我国消法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经营者的义务) 我国消法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经营者的义务)
– – – – – – 人身、财产安全权; 人身、财产安全权;维护尊严权 商品服务的知情权; 商品服务的知情权;获得知识权 商品服务的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求偿权 依法结社权、 依法结社权、监督批评权
– 反垄断的适用除外:指某些特定领域或特定行业不适用反垄 反垄断的适用除外: 断法规定。一是某些领域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应避免过度竞争; 断法规定。一是某些领域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应避免过度竞争; 二是某些行业、 二是某些行业、产品或服务应以国家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为主导目标。范围如下: 共利益为主导目标。范围如下: 特定部门和行业:如新闻、广电、出版、教育、能源、 特定部门和行业:如新闻、广电、出版、教育、能源、 邮政、军工等; 邮政、军工等; 知识产权领域: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 知识产权领域: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 特定时期或情况下的垄断和联合行动; 特定时期或情况下的垄断和联合行动; 国际贸易中的商业行为。 国际贸易中的商业行为。
消费者定义
– 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将消费者定义为:为个人 国际标准化组织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将消费者定义为: 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目的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 我国消法:消费者是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和 我国消法:消费者是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 接受服务的自然人。农民购买、 接受服务的自然人。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 产资料时, 产资料时,也属消法保护的消费者
第二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弱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弱者)
– 一 消费者
消费者保护组织及活动
–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OCU):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 ):1960年由美、英、澳、比、 年由美、 ): 年由美 荷五国发起成立,现有170多成员组织分布于 多个国家和 多成员组织分布于60多个国家和 荷五国发起成立,现有 多成员组织分布于 地区,是一个独立的、非政治性的、 地区,是一个独立的、非政治性的、有影响力的世界性消费 者组织。 年该组织将3月 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者组织。1983年该组织将 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年该组织将 – 中国消费者协会:1984年12月成立,1987年9月被 中国消费者协会: 月成立, 月被IOCU接 年 月成立 年 月被 接 纳为正式会员。 纳为正式会员。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全文)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全文) 电子商务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本文旨在详细介绍电子商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相关法律规制进行解析和说明。
第一章概述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利用不正当手段,在市场竞争中获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一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
电子商务中,虚假宣传更容易通过网络传播,且虚假宣传的影响范围更广。
第三章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是指以虚构的原价、虚假的折扣等手段,误导消费者使其购买不必要或过高价格的商品或服务。
电子商务平台上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包括捆绑销售、隐瞒费用等。
第四章盗用商业秘密电子商务平台上,竞争对手之间盗用商业秘密的案例时有发生。
这包括盗用商业计划、技术秘密等,侵犯了原企业的知识产权。
第五章网络侵权网络侵权是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这包括盗版商品的销售、盗用商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六章商业诽谤商业诽谤是指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对竞争对手进行虚假诋毁、贬低等不实言论。
商业诽谤的影响范围更广,可以迅速传播,给企业造成极大的损失。
第七章网络恶意竞争网络恶意竞争是指通过黑客攻击、恶意软件传播等手段,对竞争对手进行打击,损害其经营利益。
网络恶意竞争不仅仅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涉及到对网络安全的危害。
第八章法律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电子商务中,已被相关法律规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这些法律文件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责任追究、赔偿等。
第九章附件附件1: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附件2:________ 相关判例分析第十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不正当竞争:________指利用不正当手段,在市场竞争中获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虚假宣传:________指通过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消费者,获取不正当商业利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
“枫叶”诉“鳄鱼”不正当竞争
原告北京市某服装工业集团服装一厂为“枫叶”西裤注 册商标的商标权人。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 公司的代理商同益公司(开发促进会的下属单位)将服 装一厂生产的“枫叶”西裤的商标更换为“卡帝乐”商 标并进行销售。为此原告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同益公司将原告产品上的商标撕下, 更换成“卡帝乐”商标后高价销售的行为,是利用原告 的优质产品为其牟取暴利,无偿地占有了原告为创立其 商业信誉和通过正当竞争占有市场而付出的劳动,其行 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开发促进会应对同益公司的行为承 担法律责任。遂判决开发促进会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 诉。
市场监管法
第七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节 竞争与竞争法概述
一、竞争的概念 竞争法中的竞争是指经济利益相互排
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经济活动 主体为了自己的最大利益而采用能够 促成交易的手段互相争取交易机会和 市场而导致优胜劣汰的行为。
二、竞争的功能
优化资源配置
推动技术革新 调节社会分配 促进消费者福利
知名商品的认定?
