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介绍(企业版)
保险业税收政策
保险业税收政策
保险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政策在保险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
的作用。
为了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和提供保险服务的普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来支持和规范保险业。
首先,我国对保险业征收的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
销售的保险产品不再征收增值税,而是缴纳保险业务税。
这一政策的出台,有效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税负,进一步鼓励了保险业的发展。
此外,我国还对保险产品的投保和赔付进行了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
投保人在
购买符合条件的健康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时,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抵扣或减免的优惠政策。
这一举措旨在鼓励个人购买保险,提高国民的保险意识和保障水平,同时也促进了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除此之外,我国还对保险公司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
规定,保险公司的利润以净利润为基数缴纳。
同时,我国还鼓励保险公司在税法规定范围内进行公益捐赠,通过扶贫济困等方式回报社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总的来说,保险业税收政策的出台是为了支持和规范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
过税收优惠与减免,提高了投保人购买保险的积极性,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
同时,税收政策也规范了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鼓励其履行社会责任,并回报社会。
保险业税收政策在各个方面的制定和调整将继续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为经济的稳定和人民的福祉做出积极的贡献。
保险行业的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
保险行业的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在保险行业中,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对于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来说,了解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影响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保险行业税收政策和优惠政策,并分析其对行业和消费者的影响。
一、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是指国家为了满足公共利益和财政需要,制定的对于保险行业征税的规定和方法。
税收政策旨在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同时平衡收支关系,确保保险公司和消费者的权益。
1. 税收征收方式保险行业税收征收方式通常分为两种:行业税和利润税。
行业税是指保险公司按照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的税金,而利润税则是根据保险公司的税前利润缴纳的税金。
2. 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和竞争力,许多国家都实施了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1)保费抵扣:某些国家允许个人或企业在纳税时将已支付的保费作为可抵扣项,从而减少应缴纳的税款数额。
(2)利息收入减免:保险公司通过投资获得的利息收入,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税政策,从而降低税负。
(3)认证税收优惠:对于特定类型的保险产品,如养老险和医疗险等,一些国家提供认证税收优惠,以鼓励个人和企业购买这些保险,并减轻财务压力。
二、优惠政策除了税收政策,许多国家还制定了针对保险行业的优惠政策,旨在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以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1. 监管环境优惠为了吸引更多的保险公司注册和运营,一些国家提供了较为优惠的监管环境。
例如,简化保险公司注册程序、减少财政负担等,以提高保险公司的进入门槛,促进市场健康竞争。
2. 客户保护政策保险行业是面向消费者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保险业发展的关键。
因此,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来确保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例如,限制保险公司销售误导性产品、强制保险合同透明,以及建立保险公司举报机制等。
3. 激励性政策为了推动保险行业的创新和发展,一些国家还制定了激励性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提供研发资金支持、减免相关税收、降低创新产品的监管限制等,以促进保险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力。
浅析“营改增”对保险业的影响及举措
保险业 的增值税 率虽然 目 前 尚未确定 , 但税负增加 的可能性较 大 。 因此保险企业应认 清形势 , 在企业 内部广泛学 习和宣传 “ 营改增 ” 相 关 知识 , 促使企业管理层 及相关 工作人 员营业税 与增值税 的区别及 “ 营改 增” 对企业 的影 响 , 并制定应急 预案 , 以能在发生 风险时采取正确 的措
施应对。 2 、 积极争 取税 收优惠政策 根据我 国税收 制度 的一贯做法 , 在“ 营改增” 改革初 期会实施一些
过渡性的优惠政策 , 以消除或降低对某个行业 的不利影 响 , 保 险业在税 收改革 中应 积极 地向国家争取相关优 惠政策 , 借助优 惠政策来保证企 业生存和发展 。 3 、 加强企业 内部控制 为应对 “ 营改增” 企业还应积极 强加 内部控制 , 从 内部财务管理 、 销 售业务和采购业 务等方面加强控 制。在财务管理方 面 , 增设专 门的税 务管理部 门和专业 税务人员负责企业税 务管理 , 降低 因操作失误导致 的多纳税或少纳税 的风险 ; 在采 购业务 中 , 对企业所有采 购业务进行梳 理, 应将 供应商是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考虑在 内, 有针对性地调整
4 、 代扣代缴营业税方 面 保险公 司除 自身业务缴纳 营业税 之外 , 还需代扣 代缴营销 员的营 业税 , 根据现行《 营业税暂行条例》 以及地方税务局的规定 , 营销员提供 代理劳务取 得的收入缴纳 营业税 的起征点是 2 0 0 0 0 元, 因此在 营业 税 改成增值税后 , 保险公司的营销员是否需要缴纳增 值税 , 以及是否也有 个起征点的规定 , 需要进一步 明确 。 5 、 财务指标影 响 营业税为价内税 , 在会计利润表中“ 营业税 金及附加” 项核算 , 增 值 税为价外税 , ” 营改增” 后, 因收入项 目需扣除增值税 导致利润表 中“ 营 业收入” 项减 少 , 因无需缴纳 营业 税后 , 利润表 中“ 营业税金及附加 ” 项 减少 , 导致 “ 营业支 出” 项减少 , 数据的改变对财务 指标发生影响 , 如费 用率 综合赔 付率 、 综合成本率 , 以及收人基数 的改变也影响相关 准备 金的计提及摊 回等 。
会计干货之营改增新政财税【2016】36号乱弹之(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保险行业面上的难题与点上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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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突破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保险服务作为金融服务税目中的一员,一并纳入了增值税大家庭。
截止现在为止,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从反馈的情况来看,各保险公司显得有点水土不服。
一、营改增保险行业面上的难题
保险行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
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以经营保险业务为主的经济组织就是各类保险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得出的普遍结论是,无论财险还是寿险,保险公司承担责任的方式都应该是承担赔偿(给付)保险金责任。
