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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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中院模式-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修改版)

院中院模式-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修改版)

滑县正骨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参考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术管理,完善学术工作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我院医疗、科研、教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滑县正骨医院学术委员会(简称“学术委员会”)是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学术评议、审议和学术决策咨询机构,是加强专家学者在医院学术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医院学术决策规范、科学的组织。

第三条滑县正骨医院学术工作的重要决策一般须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医院发布实施。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学术委员会由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坚持原则的正高级(删除)专业技术职称(改为核心骨干)人员组成。

原则上各科室可推荐1人(若干人)作为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学术委员会审议,由院长最终核准。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2名。

科教科科长兼学术委员会秘书。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委员在任职期间离开医院岗位一年以上者,经学术委员会研究,可予以替换。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处理,由科教科负责。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是:一、学术审议。

审议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医疗、科技工作计划;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大科研设备添置计划;新设立医疗科研中心的可行性论证以及医疗科研中心的调整和撤消;医院其他学术工作的重要决策。

二、学术评议。

评审卫技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并做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建议;评议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种人才选拔造就计划人选;评审推荐各类限额申报的科研项目、新医疗技术和成果奖励;审定医院设立的各类科研项目和奖项等。

三、技术指导。

对临床科室的危重患者或特殊患者治疗方案的讨论与指导,最大限度的降低治疗风险。

四、技术传承。

学术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学术报告会或培训会,让本医院或行业的有关学术研究成果、技术研究成果向全体成员进行传播、传授、传承。

五、学术交流。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关于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医院各学组、部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及湖南省卫生厅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

具体委员名单及委员章程如下:一、医院学术委员会人员名单:主任:副主任:顾问:成员:二、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为了加强我院学术管理工作,提高院内业务建设等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权威性,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推进医、教、研的全面发展,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

一、学术委员会是医院最具有权威的学术组织,也是院长在医院管理、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学术咨询机构。

本委员会业务院长负责,其主要任务为:(一)审议医院医、教、研的发展规划,并对医院的管理目标、办院方向、年度计划、医院科室的变更调整、学科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等提出建议,为CEO提供咨询意见。

(二)审议全院学术活动计划,审阅学术性稿件。

(三)审定各科室的主要科研课题,评定审报科研成果,评审重要的论文学术着作。

(四)对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工作提供意见。

(五)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重大抢救成功病例评审工作。

(六)接受院长委办的其它业务技术问题的审议或咨询。

(七)学术委员会以实事求是为宗旨,负责对院内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进行定性,根据上级医疗事故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

在切实保护病员的利益,对因玩忽职守导致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处理的同时,也要保护克尽职守的医务人员。

并竭力减少医疗事故或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

二、学术委员会由各学科有代表性和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委员应是医德高尚,态度严谨,观点明确,作风正派,并具有大公无私,实事求是的精神。

三、学术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顾问二名,办事机构设在医务部。

四、委员必须认真及时完成本会交给的有关任务,并享有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对议题进行表决的权利。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一、为实现科技兴院的办院方针,加强医院的科学化管理,为院长决策做好参谋,提供科学的依据,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根据中央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及二级医院标准原则和精神,医院特组成学术委员会制定本章程。

二、学术委员会组成:1、主任委员:(院长)2、副主任委员:(医务副院长)3、委员:(后勤副院长)(医教科科长)????????(总护士长)?(内1科科长)???????(外1科主任)?(妇产科主主任)????????(儿科主任)??(五官科主任)????(内2科主任)(外2科主任)4、医教科干事任秘书并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学术委员会任务1、审议科研课题报告,论证上报科研项目。

2、论证医疗技术建设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

3、对医疗新技术、新设备的引进进行可行性论证。

4、审议医院人才培养、进修计划、论文评审。

5、对技术职称晋升进行医院初评。

6、为院长提供国内外最新技术信息。

7、对医院其他需学术委员会协助的工作进行审议和论证提供科学性、可行性意见。

8、医师手术权限的审批及重大手术的审批。

四、医院学术委员会会期不定,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开会,由秘书召集。

????????医院病案管理委员会章程?一、根据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及二级医院标准原则和精神,为不断提高医院的医疗护理质量,加强病案管理,医院特组织病案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二、委员会的组成1、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2、副主任委员:(医教科科长)3、委员:(病案室主治医师)??????(门诊部主任)??(外科主任)????(内1科主任)???(内2科主任)?????(儿科主任)???(妇产科主任)4、医教科主任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委员会的主要任务1、定期对各科病历进行全面质量检查。

