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
贵州省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试行) .doc
55浅谈初中语文小组合作学习随着新课改的进行,小组合作学习这种模式越来越受到广大教师的青睐。
但是,真正要将小组合作学习行之有效的开展,绝非易事。
随着深入的教学实践,小组合作学习自然又演变出新的问题。
我在过去实践的基础上发现,语文小组合作经常停留在背背书、收集资料、精彩文段阅读等比较浅层次的合作,因此,经过大量的调查,深入分析,希望做进一步的深度探究。
一、将目标泛化变为具体有效化实践中一些教师往往重视备教材,忽视备学生;重视教学目标展示,忽视具体可操作性,重视小组学生知识积累,忽视小组成员的个性发展。
这样的教学目标往往使学生无从下手合作,或者合作效果一般。
因此,教师要做好有效的学前决策,提高教学目标设计的有效性首先将教学目标具体化,有效开展课堂小组合作学习,首先是建立在有效的教学目标基础之上。
在教学设计阶段,教师应有意识地兼顾学科教学目标和合作技能目标——关注语境体验和语言实践,落实听、说、读、写能力的目标和指导,让思维的深刻性、严密性、广阔性分别得到有效发展。
其次为合作小组成员制定成长目标和计划。
合作学习的成长目标可参照教学目标制订,但它比教学目标更关注个体的学情。
因为每个学生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都是不一致的,不同的学生在合作学习中希望自己达到和实际能够实现的目标更是各有不同。
为此,成长目标和计划的制订应包括集体成长计划和个人成长计划两方面。
二、将内容随意变为合理有效化合作学习内容的设置随意性大,一些问题或缺乏思维容量,或过多过滥,或缺乏梯度,或操之过急,或脱离语文的特性,甚至是一些根本就不屑一论的问题充斥课堂,这都无法激发学生参与讨论的兴趣。
因此,教师必须根据教材和学生的能力,保证内容能激发学生合作探究的兴趣,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教学内容才适宜合作学习呢?一是有一定探索性、挑战性的内容;二是某些方法、结果容易出现分歧的内容;三是方法不确定、答案不惟一的开放性内容;四是大部分都有意见要发表的内容;五是课内向课外适当扩展和延伸的内容。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评估验收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评估验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字号】黔教职成发〔2014〕73号•【施行日期】2020.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评估验收方案》的通知黔教职成发〔2014〕73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为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我省启动了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创建工作。
几年来,通过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的创建,一批办学思想明确、学校管理规范、办学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学校先后被评为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极大地扩充了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整体带动了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截止目前,已建成两批共20所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意见》(黔府办发〔2010〕31号)要求,为切实发挥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我厅对原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标准和要求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验收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自《贵州省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验收方案》下发后,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申报、评估等工作严格按照此评估方案进行。
已列入省级财政支持建设尚未通过验收的10所项目学校(名单见附件4)须对照新评估方案进行验收。
二、各地要根据黔府办发〔2010〕31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按照新评估方案标准,进一步加强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创建工作,强化领导、抢抓机遇、加大投入、加快建设一批规模大、办学好、质量高的优质中职学校。
三、各地、校要在办学体制、办学模式、运行机制、内部管理、教育教学、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改革和投入建设力度,使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的创建和评估过程成为学校自身建设和发展的过程,在全省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我省地方经济发展培养更多的技术技能型人才,更好的为地方经济服务。
贵州省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试行)
贵州省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试行)(年稿)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适应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需要,推进我省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特长的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年)》、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年)》、教育部印发的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和《贵州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的有关精神,特制订《贵州省省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一、基本条件基本条件为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申报的必备条件。
(一)办学规模.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总人数不少于人,不超过人。
班额不超过人。
.完全中学学生数不少于人,其中初中人数不超过人(并严格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划片招生规定招生),高中班额不超人,初中班额不超人。
(二)办学条件.校园面积、活动场地、教学器材、仪器设备等符合《贵州省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规范指导手册(试行)》、教育部《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基本要求。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寄宿制学校不低于生,非寄宿制学校不低于生。
.普通教室数高于教学班总数的,以上的教室装备多媒体设备。
