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联网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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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信息内容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信息内容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信息内容概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务;提供网上票据报价系统;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交易中心总部设在上海,备份中心建在北京。

到2005年底,“交易中心”外汇市场的会员均为银行类机构,共计384家,其中46%是国内商业银行总行及部分分行,50%为外资银行;人民币市场会员共计1193家,其中59%为各类银行机构,其余的是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票据市场会员共计1136家。

(详见附表)信息是市场最宝贵的财富。

交易过程的绝大部分是交易员发布本方信息,搜集、提炼、分析市场信息,从而寻找有利的交易机会和规避各种风险的过程,确认交易的成交只是一瞬间。

银行间市场也不例外。

交易员向市场发布的本方信息主要包括:一是本方报价信息,通过发送报价向市场全体或是特定对象公布自己的交易意向,从而启动交易过程。

市场由此产生报价行情及相应指数。

二是本方询价信息,进入与对手“讨价还价”过程;三是确认成交信息,表明达成具体一笔交易,市场由此产生成交行情及相应指数;四是发布本方机构及交易员等与市场交易有关的基本背景信息,如通讯地址、清算账户、交易员变更、债权债务重大事项、财务报表和其他资信信息更新等,以便市场参与者充分了解自己,由此创造更多达成交易的机会,提高交易效率。

交易员可从市场搜集的信息主要包括:一是市场公告、通知和市场成员重大事项公告,以便了解市场最新动态;二是财经新闻、专题分析、历史行情和相应指数,以便把握市场交易趋势、确定日常交易的操作目标,规避流动性风险和价格风险;三是政策法规,以便规避政策制度风险;四是他方机构及交易员等与市场交易有关的基本背景信息,如通讯地址变动、清算账户变动、交易员变动、债权债务重大事项、财务报表和其他资信信息更新等,以便充分了解交易对手,争取有利交易机会,防范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提高交易效率;五是市场即时报价行情、成交行情、市场指数和对手方询价,从而寻找交易机会、促进交易达成。

中国货币市场的现状与发展

中国货币市场的现状与发展

货币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对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1998年以来,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逐渐由直接调控转为间接调控,货币市场也在快速、稳健发展,货币市场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操作的联系更加密切,从而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间接调控创造了重要的基础性条件。

中国的货币市场是由多个子市场构成的,主要包括拆借市场、回购市场、债券市场和票据市场。

一、拆借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是货币市场的核心组成部分。

在拆借市场上,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短期信用融资方式进行流动性管理。

由于实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存款机构必须交纳准备金,但由于临时性大额支付会出现准备金不足,从而形成了拆借资金的需求。

中国的拆借市场产生于80年代初期。

但在1993年前后,金融机构之间也存在着混乱的拆借行为,主要表现为一部分金融机构将拆借市场作为长期融资的渠道,将拆入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房地产投资,拆借成为逃避贷款规模管理的主要形式,也成为当时通货膨胀的重要原因之一。

1996年1月,人民银行开始建立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商业银行总行及其授权分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成为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成员,直接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供的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拆借交易;其他金融机构的拆借交易在当地进行,并须报人民银行分支行备案。

1998年后,人民银行陆续批准了部分证券公司和财务公司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交易成员,拆借市场覆盖的金融机构更加广泛。

中央银行对各商业银行的拆借资金的期限和额度进行了限制。

各商业银行拆借资金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四个月,拆借额度根据存款余额按比例确定。

电子交易系统可以及时向中央银行提供金融机构交易的情况,这对于中央银行准确了解市场流动性波动的原因,并实施相应的货币政策操作具有重要意义。

1996年6月起,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可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自行确定拆借利率,并开始定期公布银行间拆借市场利率。

这是利率改革的重要一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系统实行实名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系统实行实名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系统实行实名制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日期】2014.01.15•【文号】中汇交发[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2.1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银行间市场本币交易系统实行实名制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汇交发〔2014〕7号)各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8号的有关要求,加强银行间本币市场交易员管理,规范交易员执业行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自2014年2月17日起对本币交易系统实行实名制。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实名制仅针对前台用户,系统管理员和中后台用户暂不执行。

实名认证信息包括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和本币交易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编号。

注:姓名应与有效身份证件一致,资格证书上的姓名与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的应向交易中心申请换发。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二、本币交易系统将于2月14日闭市后进行升级。

