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保定住房限购政策升级
2020年房地产各地调控政策一览
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限制擅自挪用 住房公积金第二次申请贷款利率上浮10%
取消子女使用己退休父母公积金贷款
限售改3年严查购房“喝茶费” 开展2020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离异之日起2年内购房的按离异前套数计算 鄞州、江北、镇海、海曙部分区域划入限购圈 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检查针对阴阳合同 深圳“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涉及落户、离异购房等 公积金停止向第三套房及以上购房者发放
关联公司不能参与同一宅地竞买 房产中介不得借核心区控规炒作房价 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加强南京、无锡、苏州监测
城市
成都 常州 沈阳 银川 无锡 杭州 东莞 柳州 南京 宁波 郑州 深圳 内蒙古 南通 北京西城 江苏 海口 阜阳 长沙 福州 长春 大连
调控政策
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住房限售4年,二套房首付部分 升级6成 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到50%增值税征免2年变5年
加强银川房地产市场指标监测 高异后2年限购,增值税征免2年变5年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
2020年北京市最严限购令出台
2020年北京市最严限购令出台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年北京市最严限购令出台,希望能帮助到您!20xx年多地楼市调控加码19日,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指出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同时,暂停向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这已是上周末以来的第六个调控收紧城市。
17日,北京发布房地产调控新政,开始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
首套房方面,购买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套房方面,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若为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提高至80%。
而在二套房的认定方面,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均认定为2套住房。
广州、石家庄、郑州、保定、长沙也连夜发布新政。
广州方面,除从化、增城区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其余区域本市户籍执行限购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非本市户籍购房资格延长至5年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不得补缴。
二套房认定方面,收紧至“认房又认贷”。
石家庄方面,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购房时间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郑州方面,凡属补缴且补缴日期在20xx年3月17日之后的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长沙方面,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长沙限购区域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
2020最新房产新政细则
2020最新房产新政细则一、建立联席会议各区县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协调各相关管理部门承担和落实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职责。
二、加大住房用地供应力度加快住房用地出让前期工作,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提高商品住房用地的中小套型比例,中心城区不低于70%,郊区不低于60%(供需矛盾突出的郊区,供应比例提高到70%)。
三、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四、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五、强化市场监管和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的监管,重点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涉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依法暂停其网上销售,降低直至取消其开发资质,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对涉案房产中介机构,可依法取消相关门店网上签约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区域网上签约资格,予以公开曝光,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六、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统筹做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措和运营管理工作,健全分配供应、租后管理、到期退出等各项机制。
为扩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体受益面,支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通过代理经租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支持区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市场机构代理经租社会闲置存量住房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对象供应。
七、多渠道筹措人才公寓住房八、搞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供应和供后管理确保对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量,2016年继续开展新一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
按照国家和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工作。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建局《保定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建局《保定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24•【字号】保政办函〔2016〕161号•【施行日期】2017.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建局《保定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函〔2016〕1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住建局制定的《保定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24日保定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市住建局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原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2006〕321号)和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和人社部第8号令《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主城区。
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是指当事人通过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备案。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买卖双方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委托监管机构对交易资金进行监管。
