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doc
条例之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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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之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7月1日起施行. 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内容, 欢迎阅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 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促进公共服务发展,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 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 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 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 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 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 需要竞聘上岗的, 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 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 试用期为12个月.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20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0xx年, 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 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 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 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 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 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但是, 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 解除聘用合同.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 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第五章考核和培训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 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 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 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 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第六章奖励和处分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给予奖励:(一)长期服务基层, 爱岗敬业, 表现突出的;(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给予处分:(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二)失职渎职的;(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 6个月;记过, 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24个月.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 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 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 处分期满后, 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 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 应当退休.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 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回避:(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 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 依法给予赔偿.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布的重大意义20xx年4月25日, 国务院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 于5月15日正式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 《条例》共10章44条, 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从国家法规层面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 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 确立了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条例》的颁布和实施, 对于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 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促进公共服务发展,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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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具体操作和实施规则的细化和明确。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人员选拔、录用、提升和离职的公正性,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遵循科学、民主、法治原则,落实干部管理终身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人员培养和发展,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第二章人员选拔和录用第六条事业单位人员选拔和录用,应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充分考察和评估应聘者的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综合素质。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公开、阳光的招聘渠道,确保应聘者平等参与竞聘活动,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招聘程序,公开招聘公告、审核材料、组织面试、进行选拔和录用工作。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应聘者档案,保存和管理相关材料,确保人才信息的流动和利用。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业务要求。
第三章职务任免和晋升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岗位需求和人员素质,对现有人员进行职务任免和晋升。
第十二条职务任免和晋升应通过公开选拔、考核评价等方式进行,采取材料审查、面试笔试等评定方法,确保选拔和晋升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其素质和能力,为职务任免和晋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十四条职务任免和晋升应遵循任人唯贤、以德为先的原则,优先考虑有专业能力和管理才能的人员。
第四章人员奖惩和离职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公正的奖惩制度,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违纪违法的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和处罚。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员考核评价制度,对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果进行评估,为奖惩和离职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交流,在奖惩和离职决策时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反馈。
事业单位人事管制条例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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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4年4月25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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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人事工作,保障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本单位人事部门所有。
...第二章入职第一节公务员招录第四条本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人员岗位需求,在合法、公开、公平、择优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评价、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公务员招录。
第五条招录工作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具体程序和要求可参照《条例》进行。
第六条招录公务员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联系、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第三章岗位安排与调整第一节岗位设定第十二条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组织审核和批准。
第十三条岗位职责应当明确,包括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等。
第十四条任职条件应当合理且明确,包括学历要求、从业经验、职业技能等。
...第四十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本实施细则已经经过本单位领导同志审定并正式实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纳入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中。
附件:本实施细则所需的相关表格。
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指国家制定的用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律文件,是本实施细则的上位法。
2. 公务员:指根据国家规定,经过公开招录选拔,具有公务员资格并在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3. 职业资格证书:指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通过考试或评审获得的能够证明个人在某一特定职业具备一定技能或资格的证明文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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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以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所属部门或机构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人事管理细则,以便于管理和运营。
第二章人员录用第二条事业单位可以依据招聘工作需要,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委托招聘等方式,录用合格的人员。
第三章人员岗位安排第三条事业单位应根据职责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人员的岗位,保障单位运行的需要。
第四章人员晋升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根据人员的工作表现、学历等综合情况,对合格的人员进行岗位晋升。
第五章人员培训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各类培训活动,提升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六章人员福利待遇第六条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自身经济实力,制定合理的人员薪酬及福利待遇。