.学校具有能满足国家课程实施需要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功能教室,如:理、化、生实验室,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专用教室;建有满足特色教学需要的科学、技术、语言、数学、历史、文化等专用功能教室。
.生均图书册数不低于册,报刊杂志种类种以上,有一定数量的与学校申报特色领域有关的电子图书和专业杂志。
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不少于台。
有能满足师生需要的资料室、阅览室。
.学生食堂和宿舍满足办学规模学生数的需求。
(三)教师配备.师(专任教师)生比不低于∶,教师学历合格率不低于。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特色教育强省战略,着眼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构建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平等发展的良性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主要措施(一)规范义务教育招生1.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测试、推优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各地既要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又要做好农村学校“小升初”整班移交。
要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
在正式开学报到、学生分班名单公布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考试、面试等。
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2.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
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招收本校自愿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在市州规定的范围内公开报名。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0.13•【字号】黔教基发[2011]335号•【施行日期】2011.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意见的通知(黔教基发〔2011〕335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就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教育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转变教育观念,充分认识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
教育质量是教育事业以及人才培养的核心和根本,人才培养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贵州未来。
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是培养高素质劳动者的基础性工作,是建设人力资源强省的迫切需要,是中小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是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载体。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省中小学教育事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普通高中教育稳步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提速追赶和内涵发展并重的关键时期,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制约和传统“应试教育”思想的影响,我省中小学教育理念相对滞后,教育教学方式单一,学生课业负担过重,教育质量低。
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由于教育教学质量低,阻碍了中小学教育的发展,严重影响学生的全面成长。
普定一中创办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中规划及实施方案(草案)
普定一中创办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中规划及实施方案(草案)普定一中初创于1938年4月,办学历史悠久,具有优良的办学传统,文化底蕴深厚。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普定一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等文件精神,按照《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要求,不断创造条件,扎实工作,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提出从现在开始到2008年普定一中70周年校庆之际,创办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中,进入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中行列。
为达此目的,特制订《普定一中创办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中规划及实施方案》。
一、创办省级示范性高中的现实意义、目标要求及工作思路创建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中,是普定一中中长期规划中的一个中期目标,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这对于加快人才培养,推动普通高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们的奋斗目标是:2008年6月申报贵州省省级示范性高中成功!我们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一个中心: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中心;狠抓两项建设:狠抓师资队伍建设,狠抓基础设施建设;推行三制三管理:推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推行教学目标管理,教职工量化管理和动态管理。
二、学校当前的基本情况普定一中(原建国中学),1938年初创,至今已有68年办学史,历任18任校长,投资数千万元,校园地处普定县城东侧,依山而建,楼台亭榭掩映于竹木之中,环境清幽,是众口皆碑的学习场所。
目前拥有35个教学班,2140余名学生,142名教职工,其中教师121人,教辅人员21人,教师学历合格率97 %,高级教师28人,中级教师56人,高中级教师占75 %(其中高级占25 %)。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附件2:《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1年修订稿)》实施细则一、评估目的促进学校端正办学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督促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职责,加强领导和指导,加大投入,创造条件,在办好每一所普通高中的基础上,努力建设好一批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充分发挥示范性高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省普通高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申报条件申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校必须通过市(州、地)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的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并达到“优秀”等次,必须是在校生规模达到或接近3000人且有一届以上高中毕业生的独立高中。
