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劳动出勤考核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职工劳动出勤考核办法

(2015年3月2日修订)

为维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完善学校管理机制,强化岗位职责,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体现公平公正和人本管理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特制定我校教职工劳动出勤考核办法。

一、劳动纪律

1、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每周日晚饭时间起至周五下午三节课结束学生离校属于上班时间。值周、行政值周、门卫每周日下午四点必须到岗负责对已到校学生校园活动情况的监督管理和对场镇网吧等场所的巡视,确保不出现管理盲区。

2、关心学校,爱护学生,教职工间相处和睦友善,全力维护学校集体声誉及利益。

3、注重仪表,规范着装,行为端庄,以身示范。

4、禁止迟到、早退,严禁工作时间外出会友、乱串办公室、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5、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会议必须按时到会,临时通知的开会必须10分钟之内赶到会场,禁止中途退出会场。开会期间手机静音或关闭。

6、坚持按课表上课,严禁私自调课。上课期间禁止接打电话、中途离堂,教室及学生活动场所禁烟,严禁酒后进入课堂。

7、加强对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周日晚至周五工作日内严禁赌博,工作日内严禁中午饮酒。

二、考勤管理

8、考勤内容:上班、升旗、上课、坐班、开会、集会、学习、培训、教研以及其他与学校工作有关的突击性活动等。

9、零星假、两天以内的病事假由行政值周审批并如实登记备案。

10、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的病事假由校长同意后转教体办审批;七天以上的病事假经学校行政会讨论后交教体局审批。

11、教职工零星病事假、两天以上七天以内的公假,一律自行调课,并填写详实的调课记录备案,若出现空堂均以旷课处理。

12、凡两天以上的请假,须由本人提前办理请假审批手续,请假者需具备书面申请、交接手续、相关证明等材料,审批同意后方可离校。

13、因突发原因不能亲自请假者,应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单位),并委托他人代替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14、学校可随时查阅病假者的病历等手续,到医院了解情况,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以旷工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

15、法定假(婚假、产假、丧假)按相关法规执行,规定请假期内,不影响评优选先、职称晋升,工资奖金按政策照发。

16、按省人事厅(1994)3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2个月内固定工资全发;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固定工资按90%计发;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固定工资按70%计发。

17、按县教体局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规定:教职工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标准的70%发放;一个月中,事假累计7—10天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标准的50%发放,事假累计10天以上或旷工旷课的,全额扣发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

三、考勤细则

(一)出勤与坐班

18、提倡工作时间内不请事假,有事尽量安排在节假日、休息时间内;不假离校、先离校后请假或超假不归均视为旷工。

19、坐班时间原则上为上午9:00到11:30点、下午2:

30到5:30(冬季为2:00到5:00),由行政值周考勤,校长不定时考核。

20、开会学习、升旗集会、考试监考、学科教研、突击活动、周日到岗、周五下午上班等均做特殊考勤,特殊考勤按常规加倍扣款。

(二)劳动出勤考核的经济责任

21、坐班点名原则上在每天上、下午第二、三节课进行,点名不在10元/次,连续坐班考勤不在岗的应同时视为半天或全天旷工。全期零星病事假累计3天内(含3天)不扣款,超过3天按事假50元/天、病假20元/天的标准执行。

22、集体活动的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10元/次,事假20元/次,缺席50元/次。上课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堂10分钟内10元/次,超过10分钟50元/次。旷工按每天100元、旷课按每节100元的标准处罚,既旷工又旷课的叠加处罚。

23、严格按作息时间和学校排定的课表上课,私自调课每节扣15元。凡请假调课不落实,出现空堂视为旷课,扣请假者每节100元。

24、教职工零星病假、事假一律由本人调课并在教导处登记,代课费由本人承担。

25、患重大疾病须住院治疗的,当事人必须向文办或教体局请假,对住院假学校不作考勤,但当事人必须出示住院证明。

26、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的出勤,依行政会临时决定的处理意见执行。

(三)公假与产假

27、学校安排的出差、培训、学习、开会等公假(填写公务出差登记表),7天内由本人调课并在教导处备案,7天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

28、公假不按时参会、完不成任务、不按时回校一律以旷工处罚。

29、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不回校上班的按旷工处理,确因有困难或具体问题请假的按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四)婚假与丧假

30、教职工婚假时间为3天(可有往返路程假),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另加12天,婚假期满不回校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该休假而未休或没有休够法定天数的,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31、教职工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可请丧假3天(可有往返路程假),假期满不回校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四、考核应用

32、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出勤考核管理制度出现的经济处罚直接在奖励性绩效考核中扣减。

33、考勤结果作为教师聘用续聘、职称评聘、学年考核、评优选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

34、教职工因公受伤休假,须有所在单位的工伤证明和医院医生签发的工伤休假诊断书;请工伤假,由校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审批。

35、本办法与上级发布的新文件相抵触时,以上级发布的新文件为准;与学校其他相关制度矛盾时,以本办法为准。

36、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