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配食品添加剂工艺
《食品添加剂的复配》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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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的复配 》ppt课件
• 食品添加剂复配技术概述 •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种类与选择 •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工艺与技术 •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应用与实例 •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安全性与法规
目录
Part
01
食品添加剂复配技术概述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定义
食品添加剂复配是指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在一起,形成一 种新的食品添加剂,以提高其使用效果和降低成本的过程。
简化生产流程
通过复配食品添加剂,可以将多个单一的食品添加剂组合在一起, 简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原则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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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原则
食品添加剂复配必须符合 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不得使用非法的或对人 体有害的食品添加剂。
功能性原则
食品添加剂复配必须满足 食品加工和保存过程中的 实际需求,能够提高食品 的质量和稳定性。
食品添加剂复配的监管与管理
监管机构
建立健全的食品添加剂复配监管 机构,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职责 和权限,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
监管措施
制定食品添加剂复配的监管措施 ,包括生产许可、质量抽检、风 险监测等,确保复配添加剂的质
量和安全。
企业管理
加强企业自律,建立食品添加剂 复配管理制度,完善生产记录和 台账管理,确保复配添加剂的可
总结词
增强乳化效果,提高稳定性
详细描述
乳化剂的复配可以增强乳化效果,提高乳浊液的稳定性,防止油水分离和脂肪上浮。
调味剂的复配
总结词
提升口感,增强风味
详细描述
通过调味剂的复配,可以提升食品的口感和风味,使食品更加美味可口。同时,调味剂的复配还可以 掩盖不良风味和调整食品的整体味道平衡。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及现场核查要求
28 食品安全导刊 2021年4月营养与健康Tlogy科技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工艺及现场核查要求□ 洪奕智 泉州市食品药品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本文介绍了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分类情况,详细阐释了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生产工艺及其工艺控制要求,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31647-2018)及多年的现场核查工作经验,分析了食品添加剂现场核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建议,希望能够为今后福建省泉州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提供一定的参考。
1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分类情况(见表1)2 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生产工艺及其工艺控制要求2.1 食品添加剂的主要生产工艺2.1.1 化学反应法包括化学合成、化学分离等,用于原料与原料之间通过一步或几步化学反应及相关处理所得到的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如胭脂红、苯甲酸钠等。
2.1.2 压榨法通过压榨方式采集植物果皮中精油产品的一种生产方法,适用于对热不稳定,易发生氧化、聚合等反应而使精油变质的精油类产品的生产加工,如柠檬油等。
2.1.3 蒸馏法在95~100℃高温下,直接向植物或干燥后的植物通入水蒸气,使其中的芳香成分向水中扩散或溶解,并与水汽一同共沸馏出,将油水分离即可得到精油产品,如八角茴香油、薄荷油、肉桂油、玫瑰油等。
2.1.4 粉碎法根据产品需求选择不同设备,以天然植物为原料将其粉碎与处理后得到的产品,如瓜尔胶等。
表1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分类情况营养与健康Apr 2021 CHINA FOOD SAFETY292.1.5 提取法利用固体物料中各组分在某溶剂中溶解度的差异,选用对所需提取成分溶解度最大的溶剂来将需要提取的成分溶解出来,再经分离纯化所得的产品。
该方法主要用于植物色素的提取,如姜黄素等。
2.1.6 物理混合法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按照恰当比例,通过一定的方法混合而获得产品的技术或过程,适合于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等的生产。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课件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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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命名原则
• 3.2 由功能相同的多种 功能食品添加剂 , 或者 不同功能的食品添加剂复配而成的,可以其在 终端食品中发挥的全部 功能或者主要功能命名 , 即 “ 复配 ” + “ GB2760 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 别名称 ” , 也可以 在命名中增加终端食品类别 名称,即 “ 复配 ” + “ 食品类别 ” + “ GB2760 中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名称 ” 。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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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指标要求
