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最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
最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办法第一条为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有效支持,保护借贷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省市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受转经营权)作抵押,由县级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承包方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授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范围为我县辖区内农村承包地。
第四条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坚持不改变土地公有制性质、不突破耕地红线、不损害农民利益、不层层下达规模指标。
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条件、通过家庭承包方式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农户及农业经营主体(以下称借款人),均可按程序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
第六条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以其获得的土地经营权作抵押申请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二)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三)依法拥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四)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第七条通过合法流转方式获得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农业经营主体申请贷款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二)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三)已经与承包方或者经承包方书面委托的组织或个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经营权流转合同,或依流转合同取得了土地经营权权属确认证明,并已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了土地租金;(四)承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可用于抵押及合法再流转;(五)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第八条借款人获得的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应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等贷款人认可的合法用途。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以农户的经营权为抵押,向金融机构贷款,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这种形式的贷款既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也能够满足部分农民的贷款需求。
然而,在实践中,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抵押价值难以确定。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价值很难确定,主要是由于其受到政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如政府的土地使用政策、乡村经济政策等。
同时,地方政府对农村土地的估价标准不一致,导致同一地区不同农户经营权价值有差异。
这样,金融机构很难确定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准确抵押价值,难以决定是否给予贷款。
对策一:完善估价标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部门应统一估价标准,通过与各地方政府协调,确定合理的估价方法。
所有的土地都应该按照一个市场价值进行估价,这样金融机构才能正确地评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价值,进而准确判断其是否能够抵押贷款。
问题二:土地流转难度大。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行为将土地经营权从原本的所有权分离,还需要进行法律程序的审批与登记。
但是,在现实中,农村土地的流转还不够畅通,流转难度大,土地经营权在流转过程中容易产生纠纷,导致抵押贷款难以实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当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尤其是完善土地登记和转让流程,强化土地交易依据和保障,完善土地交易市场体系,加快土地流转流程,从而降低土地流转难度,减少可能出现的土地纠纷,保障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顺利实施。
问题三:监管不足。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涉及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领域,但监管并不充分,难以保障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由于农村金融服务受到社会经济条件、文化教育水平、落后习惯等多种因素的限制,金融服务存在安全风险,需要在政策和法律法规上加强监管。
对策三:加强监管体系建设。
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是解决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存在问题的必要措施。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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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价值评估办法
X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价值评估办法第一篇:XXX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价值评估办法XXX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价值评估办法(试行)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本办法所称抵押人,是指依法取得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和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本办法所称抵押权人,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
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用于办理抵押贷款:(一)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农业、渔业、林业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
(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合法取得,并拥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
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合法合规的承包经营或租赁合同、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证等。
(三)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产权关系清晰,符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承包经营租赁协议和手续符合国家法规政策。
(四)经营土地没有改变农业用途。
第三条符合条件的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方式:(一)抵押人向金融机构申请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由借贷双方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抵押权人自评或者借贷双方协商等方式,公平、公正、客观、合理确定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
农户小额贷款主要由金融机构和抵押人进行协商评估认定,以减轻群众负担。
(二)评估基本方法,通过查阅合同文本、实地调查等途径了解情况,评估作价。
(三)计价方法,以拟抵押土地所在乡镇或村平均土地流转价格(流转租金)作为评估依据;(四)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本地区年度平均土地流转价格(流转租金)×面积(亩)×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2027年12月31日);(如600元/亩×10年=6000元)(五)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提供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价值的80%;(六)贷款的期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以中长期贷款为主),但不得超过抵押人提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户、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借款人”)以其依法取得 且经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登记确认的已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取得的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 款业务。 