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现状及hj382017解读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现状及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38解读 PPT
二、VOCs国内外的相关定义
VOCs 国外的相关定义
根据WHO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指在常温下 ,沸点50℃-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 VOCs按其化学结 构,可以进一步分为:烷类、芳烃类、酯类、醛类和其他等 。目前已鉴定出的有300多种。最常见的有苯、甲苯、二甲 苯、苯乙烯、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三氯乙烷、二异氰酸酯 (TDI)、二异氰甲苯酯等。
巴斯夫公司则认为,最方便和最常见的方法是根据沸点来 界定哪些物质属于VOC,而最普遍的共识认为VOCs是指那 些沸点等于或低于250℃的化学物质。所以沸点超过250℃的 那些物质不归入VOCs的范畴,往往被称为增塑剂。
二、VOCs国内外的相关定义
VOCs 国外的相关定义
这些定义有相同之处,但也各有侧重。如美国的定义, 对沸点初馏点不作限定,强调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不参加 大气光化学反应的就叫作豁免溶剂,如丙酮、四氯乙烷等。 而世界卫生组织和巴斯夫则对沸点或初馏点作限定,不管其 是否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国际标准ISO 4618/1-1998和德 国DIN 55649-2000标准对沸点初馏点不作限定,也不管是 否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只强调在常温常压下能自发挥发。
M + NO2
O3
M
. R’OO
ROONO2
ROOR’
一、VOCs的危害
一天中光化学烟雾形成的典型时间线
O3
NO2
CO
CO
PAN
NO
CO, RH
HC
PM2.5
上午6:00
正午12:00
下午3:00
臭氧是由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和氮氧化物(NOx)在太阳光 照射下生成 的二次污染物,其浓度一般在正午到下午四点间 达到高峰值。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测定方法探讨
地球科学与环境工程河南科技Hen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总第875期第4期2024年2月收稿日期:2023-08-22作者简介:马梦杰(1992—),女,硕士,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监测。
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测定方法探讨马梦杰 范传艺 杨明沁(河南省焦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 焦作 454000)摘 要:【目的】近年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日益增多,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固定污染源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是其主要来源。
管控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对大气污染防治至关重要,需要对其测定方法进行探讨。
【方法】介绍了国内现行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方法标准、列出了现行有效的VOCs 采样方法、分析了固定污染源废气VOCs 实验室测定方法和现场测定方法及其优缺点。
【结果】实验室监测准确度高、可分析污染物种类多,但样品运输和保存过程会影响测定结果;现场测定快速、简便,但准确度低。
【结论】在今后的研究中,可将现场测定和实验室测定有机结合,使监测数据更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更好地助力大气污染防治。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固定污染源;废气中图分类号:X8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4)04-0122-04DOI :10.19968/ki.hnkj.1003-5168.2024.04.022Discussion on the Determination Methods of Volatile OrganicCompounds in Waste Gas from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MA Mengjie FAN Chuanyi YANG Mingqin( Jiaozuo Ec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 Center of Henan Province, Jiaozuo 454000, China)Abstract: [Purposes ] In recent years, the emiss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has been in⁃creasing, and the composition is complex. It has serious impacts on the environment, which attracte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VOCs generated from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 is the main source.Control⁃ling VOC emissions from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 is crucial for air pollution control. [Methods ]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current domestic standard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in waste gas from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 lists the effective methods for sampling VOCs, analyzes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laboratory measurements and on-site measurement methods. [Findings ]The accuracy of laboratory monitoring is high, and many kinds of pollutants can be analyzed, but