①知名商品的抽象界定。 国家工商局《规定》第3条第1款:“知名 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 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②最高法的解释 人民法院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 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 象,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 域范围,作为知名商品受保护的情况等因 素,进行综合判断。 原告应当对其商品的市场知名度负举证责 任。
四、竞争立法的规制对象
对于市场竞争(行为),存在
着正当的和非正当的两种情形, 由此形成正当竞争和非正当竞 争(或称竞争行为和反竞争行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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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制交易行为
强制交易行为是指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凭借其优势地位,限 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行为。
(1)
该行为主体是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
(2) (3) (4)
在主观方面,该行为主体是故意的,具有排挤其他经营者的意 图,其目的是从被指定的经营者处获得非法利益。
(一)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 (二)行为的性质具有违法性 (三)行为的结果具有损害性
4
(一)欺骗性交易行为 1.欺骗性交易行为的认定 (1)行为人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经营者。 (2)具有主观故意性。 (3)具有特定性。 (4)具有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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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欺骗性交易行为 2.欺骗性交易行为的类型
(1)假冒他人的 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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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正当搭售行为 不正当搭售行为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强行搭售其他商
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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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以提供物品、金钱或其他报偿作为奖励,刺激消费者购买商品 或接受服务的行为。主要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两种形式。
附赠式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向购买某种商品的所有 购买者或接受某种服务的人附加赠予金钱、物品或其他 经济利益的销售活动。
在客观方面,行为主体必须实施了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限制竞 争行为。
该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公平竞争权和自由竞争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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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串通招标投标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抬高标价或压低投标的报价。 (2)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 (3)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标底。 (4)招标者向投标者泄露其他投标者的投标条件。 (5)招标者与投标者商定,中标后给予额外补偿。 (6)招标者预先内定中标人,以此确定中标者。 (7)其他串通招投标行为。
第七章法律体系
2、联系 (1)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形成、建立的前提和 基础。法律体系中的各个法律部门的划分是建立 法学体系中各个部门法学的基本依据。 (2)法律体系也是法学体系发展的重要动力。 (3)法学体系反过来也会成为法律体系发生变 化的原因和根据。法学研究成果及关于“法律体 系”的研究均会影响法律体系的布局和结构。法 学体系是法律体系完善化的理论指导。
二、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 ★ (一)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1、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准则,任何法律都有 其调整的社会关系。由于社会关系种类众多,各 具特征,因此可以按照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 质和种类的不同来划分法律部门。例如,调整财 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划归民法部门,调整行政关 系的划归行政法部门等。 2、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五、社会法 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失 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其他需要扶助的人的 权益的法律。 社会法的目的在于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上 述各种人的权益实行必需的、切实的保障。 它包括劳动用工、工资福利、职业安全卫生、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特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
经济法
1、加强宏观调控方面
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
2、规范市场秩序和竞争规则方面
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3、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方面
对外贸易法、外资企业法等
4、促进重点产业的振兴和发展方面
农业法、种子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5、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方面
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非诉讼程序法
海事诉讼 特别程序法
自考本科经济法概论历年试卷选择题及答案
