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04年法学综合卷(A卷和B卷)专业课考研真题试卷及分析
2004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解析
2004法律硕士全国联考民法学真题及解析2004年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试题分析七、单项选择题(32—51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2.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A.日出B.备课C.赠与D.恋爱【答案】C【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现象。
一个客观事实是否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看它是否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
根据这些客观事实与主体的意志之间的关系,民事法律事实分为事件和行为。
事件称为自然事实,与主体的意志无关,如出生、死亡、时间的经过以及那些引起损害的各种自然现象;行为是受主体意志支配的法律事实,如买卖、赠与、租赁、运输、保管、拾得遗失物、侵权行为等。
在本题中,A项日出是一种自然现象,但没有引起法律关系,故不属于民事法律事实;B项、D项属于人的行为,但该行为本身也不直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备课、恋爱行为都不足以从法律上约束行为人,故也非法律事实。
只有C项赠与,作为人的行为,一旦实施赠与,即可产生法律关系,赠与人受其赠与承诺的约束,受赠人可以通过赠与行为取得赠与物的所有权。
故赠与属于民事法律事实,即只有C项符合试题要求。
【考生注意】民事法律事实是民法理论问题,作为考点主要是对某些事实的认定方面。
如“某物丢失报废”和“抛弃某物报废”,是行为还是事件?答案是前者是事件,后者是行为。
另外关于不当得利是行为还是事件的问题,有争议,主流观点认为是后者。
另外,对该问题侧重看辅导书中所举例子。
33.公民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方法保护的民事权利是()。
A.名誉权B.生命权C.肖像权D.扶养权【答案】B【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正当防卫的适用。
北大法学考研真题 2004年以前刑法
刑法试题北大96刑法试题一、试述我国刑法对人的适用。
(20分)二、简述转化犯的基本特征、成立条件。
(15分)三、试述我国刑法总则对从轻、减轻情节的规定。
(20分)四、简述行贿罪的构成特征及对行贿罪的刑事处罚原则。
(15分)五、案例分析1.被告人:金某,男,22岁,农民;赵某,男,19岁,农民;申某,男,18岁,农民;关某,男,17岁,农民;沈某,男,20岁,农民;韩某,男,21岁,农民。
1989年1月某日,赵某去金某家议论要偷木头。
后赵某又纠集了关某、韩某、申某、沈某于第二晚10时许,六被告骑三轮车到英山检查站。
金某带着钢丝鞭,同申某去检查站听动静,见屋内亮着灯,没发现来人。
金告诉说:现在可以装车了,其余四人在赵某的指挥下,用两辆三轮车各装数根红松,拉回村子卸在河边上。
当第二趟去盗拉时,被检查站管林员孙某、蒋某发现,正要出屋制止,申某即拿圆木把门顶住,并用脚踩着,金某也找一圆木顶住门。
孙、蒋二人出不来,用钎子撬门没撬开,便砸坏门心板向外泼水,孙蒋二人又用电话报警。
金某即转到房后将电话线拉断,其他案犯抢拉四车圆木卸在河边。
因已被人发现,不想再拉。
金某告诉申某去叫其他案犯再来拉一趟。
因房门被顶住,窗户上又安有钢筋护栏,孙、蒋二管林员眼看着价值5000多元的圆木被拉走。
对本案中的各被告人应如何定罪判刑(判刑只答处刑原则,不答具体刑期),并说明理由。
(20分)2.被告人高某,男,28岁,汽车司机;被告人刘某,男,32岁,汽车司机。
某日,高某驾驶大轿车由西往东行驶,行人何某由南往北横过马路。
高某由于和坐在驾驶室的朋友说话,未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待汽车行至临近何某时,因躲避不及,致使汽车左前方将何撞倒。
这时正有刘某驾驶小轿车紧跟着高某的大轿车同方向驶来(车速和路线正常),正在超车,突然发现何某倒在马路中间,因车已行至何某跟前,来不及刹车,致使汽车从何某身上轧过,何某当即死亡。
高某、刘某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应如何定罪判刑?并说明理由。
北大法律硕士复试历年真题及详解汇总(2004-2006年)
北大法律硕士复试历年真题及详解汇总(2004-2006年)22007年五个材料,围绕北京鞭炮禁改限,前面三个将禁改限的历史和相应的政策主张。
第四个讲第一年领导和各级重视,所以没出现严重的伤亡事故,第五个讲第二年大家松懈了,出现了严重的事故。
2008年第一题材料的前面两段介绍说明星的言行举止有时会对其粉丝产生巨大的影响,有个叫Osbourne的歌手,其作品经常是反社会,宣扬暴力的,而著名的CBS广播公司却将他的歌编辑出版。
接着介绍有个叫JOHN的青年,19岁,有情感问题,经常酗酒。
在一次情感挫折后,听了很多遍Osbourne的一首歌《Speak to Devil》(与魔鬼说),然后自杀了。
随后附了这首歌的歌词(中文版),其中有许多鼓动自杀的词句。
最后是JOHN的监护人JACK把Osbourne和CBS一起告上法庭,认为他们对JOHN的死存在过失。
问,如果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
“无需囿于何国法律,请运用法律原理和人性常理进行分析”。
凯程2014法硕考研录取10人,8人法律硕士非法学,2人法律硕士法学,录取的学校有北大、清华、人大、公安大学、政法、中央民族大学,其中有三本学生1人,2本学生5人,4人为一本院校。
在凯程法硕集训营,全日制封闭式高三式集训,加上凯程严格的管理授课督导,确保学生把法律基础、法律综合应试化掌握,切中考研要点,迅速提高考试成绩。
在复试阶段,凯程动用一切关系资源为学生复试保录。
2016年凯程法硕保录班开始报名,每个学校的法硕限额招生2-3人,避免在复试中资源冲突。
第二题共八个材料。
材料首先是给出立法法中某一条,大意说国家保障人民以各种方式参与立法的权利。
前面两个材料主要是关于立法机关实行民主立法的一些举措,开门立法中国现在是怎么做的,方式有哪些。
然后用大篇幅介绍中国近几年民主立法的成就,包括物权法,接着的几个材料是社会大众对立法极大的参与热情,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前的广泛征集民意,征得十九万条意见等。
北京大学法学研究生历年真题 (97-10)