the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process of samples can affect the measurement results. The process of on-site measurement is fast and simple, but the accuracy is low. [Conclusions ] In future research, on-site mea⁃surement and laboratory measurement can be organically combined to make the results more real, accu⁃rate and complete, so as to better assist i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air pollution.Keywords: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s; waste gas0 引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是一类有机化合物的统称,主要包含各种烃类化合物(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卤代烃化合物、含氧有机化合物(醛类、酮类、醚类、酯类)、含氮有机化合物(胺类)等。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
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环办转发函[2018]2号
【发布部门】60242
【发布日期】2018.05.21
【实施日期】2018.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
知
(环办转发函[20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强化VOCs排放控制与治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18年1月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VOCs的监管与监测工作。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充分认识VOCs监测工作的重要性,一是结合当地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和VOCs排放源的种类、分布及产排污特点,对VOCs。
(固定污染源)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方法验证报告目录开展新检测项目申请表修改记录:第0次HJ 38-2017 气相色谱法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验证报告1.方法依据依据《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38-2017。
2.方法原理将气体样品直接注入具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的气相色谱仪,分别在总烃柱和甲烷柱上测定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即为非甲烷总烃的含量。
同时以除烃空气代替样品,测定氧在总烃柱上的响应值,以扣除样品中的氧对总烃测定的干扰。
3.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当进样体积为1.0ml时,本方法测定总烃、甲烷的检出限均为0.06mg/m3(以甲烷计),测定下限均为0.24mg/m3(以甲烷计);非甲烷总烃的检出限为0.07mg/m3(以碳计),测定下限为0.28mg/m3(以碳计)。
4.主要仪器4.1、气相色谱仪。
5.主要试剂5.1、除烃空气:总烃含量(含氧峰)≤0.40mg/m3(以甲烷计);或在甲烷柱上测定,除氧峰外无其他峰。
5.2、甲烷标准气:16.0µmol/mol、800µmol/mol,平衡气为氮气。
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具资质生产商定制合适浓度标准气体。
5.3、氮气:纯度≥99.999%。
5.4、氢气:纯度≥99.99%。
5.5、空气:用净化管净化。
5.6、标准气体稀释气:高纯氮气或除烃氮气,纯度≥99.999%,按样品测定步骤测试,总烃测定结果应低于本标准方法检出限。
6.本方法样品的采集、处置和保存6.1、气袋采集按照图1所示连接采样装置。
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位置与采样点、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的确定、排气参数的测定和采样操作执行GB/T 16157、HJ/T 397和HJ 732的相关规定。
开启加热采样管电源,采样时将采样管加热并保持在120℃±5℃(有防爆安全要求的除外),气袋须用样品气清洗至少3次,结束采样后样品应立即放入样品保存箱内保存,直至样品分析时取出。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要点
有组织排放
—16—
序 大行业 小行业/源
GB 27632-2011
GB 27632-2011 GB 25465-2010
属性 有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
备注
—12—
序 大行业 小行业/源
号
点位
铝工业
铝用碳素厂 阴极焙烧炉车间或生 产设施排气筒
监测项目 沥青烟
5
石化
聚氯乙烯
厂界
氯乙烯、二氯乙烷
电池
锂离子/锂
电池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
6
锌锰/锌银/
电池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锌空气电池
沥青烟
电池
厂界
沥青烟、非甲烷总烃
橡胶制品
轮胎企业 及其他制
品企业
胶浆制备、浸浆、胶浆
甲苯及二甲苯合计、非
喷涂和涂胶装置的车
甲烷总烃
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轮胎企业
7
橡胶制品
炼胶、硫化装置的车间 及其他制
用系统排气筒
监测项目 TOC
协同处置固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
水泥
体废物 废物)旁路放风排气筒
TOC
水泥
固体废物贮存、预处理 协同处置固
体废物 设施排气筒(协同处置 非危险废物)
臭气浓度
固体废物贮存、预处理
4
水泥
协同处置固 设施排气筒(协同处置 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
体废物
危险废物)
水泥
协同处置固 体废物
石化
合成树脂
厂界
苯、甲苯、二甲苯、非 甲烷总烃、臭气浓度
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与非甲烷总烃的定量比较
- 51 -工 业 技 术0 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在我国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区高浓度的VOCs 已经成为空气污染问题的重要环境影响因子之一,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危害,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了重大影响。