但是,保险公司的运营,从财务角度看,有着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的特点。
一般的工商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的组成以货币资金为主,间或其他形式;其主营业务成本组成不外乎料、工、费三项。
而保险公司表现出的明显行业特点是,其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基本是清一色的货币资金。
这个特点,导致了保险。
“营改增”时代,保险公司如何做好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2019年第23期(总第239期)税务筹划“营改增”时代,保险公司如何做好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孔维来(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东广州510635)摘要:“营改增”三年后,面对高达90%以上的进项转出比例,保险公司不得不开始认真思考,克服重重困难取得的大量专票,对于公司降税减负是否有意义?本文将结合保险公司实务,通过对进项税转出比例和租赁成本的思考,分析保险公司如何做好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关键点。
关键词:保险公司;增值税;税收筹划基于行业特殊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网点多、费用种类繁多、发票金额零散,对于专票、普票取得问题,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作为采购供应商,很多保险公司并不是很清晰。
一刀切的要求取得专票,不仅提高了经营成本,而且耗费了大量的人工成本用于专票的管理。
以分支机构网点的租赁费用为例,由于公司要求专票入账,个人房东专票取得成本太高直接导致租赁成本提升。
而某保险公司通过对租赁费用的发票取得进行筹划,房屋租赁成本得到明显优化,取得专票还是普票,还是应当具体费用具体分析。
一、对保险公司进项转出的思考根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同时,根据税法规定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
(一)保险公司进项税转出情况分类一是对于能够准确区分应税和免税收入的保险业务代理手续费,根据对应的应税和免税收入确认进项税额和进项转出额。
二是对于无法准确区分用于应税和免税收入项目的佣金支出、业务及管理费用等,按进项转出比例做进项转出。
进项转出比例公式如下:进项转出比例=简易计税收入+免税收入总收入×100%分子:由简易计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组成。
简易计税收入主要是简易计征的房租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收入等;免税收入是指保险公司免税险种保费收入。
"营改增"新政财税[2016]36号——对金融服务及保险行业的影响-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营改增"新政财税[2016]36号——对金融服务及保险行业的影
响-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文件颁布
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3月24日共同颁布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了营改增扩围剩余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以及相关增值税政策,该文件自2016年5月1日起生效。
在毕马威第9期中国税务快讯中,我们分析了新增值税政策对于所有行业的一般影响。
本期税务快讯中,我们将深入分析其对于金融服务及保险业的影响。
金融服务和保险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我们在2016年3月5日的中国税务快讯中所预测的增值税税率,在36号文中已被确认。
金融服务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和营业税税率的对比如下:
由于增值税实际上是基于差额征税(销项减进项),而营业税是基于全额征税(仅销项),所以单纯将新税率和老税率直接比较是没有意义的。
主要影响
最新公布的营改增法规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
税的国家。
由于我国曾在很长时间内都对金融服务业征收5%营业税,加之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市场垄断程度较高,相较于其他国家,我国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可能会比较容易。
不仅如此新法规的实施将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如果中国实现对金融服务业征收增值税,无疑会促使其他国家采取相同的措施。
新政策对于金融服务业的主要影响在于:。
财税[2016]68号:营改增试点政策[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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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68号:营改增试点政策[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再保险服务
(一)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试点纳税人提供再保险服务(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服务除外),实行与原保险服务一致的增值税政策。
再保险合同对应多个原保险合同的,所有原保险合同均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时,该再保险合同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否则,该再保险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原保险服务,是指保险分出方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业务活动。
二、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
保险行业税收政策 税屋
保险行业税收政策税屋
保险行业的税收政策是指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在国家税收法规下需要缴纳的各种税款。
税收政策对保险行业的税收安排影响深远,既可以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可以调控市场,保障税收的公平性。
一般来说,保险行业的税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增值税:保险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往往需要缴纳增值税,税率一般为3%或者5%。
其中,国家对特定保险产品实施了减免政策,如农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可以享受减免税收。
2. 印花税:在保险合同签订和赔款支付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印花税。
印花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和保费金额而有所不同。
3. 企业所得税:保险公司作为企业,在营业收入中扣除各项费用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一般为25%。
4. 资金监管税:对于某些具有投资性质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资金监管税。
这是为了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而设立的。
另外,保险行业还可能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政策,享受一些优惠措施,如税收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等,以鼓励保险公司的发展和创新。
总体来说,保险行业的税收政策旨在平衡市场需求、鼓励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确保国家税收稳定。
税收政策的调整也要考虑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国家的经济政策导向。
保险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介绍
(一)收入组成
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资金均由总公司或集团公司下的资产管理 公司运用,总公司对资金的运用会产生相应的收益(比如保费资金
