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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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精选

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精选

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精选一、引言随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减轻医疗负担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门诊医保的作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本文将对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我国门诊医保制度的优化提供参考。

二、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参保对象和范围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主要针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时,所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2.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设定了起付线和报销比例。

起付线是指参保人员在享受医保报销前需自行承担的最低费用。

起付线以下的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报销比例是指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承担的比例。

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不同类型的医保制度,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3. 最高支付限额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还设定了最高支付限额,即参保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可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金额。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4. 报销范围和药品目录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明确了报销范围和药品目录。

医保基金仅对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支付,包括门诊诊疗费、药品费、检查费等。

医保药品目录对可报销的药品进行了明确规定,参保人员需在目录范围内选择药品。

5. 转诊制度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规定了转诊制度。

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如需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需办理转诊手续。

转诊手续办理后,参保人员在上级医疗机构就诊时,医保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将有所不同。

三、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的优化方向1. 完善政策体系为进一步发挥门诊医保的作用,应不断完善医保政策体系,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确保政策透明、合理。

2.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政策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政策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政策门诊统筹是指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到所在的签约社区医院门诊看病买药和进行检查治疗,可以享受门诊医药费报销的一项医疗报销待遇。

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我市的门诊统筹试点社区,在该中心签约可享受到门诊报销。

具体的内容如下:1.门诊统筹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5元,在职职工每人每月4元,个人缴纳部分由市劳动保险机构每月从其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2.报销待遇:自签约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

在签约社区医院所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参保职工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500元以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50%;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非从业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40%。

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均提高10个百分点。

3.按照社区首诊制要求,签约参保人患病应首先在甲方就诊。

就诊时,应携带本人社保(医保)卡、居民身份证。

就诊结束后,甲方将医疗费用明细及时录入结算系统,打印结算收据,只需缴纳个人自负部分,并在医院留存的记账联上签字,普通门诊费用及时报销。

4.签约社区家庭医生应为参保人提供基础健康管理和基础医疗服务。

在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必须免费为签约参保人进行一次基础健康体检(包括心肺听诊、血压检测等常规基础体检),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5.签约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应由签约家庭医生办理转诊登记手续。

因急诊、抢救直接住院治疗的,应到在住院7日内到甲方补办转诊手续。

经社区医院转诊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社区转诊优惠待遇,即享受住院起付线减半,2万元以内的医疗费多报2%的优惠待遇。

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未经签约社区医院办理转诊登记手续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6.普通门诊医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南京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南京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南京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南京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指对参保职工与其家属就诊本市及周边区域内(省市县)定点医院(机构)医疗费用按照本市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机构)及统筹标准报销的政策。

1、参保职工以及其家属就诊定点医院(机构),可享受与本市职工医疗保险一样的统筹报销,按照定点医院(机构)及统筹标准报销80%的医疗费用;
2、当发生医疗费用超出统筹标准的部分,也可报销,但报销费用仍按照统筹标准报销;
3、未享受统筹报销的费用,自付部分按照统筹标准执行;
4、对于患者发生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定点医院(机构)按照统筹标准报销剩余费用,超出统筹标准部分按照85%报销;
5、职工在定点医院(机构)就诊拿药,可享受按照当地药品零售价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85%;
6、职工需要购买药品的,可在定点医院(机构)购买,进行报销;
7、参保职工及其家属在定点医院(机构)就诊补充药品,按照当地药品零售价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85%;。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的通知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的通知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2.13•【字号】鄂医保发〔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优化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8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2〕25号)精神,稳步推进落实我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现通知如下。

一、扩充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结算范围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将所有自愿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结算范围,为参保群众门诊就医购药提供更多选择、更多便利。

各地要与纳入门诊统筹结算范围的定点医药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将门诊统筹服务纳入协议管理范围,按照协议约定做好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工作,及时拨付门诊统筹医保基金。

二、明确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在全面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电子处方流转前,参保人员凭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按照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68%的比例落实门诊统筹待遇。