第七章人员考核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人员考核制度,对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激励优秀人员,对不合格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八章人员奖惩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人员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纪违规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九章人事档案管理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建立规范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将录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存档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章人事信息公开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公示相关人员的录用、晋升、考核等情况,提高人事管理的透明度。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对违反人事管理细则的行为,事业单位应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进行处罚。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二)以2018年12月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基础,结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制订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用于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下面是细则的主要内容:一、一般规定1.确定了细则的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二、人事岗位设置和职位分类1.对事业单位人事岗位设置的原则、分类和管理权限进行了规定。
事业单位管理实施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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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管理实施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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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国家制定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而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该条例,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相关规定,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一、招聘与录用招聘与录用是事业单位补充人才的重要环节。
实施细则对招聘的条件、程序、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首先,明确了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包括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等要求,确保招聘到与岗位需求相匹配的人才。
在招聘程序上,通常包括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或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
实施细则强调了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招聘公告应在规定的渠道广泛发布,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有机会参与竞争。
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和方式应根据岗位特点科学设计,以全面、准确地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同时,在招聘过程中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蒙混过关。
对于拟录用人员,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二、岗位设置与管理岗位设置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础。
实施细则对岗位的类别、等级、结构比例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每个类别又分为不同的等级,如管理岗位从十级职员到一级职员,专业技术岗位从十三级到一级。
岗位设置应遵循按需设岗、精简高效、动态调整的原则。
根据单位的职能、任务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各类岗位的数量和结构比例。
同时,要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等,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评价提供依据。
三、考核与评价考核与评价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表现和业绩的评估。
实施细则规定了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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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规定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竞争。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事管理工作。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坚持政治标准、业务能力、廉洁从业和社会责任相统一的原则。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统一的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办法,确保人事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稳定性。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开展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人事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二章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的要求,合理划定、调整和优化岗位。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性质、岗位责任和工作要求,制定职务层次和工资等级制度。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据招聘需求,确定岗位空缺计划,确保岗位的合理配置和人员的需求。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通过公开考试、面试等方式,招聘适应岗位需求、具备相关能力和条件的人员。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轮岗制度,推动人员的岗位交流和职业发展。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技能提升和终身学习。
第三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人事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水平,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管理。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应程序和条件,实行人员的晋升、聘任和解聘等管理。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建立工资和待遇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制度,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四章事业单位党务管理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党组织应当依法行使党组织权力,负责领导和推动人事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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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共十章44条)于4月25日由国务院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652号),5月15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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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遵循平等、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以充分发挥人才优势,推动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权力,落实各项人事管理措施。
第四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注重激励和约束相结合,鼓励和培养有专业技术、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人员,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和绩效考核。
第五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等方式选拔和使用人员。
第六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当依法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事资源优化配置、合理流动。
第二章人才引进和选拔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确定人才引进的对象和方式,并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
第八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应当注重专业能力、岗位需求和人才市场的匹配度,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确保选拔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第九条事业单位人才选拔应当通过综合考察、面试等方式,评估候选人的综合能力和岗位适应性。
第十条事业单位人才选拔应当依据各职位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和选拔的考核体系,对引进和选拔的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和评价。
第三章人员聘用和合同管理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岗位需要,制定合理的人员聘用方式和程序。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应当依法进行,并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应当充分考虑候选人的专业能力、业绩表现和综合素质。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应当建立完善的用人制度和考核机制,并对聘用的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根据职责和绩效进行评估。
第四章岗位配置和任职管理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科学配置岗位和人员,做到资源合理配置。
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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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man life rushes like a flood, without encountering islands and reefs, it is difficult to arouse beautiful wave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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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央事业单位、省级事业单位、地市级事业单位和县级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权益,确保人事制度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相关人员的职务、职级和职称。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档案,记录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职称评定结果等。