第三条 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的借款人为抵押人,长丰科源村镇银行(以下简称“贷款行”)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 第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以依法依规、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为原则,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 权的性质、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第二章 借款对象、条件及用途 第五条 借款对象:在长丰县域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 第六条 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依法注册,且年检合格;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合法程序流转; (三)农户须持有长丰县常住户籍,或在长丰县域范围内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其他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 期时不得超过 60 周岁; (四)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无拖欠贷款和政府税费等不良记录,未与贷款行发生过经济纠纷; (五)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 (六)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在贷后风险管理时进行的监督检查; (七)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对认定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行可优先办理。 第八条 借款人必须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借款人用于抵押贷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园、茶园、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且经营面积在 50 亩以上或基础 设施投入在 30 万元以上; (二)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 50%;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明晰; (四)符合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产业,参加农业保险的。 第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用途包括: (一)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休闲农业等; (二)用于农业生产机具、运输工具和生产设施配套; (三)用于满足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工资、种苗、农资和服务的资金需要。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户将自己名下的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来申请贷款,从而获得资金用于生产经营。
这种贷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农民缺乏抵押品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因为土地的流转和承包权的不明晰,部分农户存在虚假抵押、重复抵押等现象,导致贷款风险加大。
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部分农户信用记录不良,难以获得贷款,造成资金难以流入农村经济。
监管缺失和政策不够完善也给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带来了诸多问题。
有必要对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找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加强监管和完善政策,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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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问题意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是当前农村金融领域面临的一个突出挑战。
在许多农村地区,农民将土地承包给他人或集体经营,获得一定的收益。
由于缺乏土地确权制度和相应的监管机制,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贷款面临一系列隐患和风险。
由于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够完善,土地的价值难以准确评估,导致抵押贷款的风险较大。
农村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保障性,使得抵押土地产生的法律问题更加复杂。
农村贷款主体多为农民群体,他们对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的缺乏也增加了抵押贷款的不确定性。
一些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发展和利益最大化,可能忽视了抵押贷款所带来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给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和隐患。
急需从多方面出发,研究并提出有效的对策,解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促进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存在的问题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由于农村信用体系不完善,部分农民缺乏足够的信用记录,导致银行难以评估其信用风险,从而影响贷款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特征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特征
1.抵押物特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异议继承的
公益性资源,具备稳定、可靠、可变现的特点,具有较高的价值。
其质押
价值往往可以达到借款额的1.5倍以上,能够为贷款提供充分的担保。
2.利息更低:由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具有较高的抵押价值,银行通常会将风险评估降低,因此可以给予借款人更低的贷款利率,降低
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3.还款灵活: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通常可以分为长期贷款和
短期贷款。
长期贷款一般期限较长,可用于大额投资项目,还款期限较为
灵活;短期贷款一般期限较短,用于小额周转和农民短期资金需求,灵活
性更高。
4.免抵押物风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是土地经营权,相比传统抵押贷款的房产或车辆,风险较小。
当出现违约或无法偿还
贷款的情况时,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以土地经营权进行拍卖变现,实现
债务的清偿。
5.专门审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审批和操作方面相对简便,专门设立相关政策和程序,方便农民借款办理手续。
政府部门和金融
机构也会提供一定程度的优惠政策,鼓励农民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
押贷款。
6.广泛适用范围: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适用于农村的各种经
济发展项目,包括农业生产、养殖业、农村旅游等。
该贷款产品可支持农
村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的合理借贷需求。
总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产品的特征主要包括抵押物特点突出、利息更低、还款灵活、免抵押物风险、专门审批和广泛适用范围等优势。
这种贷款产品有利于解决农村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的行为。
这种抵押方式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拥有者提供了借贷的便利,同时也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提供了一种可靠的担保方式。
下面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进行深入探讨。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基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性质,并明确了农民依法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该法,农户在合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享有抵押的权利。
此外,在201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也对土地抵押做出了相关规定。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目的和意义1.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为农民提供了灵活的资金来源,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投资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项目,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2. 解决农民资金需求:农民在经营农田过程中常常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给金融机构或个人,可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支持,更好地满足其生产经营或生活所需。
3. 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抵押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使土地资源能够更有效地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操作流程1. 审核条件:借款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包括合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产权完整、无争议等。
2. 评估土地价值: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土地进行评估,确定土地的市场价值,作为抵押物价值的参考。
3. 编制贷款方案: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需求和土地评估价值,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风险管理要求,编制贷款方案。
