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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乙方装修灯光照明必须达到正常营业的光照度。乙方须安装独立电表,按电业局规定电
价缴费,电费由甲方代收代缴。
7.3物业费:公共部分物业费有甲方负责,乙方租赁部分由乙方自行向建筑所属物业公司自
行缴纳。
第八条 宣传及活动:商场活动及宣传须乙方积极配合。国家法定假日及重大节日促销活动
(如开业庆典、店庆、圣诞节、情人节等)商场宣传及活动产生的费用乙方按实际发生的费
第三条商铺的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在招商期间所做的各种宣传资料仅作参考,
甲乙双方同意该商铺的位置、面积、格局、装修等以实际交付商铺的实物为准。
第四条 该商铺限于经营品项为 商品。为商场整体布局考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改变经营商品的品项或种类,亦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
第五条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年。
用,由商场各家业户分摊。乙方如自行促销活动须报商场同意,乙方自行协调相关管理部门
产生的费用及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税金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责承担。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为RMB元(人民币 元整)。
10.1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10.2保证金分为两种:一、装修保证金,二、违约保证金
在乙方装修完毕之后,由乙方与甲方管理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在验收合格后,乙方有义务维护租赁区域内商场附属设备设施及租赁场地,在租赁区域内因
乙方维护不当造成甲方所提供的附属设备设施或租赁场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
方承担,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不足部分乙方
另行支付。 第二十一条 用电管理:乙方电照施工必须符合用电规程及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 终止协议,出现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交款方式为现金交款。
第三章税务和保险
第十二条 租赁期间,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甲承担。
第十三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就其投入的设备设施、装修、货品等与乙方经营有关的事宜投 保。乙方因未投保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章商铺装修
第十四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和商场公共区间的结构及附属设
第二章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六条租金
6.1该商铺租金标准为RMB元/平方米/天,每一年交款一次。一年合同期
满前2个月,乙方需交纳下一年租金。
6.2交款方式: 。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一次性交付RMB元(人民币元)
6.3乙方同时需向甲方支付RMB
第七条其他费用
7.1取暖费:由甲方承担
7.2电费及电照:甲方公共部分照明为商场提供上下班及应急所用,不作为各商铺照明所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 乙方退租或解除/终止合同时,不得改动、拆除自行装修后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 的设备、附属设施。
第二十七条 乙方承租期间,须依法经营,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在承租的商铺内安装或 使用超过电表容量的任何用电设备或存储任何违禁、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否则,由此造 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章商铺的启用、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得损坏商场的原有设备,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业务。商铺须符合政府有 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标准,并经消防等有关政府专业部门验收后方可经营。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租赁场地的验收、移 交等手续,并在甲方开业起进场经营。
第二十四条 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应到甲方处办理档案登记和从业人员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乙方所用施工队伍应必须由甲方认可的施工单位进行装修。
第十九条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建、规划,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 交装修、改建规划申请及装修效果图,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施工。装修改建规划过程中, 所涉及到的装修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 乙方进行装修应当遵守国家、商场的有关规定及管理部门有关装修的管理规定。
10.3其中装修保证金元,在乙方开业前经甲方验收装修合格后15日内,甲方不计利
息返还乙方。如不合格,甲方有权安不合格情况相应扣除。
其余元违约保证金,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自甲方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后的十日内,
甲方不计利息向乙方返还违约保证金。
10.3.1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没有拖欠租金、电费等应由乙方交付的费用;
24.1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若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 件,则应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24.2乙方应按照国家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从业人员,并对所雇请的从业人员进行
遵纪守法教育、职业培训和遵守商场管理规定的教育, 并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承担连带责 任。
24.4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佩戴统一制作的胸卡(费用自理) ,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第二十五条 乙方聘用的营业员在通知等各种文书上签字与乙方签字具有同等效力。
10.3.2乙方已支付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的;
10.3.3经甲方验收商铺完好无损的;
10.3.4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
10.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及剩余租金等相关费用:
10.4.1乙方违反合同相关约定的;
10.4.2租赁期内,乙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10.4.3乙方出现本合同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备设施。
第十五条 乙方需要装修的,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
乙方装修必须封闭装修,不得开放装修影响商场其他商户经营。
第十六条乙方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如乙方装修需按照国家及商场有关规定办理装 修报批手续的,由乙方自行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 经甲方批准同意装修的,乙方须将装修期限告知乙方,不得拖延装修时间。
身份证号码:
电话:(手机)(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益、平等自由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商铺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章 租பைடு நூலகம்商铺的位置、面积、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第一条乙方拟承租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
