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邻里纠纷案件的特点、成因及防范对策
关于身边法律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邻里纠纷是一种常见的民事纠纷,涉及到房屋、土地、噪音、排水等多个方面。
本案例以一起典型的邻里纠纷为切入点,从法律角度分析纠纷的成因、解决途径及维权之道。
案例简介:甲乙两户人家为邻居,因房屋漏水问题产生纠纷。
甲家认为乙家房屋漏水导致其房屋受损,要求乙家赔偿损失。
乙家则认为漏水是由于自身房屋老化所致,与甲家无关。
双方协商未果,甲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例分析1. 纠纷成因(1)房屋质量问题:乙家房屋老化,导致房屋漏水,给甲家造成损失。
(2)邻里关系紧张:双方长期缺乏沟通,导致矛盾激化。
(3)维权意识不强:甲乙双方在纠纷发生初期,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2. 解决途径(1)协商:双方在纠纷发生初期,可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但本案例中,甲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2)调解:若协商不成,可寻求社区、物业等第三方调解机构介入,协助双方解决纠纷。
(3)诉讼:当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解决问题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3. 维权之道(1)收集证据:在维权过程中,收集相关证据至关重要。
本案例中,甲家需提供房屋受损的相关证据,如照片、维修费用发票等。
(2)了解法律规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身权益。
本案例中,甲家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3)依法维权:在收集证据、了解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案例启示1. 提高邻里关系:邻里之间应相互尊重、理解,加强沟通,避免矛盾激化。
2. 增强维权意识:在遇到纠纷时,要勇于维护自身权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熟悉法律法规: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权提供有力保障。
4. 积极寻求解决途径:在遇到纠纷时,可尝试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多种途径解决问题。
四、总结本案例通过分析一起邻里纠纷的成因、解决途径及维权之道,旨在提醒广大民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注重邻里关系的维护,提高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浅析农村常见矛盾纠纷的特点与调解技巧的运用精品
浅析农村常见矛盾纠纷的特点与调解技巧的运用精品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是农村地区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它们的特点包括多样性、复杂性和长期性。
为了有效地解决这些矛盾纠纷,调解技巧的运用至关重要。
下面将从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调解技巧两个方面进行浅析。
一、农村常见矛盾纠纷的特点1.多样性:农村地区的矛盾纠纷涉及到农民之间的矛盾,农民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农民与企业之间的矛盾等多个层面。
这些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利益主体等各不相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解决。
2.复杂性:农村矛盾纠纷往往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如土地纠纷、收储补偿纠纷、环境污染纠纷等。
这些纠纷往往涉及到多个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利益,需要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进行解决。
3.长期性:农村矛盾纠纷的解决往往需要一个持续的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
由于涉及到的问题较为复杂,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也比较复杂,因此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解决。
二、调解技巧的运用1.了解矛盾纠纷的背景和各方利益:调解员在介入农村矛盾纠纷时,需要全面了解背景信息和各方的利益诉求。
只有深入了解问题的本质和各方利益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
2.保持中立立场: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应该保持中立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地处理各方的诉求。
只有保持中立,才能得到各方的信任和支持,进一步推动农村矛盾纠纷的解决。
3.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在农村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寻找适合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这些方法可以包括让利、互通有无、协商等,具体的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法。
4.注重沟通和协商: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需要注重沟通和协商,了解各方的想法和意见,并将其进行整合,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能够使各方意见融合,从而达成共识。
5.鼓励农民参与:调解员在农村矛盾纠纷调解中要鼓励农民积极参与,使他们成为调解的主体和参与者,提高他们对解决方案的认同感,从而更好地推动矛盾纠纷的解决。
农村邻里矛盾解决方案
农村邻里矛盾解决方案农村邻里矛盾是农村社会中十分常见的问题。
邻里之间可能会因为水土不服、钱财纠纷、家庭矛盾等各种原因产生矛盾,如果处理不当,容易演化成群体事件,带来不良影响。
因此,如何有效地解决农村邻里矛盾,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矛盾解决应该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在处理邻里之间的矛盾时,我们首先应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
邻里之间的矛盾关系多由一些看似简单且无关紧要的事情引起,有些甚至根本不需要花费太多精力去解决,只要通过各自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处理方式,在听取对方的意见后,取得一致就可以解决矛盾。
合理解决钱财纠纷普遍情况下,钱财纠纷是邻里矛盾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于这类纠纷,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解决方式。
首先,确定争议的具体金额和权益分配原则,然后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
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援助调解或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增强邻里之间的交流邻里之间长期的交流可以增进相互了解,逐步减少彼此的误解。
增强邻里之间的交流有很多方式,如邻里聚会、乡村旅游、农家乐等。