升级后,未进行实名认证的用户登录交易前台,系统会提示进行激活操作,一名交易员在同一机构或同一非法人投资产品下只能激活一个用户。

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注:交易员今后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需首先在原机构对本人用户进行解除激活操作,才能在新机构激活新建用户。

三、为确保交易系统实名制的顺利实施,自2月17日起至5月16日的三个月为过渡期。

过渡期内,“未激活”状态用户可忽略系统提示,进行正常的报价交易;过渡期满后,“未激活”状态用户将无法登录交易前台。

四、市场成员应在过渡期内尽快组织交易员完成用户实名激活相关工作:1.登录交易前台时,系统提示“该用户未激活,请首先激活”:在此情况下,如果是2013年11月5日之后参加本币交易员资格培训的交易员,可自行输入实名信息进行激活;如果是2013年11月5日之前参加本币交易员资格培训的交易员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激活的,应以机构为单位提请交易中心代为激活,申请方式如下:下载并填写《本币交易系统用户实名激活申请单》(见附件2),加盖机构公章后连同交易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资格证书复印件一起传真至交易中心激活。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业务与职能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业务与职能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业务与职能1. 概述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拆借中心,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着推动金融机构间融资融券的功能。

它的成立对于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高利率市场化程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2. 业务范围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同业拆借交易:各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借贷交易,包括拆入和拆出。

- 银行间市场债券交易:提供银行间市场各种债券的买卖交易服务,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

- 利率互换业务:各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利率互换交易,以对冲利率风险。

- 休眠资金管理:通过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等渠道,为金融机构提供短期闲置资金的管理服务。

3. 职能定位同业拆借中心作为金融市场的基础设施,其职能主要包括:- 利率形成:通过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活动,形成短期市场利率,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利率水平具有一定的引导作用。

- 资金融通:提供了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评台,促进了金融资源的配置和流动。

- 风险管理:通过对交易参与方的准入、交易监管、违约事件处置等,对风险进行管控,维护了市场的稳定和健康。

4. 价值意义同业拆借中心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意义:- 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通过同业拆借市场,金融机构可以更快速地获得资金,从而提高了金融市场的资金配置效率。

- 促进市场利率的市场化: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活动直接影响了市场利率的形成,推动了我国市场利率的市场化进程。

- 降低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同业拆借市场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为灵活、便捷的融资渠道,降低了它们的融资成本。

- 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通过风险管理、流动性管理等职能,同业拆借中心能够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性,减少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

5. 个人观点对于同业拆借中心的业务与职能,我个人认为其作用不仅仅是为金融机构提供一个融资渠道,更重要的是在金融市场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基础设施角色,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日期】2016.08.09•【文号】中汇交发〔2016〕347号•【施行日期】2016.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发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中汇交发〔2016〕347号各金融机构: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行政许可的决定,明确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相关流程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我中心起草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经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同意(银市场[2016]16号),现向市场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16年8月9日附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下简称“同业拆借市场”)的相关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1.2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办理交易联网开户手续、市场监测、信息披露服务、更名和终止联网等事项。

1.3同业拆借中心仅对金融机构提交的联网信息、财务数据、财务报表、书面说明等材料做形式核对,金融机构应对其向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联网流程2.1 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加盖本机构公章:(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业务联网信息表;(二)《金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最近两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五)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成员财务数据基本情况表;(六)本机构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说明;(七)同业拆借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2008]第3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工作有关事宜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2008]第3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工作有关事宜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2008]第3号--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工作有关事宜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09.28•【字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2008]第3号•【施行日期】2008.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公告([2008]第3号)现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公告所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申请机构(以下简称备案申请机构)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备案方式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二、备案申请机构应在提出备案申请前,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申请开立债券托管帐户,并取得中央结算公司出具的开户通知书。

三、金融机构申请开立债券托管帐户,应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金融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还应提供其总行的债券交易授权书复印件;(四)中央结算公司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非金融机构申请开立债券托管帐户,应委托其结算代理人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非金融机构与结算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协议;(三)中央结算公司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金融机构应在取得开户通知书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或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下列备案申请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金融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出具的联网通知书(若已联网);(四)中央结算公司出具的开户通知书;(五)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还应提供其总行的债券交易授权书复印件;(六)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非金融机构应在取得开户通知书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其结算代理人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并提交下列备案材料:(一)非金融机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非金融机构与其结算代理人签订的代理协议;(三)中央结算公司出具的开户通知书;(四)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交易清算业务的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交易清算业务的通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交易清算业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公布日期】2024.04.10•【文号】中汇交发〔2024〕95号•【施行日期】2024.04.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关于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交易清算业务的通知中汇交发〔2024〕95号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于2024年4月10日,联合推出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交易清算业务(以下简称通用回购业务),并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通用回购交易清算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