三个指标要求:
1、感官要求
2、有害物质(砷、)
3、致病性微生物(常见的有沙门氏菌、单核细 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空肠弯 曲菌、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 菌等)
不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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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感官要求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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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指标要求
2、有害物质:砷、铅
• 4.3.1 根据复配的食品添加剂单一品种和辅料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中对铅 、 砷等有 害物质的要求 ,按照加权计算的方法由生产企 业制定有害物质 的限量并进行控制 。 终产品 中相应有害物质不得超过限量。
因此要求:食品添加剂与辅料均是获生产许可 证的产品。
复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生产许可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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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基本要求
• 4.1. 5 复配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不应发生化 学反应,不应产生新的化合物。(液体产品应 说明不发生化学反应的理由)
食品添加剂的复配
食品添加剂的复配肖丽娟曾凡坤(西南农业大学食品学院,重庆北碚400716)摘要:食品添加剂的复配作为食品添加剂发展方向之一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
本文详细介绍了食品添加剂复配的基本概括及其在食品添加剂各个领域的运用,以便使人们更好的了解、使用和研究食品添加剂的复配。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复配;复合食品添加剂中图分类号:TS20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2513(2005)01-0049-04Compound f ood add iti v eX I AO L i O juan,ZENG Fan O kun(Food Science College,SouthwestAgricu ltura lU niversity,Chongqi n g400716,Ch i n a)Abstr ac t:The co m pound of fo od additi ves,as one of the developi ng d irec ti on,hasve i m portant econo m y functio n and so2 c ial m ean i ng.Th is artic l e deta iled i ntroduces t he basic panorama and the applica ti on i n each food add i tive fi e l d of t he co mpo und of food add iti ve,as t o let peo p le better kno w,use and research it.K ey word s:fo od add i tive;co mpo und;co mpo unded fo od add i tive食品添加剂复配是将几种食品添加剂根据一定的加工工艺配制成的一种复合物,添加到食品中,达到我们对食品的品质、口感的改善或加工食品的要求,利用有限的若干个食品添加剂品种,产生数以万计的各种产品。
复配添加剂
浅谈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要点■徐恋孙丹丹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摘要:复配食品添加剂其生产使用的原辅料、有害物质控制、致病性微生物控制、明示的使用范围及使用量等,直接影响到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和有效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为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提供了良好基础。
结合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中的体会,从复配的原辅料、有害物质控制、致病性微生物控制、产品使用范围及其使用量、生产过程、检测方法和检验能力以及标识等方面,浅谈对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要点。
关键词:复配食品添加剂审核要点1 参与复配的原辅料的审核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时,须向所在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控制要求简表》,现举例如下,具体见表1。
表1 是一个复配营养强化剂的产品配方及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控制要求简表,该复配营养强化剂强化的是胆钙化醇,由食品添加剂胆钙化醇、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钠、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钙、食品添加剂聚丙烯酸钠和辅料麦芽糊精共五种原辅料组成。
食品添加剂抗坏血酸钠起抗氧化作用;在GB2760 中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钙可以作为水分保持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凝固剂、抗结剂,而在此复配营养强化剂中主要起膨松剂的作用。
食品添加剂聚丙烯酸钠起增稠的作用。
麦芽糊精作为辅料,起到填充的作用。
1.1结合表1,应审核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以上4 种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GB2760 、GB14880 和卫生部公告的规定,同时要与生产许可证副本明细上写的所用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和辅料进行核对,是否一致。