北京大学法学院2010年考研综合卷试题宪法案例题:某行政机关在某次打黄扫非行动中公布的一张照片一起了广泛争议。
“光头”警察抓住一“卖淫女”的头发,“卖淫女”双手护胸,一脸惶恐,而她的衣服就在一边。
旁边还有嫖客一干人等。
请结合宪法条文:(1)公布“卖淫女”裸照是否违法,说明理由(5分)(2)“光头”警察对“卖淫女”的行为是否违法,说明理由(15分)行政法一、行政处罚法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请分析下列两种情况是否违反该规定:(1)某交警只身一人,上前查问逆向行驶的司机,并作出行政处罚(5分)(2)在“黑车”车主的主动招揽下,某城管执法人员独自一人着便衣,上车之后暗中录音并据以作出行政处罚。
(大概是这样,有几句不记得了15分好像是)二、某乡政府发出通知《关于禁止买卖虎牌化肥的通知》称:因为虎牌化肥存在质量缺陷(或者是说有毒),在本乡范围之内,禁止买卖。
问:该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是抽象行政行为,请说明理由。
(10分)民事诉讼法一、民事诉讼和民商事仲裁的区别(10分)二、我国各种审判程序当中审判组织的区别(10分)民法一、结合物权法,试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5分)二、结合合同法,试述违约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的关系(15分)刑法一、简答题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4分)2、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的条件(4分)二、论述题1、主犯的概念、种类、刑事责任(8分)2、简述我国刑法中“从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含义(6分)三、案例甲酒后驾车蹭到乙的车,逃跑过车中接连撞死三人。
问对甲如何定罪。
(8分)刑事诉讼法一、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北京大学法学考研历年试题(年代)
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1996年试题考试科目:综合考试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法理学(20分)一、简述法的规范作用。
(5分)二、谈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法制的主要发展变化。
(5分)三、怎样理解我国法的渊源中法律和法规的区别。
(5分)四、简述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5分)宪法学(20分)一、向全国人大有权提出议案的有哪些单位?(10分)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哪些自治权?(10分)民法学(15分)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继承法》、《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设想在下列民事主体之间可能因哪些法律事实,形成哪些常见的民事法律关系、继承法律关系、著作权法律关系?(不用作详细分析)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与一百货商店(法人)之间。
(5分)2、一公民死亡,在该死亡者的继承人之间以及继承人与其他公民、法人之间。
(5分)3、一画家与收藏、印制、出售绘画作品的画店之间。
(5分)刑法学(15分)一、名词解释:(每词2.5分,共5分)1、结合犯2、复杂客体二、简述题:(每题5分,共10分)1、简述犯罪过失的基本特征。
2、简述适用缓刑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学(15分)一、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协议管辖有何特点。
(5分)二、诉权与诉讼权利是何关系。
(5分)三、如何认识督促程序中的支付令。
(5分)刑事诉讼法(15分)一、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可作出哪几种决定?作出这些决定的条件分别是什么?(5分)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主要有哪几种?(5分)三、某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确认据以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已确实充分,但被告人始终没有作出有罪供述。
请问法院能否对该被告人判决有罪?为什么?(5分)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1997年试题考试科目:理论法学招生专业:法学各专业一、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
(20分)二、阐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并用法律事实的实例说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20分)宪法学(30分)一、试比较美国和德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北京大学法学综合B(法学)2004年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
北京大学法学综合B(法学)2004年考研试题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研真题北京大学。
2004年法学综合考试试题 B 卷。
法理学部分(20分)。
1.法治和法律意识的互动关系。
(北大2004研)。
答:法律意识就是法观,就是一定的主体对法的现象的心态和观念。
法律意识是法治的反映,又反过来对法治建设起重要作用,它是法治的重要思想条件和心理条件。
具体而言,法治和法律意识的互动关系体现在:(1)法律意识对法治建设的作用。
法律意识对法治建设的作用体现在:第一,法律意识是加强立法工作,促进立法完善的思想基础。
增强法律意识,有利于人们及时认识和把握社会发展对法的调整的要求,推进立法的开展。
科学、合理的法学理论和法学知识,可以有效地指导立法,制定出合乎客观规律、反映人民意志和利益的法。
