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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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四十条 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 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作出规定。 (二)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 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 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三)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 格。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 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 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最低评标价法(一般情况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 综合评分法(一般情况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 性价比法
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评标价法就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 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 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 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 服务项目。
ຫໍສະໝຸດ Baidu专业技术水平和谈判技巧 比较接近实际的价格
单一来源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
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 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 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 的 特殊性和缺乏竞争
询价
是指询价小组根据采购人需求,从符合相应 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 商并向其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由供应商一 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然后询价小组在报 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 一种采购方式
天水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
董忠
2015.10.30
董忠
教授 硕士生导师 天水师范学院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院长 政府采购非结构化数据采集及大数据挖掘课题组长 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研究
提纲
1政府采购主要方式及常用评审方法 2专家评审主要流程及主要关注点 3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案例(1-3)
2.1.2评标基本程序
投标文
③ 件初步
审查
解释澄 清有关 问题
比较与 评价
检查与 复核
汇总评 分
推荐中 标候选 人单
编写评 标报告
签字确 认
2.2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项目评审应注意 的问题
政府采购很少使用邀请招标 (1)专家身份核实和签到
姓名 单位 职称 电话 身份证号 签名
不熟的专家应由采购单位监督人员核实身份
第三十四条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 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政府采购常用评审方法:
主要关注点
●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质 ●无效投标 ●废标 ●评分标准
(3)评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 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 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 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评标
Ⅰ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财政部令第18号 第五十四条 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投标文件初审。 (二)澄清有关问题。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
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 较与评价。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1.2政府采购常用评审方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 2004年9月11日
第五十条 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 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1.2政府采购常用评审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国务院令第658号
2015年1月30日
评审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时,采 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性价比法:
性价比法是指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 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 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评审预备会
介绍项目情况:原则上采购单位介绍(若无可省) 专家组成员民主推荐评审委员会主任(评审小组组长) ,少数服从多数方式确定;采购单位代表不能 成为评委会主任 宣读评标纪律:现场监督或工作人员或评委会主任 组织评标专家学习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评标
的依据和标注,对招标文件的熟悉程度直接影响招标结 果(关注点投标有效期、投标人资质、无效投标显性和隐 性 、废标、评分标准)
评标总得分=B/N
B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F1×A1+ F2×A2+……+Fn×An,其中:F1、 F2……Fn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 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A1、A2……An 分别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 所占的权重(A1+A2+……+An=1)。
N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评审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时,采 用性价比法的,按商数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商数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商数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竞争性谈判
(四)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 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 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 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 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 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 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2专家评审主要流程及主要关注点
2.1开标、评标基本程序
2.1.1开标基本程序
现场 投标
密封 性检 查
开标 唱标
2开标、评标基本程序
2.2评标基本程序
专家身 份核实 及签到
介绍评 审项目
推选评 标委员 会主任 或组长
宣布评 标纪律
① ② 评审预备会
组织评 审专家 学习招 标文件
2.1开标、评标基本程序
(3)评标
Ⅰ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财政部令第18号
第五十四条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 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 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 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关于营业执照:必须要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1政府采购主要方式及常用评审方法
1.1政府采购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六条
(1)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
对专家要求高,要熟悉 市场价格,谈判策略
(5)询价
(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
目能力的、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也就是说,被邀请者是经过招标方的相关审核后而确定的。
竞争性谈判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 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 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令第43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结
(3)评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
第四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 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 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 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时,采用最低 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 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审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 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 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 以取消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 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综合评分法
就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 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 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 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 应商的评标方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财政部令第18号
五十二条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 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 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 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 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 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在其公开程度、竞争的广泛性等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 但公开招标也有一定的缺陷,比如,由于投标人众多,一般耗时 较长,需花费的成本也较大,对于采购标的较小的招标来说,采 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往往得不偿失;另外,有些项目专业性较强,有 资格承接的潜在投标人较少,或者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采购任 务等,也不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招标的方式则在一定程 度上弥补了这些缺陷,同时又能够相对较充分地发挥招标的优势 。
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 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 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的,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 准,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八条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 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 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三)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 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 谈判文件。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财政部令第18号
第三条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 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第十四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必须 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 公告。
邀请招标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 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 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 10%至百分之3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 A1+A2+……+An=1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财政部令第18号
第三条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 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 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第十五条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 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 少于七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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