在办理房屋转让前,买方将购房款存入监管专用账户,在完成房屋转移登记后,监管银行将监管的购房款划转给卖方。
第三条市住建局是主城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主管部门,所属的房地产市场管理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负责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保定市存量房网上签约备案系统和交易资金监管系统”,设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第四条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和交易资金监管遵循安全、快捷、便民、无偿的原则。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8•【字号】[2011]保市府办150号•【施行日期】2011.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2011〕保市府办1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以下简称国办发1号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1〕5号,以下简称省办发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及省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平稳发展,促进城市建设三年上水平工作,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住房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民生问题。
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性,严格按国办发1号文件、省办发5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必要手段,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好住房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确保房地产市场各项统计指标的真实、准确、及时、权威房地产市场各项统计指标是我们制定政策,作出决策,衡量结果的基础,必须确保其真实、准确、及时和权威。
各项统计指标,特别是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所涉及的统计指标,应以统计部门发布的价格统计指标为准,新建住房价格的统计范围应覆盖市、县(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新建用于出售的城镇住房。
三、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采取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逐步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
保定高碑店限购升级:外地户籍提供3年社保
保定高碑店限购升级:外地户籍提供3年社保高碑店市限购政策:(一)对能够提供高碑店市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高碑店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二)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三)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高碑店市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高碑店市区域内暂停向其售房。
高碑店市商业贷款政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经与河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委员会商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要求:对于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高碑店市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暂停发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附政策原文: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河北省政府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防止出现大起大落,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雄安新区建设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保政发〔2017〕14号),对《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高政〔2017〕37号)进行了重新修订,具体意见如下:一、调整居民购房政策(一)对能够提供高碑店市3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高碑店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2021《新高考政治》最新时事政治—均衡价格理论的基础测试题附答案
一、选择题1.新疆某贫困县引进木耳产业,随着种植技术的不断提升,2020年木耳产量大增,但销售渠道狭窄。
某援疆干部了解这一情况后将木耳推介到消费扶贫电商平台,受到消费者欢迎,实现了“量价齐升”。
下图中(S、D.分别表示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能正确反映这一现象的是()A.B.C.D.2.据国家发改委消息,白2017年8月4日24时起,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75和165元。
这也是成品油年内第六次上调。
如果延续油价上调,下列可能出现的情况是A.燃油汽车销售量增加B.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上升C.开私家车出行的人增多D.燃油汽车的价格下降3.2017年7月以来,国际油价开启了断崖式跳水行情,一度下跌至43.83美元/桶,这让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蒙上了阴霾。
这是因为,油价下跌会①降低传统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②相对拉低新能源汽车市场销量③增加污染排放,破坏生态环境④增加汽车销量,优化产业结构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4.下列商品之间属于替代关系的有()①打印机和打印纸②修正带和修正液③玩具和电池④不同品牌的共享单车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5.随着我国手机行业的发展,自主品牌手机质量与外国品牌手机质量的差别已经很小。
自主品牌手机的价格优惠力度不断加大,其他条件不变,则外国品牌手机的需求变动图示是A.B.C.D.6.2017年底,西安到成都的西成高铁开通。
受此影响,川航决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川航在西成航线上的航班数量由每日两班减少为一班。
川航航班调整的原因在于A.航空与高铁为互补商品,西成高铁的开通弥补了航空的缺陷B.航空与高铁互为替代品,西成高铁的价格比航空更低、服务更好C.航空与高铁为互补商品,西成高铁价格下调使航空丧失了竞争优势D.航空与高铁互为替代品,西成高铁比航空具有一定的性价比优势7.从2019年1月5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将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
杭(州)黄(山)高铁将正式融入全国高速铁路版图。
2020年全国购房限贷新规定
2020年全国购房限贷新规定(一)武汉1、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2、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3、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发放相应购房贷款。
(二)南京1、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
2、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除高淳、溧水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外,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月29日发布“关于暂停受理建行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的文件,文件中明确指出,2016年10月1日起,暂停受理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