通过增强邻里之间的交流,可以降低矛盾的发生频率,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大家的生活品质。
建立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立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可以为农村社会治理提供有效的平台。
基层自治组织可以针对农村邻里之间的各种矛盾与问题,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帮助双方达成和解。
同时,基层自治组织还可以在处理矛盾的过程中,加强对农村法制宣传和普及,提高当地居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健全农村法制建设农村邻里矛盾解决的长期方案,需要建立在健全农村法制前提下。
完善农村法制建设,包括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进行全面普及和宣传,使广大农村居民依法行事,自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农村邻里矛盾的因素。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农村监管力度,及时将存在的问题解决,防止小问题沦为大问题。
结语处理农村邻里矛盾,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采取合适的解决方式。
我们应该努力加强邻里之间的交流,增强互信和理解,同时加强法制建设和监督,避免因彼此误解和猜忌引发冲突,让农村社区成为一个充满和谐与互助的大家庭。
村级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村级矛盾纠纷化解方案随着农村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村级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正确处理和化解村级矛盾纠纷成为了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村级矛盾纠纷的特点、原因和化解方案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村级矛盾纠纷的特点1.多发性:农村地区的社会关系复杂,资源分配不均,利益冲突日益凸显,因此村级矛盾纠纷层出不穷。
2.多样性: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性质各异,既有人际关系的矛盾,也有土地纠纷、资源争夺等方面的矛盾。
3.隐蔽性:很多村级矛盾纠纷都是在村民之间私下发生,不容易察觉和化解,因此需要加强化解机制和手段。
二、村级矛盾纠纷的原因1.利益分配不均:农村地区资源有限,土地、水利等资源分配不均,造成了村级矛盾纠纷的主要原因。
2.缺乏法律意识: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相对较弱,很多矛盾纠纷都是因为不懂法律而无法得到合理化解。
3.政府管理不到位:农村地区的基层政府管理水平和能力有限,导致村级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和不得力。
三、村级矛盾纠纷化解方案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纠纷解决能力。
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纠纷解决能力,从而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2.建立健全村级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完善农村地区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起多元化、专业化的纠纷解决渠道,包括法律咨询、调解仲裁等,为村民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3.强化基层治理,提高基层政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加强基层政府解决村级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基层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4.发展农村社会组织,引导村民自我管理和调解矛盾。
通过发展农村合作社、村委会等社会组织,引导村民自我管理和自行解决矛盾纠纷,增强村民的自治意识和纠纷解决能力。
5.提高农村村民的综合素质,增强村民的自我约束和道德意识。
通过开展文化教育、道德讲堂等活动,提高农村村民的综合素质和道德水平,增强村民的自我约束和道德意识,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邻里纠纷调解和平解决街坊间的矛盾与冲突
邻里纠纷调解和平解决街坊间的矛盾与冲突街坊间的邻里纠纷是城市生活中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生活密集、空间有限,不同居民之间可能会发生争吵、摩擦或误解等矛盾与冲突。
为了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邻里纠纷的及时解决具有重要意义。
调解是一种常用的手段,可以通过对话、互通信息和寻求共同点来化解矛盾,促进双方和解与和平相处。
一、邻里纠纷的原因分析邻里纠纷多源于日常生活中的琐碎事情,例如噪音扰民、宠物问题、停车位争夺等。
此外,人们对于社区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也可能引发矛盾。
对于这些纠纷,我们应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了解各方立场和需求。
二、调解作为解决邻里纠纷的方法1. 发现矛盾,寻求调解当邻里纠纷出现时,双方应该积极主动,通过真实客观地表达自己的问题和需求,寻求调解。
可以向社区物业、居委会咨询,了解相关调解机构的安排和方式。
2. 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工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例如组织双方对话、座谈会或邻里联谊等。
在这个过程中,调解员应当做到公正中立,倾听双方的意见和诉求,从而更好地帮助他们找到解决纠纷的办法。
3. 引导双方沟通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需要引导双方进行有效的对话和沟通。
双方应当坦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并且理解对方的立场。
双方应当尊重彼此,改变固有的偏见和态度,促进相互理解与信任。
4. 寻找解决方案通过积极的沟通与调解,双方可以形成共识,寻找解决纠纷的方案。
解决方案要考虑各方的利益和需求,确保公平而合理。
调解员在此过程中应起到协调者和引导者的作用,帮助双方平衡利益,找到双赢的解决方案。
5. 落实解决方案解决方案的成功实施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调解员应当在调解结束后跟进,并与双方保持联系,确保解决方案得到有效落实。
同时,社区也可提供相关支持,帮助双方遵守解决方案,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三、邻里纠纷调解对社区的意义通过邻里纠纷的调解和和平解决,能够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调解有助于改变居民之间的关系,增加相互了解和信任。
关于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和对策思考
关于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和对策思考农村矛盾纠纷是指农村社会生活中因利益、文化、民族、信仰等方面的差异而产生的矛盾,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引发不良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升级为群体事件和社会问题。