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业务简介通用回购业务是指采用集中清算的三方回购交易业务。

银行间债券市场业务参与者将符合上海清算所要求的债券提交担保券库,上海清算所每日计算交易额度并发送至同业拆借中心,业务参与者在额度范围内通过同业拆借中心达成交易,交易结算全流程均显示上海清算所为对手方,并由上海清算所进行担保品管理和中央对手方清算,业务参与者发生结算违约时由上海清算所进行违约处置。

二、合资格债券及保证金率通用回购业务合格担保券包括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优质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同业存单,以及优质发行人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合格担保券及折扣率标准请参见《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格债券业务指引》。

通用回购业务保证金率为0.08%。

上海清算所可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以上参数,并予以公布。

三、业务申请通用回购业务上线初期,支持市场成员以自营清算方式参与业务,具备上海清算所债券净额清算会员资质的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做市商可参与通用回购业务。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业务和职能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业务和职能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业务和职能1. 引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是我国货币市场的核心机构之一,其业务和职能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和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同业中心的成立和发展,不仅为银行间同业拆借业务提供了一个专业化、规范化的交易评台,还为金融机构提供了融资、投资和避险的便利途径。

本文将对同业中心的业务和职能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帮助读者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一重要金融机构。

2. 业务范围同业中心的业务范围涵盖各类银行间同业拆借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拆放款业务、回购业务、债券市场业务等。

在同业中心,各家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买卖拆放款、回购协议等方式来进行短期资金融通,实现资金的调剂和融通,满足各自在资金面临紧张时的需求。

同业中心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债券市场业务,通过债券市场,各家金融机构可以进行债券买卖、承销发行等业务,实现更加多样化的投资和融资。

3. 职能作用同业中心在我国金融市场的职能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 金融市场稳定运行同业中心作为货币市场的重要机构,对于货币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的出现极大地简化和规范了银行间同业拆借的交易流程,提升了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和效率,进而有力地促进了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3.2 协调金融机构利益同业中心旨在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互动,通过统一的交易评台和规则,促进金融机构之间的资源优化配置,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管理资金风险,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

3.3 服务实体经济同业中心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了融资、投资和避险的便利途径,也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的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更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增加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渠道,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4. 个人观点在我看来,同业中心作为我国货币市场的核心机构,其业务和职能对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和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它不仅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便利的融资和投资渠道,也通过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运作,提升了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和效率,为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提供了重要支撑。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网络带宽扩容和拨号备份配置的通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网络带宽扩容和拨号备份配置的通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网络带宽扩容和拨号备份配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日期】2005.10.19•【文号】中汇交发[2005]293号•【施行日期】2005.10.1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网络带宽扩容和拨号备份配置的通知(中汇交发[2005]293号)外汇市场会员单位:最近部分外汇市场会员单位反映其交易终端有时速率慢,影响交易正常进行。

经调查,主要原因在于会员交易网络带宽不够。

目前,大部分会员在与交易中心连接的一条专线上同时运行结售汇系统、外币买卖系统、人民币拆借和债券交易系统等多个系统,有些甚至通过电话拨号方式同时运行上述系统。

根据对部分会员线路的跟踪观察,承载较多系统终端的会员,其线路带宽经常满负荷使用。

线路带宽不足可能导致网络延时、系统反应慢和数据传输不稳定等情况,对会员的正常交易造成影响。

在结售汇市场上,由于每日交易价格波幅加大,网络速度慢将增加交易员的操作风险;在外币买卖市场,会员可能由于网络带宽不足,致使发出的交易请求因到达做市商端时间过长而遭拒绝。

随着交易中心不断推出多种交易产品和多种交易方式,会员交易终端的网络压力将越来越大,为提高交易速率,保证各项交易的顺利进行,希望会员单位尽早安排提升网络带宽,并安排备份线路,具体建议如下:一、现使用DDN专线的会员根据各自使用的客户终端数计算所需带宽,提升网络带宽;二、使用帧中继和电话拨号方式的会员应改用DDN专线,并按计算所需带宽申请专线;三、为保证专线网络出现故障时交易能正常进行,建议会员对每台交易终端配备电话拨号设备作为交易备份网络。

