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介机构名单
中国金融协会名单
中国金融协会名单一、中国现有的一些金融协会和学会协会:1、中国金融协会中国金融协会(China Finance Association以下简称“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成立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全行业与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反映企业的愿望和要求,沟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联系,推动会员单位之间、国际同行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提高金融行业快速发展作出贡献。
协会接受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财政部等部委的业务的法定监管。
会员主要来自中央企业、全国各省(市)金融局(办)、地方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投资管理公司、典当公司、融资类企业和其他跟融资有关企业等机构、单位和组织。
业务范围:一、调查研究金融行业经济运行、企业改革、技术进步、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情况,为政府制定金融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改革与发展方向等提供建议和服务;对与金融发展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进行跟踪研究,及时向政府部门反映金融行业和企业的意见和要求。
二、收集、整理、分析和发金融经济与技术信息;跟踪了解国外同行的发展情况、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技术进步趋势,进行市场预测预报,为会员单位、金融行业、政府和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三、组织会员单位、金融企事业单位赴国外考察和学习,为国内金融企业开拓国外市场创造条件。
四、推广金融行业先进技术和工艺;开展优秀品牌培育工作。
五、组织展会、研讨会、论坛、培训等。
六、编辑内部资料和协会刊物,与出版社合作出版书籍。
2、中国金融管理协会中国金融管理协会,是全国各银行、证券、保险业等相关单位为适应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盈利性专业社会团体。
中国金融管理协会于2008年5月正式成立。
会员单位包括各类商业银行、证券、保险、投资担保、各类农村金融机构、金融研究机构和金融媒体等,至2009年底,已发展会员单位总计300余家。
关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
更多资料请访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1]7号)为进一步规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注册,提高发行注册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交易商协会对《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并经201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施行。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2009年2月24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4月26日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工作,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实行注册会议制度,由注册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
第三条注册会议根据相关自律规则,对发行企业(简称企业)及中介机构注册文件拟披露信息的完备性进行评议,并督促其完善信息披露。
注册会议不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及风险作实质性判断。
第四条协会秘书处设注册办公室,负责接收注册文件、对注册文件拟披露信息的完备性进行初步评议(简称初评)和安排注册会议。
第五条注册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二章注册办公室第六条注册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协会专职人员和会员选派人员组成。
第七条注册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坚持原则,公正廉洁,责任心强;(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三)具有符合注册工作需要的知识结构和水平;(四)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五)协会秘书处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八条注册办公室根据相关自律规则指引接收注册文件,要件齐备的,注册办公室应办理接收手续;要件不齐备的,予以退回。
第九条注册办公室在初评工作中可建议企业或中介机构补充、修改注册文件;可调阅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报告或其他有关资料;可要求因未能尽职而导致注册文件拟披露信息不完备的中介机构重新开展工作。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承销商名单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及承销机构名单主承销商(43家)A类主承销商(34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类主承销商(9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36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注:A类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B类主承销商在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非公开定向发行产品信息管理系统需求说明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背景介绍1.1协会介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会址设在北京。
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9月3日成立,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的参与者、中介机构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均可自愿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协会单位会员将涵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信用评级公司、大中型工商企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协会的宗旨是:✧自律:对银行间市场进行自律管理,维持银行间市场正当竞争秩序✧创新: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服务:为会员服务,组织会员交流,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政府服务,贯彻政府政策意图,更好促进政府和市场的双向沟通。
1.2部门介绍市场创新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会员进行银行间市场产品研发创新、对创新活动进行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具有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促进银行间市场制度创新、规范债务融资市场运行等职能。
工作职责(一)跟踪分析国家宏观政策,研判宏观经济波动,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的市场创新建议;(二)分析评估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和外部环境变化,研究银行间市场总量增长、结构优化、功能提升等综合性问题,组织拟订银行间市场创新规划;(三)研究银行间市场深化改革的相关问题,提出银行间市场制度创新的政策建议;(四)调查研究市场需求,组织会员进行银行间市场产品创新,研究拟订与产品创新相关的自律规则和指引;(五)综合分析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金融市场创新经验,跟踪评估国际金融市场创新动态,提出金融市场组织创新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建议;(六)对会员从事银行间市场创新活动进行自律管理;(七)研究完善市场创新机制相关问题,促进行政主导创新向市场自主创新的机制转变,推进长效创新机制建设;(八)会同相关部门评估产品创新效应,修订相关自律规则和指引;(九)承办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
15
哪些企业适合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单 个发行企业发行规模不超过2亿元 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达到6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规 模达到3000万元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较为规范,公司最近三年经过审计 ,且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发行企业有具良好的信用记录
企业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政策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2号(2005年5月23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5〉第10号(2005年5月23日) 《短期融资券承销规程》(2005年5月23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工商银行等12家金融机构从事短期融 资券承销业务的通知——银发〈2005〉133号(2005年5月25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交通银行银行等6家商业银行从事短期融资 券主承销业务的通知——银发〈2005〉174号(2005年7月7日)
利率水平
优势对比
优势 发行采用交易商协会注册 制,在额度有效期内经过 申请备案即可,发行手续 相对而言非常简便,发行 效率较高。 中期票据 发行利率水平较低,有利 于低成本筹资。 劣势 初期只有资信评级为AAA的企业才能发行 ;对发行人的资信要求较高,发行主体受 限。 相对公司债、企业债发行期限短。
16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成本有哪些
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和交易商协会的定价指导,由主承销商和发行 人协商确定,与主体评级和发行期限紧密相关 承销费用:根据协会的窗口指导政策,承销费率下限为0.40%/年 评级费用:目前债项信用评级收费15万元,主体信用评级收费最低10万元。 评级公司在中票存续期内还需要每年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费约为5万 元/年 律师费用:根据企业与律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一般在5-15万元 会计师费用:会计师出具近三年审计报告的费用 特别会员费用: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管理规则》,接受协 会发行注册服务的企业,应成为协会的特别会员,并缴纳特别会费,标准为 10万/年 财务顾问费用: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 托管登记费用:募集资金在银行内托管的费用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登记的费用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一般交易商名单。非法人产品为浙商基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一般交易商名单。