表1 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控制要求简表1.2 审核各参与复配的食品添加剂和辅料的执行标准的合理性。
食品添加剂胆钙化醇产品标准根据《关于指定胆钙化醇等14 种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0 年第18 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 年版)相关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食品防腐剂的选择及复配
复合防腐保鲜剂产品优势在哪呢?一、解决单一防腐保鲜剂允许使用量内很难达到防腐效果,复合的多种防腐保鲜剂共同 作用,提高防腐的高效性。二、单一防腐保鲜剂为达到防腐保鲜作用,易发生超标问题,而复合型防腐保鲜剂则可保证各种成 分单体低于国家卫生标准,大大提高产品安全性。三、单一防腐保鲜剂易受环境因素影响,一般抑菌谱都较窄,而复合型防腐 保鲜剂可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要求和更广的抑菌谱,使用更加安全。四、避免使用多个单体防腐保鲜剂带来复杂和不确定因 素,复合型防腐保鲜剂使用方便、简单。五、复合型防腐保鲜剂更加经济、适用,由于利用单体各自优点,避开缺点,同时发 挥之间的协同增效作用,使产品在尽可能低用量情况下发挥最大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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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复配食品添加剂GB26687
如何解读复配食品添加剂GB26687•相关推荐如何解读复配食品添加剂GB26687复配添加剂是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食品添加剂的配方混合物。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如何解读复配食品添加剂GB26687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何解读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 如果复配没有单一的食品添加剂效果好,就没有复配的必要行了。
其实,同样的化学成分和配比不一定会出现等价的功能,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根本在于采购价格组成和功能性的协同提高。
这才是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存在空间所在。
但是由于复配食品添加剂具有诸多的不可控性,特别是在最终食品中的使用的不规范性所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从而引发了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种种争议:2011—7—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以下简称通则)在大家的期盼中正式发布,并于2011年9月5日实施,通则一出即引起热切关注和激烈的讨论,大多数在慨叹通则的简单和不完整,质疑之声颇多,现就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在这里与大家共同分享与探讨。
一、关于2.1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定义重点理解以下要点:1、除食品用香精和胶基糖果以外的,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复配而成2、方法为物理混匀辅料的作用是方便加工、存储、溶解二、关于3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命名原则1、在GB2760—2011版附表E中食品添加剂按其用途分为: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漂白剂、膨松剂、抗氧化剂、胶母基糖果中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加工助剂及其它等类共23种。
在GB2760—2011版附表F中列出了食品分类和名称;2、根据3.1条款复配食品添加剂命名为:复配+XXX(仅对单一功能且功能相同的单体复配而成的,XXX代表GB2760附表E中的规范名称;3、根据3.2条款复配食品添加剂命名为:复配+XXX(1)、复配+XXX(1)+XXX(2),其中XXX(1)代表GB2760附表E中的规范名称,XXX(2)代表GB2760附表F中的规范名称和分类,建议按复配+XXX(1)+XXX(2)命名;三、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1、4.1.1条规定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是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问题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就是介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之间的中间产物,复配食品添加剂实际上就是食品生产的一个环节而已(如同固体饮料和复合香辛料),采用的原料就是生产食品企业采用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
复配食品添加剂检验方法(铅含量)
复配食品添加剂铅含量检验方法㈠各产品铅含量指标要求:(见各产品指标)㈡检测依据:《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2-2003(单扫描极谱法)》㈢化验设备工具仪器用品:①极谱仪系统。
②万用电炉。
③通风橱。
④坩埚钳。
⑤电子天平。
⑥10-50µL(微升)可调微量移液器。
⑦1-5mL(毫升)可调微量移液器。
⑧黄吸嘴,15个。
⑨白吸嘴,2个。
⑩10mL 一次性塑料稀释杯(电解池),10个。
○1125mL烧杯(或50mL三角烧瓶),5个。
○12取样匙,每个样品准备一个。
○13取样纸,每个样品准备一张。
○1410mL吸管,10根。
○15吸球。
○16冲洗瓶。
○17500mL烧杯,1个。
○18500mL容量瓶,1个。
○19100mL容量瓶,3个。
○20硝酸溶液浸泡用塑料盒。
○21剪刀。
○22冰箱。
○23恒温干燥箱。
○2410mL比色管,6个。
○25表面皿。
2个。
○26玻璃棒,2根。
○27滤纸。
○28残液杯,1个。
○29不锈钢刀。
○30打印纸。
㈣化验试剂及配制(预处理):¤化学试剂:碘化钾、酒石酸钾钠、抗坏血酸、盐酸、金属铅(99.99%)、硝酸(优级纯)、高氯酸(优级纯) 、蒸馏水。
①配制底液:先用电子天平称量3张取样纸,再用取样匙依次取样5.0g碘化钾,8.0g酒石酸钾钠,0.5g抗坏血酸,放置到电子天平称量后,放入500mL烧杯中。