拨号备份一般可选择使用普通电话PSTN,但进行外币买卖业务的会员建议采用电话ISDN(64K-128K)(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附件:1、关于网络扩容和拨号备份的操作步骤2、外汇市场专线安装/扩容申请表二00五年十月十九日附件1:关于网络扩容和拨号备份的操作步骤一、网络扩容申请过程1、需申请DDN专线或申请增加带宽的会员,首先根据自己使用的客户端数量计算所需带宽,填写并向交易中心提交《外汇市场专线安装/扩容申请表》。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发布《联网成员入退网技术指南》的通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发布《联网成员入退网技术指南》的通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发布《联网成员入退网技术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日期】2013.10.09•【文号】•【施行日期】2013.10.09•【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关于发布《联网成员入退网技术指南》的通知各联网成员: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联网成员入退网流程,根据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交易中心修订了《联网成员入退网技术指南》,增加MSTP专线接入方式,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联网成员入退网技术指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3年10月9日附件联网成员入退网技术指南为进一步完善接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联网成员入退网流程,便利联网成员完成入退网的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服务对象本指南所称联网成员是指接入交易中心内部网络开展相关业务的机构,主要包括:(一)本币类联网成员:本币交易系统用户(本币市场成员)、本币客户端做市商、本币API做市商、本币CSTP用户、本币CMDS用户、贷款转让系统用户、备案系统用户等。

(二)外汇类联网成员:外汇交易系统用户(外汇市场会员)、外汇手工做市商、外汇API做市商、外汇CSTP用户、外汇CMDS用户等。

(三)增值类联网成员:ComStar系统用户、ComSTP用户、报价引擎(PES)用户、报价引擎API(报价API、交易API、额度API)用户等。

二、网络接入方式联网成员根据业务带宽要求,可选网络接入方式包括:数据专线(SDH、MSTP、DDN)和拨号方式(ISDN、PSTN、3G VPDN)。

(一)数据专线(推荐)为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及效率,交易中心推荐联网成员采用数据专线方式接入交易中心各业务系统。

联网成员首条数据专线需按其所在地区根据如下要求接入交易中心各网络接入(二)拨号1.ISDNISDN拨号方式最高带宽为128K。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财务公司信息披露操作规则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财务公司信息披露操作规则

一、概述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是金融市场上的重要一环,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财务公司的信息披露操作规则,对于市场参与者的公开透明及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合理有效的信息披露规则对于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二、背景分析1.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重要性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是金融市场上的重要一环,它不仅是金融机构之间融资融券的重要渠道,也是我国货币政策传导的重要渠道之一。

在宏观经济调控和金融监管中,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2.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财务公司的地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财务公司是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核心机构,负责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运行和管理。

其信息披露操作规则的制定对于整个市场的公开透明和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三、问题阐述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监管的不断加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财务公司信息披露操作规则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市场参与者的需求,是否能够保障市场的公开透明和风险控制,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存在问题1. 规则制定的难点制定信息披露操作规则的难点在于如何统一所有市场参与者的信息披露标准,如何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且如何确保信息披露规则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 规则实施的挑战实施信息披露操作规则面临的挑战在于如何监督和检查市场参与者的信息披露行为,如何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以及如何处理信息披露造假等问题。

五、解决方案1. 制定合理规则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可以制定信息披露操作规则,包括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时间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市场参与者能够遵守规则进行信息披露。

2. 建立监督机制可以建立信息披露的监督机制,包括监督和检查市场参与者的信息披露行为,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且对信息披露造假等问题进行处理。

3.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包括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六、结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财务公司信息披露操作规则的制定对于市场的公开透明和风险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附件: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附件: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附件:附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下简称“同业拆借市场”,的相关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1.2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办理交易联网开户手续、市场监测、信息披露服务、更名和终止联网等事项。

1.3同业拆借中心仅对金融机构提交的联网信息、财务数据、财务报表、书面说明等材料做形式核对~金融机构应对其向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联网流程2.1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加盖本机构公章:- 1 -,一,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业务联网信息表,,二, 《金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三,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 最近两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五,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成员财务数据基本情况表,,六, 本机构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说明,,七, 同业拆借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2.2 境外人民币清算行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加盖本机构公章:,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业务联网信息表,,二,登记注册文件~或者注册地监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三,证明人民币清算行资格的文件,,四,最近一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五,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成员财务数据基本情况表,,六,同业拆借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2 -2.3同业拆借中心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联网手续。