存入银行或运用于同业间的短期资金融通、拆借取得利息收入;买
卖债券、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取得投资收益以及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等),这些收益都由总公司核算处理,在总公司的会计报表中反
险业务可分为两类:对外的共同的保险和对内的共同保险。对外的共保
业务是本公司与系统外保险机构共同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共同承担风险 的保险业务。对内的共同保险也称联保,是本公司系统内保险机构共同
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共同承担风险的保险业务。)
(二)保险业务收入及计税
3、保费收入计税依据的确认
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的组成可分为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共同保险保费
4、保费收入纳税义务确认
保险公司以保险合同起保日确认为保费收入实现日,并以此确认纳
税义务的发生计提增值税。同时保险公司基于内控管理需要,实行“见费
出单”制管理模式,即公司对核保通过的业务先收取投保人保费,再打印 保单、发票。而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增值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
司(省级)、中心支公司(地市级)、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区县
级)四级。
(六)企业组织结构与财务管理
企业财务管理状况: 1、业务系统与财务系统自动对接。
2、财务核算以地市级公司为独立核算单位。
3、财务处理模式:省级集中与分别处理。
(六)企业组织结构与财务管理
保险公司管理信息化程度较高,都采用核心业务系统对公司承 保、理赔业务实行电子网络化管理,使用财务核算软件对会计信息
应当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应当根据一次性应
营改增应税服务行业分类及注释
章节副标题
营改增应税服务行业分类
交通运输业
定义: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注释:交通运输业在营改增中属于应税服务行业之一,需要缴纳增值税。
安装服务:指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各类设备、金属结构制作(加工)、装配、调试及配套工程作业。
修缮服务: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其他建筑服务: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金融保险业注释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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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标题
金融保险业是指提供金融和保险服务的行业,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
在营改增应税服务行业中,金融保险业属于现代服务业的一种,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
金融保险业的注释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等金融服务;提供保险、再保险、保险经纪等保险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金融和保险服务。
电信业
定义:电信业是指通过有线、无线、光纤或其他电磁系统,传送、发射或接收声音、数据、文本、视频、图像或其他形式的信息的服务。
营改增应税服务范围: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数据传送和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
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纳税义务人:建筑业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2024年“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影响》范文
《“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影响》篇一一、引言“营改增”是中国政府实施的一项重要税收制度改革,其全称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这项改革自2016年开始逐步推广至全国范围,将原先征收的营业税转变为增值税。
寿险公司作为金融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这次税收制度改革的影响。
本文将就“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具体影响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基本区别在分析“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影响之前,首先需要了解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基本区别。
营业税是一种以企业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的税种,而增值税则是一种以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税种。
在“营改增”之前,寿险公司主要缴纳的是营业税;而“营改增”后,寿险公司开始缴纳增值税,其计税依据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三、“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具体影响1. 税负总体变化“营改增”后,寿险公司的税负总体上呈现出下降趋势。
由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增值额,相较于之前的营业税,增值税的税率更为合理,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
此外,增值税的抵扣制度使得寿险公司可以抵扣购进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进一步减轻了税负。
2. 抵扣制度的影响增值税的抵扣制度是“营改增”后寿险公司税负变化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抵扣制度下,寿险公司可以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软件服务、办公用品等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这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
然而,由于寿险公司的业务特性,部分费用可能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无法抵扣,这需要公司在业务操作中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协调,确保能够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
3. 税务合规性的要求提高“营改增”后,税务部门对企业的税务合规性要求提高。
寿险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发票管理、账务处理等环节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同时,公司还需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确保公司税务操作的合规性。
这需要公司在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投入。
四、应对策略针对“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影响,公司需要采取以下应对策略:1.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发票管理和账务处理,确保税务操作的合规性。
营改增实施细则
营改增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营改增是指将原来的营业税和增值税两个税种合并,以增值税为主体的税制改革。
营改增的目的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效率。
为了确保营改增政策的顺利实施,制定了一系列的细则和规定。
二、营改增的主要内容1. 税率调整: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