前期已明确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相关待遇的,暂按原标准执行。

国家若有新的规定,再做调整。

三、加强门诊便民服务保障各级开通门诊统筹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开设便民门诊服务,有条件的统筹区暂免收参保人在便民门诊的挂号费、诊查费和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的个人支付部分,减免费用由医保部门统筹解决。

专家号和有其他诊疗需求者按医疗机构正常诊疗流程就医。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
1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简介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是指工作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机构对职工的门诊医疗费用进行统一筹付的政策。

该政策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2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的适用范围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适用于所有在职职工,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门诊医疗费用的统一筹付。

3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的基本待遇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的基本待遇包括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和门诊费用的限额支付。

报销比例一般为50%至90%,限额支付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医疗水平和经济实力而定。

4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享受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需要向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有缴费之后才能享受门诊待遇;其次,需要遵守医保政策的规定,如不能跨地区就医等;最后,需要妥善保管医保卡,避免遗失或损坏。

5 结语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政策为职工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提高了职工
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但是,在享受政策待遇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合理利用医疗资源,避免造成医疗浪费和资源浪费。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制度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制度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制度1. 绪论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制度是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重要内容,是指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对医护人员、医疗机构和参保居民进行门诊统筹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医疗保险的效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保障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制度进行深入分析,以期能为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2.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制度的意义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以下几个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提高医疗保险的效益。

通过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门诊统筹管理,可以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和滥用,使医疗保险资金得到更有效的利用,提高医疗保险的效益。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通过对医护人员和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统筹管理,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降低医疗费用。

通过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进行门诊统筹管理,可以控制医疗费用的过度增长,降低医疗保险的负担,降低群众的医疗支出。

保障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通过对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门诊统筹管理,可以确保医疗保险资金的合理分配,保障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3.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

医保管理机构应当对医疗机构的门诊服务能力、医疗设施和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审核和评估,合格后方可纳入医疗保险的统筹管理范围。

医疗服务的规范化管理。

医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服务的质量评价标准和医疗服务的规范管理制度,对医疗服务进行全面、全程的管理。

医护人员的管理。

医保管理机构应当对医护人员的门诊服务能力、医德医风、职业规范等进行审核和评估,合格后方可从事医保门诊服务。

费用的控制管理。

医保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费用的控制标准和医疗费用的审查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

厦门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厦门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厦门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厦门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是指医保基金对于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时需
要支付的医疗费用所做出的支付决策。

具体来说,统筹支付标准包括
了医保基金支付的比例、支付的上限和下限等关键信息,旨在为参保
人提供合理的医保支付服务。

根据政策规定,在厦门市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中,医保基金在支付
门诊医疗费用时,按照医疗服务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支付。

比例
的具体数值会根据不同的诊疗项目而有所不同,大致范围在60%到90%之间。

另外,在厦门市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中,医保基金对门诊医疗费用
的支付上限和下限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对于支付上限,医保基金对
不同种类的门诊医疗服务项目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以确保参保人的门
诊医疗费用在合理范围内得到支付。

而对于支付下限,则保障了特定
的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时基础医疗费用的支付权益。

总的来说,厦门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的制定始终以参保人利益为核心,旨在为参保人提供高质量、公正、合理的医保支付服务。

而参保
人们也应当积极了解和主动使用相关的医保政策和服务,以更好地维
护自身健康权益和享受医保政策的优惠。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

统筹2023-11-08contents •门诊统筹概述•门诊统筹的待遇保障•门诊统筹的申请和报销流程•门诊统筹的改进和发展方向•结论目录01门诊统筹概述门诊统筹,是指将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的一种医疗保障制度。

门诊统筹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

门诊统筹的定义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进步,人们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

然而,传统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关注住院医疗费用保障,对门诊医疗费用的保障相对不足。

因此,需要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门诊医疗费用的保障水平。

意义门诊统筹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减轻他们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

同时,也有利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门诊统筹的背景和意义制度框架门诊统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支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和支付。

