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重症肺炎、肺结核、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等疾病病理、适应症及用法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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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肺炎、肺结核、过敏性支气管肺曲霉菌病、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等疾病病理、适应症及用法用量

支气管哮喘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以慢性气道炎症为特征的异质性疾病。

适应证

被明确诊断为哮喘的患者都可能是糖皮质激素的适用人群。糖皮质激素是最有效的控制哮喘气道炎症的药物。

用法用量

慢性持续期哮喘主要通过吸入和口服途径给药,吸入为首选途径。

(1)吸入给药:吸入用糖皮质激素(ICS)局部抗炎作用强,药物直接作用于呼吸道,所需剂量较小,全身性不良反应较少。

(2)口服给药:对于大剂量 ICS+LABA 仍不能控制的慢性重度持续性哮喘,可以附加小剂量口服激素(OCS)维持治疗。

哮喘急性发作患者应早期使用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根据 GINA 指南建议,以下情况适用:

(1)初始 SABA 治疗后症状和 PEF 未能持续改善的哮喘发作;

(2)持续每日或隔日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但仍然发生的哮喘发作,此类患者需要高于基线剂量的补充糖皮质激素;

(3)患者之前因哮喘发作而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近期停药后再次发作。

口服和静脉激素用法用量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COPD是一种以进行性发展的持续性气流受限为特征的疾病。

适应证

COPD稳定期:长期单一应用吸入用糖皮质激素(ICS)治疗并不能阻止肺功能(FEV1)的降低趋势,对病死率亦无明显改善;因此不推荐对稳定期慢阻肺患者使用单一ICS治疗。在使用1种或2种长效支气管舒张剂的基础上可以考虑联合ICS治疗。

COPD急性加重期(AECOPD):全身应用糖皮质激素能够缩短患者回归稳定期的时间,改善肺功能和动脉低氧血症(PaO2),同时可以降低早期复发、治疗失败的风险,缩短住院时间。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适应证

新冠肺炎的国内外专家共识/指南一致认可系统性糖皮质激素在重症、危重症新冠肺炎患者中的疗效。

用法用量

大部分的推荐方案是地塞米松或同当量的其他激素。但自2020年新冠病毒感染流行以来,研究中激素治疗新冠肺炎的方案有很大差异,包括激素使用的时机、剂量、疗程等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重症肺炎

SP是由肺组织炎症发展到一定疾病阶段,恶化加重形成,可引起器官功能障碍甚至危及生命。

适应症

激素在重症肺炎中使用颇受争议。大量的RCT研究已经证明激素的临床应用作用缺乏证据,激素不能被推荐用于治疗重症肺炎的辅助治疗。

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有明确的肾上腺相对分泌不足的重症患者;已进行充分抗生素治疗的进展性的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患者和因为免疫抑制剂的中断导致病情加重的疾病,理论上可以通过激素的抗炎和免疫调节作用来获益。

用法用量

建议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糖皮质激素能降低合并感染性休克 CAP 患者的病死率,推荐琥铂酸氢化可的松 200 mg/d,

感染性休克纠正后应及时停药,用药一般不超过 7 天。

肺结核

结核是一种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传染性疾病。

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在肺结核中的应用存在很多争议,但根据专家共识和临床经验,糖皮质激素可作为结核病的非病因治疗手段。

必要时对结核性脑膜炎、结核性心包炎、结核性胸膜炎、结核性腹膜炎、急性血行播散性肺结核、干酪性肺炎等在应用强力有效抗结核药物的前提下提供辅助治疗[9]。

用法用量

目前主张在达到治疗目的的情况下尽可能应用低剂量、短疗程,必要时使用大剂量。对急性期重症患者多采用较大剂量短疗程治疗,一般为泼尼松20—30mg/d,或等效剂量甲泼尼龙16~24mg/d,中毒症状严重或者为结核性脑膜炎时可使用长效制剂地塞米松10mg/d,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疗程1—3个月。

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EB)

EB本质上是由嗜酸性粒细胞等炎症细胞导致的慢性炎症。

适应症

明确诊断为非哮喘性EB的患者都可能是糖皮质激素适应人群。

用法用量

EB患者首选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

按照哮喘药物指南进行治疗,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EB中作用尚不明确,EB也较少出现急性气流受限、呼吸困难,大剂量全身糖皮质激素及速效β受体激动剂也不推荐使用。

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选择从第二级或第三级起始治疗,同时

要根据患者治疗反应进行降阶或升阶治疗。

过敏性支气管肺曲霉菌病(ABPA)变应性支气管肺曲霉病是烟曲霉过敏引起的一种变应性肺部疾病,表现为支气管哮喘和反复出现的肺部阴影,可伴有支气管扩张。

适应证

ABPA的治疗目标包括控制症状,预防急性加重,防止或减轻肺功能受损,预防支气管肺结构出现不可逆性损害。

口服激素是ABPA的基础治疗,能有效抑制过度免疫反应,并减轻曲霉引起的炎症损伤。早期应用口服激素治疗,可防止或减轻支气管扩张及肺纤维化。大部分患者对口服激素治疗反应良好,短时间内症状缓解、肺部阴影吸收。

用法用量

口服激素的剂量及疗程取决于临床分期。中等剂量激素与高剂量激素在治疗效果上相当,同时不良反应更少。对并发哮喘急性发作期的ABPA患者,推荐中等剂量口服激素,以尽量减少激素带来的不良反应。。

Ⅰ期和Ⅲ期患者使用的泼尼松起始剂量推荐为0.5 mg/kg,1次/d,2周;继以0.25 mg/kg,1次/d,4~6周;然后酌情减量,建议每2周减5—10 mg,可隔日给药。治疗时间依据疾病严重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激素静脉冲击疗法对于难治性、长期使用激素但病情恶化的ABPA患儿有益。对部分囊性纤维化合并ABPA的Ⅳ期患者,急性发作且对口服激素和抗真菌药物无反应时,短时间激素静脉冲击疗法可有效。

全身激素减量至≤10 mg/d时联合使用ICS可能有助于哮喘症状的控制,并减少全身激素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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