第二条 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以下简称商铺)位于内楼 号
价缴费,电费由甲方代收代缴。
7.3物业费:公共部分物业费有甲方负责,乙方租赁部分由乙方自行向建筑所属物业公司自
行缴纳。
第八条 宣传及活动:商场活动及宣传须乙方积极配合。国家法定假日及重大节日促销活动
(如开业庆典、店庆、圣诞节、情人节等)商场宣传及活动产生的费用乙方按实际发生的费
第三条商铺的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在招商期间所做的各种宣传资料仅作参考,
甲乙双方同意该商铺的位置、面积、格局、装修等以实际交付商铺的实物为准。
第四条 该商铺限于经营品项为 商品。为商场整体布局考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改变经营商品的品项或种类,亦不得改变商铺的用途。
第五条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年。
用,由商场各家业户分摊。乙方如自行促销活动须报商场同意,乙方自行协调相关管理部门
产生的费用及事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税金由甲方负责,乙方不负责承担。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为RMB元(人民币 元整)。
10.1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10.2保证金分为两种:一、装修保证金,二、违约保证金
在乙方装修完毕之后,由乙方与甲方管理部门共同进行验收。
在验收合格后,乙方有义务维护租赁区域内商场附属设备设施及租赁场地,在租赁区域内因
乙方维护不当造成甲方所提供的附属设备设施或租赁场地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
方承担,乙方拒不承担的,甲方有权从乙方所交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不足部分乙方
另行支付。 第二十一条 用电管理:乙方电照施工必须符合用电规程及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 终止协议,出现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不退还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交款方式为现金交款。
第三章税务和保险
第十二条 租赁期间,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甲承担。
第十三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就其投入的设备设施、装修、货品等与乙方经营有关的事宜投 保。乙方因未投保而受到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章商铺装修
第十四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和商场公共区间的结构及附属设
第二章租金及其他费用
第六条租金
6.1该商铺租金标准为RMB元/平方米/天,每一年交款一次。一年合同期
满前2个月,乙方需交纳下一年租金。
6.2交款方式: 。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一次性交付RMB元(人民币元)
6.3乙方同时需向甲方支付RMB
第七条其他费用
7.1取暖费:由甲方承担
7.2电费及电照:甲方公共部分照明为商场提供上下班及应急所用,不作为各商铺照明所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二十六条 乙方退租或解除/终止合同时,不得改动、拆除自行装修后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 的设备、附属设施。
第二十七条 乙方承租期间,须依法经营,不得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在承租的商铺内安装或 使用超过电表容量的任何用电设备或存储任何违禁、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否则,由此造 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章商铺的启用、经营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乙方不得损坏商场的原有设备,不得从事污染环境的业务。商铺须符合政府有 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标准,并经消防等有关政府专业部门验收后方可经营。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租赁场地的验收、移 交等手续,并在甲方开业起进场经营。
第二十四条 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应到甲方处办理档案登记和从业人员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乙方所用施工队伍应必须由甲方认可的施工单位进行装修。
第十九条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改建、规划,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 交装修、改建规划申请及装修效果图,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施工。装修改建规划过程中, 所涉及到的装修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 乙方进行装修应当遵守国家、商场的有关规定及管理部门有关装修的管理规定。
10.3其中装修保证金元,在乙方开业前经甲方验收装修合格后15日内,甲方不计利
息返还乙方。如不合格,甲方有权安不合格情况相应扣除。
其余元违约保证金,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自甲方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后的十日内,
甲方不计利息向乙方返还违约保证金。
10.3.1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没有拖欠租金、电费等应由乙方交付的费用;
24.1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若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 件,则应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24.2乙方应按照国家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从业人员,并对所雇请的从业人员进行
遵纪守法教育、职业培训和遵守商场管理规定的教育, 并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承担连带责 任。
24.4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佩戴统一制作的胸卡(费用自理) ,保持仪容仪表整洁。 第二十五条 乙方聘用的营业员在通知等各种文书上签字与乙方签字具有同等效力。
10.3.2乙方已支付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的;
10.3.3经甲方验收商铺完好无损的;
10.3.4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
10.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予返还租赁保证金及剩余租金等相关费用:
10.4.1乙方违反合同相关约定的;
10.4.2租赁期内,乙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10.4.3乙方出现本合同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备设施。
第十五条 乙方需要装修的,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
乙方装修必须封闭装修,不得开放装修影响商场其他商户经营。
第十六条乙方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如乙方装修需按照国家及商场有关规定办理装 修报批手续的,由乙方自行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七条 经甲方批准同意装修的,乙方须将装修期限告知乙方,不得拖延装修时间。
身份证号码:
电话:(手机)(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益、平等自由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就租赁商铺事宜签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章 租பைடு நூலகம்商铺的位置、面积、租赁用途、租赁期限
第一条乙方拟承租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
第二条 本协议所约定之商铺(以下简称商铺)位于内楼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