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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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

隧道联络通道采用浅孔掘进全断面爆破,直线桶形掏槽,导爆管起爆网路。 4爆破参数及装药与堵塞 4.1联络通道爆破参数

炮孔直径φ40,孔深2.30m ,排间距0.5~0.7m ,炮孔布置及具体参数见图4-1。

图起爆顺序图

4.2装药和填塞

采用Φ32管状乳化炸药,正向连续装药,起爆雷管置于药包的中部或上部,用沙和土及水混合而成的炮泥作堵塞物,如果炮孔有水用锚固剂堵塞。

5起爆网路

采用导爆管并并联(簇联)起爆网路,激发针起爆。起爆网路的导线应采用绝缘性能好,电阻小的导线,全线电阻值在5欧姆以内为佳,起爆采用高能充电起爆器,起爆电压不低于1.5kv。

6.爆破有害效应控制

根据本工程爆破区域周边环境,爆破有害效应主要是爆破振动和爆破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爆破烟尘及有害气体会对施工人员的影响,爆破后需将烟尘散尽后才能进入工作面施工。

6.1爆破振动控制

根据现场环境条件,控制爆破振动的技术措施主要有:降低单响起爆药量(或采用孔内分段装药);对民房爆破振动控制在1.0cm/s,公用建筑控制在2.0cm/s,实时振动监测,以便及时调整最大单响药量;缩小爆破规模分散装药。

爆破振动安全控制是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的规定及公式计算出安全振动的最大单响药量。

按下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的计算公式,同段最大药量Q

max

式:

Q

=[R(V/K)1/α]3 (kg)

max

式中:Q max—微差爆破时同段最大药量或齐发爆破总药量,kg;

R—爆破中心到测点的距离,m;

V—民房允许的安全震速,取V=1.0cm/s,公共建筑取V=2.0cm/s;

K—与场地有关的系数,类比实测值K=150;

α—地震波衰减指数,类比实测值α=1.6。

针对被保护物距爆破地点的距离,按照上述的振动速度计算公

式,计算出同段最大药量(见表6-1)。

表6-1 不同距离及建筑物单段最大药量

上表数值是计算值,施工时根据实测进行调整。以上取值远小于国家规定值(见下表)。

爆破振动允许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

表6-2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

6.2爆破飞石控制

爆破可能对管片造成损害,因此在爆破时应控制药量,加大堵塞长度;用厚度大于10mm的钢板对面的管片进行摭挡防护。

6.3安全警戒距离

隧道内大于200m,在2条主隧道大小里程4个方向均应设置警戒,在地表相应的位置警戒距离大于50m,起爆前对行人进行预警知之。

6.4爆破噪声控制

爆破噪声控制采用加大炮孔堵塞长度,采用松动爆破,以减少空气冲击波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准备和工作面部署及计划工期

1.1施工准备

爆破前应与涉及周边设施的相关单位协调沟通,签定相关安全协议。编制爆破设计和制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的现场操作规程等工作,施工设备和施工材料的准

备和进场等。在做以上工作的同时,办理爆破审批手续。

1.2计划工期

计划爆破工期1.5个月(从审批后开始爆破时起)。

2人员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2.1组织机构及各部门职责

组建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组织机构见图。各部门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领导、计划、组织、协调、质量、监督、检查、制定施工目标,并贯彻落实;

2)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技术管理,指导生产技术组、质量安全组、钻工班、爆破班的工作;

3)安全员:负责按《爆破安全规程》以及公安部门的规定检查和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违章行为并加以制止;负责检查不安全隐患并及时向现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报告。

4)爆破班:负责炸药装填,连网和起爆。

2.2人员配备

人员配备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各专业技术人员和各专业施工人员,人员配备详见表B2-1。

主要施工人员表B2-1

3主要施工施备及材料

3.1主要施工机械配备

主要施工机械见表B3-1。

3.2爆破器材

1)炸药 1t

2)导爆管雷管 8000发

4 装药及填塞组织

爆破装药前应在作业区周围设置警戒线,非爆破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爆破作业工作应在现场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填塞工作由专人负责,做到装药后即时填塞。现场工程师是爆破作业的组织者和技术负责人。

5起爆网路敷设及起爆站

1)严格按设计要求敷设爆破网路。

2)敷设爆破网路过程中禁止将导爆管拉紧、对折、打节、破损等,不得硬拉起爆药包。

3)起爆器材应事先进行电阻和绝缘检验。起爆站设在200m以外处。

6 安全警戒与清场范围及信号标志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及本设计有关规定确定爆破警戒范围。每次爆破前20分钟进行清场,警戒人员从爆区由里向外清场,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机械设备立即撤到安全区域。清场完毕后应在各入口设置警戒。清场人员应佩带“爆破警戒”的红色臂章或小红旗、口哨及对讲机。爆破前应有人员在各路口警戒,不留空档,主隧道的四个头都应安排警戒人员。

每次爆破应依次发出预告信号、起爆信号和解除警戒信号。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爆破工程师才能发出起爆信号。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末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警戒人员应坚守岗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警戒范围。经检查确认安全后,爆破工程师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7 预防事故措施

爆破可能发生事故的主要有:爆破飞石、盲炮引起的早爆事故、临边作业坠落等。针对这些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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