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河湖公园评价规范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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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河湖公园评价规范编制说明
四川省河湖公园评价规范编制组
2017年9月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
1、编制背景
一是资源禀赋,水利风景区建设为河湖公园奠定基础。四川地处我国西南腹地,是长江、黄河的重要水源地,素有“千河之省”之美誉。境内共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2816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天然湖泊29个,已建成水库8093座,水利风景资源得天独厚。2001年以来,已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39个,省级水利风景区61个,初步形成覆盖全省主要江河湖库、重点灌区、水土流失治理区的水利风景区群落,已成为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四川”的重要窗口,为河湖公园建设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基础准备。
二是主动探索,得到了上级重视和认可。我们深刻把握水利部“河湖公园(水利风景区)是国家公园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向“河湖公园管理”纵深发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王宁常务副省长、曲木史哈常委、王铭晖常委专门就四川开展河湖公园建设进行了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刘道平副主任牵头提交了人大建议并参加了
相关调研。河湖公园试点建设工作先后列入了2016年、2017年四川省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台账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度工作要点。省水利厅胡云厅长先后于2016年10月25日和2017年6月5日两次主持召开厅党组会,专题研究四川河湖公园建设工作,明确了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勇蔺同志牵头,省农水局具体负责,提出了“做好河湖公园规划、建设工作,统筹谋划、上下协调、创新机制、全力推进”的工作思路。
三是积极对接,两省人大代表共同聚焦。2016年7月,驻川、桂两省(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水利部专家到四川开展国家河湖公园建设试点现场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就2016年全国“两会”上,两省(区)全国人大代表分别提交的《关于建立国家河流公园体制,并将四川省作为试点地区的建议》(第1309号)等进行专题研究,形成了“调研及座谈会纪要”。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尽快在四川启动国家河湖公园试点工作。今年两会上,四川、广西等省全国人大代表又分别提交了相关议案,为四川河湖公园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是积极推进,已取得较为扎实的工作成效。在水利部景区办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们在河湖公园建设上已开展了以下工作:组织课题研究。2014-2015年,完成河湖公园资源调查与建设规划研究及其相关的四个课题,并通过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审议;2016年,《四川省国家河湖公园研究及试点
实施方案》纳入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台账,已完成。坚持规划引领。以省水利厅、发改委、环保厅、旅游发展委四部门文件联合印发《四川省河湖公园(水利风景区)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5年)》,明确了将河湖公园打造成水利风景区升级版、助推四川国家公园建设的发展思路和目标。筛选试点区域。遴选了凉山邛海-安宁河谷、青川青竹江等8个生态保护工作基础良好、山水文化自然资源基础丰富、河湖价值杰出、涵盖不同类型的水利风景区,作为优先开展河湖公园试点建设的区域。起草实施方案。起草了《关于推进河湖公园建设的意见》、《四川省河湖公园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将按程序印发。强化宣传推动。2016年以来,我省积极邀请中央电视台、黄河水利委员会新闻中心、四川日报、四川农村日报等多家媒体深入青川青竹江、绵阳仙海、西昌邛海等拍摄制作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建设宣传专题,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宣传信息20多篇;连续两年召开全省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场会,每年组织全省规模培训班不少于1次,水利风景区、河湖公园的社会认知度不断增强,发展氛围更加浓厚。制定评价规范。会同省内外水利、生态、环保、旅游、社会、经济等领域专家共同研究并起草了《河湖公园评价规范(讨论稿)》,于2017年2月-3月先后邀请水利部、有关高校专家和部分试点地区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咨询研讨,并月2017年8月申报列入了2017年度四川省(第二批)
地方标准制订项目立项计划。
2、编制目的
通过制定《四川省河湖公园评价规范》,达到明确四川省河湖公园需要达到的资源条件和建设条件,科学评价河湖公园质量,规范河湖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的目的。进一步通过河湖公园建设,使我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不断加强,河湖资源利用更加科学,旅游配套更加完善,产业带动更加有力,社会综合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从而走出一条具有四川特色的河湖公园建设和发展道路,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贡献力量。
2、编制意义
制定《四川省河湖公园评价规范》,对科学评价河湖公园质量,规范河湖公园的申报和建设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推进河湖公园建设是我省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和省委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全面推进河长制的重要体现和抓手,是深入贯彻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具体举措。
一是顺应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客观要求。河湖公园作为一种新型保护地类型,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适度利用,有利于保护和修复河湖生态环境,可以成为四川省长江生态屏障建
设国家战略的关键项目,对四川省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具有重大支撑意义。
二是符合四川生态省建设工作思路。河湖公园建设是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四川”总体目标、积极开拓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的具体体现。
三是推进河长制的重要抓手。以河湖资源建设河湖公园,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凸显,政府和人民群众都乐见其成,对于河长制的推行有较强的助力。
(二)组织形式
《四川省河湖公园评价规范》由四川省农田水利局提出,主编单位为四川省农田水利局,水利部景区办、广西社会科学院、华侨大学、四川省水科院等有关单位的专家和我省首批河湖公园试点建设地区的主管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组织机构如下:负责人:冉从恒
总体架构审核:王斌
建设内容及技术审核:李周顺
主要编制人员:冉从恒、过竹、詹卫华、王斌、李周顺、李洪波、符全胜、周永清、唐亚辉、王炯、杨震、丁毅力、张钰佳四川省农田水利局是四川省水利厅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是四川省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