第二,法律意识是贯彻依法办事的法治原则的思想保障。
要保证法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实施,就要同封建专制思想影响斗争,坚持依法办事。
这就需要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止法律意识在社会成员的思想中扎根,从而自觉地坚持依法办事,抵制并消除封建专制主义以及与之相联的人治思想对法的实施的消极影响。
第三,法律意识是正确执法和司法的必要的思想条件。
要把法的一般规定正确地运用于具体的案件,需要执法和司法人员知法、懂法并对法有正确的态度。
同样,执法和司法人员,在法制不完善的情况下也应当依据法律意识来执行和适用法。
第四,法律意识是推动自觉守法的一个重要思想动力。
广大人民群众是否能在实际上自觉守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水准。
法律意识水准高,就能减少和预防违法行为,使法得以有效实施。
同— 1/3 —— 1/3 —时,增强法律意识,也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和能力。
(2)法治建设对法律意识的作用。
法治与法律意识的作用是相互的。
法律意识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条件和心理条件,而法治则同样是增强法律意识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第一,法治建设是增强法律意识的物质基础。
北京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及考试重点分析 (1)
北京大学法学考研真题及考试重点分析凯程为同学们提供北大法学考研真题及北大法学考研考试重点, 希望对16年北大法学考研学子有所帮助.2015年考研真题凯程点评:1、重点恒重!15年真题综合卷考试内容80%以上是凯程老师强调的北大法学院考研重点,如独立审判制度(也是热点)、公民权利、行政程序、预告登记、审判程序种类等等。
2、不回避热点。
2015年真题重点考察了中国的依法治国、独立审判、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等等内容。
3、考察灵活,死记硬背题目大幅减少。
根据凯程北大法学三级法标准,今年考察的很多综合卷题目已经达到了专业卷的要求水平,如宪法第一题、行政法第二题、刑诉第一题等,考试难度和灵活性明显加强。
4、凯程2015真题押题卷成果显著,详见具体题目分析。
宪法:1、根据十八届四种全会精神,请谈谈如何保障独立审判制度在我国得以落实以及对应的改进措施有哪些。
(凯程考前押题卷二宪法第二题原题)2、我国宪法中关于隐私权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凯程VIP强化班重点考点第11题)行政法:1、重大的行政决策的做出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凯程VIP强化班行政法重点考点)2、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于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
请对此进行分析。
(凯程考前冲刺班行政诉讼法新修订考点总结第3题)民法:1、法条分析:预告登记。
(凯程VIP强化班:民法重点考点)2、案例:甲将电脑交给乙保管,乙谎称电脑丢失,并给予甲1000元经济补偿。
后乙将电脑以市场价5000元买给丙,丙对电脑真实归属并不知情并向乙支付了首付款2000元。
后甲知道了乙的相关行为,后来丙也知道了实情。
于是丙向乙主张合同无效,并拒付剩余的3000元。
(凯程VIP强化班:民法重点考察案例)第一问:甲是否有权向丙索要电脑。
第二问:(忘记)第三问:丙主张合同无效是否有法律依据。
民诉:1、民诉中规定了哪些审判程序,并对应哪类民诉案件。
(凯程VIP强化班:民诉重点考点)2、证人、鉴定人、专家辅助人的区别。
北京大学考研试题(法学)综合A卷2005及答案
北京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招生专业:所有专业考试科目:综合A卷研究方向:所有方向考试时间:1月23日上午宪法学1.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原则。
(10分)2.我国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有什么意义?(10分)行政法学3.论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
(20分)4.案例分析(10分)公民吴某依法取得期限为5年的狩猎许可证。
但3年后,吴某所在地S县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决定撤回已发给吴某的许可证。
吴某不服,向S县所属的T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分析:(1)当地政府撤回吴某许可证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2)T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吴某的起诉?为什么?刑事诉讼法学5.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监督地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对此作一简要评论。
(15分)6.为什么刑讯逼供在司法实践中屡禁不止?请结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一简要评论。
(15分)国际法学7.简述条约对第三方的效力。
(15分)8.《联合国宪章》可依什么程序修改?(15分)刑法学9.试述我国刑法对教唆犯的处罚规定。
(15分)10.案例分析(25分)被告人李明,男,1985年1月8日生,休学在家。
被告人孙洪斌,男,1973年10月3日生,农民。
1995年12月7日被刑满释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1999年1月8日,被告人李明向他人借了一支单筒猎枪后,就与被告人孙洪斌商量一同出去打狗。
当晚22时许,两被告持枪出去找狗,在未见到狗之后,便窜到居民张立东家偷鸡。
孙洪斌进入院中偷鸡,李明持枪在院外放风。
当孙洪斌偷出两只鸡时,被居民张立东发现,并打开灯走出房外。
李明见状,就向房门开了一枪,击中房门的门框,孙洪斌趁机选出院外。
张立东在没有追上被告人返回时,在院外捡到猎枪护木一块,就蹲在院内等候。