2、对病历的医疗质量、医技质量、病案室的病历装订、存档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3、对病历质量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对门诊首诊负责制、门诊病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

学术委员会组织与管理规定

学术委员会组织与管理规定

学术委员会组织与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医院学术研究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促进学术沟通与合作,提高医院学术水平,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学术委员会的职责第一条学术委员会是医院学术研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机构,承当着以下职责:1.订立和修订医院学术研究方向、重点和计划;2.组织和引导医院学术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审批和验收工作;3.推动学术成绩的转化与应用,促进学术研究与临床实践的结合;4.组织和主持学术沟通会议、讲座、学术讲坛等活动;5.引导和评价各学科、科室的学术研究工作;6.开展学术评估与学术导师制度的评审工作。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由医院党委书记或院长担负主任,学术研究骨干作为委员,设学术秘书处,具体组织形式和人员结构依据医院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主任行使以下职责:1.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订立年度学术工作计划并进行总结报告;2.确定学术研究方向、重点和计划;3.协调各学科、科室的学术研究工作;4.引导和推动学术成绩的转化与应用工作。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参加学术研究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乐观推动学术沟通与合作,提高医院学术水平。

第三章学术研究项目的申报与评审第一条医院学术研究项目重要包含基础研究项目、应用研究项目、临床研究项目和科研成绩转化项目等。

第二条学术研究项目的申报流程如下:1.科研骨干提交项目申报书,包含项目名称、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预期成绩等内容;2.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初步审核申报书,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评审环节;3.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包含可行性、科研水平和应用前景等方面;4.学术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进行项目审批,发放项目经费。

第三条学术研究项目的验收流程如下:1.科研骨干提交研究报告,内容包含研究目的、研究方法、试验结果和结论等;2.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评审,通过评审通过即可验收;3.学术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进行项目验收,确认项目成绩。

第四条学术研究项目的评审要求严格,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相关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术管理,规范学术工作制度,持续推动学科建设,提高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学校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学术委员会规章制度。

一、学术委员会性质学术委员会是我院学科建设、学术评议、项目审议的最高机构,是医院学术决策、咨询、议事的最高学术组织。

它体现医院学术至上、高级治院、学者治学的精神,充分发挥高级等学术带头人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保障我院学术持续、科学地发展。

二、学术委员会构成1、学术委员会产生学术委员会由医院高级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副高级组成,委员专业面须涵盖全院所有学科,人数定为全院教师数的10%-15%。

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全院教师民主投票并经其本人同意产生,报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

2、学术委员会任期学术委员会实行换届制,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

3、学术委员会组成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人。

主任经委员会成员选举投票产生。

副主任和秘书人选由主任提名并经委员会同意产生。

4 、兼有行政职务副院长及以上的成员,不再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三、学术委员会职责1、审议医院学科、专业的设置和重大计划方案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医院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规划方案;从学术角度审定医院的专业设置、调整、发展规划;审定教学和科研改革的重大策略与措施。

2、审议医院重点学科建设、重点专业建设有关申报材料学术委员会对医院每年申报的重点学科、重点专业材料进行审议,对已立项的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进行指导和年度检查。

3、审议医院重大的科研、教学计划方案学术委员会对本院重大的科学研究、教学计划方案就可行性和学术价值进行审议,以决定该方案可否列入医院科学研究及教学规划。

4、评定医院科研、教学成果对医院内申报的年度或阶段性科研、教学成果的学术水平与价值做出判断,决定成果的等级、层次,并提出审核、推荐的意见,向更高级别的学术评议机构申报。