例如,对于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税率调整为6%,对于创造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税率调整为11%。
2. 纳税人范围扩大:将原来只适合于增值税纳税人的政策扩大到所有纳税人,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
3. 税收抵扣政策:对于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相应的销项税额。
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的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4. 税收征收方式改变:原来的营业税是按照销售额征收,而增值税是按照价值增加额征收。
通过改变征收方式,可以减少税负,提高税收效率。
三、营改增实施细则1. 纳税人登记:所有纳税人都需要进行增值税纳税人登记,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
登记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 税率调整: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税率调整方案。
税率调整方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示。
3. 税收抵扣: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系统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进项税额的抵扣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包括购买合法发票、与业务相关等。
4. 纳税申报: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申报时需要填写相关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税务检查:税务部门会定期进行税务检查,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核实。
纳税人需要配合税务部门的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 税务咨询:纳税人可以向税务部门咨询相关问题。
税务部门会提供相关政策解读和操作指导,匡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税务义务。
四、营改增的影响和意义1. 减轻企业负担:通过调整税率和改变征收方式,可以减轻企业的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 促进经济发展:营改增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促进企业的发展和投资,推动经济的增长。
保险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介绍
保险业营改增税收政策介绍2024年5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营改增税制,逐步取消增值税(VAT)对一些行业的行业税挂靠,保险业是其中之一、保险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的主要目的是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优化税收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保险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
首先,保险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核心是将原来的保险业务税改为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逐级抵扣方式计算的税收。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保险业根据税负变化、行业特点以及财务状况,可以选择适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政策。
其次,针对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类保险业务的不同特点,保险业营改增税收政策分别给予了不同的税率和政策优惠。
人身保险业务主要包括保险公司为个人提供的寿险、健康险等保险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而财产保险业务主要包括保险公司为企业提供的财产险、责任险等保险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此外,对于人身保险业务的退保赔偿金以及财产保险业务的赔款,由于其属于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支付的款项,因此不计入增值税征税范围。
再次,保险业营改增税收政策还对保险中介服务和再保险业务给予了税收优惠。
对于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机构提供的保险中介服务,其增值税征税政策与一般商品销售服务一致,适用16%的增值税税率。
但是,对于保险兼业代理、保险经纪人等保险中介机构从事的财产保险中介服务,可以按照实际交易额的3%计征增值税。
同时,再保险业务也可以按照实际交易额的3%计征增值税。
最后,保险业营改增税收政策还针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一系列的减免和优惠措施。
对于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适用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对符合创新型服务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条件的保险业,可以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保险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于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提高行业竞争力有着积极的作用。
通过将行业特点考虑在内,对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业务给予不同税率和政策优惠,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刺激保险行业的发展。
保险公司“营改增”税负比较与分析
保险公司“营改增”税负比较与分析作者:于井远来源:《中国市场》2017年第01期[摘要]“营改增”以来,社会全行业税负普遍下降,据统计,截至2015年,“营改增”共减税6000亿元以上,2016年预计更是高达5000亿元以上,减税程度不可谓不大。
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文章从理论上分析税负的大小实际取决于销项税率与购进成本占不含税收入的比重两个变量,进而再从实证上验证这一结论,发现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在抵扣上起着关键作用,并逐步分析在税负有效降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采取的短期选择,最后是针对目前可能存在的状况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征管体系及应税项目和进行有效税收筹划。
[关键词]税负;短期行为选择;应税项目;“营改增”[DOI]10.13939/ki.zgsc.2017.01.1761 导言1.1 背景自2016年5月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以来,已历时半年有余,作为结构性减税的一部分,给社会全行业带来了利好,金融保险业也不例外。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在争取业务抢夺市场的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增值税所引起的税负变化,尽可能使企业税负不大于“营改增”前的税负。
实际上,保险公司不仅实现了税负降低,而且税负与行业整体水平往往不符,即偏离了其合理税负。
本文试着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分别论证保险公司税负在“营改增”之后确有下降,并分析当前保险公司在税负的选择上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和短期行为会利用税法漏洞不合理地降低税负。
1.2 文献回顾在目前“营改增”政策下,关于保险行业税负的比较与分析研究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一是确定税负的衡量标准,一种思路是以利润为基础进行测算,即税负=应纳税额/利润(闫泽滢,2013;魏志华,夏永哲,2015),这种方法以利润为基础,但是基于营业税特别是增值税值得商榷,因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具体应税额以当期不含税收入为税基进行计算,与企业利润并无关系;一种思路是以应税收入为基础进行计算,税负=应纳税额/收入总额(尹音频,魏彧,2012)。