非法人产品为浙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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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布缓释工具一般交易商名单。
非法人产品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浙商基金-上海银行绩优1号资产管理计划,非金融机构为晋商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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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央行公开市场操作,本周连续创5个月来单周最大净投放资金量】
中国央行公开市场今日将...
【DTCC:亿美元执行价的美元\/新元期权今日到期】9月29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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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使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评价表》的通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使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评价表》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使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评价表》的通知各相关会员单位:为进一步提高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水平,强化会员自律管理,促进银行间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经市场成员要求,协会制定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评价表》,收集市场相关机构评价信息。
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此表适用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选择各自适用的评价表;二、此表适用于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阶段使用,对于其他后续服务情况需根据协会要求另行评价;三、评价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不得隐瞒、夸大、歪曲事实,如发现评价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的,交易商协会将根据自律规则进行相应处理;四、发行人及主承销商需在发放注册通知书时向协会递交此评价表;五、交易商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提交书面说明。
六、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如有疑问可咨询交易商协会工作人员;联系人:张汉泽************金旸************传真:************附件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评价表 01(发行人填写)债务融资工具名称:注册日期:注册金额:评价对象机构名称评价指标评价标准打分主承销商业务能力4分/2分/0分(优秀/一般/差)服务质量尽职尽责情况定价合理性承销协议履约情况评级公司总体评价(包括服务质量、人员素质、业务能力等综合情况)可在 15分-0分之间任意打分,参考标准如下:15分(非常满意):中介服务质量全面、到位,人员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尽职尽责,能够推动相关业务顺利开展;0分(不满意):中介服务质量、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普遍较差,影响相关业务的进度或开展,造成了实质性影响;其他分值可类推。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名单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名单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地位日益重要。
作为我国债券市场的核心组成部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在我国资本市场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做市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作为市场的参与主体,负责提供流动性、保持市场稳定,从而促进债券市场的发展和成熟。
1. 做市商概述做市商,简称“市商”,是指在证券交易市场中负责主动成交各种证券的投资者。
做市商以购物和出售证券为主要业务,为其他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的便利性和流动性。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做市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投资者提供交易对手和流动性支持。
2. 做市商的功能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做市商主要承担着以下几项重要职责和功能:(1)提供流动性支持。
做市商通过不断报出买卖双方的报价,提供市场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的买卖对手。
(2)稳定市场价格。
做市商在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或者出现市场冲击时,提供买卖双方的报价,并通过交易对手方向,维护市场价格的稳定。
(3)风险管理。
做市商在交易中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然而,做市商通过严格的风险管理体系和风控措施,有效地管理好市场风险。
(4)信息中介。
做市商作为市场主体,与市场上的其他参与者有着广泛的通联和信息渠道,能够迅速了解市场动态和投资者需求,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参考。
3.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名单根据我国债券市场协会发布的《关于公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名单的通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做市商名单如下:一、券商类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 中金公司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银行类1. 我国银行2. 我国建设银行3. 我国农业银行4. 我国工商银行5. 交通银行6. 招商银行7. 兴业银行8. 平安银行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10. 民生银行以上列出的名单仅为部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做市商名单,实际上,还有其他金融机构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扮演着做市商角色。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公布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推选委员会名单的公告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公布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推选委员会名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公布日期】2021.07.22
•【文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21〕15号
•【施行日期】2021.07.22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
〔2021〕15号
关于公布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推选委
员会名单的公告
为推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保证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章程》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有关规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秘书处推选了第四届会员代表推选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推选委员会名单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21年7月22日。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的公告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4.03.15•【文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3.1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告〔2024〕7号关于发布《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的公告为进一步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自律管理,推动信用评级机构提高评级质量和市场服务水平,根据《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相关自律规则,交易商协会和证券业协会在广泛征求行业及监管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经交易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证券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实施。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机构业务市场评价规则》(交易商协会公告〔2016〕5号发布)同时废止。
附件: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2024年3月15日附件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的自律管理,提高信用评级机构评级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规范》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联合市场化评价(以下简称市场化评价)是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统称两家协会,分别简称交易商协会、证券业协会)根据业务表现、市场成员及监管自律反馈材料联合对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合规执业、服务水平等情况进行评价,由市场化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衡量得出评价结果。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承销商名单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及承销机构名单主承销商(43家)A类主承销商(34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B类主承销商(9家)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商(36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注:A类主承销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B类主承销商在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交易商协会内部部门设置