第二章人员录用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需求确定录用人员的数量、条件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七条录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面试、考核等程序评定。
第八条录用人员入职后,应经过培训和试用期的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上岗。
第九条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人员职务、职级和职称评聘第十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确定相关人员的职务。
第十一条职务设定应确保岗位职责的合理划分和权责明确。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级应根据履历、绩效和能力等因素综合评定,并逐级晋升。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建立职称评聘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评定职称。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职务、职级和职称的管理,确保人事管理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第四章培训与培养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岗位技能培养、管理培训、安全教育等方面。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针对不同层次的工作人员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提高其管理和领导能力。
第五章奖励与处分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绩效和贡献,给予工作人员不同形式的奖励,包括褒奖、嘉奖等。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纪律处分制度,对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的奖励和处分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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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保障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严肃性和科学性,提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效能和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岗位设置和编制管理2.事业单位应根据业务需要和岗位职责,合理设置岗位并制定相应的编制方案。
3.岗位编制应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经过上级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4.岗位编制的调整应按照程序进行,包括编制核准、撤销、调整等,确保编制管理的公开透明和合法性。
三、人员招聘和选拔5.事业单位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人员招聘和选拔工作。
6.招聘计划应提前制定并公示,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和选拔程序。
7.招聘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环节,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四、人员聘用和合同管理8.事业单位应按照岗位要求和人员素质进行聘用,不得搞任人唯亲、以权谋私等不正当操作。
9.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工作内容、期限、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10.聘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应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五、人事档案管理11.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分类、保管、查询和利用等相关事项。
12.人事档案应按照规定进行建档、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3.人事档案的查询和利用应按照规定进行,保护员工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六、职称评聘和待遇管理14.事业单位应按照程序和标准进行职称评聘工作,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15.职称评聘的结果应及时公示,并建立申诉机制,确保评审结果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16.事业单位应按照职称评审结果确定员工的待遇和权益,确保待遇管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七、职业发展和培训管理17.事业单位应根据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岗位需求,制定职业发展和培训计划,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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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一、总则事业单位是国家机关、公共机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科技体制、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组织,是人民政府依法设立并承担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机构。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基本法规,本实施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的有关具体实施细则。
二、人事管理权和责任(一)人事管理权1、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行使本单位人事管理权。
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所在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行使单位人事管理权。
2、事业单位职能部门应当按照本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的人事工作,协助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使人事管理权。
3、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部门、职能机构间协调配合机制,组织实施人事管理工作。
(二)人事管理责任1、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人事工作负总责任,承担对人事工作的决策和管理责任。
2、履行本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责的人员,应当按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要求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忠实、认真执行本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三、人事管理制度(一)考核制度1、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健全考核制度,包括考核规章、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具体内容。
绩效考核应当实行以结果为导向、以责任为核心的考核方式。
2、对本单位或部门的工作成绩达到预期目标或突出贡献、创新、改革,应当给予奖励或激励措施;对工作成绩不达标、失职渎职的,应当按规定予以惩罚或追责。
对在人才选拔、能力提高、教育培训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应当予以表扬、奖励。
(二)用人制度1、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健全用人制度,包括岗位设置、编制管理、聘用管理等规定。
在编人员原则上应当通过公开竞聘、招聘等方式确定。
任职应当以择优选拔、公开竞争、择岗而不能是个人意志或谋划侵扰行为。
2、人才引进应当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注重选拔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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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人事管理方面的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为实现特定公益目标而设立的法人组织。
第二章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激励原则,重点保障干部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合法权益。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以绩效为核心,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政策。
第三章干部人事管理第六条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通过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养提升等方式,选拔和使用优秀干部。
第七条干部人事管理应当加强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监督,提高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干部人事管理应当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第四章职工人事管理第九条事业单位职工的录用、考核、聘用、晋升等人事管理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工作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考核。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提升,提高职工的素质和能力。
第五章人才队伍建设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才队伍的稳定和高效运转。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积极发现、培养和使用各类人才,尤其要注重发掘和培养青年人才。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人才的流动管理,为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附件:1. 人事管理流程图2. 干部选拔考核细则3. 职工绩效考核指标类别说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行政法规,用以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行为。
2. 人才激励机制:指通过激励措施,如薪酬激励、岗位晋升、培训发展等,吸引和激励优秀人才,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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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确保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科学、公正、公平、高效的运行。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事业单位,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公立医院、高等学校等。
第三条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应遵循公开、竞争、择优、公正、守信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到党的领导下的人事管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机构第四条事业单位应设立人事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人事政策和管理规范,具体职责和权限由单位依据本细则自行制定,并报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人事管理部门或委员会的组成应符合岗位需求,包括人事科室、考试招聘科室、绩效评定科室等,并明确各科室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包括人事管理制度、流程、标准,确保人事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制定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奖惩制度、岗位晋升制度、职业发展制度等,在落实本细则的基础上进行细化。
第八条事业单位的招聘制度应明确招聘的程序、条件、方式和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贯彻。
同时,招聘制度应倡导人才优先原则,重视专业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