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经济法律制度1.时效期间不足2年的诉讼时效为(B )A.一般诉讼时效B.短期诉讼时效C.长期诉讼时效D.最长诉讼时效9.由我国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为( B )A.法律B.行政法规C.规章D.地方性法规2.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不包括...( B )A.假定B.条文C.处理D.制裁2.对于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 )A.1年B.2年C.4年D.20年1.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 D )A.属于无权代理B.视为越权代理C.视为否认D.视为同意30.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法人资格均须具备的一般条件有(ABCE )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有适格的经理人E.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29.根据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应具备的具体条件包括(ABCDE)A.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B.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C.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E.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1.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 B )A.公法人与私法人B.企业法人与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C.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D.公益法人与营利法人第二章经济法基础理论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D )A.经济权利和经济利益B.经济利益和经济义务C.经济义务和经济目的D.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8.经济法所调整的经营协调关系不包括...( C )A.经济联合关系B.经济协作关系C.财产继承关系D.经济竞争关系12.凡是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在经济法学中称为(B )A.法律要素B.法律事实C.事件D.行为11.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有多种表述,但是最重要、最概括的基本原则为(A )A.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B.经济效益原则C.市场调节企业、国家调控市场的原则D.物质利益原则26.经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包括(ABCDE )A.社会组织的经济行为B.国家管理机关的行政行为C.国家管理机关的执法行为D.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E.仲裁组织的仲裁行为第三章企业法1.企业变更一般分为企业主体资格变更和(D)A.企业名称变更B.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C.企业经营范围变更D.企业其他登记事项变更6.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条件不包..括.( D )A.能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或者出口适销的新产品的B.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C.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D.能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2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的职权的是(D )A.经营管理决策权B.生产指挥权C.对职工的奖惩权D.评议、监督权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4.企业法人是企业法主体的主要( B )A.物质基础B.法律形式C.组织形态D.主体资格5.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营企业的董事长( C )A.由中方担任B.由外方担任C.中外合营各方均可担任D.由第三方担任29.企业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主要是(ABC )A.规定企业的性质、任务、地位、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及经营方式B.规定企业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C.调整企业内部的重要经济关系D.调整竞争关系E.调整企业经济合同关系3.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破产费用的是( D )A.破产案件中的诉讼费B.破产财产评估费C.破产财产拍卖费D.所欠职工的劳动保险费用4.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合营企业经营管理机构的总经理由( B )A.上级主管部门指定B.董事会聘任C.股东会选举D.监事会选任第四章公司法2.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不少于人民币(D)A.10万元B.20万元C.30万元D.50万元3.公司的基本权利是(C)A.法人财产权和公司名称权B.内部管理权和公司名称权C.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D.内部管理权和经营自主权2.股份有限公司属于( A )A.股权制企业B.合伙制企业C.独资企业D.集体企业7.根据《公司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8.股东持有的股票的签发人是(B )A.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政府管理机关2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法定时间内将财务会计报告置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该法定时间为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 B )A.30日前B.20日前C.15日前D.10日前5.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的是(B )A.不担任公司职务的股东B.公司董事长C.技工小张D.工会主席6.公司的基本权利是( C )A.拒绝摊派权和企业名称权B.企业名称权和法人财产权C.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D.经营自主权和拒绝摊派权企业基本权利是财产权和管理权10.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C )A.80%B.50%C.30%D.20%11.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为( D )A.二人以上B.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C.四人以上D.五人以上五十人以下12.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成员不得少于( D )A.11人B.7人C.5人D.3人13.某股份有限公司打算与另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该合并方案须经(D )A.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通过B.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通过C.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通过D.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得低于人民币(A )A.3000万元B.5000万元C.6000万元D.8000万元第五章合同法9.甲乙双方于2000年5月1日签订一份合同,约定该合同自2000年12月1日起生效,该合同属于(D)A.效力待定的合同B.无效合同C.有效合同D.附期限的合同14.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 A )A.无效B.有效C.可撤销D.效力待定6.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合同当事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该法定期限为( C )A.3个月B.6个月C.1年D.2年9.下列关于要约生效时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C )A.要约人寄出要约时B.受要约人理解要约内容时C.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D.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准备答复时10.甲为年满17周岁的未成年人,因网恋急需用钱,便将从祖父处继承的一套两居室房屋卖给乙(成年人),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 C )A.无效合同B.有效合同C.效力未定合同D.可撤销合同12.依据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构成条件的确认主要适用( A )A.严格责任原则B.过错责任原则C.公平原则D.过失责任原则4.下列不属于...