交易商协会内部部门设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内部部门设置如下:
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NAC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会员共同组成,代表NAC的意愿和要求,行使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和监事会等重要职权。
理事会。
理事会是NAC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会员大会决议、监察秘书处工作、制定NAC经营管理办法等业务。
秘书处。
秘书处是NAC的执行机构,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等主要领导成员组成,承担协调、组织、宣传、服务等职责。
此外,NAC设立各种专门委员会、工作组,协助理事会、秘书处管理协会业务。
注册专家名单---市场交易商协会登记名单
48
樊燕明 资金营运部 总经理
49
苑志宏 投资银行部 副总经理
50
罗林 资金局
局长
51
于春玲 资金局
局长
52
王丽
资金局债券承 销处
处长
53
王凯 资金营运部 总经理助理
54
刘佳巍
资金营运部债 券承销处
副处长
55
徐宏忠 资金部
副总经理
56
王永刚 信贷审查部 总经理
57
黄灵志 金融市场部 副总经理
58
邹小兵 金融市场部 副总经理
59
曲晓文
投资银行业务 管理部
总经理
60
赖得盛 环球市场部 总经理
61
金韬 环球市场部 副总经理
62
唐功怡 投行与同业部 副总经理
63
王延令 投行与同业部 副总经理
64
白建 投行与同业部 经理
65
20 上海银行
66
67
21 南京银行
68
69 22 浙商银行
70
71
23 中信证券
72
73
74
24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 司
111
112
邵佳民 张后奇 杨爱斌 佘春宁
叶敏 何敏华
投资部 固定收益部
固定收益组合管 理部总监 公司副总经理 固定收益总监
基金经理
副董事长兼首席 执行官 执行副总裁
金永授
常务副总裁
刚猛
评级总监
邵立强
常务副总裁
李振宇
评级总监
朱荣恩
总裁
丁豪樑 周海涛 李素英 张琴
常务副总裁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交易商协会分层分类标准
交易商协会分层分类标准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分层分类标准是指根据金融机构的不同类型和业务特点,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和类别,并对其进行差异化的监管和管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分层分类标准:
1.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等。
这些机构在银行间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业务范围和风险管理能力也相对较高。
2.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
这些机构在银行间市场中的业务范围和风险管理能力相对较低,但也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3.外资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子公司。
这些机构在银行间市场中的业务范围和风险管理能力与国内银行类似,但也
受到一些特殊的监管要求。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分层分类标准,具体的分类标准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和变化。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NAFMII
非公开定向发行产品信息管理系统需求说明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1背景介绍1.1协会介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由市场参与者自愿组成的,包括银行间债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在内的银行间市场的自律组织,会址设在北京。
协会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于2007年9月3日成立,为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其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协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银行间债券市场、拆借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和黄金市场的参与者、中介机构及相关领域的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均可自愿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协会单位会员将涵盖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信用评级公司、大中型工商企业等各类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协会的宗旨是:✧自律:对银行间市场进行自律管理,维持银行间市场正当竞争秩序✧创新: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促进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服务:为会员服务,组织会员交流,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政府服务,贯彻政府政策意图,更好促进政府和市场的双向沟通。
1.2部门介绍市场创新部是协会秘书处负责组织会员进行银行间市场产品研发创新、对创新活动进行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具有推动金融产品创新、促进银行间市场制度创新、规范债务融资市场运行等职能。
工作职责(一)跟踪分析国家宏观政策,研判宏观经济波动,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政策的市场创新建议;(二)分析评估金融市场发展趋势和外部环境变化,研究银行间市场总量增长、结构优化、功能提升等综合性问题,组织拟订银行间市场创新规划;(三)研究银行间市场深化改革的相关问题,提出银行间市场制度创新的政策建议;(四)调查研究市场需求,组织会员进行银行间市场产品创新,研究拟订与产品创新相关的自律规则和指引;(五)综合分析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金融市场创新经验,跟踪评估国际金融市场创新动态,提出金融市场组织创新和对外开放的政策建议;(六)对会员从事银行间市场创新活动进行自律管理;(七)研究完善市场创新机制相关问题,促进行政主导创新向市场自主创新的机制转变,推进长效创新机制建设;(八)会同相关部门评估产品创新效应,修订相关自律规则和指引;(九)承办秘书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评级机构-6家
序号
中介机构名称
1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3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4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5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6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信用增进机构-2家
序号
机构名称
1
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57
辽宁华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8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59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60
佛山市智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1
四川省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62
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63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64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65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66
山东鉴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
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
18
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
19
广东运胜律师事务所
20
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
21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22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23
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
24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5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6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27
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
28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9
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
149
北京捷勤丰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0
四川普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1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52
唐山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3
浙江中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4
金华中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55
娄底楚才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56
宁波鼎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7
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0
安徽鑫诚会计师事务所
141
南通爱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2
南京苏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43
上海华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4
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45
永康天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6
南京博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7
湖南远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8
常州永申人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6
无锡嘉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7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8