孙洪斌、李明逃离现场后,孙洪斌发现猎枪的护木丢失,担心无法归还猎枪,就提出返回寻找。
当孙洪斌、李明在张立东家的院门口寻找猎枪的护木时,被正欲抓捕他们的张立东发现。
北大法学院03-06综合卷真题北大03-06综合卷真题
A卷不是很准确仅供参考法理1.法的普遍性、明确性与肯定性2.民法法系与普通法系的融合宪法与行政法1.立法权的特征2.简述行政诉讼可诉行为与不可诉行为的范围3.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种类刑法1.不作为特征2.正当防卫条件3.案例(略)刑诉1.我国陪审制度特点2.逮捕的证据要求与定罪的证明之间的区别国际法1.国际责任的免除情形2.试述《南极条约》主要内容B卷法理学1,法的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2,民法法系和普通法法系的融合民法学1,简述违约金的性质及其法律适用2,简述债务承担的条件与效力3,案例(记忆版):作家刘某受作协委托,以本地知名人士张某为原形创作小说,在小说创作期间,刘某曾多次采访张某,张某还把自己当年的日记交给刘某参考。
小说出版后,在情节上有张某的初恋情人及二人情感的内容,都属首次公开,张某的妻子女儿也都是首次得知,家庭关系大受影响。
张某因此起诉刘某,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民事权益。
如果你是法官,请你判断法律责任问题并且提出处理意见。
民事诉讼法学1,民诉中各种审判程序的审判组织形式2,试述我国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之间的关系经济法学1,简述经济法的体系2,简述税法的基本原则3,简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执行事务享有哪些监督权国际经济法学1,结合我国关于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一般规定,请阐述国际私法对侵权行为之债的法律适用规则以及新的发展2,请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卖方权利担保义务的规定3,阐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投资与提供合作条件的区别对2003年宪行专业试题和综合试题点评宪法与行政法试题,今年的专业试题相对平易,还是北大的一贯风格,注重对基础知识的考查,而且热点问题比较突出一些。
比如在今年10月,在北大法学院举办了一个《行政程序法(试行稿)》研讨会,同时也是北大法学院客座教授资格授予仪式,其实我知道此事也纯属巧合,本人有幸在农园门口看到苏力,正行注目礼时,又看到罗豪才,姜明安等国内行政法学界的大老,一打听才知道有这么个研讨会,赶紧去听,顺道记了点东西,而且复习时也比较重视,所以这道题让我给押准了,呵呵。
北京大学0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法学综合A及 答案2004
北京大学2004年法学硕士试题和参考答案考试科目:法学综合A一,宪法1请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的基本内容.[参考答案]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其内容是:第一,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第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
就广义而言,我国公民的平等权还包括司法平等,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又包括公民在守法上的平等。
与资本主义宪法中平等权不同,我国宪法的平等原则并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个人认为:应该有相对的立法上的平等,不过这里不用深入讨论)。
因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广大人民群众还需要对少数敌对分子实行阶级压迫,我国宪法中的平等原则就是肯定这种阶级秩序的基础上的平等。
[参考资料] 魏定仁主编:《宪法学》,北大出版社1994年版2,辨析:行宪政必有宪法,有宪法必有宪政。
[参考答案] 行宪政必有宪法,但有宪法未必有宪政。
宪政是宪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其主要内涵是指,依照宪法规定所产生的政治制度,使宪法规范与宪法实施的政治实践相结合的产物。
宪政是由意识形态和文化决定的一系列特殊道德的观点,如尊重人的尊严;宪法必须考虑到国家权力、公共政策和法律的“合法性”,以及人民对政府极其行为的“同意”。
第一,宪政必须是基于宪法。
作为宪法实践的基础,没有宪法的存在就谈不上宪政,也就是说,如果在一个国家中,不存在一个被称为宪法的根本法,或者是宪法的存在的权威被人们严重忽视,宪政是无从谈起的。
因此,要实现宪政,就必须要强化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宪法是法,不是简单的政治纲领或者政策。
北京大学考研试题(法学)综合A卷2003及答案
北京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课试题综合A卷一、法理学(共计20分)阐述下列问题1.法的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
答:法同其他所有社会规范一样,是为主体的行为提供标准的。
但法所提供的不是普通的行为标准,而是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行为标准。
具体而言,法的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1)法的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
首先,法的适用对象是具有普遍性的。
法有概括性,通常是为一般的人、抽象的人而不是为具体的人、特定的人提供行为标准的,它的适用对象是普遍的。
有的国家的判例也是一种法,它是由法院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形成的,但它形成判例法后,就不只对个别人适用,而是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其次,法的适用范围也是具有普遍性的。
法在政权管辖范围内具有约束力,令行禁止,具有统一性。
同时,法只要尚未失效,就能反复适用,而不是只适用一次或若干次。