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分析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深入思考对策,促进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发展。
首先,分析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
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较为复杂,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农村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的落后和不平衡,产生了贫富差距、居民素质低下等问题。
其次,政府和社会应该采取一系列有效的对策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点此,笔者列举以下几点对策供大家参考:一、加强宣传教育。
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关于法制知识、社会道德、文化素质等方面的教育,做好基层宣传和群众教育。
加强农村普法工作,利用制度手段推动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发展。
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加强对低收入农民的保障,提供贫困家庭的教育、医疗和品质住房等服务,全面解决民生问题。
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让村民自主组织、自主管理、自主决策,提高村民参与村务决策和管理的积极性。
三、发展社会组织。
政府应该支持发展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如农民合作社、村民组织、教育基金会等,加强社区服务能力,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四、加强监管和执法。
加大对农村群众的曝光、打击力度,严格惩处非法拆迁、非法占地、非法抵押等犯罪行为,公平公正的保护农民权益。
规范户籍登记、土地流转等行政管理,加强政府职能的完善和创新。
以上是笔者对于农村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和对策思考的备选方案。
农村矛盾纠纷不仅涉及到农村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问题,还涉及到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差距、人口迁移与流动、农民利益和权益等问题。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农村矛盾纠纷解决当中,力争打造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生活。
浅议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及调解技法
浅议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及调解技法浅议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与调解技巧庄浪县赵墩乡综治办陈永福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步伐的日益加快,基层矛盾纠纷呈多样化发展趋势。
因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集体林权改革、村务管理、征地拆迁、婚嫁家庭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发生,是基层社会稳定的一个主要挑战。
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的特点并及时正确化解处理,是基层维护稳定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
本文以庄浪县赵墩乡实际为例,就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及调处化解技巧作了具体阐述。
一、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及特点(一)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1、土地矿山林权等权益类纠纷。
随着新农村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深入开展,此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是目前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多由土地流转、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等引发,群体性、对抗性为其主要特点。
2、婚姻家庭邻里纠纷。
由婚姻家庭引起的矛盾纠纷是我乡农村的主要矛盾纠纷,主要因离婚、解除同居或赡养、继承、财产分割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和因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引起的争吵打架形成的相邻关系纠纷等,多在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有些具有突发性、偶然性,与当事人受教育水平、生活阅历、家庭状况等诸各方面因素有关。
3、经济债务、劳资类纠纷。
此类纠纷主要集中发生在春节期间,特别是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民间债务偿还等问题而引发矛盾纠纷,有的处理不好极易引起打架斗殴、损坏他人财物等事件,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另外,也有一部份纠纷是因违法行为而引发的经济纠纷,比如一些人因参与“六合彩”赌博活动引发的“债务”纠纷。
4、村务管理类纠纷。
主要在惠农资金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村公益事业经费开支等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生。
有部分村社干部个人利己思想作祟的原因,也有村务管理民主化、透明度不高的原因。
可能引发个别群众或是部分群众集体的矛盾纠纷。
5、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
主要由生产、生活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因处理不当或群众对处理工作不理解引发,或因发生伤害案件,被害人一时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当事人又不想预付医疗费用,从而引起被害人家属、亲朋好友对当事人的过激行为,致使产生新的矛盾纠纷。
浅谈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现状及化解对策
浅谈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现状及化解对策随着国家农村战略的不断推进,农村生活方式、生活水平加速调整,矛盾纠纷日益增多。
如何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已成为农村派出所开展公安工作、维护辖区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化解,有利于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是基层警务工作者面临的时代课题。
一、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现状(一)家庭纠纷。
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群众文化素质比较底下,农村地区家庭户成员之间矛盾纠纷突出,主要有婚姻纠纷、赡养纠纷、抚养纠纷、财产纠纷。
如,一大部分单身男性为了结婚,举债购城镇新房、准备高额彩礼,婚后女方不愿共同面临债务,容易产生离婚、赡养父母、抚养小孩等家庭矛盾。