用另一个500mL烧杯量取300mL蒸馏水加入含有试剂的烧杯中,用玻璃棒搅拌溶解。
再用10mL吸球吸管吸取10mL盐酸加入含有试剂的烧杯中,用玻璃棒搅拌均匀,然后倒入500mL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500mL(储存与冰箱,可保存2个月)。
②预先配制铅标准储备溶液:先用电子天平称量取样纸,再用不锈钢刀刮取0.1000g金属铅(含量99.99%)到取样纸上,再放到电子天平托盘上准确称取0.1000g金属铅,然后,放入25mL 烧杯中。
用可调微量移液器吸取2mL硝酸溶液(硝酸:蒸馏水=1:1),加入烧杯中,盖上表面皿(凸面向下),放置到电子调节万用炉上。
复配杂粮饮料制作工艺及体外抗氧化活性的研究
复配杂粮饮料制作工艺及体外抗氧化活性的研究一、研究背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健康饮食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杂粮饮料作为一种具有丰富营养、口感独特的饮品,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喜爱。
然而市场上的杂粮饮料在生产过程中往往添加了大量的防腐剂和添加剂,这些物质对人体健康存在潜在风险。
因此如何提高杂粮饮料的抗氧化性能,减少有害物质的添加,成为了当前食品工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逐渐认识到了抗氧化活性在维护人体健康方面的重要性。
抗氧化活性是指物质在一定条件下抵抗氧化反应的能力,可以有效清除体内的自由基,从而降低氧化应激对细胞和组织的损伤。
此外抗氧化活性还可以预防多种慢性疾病的发生,如心血管疾病、癌症等。
因此提高杂粮饮料的抗氧化活性,对于改善产品品质、保障消费者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关于复配杂粮饮料制作工艺及体外抗氧化活性的研究还相对较少。
已有的一些研究主要集中在单一杂粮饮料的抗氧化性能上,对于复配杂粮饮料的抗氧化性能研究较少。
此外现有的研究主要采用体外实验方法,对于复配杂粮饮料在人体内的真实抗氧化效果尚不清楚。
因此有必要开展针对复配杂粮饮料制作工艺及体外抗氧化活性的研究,以期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1. 杂粮饮料的市场需求和现状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食品的安全和营养价值。
传统的粮食饮料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健康、美味、营养的需求,因此杂粮饮料作为一种新型的健康饮品,逐渐受到了市场的青睐。
近年来杂粮饮料市场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市场需求不断扩大。
据统计目前我国杂粮饮料市场规模已经超过百亿元,且仍在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
然而市场上的杂粮饮料产品种类繁多,品质参差不齐,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不高。
一些产品在加工过程中添加了过多的糖分、防腐剂等添加剂,导致产品的营养价值降低,甚至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此外市场上的部分杂粮饮料产品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现象,使得消费者在购买时难以分辨真伪,降低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要求
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指标要求
三个指标要求: 1、感官要求 2、有害物质(砷、铅) 3、致病性微生物(常见的有沙门氏菌、单核细 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空肠弯 曲菌、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志贺氏 菌等) 不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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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表 1 感官要求 检验方法
5.3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签 、说明书应当清 晰 、 明显 ,容易辨识 ,不得含有虚假 、夸 大内容 ,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1
国质检食监函[2011]728号文《关于做 好复配食品添加剂 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一、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
和受理 二、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和
批准 三、生产许可和监管工作的衔接 四、有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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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687 – 2011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指标要求
4.3.2 若参与复配的各单一品种标准中铅 、 砷等指标不统一 , 无法采用加权计算的方法
制定有害物质限量值,则应采用表 2 中安全限 量值控制产品中的有害物质。
表 2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项目 砷(以 As 计), mg/kg≤ 铅 (Pb) ,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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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物质加权计算公式
某复配食品添加剂由A、B 和C 三种食品添加剂单一品
种复配而成,若该复配食品添加剂的铅限量值为d,数
值以毫克每千克(mg/kg)表示,按下列公式计算:
d = a×a1 + b×b1 + c×c1
式中:
a——A 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铅限量(mg/kg); b——B 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铅限量(mg/kg); c——C 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铅限量(mg/kg); a1——A 在复配产品所占比例,%; b1——B 在复配产品所占比例,%; c1——C 在复配产品所占比例,%。 其中,a1 +b1 +c1 =100%。