4. 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和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事项。
5. 登记抵押权利:借款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事项进行登记,确立金融机构对土地的抵押权利。
6. 还款与解除抵押: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还款,还清贷款本息后,解除土地抵押。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已经成为了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融资途径。
在实际的操作中,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抵押物评估难、权属认定难、债务追偿难等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分析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解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提供参考。
一、问题分析1. 抵押物评估难农村承包土地的价值评估难是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
传统的土地产权是不动产权,是可以用来抵押的,但是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不能算作不动产权。
现行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能抵押,只能出租,这加大了土地抵押难度。
2. 权属认定难农村承包土地的权属认定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由于农村土地的流转与转让一直没有完全解决,土地权属往往不清晰,土地使用权也难以明确,这使得抵押贷款的遭遇了困难。
3. 债务追偿难农村承包土地的特殊性也使得债权人在贷款追偿中面临很大的困难。
农村土地流转的手续不完善,往往使得债务人擅自流转土地或违法违规占地,导致追偿困难。
以上问题直接影响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发展。
如果这些问题不能解决,将会严重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融资的渠道。
二、对策建议1. 完善土地流转制度针对抵押物评估难和权属认定难的问题,应当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明确承包土地的产权性质。
建议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制定更加明确的承包土地抵押政策,明确政策法规,为承包地农户提供明确的产权证明和地籍调查结果,为抵押贷款提供明确的土地流转政策保障。
2. 建立质押登记平台针对债务追偿难的问题,应当建立农村承包土地的质押登记平台,规范承包土地的抵押贷款。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农村土地质押登记平台,收集和整理农村承包土地的相关信息,规范质押登记流程,为农民办理抵押贷款提供便利的条件。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抵押贷款
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在我国农村地区,土地承包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确定了农民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完善,土地承包合同逐渐成为贷款融资的一种重要担保方式。
那么,土地承包合同究竟能否抵押贷款呢?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根据我国《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
这意味着,农民可以通过抵押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获取贷款,用于农业生产、经营发展或其他合法用途。
然而,并非所有的土地承包合同都可以用来抵押贷款。
具体来说,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 承包的土地必须是适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而不是耕地、宅基地等。
2. 承包方式必须是经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合法程序,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
3. 必须得到发包方的同意,即集体经济组织或国家有关部门书面同意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
4. 抵押贷款的金额应当符合银行或金融机构的贷款政策和规定,同时也要符合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
在实际操作中,抵押贷款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贷款人需要向银行或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同时提供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2. 银行或金融机构对贷款人的信用状况、承包土地的经营状况等进行审核,确保贷款用途合法合规。
3. 在审核通过后,银行或金融机构与贷款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条款。
4. 贷款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确保贷款的担保效力。
5. 贷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时还款,如未按时还款,银行或金融机构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偿还贷款。
总之,土地承包合同可以抵押贷款,这为农民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途径。
然而,农民在利用土地承包合同进行抵押贷款时,也应当注意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贷款的风险。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贷款的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保障。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户、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借款人”)以其依法取得且经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中心登记确认的已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债权担保取得的贷款,并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业务。
第三条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的借款人为抵押人,长丰科源村镇银行(以下简称“贷款行”)为贷款人和抵押权人。
第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发放以依法依规、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为原则,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改变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不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第二章借款对象、条件及用途第五条借款对象:在长丰县域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
第六条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依法注册,且年检合格;(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合法程序流转;(三)农户须持有长丰县常住户籍,或在长丰县域范围内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其他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贷款到期时不得超过60周岁;(四)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无拖欠贷款和政府税费等不良记录,未与贷款行发生过经济纠纷;(五)从事土地耕作或者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六)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行在贷后风险管理时进行的监督检查;(七)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对认定为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行可优先办理。
第八条借款人必须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所有权人。
借款人用于抵押贷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持续生产能力的果园、茶园、养殖场、农业种植基地及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且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或基础设施投入在30万元以上;(二)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农业生产经营项目投入资金的50%;(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明晰;(四)符合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产业,参加农业保险的。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银发〔2016〕79号为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精神,现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附件1)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名单》(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2.