凡是9月30日24时以后录入系统的公转商贴息贷款申请一律不再审批。
(三)苏州2016年8月11日,苏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1)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2)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四)合肥2016年6月24日,合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从未购置过住房)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1、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四县一市,下同)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3、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
(易错题精选)最新时事政治—均衡价格理论的基础测试题及解析(2)
一、选择题1.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的爆发,人们对口罩的需求量呈爆发式增长,口罩防护领城呈现爆发态势。
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图示(图中的S、D和E分别表示变化前的供求曲线和市场均衡点,S′、D′和E′分别表示变化后的供求曲线和市场均衡点)中能正确反映这经济现象的是( )A.①B.②C.③D.④2.从2017年11月20日开始,河北保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该新能源汽车将享受“不限行”的交通管理优惠政策,导致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增加。
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车企业不断增产,引发业界对新能源汽车价格战的担忧。
对于这种担忧的产生,若用供求曲线来反映,正确的是:A.B.C.D.3.下图中M、N曲线分别代表两类商品,在一般情况下,可以推断出的正确结论是A.M、N都是生活必需品B.M、N都是高档耐用品C.M是高档耐用品,N是生活必需品D.N是高档耐用品,M是生活必需品4.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条件下,下列描述(P为价格,Q为需求量)正确的是①建行在深圳推出个人住房租赁贷款,该地商品房的价格和需求变化符合甲图②随着赣州到各县的火车通车后,赣州与县城之问客车的需求变化符合乙图③随着文化素养的提升,人们对文化产品的需求变化符合乙图④油价上涨后,人们对传统能源汽车的需求变化符合甲图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5.2017年1月至11月,主要农产品市场供给充裕,农产品价格总水平下降,食品价格同比下降1.5%,同比降低6.3个百分点,约影响CPI下降0.34个百分点。
但全国农产品需求量没有出现明显波动。
这表明( )A.一般来说,当一种商品价格下降时,对这类商品的需求量就会上升。
B.对于生活必需品而言,价格变动对其需求量的影响较小。
C.农产品已经不再是居民消费的重点。
D.价格由价值决定。
6.为扩大生产某公司决定扩大用工规模。
一台机器人可以替代10个工人,每个工人的年薪在2~4万元左右;一台机器人本体及维护费用约为60万元,每台机器人的使用寿命为10年,最终该公司购买了10台机器人。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保市政办[2014]14号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保市政办〔2014〕14号)三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保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4月29日保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批准预售的新建商品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监管项目”),其预售资金的收入、支出、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预售资金不纳入监管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预售人预售商品房时,由承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全部购房款)。
本办法所称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本办法所称承购人,是指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监管银行,是指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开设资金监管账户的商业银行。
第四条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我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之日起,至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止。
第六条预售人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选择监管银行,按幢或者多幢开设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并同监管银行签订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22•【字号】保政办发〔2016〕31号•【施行日期】2016.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产所有权,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31号莲池区、竞秀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保定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22日保定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利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保定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保定市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
第三条对在土地、房屋分别登记期间已经登记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权利性质、用途与所在宗地权利性质、用途不一致等遗留问题,应当遵循“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稳定连续、便民利民”的原则妥善处理。
第二章不动产权籍调查第四条进行不动产登记前,应当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核实土地及房屋信息,并根据土地、房屋登记档案记载的土地权属资料,将房屋确权于房屋所有权人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一致的宗地上,实现房屋土地信息相关联,即“落宗”。
已登记所有权的房屋,其所在宗地土地信息不全的,不动产登记时,只记载原有信息。
通过不动产权籍调查后新确定的土地信息,再予以补充、完善。
第五条不动产权籍调查应当以地籍调查成果为主要依据,继续沿用现行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标准,按照经批准的规划方案进行土地、房屋的测绘、调查,确定房屋所在宗地界限。
现行的各类调查标准之间存在的差异按照国土资源部颁发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国土资发〔2015〕41号)进行调整。
限售城市逐渐增加 保定“限售十年”最严格
限售城市逐渐增加保定“限售十年”最严格
:中国指数研究院综合整理
近期,保定有一宗地块将按照新的模式出让。
5 月17 日,保定市出台《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保公字[2017]03 号》,其中编号2017-030 号、位于西二环西、七一路南、土地面积100361 平方米的居住地块受到了市场的热议。
这主要是因为对此地块的竞拍规则做出严格约束,包括土地出让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的双限双竞出让方式;竞得土地人告知此宗地商品住房购买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0 年内不得买卖。
我们来细细分析这一措施背后的原因以及影响:
形成机制:特定背景、特定地块的特殊规则。