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支付。

门诊统筹的制度框架支付范围门诊统筹的支付范围包括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门诊医疗费用。

支付标准门诊统筹的支付标准根据不同的医疗项目和费用水平确定。

一般情况下,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就诊医疗机构级别、就诊类型、参保人员年龄等因素给予不同的支付比例和限额。

02门诊统筹的待遇保障普通门诊费用包括门诊检查、治疗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

特殊门诊费用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的治疗费用。

门诊统筹的报销范围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最高可达50%以上。

特殊门诊报销比例与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相同,但需符合相关规定。

特殊人群的门诊统筹待遇老年人在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

医院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规范医院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工作,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医保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医疗科室:负责参保人员的诊疗服务,严格按照医保政策执行。

3. 财务部门:负责医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基金安全。

4. 参保人员:遵守医保政策,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保待遇。

四、管理内容1. 门诊统筹制度(1)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2)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50元/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退休职工2000元。

(3)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50%,退休职工统筹基金支付55%。

2. 门诊特殊疾病管理(1)参保人员患有特殊疾病,需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的,按照医保政策规定享受待遇。

(2)特殊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的治疗等。

(3)特殊疾病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3. 门诊用药管理(1)参保人员在我院门诊就诊,符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2)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符合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五、执行与监督1. 医保管理部门对门诊统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医保政策落实到位。

2. 医疗科室、财务部门对参保人员的诊疗服务、费用结算进行审核,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3. 参保人员对医保待遇有疑问的,可向医保管理部门咨询或投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
一、用途和待遇:
1、主要用途是参保人员卡上的钱用完后,需要治疗疾病的,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可按比例报销。

2、每年可享受的实际最高额度为:在职人员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制度内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分别为:30%和15%。

二、定点和变更:
1、首次定点时,选择一家自己认可的一级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护理院,作为自己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时要带好《社会保障卡》和职工医保病历,并按医院的要求签订《服务协议》。

2、享受期限从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年内不可变换定点医院,下一年如果定点医院不变,会自动续约。

3、需要变更定点医院的,在每年12月,到新选择的医院重新办理相关定点手续。

三、就医和转诊:
1、职工医保的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医院首诊负责制。

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应该在定点医院就医,如果遇到突发急、难、重的疾病,或者因定点医院条件所限,无法诊治的疾病,经办理转诊手续后,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诊治或者配药。

2、未经定点医院转诊,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急症除外),不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简单宣传范本

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简单宣传范本

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简单宣传范本一、什么是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是宁夏地区的一项医保政策,旨在提供全民健康保障,让每个居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

它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和支付服务,减轻居民就医的经济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二、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的优势1. 省心省力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只需出示医保卡,即可享受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和支付服务,省去了繁琐的报销手续,让居民就医更加方便快捷。

2. 经济实惠通过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到医疗费用的报销和支付服务,减轻了就医的经济负担。

参保人员只需支付医保规定的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基金报销,让居民就医更加经济实惠。

3. 全面覆盖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覆盖范围广泛,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等。

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工薪阶层还是低收入群体,都可以享受到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的保障。

三、如何享受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的服务?1. 缴纳医保费用参保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医保费用,成为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的参保人员。

缴费金额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和家庭情况等因素而定,缴费标准由宁夏医保局制定并公布。

2. 持卡就医参保人员需要持有有效的医保卡,在就医时出示医保卡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会通过医保系统核实参保人员的信息,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

3. 报销和支付参保人员在就医后,可向医保机构提交相关的医疗费用凭证,医保机构会根据规定的报销比例和支付标准,将符合条件的费用进行报销和支付。

四、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的未来发展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是宁夏地区医保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将继续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医保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通过不断完善医保制度,宁夏医保门诊统筹门诊共济将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内容范文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一、概述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是指针对我国现行医保制度中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管理制度,以统筹管理为核心,旨在实现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和社会公平性。