而另一反面,由于VOCs 种类较多,测量过程较为复杂,测量成本高等,较难普及对VOCs 总和的测试,在日常的监测和监管中,常用非甲烷总烃作为监测因子来评价VOCs,而文献中对非甲总烃与挥发性有机物的定量关系的研究相对较少,该文将结合已有的研究,对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与非甲烷总烃的定量关系做详细的论述。
1 非甲烷总烃与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非甲烷总烃按照《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38—2017)、《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604—2017)对于总烃与非甲烷总烃的定义均是在标准规定的测定条件下,在气相色谱仪的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从总烃中扣除甲烷以后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即为非甲烷总烃。
挥发性有机物定义相对较复杂,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TO,1989)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 ℃~260 ℃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称,美国联邦环保署EPA 将VOCs 定义为: 室内常温常压下即可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在我国的《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常压下沸点低于250 ℃,或者能够以气态分子的形态排放到空气中的所有有机化合物(不包括甲烷),在《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2 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对不同类型挥发性有机物的响应从定义可以看出,VOCs 与非甲烷总烃化合物都是指在常温下易挥发性的有机物,但是二者都与检测方法密切相关,其中非甲烷总烃定义中给出了是在FID 检测器上有响应的气态有机化合物,而VOCs 一般是指在规定的监测方法下测量或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分析技术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分析技术作者简介:赵丽娟(1981-),女,辽宁沈阳人,硕士,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监测㊂赵丽娟(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辽宁沈阳110161)摘㊀要:挥发性有机物是一种重要的环境污染物,严重威胁着环境和人类的健康㊂随着VOCs问题的日益突出,对VOCs监测技术的研究越来越多,监测技术逐渐完善㊂本文论述了VOCs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分析了国内外现有固定污染源VOCs监测技术现状,并对我国污染源VOCs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建设提出了建议㊂关键词: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分析中图分类号:X8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2339(2019)01-0172-02㊀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通常指那些相对分子质量较小㊁在饱和蒸气压高㊁常温环境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㊂国际性组织也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了物理检测,了解其对环境㊁人体健康的影响,并给出的定义也略有不同㊂一般来说,按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组分与化学结构,将其分为醛酮类㊁芳香烃㊁卤代烃㊁脂肪烃以及其他含氧类和含氮类等多种复杂的化合物㊂2014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将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贡献源划分为生物质燃烧源㊁化石燃料燃烧源㊁工业过程源㊁溶剂使用源和移动源㊂1㊀VOCs监测工作的重要性自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到现在,全国空气质量得到了显著的改善,有关的二氧化硫㊁粉尘粉煤灰㊁氮氧化物等的排放也得到了控制,不过重点区域臭氧浓度仍呈上升趋势,特别在夏秋季已成为部分城市首要的污染源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致使臭氧污染的前体物,其对于二次PM2.5生成有着很大的影响㊂所以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气中PM2.5和O3浓度的上升㊂而对于污染的治理,必须加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监测,严格控制有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全面展开防治工作㊂2㊀国外现有固定污染源VOCs监测技术美国环保署推出的VOCs监测方法有环境空气VOCs分析方法㊁室内空气VOCs分析方法和固定源废气VOCs分析方法㊂固定污染源废气多采用在线分析仪进行现场分析,如在线GC⁃MS/FID/PID/ECD等,还可使用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和非分散红外分析仪,还可将废气采集于气袋或气瓶中后再进行分析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也发布了关于VOCs检测的标准方法,对于固定源废气主要采用在线方法,如催化氧化⁃非分散红外光谱㊁GC/FID等㊂具体监测方法见表1㊂表1㊀国外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法方法系列测定的目标化合物分析方法Method18挥发性有机物气袋㊁吸附管㊁样品定量环采样⁃实验室GC⁃HD/PID/ECD等分析或现场使用便携式气相色谱仪㊁在线气相色谱仪分析Method21VOCs泄露便携VOCs分析仪器,如FID,PIDMethod25非甲烷总烃冷凝管采集水分,气瓶采集气体⁃GC/FID分析Method25AVOCs总量在线FIDMethod25BVOCs总量在线非分散红外分析仪(NDIR)Method25C垃圾填埋废气非甲烷总经气瓶采集气体⁃GC/FIDMethod106氯乙烯气袋采集气体⁃GC/FIDMethod320VOCs在线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FTIR)ISO13199:2012非燃烧过程总挥发性有机物在线催化氧化⁃非分散红外光谱(NDIR)ISO25140:2010甲烷在线FIDISO25139:2011甲烷气袋或罐采样⁃GC/FID分析3㊀国内固定污染源VOCs监测技术我国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标准体系已初步形成,对于固定污染源,主要采用实验室分析方法,如GC⁃MS,GC⁃FID,气相色谱外的分析仪器采用的较少,如红外光谱等,也较少采用现场在线或便携式仪器分析方法㊂目前常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有两种类型,即手工采样后离线实验室271分析和在线分析㊂3.1㊀离线分析离线分析即现场采集完样品后,立即运回实验室,使用GC㊁GC⁃MS等分析仪器对样品进行分析㊂现行的手工离线采样方法主要分为全量气体采样法和吸附剂富集采样法两种㊂3.1.1㊀全量气体采样法用容器直接采集一定体积空气进行采样的方法叫做全量气体采样法,使用的容器有玻璃容器㊁聚合物袋㊁聚四氟乙烯㊁不锈钢采样罐等,其中应用最广泛的是不锈钢罐和聚合物袋㊂罐式采样法能避免采样过程中出现穿透㊁分解㊁解析难等问题,保持样品完整性,能够多次使用分析㊂聚合物袋则具有物美价廉的优点,采样体积大,能够反复使用,但有容易受到污染物渗透的影响而造成样品污染的缺点㊂3.1.2㊀吸附剂富集采样法吸附剂富集采样法是指使用固体吸附剂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吸附浓缩,是一种将预留浓缩与采样过程结合在一起的方法㊂吸附管采样法有较多优点,如能够获得气体污染物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而且容易运输和清洗;能够反复使用,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适用范围广泛,对于绝大多数的化合物都可以使用,而且采集样品的体积变化范围大㊂但是此类方法也存在缺点,并不适合于采集挥发性极高的化合物㊂吸附剂富集采样法常用的吸附剂一般有XAD⁃2㊁活性炭㊁TenaxTA㊁Carbopack以及Carbotrap等㊂在采集污染源样品时,含有高浓度颗粒物与水分的废气同样会对后续测定产生影响㊂因此在采样时,需要先用玻璃棉过滤头㊁不锈钢滤膜等去除颗粒物,然后再使用冷凝装置㊁硅胶颗粒等去除水分㊂3.2㊀在线分析在实验室内进行监测分析能够得到准确的数据,但不能实时反映空气质量变化,对于现实中连续排放监测的意义很小,且从样品采集到仪器分析都存在诸多干扰因素,如在存储环节㊁运输环节㊁收集环节的容器污染等,实验室测试也很繁琐,成本与结果不成正比㊂而在线分析技术可避免来自衍生化或其他过程的干扰,使测量结果更为准确㊂3.2.1㊀气相色谱法在线气相色谱仪具有高选择性㊁高灵敏度㊁应用范围广的优点,有多种检测器可供选择:如MS㊁FID㊁PID等,主要包括在线自动采样系统㊁自动前处理系统㊁自动进样系统和分析仪器等部分㊂此外,FID㊁PID可单独使用测定VOCs总量㊂3.2.2㊀光谱法光谱分析方法是基于与物质结构和组成相关的特征信息进行检测的方法,只要能够选择适宜的波段范围与方法,就能准确进行检测㊂该方法有良好的选择性及灵敏度,不需要样品与实验室配套设施,有着动态化㊁非破坏㊁快速㊁高效等特点,很适合进行现场快速检测㊁实时在线分析㊂3.2.3㊀质子转移反应质谱法质子转移反应质谱(PTR⁃MS)是一种快速在线测量大气中痕量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技术,具有灵敏度高㊁分析时间快等其他分析方法不能达到的优点,且在线采样无需浓缩㊂4㊀污染源VOCs监测方法标准体系建议我国现有的VOCs监测方法标准体系还不完善,如VOCs排放行业与VOCs种类众多,需要增加VOCs分析目标物种类,用以覆盖更多的VOCs排放行业㊂另外由于不同VOCs的性质存在较大的差异,应针对不同性质的VOCs制定相应的分析标准㊂目前污染源废气在线分析方法较少,还需要研究更适应于固定污染源监测的在线分析方法,并针对不同的类型设计不同的在线分析方法,如对GC㊁FID㊁PID㊁光谱技术等制定相应的方法标准㊂制定在线分析方法标准还需要关注样品采集与前处理技术,以适应污染源废气高温高湿等严苛的环境条件㊂在线方法是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有效手段,在保证时效性与便捷性的同时,还能够获得高质量监测数据㊂参考文献:[1]㊀张展毅,曾凡进,朱智成,等.国家环境标准中挥发性有机物分析方法的研究进展[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16(5):14-18.[2]㊀常㊀杪,丁杉杉,朱雁南,等.中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及对监测技术的管理需求[J].中国环境管理,2016(6):50-54.[3]㊀王丽琴,李博伟,黄㊀宇,等.环境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及分析方法[J].地球环境学报,2016(2):130-139.[4]㊀王㊀强,周㊀刚,钟㊀琪,等.固定源废气VOCs排放在线监测技术现状与需求研究[J].环境科学,2013(12):4764-4770.[5]㊀杜振辉,翟雅琼,李金义,等.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光谱学在线监测技术[J].光谱学与光谱分析,2009(12):3199-3203.371。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2019年8月目录1 项目背景 (3)2 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5)3 国内外VOCs 监测标准及在线监测技术应用状况研究 (7)4 标准制订的编制原则和技术路线 (16)5 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 (18)6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确定依据 (18)7 性能指标验证 (29)1 项目背景1.1 项目来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环保科研课题项的通知》(苏环办[2018]25号),下达了江苏省《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制订任务,项目统一编号:2017016。
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本课题的制定任务,合作单位为苏州工业园环境执法大队。
之后,2019年2月《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标准列入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三年建设规划(2018-2020年)。
1.2 工作过程2017年12月,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作为项目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成立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项目研究组,完成了项目任务书和合同的填报签订。
研究组初步拟定了标准编制的工作目标、工作内容,讨论了在标准制订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标准编制计划与任务分工。