保定此次政策出台是基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特殊背景,其主要目的是稳定市场预期和房价走势,抑制投机需求。
同时,我们认为保定出台最严厉的限售政策,也是表明坚决抑制投机、支持自住的态度。
此外,从区域性特点来看,保定乃至河北部分房地产市场以往运行相对不规范,通过严厉的措施打击和震慑违规操作行为,推进楼市健康稳定运行也此轮政策强化的重要原因。
对自住需求者:住房回归居住属性。
双限双竞等竞拍方式通常随着相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加大而来。
从其它城市经验来看,多数规定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比例不得低于供应总量70%。
这类住房主要用于改善民生,通常面对的就自住刚需或低收入群体家庭,因而十年限售政策固然严厉,可也是鼓励了真正的自住需求,促使住房回归居住属性。
但不可忽视的是,我国居民住房升级存在一定的周期,预计10 年限售期将会对未来居民采用卖一。
保定白沟新城限购政策:外地户籍限购一套
保定白沟新城限购政策:外地户籍限购一套白沟新城限购限贷政策重点:(1)本地户籍家庭: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以下所有商业性住房贷款均包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辖区内拥有1套住房或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区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暂停向购买第3套住房的我区户籍家庭提供商业性个人贷款;严禁任何家庭在我区购买第4套及以上商品住房。
(2)非本地户籍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在我区限购新建住宅或二手房1套,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该房产自登记之日起五年内不得转让。
(3)在白沟新城辖区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且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非白沟户籍家庭购买普通住房,持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可以参照本地户籍家庭购房政策执行。
(4)白沟新城引进的外来人才,凭居住证及组织人事局引进人才证明材料,参照白沟新城户籍家庭购房信贷政策执行。
白沟新城位置:京、津、保三角腹地,地处京津冀都市圈与环首都经济圈核心区域。
北距北京102公里,东至天津108公里,南到保定62公里,紧靠雄安新区。
附:政策原文(来源:白沟新城管委会政府网站)保定白沟新城管理委员会关于稳控房地产市场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稳控政策,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建设、经营秩序,推进我区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平稳发展,结合白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信贷政策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金融机构、国税局、地税局(1)本地户籍家庭: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以下所有商业性住房贷款均包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辖区内拥有1套住房或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区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暂停向购买第3套住房的我区户籍家庭提供商业性个人贷款;严禁任何家庭在我区购买第4套及以上商品住房。
保定涞水限购政策:非本地户籍限购一套
保定涞水限购政策:非本地户籍限购一套涞水限购政策重点: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房且首付不低于30%。
同时在涞水购房需到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开发商凭准购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涞水位置:涞水县东界涿州,高碑店,南与定兴,易县为邻,西与涞源,涿鹿、蔚县交界,北与北京市门头沟区、房山区相接,与北京接壤110公里,距北京市的中心区域90公里,距天津市的中心区域170公里,距保定市的中心区域75公里。
附政策原文:涞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调控商品房市场的若干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要求,推动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做出如下规定:一、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
要切实把规范市场秩序稳控住房价格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承担起房地产市场价格稳控的主体责任。
二、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完善市场监测机制。
会同相关单位,组成专门机构定期研判市场,及时对市场交易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市场情况,提出对策措施,指导、协调、推进监管工作。
三、坚持规划引领,严格规划管控。
修订完善县城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功能定位、产业布局和空间发展,妥善处理房地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的关系。
四、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限购政策自2017年3月1日开始执行,非本地户籍居民在涞水县购房需先到房管局开具准购证明(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
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准购证明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
本地户籍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五、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
进一步规范预售审批程序,严格要件审查和形象进度要求,限期一次性公布全部可售房源;落实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现场公示。
加强价格管控,限定申报预售价格涨幅,完善住房信息查询系统。
六、开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专项行动。
保定限购!3套房全面限贷 同时认房又认贷
保定限购!3套房全面限贷同时认房又认贷根据规定:自2017年3月19日,保定市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实行限购及限贷政策。
限购方面: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限贷方面:本市户籍第3套房全面限贷,同时认房又认贷。
在主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在主城区拥有1套住房或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有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在主城区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在主城区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对引进的外来人才、取得居住证且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保定市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信贷政策。
同时,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有所调整:居民家庭在主城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首套普通住房系指居民家庭名下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或有商业性或有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再次购买普通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同时,公积金暂停第3次使用,暂停异地贷款。