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的设计需要考虑经济、公平、效率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医疗保险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二、目标和原则门诊医保统筹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医疗保险政策公平合理、医保资金使用高效有效、参保人员获得合理保障。

为实现这一目标,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医疗需求和经济状况,合理确定报销范围和比例,确保不同经济能力和医疗需求的人群能够平等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

2. 效率原则:通过管理手段,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趋势,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医保资金的可持续性。

3. 科学原则:制定合理的医保政策和规范,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以适应新的情况和需求。

4. 可操作性原则:在制定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时,需充分考虑可操作性,制定明确的操作指南和程序,便于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操作和管理。

三、具体措施1. 门诊医保制度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制定明确的门诊医保制度的报销范围,明确不同项目的报销比例,确保公平合理。

2. 医保目录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医保目录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和修订医保目录,根据医疗技术的进步和药品的更新,确保医保目录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3. 医疗费用的定价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费用定价监督,通过价格调整和定价标准的制定,控制医疗费用的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4. 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推动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减少虚假医疗费用的发生,确保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5. 医保资金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对医保资金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医保资金使用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审计和监督,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发放。

6. 参保人员的管理:加强对参保人员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参保人员信息管理制度,确保参保人员的信息准确性和公开透明,防止虚假参保和滥用医疗保险的行为。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的通知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的通知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8.30•【字号】•【施行日期】202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局所属单位: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保障政策,促进全省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水平更加均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一)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的,不设起付标准。

(二)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在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9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

(三)基金支付限额。

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500元。

统筹区现行政策规定高于500元的,基金支付限额为600元。

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普通门诊就医,包括省内跨统筹区以及统筹区内跨县(市、区、特区)普通门诊就医均执行以上标准。

二、就医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省内普通门诊就医的,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原则上优先实行直接结算。

取消城乡居民医保各级医疗机构门诊次均(日均、月均)统筹基金报销金额限制。

三、政策前后衔接本通知规定的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统筹基金支付限额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2023年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统筹区门诊支付比例高于本通知规定的,按就高待遇执行。

各统筹区已将门诊统筹待遇延伸至三级医疗机构的,可延续执行现行政策。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8月30日。

门诊统筹的定义 医疗保险有什么作用

门诊统筹的定义 医疗保险有什么作用

门诊统筹的定义医疗保险有什么作用对于医疗保险,我们平常的时候看似很了解,但是里面却有很多的相关知识完全不懂,例如,门诊统筹,很多人就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下面招商信诺的小编来为你解答。

门诊统筹的定义基本医疗保险中把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的范围。

一般来说,病人在门诊看病是不给报销的,但是可以到经常去看病的那个医院办理“门诊统筹定点”,这样在那里看门诊的时候就可以享受优惠了。

例如你到医院看门诊,然后开药,这时开得药就可以享受优惠了,大概5折这样。

办理的流程大概是:到医院的服务中心或医保办去,把病历本给他,然后他就会在封面上贴个表,这样就算好了。

并且马上生效。

一个月最多优惠300元。

每个地方的都有点不一样,具体的情况需咨询医院咨询台。

医疗保险有什么作用一、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

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

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

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保证了劳动力正常再生产。

二、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

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三、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

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四、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

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五、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了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项制度组成,这是第一次将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了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法律地位。

厦门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厦门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

厦门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厦门市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支付标准是指在厦门地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门诊就医时,医保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的上限。

按照厦门市医保政策,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是根据厦门市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医疗费用水平以及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的。

统筹支付标准通常每年进行调整和修订,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变化和医疗费用的变动。

厦门市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二是门诊费用的报销上限。

门诊费用的报销比例是指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时,医保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

一般来说,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在50%至80%之间。

即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时,医保可以报销其支付的50%至80%的医疗费用,具体比例根据不同类型的医保参保人员以及不同的医疗项目而定。

门诊费用的报销上限是指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时,医保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

报销上限的设定是为了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避免过高的费用对医保基金的负担过重。