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个依法举办的普通高级中学均可申报。
三、申报及评估时间每年6月底前为申报时间,逾期当年不安排评估。
评估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评估时间为申报当年第四季度,第二次评估时间为次年第二季度。
四、申报及审批程序学校提出申请,经县(市、区、特区)、市(州、地)教育局同意后,由市(州、地)教育局向省教育厅申报。
省教育厅根据申报学校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评估,经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专家组的评估结果和意见进行研究审议后,报省教育厅党组审定。
省教育厅将于评估前书面通知受评学校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评估结束后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评估意见反馈给受评学校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五、评估方法1、听取汇报:听取当地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汇报。
2、现场察看:对学校的校容校貌、校风校纪、教学活动、教学设施设备等进行实地察看。
3、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包括工作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文件、总结、会议记录、报告、教学成果、学生学籍档案、成绩表(卡、册)、教师业务档案、财务收支帐目、校产管理清单及有关统计数据等。
4、问卷调查:对学校领导、部分学生、家长及教师随机进行问卷调查。
5、召开座谈会:召开部分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
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 .doc
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8年修订稿)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新要求,进一步促进我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内涵发展,引导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全省普通高中总体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印发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的《贵州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教育部印发的现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和《贵州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按照我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和评估工作改革的意见和要求,在《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2014年修订稿)》的基础上,制订《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8年修订稿)(以下简称《方案》)。
一、基本条件(一)办学规模1.普通高级中学学生总人数不超过5000人,2018年以后新建和改扩建学校不超过3000人,公办学校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民办学校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200人。
2.完全中学(公办)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其中初中人数不超过600人且按照义务教育划片招生规定招生。
3.完全中学(民办)学生总人数不少于1500人,其中初中人数不超过高中人数。
4.高中班额不超50人,初中班额不超45人。
(二)办学条件1.生均校园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5m2/生,非寄宿制学校不低于12m2/生;生均校园绿化面积4平方米以上。
3.普通教室数高于教学班总数的20%,普通教室全部装备多媒体设备。
4.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每12个教学班一套,通用技术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按照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规范标准建设。
5.校园网络全覆盖,校园安全监控全覆盖;教师办公室每人一台计算机,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不少于17台。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2022年创建暨升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2022年创建暨升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17•【字号】•【施行日期】2023.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21—2022年创建暨升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将组织专家对通过2021年创建及三类升二类第一次评估的15所学校和通过2022年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线上评估的4所学校开展现场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一)通过2021年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一次评估学校(8所)贵阳市:北京师范大学贵阳附属中学;六盘水市:六盘水市第四中学、六盘水市第二十三中学;安顺市:镇宁民族中学;毕节市:毕节市实验高级中学、赫章县第一中学;铜仁市:德江县第二中学;黔东南州:贵州省施秉县第一中学。
(二)通过2021年三类升二类第一次评估学校(7所)贵阳市:清镇市第一中学;遵义市:凤冈县第二中学;毕节市:毕节市民族中学;黔南州:龙里中学、罗甸县第一中学、荔波高级中学;黔西南州:望谟民族中学。
(三)通过2022年创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线上评估学校(4所)贵阳市:贵州大学附属中学;六盘水市:六盘水市第七中学、六盘水市第八中学;铜仁市:铜仁市第八中学。
二、评估时间2023年3月27日—4月2日,具体时间如下:三、评估内容(一)初评学校。