《2024年“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影响》范文
《“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影响》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成为了我国税收制度的一大变革。
这一变革旨在优化税收结构,减少重复征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对于寿险公司而言,“营改增”的实施不仅改变了其税收环境,也对其税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就“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影响进行深入探讨。
二、营改增的背景及实施“营改增”是指将过去征收营业税的业务改为征收增值税。
这一改革自2016年起逐步实施,覆盖了多个行业,包括金融业。
对于寿险公司而言,营改增的实施意味着其需要按照新的税收政策进行纳税,从而对其税负产生影响。
三、“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影响1. 税负结构的变化“营改增”实施后,寿险公司的税负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
过去,寿险公司主要缴纳营业税,而现在则需要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的计税方式更为复杂,涉及到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抵扣,这使得寿险公司的税负结构更为复杂。
然而,从长远来看,增值税的征收方式有助于避免重复征税,有助于降低整体税负。
2. 利润空间的影响“营改增”实施后,寿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受到了一定影响。
一方面,增值税的征收使得寿险公司的纳税额增加,从而压缩了利润空间。
另一方面,增值税的征收也使得寿险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要更多考虑成本控制和税收筹划,以降低税负。
3. 业务发展的影响“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的业务发展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一方面,增值税的征收使得寿险公司在开展业务时需要更加注重合规性,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增加税负。
另一方面,增值税的征收也使得寿险公司在产品设计、定价策略等方面需要更加注重税收因素,以降低税收成本。
四、应对策略面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寿险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应对策略:1. 加强税收筹划:寿险公司需要加强税收筹划工作,合理规划业务结构和税收安排,以降低税负。
2. 提高合规意识:寿险公司需要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对税收政策的认知和合规意识,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增加税负。
保险的税务优惠政策和相关法规
保险的税务优惠政策和相关法规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不仅对个人和企业的风险进行保障,还对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促进保险业的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税务优惠政策和相关法规,以鼓励保险公司的创新和投入。
本文将从税务优惠政策、保险业的税务管理以及国际比较等方面,探讨保险的税务优惠政策和相关法规。
一、税务优惠政策税务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鼓励保险业的发展,通过减少税收负担或提供一定的税收减免等方式来支持保险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在许多国家,保险公司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务优惠政策,如营业税的减免、利润税的减免以及增值税的优惠等。
这些税务优惠政策的实施,不仅减轻了保险公司的负担,还为保险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便利和支持。
在我国,保险业的税务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减免增值税、所得税以及营业税等方面。
首先,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商品时,根据税务政策的规定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
其次,保险公司在获得投资收益时,也可以享受所得税的减免。
此外,对于一些特定的保险公司,如互助保险公司和农村保险公司等,还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政策。
这些税务优惠政策的实施,为保险公司经营提供了一定的便利和支持。
二、保险业的税务管理为了确保税务优惠政策的有效实施,保险业的税务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税务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和指导,确保保险公司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进行经营和申报纳税。
同时,税务管理部门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税收征收制度,规范保险公司的纳税行为,提高税收的管理效率和合规性。
在我国,税务管理部门通过建立保险业专门税务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的纳税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
同时,通过加强税务信息化建设,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便捷办税,加强税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保险业的偷税漏税行为,确保税收的准确计算和及时缴纳。
这些税务管理措施的实施,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纳税合规性和税收管理的效率。
三、国际比较保险的税务优惠政策和相关法规在不同的国家存在一定的差异。
一方面,各个国家根据自身的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影响了保险业的税务优惠政策。
“营改增”税目注释(政策对应注释版)
“营改增”税目注释(政策对应注释版)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一、销售服务销售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一)交通运输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是指利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1.陆路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者地下)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和其他陆路运输服务。
(1)铁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铁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2)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
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水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者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3.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运输业务活动。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
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的业务。
航天运输服务,按照航空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航天运输服务,是指利用火箭等载体将卫星、空间探测器等空间飞行器发射到空间轨道的业务活动。
4.管道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业务活动。
