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救助管理站服务形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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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救助管理站服务形象调研

摘要:近年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这一社会现象逐渐被人们广泛关注,特别在11月16日贵州毕节市5名流浪儿童死于一个垃圾箱内,引起了全国哗然与深思。而对这一种神秘特殊的社会群体如何有效进行管理已经成为政府的重要课题,在对莆田市流浪乞讨人员及救助管理站进行实地调查,搜集资料的基础上阐述了目前莆田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现状,着重指出在资金投入,救助现象,救助模式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莆田救助站;救助制度;莆田市

一、调研背景

纵观中国十年来的发展,人们不难发现,”建设和谐中国”的努力一直困扰于gdp至上与民生至上之间。如今,中共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新口号,进一步提升了”幸福感”。但是,由于日益加剧的物质文化需求与落后的矛盾,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全国各地流浪乞讨人员不降反升,愈演愈烈,莆田市亦不例外,大量的流浪乞讨人员充斥在步行街、新旧汽车站、凤凰山公园等人口密集区,严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可也很无奈。对此,我们都因该反思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究竟是新制度的缺陷还是救助的无作为亦或更深层次的原因?而我们又该怎么处理这个现象呢?

二、调研内容

(一)以调查表的形式了解莆田人民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了解和看法。

(二)前往莆田市救助站,了解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状况。(三)交流活动心得,讨论分析莆田社会保障建设的得失,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三、调查对象

市街头流浪人员市救助站路人

四、调研地点

步行街新旧汽车站凤凰山公园

五、调研目的

(一)社会对莆田救济站的认知以及服务形象的评价。

(二)通过对莆田救助站、流浪人员以及行人的实地采访考察,初步了解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与成因、人们对他们的看法以及莆田救助站工作的创新与不足

(三)通过这次的实践活动,给救助站如何对流乞人员特别是儿童进行救助提出一些建议。

六、调研方法

实地调查:访问救助站工作人员、采访街头乞丐、行人。并拍摄照片。问卷调查:设计问题6个、复印100份向路人发放、收集问卷汇总分析,计算百分比。查阅资料:访问莆田市政府网站、搜集相关的管理条例、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莆田救助站、民政局)。

七、结果与分析

(一)莆田救助站服务形象评价:在大多数莆田市民的眼里,对救助站市陌生的,大部分不知救助站在哪,有什么作用,他们做了

什么等等,一部分原因救助站偏远,其次就是救助站宣传力度不够。(二)莆田救助的创新与不足:莆田市在没有成型经验的前提下,市救助站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些救助管理工作的新方式:其一,设制50块”爱心救助引导牌”、10 000张”爱心救助引导卡”和20 000份宣传单,组织学生志愿者到市区主要街道和社区向市民分发。其二,安排人员在市区的步行街,新旧汽车站等人口密集区不定期巡逻,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其三,与莆田学院共建”爱心服务点”。其四,开展”站企共建”活动,协调城区职业介绍所进行介绍救助。其五,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街头流乞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该项目取得较好的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03人次(男童74人,女童29人),其中市救助站76人次,仙游县15人次,秀屿区6人次,涵江区6人次;多措并举靠前帮助28人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孩子度过难关,护送流浪未成年人23人(其中跨省护送12例),约占救助总数的25%,基本实现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的预期目标。但是该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许多新问题。

首先,资金供给有限,救助缺乏动力。每年政府的拨款大部分用于工作人员开支,只有少部分用于救助,有限的资金只能维持正常运作,无法配备救助车等设备,加之流浪乞讨人员流动性强,政府提供的救助量远小于社会需求量,既影响了救助制度的效率又影响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的提高。其次,救助对象模糊,难以有效甄别。有关制度条例制定的救助范围过窄,不足以覆盖所有需要救助的

人,主动救助的少之又少,由于没有统一的审核登记制度,有些人编造虚假个人情况,救助站没有办法有效甄别其真伪。最后,部门职责不清,,无法标本兼治。现阶段救助站的职责被无限放大,有调查,解救,救助,医治,遣护等职责,小小救助站根本无法承受这么重的责任,谁打拐,谁解救,谁救助,谁后续保障等问题导致部门相互推诿扯皮,再者,现在大量的职业性乞丐,欺骗性团体让救助有了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相应的保障缺失也是棘手问题。(三)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与成因:从我们的调查中发现,有人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不惜以顺害别人的物质甚至是精神利益为主。因此对待这些流浪人员我们必须一分为二。首先是那些真的需要帮助的,他们因为身体残疾、生活无助,没有经济来源,迫不得已背井离乡走上流浪的道路;其次是那些以”吸取”别人的同情心来苟且偷生的人,他们可能是自己装做乞丐,也有可能操纵别人来乞讨。当然凭我们一时的观察,我们当然无法马上就辨别他到底是否真需要帮助。为此,有人提出这样一个方法:给要钱的一点饭,给要饭的一点钱。

可是,社会上人有许多流浪人员特别是儿童,无论自愿还是被”蛇头”控制,他们始终都是社会的不和谐音符。那么怎样才是消除这些不和谐音符最好的办法呢?光靠政府那有限的救助办法究竟能起到多少作用呢?政府设立救助站当然是一项很好的措施。可是,自从2003年国务院下发通知,不得强制性的收容社会流浪人员后,面对我所提到的第二类人就无计可施了。对此我们商量提出

以下几条建议

八、结论与建议

(一)首先要完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体系和社会保障制度。前几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充分体现了国家对贫困人口和乞讨人员的人文关怀与”以人为本”的救助理念。

(二)从根本上说,要通过各种手段增加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财政支出,完善基层财政体制,努力改善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完善农村的各项基本建设。既然流浪大军主要来自于农村,那我认为就应该从全力解决农村问题和”三农问题”入手。

(三)要加强城市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正确对待流浪乞讨人员的各种行为,对那些冒充乞丐或是借乞丐之名进行犯罪活动的人进行严厉的惩罚,而对那些真正穷苦的乞丐进行适当的安置和救助。

(四)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政治觉悟,让农民自强起来。培养他们劳动致富的决心。通过村委会等一系列农村自治委员会,来解决贫困农民的基本问题,力争把这些问题在本地解决掉。(五)加强救助的宣传力度,引导需要救助的人及时得到帮助,加强与福利院,sos儿童村的联系,及时的互动帮助,对孤残老人实行对口帮助,及时送医,送福利院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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