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救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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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与我国刑事诉讼》
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基本规则7 条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 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 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2.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 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3.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 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六十三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
-物品鉴定 -文件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 -工程技术及责任事故鉴定 -电子数据鉴定结论
-痕迹鉴定
Baidu Nhomakorabea
对指纹、掌纹、足迹、工 具痕迹、枪弹痕迹、牙齿 痕迹、车轮痕迹、牲畜蹄 迹等等的检验鉴定
指纹
某盗窃案件现场 提取的鞋印
尸体上的咬痕
鉴定结论的意义
(一)在刑事侦查阶段,鉴定结论有助于排除 犯罪嫌疑和指明侦查方向
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有些鉴定结论对认定案件事实能够起到 关键的作用
◆(三)有的鉴定结论可能成为认定案件主要事 实的直接证据
离婚扯出血缘疑案:夫妻均称儿子非亲生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1.拘传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拘留 5.逮捕
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什么情况下可以拘留?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何素斌提交关于制定《证人 作证法》的议案,希望通过 立法,完善证人作证制度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音像、电子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
鉴定结论的种类
-法医鉴定结论 -司法精神病鉴定 -毒物分析鉴定
遏制刑讯逼供,关键是沉默权和律师在场权
——许兰亭 著名刑辩律师
●如果律师在场监督见证,就不可能出现逼供、骗供、 诱供等非法取证行为
●沉默权不是鼓励被告人拒不供述,只是强调自愿供 述,避免冤假错案
最高法等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 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对刑讯逼供等 手段取得的口供明确予以排除 这无疑是在总结赵作海等案件教训后的一次制度提升。
(二)权利救济的基本原则
对三大法律救济均起指导作用的共有原则主要有:
1、事后救济的原则
(1)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主管职权专属的原则 (4)公开审判原则
(6)合议制原则
3、正当程序原则
(7)回避原则 (8)民族语言文字诉讼原则
(9)检察法律监督原则
什么是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 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 题,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
鉴定结论是诉讼中较为特殊的一类证据。它是现代 科学技术运用于诉讼的产物。
《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
刑事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规则
4.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 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 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5.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 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 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规则
6.应当告知证人有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
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7.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
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近年来,我国刑事诉讼证据立法的步伐大大加快,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定稿已经问世,在沉默权、首次讯问告 知与律师在场、非法证据排除、鉴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 争鸣与探索。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1.平等和对等原则 2.辩论原则 3.调解原则 4.处分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衍生出“疑罪从无”规则
任何人未被法庭最终确定有罪之前,应被假定为无罪。 无罪推定的价值选择不是为了发现犯罪事实,而是为了保护
被告人免受无端的刑事追究。
遵循疑罪从无规则,很可能会放纵真正的罪犯,但如果把疑罪 都按照有罪处理,会冤枉无辜的人。权衡利弊,只能采取“宁 纵勿枉”的原则,既使放纵了某些真正的罪犯,也决不能冤枉 一个好人,这是现代司法观念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真正实现 司法公正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人类法治永恒不断的理性追求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1.刑事司法权分工制约原则 2.辩护原则 3. 依法定情形不追究刑责原则 4、无罪推定原则 5. 疑罪从无原则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1)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 性审查原则 (2)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3)不适用调解原则 (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停 止执行原则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07年
制度造成了赵作海冤案
刑讯逼供的诉讼程序根源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米兰达警告(规则)指警察向犯罪嫌疑 人提出的告诫:你有权保持沉默,你 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一切都将可能 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有权 在接受警察讯问之前委托律师,他 (她)可以陪伴你受讯问的全过程; 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愿意, 在所有讯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 律师;如果你不愿意回答问题,你在 任何时间都可以终止谈话。
《“无罪推定”与我国刑事诉讼》
我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基本规则7 条
1.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 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 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
2.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 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3.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 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第六十三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
-物品鉴定 -文件鉴定 -司法会计鉴定 -工程技术及责任事故鉴定 -电子数据鉴定结论
-痕迹鉴定
Baidu Nhomakorabea
对指纹、掌纹、足迹、工 具痕迹、枪弹痕迹、牙齿 痕迹、车轮痕迹、牲畜蹄 迹等等的检验鉴定
指纹
某盗窃案件现场 提取的鞋印
尸体上的咬痕
鉴定结论的意义
(一)在刑事侦查阶段,鉴定结论有助于排除 犯罪嫌疑和指明侦查方向
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有些鉴定结论对认定案件事实能够起到 关键的作用
◆(三)有的鉴定结论可能成为认定案件主要事 实的直接证据
离婚扯出血缘疑案:夫妻均称儿子非亲生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1.拘传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拘留 5.逮捕
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什么情况下可以拘留?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何素斌提交关于制定《证人 作证法》的议案,希望通过 立法,完善证人作证制度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音像、电子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
鉴定结论的种类
-法医鉴定结论 -司法精神病鉴定 -毒物分析鉴定
遏制刑讯逼供,关键是沉默权和律师在场权
——许兰亭 著名刑辩律师
●如果律师在场监督见证,就不可能出现逼供、骗供、 诱供等非法取证行为
●沉默权不是鼓励被告人拒不供述,只是强调自愿供 述,避免冤假错案
最高法等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 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对刑讯逼供等 手段取得的口供明确予以排除 这无疑是在总结赵作海等案件教训后的一次制度提升。
(二)权利救济的基本原则
对三大法律救济均起指导作用的共有原则主要有:
1、事后救济的原则
(1)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主管职权专属的原则 (4)公开审判原则
(6)合议制原则
3、正当程序原则
(7)回避原则 (8)民族语言文字诉讼原则
(9)检察法律监督原则
什么是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 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 题,进行科学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
鉴定结论是诉讼中较为特殊的一类证据。它是现代 科学技术运用于诉讼的产物。
《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
刑事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规则
4.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 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 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5.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 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 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基本规则
6.应当告知证人有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
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7.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
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近年来,我国刑事诉讼证据立法的步伐大大加快,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定稿已经问世,在沉默权、首次讯问告 知与律师在场、非法证据排除、鉴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 争鸣与探索。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1.平等和对等原则 2.辩论原则 3.调解原则 4.处分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衍生出“疑罪从无”规则
任何人未被法庭最终确定有罪之前,应被假定为无罪。 无罪推定的价值选择不是为了发现犯罪事实,而是为了保护
被告人免受无端的刑事追究。
遵循疑罪从无规则,很可能会放纵真正的罪犯,但如果把疑罪 都按照有罪处理,会冤枉无辜的人。权衡利弊,只能采取“宁 纵勿枉”的原则,既使放纵了某些真正的罪犯,也决不能冤枉 一个好人,这是现代司法观念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真正实现 司法公正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人类法治永恒不断的理性追求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1.刑事司法权分工制约原则 2.辩护原则 3. 依法定情形不追究刑责原则 4、无罪推定原则 5. 疑罪从无原则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1)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 性审查原则 (2)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3)不适用调解原则 (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停 止执行原则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07年
制度造成了赵作海冤案
刑讯逼供的诉讼程序根源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米兰达警告(规则)指警察向犯罪嫌疑 人提出的告诫:你有权保持沉默,你 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一切都将可能 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有权 在接受警察讯问之前委托律师,他 (她)可以陪伴你受讯问的全过程; 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愿意, 在所有讯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 律师;如果你不愿意回答问题,你在 任何时间都可以终止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