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形式的是(D )A.违约金B.实际履行C.赔偿损失D.缔约责任21.债的最广泛、最典型的形式是( A )A.合同之债B.侵权之债C.因不当得利所生之债D.因无因管理所生之债26.关于法定抵销权的适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BCE )A.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B.当事人之间债务的种类相同C.当事人以通知方式行使抵销权D.当事人行使抵销权以对方同意为条件E.当事人行使抵销权不得附条件和期限4.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A.缔约责任是一种无过错责任B.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C.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D.我国《合同法》主要适用严格责任原则第六章工业产权法11.在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C)A.10年B.15年C.20年D.15至20年12.在下列各项中,属于商标必备要件的是(D)A.新颖性B.创造性C.实用性D.显著性24.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保护的对象有(AB)A.发明B.实用新型C.科学发现D.数学运算方法E.疾病诊断方法1.我国《商标法》保护的核心是(A)A.商标权B.商标的显著性C.商标的信誉D.商标15.有权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机关是( C )A.专利局B.专利审查员C.专利复审委员会D.中级人民法院12.根据我国《专利法》,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专利申请之日起(B )A.5年B.10年C.15年D.20年10.A公司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给B公司造成了难以计算的损失。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件一、什么是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侵犯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在市场经济中,竞争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不正当竞争行为却会对市场环境和经济秩序造成负面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假冒:擅自使用他人的名称、商标、包装等,误使公众误认为其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相同或有关联。
2.混淆:使用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容易使公众误认为其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相同或有关联。
3.诋毁:捏造事实、虚构业务关系等,造成商品或服务的诽谤、贬损,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
4.不正当比较:与其它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错误的比较,误导消费者。
5.不当承诺:擅自作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承诺,误导消费者。
6.附加不合理条件:对交易进行限制、排斥,加价或附加其它不合理条件。
7.恶意诋毁:通过谣言、恶意炒作等手段,捏造、散布对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信息,损害其商业信誉。
8.恶意起诉:以恶意使用诉讼权或滥用诉讼程序为目的,妨碍市场竞争秩序。
9.虚假宣传:发布虚假的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10.恶意注册:恶意注册他人的商标、域名等,扰乱市场秩序。
二、法律责任和处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
具体的法律责任包括:1.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涉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尚未造成实际损害,经营者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不正当竞争的影响。
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造成实际损害,被侵权经营者有权要求侵权方消除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影响,恢复商业信誉。
3.赔偿损失:如果被侵权方经济利益受到损害,可以向侵权方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停止侵权行为前的损失和停止侵权行为后的利润损失。
4.公开赔礼道歉:如果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被侵权经营者的商业信誉,侵权方应当向被侵权方公开致以赔礼道歉,并恢复商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4.23【实施日期】2019.04.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三章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协调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会员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管理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竞争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提高企业运营有效性和公平性,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定义1.不正当竞争行为:指企业内部员工通过非法手段,违反市场竞争秩序,在与其他企业打开竞争的过程中使用强制、欺诈、不正当竞争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种类:包含但不限于商业诋毁、虚假广告、恶意降价、侵害商业秘密、恶意招聘等行为。
第三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禁止与惩罚1.严禁员工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应责任。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现与举报:–员工应当及时向所属部门或公司高层报告发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公司应建立投诉和举报渠道,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
3.内部调查:–公司将组织内部调查,对举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调审核实。
–被举报人应乐观搭配调查工作,如实供应相关资料和情况的说明。
4.惩罚措施与程序:–对于被调查人员,若调查结果证明其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将按企业规定的纪律处分程序进行惩罚,包含但不限于口头通报批判、书面警告、组织处理、行政惩罚、合同解除等。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司将移交给相关法律机构进行处理。
–对于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司保存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
5.调查程序:–内部调查应公正、客观、透亮。
–被调查人有权知悉调查程序和结果,并有权辩护和申诉。
–内部调查应尽量保护举报人的利益,确保调查过程的保密性。
第四章培训与宣传1.公司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员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得与识别本领。
2.公司应制作宣传料子,向员工普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以及举报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渠道和方式。
3.公司应在员工手册、企业内部网站等渠道发布本制度,确保员工知晓相关规定。
