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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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行政法是指规定和管理行政活动的法律体系,是公共法的一个重要分支。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规范行政活动的准则和原则,是行政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

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宪法优先原则:我国宪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和原则。

行政机关必须在宪法的框架下行使职权,确保宪法在行政活动中的优先性。

2.法治原则: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基石,行政法必须遵循法治原则。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行政,遵守法律的制约和规范,不能随意滥用职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3.公正正义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尊重公民的平等权利,依法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行为必须公正合理,不能违背正义原则,保证行政活动的公平正义。

4.制度法治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依法进行制定和实施。

行政机关不得凭个人意志或主观判断行使权力,而应该依照严格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保障行政机关的决策和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5.限制原则: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各种限制,政府不能滥用职权和权力。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循公益、合法性、程序正义等原则,不能滥用职权、违法行使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范围行使职权。

6.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活动必须增加公众参与,尊重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行政机关在制定和实施政策时应该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公众有权利参与政府的决策过程,提供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保障公民对行政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7.保护权益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该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尊重公民和组织的人身权利、财产权益等基本权利。

行政机关应该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供必要的法律保护,确保行政活动的公平正义和法律效力。

上述是我国行政法的首要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构成了我国行政法体系的基本框架,也是行政法调整和规范行政活动的重要准则。

在实践中,我们要坚守这些基本原则,确保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简答题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简答题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简答题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内容,对于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本文将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法上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必须遵守合法的原则。

具体来说,合法性原则包括:1.法律至上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

2.程序合法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遵循合法的程序,包括制定行政措施、进行调查、作出决策等程序。

3.公开透明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公开透明,及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有关行政管理活动的信息,以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了解行政管理情况。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行政法上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应当遵循公正的原则。

具体来说,公正原则包括:1.平等对待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平等对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2.补偿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理的补偿,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程序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必须遵循公正的程序,确保行政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效率原则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法上主体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时,应当追求效率的原则。

具体来说,效率原则包括:1.简化程序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

2.合理使用资源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合理使用资源,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3.合理分工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管理任务时,应当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提高行政效率。

以上就是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相关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对于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的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一)合法行政原则(二)合理行政原则第一,公平、公正原则第二,考虑相关因素原则第三,比例原则(三)程序正当原则(四)高效便民原则(五)诚实守信原则(六)权责统一原则。

热门城市:青岛律师甘肃律师烟台律师广东律师威海律师盐城律师浙江律师承德律师阳江律师淮南律师大家可能都知道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内容较多,如今的法律体系也越来越完善了。

因为这些众多的法律条文让我们的社会变得尽然有序。

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众多的法律分类中包括有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等。

那么,大家有了解过行政法吗?▲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内容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定义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

基本原则的作用主要是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指导行政法的统一适用和解释,弥补法制漏洞。

行政法基本原则主要有两种来源:一是国家立法性和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二是行政法学理论的阐述。

法学理论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阐述注重反映人们对一般规律的认识,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差异,法学著作对基本原则的表述会有所不同。

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吸收理论研究的成果,因此,这两种来源会在一定程度达达到统一。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以下几个:合法行政原则、合理行政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权责统一原则。

▲1、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合法行政原则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行政制度上的体现和延伸。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的从属性。

宪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是体系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其基本原则是用以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维护公众权利和利益。

下面从六个方面,依次概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权力责任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法》,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必须有民法法规的明文规定,并且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定的权限范围。

同时,行政机关必须对损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违反法律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二、亲民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最亲民的行政方式,了解民众的合法诉求,建立和谐的行政关系,实现政府和公民之间良好的沟通和交流。

三、公平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歧视他们,也不得基于种族、性别、出生地、政治信仰、宗教信仰和社会地位等差异片面地待遇。

四、合理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时刻遵守合理原则,除遵守司法审慎等正当性施行规则限制外,不得把政府机关的权力滥用、延伸到不应有的范围。

五、规则原则。

政府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定规则进行行政活动,不得以任意的行为、欺诈、职权滥用侵犯公民等方式无视法律。

六、审慎原则。

对公民、法人、个体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政府行政机关在保护公民合法利益的同时,也应当尊重合法权利、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利益,不得恣意践踏公民合法利益。

以上就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机关为保证行政公正性所必须遵守的原则,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参考依据。

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应当认真贯彻执行这些原则,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促进行政正义,维护国家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体系,是保证行政机关权力合法、公正、有效行使的法律基础。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行政法律体系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重要指导意义的原则。