一般来说,门诊费用的报销上限为一定金额,例如每年每人5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厦门市医保政策的规定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是指医保可以报销的费用上限,并不意味着医保可以报销所有的门诊费用。

在门诊就医时,如果超出了医保的支付标准,超出部分需要由参保人员自行支付。

此外,厦门市医保还对一些重要疾病和特殊医疗项目进行了单独的支付标准规定,这些规定可能会与一般的门诊统筹支付标准有所不同。

总之,厦门市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是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时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的上限,根据不同的医保政策以及不同的医疗项目而定。

了解并熟悉医保门诊统筹支付标准对参保人员选取医疗服务,规划医疗支出具有重要意义。

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范文

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范文

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范文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医保的统筹管理,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参保人员均享受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的待遇,具体待遇范围、支付比例及限额等由统筹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章参保人员范围第三条所有具有合法居民身份证的本地参保人员均可享受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在首次参保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医保类型、参保单位等。

第三章医保待遇范围第五条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内所有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诊时,可享受门诊医保的待遇范围。

第六条参保人员门诊医保待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诊察费、检验费、药品费、医疗器械费、康复费等。

第七条参保人员门诊医保待遇金额由统筹机构根据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支付能力等指标进行调整。

第八条参保人员门诊医保限额标准由统筹机构制定,并及时更新。

第四章医保支付比例第九条参保人员门诊医保支付比例由统筹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条参保人员就诊时,需按照政策规定支付自费部分,其余部分由门诊医保支付。

第五章医保资金筹措第十一条门诊医保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参保人员个人缴费、用于门诊医保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基金、财政拨款等。

第十二条大额医疗费用补偿基金由各参保单位按照政策规定缴纳,并由统筹机构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六章门诊医保统筹管理第十三条统筹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支付比例和限额标准、审核报销申请、监督医保资金使用等。

第十四条统筹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门诊医保监督机制,对医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

第十五条统筹机构应定期公布门诊医保统筹管理制度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保证参保人员的知情权和申诉权。

第七章建立信息化系统第十六条统筹机构应建立门诊医保的信息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门诊医保统计数据、参保人员信息、医疗机构信息等。

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

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

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是指医疗保险统筹支付门诊医疗费用的金额上限。

根据国家统一的相关规定,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会定期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费用的变化。

下面将详细介绍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即药品费用和非药品费用。

药品费用是指在门诊就诊时所需购买的药品的费用,包括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等。

非药品费用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医保统筹支付标准根据具体的费用项目进行分类,并设定相应的支付上限。

其次,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的调整通常与医疗费用的变化密切相关。

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不断提高,医疗费用也在不断增长。

为了保障参保人的负担能力,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调整过程中,一般会综合考虑医疗费用的增长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

另外,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还需要考虑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由于人们的健康需求各不相同,所以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也需要根据参保人的不同需求进行差异化设置。

一般来说,对于一般的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相对较高。

而对于一些不常见的罕见病、大病和特殊病种,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可能会有所提高。

此外,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还需要与其他医保政策相衔接。

医疗保险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保险制度,除了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外,还包括住院医保统筹支付标准、特殊病种医保支付政策、门诊慢性病管理政策等。

因此,为了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有效运行,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还需要与其他相关政策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医保政策体系。

最后,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的调整应当注重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医疗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其本质是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门诊医保统筹支付标准的调整应当以公平为原则,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调整要注重可持续发展,保障医疗保险基金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期健康发展。

中医门诊部申请医保统筹流程

中医门诊部申请医保统筹流程

中医门诊部申请医保统筹流程咱开始说中医门诊部申请医保统筹的事儿哈。

一、先了解医保统筹是啥。

医保统筹啊,就像是一个大的医保资金池。

大家交的医保钱都在这个池子里,这样当咱们中医门诊部的患者需要报销的时候呢,就从这个池子里出钱。

这对患者来说是个大好事儿,能减轻不少负担呢。

对咱们中医门诊部来说,能加入医保统筹那也是好处多多,会有更多的患者愿意来咱们这儿看病啦。

二、准备材料。

1. 中医门诊部的基本证件。

咱们得把营业执照副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些最基本的证件准备好。

这些就像是咱们中医门诊部的身份证一样,没有可不行哦。

营业执照副本呢,能证明咱们是合法经营的,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那就是说明咱们有资格做医疗相关的事儿。