第五章法律合规1.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合规体系,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应与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取得法律咨询和风险评估。
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
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有限竞争环境中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竞争优势,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第三条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虚假宣传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恶意诽谤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5\虚假交易行为。
6\不正当竞争的其他行为。
第二章虚假宣传行为第四条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的宣传中,使用虚假的信息,误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第三章商业贿赂行为第五条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向其他经营者或者其工作人员提供财物、款待、服务或者其他利益,以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第四章恶意诽谤行为第六条恶意诽谤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虚假的言辞或者行为,严重扭曲事实,对其他经营者进行诽谤,以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第五章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第七条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或者违反协议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以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第六章虚假交易行为第八条虚假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虚构交易事实、伪造交易凭证等手段,误导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以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第七章不正当竞争的其他行为第九条不正当竞争的其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恶意转让客户。
2\恶性价格竞争。
3\挖人行为。
4\恶意诋毁其他经营者形象。
5\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附件:附件一:相关案例解析附件二:法律条文解释注释:1\虚假宣传行为:指宣传中使用虚假信息,误导他人。
2\商业贿赂行为:指经营者为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而提供财物、款待等。
3\恶意诽谤行为:指有意扭曲事实,对他人进行诽谤的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指获取他人商业秘密、违反协议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
5\虚假交易行为:指通过虚构交易、伪造交易凭证等手段来误导他人。
第7章第2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旅游政策与法规》精讲蔡正敏主讲乐清市雁荡山旅游学校副校长(《旅游政策与法规》,浙江省旅游局编,2014年5月第4版,中国旅游出版社。
)第七章市场规制法律制度第二节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号公布,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所谓“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二、不正当竞争的范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列举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与立法宗旨(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1.形式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全国人大会常委会八届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
2.实质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与反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规定,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四、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一)假冒行为1.含义假冒行为是假借和冒充其他经营者或其他商品的名称、商标、质量和产地标志等,以使人混淆产生误解的行为。
2.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七章-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PPT课件
和危害性的经济垄断及其他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垄断的类型 ❖ 1、 依据垄断产生的原因,可分为经济性垄断、国
家垄断、行政性垄断和自然垄断 ❖ 2、根据垄断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将垄断分
为合法的垄断和非法的垄断
21
第四节 商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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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媒盘点中国雷人山寨品牌
❖ 2012-04-18 07:06来源: 环球网
❖ 中国的山寨品牌一向是网友乐于调侃的谈资,甚至 连外国媒体也连连高呼“地球人已无法阻止中国山 寨商品了”。日前,有英国媒体报道称,从耐克、 阿迪达斯等高档运动品牌,到阿玛尼、普拉达等奢 侈服装,再到汉堡王、喜力啤酒等饮食商品,强大 的中国山寨商都会偷偷玩点文字游戏,创造出与原 品牌极为相似的品牌来迷惑消费者,让人觉得似是 而非,极容易上当。
司法机关 监管机关 行政执法机关
其他机关
❖ 权限:我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反不正当竞争的 执行机构
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 ❖ 1、询问权 ❖ 2、查询复制权 ❖ 4、处罚权
主要
6
(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 1)民事责任 ❖ 2)行政责任 ❖ 3)刑事责任 (四)法律适用例外
7
第三节 垄断行为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
是百事可乐的2倍。 ❖ 10.3:汇源在中国果汁市场占10.3%的份额
在所有果汁品牌中市场占有率第一。 ❖ 9.7%:可口可乐占有中国果汁市场9.7%的份额居于第
二位。 ❖ 70%:并购之后,外资在果汁市场的份额将突破70%
17
事件进展
❖ 08年09月03日:可口可乐24亿美元收购汇源全部 股份
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教学教案
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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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垄断行为的特点:
• ⒈主体的多样性,经营者、政府及其所属部 门
• ⒉范围的局限性 • 法定专营范围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 • ⒊主要方式是操纵或控制市场 • ⒋结果是限制或妨碍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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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㈡反垄断法的概念和特征