复配食品添加剂检验规程
复配食品添加剂检验规程
1、定义
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同、便于食品加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成的食品添加剂。
2、参考标准
GB 26687-2011《食品添加剂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3、感官指标
4、有害物质及致病性微生物
5、包装交付方式:25kg/袋,内包装为聚乙烯薄膜,外包装为塑料纺织袋;包装上有详细、清晰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并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内容符合GB 7718及产品执行标准的要求,包装上必须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
内外包装应完整无破损及不得有碍食品卫生的污物。
必要时来货车辆及包装需要签封。
6、运输要求:运输中应防雨、防潮、防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及易破的物品共存、共运。
7、贮存条件:产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避免太阳暴晒。
8、其他要求:每批产品必须附有出厂检验报告(应包含3、4表格出厂中带“√”的项目),同批送货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三个,到厂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时间;每年提供一次有效期内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应包含3、4表格第三方带“√”的项目)。
复配营养强化剂解读20131220
三十二、关于食品添加剂中辅料的标示 食品添加剂含有的辅料不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时,不需要在配料表中标示。
复配营养强化剂
【相关国标】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标准编号
GB 26687-2011 GB 14880-2012 GB 2760-2011 GB 7718-2011 GB 28050-2011 GB 10765-2010 GB 10767-2010 GB 10769-2010 GB 13432-201x
营养强化剂与食品添加剂
【着色剂】
β-胡萝卜素、核黄素、叶黄素
【抗氧化剂】
维生素E、抗坏血酸
【香料】
盐酸硫胺素、牛磺酸
【其他】
碳酸钙、氯化钙、氯化钾、硫酸镁、硫酸锌
营养强化剂与新的食品原料
二十二碳六烯酸 花生四烯酸 低聚半乳糖 低聚果糖 多聚果糖
新的食品原料
营养强化剂
经过加工,将营养强化剂和其他的食品添加剂(增稠剂、乳化剂、 抗结剂、抗氧化剂等),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 复配营养强化剂维生素A醋酸酯微粒 复配营养强化剂(VD3干粉100CWS/S) 复配营养强化剂合成维生素E醋酸酯干粉
复配营养强化剂
【GB26687-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
辅料 合计
产品指标 (/100g) 66μgRE 1.1μg
/
使用量 (mg/100g) 0.96 0.62
2.42 4 200 26
化合物来源
1 2
3
醋酸维生素A 胆钙化醇
食品乳化剂复配在食品生产中的应用
《食品乳化剂复配在食品生产中的应用》摘要:食品乳化剂在食品工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详细阐述了食品乳化剂复配的概念、原理及优势,深入探讨了其在各类食品生产中的具体应用,包括烘焙食品、乳制品、饮料等。
同时,分析了食品乳化剂复配在应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
通过对食品乳化剂复配的研究,旨在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以提高食品的品质和稳定性。
关键词:食品乳化剂;复配;食品生产;应用一、引言随着食品工业的不断发展,消费者对食品的品质和稳定性要求越来越高。
食品乳化剂作为一种重要的食品添加剂,能够改善食品的质地、口感和稳定性。
而食品乳化剂复配则是通过将不同种类的乳化剂进行组合,以发挥协同增效的作用,从而更好地满足食品生产的需求。
本文将深入探讨食品乳化剂复配在食品生产中的应用。
二、食品乳化剂复配的概念与原理(一)概念食品乳化剂复配是指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乳化剂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混合,以获得更好的乳化效果和功能特性。
(二)原理1.协同作用不同的乳化剂在乳化性能、稳定性、HLB 值(亲水亲油平衡值)等方面存在差异。
通过合理的复配,可以使不同乳化剂之间相互补充、协同作用,从而提高乳化效果和稳定性。
2.增效作用复配后的乳化剂可以在较低的使用量下达到更好的乳化效果,从而降低成本。
同时,还可以减少单一乳化剂可能带来的副作用。
三、食品乳化剂复配的优势(一)提高乳化效果通过不同乳化剂的协同作用,可以显著提高食品的乳化效果,使油水混合更加均匀,改善食品的质地和口感。
(二)增强稳定性复配乳化剂可以提高食品的稳定性,防止油水分离、沉淀和结晶等现象的发生。
(三)拓宽应用范围不同的食品对乳化剂的要求不同,通过复配可以满足不同食品的需求,拓宽乳化剂的应用范围。
(四)降低成本合理的复配可以在保证乳化效果的前提下,降低乳化剂的使用量,从而降低生产成本。
四、食品乳化剂复配在各类食品生产中的应用(一)烘焙食品1.面包在面包制作中,乳化剂复配可以提高面团的韧性和延展性,改善面包的体积、质地和口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14•【文号】国质检食监函[2011]728号•【施行日期】2011.09.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2011年9月14日国质检食监函[2011]7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以下简称GB 26687)。
为切实加强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和受理(一)复配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企业应采购使用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企业的获证产品。
(二)申请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和GB 26687的规定提交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材料,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产品配方;2.产品中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等的控制要求,包括有害物质、致病性微生物控制的品种以及限量要求。
