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集团公司生产系统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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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生产系统绩效考核方案
一、目的
根据当前我公司具备的产业规模以及实际管理水平,切须设计适用的考核体系以达到如下目的:
1.客观、理性地反映各单位工作绩效及管理人员的态度、能力;
2.暴露生产单位及公司整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予以改进;
3.发挥导向作用,促进公司目标的达成;
4.与薪酬体系挂钩,对广大管理人员产生激励作用;
5.积累经验、锻炼队伍,为不断提升我公司管理水平创造基础平台,进行有益的尝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我公司各地面生产单位,包括:焦化一厂、焦化二厂、焦化三厂、选煤一厂、选煤二厂、化工厂、镁合金厂、一电厂、二电厂、新型墙体材料厂、机修厂、运业公司。
新建工厂投运后适时纳入考核范围。
三、方案设计方针
1.设计说明
1)以定量的绩效考核为主,定性的能力、态度考核为辅;
2)考虑到数据统计及不同项目的适用周期,将短期与中期评价考核相结合。本方案以每月和年终作为短期与中期的时间界定;
3)根据公司现有的产业组成,在考核项目的设定及具体操作方
面针对性地采取适用办法。量体裁衣,不拘泥于一种模式;
4)本方案基于正常生产情况,同时考虑了减产状态。需保证考核的连续性,不因限产等因素而停止考核。
2.实施原则
1)动态导向,适时修订
根据公司在不同时期的目标要求以及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绩效达成情况,本方案设定的考核项目、目标值、权重、赋分、计算公式、评分规则、结果应用等将适时进行调整。以使方案动态地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保持正确、持续的导向作用。
2)坚持执行,导出结果
考核的目的是发现存在的问题,改善业绩。但是这一目的依赖于考核数据的及时获得和对考核数据的检讨。不管是定量还是定性考核,导出结果与薪酬挂钩与否,都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导出数据,针对结果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出现的原因并制定相应对策。
3.考核内容整体架构
对考核内容的说明:
1)产量:以每月生产部给各厂下达的产量计划为考核基准。当由于市场销售及原料供应等外部原因限制产量时,此项考核内容不得超过满分。
2)质量:以公司总工办下达的质量标准为考核依据。针对选煤、焦化系统,每月总工办按照各质量指标规定的平均值及合格率将中心化验室提供的数据换算为分数后提交企管办纳入考核。
其它各生产单位由于公司暂时缺乏监控手段,暂不能提供相关产品的质量监控数据,主要以典型事件及总工办现场检查所得分数作为质量考核内容的分数。待确定具体的抽查、量化等办法之后,再相应地纳入考核。
3)能耗:根据动力办下达的水、电消耗指标与当月相关产品产量计算所得的水电费计划总额与实际总额的比值为考核项目。每月动力办将换算为货币单位的最终数据提交企管办纳入考核。
煤气、蒸汽等其它能源待计量设施完善后适时纳入考核。
4)工资:各单位以人力资源部定岗定资方案确定的满员状态下工资总额为上限,将每月实际人均工资与计划人均工资的比值作为考
核项目。(实际人均工资根据每月实发工资总额与实际人数计算所得;计划人均工资根据定编方案中的额定工资总额与定编人数计算所得)为了鼓励各厂减员增效,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压缩编制来提高人均收入,形成合理导向。在工资项目的考核中,设置了奖励规则。
年薪干部实发的薪酬金额通过评分规则计算得出。具体参见第四部分。
5)现场检查:指安全处、生产处、环保处、设备部、总工办、动力办六个部室每月的现场检查分数。
6)*材料消耗:以截止当月累计的计划材料成本总额与实际材料成本总额的比值作为考核项目。(计划材料成本总额根据生产部最终确认的各厂单位产品〈或原料〉材料消耗定额及当月产量〈或原料加工量〉按月叠加计算;实际材料成本总额为各厂逐月实际发生材料成本额的叠加值)
此项指标采用累计叠加计算办法,以年为考核周期,以避免因计划不准确或每月材料消耗的不均衡性而导致的误差。每月只公布实际发生数据,但不参与当月考核,年底根据最终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叠加计算办法如下:
7)*包干费用:以年度综合计划中限定的车辆、办公、招待、电话、后勤维修、信息化设备耗材六项包干费用总额为考核基准。此项指标每月只公布实际发生额,年终根据实际发生总额由相关部门进行单项考核。
8)事故:经济及行政处罚执行安全处颁布的《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和其它有关生产、环保的管理制度,以及设备部颁布的《设备事故管理制度》。为了便于实施中长期激励办法,除按制度规定独立进行相应的处罚外,另将各类事故进行一定的扣分以导出最终分数输入中长期激励应用流程。(相关的扣分办法由安全生产部与设备部另行规定)
9)滚动内审结果:针对三标体系的运行,除每年例行的内审和监审外,每半年企管办组织公司内审员对各生产单位进行一次滚动内审,并将内审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要素之一。
例行的内审和监审是通过外脑发现问题,滚动内审同时担负着落实这些问题整改情况的职责,同时从工作计划、职能履行、公司目标要求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
10)培训结果:将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中层干部参加培训所得分数作为年终考核的要素之一。
11)职能部门测评:本项测评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各生产单位年薪制干部进行民主评价。主要从敬业奉献、协作配合、创
新进取精神、工作能力、发展潜质等态度、能力、价值层面进行定性评价。各人所得分数作为年终考核的要素之一。
测评参与部门有安全生产部、设备部、工会、企管办、综合办、物资供销公司、动力办、法务部、人力资源部、总工办、财务部、信息中心共12个部门。
12)员工测评:根据各厂员工人数随机抽取适当比例的代表对本厂年薪制干部进行民主评价。主要从工作态度、个人能力、廉洁奉公等方面进行定性评价。各人所得分数作为年终考核的要素之一。
以上两项测评具体操作办法参见第五部分内容及附表。
各项考核内容在操作时具体内涵及名称根据实际需要有相应变化,以各生产系统考核操作办法中所列为准。
四、考核工作组织机构
设立考核委员会,成员及职能如下:
1.组长:由总经理担任
职责:协调各分管副总为考核工作提供相关支持;提出公司在某一时期的重点导向,为考核方案的设计、调整指出方向;批准各周期的考核结果报表。
2.副组长:由各副总经理担任
职责:按照各自的职务分工,督促分管的职能部门为考核工作提供专业支持、考核素材;根据考核方案的运行情况,提出所属范围内的指标调整意见;审批各周期需上报的考核信息。
3.考核执行机构为:企管办
职责:编制、修订、执行考核方案;收集、汇总、输入考核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