一是根据《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21 年修订稿)》要求,核查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教师配备、经费保障、教学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办学等基本条件达标情况;二是围绕党的领导、办学方向、学校治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学校发展、示范引领八个方面,重点对学校育人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估,主要考察学校育人目标是否符合国家要求、社会需求和师生发展需要,教育教学资源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学校治理和运行是否科学高效,学校特色发展和师生发展是否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一、引言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是指一所具备一定综合实力,在师资力量、教育教学资源、办学管理水平等方面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普通高中。
为了进一步提高贵州省高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高品质的人才,有必要制定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的评估方案。
二、目标1.提高办学质量。
通过评估和评价,推动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培养高品质人才。
通过开展示范性高中的构建,为全省其他高中提供经验借鉴,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学生,促进人才培养。
三、评估内容1.师资力量。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数量。
要求示范性高中的教师应具备高水平的学术造诣和教育背景,并且要求教师队伍规模适当,保证教学质量。
2.教育教学资源。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情况。
要求示范性高中能够提供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和先进的教学方法,保持教育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教学环境的良好。
3.办学管理水平。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办学管理水平。
要求示范性高中的办学管理规范,管理科学,确保高中教育的持续发展。
四、评估标准1.师资力量评估标准(1)教师素质评估。
评估示范性高中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要求教师具备高水平的学科知识和授课能力。
(2)教师数量评估。
评估示范性高中教师的数量,要求教师队伍规模适当,合理满足师生比例。
2.教育教学资源评估标准(1)教学设施评估。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的现代化程度和使用情况。
(2)教学方法评估。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教学方法的科学性和先进性,要求教师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3.办学管理水平评估标准(1)组织管理评估。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学校运营机构和学校管理体制,要求管理规范,程序合理。
(2)教务管理评估。
评估示范性高中的教务管理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等方面的管理。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
附件1: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A1办学方向(50分)A2学校管理(210分)专业资料(2014年修订稿)一、指标体系B1办学目标C1办学目标明确(6分)(20分)C2办学任务落实(14分)C3面向全体学生(10分)B2办学思想(30分)C4全面发展(10分)C5因材施教(10分)C6党的作用(5分)B3管理体制C7班子建设(5分)(20分)C8民主管理(5分)C9依法办学(5分)C10配备与任用(15分)教师队伍管理(30分)C11培训与考核(10分)C12地位与待遇(5分)C13德育队伍(4分)B5德育管理(30分)C14德育内容(8分)C15实施途径(18分)C16课程计划(20分)C17综合实践活动(15分)B6教学管理C18教学管理(25分)(100分)C19课堂教学(20分)C20教研教改(20分)C21机构设置(4分)C22计划总结(4分)C23规章制度(5分)B7行政管理(30分)C24档案管理(4分)C25财务管理(4分)C26校产管理(4分)C27安全保卫(5分)A3教育质量(120分)A4办学条件(120分)A5示范特色(100分)专业资料B8德育C28政治思想(15分)(30分)C29品德行为(15分)C30知识与技能(15分)B9智育(55分)C31四率考核(20分)C32能力与特长(20分)B10体育卫生C33体育(15分)(20分)C34卫生(5分)B11美育C35艺术(10分)(15分)C36审美能力(5分)B12学校规模C37班级、学生数(10分)(20分)C38校园校舍面积(10分)C39教学用房(12分)C40电教设备(12分)B13教学设施设备(60分)C41教学仪器(12分)C42图书资料(12分)C43体卫艺设施(12分)C44校园布局(5分)B14校园建设(20分)C45环境绿化(9分)C46建筑设施(6分)B15教育经费C47经费来源(10分)(20分)C48经费使用(10分)B16示范作用C49榜样作用(30分)(55分)C50带动作用(25分)B17办学特色C51办学特色(25分)(45分)C52特色教改(20分。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名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名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8.31•【字号】黔教基发〔2016〕219号•【施行日期】2016.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名单及收费标准的通知黔教基发〔2016〕219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按照《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2014年修订稿)》(以下简称《评估方案》)的相关规定,在学校申请、县和市教育局层层申报、专家组两次评估的基础上,经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报经省教育厅党组2016年8月31日会议研究审定,同意铜仁第一中学等3所省级示范性高中通过升类评估,遵义市第二高级中学等10所学校通过省级示范性高中创建评估,凤冈县第二中学通过省级示范性高中复查评估。
现将2016年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校名单(一)升为“一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2所):铜仁第一中学、兴义第一中学。
(二)升为“二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1所):凤冈县第一中学。
(三)授予“三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10所):遵义市第二高级中学、遵义市新舟高级中学、湄潭县湄江高级中学、纳雍县第一中学、铜仁市明德衡民中学、丹寨县民族高级中学、瓮安县第二高级中学、惠水县民族中学、平塘县民族中学和望谟县民族中学。