(二)邻里纠纷。
川渝地区农村群众小聚居、群居现象突出,邻里之间由于道路、房屋、土地、林业、饮水、饲养牲畜等发生纠纷。
邻里之间由于宗族长期生活在共同的区域内,以前碍于情面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固定的、清晰的界址,近年来随着各类惠农补贴政策实行,在邻里之间“寸土必争”盛行。
(三)其他纠纷。
在修建通户公路、饮用水工程、污水处理站、垃圾周转站等一项项改善农村地区人居环境工程的时候,群众以占地赔偿、分布不均衡、受益不均衡、影响生活等为由,相互争吵、阻碍施工、破坏设施,成为农村矛盾纠纷的一个新的特点。
二、农村地区矛盾纠纷形成原因(一)干部素质不高。
有个别农村基层干部思想素质不高,在工作中作风不民主、决策不透明,搞“一言堂”,私心严重,在各种惠农政策上优亲厚友,企图借政府来打击报复对方。
如,张镇黄桷冲村村主任何某兵、原村主任何某勇等人利用宗族势力盘踞农村,操纵基层政权,贿选拉票、操纵破坏选举、侵占集体资产,严重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在群众心中形象。
(二)认识存在偏差。
农村地区党委政府、执法部门,人少事多,所有的工作都要靠基层工作者去落实。
基层干部围绕“硬指标”“硬杠杆”转,大量的精力投入到领导能够看得见、听得到的“短平快”工作上,选择性忽视了需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调解而不能尽快产生价值的矛盾纠纷“软指标”。
农村邻里纠纷案例简报
农村邻里纠纷案例简报篇一农村邻里纠纷案例简报一、案例背景本案例发生在中国某农村地区,涉及两户农民之间的纠纷。
甲、乙两户农民相邻而居,因琐事产生了矛盾。
双方争执不下,进而影响了邻里和谐和生产生活。
为此,甲、乙两户共同委托村委会进行调解。
二、案例详情甲、乙两户农民的纠纷起因于相邻权。
甲户认为乙户在建房时超出了双方约定的界线,侵占了甲户的土地。
而乙户则认为自己并未超出界限,是甲户无理取闹。
双方为此发生了多次口角,甚至出现了肢体冲突。
为解决这一纠纷,村委会决定组织一次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村委会首先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辩解,并就土地使用权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通过实地测量和比对,村委会发现乙户在建房时确实超出了双方约定的界线,侵占了甲户的土地。
三、调解过程在确认了事实后,村委会开始进行调解。
首先,村委会向乙户指出其在建房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并就侵占甲户土地的事实进行了说明。
同时,村委会也向甲户解释了乙户的误判,并希望双方能够相互谅解。
在经过多次沟通和协商后,双方终于达成了共识:乙户同意按照约定界限进行修正,并将侵占甲户的土地归还。
同时,甲、乙两户也表示今后将加强沟通,共同维护邻里和谐。
四、案例分析本案例是一个典型的农村邻里纠纷,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缺乏沟通,双方没有及时就土地使用权问题进行协商;二是缺乏法律意识,双方在建房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规定;三是缺乏信任和理解,双方对彼此的陈述和行为存在误判和误解。
针对这些问题,调解方应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问题:加强沟通:调解方应积极促进双方进行沟通,让双方了解彼此的诉求和想法。
在这个过程中,调解方可以提供一些沟通技巧和工具,帮助双方更好地交流。
增强法律意识:调解方应向双方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让他们了解自己在建房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调解方还可以提供一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帮助双方更好地遵守法律规定。
促进理解和信任:调解方应通过深入调查和沟通,让双方了解彼此的立场和观点。
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成因及对策【精选文档】
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内容提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确保农村稳定的迫切需要。
对待农村中的矛盾,我们应该认真分析其特点及成因,然后寻找出一些适合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切实解决农村的矛盾纠纷,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农村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对策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结构变动而引发的各种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观念冲突、社会变革带来的效应,导致了矛盾主体的增加,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广泛性、多样性和复杂性,这些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我作为一名基层干部,长期从事农村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非常有必要对上述问题做一个详细的探讨。
一、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特点(一)矛盾纠纷的多样性。
过去农村矛盾纠纷多为民间纠纷,即公民个人之间因借贷、购销、婚姻、继承、赡养、财产分割、相邻关系等引发的纠纷。
而现在农民工与企业之间、村民与村委会之间、群众与经济合作组织及基层政府之间的纠纷有所增加。
1、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主要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引发的纠纷和农民群众因土地转让承包经营的纠纷。
如,村民与种植大户争抢土地经营权的纠纷,这类纠纷比较突出,甚至引发破坏生产经营和集体上访事件。
2、因土地调整、修建公路、拆迁补偿、乡村债务等引发的纠纷,特别是土地征用补偿和拆迁以及土地流转造成的纠纷呈上升趋势。
3、家庭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涉及遗产继承、孩子抚养、老人赡养、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
去年我乡民调组织共受理此类纠纷213起,占纠纷总数的50%以上。
4、农村宅基地纠纷、邻里之间因通行、排水、建房、修缮房屋引发的纠纷仍占有相当的比例。
5、干群之间、农民工与企业之间、基层村组干部之间纠纷,主要是因村干部办事不公、账目不清、工作不力、争权夺利造成的。
6、一些地方的地痞流氓、恶势力插手村务、民间纠纷及一些“路霸”、“沙霸”、“石霸”、“村霸”、“市霸”等插手沙场、林场、采矿、集市贸易、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引起的纠纷。
农村邻里纠纷案件的特点、成因及防范对策
农村邻里纠纷案件的特点、成因及防范对策【关键词】农村邻里;纠纷案件;特点;成因;防范对策远亲不如近邻。
如何处理邻里关系是一门学问,邻里纠纷处理不当容易激化,酿成恶性事件,影响公民的生产、生活,且易形成积怨,影响社会稳定。
2009年以来,笔者所在的基层县检察院共审查批准逮捕农村邻里纠纷刑事案件14件14人。
其中涉及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多,故意杀人罪2件,故意伤害罪9件,聚众斗殴罪1件,故意毁坏财物罪1件,放火罪1件。
从主体的基本情况来看:性别上男性居多,涉案的14人中,有12名男性;从文化程度上看,涉案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其中文盲的1人,小学文化的4人,初中文化的9人;从年龄结构上看,以青壮年为主,20—30岁的有1人,30—40岁的有10人,40—50岁的有3人。
从主观方面来看,主要是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者故意毁坏财物,无犯罪预备。