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名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农业部2016年3月15日附件1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有效支持,保护借贷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等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作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承包方农户或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试点地区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明确授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县(市、区)。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为依法稳妥规范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大金融对“三农”的有效支持,保护借贷当事人合法权益,《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于2016年3月正式印发;很多农民朋友都在问,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怎么贷?申请要满足哪些条件?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方有哪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怎么贷?下面带你解答疑问。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贷款?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贷款,是指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由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称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承包方或农业经营主体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一、申请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家庭承包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2、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3、依法拥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证;4、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二)土地流转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2、用于抵押的承包土地没有权属争议;3、已经与承包方或者经承包方书面委托的组织或个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经营权流转合同,或依流转合同取得了土地经营权权属确认证明,并已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土地租金。
4、承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可用于抵押及合法再流转;5、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二、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基本流程1、首先根据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及银行许诺的抵押率(放款额/抵押物评估值)倒推出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
2、咨询不动产评估机构对于目标抵押物进行评估所能达到的最大评估单价,然后再根椐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除以最大评估单价计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积数。
3、根据以上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积数,先在CAD规划图上自行画出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的土地区域。
4、带着第三步自行画出的抵押土地区域图再到国土局地籍科进行土地测绘,出抵押测绘图。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探讨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探讨近年来,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不断提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也逐渐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那么,什么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呢?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它对农村产业的发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本文将逐一展开探讨。
一、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定义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是指农村个人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法经国家批准,以土地承包合同方式取得农村土地使用权,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转让和交易。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则是指把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为担保,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义1.增加农民筹措资金来源由于农村扶贫发展不充分,农民的收入来源单一,而银行提供的信贷贷款需要拥有抵押品。
因此,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品可以为农村居民提供一种新的财务平台,从而帮助他们筹措资金,促进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推动高效农业的发展在进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时,农民必须通过种植、养殖等各种经济行为获得收益,否则该抵押品将无法满足贷款资格。
在此过程中,农村居民将更加注重产值,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促进农业、养殖业的生产,推动农业高效率发展。
3.促进土地优化流转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品,将农户的土地流转权首次质押化,能够使农村地区的土地流转变得更加方便、灵活,切实帮助农村实现土地流转,推广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提高土地和农业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难点解析1.现有规定不够完善我国现有的《担保法》和《农村土地转移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操作并没有制定清晰的规章制度,这给该项目的推进带来了一些困难。
在进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时,银行业务员需要花费更多的工夫处理文件事宜,这相对较麻烦。
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开相对应的政策法规计划、建立更加完善的操作流程,并发现和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成为了农民融资的重要途径。
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相关的问题也日益凸显,需要为人们关注。
本文将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之策。
一、存在的问题1. 法律规定模糊目前我国关于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相关规定模糊不清,造成了许多问题。
不清楚权利质押的合法性、抵押物合法性以及担保的方式等问题。
2. 风险隐患多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村土地抵押贷款,土地利用权不明晰,抵押价值不稳定,造成了银行和农户双方的风险。
3. 利益博弈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交易中,银行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博弈也是一个严重问题。
由于双方信息不对称,造成了一些银行非法强迫贷款和农户逃避债务的问题。
4. 管理监督不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监管不到位,导致了一些乱象,一些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进行抵押贷款,严重损害了农村经济发展。
二、对策建议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加强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明确土地抵押权利和抵押登记流程,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为土地抵押贷款提供法律依据。
2. 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活动中,应加强风险防范机制的建设,严格把关抵押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推动农村土地承包权利的确权登记,规范土地承包合同流转。
3. 加强双方信息透明应加强银行和农户之间的信息透明度,提高农户的风险识别和素质素养,增强合作意识,提高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意识,不断改善双方合作关系。
4. 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应加大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力度,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严厉打击,加强舆论监督,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土地承包权益。