这两个证件一定要保证在有效期内,要是过期了,那可就麻烦啦。

2. 人员相关证件。

医护人员的资质证书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像中医师的执业医师证,护士的护士资格证啥的。

这些证件能让医保那边知道咱们的医护人员都是专业的、合格的。

毕竟患者来咱们这儿是要看病的,医保也得确保咱们这儿的医疗水平靠谱呀。

3. 财务相关材料。

财务报表得好好准备一下。

这能反映咱们中医门诊部的经营状况呢。

比如说收入、支出这些情况。

医保那边要看看咱们是不是有能力合理地使用医保资金。

还有就是税务登记证之类的,这也能体现咱们的财务是正规的。

三、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的填写可不能马虎。

上面会有很多关于咱们中医门诊部的信息要填。

像门诊部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这些基本信息,要写得清清楚楚的。

还有咱们提供的中医服务项目也要写明白。

比如说针灸、推拿、中药调理这些项目。

每个项目都要写得准确,可不能写得模棱两可的。

要是写错了或者漏写了,可能就会影响申请的进度呢。

四、提交申请。

准备好材料、填好申请表之后,就可以提交申请啦。

一般可以到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去提交。

在提交的时候呢,要把材料整理得整整齐齐的。

要是材料乱七八糟的,人家工作人员看了也头疼呀。

而且要注意提交的时间,有些地方可能有特定的申请时间,可别错过了。

医保门诊统筹退费操作流程

医保门诊统筹退费操作流程

医保门诊统筹退费操作流程一、了解退费的常见情况。

有时候呀,咱们可能会遇到需要医保门诊统筹退费的情况呢。

比如说呀,可能是医生开错了药,或者是咱们重复缴费啦,又或者是突然改变了治疗方案不需要之前的一些门诊服务了。

这时候呀,可别慌,退费是有办法的。

二、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那退费得准备啥呢?这就像出门要带钥匙一样重要哦。

咱们得带上缴费的凭证,这个凭证就像是咱们缴费的小证据,可不能丢啦。

不管是小票还是电子支付的记录截图,只要能证明咱交过钱就行。

还有呢,身份证也得带上,这就像是我们的身份小卡片,让医保部门知道是咱本人在办理退费呢。

如果是别人帮忙办理,还得带上代办人的身份证哦。

三、找到退费的地方。

那去哪里退费呢?一般来说呀,就是咱们当初缴费的地方啦。

如果是在医院的门诊缴费的,那就去医院的收费处问问看。

那里的工作人员就像是小管家一样,管着这些钱的事儿呢。

不过呀,有些地方可能会有专门的医保退费窗口,那咱们就直接奔着这个窗口去就好啦。

四、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到了地方之后呢,咱们就得和工作人员好好说说为啥要退费啦。