这就使得法的适用范围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具有普遍性。
当然,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不是说所有的法都可以在全国适用、永远适用,而是说法在自己的时空效力范围内可以普遍适用,超出了自己的效力范围,就不能适用。
(2)法的形式和分类具有明确性、肯定性。
首先,法的形式是具有明确性、肯定性的。
特别是制定法,一般都以具体的形式,明确地、肯定地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而不是模糊地、伸缩性很大地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
当然,说法是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来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并不是说每个法律条文都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其次,法律规则或规范的分类进一步使法具有明确性、肯定性。
法律规则有多种类别的区分,它们从不同角度使法具有明确性、肯定性。
例如,授权性规则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或有权做什么。
命令性规则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告诉人们应当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禁止性规则则以明确、肯定的形式告诉人们不能怎样行为。
2.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的融合。
答:民法法系是以古代罗马法,特别是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而发展起来的世界各国和地区的法的总称。
北大法学考研真题 2004年以前刑诉
刑诉刑事诉讼法学96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一、辩护人是否应当承担证明责任?为什么?(10分)二、甲告诉乙,丙是被丁杀死的。
乙向司法机关提供了这一情况。
乙的证言应当属于理论上的证据分类中的哪几类证据?(10分)三、简述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0分)四、何谓侦查实验?进行侦查实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0分)五、简述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15分)六、简述假释的程序。
(15分)七、简述依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的法院的程序。
(15分)八、简述对物证、书证的审查判断。
(15分)97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一、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对一审法庭调查的规定与原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有何不同?(10分)二、简述人同法院对一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判。
(10分)三、简述广义物证、狭义物证与书证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区别。
(10分)四、简述公安机关对侦查终结案件的处理。
(10分)五、简述应当停止执行死刑的几种情形和相应的处理程序。
(10分)98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简述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意义。
(10分)现行刑事诉讼法对逮捕、拘留条件的规定,与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相比较,有何变化?(10分)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15分)试述我国审查判断刑事诉讼证据的标准。
(15分)99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简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律师在审判前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其意义何在?试述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在审判前阶段的地位、权利和责任。
为什么要对中国原有的刑事审判程序进行改革?试述新的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00年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卷1、理论简析题(10分)1990年哈瓦那第8届联合国预防犯罪与罪犯待遇大会通过的《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我国是成员国)第8条规定:遭逮捕、拘留或监禁的所有的人应有充分机会、时间和便利条件,毫不迟延地……接受律师来访和与律师协商。
这种协商可在执法人员看得见但听不着的范围内进行。
北京大学考研试题(法学)综合B卷2003及答案
北京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考试科目:综合B卷一、法理学(共计20分)阐述下列问题1.法的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
(10分)答:法同其他所有社会规范一样,是为主体的行为提供标准的。
但法所提供的不是普通的行为标准,而是具有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行为标准。
具体而言,法的普遍性、明确性和肯定性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1)法的适用对象和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
首先,法的适用对象是具有普遍性的。
法有概括性,通常是为一般的人、抽象的人而不是为具体的人、特定的人提供行为标准的,它的适用对象是普遍的。