大部分涉案人员事后都有悔过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从客体方面来看,涉农邻里纠纷的轻微刑事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从客观方面来看,大部分是轻伤害案件,有8件。
一、涉案纠纷特点及发案原因据统计,涉案纠纷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引起纷争的原因比较简单。
邻里口角占多数,有8起。
很多邻里纠纷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小争小吵开始,因日常琐事发生争吵升级为暴力斗争乃致刑事案件;房屋、宅基地及相邻权纠纷占一定比例,有4起。
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农村新建、翻建、扩建住房增多,房屋、宅基地及相邻权纠纷显著增加。
乡村群众对于相邻权普遍缺乏了解,事先与邻居缺乏充分沟通,在发生纠纷后又不愿对其不动产权利的使用进行必要合理限制,造成邻里关系紧张。
如有的因未经同意在他人门口挖沟安装下水管引发纠纷,有的因施工影响通行发生纠纷,等等;心理猜忌引发的有2起。
二是纷争呈现突发性、偶然性、潜伏性特点。
农村邻里纠纷发生时间短,事前不可预见,猝不及防,可能因一时气急、冲动而突然发生。
农村相邻纠纷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相邻纠纷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体制的急剧转型,县域农村各种性质的矛盾、利益冲突日益加剧,特别是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相邻权概念日渐深入人心,村民之间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逐渐增多,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相邻关系纠纷的影响越来越大,也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引起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笔者从相邻纠纷的概念、特点入手,分析其增多的成因,并提出自己浅显的见解。
一、相邻纠纷概述(一)相邻纠纷的概念相邻纠纷是指相互毗邻的两个不动产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或占有人,在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相邻纠纷的特点1、相邻纠纷发案类型不断增多,但标的额不大。
相邻纠纷除了常规的相邻用水、排水、共用通道外,还有新型采光、通风、空气污染和噪声等类型的相邻纠纷。
2、当事人关系特殊,矛盾对抗性激烈,易引发群体性诉讼,调解率低。
相邻纠纷案件当事人多是邻居或同组村民,有的甚至是亲戚,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难免会有摩擦。
在农村,家庭观念性较强,发生纠纷后,各自的亲朋好友不积极劝阻,反而直接参与犯罪,突发性和激情性较强,不易控制,有可能形成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3、当事人维权意识较强,但法律素养不高。
社区及新闻媒体的法制宣传增强了他们的维权意识,但在诉讼中将权利片面的绝对化,没有认识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
且多数人法律程序意识差,如缺少诉讼风险意识,一味地把败诉后果归咎于法院;对诉讼规则缺乏应有的了解,如因向法院提供证据超过举证期限而败诉,不服一审判决却不提起上诉而是到原审法院纠缠不休。
4、农村基层组织不能发挥正常作用,影响对这类案件的处理。
农村基层组织本应是党维护农村稳定的一支可信赖的力量,但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各种利益矛盾交加出现,一些基层组织的作用明显减弱。
主要表现在一些基层组织人员在法院审判案件调查取证、到现场调解时做“老好人”明哲保身,不敢讲公道活,或者讲了,也是模棱两可,不痛不痒,无原则性的活,使一些能通过调解解决的纠纷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
相邻权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和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公民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法院受理的相邻纠纷案件也在变化中不断增多,过去的“相邻”大多是“平面”的,而如今逐渐变化为“立体”的相邻。
过去城乡常见的因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相邻纠纷案件逐渐变化为因野蛮装修、废气、噪声、粉尘损害等。
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一、相邻纠纷案件的特点笔者经过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通过对相邻纠纷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此类案件主要有如下五个特点:一是案件当事人都是邻居,甚至大部分还是亲戚,在生产生活中朝夕相处,双方如发生纠纷易激发矛盾,甚至引发争斗。
二是案件标的都是因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通行、通风、采光、排水、截水的使用权引发的法律关系以及当事人因野蛮装修、废气、噪声、粉尘给相邻人造成一定的损害而引起纠纷。
而不动产具有永久性,法院如果以判决确定或改变相邻关系的法律状态,因此也具有永久性。
三是案件标的额不大,但由于当事人长期生活在一个空间,时常因日常生产、生活相处不好、不和睦而引发相邻纠纷,甚至方寸之地引发大争端,因而往往积怨较深,出于斗气,引起诉讼。
四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文化水平不高,没有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野蛮、粗鲁、自私或不拘小节,不能理解对方或存在挤压、欺负、侵占对方的主观过错。
五是案件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
主要是为了生产、生活的方便或是因为土地、房屋等的使用权具有财产权的性质,为了争夺财产;还有的是当事人相信屋场风水等迷信观念,如邻居的屋檐水滴落自家房屋上会有不利影响,修建坟场争夺风水宝地等。
二、相邻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难的成因(一)相邻纠纷案件的审判和执行,要求相邻纠纷的民事判决必须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但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关于相邻纠纷案件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其只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农村常见的邻里纠纷及处理方法
农村常见的邻里纠纷及处理方法农村是邻里关系紧密的社区,邻里之间的纠纷是不可避免的。
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土地、财产、噪音、道路等方面。
如何妥善处理这些纠纷,维护邻里和谐,是每个农村居民都需要关注的问题。
了解纠纷的原因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常见的农村邻里纠纷包括土地纠纷、财产纠纷、噪音纠纷和道路纠纷等。
土地纠纷可能涉及到土地使用权、土地界线等问题。
财产纠纷可能涉及到房屋、农田、果树等财产的归属和使用权问题。
噪音纠纷可能涉及到邻居的生活习惯和行为造成的噪音扰民问题。
道路纠纷可能涉及到道路的使用权、修缮和维护等问题。
了解纠纷的具体原因,有助于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积极沟通是解决农村邻里纠纷的重要途径。