评选医院的科技工作和教学工作奖,并负责科研、教学事故的相关处理事宜。

医院关于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医院关于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医院关于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医院各科室(单位):为了加强我院学籍管理工作,提高院内业务建设、科研立项、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等重大决策的科学性的、民主性的、权威性的,以及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和科研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实用性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推进医、教、研的全面发展,同时监督和管理全院医疗工作的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下设内科、外科和护理三个专业小组,具体内容如下:一、医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委员:二、医院学术委员会职责:1、评定、审议、推荐上报各级科研项目,负责院级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及奖项的设立,负责院内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

2、负责审议、制定医院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并保障其实施。

3、定期筹划、组织学术讲座,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临床知识考核技术以及学术水平。

4、筹划、组织三级医师查房考核、医学知识竞赛、三基知识考核等各类学术活动。

5、负责推荐各类学术评审专家人选,市级、县级、院级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6、负责院内重点学科的遴选和评审工作,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论证、评价和管理工作。

7、负责院内在职研究生与外出进修生人员的选拔、推荐、考核工作,组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检查、监督院内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评估教学质量,提出整改措施。

9、负责院内其他有关学术活动的指导工作,承担医院委托的其他科研决策及咨询工作。

10、参与医疗纠纷的调查、鉴定和处理。

11、负责监督和管理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

由内科和外科专业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各项工作细则,具体组员如下:内科专业小组、外科专业小组及护理专业小组章程在医院学术委员会的带领和指导下,为了进一步适应医院业务发展,为了使医院管理更加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民主化、精细化特成立内科专业小组及外科专业小组,并制定本章程。

具体内容如下:(一)内科专业小组成员:内科组长:内科副组长:内科委员:(二)内科专业小组职责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如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查对制度、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的等。

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医院学术委员会是医院院内管理机构,旨在发展和促进医院的学术研究和学术沟通,提高医院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本工作制度的订立旨在规范医院学术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等方面的相关制度,确保学术委员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组织形式医院学术委员会设立专职委员和兼职委员两种形式,专职委员来自医院内部的专家学者,兼职委员来自外部知名医学院校或相关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组织机构医院学术委员会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构成。

委员会主任由医院院长担负,副主任由副院长担负。

委员由院内外的专家学者担负,依据学术研究领域的需要进行选择和聘任。

第四条职责和权限学术委员会的职责包含但不限于:1.研究并订立医院的学术发展规划和学术沟通计划;2.引导、评估和支持医院内部的学术研究项目,并鼓舞和推动科研成绩的转化和应用;3.审核和决议医院内部的学术研究课题和基金申请;4.审核和决议医院内部的学术研究成绩的评定和嘉奖;5.核准医院内部学术研究人员的聘任、晋升和岗位任职;6.审议和决议医院内外的学术沟通、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等活动的策划和组织;7.提出医院学术发展方面的建议和看法。

学术委员会在行使职责过程中,应依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医院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透亮和公正。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五条会议制度学术委员会依照需要召开会议,会议可以是常规会议、特别会议或紧急会议。

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指定时间、地方和议题。

会议时间提前至少7天通知与会人员。

第六条决策程序学术委员会的决策需要取得委员的多数同意。

学术委员会主任在会议中行使对会议的主持权,副主任帮助主任工作。

会议记录由特地的秘书负责,并在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和发布。

第七条工作任务的调配学术委员会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分工:1.学术研究项目的审核、引导和评估任务由指定的专业委员负责;2.学术沟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任务由指定的活动组委员负责;3.学术成绩评定和嘉奖任务由指定的评奖委员负责;4.学术人员的聘任和晋升任务由指定的聘任委员负责。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医院学术委员会是医院内重要的管理机构之一,负责管理医院的学术研究、教学和临床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规范医院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让医院各项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地开展,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应运而生。

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旨在引导、规范和支撑医院学术委员会的工作,使其能够更好地为医院的发展和人民的健康服务。

一、总则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是医院学术委员会的行为规范和制度化约束,是医院全体人员开展工作的基本指导和参考。

医院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职责和权利以本章程为准。

二、组成医院学术委员会应由医院行政领导、学术带头人、医学专家、教师代表等组成。

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不少于11人,其中以内部医学专家为主,外部专家参与不少于三分之一。