本文将介绍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并对其主要内容进行探讨。

一、法律性原则法律性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法律授权,遵循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必须有法可依,禁止行政机关凭自己的意志或自行创设规则进行行政行为。

法律性原则确保了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二、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履行各项法定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不得越权行使权力。

合法性原则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三、公正性原则公正性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公正、公平、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使行政裁量权,不得歧视、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公正性原则是行政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原则,体现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正和权威。

四、权利保护原则权利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其享有的权利不受侵犯。

行政机关应当通过依法行政、公平调处、公开透明等方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救济和保护措施。

五、程序正义原则程序正义原则是指在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程序正义原则包括听证、公告公示、听取意见等程序保障要求,确保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公开、公正、透明,避免滥用权力。

六、效率原则效率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高效、便捷地完成行政行为,并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行政机关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简化行政程序,降低行政成本,提升行政效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行政管理服务。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彻于行政法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现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既包括行政法的实然状态的原则,又包括行政法的应然状态的原则。

包括以下原则:行政法治原则、适度性原则、互动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

基本原则可以是成文的,也可以是不成文的,在法律规范空白和出现漏洞的时候,作为共同理念可以弥补法律的不足;任何行政法律规范及其实施都不得与其相抵触[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既要体现行政法的应然状态,又要体现行政法的实然状态,而行政法的应然和实然不过是政府与公民关系或者说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的理想和现实的反映,同时行政法又要承担规范和改造现实以一步步向理想趋近的责任。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性质和功能:第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基础性规范”,是产生其他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

第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高度抽象的并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的规范。

第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一种普通性规范,它对行政关系进行整体的宏观的调整、规范。

第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指导、调整整个行政执法行为,而且指导和调整行政法的整个立法行为。

第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对行政法的立法、执法起宏观指导作用,而且在一定的场合也直接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

二、行政法的原则如何理解(一)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或称合法性原则,是各国行政法的共同理念或基本原则,其基本含义在于行政机关和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或者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其要求为:职权法定(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必须由法律予以规定或授予);法律优先(又称为消极的依法行政,行政活动均不得与民意代表机关制定的法律相抵触,即法律优先于行政);法律保留(又称积极的依法行政,具体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授权,法律无明文授权即无行政);(二)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不仅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而且要求行政行为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6大基本原则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是维护国家政权稳定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法律体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石,它们对于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介绍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第一、法定原则。

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并且必须依法行使。

法定原则的核心是合法性原则,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

第二、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正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依法公正、客观、中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

第三、合理原则。

合理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合理、适当、必要。

合理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要符合合理性标准,即行为目的合法、行为内容合理、行为方式适当。

第四、效益原则。

效益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

效益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制定政策、制定行政措施时要考虑到社会的整体利益,确保行政行为的效果最大化。

第五、权利保护原则。

权利保护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权利保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事务时要注重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责任追究原则。

责任追究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责任追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要承担起责任,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确保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分别是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合理原则、效益原则、权利保护原则和责任追究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适用行政法是指研究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法律规范的学科,它对政府行政权力的行使进行规范和约束,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在行政法律体系下对行政行为进行管理和评价的依据,适用于各级政府机构以及行政行为的实施。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法治下行政活动的基本保障,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行政法领域中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它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即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

合法原则的核心内容是权力的合法性、行为的合法性和程序的合法性。

2.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公开透明。

公正原则的核心内容是平等对待、公平竞争、公平决策和公平裁决。

3.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是行政法中的重要原则之一,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导向,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原则的核心内容是利益平衡、公共利益优先和权益保护。

4. 自由原则:自由原则是行政法中一个重要的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尊重和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

自由原则的核心内容是自由权利的保护、自由竞争和自由选择。

5. 适度原则:适度原则是行政法中的一个基本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适度,既不过度干预,也不过度放任。

适度原则的核心内容是行政行为的限制、行政行为的适度干预和行政行为的风险控制。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了明确的底线和原则约束,保证了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共利益性、自由性和适度性。

同时,基本原则也为公民和社会组织提供了法律保障,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用。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具体情况,综合运用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共利益原则、自由原则和适度原则进行行政行为的判断和处理。

同时,行政机关还需要注重程序正当性和证据合法性,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1)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

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

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例:《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甲市国土局对许可申请书收取每份1元的工本费,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

(2)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

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例:《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11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其中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属于绝对法律保留,其他事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相对法律保留。