有的国家的判例也是一种法,它是由法院对具体的人、具体的案件所作的判决形成的,但它形成判例法后,就不只对个别人适用,而是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其次,法的适用范围也是具有普遍性的。
法在政权管辖范围内具有约束力,令行禁止,具有统一性。
同时,法只要尚未失效,就能反复适用,而不是只适用一次或若干次。
这就使得法的适用范围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具有普遍性。
当然,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不是说所有的法都可以在全国适用、永远适用,而是说法在自己的时空效力范围内可以普遍适用,超出了自己的效力范围,就不能适用。
(2)法的形式和分类具有明确性、肯定性。
首先,法的形式是具有明确性、肯定性的。
特别是制定法,一般都以具体的形式,明确地、肯定地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而不是模糊地、伸缩性很大地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
当然,说法是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来为人们提供行为标准,并不是说每个法律条文都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来规范人们的行为。
其次,法律规则或规范的分类进一步使法具有明确性、肯定性。
法律规则有多种类别的区分,它们从不同角度使法具有明确性、肯定性。
例如,授权性规则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告诉人们可以做什么或有权做什么。
命令性规则以明确的、肯定的形式告诉人们应当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禁止性规则则以明确、肯定的形式告诉人们不能怎样行为。
2.民法法系与普通法法系的融合。
2004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宪法学试题
2004法律硕士全国联考综合课宪法学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50小题,每小题1分,共5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5、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情况是()。
A、见义勇为B、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C、有特殊贡献D、现役军人【答案】B 【考点分析】宪法第45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获得物质帮助。
【考生注意】要注意这三个词,这是宪法的规定,考试时要牢记的规定,不可想当然。
宪法中还有其他一些条款中也有一些关键词,要注意。
如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条款以及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条款。
1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C、全国人大常委会D、全国人大主席团【答案】C 【考点分析】本题考查宪法的解释权,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
这在以前已考过若干次了。
【考生注意】全国人大只能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无权解释宪法。
17、我国宪法修改必须由()。
A、全国人大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通过B、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C、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D、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数通过【答案】 C 【考点分析】宪法第64条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法律和其它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考生注意】通过宪法修正案必须是“全体代表”而不是“出席会议的代表”的多数通过,第2项未明确是出席会议的代表还是全体代表,所以只有第3项是正确的。
1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法律性质是()。
A、国家政权机关组织B、爱国统一战线组织C、群众组。
2004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试题分析
(一)法理学部分在2004年的600分结构下,法理学占了18分,与2003年的总分比例一致。
其中,题目及其考点为:1.法的本质;2.法与道德的关系;3.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4.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5.法律规则的分类;6.法律终止生效;51.法治与法制;52.执法与守法;53.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事件、法的效力;81.法的起源、法的历史发展;82.法与社会;83.法律关系。
其中,单项选择6道、多项选择3道、任意选择3道。
涉及到的知识点,体现了“法的本体”一章仍是重中之重。
对某些知识点存在连年考查的现象,只不过考查角度有所侧重而已。
在2004年法理学考题中出现超纲题目,在司法部的辅导用书没有涉及的知识点也进行了考查(如第81题),这应特别引起注意。
(二)宪法部分在2004年,在600分的总分结构下,宪法学部分共计22分;其中,单项选择占了8分、多项选择占10分、任意选择占4分。
宪法学所占总分比例有了一定提高(从3%上升到3.7%)。
题目及其知识点如下:7.私有财产权;8.审计机关;9.特别行政区立法会法律;10.公民的基本权利;11.直接选举当选条件与另行选举;12.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主体;13.立法监督权;14.人大每届任期;54.法的效力等级;55.香港居民的自由;56.澳门特别行政区;57.诉愿权;58.国家结构形式;84.法律适用;85.通信秘密。
