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公民义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课公民义务
第1课时公民基本义务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知道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2.了解国家利益的内容、国家安全的内容有哪些。
能力目标
1.提高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自觉性,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2.明确维护国家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3.提高对税收的认识,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
2.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我们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3.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
【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
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教学难点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依法服兵役。
3.依法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教学过程】
一、故事导入,场景激趣
故事:2017年9月18日,日籍人员樋口健因涉嫌从事对华间谍情报活动被我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据日媒报道,从2015年5月至今,有12个日本人因涉嫌在华间谍行为被拘留。近年来,日本对华间谍活动似乎趋向频繁。网络上流行这样一种说法:日本是“全民皆谍”。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2016年底,多张中国第一艘国产航母的高清照片出现在网上。照片中,我们的航母外形及诸多构造细节一览无余,甚至能看清航母舰岛武器开口的结构。
国产航母主船体合拢成型的消息早已被官方证实,但如此高分辨率的航母照片却是在日本共同社网站上流传开的,拍摄者是该社工作人员。
我们的国产航母正处于建设之中,严禁无关人员非法拍摄。在重重安保之下,日方人员还能拍到如此众多高分辨率图片,这个事情很让人震惊。
日本间谍主要通过哪些手段窃取中国情报呢?
总的来说,日本间谍一般采取利用公职、伪装身份、重金招募等方式进行谍报活动。利用公职身份公然地收集、试探、截获情报信息。比如一些外事官员、记者,就是利用公职身份,出入各种场所、接触到各界人物,有目的地获取信息。
伪装成商人、教师等各种职业,甚至可能伪装成垃圾清洁工,进行情报收集。
教师小结:面对国家安全面临威胁,我们该怎么办呢?这就是我们本次课要学习的内容。
二、问题导读,新知研讨
(一)遵守宪法法律
【过渡语】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公民的权利,这节课我们学习公民的义务。
教师展示幻灯片或请学生阅读教材第45页“运用你的经验”,提出问题: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教师请学生回答,在此基础上作出小结。
教师总结:公民的基本义务有: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知识拓展】什么是公民的义务?什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①宪法和法律确认公民应履行的任务,就是公民的义务;②公民的基本义务:宪法规定的公民应履行或完成的任务,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
1.遵守宪法的义务
(1)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2)做法: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
2.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表现: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知识拓展一】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有关的问题作了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一经确定,就要在秘密载体上作出明显的标志。标志方法应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执行。
【知识拓展二】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国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哪些东西属于公共财产呢?
凡是国家和集体的财产都属于公共财产。比如,学校的教室、桌椅,公共场所的电影院、公园、体育场,出门乘坐的公共汽车、火车、飞机,国家和集体企业的厂房、机器设备、生产材料,还有矿山、油田、桥梁、铁路、公路等。公共财产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物质基础,是人民辛勤劳动的成果,与我们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受国家法律保护。爱护公共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在我国已经蔚然成风,在各地,有很多“爱厂如家”“爱校如家”“爱店如家”的模范人物,出现了很多可歌可泣的模范事迹。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如果我遇到那种情况,也一定会勇敢地保护国家财产。这种想法是非常可贵的,但是,我们遇到这种突发事件的机会毕竟是极少的。而且,只有在平时养成爱护公共财产的好习惯,关键时刻才会挺身而出。爱护公共财产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在学校,不在课桌上、墙壁上乱刻、乱画,不随便摔桌子、砸椅子、扔黑板擦,不踢教室门,不用石子打路灯、不破坏花草树木,等等。见到别人有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要耐心劝阻。此外,我们还应该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多为人民做好事,使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好,生活越来越方便。
3.中学生要遵守宪法法律
教师提出问题:中学生该怎样遵守宪法法律?
老师请学生回答问题后再作出点评或总结。
教师总结:我们要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共同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具体说来,就是要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程序规定,同时以法律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依法办事。
(二)维护国家利益
1.国家利益的内容
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2.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1)原因: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2)做法:每个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统一,维护民族之间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知识拓展】历史上促进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人物事例
1.秦始皇大一统、郡县制;2.昭君出塞;3.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4.秦始皇修灵渠;5. 汉初封王;6.汉与匈奴和亲;7.成吉思汗远征;8.文成公主出嫁吐蕃;9.元时忽必烈一统中原、确立行省制加强对地方的管理;10.左宗棠收复新疆;11.郑成功收复台湾;12.康熙帝平定准噶尔、平定三藩、收回台湾,打败沙俄侵略军;13.新中国建立少数民族自治区;14.“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15.香港、澳门的回归;16.两岸三通……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
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教师总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知识拓展】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提高全社会维护国家安全意识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适应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需要制定的一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立法工作的综合性法律。国家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地位,明确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任务,建立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制度,为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法律的形式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国家安全法作出的一项重大规定,充分反映了党和国家对加强新形势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视,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心愿。
(三)依法服兵役
1.原因: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项义务。我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
2.做法:(1)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2)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
教师安排学生阅读教材第49页“探究与分享”,思考并回答问题:你对兵役机关和当地政府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你的理由。
教师根据学生回答作出小结:这些做法是正确的。理由: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