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及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规定对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用工证明的“三无人员”实行收容并遣返原籍,该规定违反了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法律保留,在2003年“孙志刚案”引起广泛争议后,国务院自行废止。

二、合理行政原则合理行政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范畴。

1、3个子原则(1)公平公正对待原则。

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同时,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得恣意地实施差别待遇。

例:某市一项重大工程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某投标人甲虽并非最合适的承包人,但因与该市委领导存在亲戚关系而中标。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合法有效。

2. 公正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正,不得违背公平正义原则。

3. 透明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不必要的秘密。

4. 自由裁量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可以自由裁量,但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公正原则行使职权。

5. 公共利益原则: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6. 效率原则:行政行为必须高效,不得浪费资源。

7. 保障人权原则:行政行为必须保障和促进公民的基本人权,尊重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8. 风险预防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预防可能造成的危险和损害。

9. 权责相对原则: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法律,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诚信原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讲诚信,遵守守法道德规范,不得欺诈、误导公众。

请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请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请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是介入全国治理活动的法律制度,它规范了国家在政府行政管理、行政处罚、行政程序等方面的行为,是一种具有自主性和强制性的社会行为规范。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乎着规范和管理社会关系的本质。

一般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尊重原则、责任制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法治原则、公正原则、民主原则、服务原则和效率原则。

一、尊重原则尊重原则是行政法最基本的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法定职权时应当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自由权利,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

按照尊重原则,行政机关必须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得无视公民的合法诉求。

二、责任制原则责任制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施行行政法律时,对不当行为要追究责任,对不当行为的当事人要处以适当的惩罚。

按照责任制原则,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法律,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行政责任,不得滥用行政权力,不准对当事人采取任意的行政处罚。

三、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以法治的手段解决社会问题,不得以口头命令或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手段行事。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并不是自行决定,而是依法行事,全程受到法律制约。

四、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指行政法应当赋予法治的功能和作用,要求行政行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完全受到法律的约束。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不得超出法定职权,不得超越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要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国,坚决抵制行政法外乱权。

五、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要求他们公平正直,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歪曲事实,不得满足个人意愿,不得与当事人关系化,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机关规定。

行政机关要以公正、公平、客观的态度行使职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作出歧视性的行政行为。

【行政法论述题】

【行政法论述题】

【论述题】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特有的,贯穿在行政法关系之中,并指导行政法制定和实施以及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

其中的核心是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主要内容包括:1.行政主体设立必须合法。

2.行政职权拥有应当合法。

3.行政行为实体合法。

4.行政行为程序合法。

5行.政行为形式合法。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行使,特别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理性。

具体内容包括: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应与法律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一致。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应当合乎理性。

2、行政合理性原则(一)含义:行政合理化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行使,特别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理性。

(二)存在基础:1.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三)具体内容: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应与法律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一致。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应当合乎理性。

3、论述行政授权及行政委托二者区别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通过法定方式授予除行政机关外的组织的法律行为,被授权方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受委托方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2021年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2021年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行测常识模块,法律常识一直占据着比较大的比重,考生在日常学习中要重视法律常识的积累。

今天明思教育给大家带来的是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按照《全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相关规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和权责统一六大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和扩展。

(1)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

行政机关的规定和决定违法,就不能取得法律效力。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

行政机关不积极履行法定作为义务,将构成不作为违法。

例:《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甲市国土局对许可申请书收取每份1元的工本费,违反了该条款的规定。

(2)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第一,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地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

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第二,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例:《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11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其中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属于绝对法律保留,其他事项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相对法律保留。

1982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及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规定对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用工证明的“三无人员”实行收容并遣返原籍,该规定违反了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法律保留,在2003年“孙志刚案”引起广泛争议后,国务院自行废止。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二)法律优先原则
此处的“法”,是广义的法,而不仅仅是立法机关的法。
2.内容
(1)法律优于行政。
(2)行政不得违法。
思考:比较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
1.法律保留原则的要求更加严格。
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虽有法律上的依据,但必须选择使相对人的损害最小的方式来行使。
1.适当性原则
行政主体采取的措施能够实现其所宣称的目的,或者至少有助于目的的实现。
2.必要性原则
即行政主体在能够实现行政目的的前提下,应当选择使相对人所受的损失保持在最小范围和最低程度的行政手段,或者选择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权益的行政手段。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述
(一)概念
它是指贯穿于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揭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
(二)内容
1.行政合法性原则
2.行政合理性原则
(三)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基于保护人民正当权益的考虑,行政主体对其在行政过程中形成的可预期的行为或承诺等因素,必须遵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变更时也必须作出相应的补救安排。
适用条件:
(1)信赖的基础是行政主体的一定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及承诺,而不管该行为是否合法。
2.执法上的法律保留
其实质是无法律即无行政,无明文禁止即公民自由。
理解:(1)该原则不是从行政和法的历史,而是从依法行政和法治角度来解释的。
(2)该原则对于相对人来说,就意味着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
(3)该原则主要是针对负担行政而言的,对于授益行政有所例外。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六大基本原则