2018年1月,根据《江苏省环保科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承担的“江省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规范”(编号:2017016)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经质询和认真讨论,通过开题论证,建议尽快启动实施。
2018年2月-2018年5月,收集省内VOCs自动监控设施建设等政策文件,掌握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管理要求及安装情况。
收集在线监测系统测试原理、系统性能指标、安装要求、验收标准、数据审核、联网报送、运行管理模式以及日常管理考核等情况以及在江苏省的适用性。
赴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市环科院、苏州监测中心等相关科研院所、环保组织开展专家座谈,深入研讨在线监测先进技术、标准内容以及实施情况,广泛吸取了国内先进地区的标准编制与实施先进经验。
非甲比对
一、概况二、检测结果2.1 有组织排放的预警预报设备表2-1 预警预报设备比对检测结果采样日期采样时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参比方法测量值以碳计(mg/m3)参比方法转化值A以异丁烯计(mg/m3)CEMS示值(ppm)CEMS测量值B(mg/m3)数据对差=B-A(mg/m3)比对误差(B-A)÷A(%)比对误差最大值(%)结论计算结果小于50%,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法技术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1947-2016)中表1标准≤50%(VOC S≤15mg/m3)的要求。
备注1、公式:C(以异丁烯计)=2、转化mg/m3 时单位系数为2.5,CEMS测量值为CEMS示值乘以2.5mg/m32.2 无组织排放的预警预报设备表2-2 预警预报设备比对检测结果采样日期采样时间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参比方法测量值以碳计(mg/m3)参比方法转化值A以异丁烯计(mg/m3)CEMS示值(ppm)CEMS测量值B(mg/m3)数据对差=B-A(mg/m3)比对误差(B-A)÷A(%)比对误差最大值(%)结论-15.0mg/m3≤计算结果≤15.0mg/m3,满足冀环办字函[2018]256号《关于加强重点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设备按照联网验收技术指南的通知》中1.2标准检测精度-3%(F.S)≤检测精度≤3%(F.S)的要求。
备注1、公式:C(以异丁烯计)=2、转化mg/m3 时单位系数为2.5,CEMS测量值为CEMS示值乘以2.5mg/m3。
3、(F.S):代表满量程,为200ppm;3%(F.S)=3%×200ppm×2.5mg/m3=15.0mg/m3。
《固定污染源废气 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5)
1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南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和有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管理、日常运行质量保证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的有关要求。
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技术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指南。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 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HJ 1013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3.1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 hydrocarbons(NMHC)在HJ 38标准规定的条件下,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上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其他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除另有说明,结果以碳计)。
3.2连续监测系统continuous monitoring system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所需要的全部设备,简称CMS。
3.3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nonmethane hydrocarbons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NMHC-CEMS)连续监测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所需的全部设备,简称NMHC-CEMS。
浅谈生态环境监测报告的审核要求
浅谈生态环境监测报告的审核要求王建国【期刊名称】《《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卷),期】2019(037)004【总页数】3页(P117-119)【关键词】生态环境监测; 监测报告; 审核【作者】王建国【作者单位】永安市环境监测站福建永安366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830生态环境监测报告是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最终产品,是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质量管理和技术水平的综合体现[1]。
监测报告的审核是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的最后环节,审核内容包括监测全过程的技术活动和质量活动的结果。
只有在测试结果核查无误、质量保证得到满意结果的前提下,监测报告方可通过审核。
笔者从资质认定、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等方面的规定,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对生态环境监测报告的审核要求进行阐述。
1 审核人员应当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时,应依法取得资质认定。
审核人员应当熟悉并遵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审核监测报告时,重点核查以下四点内容。
一是监测报告是否存在超范围检验检测的内容。
若超范围出报告,必须采取纠正措施。
二是监测报告是否有分包事项。
若有分包,首先要保证不能有二次分包,然后审核分包是否符合规定。
如果监测报告包含分包方出具的数据和结果,这些数据和结果都必须清晰标明。
三是一般情况下,生态环境监测报告都应标注CMA 标志。