可别害羞,就像和朋友聊天一样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

比如说,“小姐姐呀,医生给我开错药啦,这个药我用不上,所以想把这个门诊统筹的费用退了呢。

”工作人员会根据咱们说的情况来判断是不是符合退费的要求。

五、等待审核。

说完情况之后呢,工作人员就会开始审核啦。

这个审核的过程呀,就像是老师批改作业一样认真呢。

他们会查看咱们提供的材料,还会核对医保系统里的信息。

咱们就耐心地等一会儿,可别着急。

在等待的时候呀,可以玩玩手机或者看看周围的小宣传册啥的。

六、退费成功。

如果审核通过了呢,那可就太好啦,就像中了小奖一样开心呢。

工作人员就会把钱退给咱们啦。

如果是现金缴费的,可能就直接退现金;要是电子支付的呢,可能就会把钱原路退回。

这时候呀,咱们一定要再检查一下钱是不是退对了,就像数自己的小零花钱一样仔细哦。

要是审核没通过呢,也别太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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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根据《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与个人账户比例的通知》(青人社发〔2012〕19号)和《关于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规定的通知》(青人社发〔2012〕20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我市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社区定点就医人数大幅度提高
通过加强政策宣传,4月份以来,广大参保职工对门诊统筹政策普遍表示欢迎,参保职工到社区医疗机构定点就医的意愿明显增强,社区就医的人次数大幅度提高,门诊统筹新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二、职工门诊统筹待遇更加优惠
一是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参保职工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直接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

二是参保职工签约时不再另外从个人账户扣缴费用,参保职工在定点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实现了即时签约、即时就医、即时报销。

三是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达到60-70%,使个人账户资金实现倍增。

四是通过双向转诊,参保职工可以得到更多的实惠。

主要是:通过社区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减半执行,起付标准以上2万元以下部分的医疗费个人负担比例减少2个百分点。

三、门诊统筹政策的实施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2009年起,我市依托社区医疗机构服务平台,开展了城镇职工门诊统筹试点工作。

之后先后经过两个政策调整,门诊统筹的最高限额提高到1600元,报销比例达到60%,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达到70%。

三年多来,门诊统筹试点总体情况良好,较好地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试点社区机构和签约人数呈稳步增长之势。

社区机构从最初的8家增加到目前300余家;签约门诊统筹人数从2009年度的3000人增加到目前的27万人。

二是参保人得到实惠。

据统计,三年累计为近100万人次报销门诊费用3000余万元,较好地保障了参保人的门诊医疗需求。

三是社区门诊次均费用大幅下降。

参保人在社区定点机构的门诊次均医疗费只有70元左右,仅为综合医院三分之一,切实减轻了参保人的门诊费用负担。

四是社区机构服务能力增强。

社区门诊统筹试点工作以及其他社区医保业务,包括门诊大病、家庭病床、老年医疗护理业务的发展,培育扶持了社区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社区医务人员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医师总人数由当初不足100人增加到目前的18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占到22.28%,中级职称占到41%,为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统筹基金支出结构调整是制度运行的需要
今年3月份,经市人社局与财政局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根据《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176号政府令)的精神,依据国家人社部《关于
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1〕59号)等文件要求,决定从4月份开始对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比重作一次结构性的微调。

这次调整的核心,是强化个人账户资金的统筹互济功能,使“死钱”变成“活钱”,“小钱”变成“大钱”。

本次调整,不动用个人缴纳并记入个人账户的2%,只是对统筹基金记入其个人账户的部分作适当调整,采取了“有升有降”的方法,一方面对个人账户记入比例统一下调0.3-0.5个百分点,一方面对低收入退休人员的记入标准采取“保底记入”的方式,以确保低收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实际记入额不降低。

具体是:在职35周岁以下的记入2%;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的记入2.2%;45周岁及以上的记入3%;退休职工为本人养老金的4.5%。

其中,对养老金标准较低的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下的月记入额低于80元的记足80元(原为60元);70周岁及以上的月记入额低于90元的记足90元(原为70元)。

尽管比例下调了,但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以及养老金水平的不断提高,实际记入额仍然是持续增长的态势。

2011年,我市企业退休职工的月平均养老金为1767元,原来的记入额为88.35元,2012年4月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月平均增长256元,达到2023元,按4.5%的记入比例每月为91元,仍然是增长的势头。

对于养老金水平较低的,我们按照上述“保底”办法,给予记足80元或90元,体现了对低收入多病人群的照顾。

因此,总体来讲,对个人账户记入比例略作调整,对个人资金的影响是非常小的,但通过门诊统筹得到待遇却是相对较高的。

下步,我们将按照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大对医保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把这一惠民的好事办好。

另一方面,门诊统筹的实施,涉及到卫生、物价、药监、医改办等有关部门,我们将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使广大参保职工享受到更加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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