⾏政法的六⼤基本原则⾏政法是⼀种法律制度,有着⼀定的作⽤,⾏政法的原则在法律中有指定修改和废除等作⽤,对于法律上的⼀些漏洞也能进⾏弥补,是我国法律制度上不可缺少的⼀部分。

那么,其中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政法的六⼤基本原则⼀、合法⾏政原则合法⾏政是⾏政法的⾸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原则的延伸。

实⾏合法⾏政原则是⾏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合理⾏政原则合理⾏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于裁量性⾏政活动。

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政决定应当具有⼀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

更为规范的⾏政理性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第⼀,公平公正原则。

要平等对待⾏政管理相对⼈,不偏私、不歧视。

第⼆,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作出⾏政决定和进⾏⾏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法授权⽬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第三,⽐例原则。

⾏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段应当必要、适当。

⾏政机关实施⾏政管理可以采⽤多种⽅式实现⾏政⽬的的,应当避免采⽤损害当事⼈权益的⽅式。

三、程序正当原则程序正当是当代⾏政法的主要原则之⼀。

它包括了以下⼏个原则:第⼀,⾏政公开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隐私的外,⾏政机关实施⾏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第⼆,公众参与原则。

⾏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

第三,回避原则。

⾏政机关⼯作⼈员履⾏职责,与⾏政管理相对⼈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效便民原则分为两个⽅⾯。

第⼀是⾏政效率原则。

基本内容有⼆:⾸先是积极履⾏法定职责,禁⽌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其次是遵守法定时限,禁⽌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

延迟是⾏政不公和⾏政侵权的表现。

第⼆是便利当事⼈原则。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而行政法作为法律的一个重要领域,主要研究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与个体权益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具有严密的体系和一系列的基本原则与制度,本文将重点探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政府的行政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不能凭借个人意志或行政机构的自由裁量进行任意行动。

法治原则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维护国家权威的重要保障。

2.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行为在执行过程中要公正、公平、公开,不能偏袒某一方或违背公民的正当权益。

公正原则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力与权益的平衡点,有利于确保政府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3.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是行政法的指导原则,它要求行政行为应当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保障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

在行政活动中,政府必须主动追求公共利益,合理协调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从而维护社会整体的利益。

4.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行政行为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和程序,是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基本标准。

合法性原则保证了个人权益的法律保护,同时也保障了政府行政机关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行政法的基本制度1. 行政行为制度行政行为制度是行政法的核心制度之一,它规定了政府行政机关在履行职权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规则和程序。

行政行为制度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使、公正行使,并且需要经过合法的程序和程序。

2. 行政组织制度行政组织制度是行政法的重要制度之一,它规定了政府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划分和运行机制。

行政组织制度旨在确保政府行政机关的运行规范和高效,保证政府机关的权力和责任依法制约、相互协作。

3. 行政裁量权制度行政裁量权制度是行政法的灵活性制度,它赋予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况下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灵活的决策和裁量。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它是现代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原则是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公正、合法、透明和高效。

1.法治原则:行政法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即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决策和执行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

2.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合法,即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不能随意行使权力,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

3.公正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公正,即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和决策时必须公平、公正,不能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

4.公开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公开透明,必须告知有关公民或组织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和结果。

5.违法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如违法,公民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撤销或变更。

6.独立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独立于行政机关的任何其他事务和个人,不能接受指令、干预或受到任何利害关系的影响。

7.适法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即必须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

8.自由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尊重和保护公民和组织的自由,不能侵犯公民和组织的自由权利。

9.保护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不能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10.公益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服务于公众利益,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

11.服务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服务于公民和组织,提供便利和帮助,为公共利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12.高效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高效、迅速,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成本。

13.质量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保证其质量,有效履行职责和承担责任。

14.资源合理利用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15.治理效果原则: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应关注其治理效果,确保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公众福祉。