但是行业里规定的一些报告,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调查)报告、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报告等,不能标注CMA标志,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四是掌握机构人员和设备设施的状态。
若关键岗位人员变动、设备状态不佳或故障、能力验证出现不合格时,审核人员应当慎重审核,防止出现不准确数据甚至虚假数据。
2 审核人员应当正确运用相关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或控制标准对监测的规定环境质量标准、污染排放或控制标准对监测有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这样得到的监测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2]。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现状及hj38-2017解读
二、VOCs国内外的相关定义
VOCs 国外的相关定义 有关色漆和清漆通用术语的国际标准ISO 4618/1-1998和德
国 DIN 55649-2000 标准对 VOCs 的定义是,原则上,在常温
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同时,德国 DIN 55649-2000 标准在测定 VOCs 含量时,又做了一个限定 ,即在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的任 何有机化合物。 巴斯夫公司则认为,最方便和最常见的方法是根据沸点来 界定哪些物质属于 VOC ,而最普遍的共识认为 VOCs 是指那 些沸点等于或低于 250℃的化学物质。所以沸点超过 250℃的 那些物质不归入VOC O3 (ozone)
(3) NO + VOCs → NO2 (nitrogen dioxide) (4) NO2 + VOCs→ PAN (peroxyacetyl nitrate) NET RESULTS: NO + VOCs + O2 + hv → O3 + PAN + other particulates
二、VOCs国内外的相关定义
我国VOCs的定义 四川省《固定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VOCs定义:在293.15K条件下蒸气压大于或等于10Pa,或者特定条件下具有 相应挥发性的除CH4,CO , CO2,H2CO3 ,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 外,任何参加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烷烃、烯烃、炔烃、 芳香烃),含氧的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醚类等),含氮的有机化合物,含硫 的有机化合物等。
VOCs的相关
挥发性有机物被列为需重点控制的四项大气污染物之一。 强调“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废气控制”,正式提出控制挥发性有 机污染物的排放,并明确提出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监测工作。 推进VOCs污染治理,将VOCs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 规定了全国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进度。至此,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工作开始开展,监测工作也正式开启。 到2017 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VOCs 综合整治工作,建成VOCs 监 测监控体系,VOCs 排放总量较2014 年削减30%以上。 自2015年10月1日起,在石油化工、包装印刷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 收费试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加 VOCs排污收费试点行业,并制定增加试点行业VOCs排污收费办法。 首次将VOCs纳入环境监管范畴。 对于VOCs监测区域、监测行业和时间节点做了具体规定。要求重点地区、 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全国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 对于VOCs监测区域、监测行业和时间节点做了具体规定。要求重点地区、 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和上报工作,设区的市上报挥发性有机物 的监测企业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0.03.02•【文号】环办监测函〔2020〕90号•【施行日期】2020.03.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关于印发《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落实《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要求,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孙娟电话:(010)66556826传真:(010)66556826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3月2日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为规范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即FID)进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制定本指南。
一、安装建设要求(一)系统组成固定污染源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NMHC-CEMS)由非甲烷总烃监测单元和烟气参数监测单元、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组成。
NMHC-CEMS应当实现测量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等),同时计算废气中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排放量,显示(可支持打印)和记录各种数据和参数,形成相关图表,并通过数据、图文等方式传输至管理部门等功能。
进入NMHC-CEMS燃烧(焚烧、氧化)装置,需要补充空气进行燃烧、氧化反应的废气,还应实现同时测量含氧量的要求。
含氧量参与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的,应按排放标准要求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