当发生纠纷时,邻居之间应该及时进行沟通,坐下来面对面地交流,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同时也要认真倾听对方的意见。
通过沟通,双方可以更好地理解对方的立场和需求,找到共同的解决方案。
沟通时要注意语气和措辞,避免使用过激或侮辱性的言语,保持冷静和客观。
第三,寻求第三方的协助是解决农村邻里纠纷的有效方式。
当双方无法通过自身的努力解决纠纷时,可以寻求相关部门、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的帮助。
这些机构通常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处理邻里纠纷,他们可以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双方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
有时候,也可以请一位公正的第三方来调解纠纷,比如请一位有经验的长者或专业的律师。
第四,法律维权是解决农村邻里纠纷的最后手段。
如果纠纷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双方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农村居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保护和维权。
但是,诉讼是一种复杂且费时费力的方式,双方应该在诉讼前充分考虑,权衡利弊,尽量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纠纷。
农村邻里纠纷的处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政府部门应该加强农村法律服务,提供相关法律援助和咨询,帮助居民解决纠纷。
同时,社区组织和居民组织应该加强居民教育,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纠纷解决能力,减少邻里纠纷的发生。
农村邻里纠纷是农村社区中常见的问题,但我们可以通过了解纠纷的原因、积极沟通、寻求第三方协助和法律维权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农村邻里纠纷有哪些
一、农村邻里纠纷有哪些1、邻里双方缺乏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淡薄。
一方我行我素,另一方以牙还牙,怨怨相报,致使矛盾激化。
2、不文明行为引起邻里纠纷。
有些人在倒垃圾、泼水等时,只图自己方便,不考虑邻里的利益,邻里方提出异议时还强词夺理;有些人为了一些小事不是心平气和地讲理,而是出口伤人激怒对方,致使事态扩大。
3、亲戚朋友帮倒忙。
邻里之间发生矛盾,有些亲戚朋友不是抱着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双方生产、生活的目的出发,而是帮着出点气,打压对方的气势的动机而介入纠纷,使本来较小的纠纷变成了相互斗殴。
4、邻里纠纷的成因往往有相邻关系外的原因,例如当事人双方因其他矛盾得不到解决,而产生积怨,在邻里纠纷中借题发挥,刁难对方。
二、邻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1、通过采取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拿出追求“和谐”的勇气,多换位思考,推已及人,站在对方的立场想问题和行动。
抛弃“小气”,力求“大气”,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计较。
实在无法解决时,可请求政府和组织的帮助,千万不要激化为械斗。
2、通过各种调解加以解决。
3、通过派出所加以解决。
很多人在遇到邻里纠纷后通常会去派出所解决问题,公安部门会依据纠纷的实际情况和性质,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4、进行民事诉讼加以解决。
调解员和派出所不能解决问题后,可以采取进行民事诉讼的维权行为,但是该种途径耗时较长,费用较高。
三、邻里纠纷中的人民调解原则有时候,我们对于邻里纠纷可能会适用人民调解,那么在人民调解中我们需要注意哪些原则?人民调解的原则如下:(1)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原则。
人民调解委员会从调解开始到调解协议的达成和履行的整个过程中,都必须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允许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
同时,在调解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都应受到保护,任何一方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制裁。
(2)真实、合法原则。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时,一方面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掌握确实、充分的证据,査明纠纷的事实真相,真正做到以事实为根据;另一方面,又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作为调解纠纷的标准和尺度,以便使民间纠纷得到合法合理的解决,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成因及对策
浅议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成因及对策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在广大农村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社会矛盾多发多样的状况,成为“矛盾凸显期”。
一、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成因1.追求经济利益的思想过于片面化,催生矛盾隐患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大人民群众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思想意识大大增强,一些农民、行政村、企业管理人员为谋取经济利益最大化,擅自违约,不履行经济合同或协议,甚至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有的基层单位和行政组织为谋求小集体的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群众的感情,在公民、企事业单位、基层行政组织之间埋下了引发矛盾纠纷的隐患。
2.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使干群隔阂加深有的基层干部服务意识、公仆意识不强,存在“官本位”思想和特权思想,不能够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调处加以解决,以致酿成严重事件。
个别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没有真正体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引起群众不满,伤害了干群之间的感情,从而引发干群之间的矛盾,造成不好影响。
3.基层民主化、法制化管理不够健全,与群众的需要不相适应随着居民法制意识的增强,关心集体经济,要求村务、财务公开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少数村干部搞“一言堂、糊涂账”,习惯于暗箱操作,对于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如财务收支状况、“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等等,不向村民公开,造成干群隔阂。
4.对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得不够稳妥,引发上访事件有些政府部门对出现的工程建设征占地补偿、房屋拆迁、突发性重大事故等,处理得不够及时,引起了一些群众的不满和怨恨;对群众反映的村委会的财务、作风等方面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承包等问题处理不当;对企业与驻地群众之间产生的矛盾,协调不力等等。