16.协商原则: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充分发扬协商合作的精神,听取各方意见,增加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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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法律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要求行政机关(政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活动的权限、手段、方式,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为之;严格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违法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可以包括:依法行政、行政法定、职权法定、法律保留、法律优先、越权无效、正当法律程序、资讯(信息公开)公开、听取意见、说明理由、案卷排他,等等。

1.行政合法的“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
(1)法律规范有位阶规定,效力有高低之分;
(2)法律保留:是指当宪法或法律将某些事项保留给立法机关时,行政机关非经特别授权不得对此制定任何规范性文件或条款。

法律保留的目的主要在于约束行政机关创制行政法规范的活动,防止行政立法权的自我膨胀。

(3)法律优先:是指在已经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否则无效。

如果在法律尚未明确规定时,其他规范性文件已经作出规定,一旦法律就同一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则法律优先,其他规范性文件必须服从。

2.行政合法要求行政机关依法的明文规定行政。

法的规定必须是明确且公开的。

不同的行政机关各有其特定的职权范围,职权法定、越权无效。

行政越权包括:无权限、滥用权限;级别越权;事务越权;地域越权。

3.行政合法要求政府依法律规定行政,而法律规定行政又首先要求依行政管理法的规定行政。

依法行政不但要求严格按行政管理法规定的范围、条件、标准和限度进行,而且还要求依行政组织法和行政程序法的规定行政。

4.行政合法要求政府对行政相对人依法实施管理.行政合法要求政府对行政相对人依法实施管理。

不仅要求行政相对人服从行政管理,而且要求政府自身守法,要求政府依法提供服务和依法接受监督。

政府守法是法治政府的首先和基本的要求。

5.行政合法还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不但在实体法的适用上要合法,要依法办事,并且在行政行为过程中,也必须严格按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做到程序公正。

(1)程序的重要性。

东西方观念的差异。

美国辛普森案件。

(2)资讯(信息)公开、听取意见、说明理由、案卷排他,等等都是对程序公正合法的要求。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机关的活动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影响到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时,其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的法律理念。

客观基础:
1.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不可能面面俱到,详
细无遗;
3.行政机关必须有自由裁量权。

两个原则:
1.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二者处于适度比例。

平衡原则(行政措施对目的的适应性原则、最小干预可能的必要性原则、禁止过分的适当性原则)实际上与比例原则相似。

2.行政效益原则:(1)行政法规范创制符合效益。

行政立法活动必须以较少的成本支出获得较高的社会效益,社会成本既要考虑显性的成本也要考虑隐性的成本。

(2)行政法规范实施符合效益,等等。

(三)责任行政原则(含信赖保护原则)
责任行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所实施的行政活动承担责任,整个行政活动应处于一种负责任的状态,不允许行政机关只实施行政活动而可以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任。

有学者认为:责任行政原则是全部行政法产生的基础,是行政法的价值、目的所在,是贯穿所有行政法规范的核心和基本精神。

行政法规范之所以产生,其目的就在于克服行政活动中的无责任状态,把全部行政活动置于一种法律责任的基础之上,而不能随心所欲、任意行政、滥用职权。

信赖保护:基本涵义是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者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

主要要求有四:
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即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定力。

2.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授益性行政行为后,事后即使发现有违法情形,只要这种违法行为不是因相对人的过错(行贿或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等)造成的,行政机关亦不得撤销或者改变,除非不撤销这种违法的行政行为会严重损害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

3.行政行为作出后,如事后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废止或者改变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

但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撤销、废止、或者改变已经作出的行政决定前,应进行利益衡量后作出最后的决定。

4.行政机关撤销或者改变其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如这种违法情形不是因相对人过错
造成的,要对相对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行政机关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撤销、废止或者改变其合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如导致相对人损失,也要对相对人的损失予以补偿。

(四)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2004年3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修正案。

这一原则要求:
1.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应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格,不仅要求行政主体和工作人员不对相对人实施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而且还要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行为时文明有礼貌地对待相对人。

2.行政机关应积极履行职权,切实保障公民各项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以及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自由。

非出于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得限制公民的自由,如确需限制,也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3.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不得侵犯公民的各项政治权利。

4.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如行政行为违法越权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介绍
(一)《决定》的重大意义
2014.10.20--10.23,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
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的、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防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回应了人民呼声和社会关切,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二)《决定》的主要框架内容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制体系。

2.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
法实施。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4.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5.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6.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7.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三)《决定》第三部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介绍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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