从涉及到的知识点看,涉及2004年宪法修正案2道(7、14);纯粹宪法法条的4道(8、10、57、85),主要的仍是公民基本权利;涉及国家结构形式的(包括民族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5道(9、12、55、56、58);涉及立法法的3道(13、54、84);1道选举题(11)。
看来,宪法修正案、公民基本权利、立法法一直是司法考试中宪法学考查的常青树。
2004年对特别行政区大加考查,也显得格外耀眼。
(三)法制史部分在2004年总分为600分的结构下,法制史考查了12分,所占总分的比例下降(从1/40下降到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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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4年法学综合卷(A卷和B卷)专业课考研真题试卷及分析A卷:宪法20分1.请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的基本内容(10)2.辨析:行宪政必有宪法,有宪法必有宪政(10)行政法30分3.请简述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公正原则的基本内容(10)4.辨析: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时,才可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10)5.案例10分王某认为A县政府作出的撤消土地承包合同的行为侵犯自己权益,多次到县政府上访。
县政府认为王扰乱公务,口头对其宣告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无处罚决定书)。
王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1)A县政府行为是否合法?(2)王欲诉讼,可向哪级法院提起?刑法40分6.请简述缓刑制度的概念和适用条件(10)7.请谈谈对我国刑法13条关于犯罪概念的但书规定的理解(15)8.案例(15)甲见乙旁有一摩托车(乙尚未发动),怀疑是偷来的,便装作认识问到”你到哪里去?“,乙以为甲是车主,弃车而逃。
甲见四周无人,便欲据为己有,驶出一段距离后,被追来的车主抓获归案。
问此案如何定性?国际公法30分9.请简述时效和先占制度的不同点(10)10.我国法院能直接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吗(10)11.外国军用飞机能否在他国专属经济区上空进行侦察(10)刑事诉讼法30分12.(理论)为什么说刑事诉讼法是宪法的适用法13.(法条分析题)试根据刑事诉讼法156和157条的规定,谈谈对我国证人作证制度的看法(10)14.(基础知识题)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不起诉案件应履行的法律手续(10)B卷法理学20分1.法治和法律意识的互动关系(10)2.请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角度谈谈制定统一的民法典对市场经济的作用(10)民法45分3.物权与债权在效力上有何不同(10)4.请比较过错责任、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的概念不同(10)5.什么是最高额抵押,它和一般抵押有何不同(10)6.案例甲与乙签定一房屋买卖合同,甲交付房屋、乙支付价金,但未到民政部门登记。
后甲将房屋转卖于丙,登记。
但丙未支付价金。
丙起诉甲,要求交付房屋,甲反诉丙,请求法院宣判甲丙合同无效。
请提出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15)民事诉讼法30分7.请根据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谈谈我国上诉审的审理范围(8)8.案例(12)甲主营业地在北京市,乙主营业地在东莞市,丙的车辆注册地在山东省。
甲与乙签定购买瓷器瓶合同于广州市,约定乙将货物运至北京市交货,在石家庄乙与丙发生碰撞,货物损坏。
甲宣称乙交货不符,并请求宣告合同无效,乙反诉甲,要求支付剩余价款。
(1)甲宣称乙交货不符,并请求宣告合同无效,哪些法院有管辖权?乙诉甲,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哪些法院有管辖权?甲乙同时向有权法院起诉,如何处理?(2),甲有无权利宣称乙交货不符,并请求宣告合同无效?(3)丙参与诉讼,应处于何种地位?有无提出管辖权异议权利?有无独立提起请上诉的权利?9.比较特别程序和一般程序的不同(10)国际经济法25分10.比较空运托运单和海运提单的不同,另有一说为比较两者的异同(5)11.MIGA公约对适格性国际投资的规定(5)12.免税法作为避免双重征税方法的优点和缺点(5)13.案例(10)在中国广州举办的一次国际商品博览会上,中国某市贸易公司与A 国食品公司签定购买1000箱罐头合同于2003年5月16约定CIF 中国S港。
贸易公司4月30日支付了价款。
合同约定食品公司交付的食品至少可保质18月,贸易公司收货后X(忘了)天内应当验货。
在承运人装货时,因飓风延误,到港时贸易公司没有检验便出售,因变质造成人员伤亡,因中国媒体报道,卖出的250箱中许多人退货,库存750箱无法卖出。
本题有4个问,是关于管辖(冲突法)以及不验货的法律后果等。
经济法30分14.经济法主体的权利结构(8)15.反垄断法关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表现形式的规定(6)16.出口退税制度改革中关于纳税人权利的保护(5)17.我国新的银行监管体制(5)18.我国公司股利分配的基本原则(6)分析:一、各部门法的分值与其在专业课总成绩中的比例宪法20分,1/15行政法30分,1/10刑事诉讼法30,1/10刑法40,2/15国际法30,1/10法理20,1/15民法45,3/20民事诉讼法30,1/10国际经济法25,1/12经济法30,1/10结论:民法与刑法作为最基本的法学部门,是最关键的。
行政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民事诉讼法和经济法其次。
国际经济法再稍次。
宪法和法理学分值最小。
法理学改为在B卷中考后,宪法和国际法各增加了10分,其他科目不变。
二、题型03年综合卷,除民法和刑法各有一道案例分析题外,各门法都仅有简答这一种题型。
而04年则明显多样化。