这些热点、难点问题处理不妥而引发了不少上访事件。
5.土地效益增加引起土地纠纷增加随着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广大农民群众种粮的积极性普遍高涨,对土地倍加珍惜,一些原弃耕、转包、出租土地的农户强烈要求收回原管理使用权,而现拥有土地管理使用权的农户又不愿返还,因此导致此类纠纷的现象普遍高涨。
农村邻里矛盾解决方案
农村邻里矛盾解决方案前言农村社区是传统的地方性社区,邻里之间互相依赖,相处关系十分紧密,但长期而言,难免会出现邻里之间的矛盾。
而在农村社区中,由于人员流动性低、文化程度不高、经济水平相对较低等因素,导致邻里矛盾的表现形式和解决办法与城市社区有所差别。
本文旨在根据现实情况,提出一些农村邻里矛盾的解决方案,以供参考。
邻里矛盾的类型农村社区的邻里矛盾类型较为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小区内部矛盾:指小区内邻居之间由于各种原因而产生的摩擦和矛盾,如噪音扰民、不文明行为等。
2.小区外部矛盾:指小区与周边环境、其他小区等产生的矛盾,如小区与农田之间的矛盾、小区与企业之间的矛盾等。
3.工作生活矛盾:指邻里之间在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冲突,如邻里之间因涉及到劳动力、资源分配、生活习惯等方面所引起的矛盾。
4.恩怨纷争:指因一些不可预测的原因,双方产生了感情上的矛盾,如小区内邻居感情恶化、经济纠纷等。
解决方案对于农村邻里矛盾的解决方案,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宣传教育1.以“和谐社区”为主题,定期进行宣传教育,促进邻里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支持。
2.开展一些扶贫帮困、支教等社区活动,增强社区成员的互帮互助意识,提高他们的文化素养和道德观念。
3.在社区内设置公告牌、人人网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平安提示及健康教育等信息,尤其是一些公共安全方面的信息,促进社区内的信息共享。
矛盾化解1.实行“八不准”的管理,严格禁止破坏社区和谐的行为,包括不准发出噪音、毁坏公共设施、霸占公共场地等行为。
2.建立社区矛盾化解机制,成立由社区居民代表、志愿者等组成的矛盾化解小组,及时调解社区内的邻里纠纷。
3.采取多种方式解决恩怨纷争,如借助法律服务、向社区调解机构求助等。
制定规章制度1.建议制定社区邻里赔偿和赔偿责任规定,让社区成员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避免因收集损失而产生邻居之间的矛盾。
2.在社区中建立红白喜事公示栏,定期公布居民的结婚、生孩子、背井离乡等好消息以及退休、去世等不好的消息,让社区居民彼此关心。
邻里冲突案件分析总结汇报
邻里冲突案件分析总结汇报邻里冲突是指在居民社区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邻里关系破裂,出现纷争和冲突的情况。
邻里冲突案件频繁发生,对社区和居民的安宁和和谐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解决邻里冲突,我对一系列邻里冲突案件进行了分析,并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
首先,邻里冲突的原因多种多样,但其中最常见的是噪音、停车、家庭纠纷等问题。
经过调查发现,邻里之间对于噪音的敏感度不同,有些人对噪音容忍度较低,而有些人则较高。
此外,由于社区停车位紧张,停车问题也成为引发邻里冲突的重要原因。
家庭纠纷主要表现为对于家庭活动的干扰和不满,例如小孩吵闹、大声争吵等。
其次,邻里冲突的解决可以通过多种途径。
首先,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是解决邻里冲突的关键。
社区可以设立邻里委员会或邻里互助小组,帮助居民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
其次,法律手段也是解决邻里冲突的重要途径。
社区可以制定和执行相关规定和条例,对于噪音和停车等问题进行规范和管理。
最后,社区可以通过开展文化活动和社区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从而减少邻里冲突的发生。
然后,针对邻里冲突案件,我提出了以下建议。
首先,社区应加强居民的法律意识教育,让居民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知悉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义务。
其次,社区应建立健全的调解机制,鼓励邻里之间进行和解和调解,减少邻里纠纷的升级与扩大。
同时,社区也可以邀请专业的心理咨询人员为邻里冲突的当事人提供心理辅导,帮助他们释放情绪、缓解紧张和焦虑。
此外,社区也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
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向居民普及公民道德、社区文明、邻里友好等知识,推动形成良好的社区风尚和社会风气。
同时,社区应加强对居民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社交技巧和冲突解决能力,以更好地应对邻里冲突。
最后,邻里冲突案件的处理不仅需要社区的支持和管理,也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
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加大对于邻里冲突的监督和管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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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邻里纠纷案件的特点、成因及防范对策
【关键词】农村邻里;纠纷案件;特点;成因;防范对策
远亲不如近邻。
如何处理邻里关系是一门学问,邻里纠纷处理不当容易激化,酿成恶性事件,影响公民的生产、生活,且易形成积怨,影响社会稳定。
2009年以来,笔者所在的基层县检察院共审查批准逮捕农村邻里纠纷刑事案件14件14人。
其中涉及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多,故意杀人罪2件,故意伤害罪9件,聚众斗殴罪1件,故意毁坏财物罪1件,放火罪1件。
从主体的基本情况来看:性别上男性居多,涉案的14人中,有12名男性;从文化程度上看,涉案人员文化程度不高,其中文盲的1人,小学文化的4人,初中文化的9人;从年龄结构上看,以青壮年为主,20—30岁的有1人,30—40岁的有10人,40—50岁的有3人。
从主观方面来看,主要是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者故意毁坏财物,无犯罪预备。
大部分涉案人员事后都有悔过表现,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从客体方面来看,涉农邻里纠纷的轻微刑事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从客观方面来看,大部分是轻伤害案件,有8件。
一、涉案纠纷特点及发案原因
据统计,涉案纠纷主要有三大特点:
一是引起纷争的原因比较简单。
邻里口角占多数,有8起。
很多邻里纠纷的刑事案件都是由小争小吵开始,因日常琐事发生争吵升级为暴力斗争乃致刑事案件;房屋、宅基地及相邻权纠纷占一定比例,有4起。
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农村新建、翻建、扩建住房增多,房屋、宅基地及相邻权纠纷显著增加。
乡村群众对于相邻权普遍缺乏了解,事先与邻居缺乏充分沟通,在发生纠纷后又不愿对其不动产权利的使用进行必要合理限制,造成邻里关系紧张。
如有的因未经同意在他人门口挖沟安装下水管引发纠纷,有的因施工影响通行发生纠纷,等等;心理猜忌引发的有2起。
二是纷争呈现突发性、偶然性、潜伏性特点。
农村邻里纠纷发生时间短,事前不可预见,猝不及防,可能因一时气急、冲动而突然发生。
如郭某晒牛槽中的稻草时,无意中堆放在张某家门口,二人即刻争吵、推搡,郭某随即将手边铁钗将张某刺伤。
也有的邻里之间产生隔阂不能及时化解,一方或双方形成积怨,一旦出现导火索矛盾便激发出来。
如邓某听说谢某勾引其丈夫,心中怨愤,一日见谢某幼女独自一人,便将其溺死。
三是案件标的额小,矛盾对抗激烈。