委员会主任一名,由医院行政领导担任。

三、职责和权利1. 推动医院学术事业的发展,制定并执行医疗机构的学术发展规划、学术活动计划与教学计划;2. 统一决策、协调配合,全面推进医院学术工作,推动学科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和合作交流;3. 协调各研究小组与部门,辅助开展学术讲座、学术论坛、学术会议等活动;4. 组织并管理医院研究和教学活动,监督和评估科研、教育等工作质量;5. 审核和验收医院科研项目,筛选学术小组成员;6. 负责医院学术信息的收集、整合和发布工作,制定相关制度和规定;7. 审查学术论文和学术报告,索要论文或报告作者进行修订并予以发布。

四、工作要求1.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医院学术委员会的政策、法规,制定医院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严格执行;2. 加强和维护医院的学术氛围和学术声誉,提高学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医院学术管理制度;3. 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在研究、教学、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学术活动,提高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推动医院改革和发展;4. 积极开展学术评审和学术交流活动,推动医院和国内外先进医疗机构建立友好交流合作关系,加强人才交流和学术交流,以发展学术观念和提高学术水平。

医院关于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医院关于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医院关于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医院各科室(单位):为了加强我院学籍管理工作,提高院内业务建设、科研立项、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等重大决策的科学性的、民主性的、权威性的,以及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和科研项目的可行性、安全性、实用性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推进医、教、研的全面发展,同时监督和管理全院医疗工作的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下设内科、外科和护理三个专业小组,具体内容如下:一、医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委员:二、医院学术委员会职责:1、评定、审议、推荐上报各级科研项目,负责院级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及奖项的设立,负责院内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

2、负责审议、制定医院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并保障其实施。

3、定期筹划、组织学术讲座,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临床知识考核技术以及学术水平。

4、筹划、组织三级医师查房考核、医学知识竞赛、三基知识考核等各类学术活动。

5、负责推荐各类学术评审专家人选,市级、县级、院级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6、负责院内重点学科的遴选和评审工作,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论证、评价和管理工作。

7、负责院内在职研究生与外出进修生人员的选拔、推荐、考核工作,组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检查、监督院内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评估教学质量,提出整改措施。

9、负责院内其他有关学术活动的指导工作,承担医院委托的其他科研决策及咨询工作。

10、参与医疗纠纷的调查、鉴定和处理。

Ih负责监督和管理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

由内科和外科专业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各项工作细则,具体组员如下:内科专业小组、外科专业小组及护理专业小组章程在医院学术委员会的带领和指导下,为了进一步适应医院业务发展,为了使医院管理更加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民主化、精细化特成立内科专业小组及外科专业小组,并制定本章程。

具体内容如下:(一)内科专业小组成员:内科组长:内科副组长:内科委员:(二)内科专业小组职责1、在医院学术委员会的带领和指导下,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如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查对制度、病例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的等。

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医院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术管理,完善学术工作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我院医疗、科研、教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学术委员会(简称“学术委员会”)是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学术评议、审议和学术决策咨询机构,是加强专家学者在医院学术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医院学术决策规范、科学的组织。

第三条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学术工作的重要决策一般须经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医院发布实施。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学术委员会由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坚持原则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组成。

原则上各科室可推荐1人作为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院长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聘任。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2名。

科教科科长兼学术委员会秘书。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委员在任职期间离开医院岗位一年以上者,经学术委员会研究,可予以替换。

第七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处理,由科教科负责。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是:一、学术审议。

审议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医疗、科技工作计划;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大科研设备添置计划;新设立医疗科研中心的可行性论证以及医疗科研中心的调整和撤消;医院其他学术工作的重要决策。

二、学术评议。

评审卫技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并做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建议;评议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种人才选拔造就计划人选;评审推荐各类限额申报的科研项目、新医疗技术和成果奖励;审定医院设立的各类科研项目和奖项等。

三、学风维护。

负责学术争议的仲裁,接受卫技人员科研道德问题的投诉和调查,并向院务会提出处理建议。

四、受院长委托对涉及学术问题的其它重要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

第四章议事规程第九条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年举行四次全体会议,秘书应于会前三天将议程通告全体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亦可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召集临时会议,秘书应于会前一天通告全体委员。