宪法和行政法有辨析题;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经济法有案例分析试题。
所以应该强化对各种案例的分析能力。
同时,总题量由去年的A卷12道题、B卷13道题变为A卷14道题和B卷18道题。
由于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则A卷每题时间为15分钟,B卷每题为10分钟。
这就要求有较快的答题速度。
三、题目分析(一)、宪法学试题分析分值:20分题型:简答、辨析分析:宪法学中采用辨析型试题不是第一次,宪法专业卷99-03年一直都有辨析型试题。
今年的辨析试题还是比较好判断和回答的。
宪政也是近年来宪法学界的热门话题。
03专业卷中提到了“权力制约的宪政思想”。
简答题主要考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是宪法学的重点。
99、00、01的理论法学卷都考察过该考点,99年和02年的专业卷中也考察过。
有关内容可参考魏定仁版248-252;或周叶中版261-262。
本年试题可以说是近几年来与王磊《宪法的司法化》联系最少的一次,出的题也是非常标准的宪法题(不同于03年“立法权的特征”,该题较接近法理学,又与《宪法的司法化》有间接联系)。
但是,王磊新书《选择宪法》中的一个专题,是平等权的宪法保护。
个人认为这是有联系的,因此,要加强对《选择宪法》的研究。
同时,不能忽略宪法学基础知识,对宪法学界热点也要保持适当的关注。
王磊出题向来是比较率性的。
从整体上看,今年的题属于基础型的。
(二)、行政法学试题分析分值:30分题型:简答、辨析和案例分析:辨析题和案例题并不是第一次出(01综合卷、99-03专业卷都考过辨析,97综合卷和01-03专业卷里考过案例分析)。
简答题考察的是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关于这个考点,在98年综合卷(试述合理性原则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的体现)和02年的综合卷(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00年专业卷(行政法治原则的涵义是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辨析题)、02年专业卷(“越权无效”原则是英国行政法的核心原则,辨析题)、03年专业卷(比例原则是规范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行政法基本原则,辨析题)都考察过,应该说是非常重要的。
答案可参考姜明安自考版教材44-49,或姜明安北大高教版48-50。
辨析题考察的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条件。
这个也是经常考察的。
00年综合卷(与《条例》相比较,《行政复议法》在受案范围方面有何具体变化?对行政审判将有何影响?),另外在综合卷的填空和案例题里也都也考察。
从整体上看,今年的题属于基础型的。
(三)、刑法学试题分析分值:40分题型:简答、案例分析:今年的考题形式和分布与去年保持了一致。
两道简答题考的都是刑法总论内容,而案例分析则综合考察总论和分论(尤其是分论的一些基本罪名)。
缓刑题可以说是以前考的缓刑题的翻版,02年专业卷名词解释缓刑,96年综合卷简述适用缓刑的条件。
因此研究历年考研题并争取认真做一遍肯定是有好处的。
同时,对缓刑的考察也改变了03年综合卷中仅仅考察刑法总论中犯罪论而不考察刑罚论的情形。
因此,对犯罪论和刑罚论都要认真。
关于对刑法第13条但书的理解,可参考双杨版教材56、57;或刘守芬版教材38、39。
案例较为综合,有另文分析。
本年的题属于基础型的。
(四)、国际公法学试题分析分值:30分题型:简答分析:今年的题较去年的“南极条约的主要内容“,属于比较基础的,而且在书上完全可找到答案。
考察的也是重点章节:领土、海洋法和条约法。
关于先占和时效的不同,邵津版和端木正版教材明确指出的不同有一处:即先占的对象是无主地,时效是对他国领土的占领。
个人认为两者的构成要素也不同。
关于专属经济区的那道题,与02年专业题非常接近。
关于我国法院能否直接适用国际条约,可参考王铁崖版教材426、427。
国际法从整体上看考的很细,而且会出书上没有现成的答案的题。
这点要注意。
(五)刑事诉讼法学试题分析分值:30分题型:简答分析:从试题内容上看,个人推测是汪建成教授命制的本年试题。
从考察的范围来看,考的非常全面,刑事诉讼法总论、制度论和程序论各一道题,分值也相当,较去年也合理许多。
从03和04年综合题看,制度论中的证据论是最重要的。
从历年试题(包括今年)分析上看,有关制度论的考题(包括专业卷和综合卷)一共有12道,其中有关证据的就有8道,强制执行3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道。
有关宪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一直是他所强调的,给我们的本科期末试题里也考过。
这道题看起来不难,但答好也不容易。
参考本科笔记,10页和汪教授的《刑事诉讼法学概论》,29页,可以答出。
今年的第2题,在教材上找不到答案,这种题体现了一些真正专业卷的风格。
个人认为应该首先运用传闻证据规则批驳该法条,指出危害,进而再提出立法上的改进意见,可参考《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371-373。
第三题是纯粹记忆性试题。
千万不要认为刑事诉讼法今年考的反常,其实96、97综合卷和96、97、98专业卷都考察过非常细致的题。
答案参考《刑事诉讼法学概论》298。
我自己认为今年的试题难度中等稍上,但较去年加大了难度。
(六)法理学试题分析分值:20分题型:简答分析:今年的两道题较去年容易多了,去年的一个太细,一个太大。
今年第一题,蓝宝书上有完整答案,见该书213-215。
第二题,书上当然不会有现成答案,但是周旺生在02年写了一篇论文《法典在制度文明中的位置》,法学论坛第17卷02年第4期。
这就告诉我,周很可能从他近几年的论文里出考题。
大家原来拼命找的3、4篇论文反到没有考。
(七)民法学试题分析分值:45分题型:简答、案例分析分析:今年的题没有民法总论,全部是债权法(我把侵权法归入债权法)和物权法的,尤其是两者结合考,包括第一题和案例分析。
相比去年,更为朴实。
去年考了两个债权法的简答题,和一个人格权法的案例,有点离经叛道了。
民法第一题非常基础,但我在红宝书上还真没有找到,可参考法律出版社,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第二版19-20。
这本书对考北大的研很重要。
听说在《物权法原理》(93年)过时后一直到红宝书(2000年)出版前的几年,钱明星一直把它(当时是第一版)作为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