采用加权计算的需提供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3.企业关于参与复配的各组分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化学反应,不产生新的化合物的自我声明材料;4.各单一品种食品添加剂和辅料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文本。
(三)企业应向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予以受理并依法审批。
二、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和批准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和批准应当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和GB 26687的规定执行,并增加审查以下内容:(一)材料审查。
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地核查记录
企业名称:
企业生产地址:
食品添加剂申证产品名称:
核查日期:
年
月
日
核查人员:
(一)书面申请材料的复核性审查
序号
1.1 1.2 1.3 1.4 *1.5
*1.6
核查内容
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材料应真 实、一致和有效。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覆盖申请的产品。
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相关文件汇编) 生产许可证咨询热线:4OO-6O7-6O67 第 1 页 共 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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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6687—2011
2011-07-05 发布2011-09-05 实施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附件: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2010 版)
一、目的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食品添加 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通则。 二、适用范围 本通则适用于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审查。 三、工作要求 (一)从事生产许可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本通则的规定,依法行政,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 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二)实地核查实施前,核查组应准备核查工作文件,并就实地核查 相关事项与企业进行沟通。 (三)实地核查应当在企业生产运行状态下进行。 (四)实地核查可采用查看现场、查看文件和记录、考察有关人员现 场操作、企业员工测试等方式进行。 (五)以*号标注的条款可能对某些产品不适用,核查组应根据有关 规定决定该选项是否作为核查内容。如不适用,应当在表格中选择“此项 不适用”,并说明原因。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识和生产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解析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识和生产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解析
目录
1.什么是复配食品添加剂
2.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及使用时注意事项3.复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配料表中如何标识4.复配食品添加剂许可资质相关问题
随着复配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中应用的越来越广泛,食品企业对于怎样规范生产使用和标识复配添加剂也越来越关注,本文列举了一些复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识和生产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
1.什么是复配食品添加剂
根据GB 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复配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特别注意:区分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商品化的单一食品添加剂
在某些单一食品添加剂中,为了保持添加剂的性能或者更好地发挥作用,有时会添加功能性的辅料,有些辅料本身也是食品添加剂。
比如,在着色剂中添加抗氧化剂或护色剂,以保持颜色鲜艳、不被氧化。
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含有辅料且辅料本身为添加剂的单一食品添加剂虽然均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但是不能混为一谈。
二者的使用标准和标识要求都是不同的。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使用、标示、许可等问题解答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使用、标示、许可等问题解答什么是复配食品添加剂根据GB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复配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便于食品加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物理方法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
区分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商品化的单一食品添加剂在某些单一食品添加剂中,为了保持添加剂的性能或者更好地发挥作用,有时会添加功能性的辅料,有些辅料本身也是食品添加剂。
