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安全工作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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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中学2017——2018年度
教师安全工作考核方案
为了加强安全教育,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此方案。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作为评先评优、评聘分开的主要依据。
一、考核原则和方法
本细则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考核原则,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行各专项负责人考核与校领导督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倒扣分制评分方式,基础分值每人100分(班主任130分),期末所得分值=基础分值-所扣分值。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二、建立首见责任制
为提高广大教师对安全工作的责任心和警惕心,实行首见责任制。我校任何教师在学校负有管理职责范围内的任何地点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的,应立即主动制止;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上报。未履行相关职责的,按细则相关条款扣分。
三、考核细则
第一部分:学校领导考核细则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发生一切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并承担一切责任,不得参加当年的一切评优晋级。一般安全事故视情节扣1--20分。
2.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或学校安全管理员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组织教育管理中心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安全教育活动,按时收集上交资料,被教育管理中心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1次或1次不良记录扣1分,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校长同责。
3.值周期间值周领导务必做好安全值周工作,值周领导应按时到岗,随时随地注意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并按时进行校内的安全检查,如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的必须马上处理,再告之总务处进行处理或修缮;如不能处理的要马上报告教育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相关的处理。(发现隐患后既没有及时处理又未报的,一次扣2分;值周未到岗一次扣1分;值周未到岗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为不合格。
4.值周期间值周领导每天组织一次校内外安全巡查,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并做好相关记录。上述工作少一次扣1分,并限期补齐,若有造假行为值周领导一次扣5分。
5.后勤人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在接到安全隐患等报告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及时
扣1分,限期未处理者扣2分。
第二部分:班主任考核细则
1.班主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班主任利用班会做好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安全文明的休息与课间活动,并作好相关书面记录,每周至少一次。每月至少进行1次校园防欺凌和防性侵安全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以查阅相关记录为准,少一次扣1分,并限期补齐)。
2.安全资料:班主任负责相关安全资料的发放与记录,并将相关记录按要求按时上交。(以按时收到的为准,不按时上交的,一次扣0.5分;有一次未上交扣1分并限期补齐。)
3.履行安全义务:班主任必须履行安全义务,随时随地注意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并按时进行班级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如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的必须马上处理,再告之总务处进行处理或修缮;如不能处理的要马上报告总务处,及时进行相关的处理。(发现隐患后既没有及时处理又未报的,一次扣1分;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不合格。)
4.课堂安全:班主任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育教学,保障学生课堂安全。(因组织不善导致或不在岗位而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不合格。)
5.课堂考勤:随堂清点上课学生人数,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如果出现学生非正常缺旷,班主任即时在政体处登记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了解学生动向,对缺课学生情况不闻不问一次扣5分。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班主任安全考核分为不合格。
6.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每周至少开展1次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的收缴并做好相关记录;每月至少对班上进行1次矛盾纠纷排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做好问题学生的的安全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至少1次,并做好相关记录。少一次扣1分,并限期补齐。
7.班主任老师要与宿管员密切配合管理好学生住校期间的安全,如因班主任失职导致住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扣1-5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8.上述所有相关安全记录,不得弄虚作假,造假者一次扣5分,限期补齐材料未完成者,扣2分。
第三部分:科任教师考核细则
1.任课教师必须履行安全义务,随时随地注意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并按时进行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检查,如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的必须马上处理,再告之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修缮;如不能处理的要马上报告总务处,及时进行相关的处理。(发现隐患后既没有及时处理又未报的,一次扣1分;造成安全事故的,扣10分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相关责
任。)
2.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要管好自己所上课的纪律,每一节课对学生的缺旷要如实记录并通报班主任,班主任须及时查询缺旷原因并给予处理。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况扣1-10分。因此出现安全事故,扣10分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否则,视情况扣1-10分。
3.科任教师要随时与班主任联系,互通情况,积极主动地协助班主任老师抓好所教班级的安全工作。对学生之间发生的一些小纠纷要主动给予帮助教育并通报班主任,不要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不允许对所教班级及其它班级学生发生的不安全因素视而不见,更不允许避而不管。不参与班级管理工作的科任教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不安全事件,置若罔闻,不加以管理的教师,年终师德考核成绩为零,年终工作考核定为不合格(若有不安全情况发生,同样要负有相应的责任)并视情况给予5-10分的扣分。
4.任课教师宣传安全教育:任课教师可利用相关课程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并在教案中有或在工作记录本中有相关内容记载,每月至少两次。(以查阅相关记录为准,少一次扣1分,并及时补交,不得弄虚作假,作假者一次扣10分.)
第四部分:全校教师考核细则
1、全体教师都应该对突发的学生安全事件采取积极的应对与处理措施,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及解释工作。(发现人或知情人未处理或置学生不顾,未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处理不及时的,造成家长的不理解或较坏影响的扣20分;处理方法不得当,造成较坏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参加评优评级评先时一票否决。)
2、所有教师认真履行营养餐就餐安全管理义务,缺勤者一次值周领导扣1分,其余教师扣0.5分。
3.管理各功能室的教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所管物品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相关处室领导报告,不得隐瞒不报。特别是对危险物品的保管,不得有半点疏忽。上下班要认真关好门、窗、电、水等,若出现管理上的失误,各功能室的管理者就是该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发生问题的后果担负相应责任。并视情况给予1-10分的扣分。
4.全校教职员工参加学校大型活动时,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来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可视情况扣1-5分;任何教师不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与各种外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