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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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十一〔2017〕79号
关于印发《十一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制度(试行)》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十一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试行)》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煤股份十一矿
2017年6月17日
平煤股份十一矿综合部2017年6月20日印发
(校对:王天永)平煤股份十一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制度(试行)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制
(一)成立十一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孔建伟、车云立
副组长:邰俊卿、杨峰、彭泽智、郑立、樊永东、董守文、史二听、樊胜强、李为民、陈星明、石涛
成员:各专业副总、业务科室科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科长张生亮兼任,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党委书记、矿长负责十一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制定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负责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资、技术、时间支持和资金投入保障;组织每月对划定重点安全风险区域和重大风险管控措施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对重大风险及隐患组织公布和公示。
2.安全矿长负责牵头组织十一矿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责落实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对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考核、协调;组织安检部门对重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督促、验收。
3.各战线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本战线作业场所、生产系统、专项及年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每旬针对本战线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查看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并召开战线工作例会,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1)各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长(主任)负责具体实施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分级管控技术和业务
管理工作;副科长、科员负责本专业系统现场安全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分级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验收工作。
(2)基层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作业区域内工艺工序及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单位副职、技术员负责落实本单位作业区域内工艺工序及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具体实施工作。
(3)基层单位班组长负责本班作业区域内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4)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危险源辨识程序、风险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分级管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落实。
2.协调各业务科室完成所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
3.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采取“1+4”模式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即“1次年度辨识”和“4次专项辨识”,并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
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文件的编制和完善,具体辨识评估要求如下:
(一)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每年年底由矿长组织各战线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如瓦斯、水、火、粉尘、顶板、机电运输等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根据辨识评估结果明确下一年的安全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等。
(二)专项辨识评估
1.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2.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战线负责人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3.启封火区、排放瓦斯、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战线负责人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依据。
4.当发生死亡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矿长组织各战线负责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区队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从吸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三、安全风险管控
(一)管控措施
1.重大安全风险(包含水、火、瓦斯、煤尘、顶板、运输提升等容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内容)由矿长组织实施,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负责人、完成时间及资金等,并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治理完成后,由安检科牵头组织验收后,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安检科存档备案,并将闭合整改情况报集团和股份公司相关部门。
2.较大安全风险由区队或战线协助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完成后,由战线业务科室组织验收后,报战线负责人审核签字,战线业务科室要存档备查;安检科负责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