利用锅炉、工业炉窑、固体废物焚烧炉焚烧处理有机废气的,烟气基准含氧量按其排放标准规定执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要点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要点
为掌握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指导地方做好对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的VOCs专项监测工作制定本要点。
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自查可参照本要点。
一、检查要点
(一)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检查监测人员可通过查阅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自行监测数据结果报告,实验室质控管理制度等,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是否完整,自行监测指标是否与方案一致。
(二)企业监测信息公开情况
检查监测人员可询问企业信息公开途径,并通过现场检查证实。
重点检查公开信息是否完整,公开监测数据是否与实际数据一致。
(三)VOCs污染因子达标情况
检查监测人员可在企业现场,选取多个主要VOCs污染源开展现场监测,监测因子主要包括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
臭气浓度等VOCs特征污染物。
重点检查企业主要VOCs污染源的达标排放情况。
二、监测要点
环保部门开展的VOCs专项检查监测,按照“双随机”原则,可随机抽取企业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开展监测。
各行业不同点位的监测项目和监测依据等见附表。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要点。
如东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气体
如东县环保局挥发性有机物气体采样器及毛细管柱等项目询价采购文件本单位现以询价方式采购以下商品项目:一、项目名称:挥发性有机物气体采样器及毛细管柱等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三、项目内容满足国家新颁布的《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的要求(一)挥发性有机物气体采样器 1台1、总体要求:适用于使用聚氟乙烯(PVF)等氟聚合物薄膜气袋手工采集温度低于150℃的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和部分VOC S。
符合标准HJ 732-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及HJ38-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要求。
a、采样枪与伴热带采用一体式设计,管路纤细柔软、使用灵活。
b、具备清洗管路、采样、排气等自动清洗功能。
d、实时压力监测,气袋采满时自动停止采样。
e、内置可充电锂电池组供电,供电时间长。
f、气路和电路均采用快插式设计,操作简单快捷。
g、采样枪采用金属材料,能有效防止高温高湿环境下对枪体的腐蚀。
h、加热烟枪采用36V以下低压供电,安全可靠。
i、采用密封箱设计,坚固耐用、防潮防水。
2、技术参数(二)毛细管柱及脱氧管各1根1、甲烷柱:集成颗粒捕集阱的HP-PLOT Q PT,30m×0.53mm×0.40μm (货号19095P-QO4PT)2、总烃柱:GS-Q P 30m×0.53mm脱活毛细管空柱(货号115-3432PT)3、脱氧管OXYGEN/MOISTURE TRAP OT3-4(配1/8英寸头尾接管接头)安捷伦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内容的生产或销售;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响应文件要求1、询价响应函(见附件1);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如果不是法人前往参加,另请提供委托授权书和委托授权人身份证明);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浅析非甲烷总烃测定时采样气袋问题
浅析非甲烷总烃测定时采样气袋问题刘美玲;王春荣【摘要】非甲烷总烃是环境监测中相对常见和重要的一个指标,本文通过讨论和实验验证说明了非曱烷总烃监测中采样气袋在重复使用时空白的保证问题,如何实时地在不影响数据准确性的前提下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以及注意事项.【期刊名称】《当代化工研究》【年(卷),期】2017(000)012【总页数】2页(P33-34)【关键词】非甲烷总烃;采样气袋;空白实验;气相色谱【作者】刘美玲;王春荣【作者单位】[1]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江苏224000;;[1]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江苏224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1.前言非甲烷总烃(non-methane hydrocarbon简写NMHC),一般是指除甲烷之外的可挥发碳氢化合物,即烃类。
但从目前常用的监测方法即气相色谱法来看,非甲烷总烃不但只包括除甲烷以外的挥发性烃类,它是指除甲烷以外所有能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中有响应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这就包括了除烃类外的醇类、醚类、醛酮类、酯类等绝大部分的含碳有机化合物。
它们具有较大的光反应活性,是光化学烟雾前体。
大气中非甲烷总烃超过一定含量,除直接对人体健康有害外,在一定条件下经过日光照射还能产生光化学烟雾,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
2.监测标准及讨论对于非甲烷总烃的监测,早在1999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今环境保护部)就发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38-1999》,后续《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2003)中对空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给予了明确的方法。
该两个方法至今仍在环境监测中使用。
环境保护部在2017年12月相继发布了《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604-2017》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38-2017》(以下称新标准),可见总烃非甲烷总烃在环境监测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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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VOCs的危害