二、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3〕203号)要求,于2016年秋季起执行:一类每生每学期1000元;二类每生每学期900元;三类每生每学期800元(其中,铜仁明德衡民中学为民办学校,按照民办教育收费相关规定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9.03•【字号】黔教高发〔2014〕249号•【施行日期】2014.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各普通本科高校: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切实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的要求,我厅决定于2014至2018年在我省开展首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是教育部在原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新形势、新要求,借鉴国外先进评估经验而提出的新型评估模式。
审核评估的核心是对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实现状况进行评价,旨在推进人才培养多样化,强化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落实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所属院校的审核评估工作,结合本地区高等教育发展需要,我厅将于今年底在贵州民族大学先行试点评估后,逐步推开,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工作。
各普通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审核评估工作,深入研究,充分认识审核评估的意义,通过审核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引导学科和专业合理定位,推动专业和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发展创新,健全和完善质量保障体系,突出学校内涵建设和办学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严格按审核评估建议时间做好审核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审核评估具体时间,并于2014年9月底书面反馈到教育厅高教处)。
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
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名单【截止2008年底,贵州全省普通高中456所,计划到2010年,贵州的示范性高中将占到全省普通高中的学校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第一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9所)2001年组建了评估专家组,在对申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32所学校进行了初评、复评后,确定贵阳一中等9所学校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其中:一类1所:贵阳一中;二类7所:安顺二中、遵义航天中学、铜仁一中、思南中学、师大附中、贵阳六中、安顺一中;三类1所:贵阳九中。
为使示范性普通高中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带动全省普通高中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我省实际并参照外省情况,决定自2002年秋季起,制定我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费收费标准,即每生每学期学费为:一类学校900-1000元,二类学校为700-900元,三类学校为600-800元。
各示范学校在规定的范围内,由学校商当地物价部门确定具体的学费标准后,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
本通知从二00二年秋季人学起执行。
其他有关事宜仍技黔价经[1999]250号文件执行。
第二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7所)7所示范性高中均为二类示范性高中。
省教育厅公布2002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结果:凯里一中、遵义四中、都匀一中、赤水一中、贵阳二中、遵义一中、毕节一中7所学校被授挂“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牌子。
加上去年第一批公布的9所示范性高中,我省现在已有16所省级示范性高中。
今年确定的7所示范性高中均为二类示范性高中,是从10所申请评估的学校中经评估后确定的。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可面向全省招生;可自行组织毕业会考;可提高招收教育成本补偿生的比例。
2003年秋季人学起执行。
第三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9所)2004年,新增的9所示范性高中,都匀二中、贵阳八中、贵州教育学院实验中学为省级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瓮安一中、遵义县一中、天柱民中、荔波民中、余庆中学、大方一中为省级三类示范性高中。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常用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常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是对高中教育的一种重要评估机制,其目的是为了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高中教育和创新。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评估方案,制定了细则2,以明确评估的具体实施规范和要求。
首先,在评估范围和对象方面,细则2明确规定了评估的范围和对象。
评估范围包括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整体教学质量、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评估对象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其次,在评估内容和指标方面,细则2详细列出了评估的内容和指标。
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评估指标包括学业水平、教学质量、学科竞赛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师教学能力、学校管理水平等。
第三,在评估过程和方法方面,细则2明确规定了评估的过程和方法。
评估过程包括准备、实施、评估和总结四个阶段;评估方法包括问卷调查、现场观察、文件审核、专家评审等。
最后,在评估结果和应用方面,细则2规定了评估结果的公布和应用。
评估结果将以等级和得分的形式公布,并作为评估学校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的依据;评估结果还将作为学校获得优质高中示范性资助的重要依据。
细则2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发展和提高。
通过评估,学校将更加关注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新能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同时,评估结果的公布和应用,将激励学校争取更多的示范性资助和政策支持,推动学校的全面发展。
总之,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是一个重要的评估工具,对于改进高中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高中教育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细则2的实施,将为评估提供明确的实施规范和要求,最终推动高中教育的发展和提高。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