《2024年“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影响》范文
《“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影响》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税收制度的不断深化与完善,“营改增”政策自推出以来,已成为财税改革的重要一环。
这一政策改变了过去以营业额为计税依据的制度,转而实施增值税制度,对各行业,特别是金融行业如寿险公司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旨在探讨“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具体影响及其应对策略。
二、营改增的背景及概述“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指将原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
这一改革旨在避免重复征税,促进税收的公平与效率,同时也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在寿险行业,这一改革不仅涉及到公司日常运营的各个环节,还对公司的税务筹划、财务结构和未来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营改增”对寿险公司税负的具体影响1. 税负结构变化“营改增”后,寿险公司的税负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
原先以营业额为基础的营业税被增值税所取代,使得公司的税负计算更为复杂。
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增值部分,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司的整体税负。
但同时,由于增值税的征收环节多、税率档次多,公司需要更加精细地进行税务管理。
2. 税务筹划的挑战“营改增”后,寿险公司面临更为复杂的税务筹划工作。
增值税的征收涉及到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计算、抵扣等问题,要求公司对每一笔交易都要进行精确的税务处理。
这无疑增加了公司的税务管理成本和难度。
3. 财务结构调整由于税负结构的变化,寿险公司需要调整其财务结构以适应新的税务环境。
这包括调整资产负偾结构、优化现金流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
同时,公司还需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与协作,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四、寿险公司的应对策略1. 加强税务管理寿险公司应加强税务管理,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同时,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优化业务结构面对“营改增”带来的挑战,寿险公司应优化业务结构,降低高税负业务的比例,增加低税负或免税业务的比重。
同时,通过创新业务模式和产品,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3篇)
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是指我国在行业和业态税制改革中,通过将原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对四大行业进行具体实施的细则。
这四大行业分别是金融、房地产、建筑和生活服务业。
下面将对《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金融行业:1. 税制转换:金融行业按照增值税税制进行纳税,并适用6%的税率。
2. 税制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
3. 业务范围内的增值税抵扣:金融机构在营业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二、房地产行业:1. 税制转换:房地产行业按照增值税税制进行纳税,并适用11%的税率。
2. 税制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等相关业务。
3. 增值税纳税基础:以纳税人的销售额减去相关成本,得到的差额作为增值税纳税基础。
三、建筑行业:1. 税制转换:建筑行业按照增值税税制进行纳税,并适用11%的税率。
2. 税制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建筑工程、建筑材料等相关业务。
3. 增值税纳税基础:以纳税人的销售额减去相关成本,得到的差额作为增值税纳税基础。
四、生活服务业:1. 税制转换:生活服务业按照增值税税制进行纳税,并适用6%的税率。
2. 税制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包括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旅游服务等相关业务。
3. 增值税纳税基础:以纳税人的销售额减去相关成本,得到的差额作为增值税纳税基础。
此外,《四大行营改增实施细则》还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纳税申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需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相应的增值税款项。
2. 税收优惠政策:针对不同行业和业态,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促进行业发展和创新。
3. 税务监管:加强对纳税人的税务监管,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减少税收漏洞和虚假申报现象的发生。
4. 审计和稽查:增加审计和稽查力度,对涉嫌逃税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5. 宣传和培训: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培训,增强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和遵守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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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 增值税。
(一)具体范围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
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
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 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
其中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一)具体范围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 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 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 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 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 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 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资产(不动产除外)等按货物适用税率计税。
处置营改增前购置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除不动产外)按3%征收 率减按2%计税。
销售、出租营改增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按5%征收
率计税。
(一)计算方法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二)一般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 余额。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 下期继续抵扣。
(1)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a.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b.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c.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 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 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增值税纳税人包括营改增纳税人和原增值税纳税人。原增值税纳税