来看看政府原文吧。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莲池区、竞秀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居民购房政策(一)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保定:清苑区限购,外地人只能买1套,本地人限三套
保定:清苑区限购,外地人只能买1套,本地人限三套
佚名
【期刊名称】《城市开发》
【年(卷),期】2017(0)4
【摘要】4月5日,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暂停向拥有城区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躺品住房及二手
住房;暂停向拥有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
及二手住房。
此外,意见还调整了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总页数】1页(P7-7)
【关键词】保定市;住房公积金;居民家庭;市场管理;人民政府;城区;房地产;出售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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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考察保定市清苑县 [J], 薛振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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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首套房贷款认定标准
保定首套房贷款认定标准
保定首套房贷款认定标准
一、贷款用途
保定市首套房贷款的用途必须用于购买住房,包括新建房和二手房。
贷款不能用于购买商业用途的房产,如商铺、办公楼等。
二、房屋类型
保定市首套房贷款可用于购买的房屋类型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等。
自建房和农村房屋不在贷款范围内。
三、房屋面积
保定市首套房贷款对房屋面积有一定限制。
一般情况下,贷款可购买的房屋面积在40平米以上,具体以各银行规定为准。
四、房屋购买时间
保定市首套房贷款的房屋购买时间必须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一年内,且购房人必须具备保定市户籍或工作证明。
五、借款人征信
保定市首套房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征信记录。
征信报告中不能有逾期记录、担保记录、大额负债等不良信用信息。
六、还款能力
保定市首套房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良好的还款能力。
银行会根据借款人的收入情况、银行流水等资料审核其还款能力。
七、首付比例
保定市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根据不同银行和政策有所不同。
一般情况下,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部分银行针对特定客户可提供更低的首付比例。
八、房屋估值
保定市首套房贷款的房屋估值需满足银行规定的最低标准。
房屋估值过低将影响贷款额度审批结果。
银行会根据房屋类型、位置、面积等因素进行估值。
保定高碑店楼市限购政策:外地户籍限购一套
保定高碑店楼市限购政策:外地户籍限购一套高碑店市限购政策重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三套商品住房,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高碑店市楼市规范政策重点:严格掌控土地供应;严格依法开发建设;严格预售许可制度;严格规范交易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格黑名单制度;严格遵守市场规则。
高碑店市位置:地处北京、天津、保定三角腹地,环首都京津经济圈,是京南保北重要的工业城市。
附:政策原文(来源:高碑店市政府网站)《高碑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河北省、保定市对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有关精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房地产业涉及上下游产业广、关联性强、敏感度高,与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住房的根本属性和定位,严格落实部门主体责任,综合运用各项调控措施,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二、强化领导,建立部门联席会商制度成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兼任,各副市长为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房产局、建设局、国土局、执法局、规划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办、监察局、审计局、公安局、宣传部、信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房地产开发、销售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及时研判,提出有针对性的调控措施,协调推进市场调控工作。
三、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三套商品住房,第二套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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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保定住房限购政策升级
继3月18日出台住房限购政策之后,保定市政府最新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最新限购政策看这里↓↓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
莲池区、竞秀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保障雄安新区建设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20〕45号),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居民限购措施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主城区系指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下同)时,须提供主城区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二)暂停向拥有主城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住房。
二、严格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
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三、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管理
对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项目,市价格主管部门直接按照限定的房价或竞地的房价进行价格备案。
销售过程中严禁调整备案价格。
四、严格商品住房交易管理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进行预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价金,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二)对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项目,商品住房由公证机构现场摇号销售。
(三)严格规范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签备案撤销程序,遏制投机购房或炒房行为。
(四)商品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车库、小房等其他服务及产品。
(五)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必须实行网签。
违规使用自制合同文本销售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及违规私自“改名”的,视为偷税漏税、价外加价行为,由税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严厉惩处,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打击。