材料有部分缺失或有误的~同业拆借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机构进行补充提交。

2019年1月6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

2019年1月6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

2019年1月6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实用版】目录1.贷款市场报价的背景和意义2.2019 年 1 月 6 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的具体内容3.贷款市场报价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影响正文【贷款市场报价的背景和意义】贷款市场报价是指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上,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借贷时所报的利率。

这个报价机制是金融市场上重要的组成部分,影响着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进而影响到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我国自 1996 年开始建立贷款市场报价机制,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金融市场的核心环节之一。

【2019 年 1 月 6 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的具体内容】2019 年 1 月 6 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其中,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 4.31%,较上一次报价下降 5 个基点。

这是自 2018 年 4 月以来,LPR 首次出现下降。

此外,其他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同步公布。

这些报价是金融机构在进行贷款定价时的重要参考。

【贷款市场报价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影响】贷款市场报价的变动对国内金融市场具有重要影响。

首先,贷款市场报价的变动直接影响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

当报价利率上升时,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增加,可能会导致贷款利率上升,进而影响到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反之,当报价利率下降时,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降低,可能会导致贷款利率下降,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其次,贷款市场报价的变动对金融市场的预期也有影响。

当报价利率出现变动时,市场会根据这个信号来判断未来的货币政策走向,从而影响到金融市场的走势。

例如,当 LPR 下降时,市场可能会预期未来货币政策将趋于宽松,从而推动金融市场上涨。

综上所述,2019 年 1 月 6 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对国内金融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业务操作细则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金融机构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以下简称“同业拆借市场”)的相关流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13项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0号)、《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1.2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办理交易联网开户手续、市场监测、信息披露服务、更名和终止联网等事项。

1.3同业拆借中心仅对金融机构提交的联网信息、财务数据、财务报表、书面说明等材料做形式核对,金融机构应对其向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联网流程2.1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加盖本机构公章:(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业务联网信息表;(二)《金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四)最近两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五)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成员财务数据基本情况表;(六)本机构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说明;(七)同业拆借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2.2 境外人民币清算行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加盖本机构公章:(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业务联网信息表;(二)登记注册文件,或者注册地监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三)证明人民币清算行资格的文件;(四)最近一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五)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拆借市场成员财务数据基本情况表;(六)同业拆借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2.3同业拆借中心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联网手续。

材料有部分缺失或有误的,同业拆借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告知机构进行补充提交。

第三章风险控制与信息披露3.1 同业拆借中心依据金融机构提交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报表,按《管理办法》的规定计算拆借限额并进行事前控制。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CMDS数据接口产品指引(本币)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CMDS数据接口产品指引(本币)