臭氧等浓度线与VOC和NOX消减路线
Part 02
VOCs国内外相关定义
二、VOCs国内外的相关定义
VOCs 国外的相关定义
VOCs 是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缩写。其定义有好几种,例如,
美国ASTM D3960-98标准将VOCs定义为任何能参加大气光 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一、VOCs的危害
VOC如何造成O3浓度上升
一、VOCs的危害
臭氧生成反应途径
RONO2
. Major Pathway RO
Alkoxy Radical
NO2+ h
NO + O(3P)
NO
NO
+ O2
OH H2O
RH
. O2
R
Hydrocarbon
. HO2
ROO
ROOH
Alkylper oxy
美国联邦环保署(EPA)的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除CO、 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 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碳化合物。
世界卫生组织(WHO,1989)对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的定义为,熔点低于室温而沸点在50~260℃之间的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的总称。
二、VOCs国内外的相关定义
甲醛也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但甲醛易溶于水,与其他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有所不同,室内来源广泛,释放浓度也高 。因此,常把甲醛与其他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分别阐述。
状及hj382017 二、VOCs国内外的解相关读定义 常见豁免的化合物
➢ 甲烷 methane; 乙烷 ethane; 丙酮 actone; 甲酸甲酯 methyl formate;乙酸甲酯methyl acetate; 碳酸丙烯酯 propylene carbonate; 1-氯-4-(三氟甲基)苯 (PCBTF, Oxsol 100);四氟 乙烷 (HFC‐134a) 1,1,1,2‐tetrafluoroethane; 二氟乙烷 (HFC‐152a) 1,1‐difluoroethane; 等等
M + NO2
O3
M
radical
. R’OO
ROONO2
ROOR’
一、VOCs的危害
一天中光化学烟雾形成的典型时间线
O3
NO2
CO
CO NO
CO, RH
HC
PAN PM2.5
上午6:00
正午12:00
下午3:00
➢ 臭氧是由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和氮氧化物(NOx)在太阳光 照射下生成 的二次污染物,其浓度一般在正午到下午四点间 达到高峰值。
二、VOCs国内外的相关定义
VOCs 国外的相关定义
根据WHO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指在常温下 ,沸点50℃-260℃的各种有机化合物。 VOCs按其化学结 构,可以进一步分为:烷类、芳烃类、酯类、醛类和其他等 。目前已鉴定出的有300多种。最常见的有苯、甲苯、二甲 苯、苯乙烯、三氯乙烯、三氯甲烷、三氯乙烷、二异氰酸酯 (TDI)、二异氰甲苯酯等。
本身毒性 (HAPs)
空气中的 挥发性有机物
(VOCs)
气候变化CH4, CFCs
产生臭氧O3 导致光化学烟雾源自产生二次 有机气溶胶SOA
一、VOCs的危害
近地面臭氧的生成
一、VOCs的危害
光化学烟雾生成反应
(1) NO2 + hv (太阳光) → NO + O (free oxygen atom) (2) O + O2 → O3 (ozone) (3) NO + VOCs → NO2 (nitrogen dioxide) (4) NO2 + VOCs→ PAN (peroxyacetyl nitrate) NET RESULTS: NO + VOCs + O2 + hv → O3 + PAN + other particulates
巴斯夫公司则认为,最方便和最常见的方法是根据沸点来 界定哪些物质属于VOC,而最普遍的共识认为VOCs是指那 些沸点等于或低于250℃的化学物质。所以沸点超过250℃的 那些物质不归入VOCs的范畴,往往被称为增塑剂。
二、VOCs国内外的相关定义
VOCs 国外的相关定义
这些定义有相同之处,但也各有侧重。如美国的定义, 对沸点初馏点不作限定,强调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不参加 大气光化学反应的就叫作豁免溶剂,如丙酮、四氯乙烷等。 而世界卫生组织和巴斯夫则对沸点或初馏点作限定,不管其 是否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国际标准ISO 4618/1-1998和德 国DIN 55649-2000标准对沸点初馏点不作限定,也不管是 否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只强调在常温常压下能自发挥发。
➢ VOCs 污染源 ➢ 涂料和溶剂 ➢ 工业无组织排放 ➢ 石油化工 ➢ 印刷 ➢ 个人消费品
一、VOCs的危害
臭氧浓度与前驱体VOC和NOX浓度间的关系
EKMA 臭氧等浓度线图 EKMA (Empirical Kinetics Modeling Approach) Ozone Isopleths
二、VOCs国内外的相关定义
VOCs 国外的相关定义
可将这些VOCs的定义分为二类,一类是普通意义上的 VOCs定义:只说明什么是挥发性有机物,或者是在什么条 件下是挥发性有机物;另一类是环保意义上的定义:也就是 说,是活泼的那一类挥发性有机物,即会产生危害的那一类 挥发性有机物。非常明显,从环保意义上说,挥发和参加大 气光化学反应这两点是十分重要的。不挥发或不参加大气光 化学反应就不构成危害。这也就是欧洲将溶剂按光化臭氧产 生潜力来分类的原因。
一、VOCs的危害
臭氧污染最容易发生的地方
➢ 高温低湿无风的夏季午后,主污染源下风向,空气流动 受阻的半山腰。
一、VOCs的危害
不同污染区域的臭氧小时浓度日变化图
一、VOCs的危害
臭氧污染控制(VOC和NOX减排)
➢ NOx 污染源 ➢ 交通源: 汽车卡车火车 ➢ 非交通源: 工程机械 ➢ 燃烧设备: 锅炉
VOCs 国外的相关定义
有关色漆和清漆通用术语的国际标准ISO 4618/1-1998和德 国DIN 55649-2000标准对VOCs的定义是,原则上,在常温 常压下,任何能自发挥发的有机液体和/或固体。同时,德国 DIN 55649-2000标准在测定VOCs含量时,又做了一个限定 ,即在通常压力条件下,沸点或初馏点低于或等于250℃的任 何有机化合物。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现状及hj382017解读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张迪生 2018年6月30日 昆明
目录
一 VOCs的危害 二 VOCs国内外相关定义 三 VOCs 监测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要求 四 VOCs现行监测技术概述 五 HJ 38-2017解读
Part 01
VOCs的危害
一、VOCs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