一、评估目的
为推进我国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提升和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
高中教育改革全面加强和促进全面发展,明确普通高中评估的目的是:评估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为高中教育
改革提供参考,并促进高中教育的素质教育和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标准
1.学科设置和教师配备:评估高中学科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
和专业性,教师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学科教学
的节奏、深度和广度等。
2.教学过程管理:评估高中的教学过程管理、课程设置、课程
改进和教材使用等方面的表现,了解教师课堂教学与学生学习效果
的关系,发现问题问题,并提出建议。
3.学生成绩与评价:评估高中学生成绩的分布、变化和趋势;
根据教育教学目标和学科特点,综合使用各种学习成果评价方式,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对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多元评价进
行科学把握。
4.师资队伍建设:评估高中师资队伍建设,包括高中教师培训
机制建设、教学管理保障等方面,提出各项改进意见。
5.基础设施与校园文化:评估高中基础设施的先进性和适应性,校园文化的建设情况,保障校园环境及安全、健康等各个方面。
2024年中学创建省级示范高中实施方案(2篇)
2024年中学创建省级示范高中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中学阶段是学生人生道路的关键时期,也是人格塑造、能力培养的重要阶段。
为了提高中学教育的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我省决定在2024年创建省级示范高中。
该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推动示范高中的创建与发展,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高中,提高中学教育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二、创建条件和标准1. 创建条件:(1)学校规模较大,拥有完善的校园设施和教育资源;(2)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3)学校在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创新方面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4)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目标。
2. 创建标准:(1)教学质量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达到省级示范高中的标准,学生的学业成绩优异,升学率和高考上线率较高;(2)师资力量强:学校具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教师的科研水平和教学能力较高;(3)办学特色鲜明:学校具有一定的办学特色和教育理念,能够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4)校园文化浓厚:学校营造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注重学生品德培养和身心健康。
三、创建程序和时间安排1. 筹备阶段(____年9月-____年12月):(1)明确创建目标和标准,编制创建规划和方案;(2)筛选候选学校,并开展创建动员工作;(3)建立创建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4)开展现场考察和评估,确定正式创建学校。
2. 创建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1)正式创建学校,发布创建文件并进行宣传;(2)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素养;(3)加强教育教学改革,推进课堂教学创新;(4)加强科研创新,提高学校科研水平;(5)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注重身心健康教育。
四、支持政策和措施1. 资金支持:省级示范高中将享受一定的财政资金支持,用于师资培训、教育装备采购、校园建设等方面;2. 师资培训:建立示范高中教师培训体系,组织教师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3. 教育资源共享:示范高中将与其他学校建立教育资源共享机制,互相借鉴和学习;4. 评价激励:建立示范高中的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根据学校的发展和教学质量给予相应的评价和激励。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黔教办高[2012]341号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黔教办高〔2012〕341号)各有关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贵州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教发厅函〔2012〕42号),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促进创新人才成长,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组织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要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实验教学观念学校教育理念和教学指导思想先进,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对学生探索精神、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
重视实验教学,从根本上改变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观念,充分认识并落实实验教学在学校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的地位,形成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统筹协调的理念和氛围。
(二)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内容和方法从人才培养体系整体出发,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分层次、多模块、相互衔接的科学系统的实验教学体系,与理论教学既有机结合又相对独立。
实验教学内容与科研、工程、社会应用实践密切联系,形成良性互动,实现基础与前沿、经典与现代的有机结合。
引入、集成信息技术等现代技术,改造传统的实验教学内容和实验技术方法,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专家库人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19•【字号】黔教办基〔2016〕138号•【施行日期】2016.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黔教办基〔2016〕138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直相关高校,省属各普通高中,厅属相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工作水平(以下简称示范性高中评估),加强评估专家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更新完善示范性高中评估专家库。