学术委员会章程

学术委员会章程

龙山县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中心学术管理,完善学术工作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中心业务、科研、教学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心学术委员会是由本中心专家学者代表组成的学术评议、审议、学术决策咨询和业务培训组织,是加强专家学者在学术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发扬学术民主,保障中心决策规范、科学的组织。

第二章组织第三条学术委员会由中心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和业务骨干组成,原则上涵盖县级疾控中心所有专业领域。

学术委员由中心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聘任。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1名,成员若干人。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处理,由秘书负责。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权限是:一、学术审议:审议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科技工作计划、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大科研设备添置计划、其他学术工作的重要决策。

二、学术评审:卫技人员年终的专家考评、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的评估、科研项目的推荐申报、中心设立的业务奖项的审定。

三、业务培训:负责组织中心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

第四章议事规程第八条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年举行二次会议,也可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九条学术委员会决议事项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学术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第十条凡需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由职能部门呈报学术委员会主任。

第十一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必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才能举行。

学术委员会需以投票方式作出决定时,须经与会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方可通过。

学术评议事宜须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须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十二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不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违背学术委员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免去其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由中心主任提议,经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并发布施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关于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关于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关于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院科学研究水平,加强和规范学术管理,推进和维护学术民主,实行科学决策,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医学院第五附属O医院学术委员会是由相关学科教授、专家代表组成的学术审议咨询机构。

第二章组织第三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9名。

第四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风端正、坚持原则、学术造诣高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不同学科人员组成。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的委员每届任期4年。

委员在任职期间退休或离开学校一年以上者,其委员职务自动终止,所缺席位由学术委员会推选产生。

第六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教科,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制定医院科技发展规划,促进医院学术水平不断提同I0第八条审定医院科研课题,完善课题的设计,提高课题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第九条组织医院各种学术活动,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条审定学(专)科建设委员会工作和研究生工作委员会工作。

第十一条根据医院职称晋升和职务聘任的需要,协助对有关人员学术水平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审定各级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

第十三条学术仲裁:负责科学研究项目、论文、成果等事项的学术争议仲裁和学术道德建设的有关工作,对涉嫌违反学术道德的事件进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受院长委托对涉及学术问题的其它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

第十五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得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向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书面请假,连续两次缺席视同自动辞去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所空缺的名额由学术委员会推选产生。

第十六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发生学术道德问题,或违背学术委员会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应自动辞去其学术委员会委员职务。

第四章议事规程第十七条学术委员会会议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委托副主任召集主持。

第十八条每年结合医院学术工作,召开两次或以上会议。

上级主管部门及医院特殊事项需要讨论时,可以另行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

三甲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三甲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三甲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政策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及三级医院标准要求的原则和精神,为加强医院的科学化管理,实现科技兴院的办院方针,充分发挥专家的学术权威作用,特设立医院“学术委员会”,并制定其职责。

组织1、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院长担任。

2、委员会设副主任委员一人,由分管副院长担任。

3、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由科教科主任担任。

4、委员会设委员若干人,院长或管理委员会视需要遴选聘任,由院长、业务副院长、科教科主任、医务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和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业务技术人员组成。

5、每届委员任期一年,任期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

6、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委员会工作时,由委员会进行调整和补充。

7、委员会常务机构设于科教科。

职责1、论证重点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2、审议科研课题,论证科研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推荐上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3、审议推荐院级科学技术成果及新技术奖项。

4、审议人才培养、进修计划,推荐优秀人才,选拔学科带头人。

5、负责对医院年度优秀学术论文的评选工作。

工作制度1、定期召开委员会全议,每年不得少于两次,必要时可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召开临时会议或改期、延期召开会议。