• 1914年--《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 会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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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㈣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 联系: • ⒈规制对象相互关联 • ⒉立法形式交叉合并 • ⒊制裁机构趋向一致 • ⒋制裁形式和手段趋向一致 • 区别: • 1、立法目的不同 • 2、两个法律的立法动机不同
• 指国家在限制和反对垄断中所形成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 世界各国反垄断法的特征: • ⒈适用范围广泛 • ⒉立法标准灵活 • ⒊制裁严厉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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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㈢反垄断法的历史发展
• 加拿大1889年制定的《禁止限制性贸易合并 法》
• 美国的反垄断法体系:
• 1890年--《谢尔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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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对竞争的规制
(1)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保护公平的、 有效的自由竞争,以维护市场经济的活 力和有效运作
(2)反垄断法:法律对妨碍竞争的不正当 竞争和限制竞争的行为加以禁止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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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
• ①规范对象具有广泛性 • ②适用主体具有广泛性 • ③法律责任力度大
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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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 ㈠经营者的责任
新经济法学论文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论文课程名称:《工商行政管理概论》姓名:王志栓学号:201004729469专业:工商行政管理培养层次:高起专入学批次:1003学习中心:江苏扬州邗江电大奥鹏学习中心[31]评定成绩评语:题目:试论反不正当竞争的基本理论问题引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满足市场需求,就必须运用这强大的激励机制来推动市场经济的主体发展。
与此同时,在市场竞争中还存在一些限制性的竞争,需要国家的管理和干预。
因为其他任何人和集体都只能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就有破坏市场和限制竞争的可能性会存在一些恶意垄断现象产生。
因此只有国家才能对市场进行管理和干预。
学术界很多学者对反不正当竞争理论问题相关联的有关问题作了比较深入的研讨。
还专门编著了市场管理管理法律制度专题,供日常学习和参考使用。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1、竞争与竞争法竞争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解释。
广义的竞争,是指规范各方通过一定的活动来施展自己的能力,为达到各方面共同的目的而各自所作的努力。
狭义竞争仅指商品经营者为取得有效地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相互斗争。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也是法制经济。
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本质,也是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2、反不当竞争法的概念反不正当经济法,是指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国家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凡不正当竞争法》来约束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二、对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了解1、不正当竞争的含义和特征:不正当竞争,又称不公平竞争,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种采取虚假、欺诈和损人利己等手段,损害国家、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有以下几个特征:(1)违反诚信守信和商业道德行为,以虚假、欺诈和损人利己等手段为表现形式;(2)在行为结果上,不正当竞争那个行为侵犯了他人权利,尤其是侵犯了竞争对手和消费者的利益现象;(3)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竞争机制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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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甲酒厂生产的“太岁康”高粱酒,在本省市场上颇有名 气。以后,乙酒厂推出“状元乐”高粱酒,其酒瓶形态 和瓶贴标签的图样、色彩与“太岁康”几近一致,但使 用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同。对此, 下列表述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A.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乙厂对 甲厂不构成侵权。 B.”太岁康”商标仅属省内知名,其标签又未获得专利, B.” 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 C.两种商品装潢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 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D.两者商品装潢虽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 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
民事责任: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 干规定》第7条规定,对侵权物品应作如 下处理:(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 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 返还权利人;(2)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 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 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 意收购销售的除外。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 因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 应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行政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规定,“经 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 假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 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 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 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 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 法处以罚款。”
问题: 1、乙餐厅的行为违反我国哪一部法律的何 种规定? 2、乙餐厅应赔偿甲餐厅的数额是多少?为 什么?