产品名称:CMDS本币数据接口(实时数据)数据更新频率:实时逐笔数据内容:一、市场行情* 信用拆借:交易品种、日期、最新利率、开盘利率、收盘利率、最高利率、最低利率、成交量(百万元)、加权平均利率、前收盘利率、前加权平均利率* 质押式回购:交易品种、日期、最新利率、开盘利率、收盘利率、最高利率、最低利率、成交量(百万元)、加权平均利率、前收盘利率、前加权平均利率* 买断式回购:(1)利率行情交易品种、日期、最新利率、开盘利率、收盘利率、最高利率、最低利率、成交量(百万元)、加权平均利率、前收盘利率、前加权平均利率(2)首期净价行情日期、债券名称、债券代码、最新净价、开盘净价、收盘净价、最高净价、最低净价、加权平均净价、前收盘净价、前加权平均净价、涨跌幅、开盘收益率、最新收益率、收盘收益率、加权平均收益率、最高收益率、最低收益率、前收盘收益率、前加权平均收益率、成交量(百万元)(3)到期净价行情日期、债券名称、债券代码、最新净价、开盘净价、收盘净价、最高净价、最低净价、加权平均净价、前收盘净价、前加权平均净价、涨跌幅、开盘收益率、最新收益率、收盘收益率、加权平均收益率、最高收益率、最低收益率、前收盘收益率、前加权平均收益率、成交量(百万元)* 现券买卖:日期、交易方式、债券名称、债券代码、最新净价、开盘净价、收盘净价、最高净价、最低净价、加权平均净价、前收盘净价、前加权平均净价、涨跌幅、开盘收益率、最新收益率、收盘收益率、加权平均收益率、最高收益率、最低收益率、前收盘收益率、前加权平均收益率、成交量(百万元)* 资产支持证券:日期、交易方式、债券名称、债券代码、最新净价、开盘净价、收盘净价、最高净价、最低净价、加权平均净价、前收盘净价、前加权平均净价、涨跌幅、成交量* 利率互换(固定——浮动):日期、产品名称、参考利率、期限、最新固定利率、开盘固定利率、最高固定利率、最低固定利率、收盘固定利率、加权平均固定利率、前收盘固定利率、前加权平均固定利率、成交量* 利率互换(浮动——浮动):日期、产品名称、参考利率1、参考利率2、期限、最新利差1、开盘利差1、最高利差1、最低利差1、收盘利差1、加权平均利差、前收盘利差1、前加权平均利差1,成交量* 债券远期债券名称债券代码,交易品种、前收盘远期净价、前加权平均远期净价,涨跌幅、开盘远期净价、最新远期净价,最高远期净价、最低远期净价、收盘远期净价、加权平均远期净价、前收盘远期收益率、前加权平均远期收益率、开盘远期收益率、最新远期收益率、最高远期收益率,最低远期收益率、收盘远期收益率,加权平均远期收益率、成交量* 债券借贷标的债券代码、标的债券名称、前收盘费率、前加权平均费率、开盘费率、最新费率、最高费率、最新费率、收盘费率、加权平均费率、成交量* 远期利率协议产品名称、远期期限、合约期限、浮动利率、前收盘固定利率、前加权平均固定利率、开盘固定利率、最新固定利率、最高固定利率、最低固定利率、收盘固定利率、加权平均固定利率、成交量二、市场成交* 信用拆借成交日期、成交时间、成交编号、拆借利率、拆借金额、状态、交易品种* 质押式回购成交日期、成交时间、成交编号、回购利率、交易金额、交易品种* 买断式回购成交日期、成交时间、成交编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回购利率、首次净价、到期净价、首次收益率、到期收益率* 现券买卖成交日期、成交时间、成交编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成交类别、净价、收益率,券面总额* 资产支持证券成交日期、成交时间、成交编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成交类别、每百元本金额、净价、券面总额* 利率互换(固定——浮动)成交日期、成交时间、成交编号、产品名称、期限、名义本金金额、固定利率、参考利率、利差* 利率互换(浮动——浮动)成交日期、成交时间、成交编号、产品名称、期限、名义本金金额、参考利率1、利差1、参考利率2、利差2* 债券远期成交日期、成交时间、成交编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远期净价、远期到期收益率、券面总额、交易品种* 债券借贷成交日期、成交时间、成交编号、标的债券代码、标的债券名称、借贷费率、标的债券券面总额、交易品种* 远期利率协议成交日期,成交时间,成交编号,产品名称、远期期限、合约期限,名义本金.