银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ⅩⅩ银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ⅩⅩ农村改革发展需要,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ⅩⅩ银行相关信贷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地、湖泊水面以及其他依法用于ⅩⅩ的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以家庭方式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流转,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承包权性质,不改变农村土地ⅩⅩ用途的条件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向ⅩⅩ银行申请办理的借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五条贷款对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依托农村土地开展ⅩⅩ生产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ⅩⅩ企业及家庭承包经营农户等ⅩⅩ经营主体。
第六条借款申请人除符合ⅩⅩ银行信贷基本制度和单项信贷产品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丰富的种养经验和技术,其中从事ⅩⅩ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3年。
(二)从事ⅩⅩ生产经营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三)大田作物种植。
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种植面积一年一熟地区不低于100亩,一年两熟地区不低于50亩;棉花、蔬菜、莲藕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
(四)水产品养殖。
鱼池、网箱精养面积不低于50亩,大湖、水库散养面积不低于500亩。
(五)设施及特种ⅩⅩ。
采取温室大棚等设施开展ⅩⅩ生产经营的,以及从事林果、花卉、苗木、人参等特种ⅩⅩ的,种植或养殖面积不低于5亩。
(六)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ⅩⅩ生产经营的,种植或养殖面积准入条件可为以上第三至第五款标准的5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案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案例摘要本文对全国首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案例的相关概念、事件背景、以及具体容等三个小节进展了分析。
目录1.相关名词解释1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涵义1主体2权利容21.2农村承包经营权流转2涵义2流转的主体2流转的方式31.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32.背景介绍32.1土地政策抑制42.2中央层面开场探索改革42.3市试点先行43.抵押贷款具体规定43.1贷款条件及围43.2贷款手续53.3贷款流程53.4贷款期限及额度53.5贷款利率51.相关名词解释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1.1.1涵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包括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目前,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1.1.2主体1)发包方第一,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第二,已经分别属于村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三,国家所有的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2〕承包方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部的家庭承包方式,因此集体中的农户为承包经营权的最根本主体。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可由农民集体外的个体或者单位承包。
1.1.3权利容根据"物权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受到严格限制,因此承包经营权是有限的用益物权。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
在实践中,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一系列问题,如抵押权认定难、风险控制不足、监管不到位等。
本文将从这些问题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参考。
一、问题分析1. 抵押权认定难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权认定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前提和基础。
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特殊,其抵押权认定较为困难。
一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村集体所有,抵押人难以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但不具有所有权,其抵押权究竟包括哪些权利存在争议。
2. 风险控制不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农田水利设施损坏、自然灾害等导致的收益下降、承包期限到期后土地归还等。
目前我国对于这些风险缺乏有效的控制措施,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3. 监管不到位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抵押贷款主要涉及村集体经济和财务,但由于农村组织分散、管理松散,导致监管不到位。
这就可能出现抵押贷款资金挪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伪造等问题,给抵押贷款的安全带来隐患。
二、对策建议为解决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权认定难的问题,首先要加快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
要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抵押权范围和程序,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同时建立有效的登记系统,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完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针对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问题,需要完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
在贷款前要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充分考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点和周边环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可以引入保险机制,降低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的风险。
3. 加强监管和管理为了提高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的安全性,需要加强监管和管理。
一方面,要加强对抵押贷款的审查和监管,确保贷款资金使用合规;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管理和认证,杜绝伪造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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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农民对土地资源的利用需求也不断增加。
在这种背景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逐渐被农民所接受和使用。
本文将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定义、优势与风险,并对相关的政策和措施进行介绍。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概念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农户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一种方式。
它是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进行的一种金融担保方式,旨在为农民提供便捷、快速的资金来源,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优势
1. 解决农民资金需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为农民提供了灵活多样的资金来源,能够满足农民在土地经营、农业生产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2. 促进农村发展: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的土地资产得到充分利用,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活条件。
3. 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拓宽了金融机构对农村的服务领域,增加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可及性和可持续性。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
1. 外部环境风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的不确定性,如天气灾害、市场行情等因素可能对农户还款能力造成影响。
2. 内部经营风险:农民可能因经营不善、技术不过关、市场营销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经营出现问题,从而影响到贷款的还款能力。
3. 政策风险:土地政策的变动可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产生重要影响,政策性风险需要农民和金融机构密切关注。
四、相关政策和措施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立法工作,明确相关权益和责任,保护参与方的合法权益。
2. 支持金融机构发展农村金融业务:鼓励各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的信贷支持,提供更多丰富的农村金融产品。
3. 完善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农户和金融机构的利益。
总结起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为了确保该贷款模式的可行性和稳定性,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农民共同努力,加强政策支持和风险管理,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