有些邻里纠纷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但当事人对案件的敏感程度较高,双方都不想让步。
有些案件背后有着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一旦处理不好可能使简单案情复杂化,从而造成比案件本身更为严重的后果。
农村邻里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的主要原因表现为:
一是村民文化素质低且法制观念淡薄。
日常纠纷或矛盾发生后,有的首先想到的不是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利,而是为争一口气,意气用事,以暴制暴,行凶伤人,往往将自己从事件的受害者转为受到法律追究的侵害人。
二是家族势力、亲朋义气影响较大。
农村宗族观念浓厚、以强欺弱现象时有存在,发生纠纷后,矛盾双方互不忍让,极易激化矛盾、转化性质,轻则动手殴斗,重则伤害、杀人。
有的甚至认为是对其家族的挑衅,双方矛盾不止在父辈间,
且延续至子女间长期存在。
如刘某驾驶面包车在村口与万某驾驶的电动车轻微碰撞,双方却各不相让,分别纠集亲友十余人相互斗殴,刘某致万某死亡。
三是防范机制作用发挥不足。
存在信息不灵,调处不及时的问题。
基层农民之间的民事纠纷往往无人问津,等到实施暴力后才或许有基层组织介入,导致刑事犯罪后才开始有司法力量介入。
四是基层调处机构工作不力。
取消农业税费后,有的乡镇干部下乡时间少,有的村干部忙于应付上级交给的工作,处理矛盾纠纷不是迎难而上,而是拖延推诿,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
有的不善于调解,对调解的技巧、程序掌握还不够熟练,造成当事人对其缺乏信心。
有的工作不彻底不细致,留下了矛盾隐患。
如刘某的父亲欠村民债务无力偿还,村委会决定由刘某代为偿还,因调解解释工作不到位,刘某勉强同意后拖延支付,后与债权人发生冲突并将其打伤。
二、预防农村邻里纠纷升级的对策
一要提升群众自我控制能力。
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提倡多样化,防止单一化。
努力做到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环境美化、科技普及、艺术培训、网络咨询等等包罗万有;琴棋书画、歌舞音乐、说唱弹奏、体育竞技等等形式多样。
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形式为载体,以提高和升华村民群众的精神境界为目标,大力弘扬邻里之间守望相助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村民的凝聚力,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邻里纠纷。
二要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邻里纠纷。
一是做好各种调解的宣传工作。
以调解方式解决邻里关系纠纷,不仅能够有效息讼止争,有利于当事人在未来的生活与合作中和睦相处,还可以减轻上访申诉的压力,预防矛盾纠纷激化,稳定社会秩序。
可向乡镇居民和村民发放矛盾纠纷调解服务指南,通过新闻媒介宣传调解的作用、任务,宣传调解成功的典型纠纷取得当事人信任,积极参与调处所在区域内的重大纠纷扩大影响。
让群众了解如何就近、便捷,让群众主动参与调解,提高各种调解机制运作的效能。
二是加强农民权益保护及“三农”问题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结合农村中心工作和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活动,让人民群众在面对矛盾纠纷时能够理性地采取合法手段有序化解。
三要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一是配齐配强调解队伍。
组织部门、人事部门针对镇、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缺专业从事人民调解员的情况,适当从法律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中录用,分配到镇、乡人民政府、社区、村民委员会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解决农村、镇乡人民政府缺乏专业法律人才的需要,为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积累专业人才。
在人员编制有限的情况下,还可采取选举与聘任相结合的办法,将一些公道正派、有文化、懂法律又了解政策、热心调解工作的同志充实到调解队伍中来。
二是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教育。
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以会代训、挂职培训、以调代训等方式,对全县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技能。
四要充分发挥群众自治能力。
在村民中选出一些德高望重之人任乡村调解员,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发挥他们就近、人员情况熟悉的特点,了解村民之间所存在的民事纠纷渊源及隐患,掌握最近可能出现的容易引起家庭矛盾和民事纠纷的法律事实。
对乡村调解员进行必要的法律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些调解知识和技能,能及时调解村民之间的小矛盾,并及时向基层组织或基层司法部门反映情况,用身边的人解决身边的事,实现对邻里纠纷早发现,早调处,早化解。
五要加强基层组织服务功能。
农村基层组织要切实加强服务,帮助农民解决在生活、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如排污水、宅基地、果树种植等实际困难,防止农民之间由于困难迟迟不能解决而演变为民事纠纷甚至刑事犯罪。
有关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在第一时间得到纷争信息后,要及时介入、处置。
在调解不成时,及时引导进入诉讼程序依法解决。
六要强化司法机关执法力度。
不能以够不上立案标准或不属自己管辖简单回复,也不能以调查为由拖延。
对管辖范围内受理的当事人事务,要彻底解决,做到“案结事了”。
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纠纷矛盾,应依法解释清楚,引导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机关反映或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不可简单回绝。
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实际情况,慎用刑事强制措施,慎捕慎诉,强化说理教育,为犯罪嫌疑人与当事人双方搭建和解平台,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轻处理。
尤其要监督当事人正确执行生效判决,维护法律威严,强化当事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信心。
七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长效机制。
广泛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实行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以会代训、以案说法、旁听庭审等方式,实现三方的业务沟通,增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大力开展公益性、便民性法律服务。
司法机关要将法律服务职能延伸至基层,通过民生服务热线、便民服务卡、法律服务联系点、网络服务等方式,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倾听民众诉求。
增强各机关、各部门之间的交流、协调与合作,建立渠道通畅、网络严密的群体性事件预警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诊疑难纠纷,讨论近期共性的热点矛盾,共同研究调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合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