固定利率、浮动利率三、市场报价* 现券买卖(1)做市报价报价日期、报价时间、报价编号、报价方、报价方交易员、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匿名标识,报价类别、报价有效时间、状态、买入净价、买入收益率、买入券面总额、买入清算速度,买入应计利息、买入全价、买入结算方式、卖出净价、卖出收益率、卖出券面总额、卖出清算速度、卖出应计利息、卖出全价、卖出结算方式(2)点击成交报价报价日期、报价时间、报价编号、报价方、报价方交易员、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匿名标识、报价类别、报价有效时间、状态、买入净价、买入收益率、买入券面总额、买入清算速度、买入应计利息、买入全价、买入结算方式、卖出净价、卖出收益率、卖出券面总额、卖出清算速度、卖出应计利息、卖出全价、卖出应计利息* 资产支持证券(1)做市报价价方交易员、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匿名标识、报价类别、报价有效时间、状态、买入净价、买入每百元本金额、买入当前本金额、买入券面总额、买入清算速度、买入应计利息、买入全价、买入结算方式、卖出净价、卖出每百元本金额、卖出当前本金额、卖出券面总额、卖出清算速度、卖出应计利息、卖出全价、卖出结算方式(2)点击成交报价报价日期、报价时间、报价编号、报价方、报价方交易员、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匿名标识、报价类别、报价有效时间、状态、买入净价、买入每百元本金额、买入当前本金额、买入券面总额、买入清算速度、买入应计利息、买入全价买入结算方式、卖出净价、卖出每百元本金额、卖出当前本金额、卖出券面总额、卖出清算速度、卖出应计利息、卖出全价、卖出结算方式* 利率互换(固定——浮动)(1)双向报价报价日期、报价编号、产品名称、报价方、报价方交易员、期限、起息日、终止日、支付名义本金金额、固定利率收取、收取名义本金金额、固定利率支付、参考利率、利差、报价有效时间、报价时间(2) 点击成交报价报价日期、报价编号、报价方、报价方交易员、交易方向、交易产品、期限、起息日、终止日、名义本金金额、固定利率、参考利率、利差、报价有效时间、报价时间* 利率互换(浮动——浮动)(1)双向报价报价日期、报价编号、产品名称、报价方、报价方交易员、期限、起息日、终止日、参考利率1、支付名义本金金额、支付利差、收取名义本金金额、收取利差、参考利率2、利差2、报价有效时间、报价时间(2)点击成交报价报价日期,报价编号、报价方、报价方交易员、交易方向,交易产品,期限、起息日、终止日、名义本金金额、参考利率1,利差1、参考利率2、利差2、报价有效时间、报价时间四、基础数据* 债券信息债券类型、债券名称、债券代码、发行量(亿)、发行价格(元)、面值(元)、发行日、流通量(亿)、到期日、债券期限、上市交易日、摘牌日期、备注、状态、信用评级机构_1、信用评级_1、信用等级有效起始日_1、信用等级有效终止日_1、信用评级机构_2、信用评级_2、信用等级有效起始日_2、信用等级有效终止日_2、信用评级机构_3、信用评级_3、信用等级有效起始日_3、信用等级有效终止日_3、息票信息—息票类型、息票信息—付息频率、息票信息—计算方法、息票信息—计息基准(日计数基准)、息票信息—起息日、息票信息—首次付息日、固定附息债—固定利率(%)、浮动附息债—基准利率名、浮动附息债—基准利率值(%)、浮动附息债—基准利差(基点)(%)、浮动附息债—利率上限、浮动附息债—利率下限、浮动附息债—当前票面利率、发行机构简称—中文、可转债—转换日期、可转债—转换类型、可转债—转换比例、可转债—转换价格(元)、再发行信息—再发行标识、再发行信息—再发行日期_1、再发行信息—再发行量_1、再发行信息—再发行日期_2、再发行信息—再发行量_2、行权—行权类型、行权一行权日、行权—行权价格、行权—行权量* 资产支持证券信息资产支持证券名称、资产支持证券代码、发起人、发行机构、发行总量(亿)、流通总量(亿)、每百元本金额(元)、计息基础、发行日、上市交易日、摘牌日、预期到期日、实际到期日、利率类型、基准利率(%)、基本利差(%)、本金支付频率、下一本金除权日、付息频率、下一付本日、当前利率(%)、发行价(元)、状态* 资产支持证券历史信息资产支持证券名称、资产支持证券代码、修改日、发行体、每百元本金额(元)、流通总量(亿)* 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评级资产支持证券名称、资产支持证券代码、信用评级机构、信用等级、起始日、终止日* 交易成员基本信息交易成员ID、中文全称、中文简称、英文全称、英文简称、交易员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五、基准数据* SHIBOR相关行情8个品种0/N、1W、2W、1M、3M、6M、9M、1Y* 回购定盘利率FR001、FR007 、FR014* 七天移动平均利率B0、1W、2W、3W、1M、2M、3M、4M、5M、6M、7M、8M、9M、10M、11M、12M,包括算术加权和指数加权。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表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表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表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表是指我国银行体系内各家银行之间进行短期资金借贷的利率,也被称为同业拆借利率。