比如,在着色剂中添加抗氧化剂或护色剂,以保持颜色鲜艳、不被氧化。
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含有辅料且辅料本身为添加剂的单一食品添加剂虽然均含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但是不能混为一谈。
二者的使用标准和标识要求都是不同的。
区别复配食品添加剂和商品化的食品添加剂的主要依据:(1)复配食品添加剂中的所有添加剂(辅料除外),都需要在终产品中起工艺作用,需要有共同的允许使用的食品类别;(2)商品化的食品添加剂,其中为了贮存、稀释、分散等保护此食品添加剂而加入的其他食品添加剂,其他食品添加剂是不允许在最终使用的食品中发挥功能作用的。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基本要求及使用时注意事项1、复配食品添加剂基本要求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时应符合GB 26687-2011的要求,该标准规定了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命名原则、基本要求、感官要求、有害物质控制、标识等内容。
GB 26687-2011中的基本要求包括: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复配食品添加剂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应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用于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公告的规定,具有共同的使用范围。
复配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不应发生化学反应,不应产生新的化合物等。
注意:食品用香精和胶基糖果基础剂不适用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26687-2011的适用范围明确:“本标准适用于除食品用香精和胶基糖果基础剂以外的所有复配食品添加剂。
第11章 食品添加剂的复配
E.6 膨松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加入的,能使产品发 起形成致密多孔组织,从而使制品具有 膨松、柔软 或酥脆的物质。 E.7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赋予胶基糖果起泡、增 塑、耐咀嚼等作用的物质。 E.8 着色剂:使食品赋予色泽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 E.9 护色剂:能与肉及肉制品中呈色物质作用,使之 在食品加工、保藏等过程中不致分解、 破坏,呈现 良好色泽的物质。 E.10 乳化剂:能改善乳化体中各种构成相之间的表 面张力,形成均匀分散体或乳化体的物质。
第11章 食品添加剂复配
复合食品添加剂是指由两 种以上单一品种的食品添 加剂经物理混匀的食品添 加剂 ,例如食用香精就是 复合食品添加剂 。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复配形式
两种或两种以上相同类别的食品添加剂复合 两种或两种以上相同或不同类别的食品添加 剂与某些食品原辅料复合
按照功能的复合形式来分
E.16 营养强化剂: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加入食品中的天 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 围的物质。 E.17 防腐剂: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储存期的 物质。 E.18 稳定剂和凝固剂:使食品结构稳定或使食品组织 结构不变,增强粘性固形物的物质。 E.19 甜味剂:赋予食品以甜味的物质。 E.20 增稠剂:可以提高食品的粘稠度或形成凝胶,从 而改变食品的物理性状、赋予食品粘润、 适宜的口感, 并兼有乳化、稳定或使呈悬浮状态作用的物质。
与设备使用结合
均质机与乳化、增稠 搅拌与起泡 油炸与抗氧化
天然的复合鲜味剂包括: 萃取物和水解物两类。 前者包括各种肉、禽、水产、蔬菜(如蘑菇)等萃取 物, 后者包括动物、植物和酵母的水解物。 从它们的化学组成来看,主要的鲜味物质是各种氨基 酸和核苷酸,但由于比例的不同和少量其他物质的存 在,因此呈现出各不相同的鲜味和风味。水解植物蛋 白中含有较多谷氨酸和天门冬氨酸,故鲜味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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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料 (食品 添加 剂)
辅料 (食品 原料)
复配产品中的功能 分散
填表说明: 1、原料名称根据所占比例从大到小填写,所用原料均应为许可证产品。 2、配方中所占比例应为具体数量,不应为范围。 3、执行标准为国家标准或卫生部备案的企业标准。 4、GB2760所允许的功能应填写全面。 5、各单一品种的食品添加剂应有相同的适用范围。 6、复配后在食品中的最大用量计算:c=m x a,c应小于b。 7、不同使用范围需单独填表。 8、辅料在复配产品中的功能应分别填写是分散加工、贮存、溶解等功能。
附表一
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明细表
产品名称 适用范围 最大使用量(m)g/Kg 在复配产品中 所占比例% (a) 1 碳酸镁 5.0% 2 抗坏血酸 3.0% 3 焦磷酸钠 2.0% 4 六偏磷酸钠 2.0% 5 单、双硬脂酸甘油脂 2.0% 6 a-淀粉酶 1.0% 7 木聚糖酶 0.5% 8 脂肪酶 0.4% 在复配产品中 名称 所占比例% (a) 1 食用玉米淀粉 82.1% 名称 执行标准号 GB 14754-2010 GB 25587-2010 GB 14754-2010 GB 25557-2010 GB 1890-2005 GB 1986-2007 GB 25594-2010 GB/T 23535-2009 执行标准号 GB/T8885-2008 复配发酵面制品面粉处理剂 发酵面制品 3 GB2760所允许的功能 面粉处理剂、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 面粉处理剂、抗氧化剂 加工助剂 面粉处理剂、发酵剂、漂白剂、稳定剂 酶制剂 酶制剂
配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明细表
复配发酵面制品面粉处理剂 发酵面制品 3 复配产品中的功能 GB2760所允许使用范围和最大用量(b)g/Kg 面粉处理剂 面粉处理剂 面粉处理剂 面粉处理剂 酶制剂 酶制剂 复配后使用范 围和最大用量 (c)g/Kg 1.5 小麦粉,0.15 0.2 小麦粉,0.09 按生产需要添加 小麦粉,0.01 0.045 小麦粉,0.03 2760允许使用酶,未规定使用范围和最大量 小麦粉,0.015 2760允许使用酶,未规定使用范围和最大用量 小麦粉,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