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关于201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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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1〕9号签发人:各系团总支关于2011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态的重要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圆满完成2011-2012学年度全院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费的缴纳
(1)全院团员应按共青团章程规定缴纳团费
(2)缴纳标准:6元/人/年
(3)预备党员须交纳党费12元
(4)对不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离团组织处理。
二、团费的收缴和要求
各班团支部应要求各班团员填好团员花名册,并交于院团委组织部
(1)要确保团费的准确性
(2)系团总支须在交纳上来的资料上签字并盖公章
—1—
(3)团费缴纳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0日
(4)做好团费汇总表并核对信息
(5)院团委组织部须对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的评优评先的重要
参考依据,请各系团支部务必配合,保证团费收缴工作在
规定的时间内顺利完成。
三、团员遗失团员证或团档案时,应及明报告所在团总支和学院
团委,在确认无法找到时,由院团委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补办团证、团档案的相关要求
(1)各系团支部应在团员花名册后填好相关信息进行备注
(2)补办团员证收费标准:5元/人
(3)补办团档案收费标准:10员/人
共青团**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缴纳团费团证通知
存档(1)。
※※※※※※※※※※※※※※ 2011年10月12日印发联系人:※※※电话:******** 共印※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