(六)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买卖。
其中,对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后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满10年的,不得买卖。
公证机构不得为违法、违规房产交易行为进行公证。
违规交易或私下交易房产的,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七)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及不实价格信息、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住房提供交易服务、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诱骗消费者、没有合法营业执照、未在主管部门备案、串通开发商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信息、低价收高价卖,以及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格房地产开发管理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加土地出让前,须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
诚信经营承诺书与成交公示一并公开。
诚信经营承诺书包括履行建设程序、保证工程质量、合法预售商品房、发布真实房源信息、履行购房合同、明码标价、维护金融秩序、依法纳税、及时解决购房人诉求等内容。
(二)对不遵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对其进行警示约谈,督促其整改落实,对无故不整改落实的列入“黑名单”;对无故不参加或借故拖延参加警示约谈的,有关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从重处罚。
(三)住建、国土、规划、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物价等有关部门对纳入“黑名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反馈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曝光。
六、严格土地出让管理
(一)增加保障房和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每年将保障房、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向社会公开。
加大新增住宅用地报批、存量土地盘活、旧村改造力度,充分发挥土地储备库的“蓄水”功能和调控作用,平衡住宅用地市场供应。
(二)结合地块实际情况,灵活确定土地竞价方式,包括“限
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双限双竞”,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土地出让成交价格由市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函告市住建、统计、物价部门。
(三)自然人不得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如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取消土地竞买资格或解除购地合同,3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
七、加快审批建设进度
(一)开发企业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对因企业行为造成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征缴土地闲置费;对因企业行为造成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无偿收回闲置土地。
(二)开发企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因企业行为造成3个月内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延期超过2次、6个月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三)对取得土地手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并联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推进审批提速。
(四)住建、国土部门要加强批后监管,对开发企业开工情况进行督导巡查,对未及时开工的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八、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加快公租房建设分配进度,2020年底前2013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90%,2014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85%。
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按时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进一步
扩大保障房的保障范围,出台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加大限价商品住房供应量。
九、加强金融监管
(一)各商业银行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对购房居民家庭首付资金来源、收入证明、已有住房数量、贷款记录、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进行真实性审核;对未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商品住房,不得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对具有投资、投机性特征的购房人进行限制,避免金融资本参与;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停止新发放开发项目贷款。
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保定中心支行、银监会保定监管分局加强对各商业银行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二)在购买土地、项目建设、房屋销售等环节,市金融办牵头,对非法集资、融资、民间借贷、吸收社会公众资金进行开发、建设、销售的行为进行认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不够立案条件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十、加强市场监测
市住建部门牵头,市物价、统计部门配合,及时监测市场动态,协助市政府做好价格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每个月3日前,市住建部门上报上月已办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月销售情况,市物价部门上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情况,市统计部门上报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情况。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准确向有关部门提供住房价格信息。
十一、加强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公开,及时解答市民
关心的政策问题。
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对房地产销售情况应客观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相关主管部门应严控媒体、商家炒作房价行为,稳定市场预期,对利用各种公共平台散布虚假消息,制造、传播谣言的,坚决予以查处。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市住建部门暂停其代理项目网签备案。
政策执行过程中涉及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时间,均以住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保政发〔2020〕6号)与本意见有冲突的,以本意见为准。
本意见自2020年5月23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
各县(市)、清苑区、满城区、徐水区人民政府及白沟新城管委会要参照主城区做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房地产市场管理意见。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