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赈项目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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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XX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总结

20XX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计划执行情况总结

市财政局、扶贫办:

根据榆政财农发?20XX?10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XX 年度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二00六年度以工代赈建设项目计划投资和完成情况:市发改委下达年度计划后,我局严格按计划执行,及时给项目实施单位下达年度计划。

二○○六年度以工代赈预算内资金计划安排项目30个,涉及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淤地坝、县乡道路四个方面,计划总投资41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350万元,地方自筹69万元。截止目前,以工代赈预算内资金350万元全部到位。计划安排的内容是:小型农田水利项目6个人畜饮水项目5个,基本农田项目10个,乡村道路建设项

目9个。

因以工代赈资金计划下达比较晚,开工时间只能在次年解冻后的3-4月份,20XX年度以工代赈项目完成测设任务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已全面启动。

二、二00六年以工代赈项目计划公示情况:

1、坚持项目阳光公示制,确保资金监管面对面。我县大力树立规范运作意识,广泛推行项目公示制度,依靠群众,全民参与。我县以工代赈办将年度资金、项目建设计划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上进行了公示,乡(镇)、村分别在乡(镇)、村政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公告,独立的较大项目在建设施工现场将项目负责人、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和责任人等内容进行了挂牌公示,切实落实贫困群众对以工代赈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接受广大群众对项目建设的广泛监督,使以工代赈项目及其相关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得民心。

三、主要做法:

今年我县严格按《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和市《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推行以工代赈项目公示制度,强化以工代赈项目报帐制度,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资金使用日趋合理,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有了明显提高。

(一)完善机制,严格项目基建程序。严格计划管理,才能提高工作质量。按《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和市《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县情,我局进一步完善以工代赈工作的计划管理,一是完善设计资料。对于10万元以下投资项目必须有技术部门勘测设计工程设计材料,投资10万元以上的要有可研报告或设计文件。特别是市重点监管项目,必须有工程实施方案和设计材料,严格做到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以及质量终身制的“四制”责任制度;二是计划的下达工作,严格按上级部门的安排执行,不作调整;三是资金发放经过严格的财务手续,由我局审核、财政监督并将款发放到建设单位,保证了专款专用;四是项目开工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到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开工前准备工作,中途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建设工地,检查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协助解决存在问题;五是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落实责任,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对项目实施单位,明确要求做到“七落实”:一是工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成立项目实施专门机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力抓好项目的勘测、设计、资金概算,工程组织实施等工作;二是项目任务落实,在执行计划过程中,不随意改变项目内容,更不允许部分实施;三是工程技术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任何工程建设离不开相关技术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

求依靠科学技术,做到先勘测设计,后施工建设,确保有效资金的合理使用,以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避免劣质工程出现,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四是安全落实,按照规范施工,杜绝事故发生;五是资金管理落实,建立项目专款收支明细帐,做到收支明确、合理;六是项目公示制落实,严格按照项目公示制度的要求进行公示,项目实施单位未公示者不予验收,充分做到资金使用和项目安排的公正、公开、规范,切实加强群众监督,以提高政务透明度;七是信息反馈落实,工程竣工后,将工程中出现的问题,产生社会、经济效益等信息及时加以总结,并反馈上报,以促进提高同类工程质量。

(三)狠抓监督,加强验收工作。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为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把好工程项目基建程序的验收关,按照榆政计发(20XX)643号关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

办法》和《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出台的《农业专项资金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竣工待验收的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所属乡(镇)政府审核后上报我局,并提供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工程开工报告、工程组织实施机构、工程承包合同、请验

报告、工程决算、工程开竣工的公示资料等),然后由我局

组织财政、水利、交通、监察等相关部门和涉及乡镇进行验收,经过严格检查验收合格后,填写《以工代赈项目验收表》,

方可交付使用。

(四)加大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力度。二00六年度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拨付,继续实行报帐制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手续齐全,待做好前期工作并下达开工通知后,可先期拨付30%启动资金,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按照报帐制的要求,凭原始发票到我局审核,经审核属实同意后,方可填写报帐清单,先到农财所、后到会计核算中心二厅进行审批报帐。在工程进展中如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质量低下的工程,一经发现,立即停止拨付,并限期整顿,追究相关责任,并坚决予以撤消建设工程。

(五)加强劳务报酬支付力度,凸显以工代赈的扶贫效益。除技术复杂的工程外,均要组织当地群众参加,并按当地劳务标准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与资金到位同期发放,为当地农民群众提供了新的增收机会。

篇二:以工代赈道路建设项目可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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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道路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概述

1.1项目基本情况

1.1.1项目名称

**县以工代赈道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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