第九条事业单位的考核评价制度应根据岗位需求,制定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并在事业单位中公示。
同时,考核评价制度应设立监督机构,听取被评价人的意见,并整合多方面的评价意见,形成综合评价结果,并作出合理的奖惩措施。
第四章人事管理流程第十条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流程包括招聘、录用、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等环节,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进行,确保程序规范、公正。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在招聘环节,应通过公告、报名、初试、复试等环节进行选拔,确保所有应聘者均有平等的机会竞争。
同时,招聘程序应公开透明,确保职位的内外部公开竞争。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的录用环节应结合考核评价结果,按照优先录取优秀人才的原则确定录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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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规范人事管理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人才,提高事业单位的组织效益。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依法建立健全人事规章制度,加强人事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建立健全人事管理的监督机制,认真履行人事管理职责。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合理制定人事管理的目标和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素质要求,开展人才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积极推行人事管理信息化,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便利化。
第二章人才招聘第六条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素质要求,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工作职责等。
第七条事业单位招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招聘岗位应符合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二)招聘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招聘程序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因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进行歧视;(四)招聘结果应及时公布并反馈给应聘者。
第八条事业单位可通过报纸、网站、招聘会等途径宣传招聘信息,吸引有能力、有潜力的人才。
第九条事业单位可以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招聘工作,但应签订明确的委托合同,明确委托内容和费用标准。
第十条事业单位可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进行招聘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应公开、公正、公平。
第三章人员任用第十一条事业单位人员任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任意任用和超职数任用。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人员任用应公开、公平、公正,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益交换。
第十三条人员任用应根据岗位要求和个人能力进行,不得以身份、背景等因素进行歧视。
第十四条人员任用应经过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等环节,确保选拔出合适的人才。
第十五条人员任用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人员培训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加强人员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满足人员不同层次和不同专业的培训需求。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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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细则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是对该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合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事业单位,是指依照国家规定或者市区政府批准,在事业单位法人的组织形式下为公益服务、科学研究、文化艺术、教育培训等公共事务提供服务的单位。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指事业单位对从业人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薪酬、奖励、纪律等各项事务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第七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档案,真实记录从业人员的有关情况。
第二章从业人员的录用第一节总则第八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从业人员的数量。
第九条: 事业单位的录用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择优录用原则。
第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聘任等方式录用从业人员。
...第六节特殊情况下的人事管理第五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从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歇息休假。
第五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保障从业人员的劳动条件,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对从业人员的辞职、离职、开除等情况,应当按照像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处理。
第五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严格管理从业人员的出勤情况。
第五十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细则的行为,事业单位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五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评估和完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十七条: 本细则实施后,已有的与本细则不符的有关规定将再也不合用。
附件: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实施办法3.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细则问答解析法律名词及注释:1. 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或者市区政府批准,在事业单位法人的组织形式下为公益服务、科学研究、文化艺术、教育培训等公共事务提供服务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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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4年4月25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二)失职渎职的;(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201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误读反映民众期待改革快些走Ctrl+D,我们将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考试的信息,敬请期待!点击查看:True相关推荐:| | | || |201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误读反映民众期待改革快些走7月1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而关于《条例》的一番误读与解读,也在本月初成为一时的舆论热点。
事实上,自5月15日《条例》发布之后,诸如“7月1日起事业单位将实行合同制”、“《条例》实施之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随即会发生变化”、“事业单位人员将于7月期参加社会保险”这样的声音一直广为传播,即便在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进行了解读之后,这些言论仍然影响广泛。
直至人社部再度出面声明,这场“事业单位人员参加社保”的误读才算告一段落。
近年来,大到影响广泛的重大政策,小到某一领域某一地区的具体规定,对于政策的误读似乎越来越多。
这之中既有因相关部门遣词造句、考虑不周全等等造成的“技术性”误读,也存在着某些利益群体故意曲解而出现的“恶性”误读。
此外,更加需要注意的,应该是那些由于改革滞后,民众出于对改革期待而出现的“良性”误读——我们甚至应将这种误读看成对改革迟迟不能“破题”的一种催促。
“良性”误读:民众希望改革“快些走”今年5月,由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公众见面,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
《条例》涉及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来将建立的工资增长机制、参加社会保险以及转换用人机制等多方面内容,成为一段时期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自公布之日起,“事业单位实行合同制”、“3000余万事业编制人员参加社保”之类似是而非的表述却被广为传播。
5月下旬,有关部门就曾通过《经济日报》等官方媒体对《条例》进行了解读,然而误会并未就此平息。
在7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前后,又一轮误读与传播再次掀起。
人社部在本月初不得不再次对涉及到《条例》的各种误读进行了解释。
《条例》中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社会养老保险这个方向性的问题。
“但具体如何落实到位,目前尚属于探索阶段,这为下一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改革留下了空间。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说。
《条例》中还首次提出,要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这项规定也成为当下人们揣测未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涨工资的“依据”。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对此表示,“把《条例》的实施等同于事业单位人员要涨工资,完全是片面的认识和理解,准确地说,应该是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各方面工作规范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工资增长机制的建立与7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也没有必然的关系。
”我们应该承认,我国在多地进行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进展并不顺利,企业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差距较大,因此广受诟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下一步的方向是建立公平的规划,遵循市场化原则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
不仅如此,当前事业单位制定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只是改革迈出的一步,更艰难的改革,是在不同地区、行业间以及不同资金来源的事业单位间,找到一种相对公平的收入分配方式。
现在回头看来,这场延宕月余的“误读-解释”事件,并非是政策表述与民众理解层面的问题,它所体现出的更多是民众对于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缓慢,效果不明显的一种“催促”。
经济观察网有评论认为,造成广泛而整齐划一“误读”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舆论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并轨改革期之过甚。
而这也是中国很多方面改革的写照。
而《中国青年报》也在评论中指出,社会上对养老公平、收入公平渴望已久,希望有关方面尽快促进这些方面公平化,于是,某些媒体就故意迎合这种社会心理,制造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