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9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0
新疆宏昌天圆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81
天津广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82
广东天华华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3
河南豫恒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4
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5
194
华夏中才(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195
北京鸿天众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96
上海玛扎尔会计师事务所
197
广东粤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98
江西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99
安徽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
溧阳众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
浙江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
山西勤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9
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
70
北京市汉韬律师事务所
67
广东新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8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9
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0
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1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2
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3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4
山西中强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75
张家港扬子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6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57
山西成开律师事务所
58
广西纵华律师事务所
59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60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61
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62
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63
北京京法律师事务所
64
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
65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66
江苏恒茂律师事务所
67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
68
山东太阳石律师事务所
山西中盛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105
江阴暨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6
北京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7
浙江天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8
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09
北京中诚恒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1
新昌中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12
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广州市大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6
新疆新新华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87
营口中科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88
山西晋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9
宁波市鄞州红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90
宁波浙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1
南通玎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2
安徽蓝天会计师事务所
93
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
94
苏州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1
安徽新平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2
广州健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3
江苏兴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4
山东北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5
山西中和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6
浙江敬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其他会计师事务所会员(15家)
律师事务所
中介机构名称
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13
江苏利安达永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4
北京市中平建华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5
浙江明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6
四川维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7
东营金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18
山东天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9
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0
北京中诺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1
山东立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122
北京坤泰融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3
广州市华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4
甘肃广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5
苏州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6
河南兴润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7
湖南天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8
上虞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9
宁波正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0
乐清永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
江苏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2
靖江新天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33
陕西广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4
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5
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6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7
河北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8
兰溪开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39
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
四川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1
宁波威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
四川科达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3
贵州同信会计师事务所
14
杭州萧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
序号
中介机构名称
1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4宁波天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7
青岛兰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8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
山西高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8
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9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0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1
江阴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2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3
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4
北京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45
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6
山东东方君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47
3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4
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5
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
6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7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8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9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
10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