新一任示范性高中评估专家库聘任期为三年,专家库人选将由省教育厅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组织遴选后正式行文印发。
为做好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人选推荐范围符合推荐人选基本条件的普通高中校长,省、市级督学,省、市级基础教育教研专家,师范类高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专家,普通高中特级教师,部分长期从事示范性高中评估工作的业务骨干等。
其中,符合推荐人选基本条件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校长,经组织推荐、省级审核后可直接进入专家库。
同时,符合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并曾任示范性普通高中校长的专家,转岗后未离开教育工作岗位的,也可择优推荐。
二、人选基本条件推荐人选均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教学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工作能力较强,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合作精神,公正廉洁,坚持原则;(三)长期从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管理或研究,熟悉高中学校管理规律性,了解高中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可放宽到60周岁,个别评估经验丰富者可放宽到62周岁;(五)人选为普通高中管理岗位的,原则上从事普通高中管理5年及以上;人选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原则上要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六)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职责和承担评估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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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升类及创建评估方案
(2014年修订稿)
一、指标体系
二、评估细则
三、注释与说明
1.C11中,“省规定的等级标准”为《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对全省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的通知》(黔教语发[2007]243号)规定的等级标准。
2.C18中“信息反馈”包括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学生对教师评价意见的反馈、教学日志记载内容的反馈等。
3.C19中,随机听课,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作出评价。
其中优质课的基本要求是:讲正确;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注重教学艺术,上课的语言清晰、规范、精练、准确、生动、形象,富有情感,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用普通话上课;板书清楚、工整,设计合理;教态亲切、自然、得体;废止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师单边活动,关注师生互动、关注学生如何自主、主动学习;有机地实现教学的“三维”目标,即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重视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关注学生学会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对各种教学媒体和教学方法手段进行科学、合理地选择和运用;充分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注意联系社会生活的实际和学生的生活经验;重视课堂教学中的过程性评价等,核心的要求是有效性高。
4.C20中,“完成”是指研究过程完整、规范,有立项报告、立项批准书、结题报告(研究报告)、结题鉴定等。
5.C31中,
达到C等以上合格学生人数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100%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生人数
100%⨯高三毕业班学生总数
数
高三毕业班学生毕业人毕业班毕业率=
100%)数
正常转学、休学学生人每学期始学生人数每学期末学生人数
-
1年辍学率=(⨯±
100%⨯)考人数
每年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取人数
每年应届生二本以上录(
年二本及以上录取率=(以省招生考试院
当年统计数据为准。
)
6.C33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执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体艺 [2002]12号)要求。
7.C35中,文艺汇演主要指学校接受评估时的文艺演出。
在第二次评估时进行。
8.C39中,一套理科实验室指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实验室各1间(即1:1:1配置)。
9.C41中,教学需要而未列入教育部2010年《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的仪器应据实增加。
《通用技术》课程设施设备配备要求按照省教育厅2010年颁布的《贵州省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建设规范及配备标准》(黔教装发[2011]226号)要求执行。
配备率按照配备标准中配备仪器品种随机抽取40种仪器(理、化、生、通用技术各10种)的实有件数与应有件数的比例计算,配备率=实用件数/应有件数×100%。
10.C42中,阅读覆盖率指借阅图书的学生人数与学生总人数之比值;图书借阅率指曾经被借出的图书册数与图书总册数之比值。
11.C43中,学校运动场必须是塑胶运动场,并根据跑道长度给分。
体育器材与设备标准达到教育部《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标准;体育场地、卫
生(保健)室建设及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
12.C47中,“生均经费”指全年教育事业费实际支出数与当年学生数之比值。
“生均公用经费”指全年教育事业费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数与当年学生之比值。
“教育经费”指国家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建投资。
13.C49中,实施素质教育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德育为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上。
14.C50中,“教师交流制度”指派出教师到薄弱学校顶岗任教,并接受薄弱学校教师到本校任教学习。
15.C51中,“学校得到地厅级以上表彰奖励”指学校集体获得的市(州、地)人民政府或省直厅局委办频发的综合奖或单项奖。
16.C52中,“统领或影响全校的教育科研、教改实验项目”指学校针对自身办学实践中出现的影响全局的“校本问题”,形成研究总课题,分成若干子课题,组织全校教师共同攻关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