2、会议由主任委员担任主席,主席请假时,由副主任委员担任会议主席。

3、委员会做出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参加,以简单多数决定通过。

如投票结果为赞成票与反对票均等,则由主任委员决定。

4、每次会议均应形成书面记录,委员会决定事项经核决后交由相关部门实施,科教科作为委员会的常务机构,负责跟踪催办,并将处理结果报委员会。

5、主任委员全面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应认真履行其职责,遵守委员会制度。

附则1、本章程由医院质量与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医院学术委员会及工作职责制度的通知

医院学术委员会及工作职责制度的通知

医院学术委员会及工作职责制度的通知各科室:为了加强我院学术管理工作,提高院内业务建设、科研立项、开展新技术、新工程等重大决策的科学性的、民主性的、权威性的,以及开展新工程、新技术和科研工程的可行性、平安性、实用性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推进医、教、研的全面开展,同时监督和管理全院医疗工作的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术委员会,具体人员及工作职责制度内容如下: 一、医院学术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委员: 院长副主任委员: 业务副院长行政副院长委员: 医务部部长护理部部长临床、医技、药剂科室主任二、医院学术委员会职责1、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本单位学科建设计划和教学、科研方案。

2、负责指导、协助各科室开展科研工作。

3、负责安排单位科研立项、初评推荐工作。

4、负责省市级、院级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的初评推荐工作。

5、负责院级重点学科、学术科研成果奖的初评工作。

6、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论证、评价和管理工作。

7、负责本单位其他学术方面的工作。

三、医院学术委员会制度1、对院内申报的科技进步奖做院内评审。

2、对医疗纠纷做院内定性评审,并承担其他医疗技术事务。

3、负责各类科研项目,新技术评定、审议、推荐上报工作。

4、负责院级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及奖项的设立,负责院内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

5、负责审议、制定医院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并保障其实施。

6、筹划、组织院内各类学术讲座活动。

7、筹划、组织三级医院医师查房考核、医学知识竞赛、三基知识考核等各类学术活动。

8、负责推荐各种学术评审专家人选。

9、负责院内外出进修人员的选拔、推荐、考核工作,组织住院医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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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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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医院各学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及湖南省卫生厅医疗质量管理规定,切实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

具体委员名单及委员章程如下:
一、医院学术委员会人员名单:
主任:
副主任:
顾问:
成员:
二、医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为了加强我院学术管理工作,提高院内业务建设等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权威性,进一步深化医院改革,推进医、教、研的全面发展,成立医院学术委员会。

一、学术委员会是医院最具有权威的学术组织,也是院长在医院管理、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学术咨询机构。

本委员会业务院长负责,其主要任务为:
(一)审议医院医、教、研的发展规划,并对医院的管理目标、办院方向、年度计划、医院科室的变更调整、学科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等提出建议,为CEO提供咨询意见。

(二)审议全院学术活动计划,审阅学术性稿件。

(三)审定各科室的主要科研课题,评定审报科研成果,评审重要的论文学术着作。

(四)对技术人员的培养、考核工作提供意见。

(五)负责医疗新技术、新项目、重大抢救成功病例评审工作。

(六)接受院长委办的其它业务技术问题的审议或咨询。

(七)学术委员会以实事求是为宗旨,负责对院内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进行定性,根据上级医疗事故处理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

在切实保护病员的利益,对因玩忽职守导致医疗事故的医务
人员处理的同时,也要保护克尽职守的医务人员。

并竭力减少医疗事故或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

二、学术委员会由各学科有代表性和具有一定权威性的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组成。

委员应是医德高尚,态度严谨,观点明确,作风正派,并具有大公无私,实事求是的精神。

三、学术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顾问二名,办事机构设在医务部。

四、委员必须认真及时完成本会交给的有关任务,并享有对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倡议和对议题进行表决的权利。

五、委员会原则上每半年举行一次会议。

必要时主任可根据具体情况临时召开会议。

六、每届委员会任期三年。

由院领导提出初步名单,与科室充分协商后产生。

七、学术委员会的重要决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赞成票需达到委员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方能有效。

八、学术委员会对审议的事宜,一经形成决议院长应负责组织实施,如遇有重大变更或较特殊的情况,院长有否决权。

特此通知
2011年8月22日
主题词:成立学术委员会通知
报送:院办、总部总裁办
抄送:医院各部门
打印: 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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