人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即 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一)纳税人 2.分类。对增值税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 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
(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
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
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举例说明:公司聘请境外广告公司为新产品设计广告发生的 广告设计费支出。)
(一)具体范围 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 施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2.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 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 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二)一般计税方法
3.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支付等服务。
(一)具体范围
3.保险服务。
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 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 为。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服务,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 活动。 财产保险服务,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 务活动。
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 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 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
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纳税人
纳税人分类标准如下图:
超标销售额(含 免税销售额)
(三)视同销售情形
2.保险公司发生视同销售情形:
公司发生的下列业务应视同销售货物或服务进行税务处理,计提增 值税。
(1)赠送礼品行为(包括实物和服务);
(2)产险公司处置损余物资; (3)发生的除公益性捐赠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外的无偿赠送的保险 产品; (4)以实物、服务方式赔付给被保险人的保险赔付。
(一)纳税人 1.基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
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应当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二)一般计税方法
(3)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 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 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存款利息。 2.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一)税率与征收率
1.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 项规定外,税率为6%。 2.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 售不动产,销售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二)一般计税方法
d.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
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
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 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
(二)保险公司发生的业务适用税率与征收率
承保业务、贷款业务、金融商品转让、提取的帐户管理费属于提 供“金融服务”适用税率为6%;代理业务收取的手续费属于提供”现
代服务-经纪代理服务”适用税率为6%;不动产租赁业务适用税率为
11%;销售不动产适用税率11%;转让无形资产适用税率6%。若有销 售货物情形如处置办公废品、低值易耗品、处置营改增后购置的固定
Hale Waihona Puke (三)视同销售情形1.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 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 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不动产租赁业务。主要指公司发生不动产租赁或转租业务收取的租 金收入。属于提供“现代服务”应税范围内的“租赁服务-经营租赁服务 (不动产租赁服务)”。
(二)保险公司应税行为
7、销售不动产。主要指转让公司房产等不动产所有权行为。属于 “销售不动产”应税范围。
8、出售无形资产业务。主要指公司有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 权的业务活动。属于“销售无形资产”应税范围。 9、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业务。主要指处置除不动产外的其他使用 过的固定资产,如车辆等。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 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
税额中抵扣。
(二)一般计税方法
(2)保险公司可以凭票抵扣的内容: a、赔付支出中的直接赔款部分不能抵扣。因被保险人取得的保险赔付 不征税,所以无法取得专票。 b、发生的理赔费用可以凭票抵扣。如公司理赔勘查车辆的修理费、车 辆消耗的燃油、过路过桥费、律师与诉讼费、损失检验费、公估费 等。 c、支付给保险代理人的手续费、佣金可以凭票抵扣。其中支付给代理 机构的手续费凭机构开具的专用发票予以抵扣,支付给个人保险代 理人的手续费、佣金凭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予以抵扣。
纳税人类型
营改增纳税人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 务(或以此为主业的)纳税人 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或以 此为主业的)纳税人
500万 50万
原增值税纳税人
80万
(一)纳税人 3.主要区别 (1)计税方法不同。 (2)开票、抵扣不同(重点)。 一般纳税人可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行向购买方开具,开 具发票税率为增值税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购买增值税专用 发票自行开具,如果购买方索取,只能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 票,且只能代开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可以凭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进项税抵扣,小 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
(二)保险公司应税行为
4.提取的帐户管理费。主要指公司经营投资型保险产品向保户收取的 初始费用、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及手续费等,这些相当于代客理财收 取的管理费或手续费收入均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账,属于提供“金 融服务”应税范围内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5.代理业务。主要指代理集团公司或其他保险机构等相关事项取得的 代理费收入。属于提供“现代服务”应税范围内的“商务辅助服务—经 纪代理服务”。如公司发生代办、代管、代勘查、交叉销售、代收车船税、 代扣个人所得税等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