它是市场上最具代表性和参考性的短期利率指标之一,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流动性的调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表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个利率表的相关信息。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表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拆借期限,二是拆借利率。

拆借期限通常包括隔夜、7天、14天、1个月、3个月、6个月等不同期限,而拆借利率则是各期限下的实际利率水平。

在国内银行间市场上,这些利率会每天根据市场情况而波动,反映了市场上资金供求关系和利率水平的变动。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表的发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主导,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国债协会”)负责编制和发布。

国债协会根据银行间市场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及时公布各期限的同业拆借利率,以供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参考和运用。

市场上也有很多媒体和金融机构会公布这些利率的情况,方便市场参与者获取相关信息。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表在金融市场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它是市场上的重要短期利率指标,直接影响到银行间市场的交易和短期资金的价格。

它也是金融市场流动性的重要指示器,利率的变动反映了市场上的资金供求情况和流动性的变化。

它还可以被用作其他金融工具的定价和评估,对于金融市场中的一些衍生品交易也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表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对市场的稳定和流动性的调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断关注和了解这些利率的走势,对于银行、证券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这份关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表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一重要的金融指标。

【字数达到要求,可以结束】。

第二篇示例: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贷款利率表是指在国内各家银行之间进行短期资金融通和融资的利率,是中国金融市场上重要的金融指标之一。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利率计算利息答辩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利率计算利息答辩

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利率计算利息答辩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主要负责银行间市场的利率报价、交易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在其公布的利率中,包括了各种期限的拆借利率,为广大金融机构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如何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利率计算利息,以及如何在答辩过程中充分展示自己的观点。

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介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成立于1996年,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隶属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中心主要负责银行间市场的利率报价、交易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其发布的利率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利率计算方法与答辩流程1.利率计算方法: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利率为各期限的平均利率,计算公式为:利息=本金×利率×借款天数/360。

其中,本金、利率和借款天数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2.答辩流程:首先,准备相关资料,包括借款合同、利息计算表等;其次,了解答辩要点,如利率波动对借款人收益的影响、市场风险分析等;最后,在答辩过程中,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与评委进行有效沟通。

三、如何准备利息答辩1.熟悉借款合同:仔细阅读借款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利率、本金、借款期限等条款,以便在答辩过程中能够准确计算利息。

2.关注市场动态:密切关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利率走势,了解市场利率波动对借款成本的影响。

3.分析风险因素:评估借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如利率风险、市场风险等,并准备相关应对措施。

4.模拟答辩:进行模拟答辩,提高自己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四、提高利息答辩成功率的建议1.提前准备:充分准备利息计算相关资料,确保答辩过程中能够迅速、准确地回答问题。

2.突出重点:在答辩过程中,重点阐述利率波动对借款人收益的影响,以及自己所采取的应对措施。

3.保持自信:展现自信的态度,让评委感受到自己对利息计算和风险把控的的专业素养。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2.8.202220.4.20_1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2.8.202220.4.20_1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2.8.202220.4.20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022.8.20-2022.4.20 因 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 2022 年 8 月 20 日起于每月 20 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 30 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全 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据此要求 2022 年 8 月 20 日起,人民法院 裁判贷款利息的基本标准应改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但 2022 年 8 月 19 日前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未发生相应变化,相关标准仍 可适用。 1、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 年 8 月 20 日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为:1 年期 LPR 为 4.25%,5 年期以上 LPR 为 4.85%。以上 LPR 在下一次发布 LPR 之前有效。 2、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 年 9 月 20 日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为:1 年期 LPR 为 4.20%,5 年期以上 LPR 为 4.85%。以上 LPR 在下一次发布 LPR 之前有效。 3、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 年 10 月 20 日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为:1 年期 LPR 为 4.20%,5 年期以上 LPR 为 4.85%。以上 LPR 在下一次发布 LPR 之前有效。 4、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 年 11 月 20 日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为:1 年期 LPR 为 4.15%,5 年期以上 LPR 为 4.80%。以上 LPR 在下一次发布 LPR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 年 12 月 20 日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为:1 年期 LPR 为 4.15%,5 年期以上 LPR 为 4.80%。以上 LPR 在下一次发布 LPR 之前有效。 6、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 年 1 月 20 日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为:1 年期 LPR 为 4.15%,5 年期以上 LPR 为 4.80%。以上 LPR 在下一次发布 LPR 之前有效。 7、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 年 2 月 20 日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为:1 年期 LPR 为 4.05%,5 年期以上 LPR 为 4.75%。以上 LPR 在下一次发布 LPR 之前有效。 8、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 年 3 月 20 日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为:1 年期 LPR 为 4.05%,5 年期以上 LPR 为 4.75%。以上 LPR 在下一次发布 LPR 之前有效。 9、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 年 4 月 20 日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为:1 年期 LPR 为 3.85%,5 年期以上 LPR 为 4.65%。以上 LPR 在下一次发布 LPR 之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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