4、虚假的商品标识 有三种行为: (1)在商品上伪造和冒用认证标志、 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2)伪造产地; (3)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 表示
案例4 某啤酒厂在其生产的啤酒瓶颈上挂一标签,上 印有“获1990年柏林国际啤酒博览会金奖” 字样和一个带外文的徽章。此奖项和徽章均 属子虚乌有。对这一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 宣传行为。 B.根据《反不正竞争法》,该行为构成虚假表 示行为。 C.根据《民法通则》,该行为构成欺诈的民事 行为。 D.该行为违反商业道德,但不违法法律。
问题:
1、甲企业对“正阳”是否拥有商标专用权?为什 么? 2、正阳食品厂对“正阳”是否拥有企业名称权? 为什么? 3、正阳食品厂的行为是否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请 说明理由。
2、仿冒知名商品的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该行为的构成要件: (1)名称、包装、装潢是知名商品所 特有的,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经营者擅自将知名商品的名称、 包装、装潢作相同或相似之使用,致使其 商品与知名商品相混淆(不要求发生混淆的 实际后果),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 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 者”;第12条规定,“广告不得贬低其 他市场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第21 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 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 的不正当竞争。”
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广告法》第38条规定,“广告发 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发布的, 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商业秘密的特征: 1、具有保密性; 2、具有经济适用性; 3、权利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权利人的保密义务)。
相应的法律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 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刑法第219、220条的规定。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有: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 正当竞争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 前项手段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 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 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 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 实施了贿赂; (2)贿赂目的是为了销售或者购买 商品; (3)行贿人是经营者。
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 账外暗中给付、收受回扣
商业贿赂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规定, 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 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 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 以没收。
刑事责任: 刑法第222条规定,“广告主、广告 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法国家规定,利 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 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案例5
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某省生产同一种药品的著名 厂家,产品同在全国市场销售。甲公司药品商标是 “安乐”,乙公司药品商标为“长寿”。1999年,乙 公司的药品投产后,即在其“长寿”药品的包装盒及 说明书上注明“国内首创,独家生产”等用语。2000 年1月至3月间,乙药厂在该省著名的丙报纸上刊登了 11期广告,该广告称:“目前市场上出现非我厂生产 的该药品,为确保广大患者的经济利益及身体健康不 受损害,购买此药时请您认准正宗名牌‘长寿’商 标”。乙药厂的行为导致甲药厂的销售额下降。甲以 乙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丙未认真审核所发布广告 内容为由将其作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药厂 停止侵害,并公开致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同时 要求丙报社对发布广告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 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 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 人的商业秘密; 5、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 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 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5条规定, 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部门应当责令停 止违法行为,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商业贿赂 概念: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销 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 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相应的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 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 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 商品”。 后果:剥夺了其他经营者的交易机 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引发腐败、破 坏社会风气。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和调整对象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条规定了该法 的目的: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不正 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的规定,损 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 序的行为。据此,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就是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具有这样的特 征:由经营者所为;在市场交易中所为;以 竞争为目的;违法商业道德;损害竞争者和 消费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其生产 的“正阳”牌花生油驰名海内外。“正阳”是该企业于 1999年向国家商标管理局申请注册的商标。2001年甲 企业在市场上发现某企业生产的花生油,与其所生产的 花生油的包装、装潢及其相似,虽然其商标不同,但是 在其包装上明显的位置标注着“正阳食品”字样。经调 查,甲企业得知该花生油是由2000年10月登记成立的 邻省企业正阳食品厂生产的。甲企业遂以正阳食品厂侵 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为由要求其停止使用“正阳食品” 的字样。但正阳食品厂认为“正阳”是自己经本省工商 局核准的字号,自己在商品上标明“正阳食品”字样的 行为属于标明自己企业名称的行为,并不违法,拒绝停 止使用该字样。于是,2001年12月,甲企业将正阳食 品厂告上法庭。
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164条规定,为谋取不正 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 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贿罪) 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工作 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回扣或 财物的,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 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 财产。 ( 受贿罪)
3、仿冒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 该行为的构成要件: (1)未经他人许可而使用其企业名 称或姓名; (2)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或服 务,即在市场交易中混淆了商品或服务 的来源。
案例3
天府之国是某省著名餐厅(以下简称甲餐厅),专营川 菜、火锅。2001年,乙餐厅招聘了原甲餐厅员工刘某等 8人后,于同年12月30日开设火锅厅,在营业场所外显 著位置悬挂“本餐厅二楼火锅厅特聘‘天府之国’特级 火锅师主厨,欢迎品尝”的横幅,并购买了印有甲餐厅 标记的火锅单用于对外经营,持续月余。甲以乙侵权为 由向法院起诉。在审理中,法院查明以下事实: 1、原告甲餐厅2001年11月、12月、2002年1月的营业利 润分别为40万元、42万元、30万元; 2、乙餐厅2001年12月、2002年1月的营业利润分别为6 万元、14万元; 3、甲餐厅为调查乙餐厅侵权共支出费用5000元。
问题: 1、乙药厂在其药品包装盒上使用“国内首 创,独家生产”用语、称其产品为“正宗 名牌”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为什么? 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乙药 厂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为什么? 3、广告发布者丙报社对发布广告行为应承 担何种民事责任?为什么?
四、侵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概念: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权 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 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