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司法考试《法理学》基础知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导语】为了帮助各位考⽣系统的复习司法考试,全⾯的了解司法考试的相关重点,⽆忧考整理了司法考试《法理学》基础知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权利和义务是对⽴统⼀的关系
1、对⽴:①⼀个表征利益,⼀个表征负担;②⼀个是主动,⼀个是受动。
权利和义务是法这⼀现象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和因素,是两个相互排斥的对⽴⾯。
2、统⼀:相互依存: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的存在和发展,⼀⽅的存在和发展以另⼀⽅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相互贯通:权利和义务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并在⼀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数量上的等值关系
1、⼀个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等的。
2、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相互包含。
三、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1、权利直接体现法律的价值⽬标,义务保障价值⽬标和权利的实现。
2、权利提供不确定指引,义务提供确定指引。
3、义务的约束机制有助于建⽴秩序,权利的导向和激励机制有助于实现⾃由。
四、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现阶段,应以权利为本位。
注:权利本位的法律特征:
1)法律⾯前⼈⼈平等。
2)权利义务关系范围内,权利是⽬的,义务是⼿段,法律设定义务的⽬的在于实现权利;权利是第⼀性因素,义务是第⼆性因素,权利是义务存在的依据和意义。
3)在法律没有明⽂禁⽌和强制的情况下,可作出权利推定,即推定有权利(⾃由)去作为或不作为……
4)权利主体在⾏使权利时,只受法律规定的限制,限制的⽬的在于遵照和保障他****利。
5)⼈们在享有权利、成为权利主体前提下,应承担相应义务,在⾏使权利和履⾏义务的实践中实现权利义务的⼀致性。
司法考试《法理学》考前测试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法理学》考前测试题及答案司法考试《法理学》考前测试题及答案 11、[多选题]下列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有( )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判例法D.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答案】ABD2、[多选题]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以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不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A.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B.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C.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D.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答案】D【解析】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体系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类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多选题]有机联系的整体。
本题选项中C项具有一定的迷惑性,香港和大陆虽然属于不同法系,但是都属于同一法律体系,因此C项是正确的。
我国古代虽然是“诸法合体”,没有划分部门法,但不能因此说不存在法律体系,因此D项是错误的。
3、[单选题]下列机构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 )A.省级政府B.较大市的人大C.自治区人大D.经济特区【答案】B4、[多选题]下列属于公法范畴的是( )A.行政法B.婚姻法C.刑法D.公司法【答案】AC5、[多选题]下列属于民商法法律部门的子部门的是( )A.合同法B.商标法C.继承法D.反不正当竞争法【答案】ABC6、[多选题]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多选题]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答案】B【解析】本题考察“权利本位”思想,在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中,权利处于最终地位,义务始终是为权利服务的,因此B项是错误的。
法律基本知识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法律基本知识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在现代社会,法律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规范,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了解法律基本知识,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对于每个公民都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法律权利从广义上讲,法律权利是指个人或团体在法律范围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法律权利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益,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体现。
1.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它包括了生命权、健康权和人身自由权。
生命权是指每个人都有权享有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健康权是指每个人都有享受身体和心理健康的权利。
人身自由权是指个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有自由居住、自由迁徙和自由出境的权力。
2.财产权利财产权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对其合法财产进行支配和处分的权利。
公民在法律范围内享有财产的合法所有权,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支配自己的财产。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作、发明、科研等活动中所形成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
它包括了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的存在和保护,鼓励了创新和发明,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4.合同自由权合同自由权是指公民有权自由订立、变更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
公民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有通过签订合同来约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依法行使合同权利的权力。
二、法律义务与法律权利相对应,法律义务是公民在法律范围内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
只有充分履行法律义务,才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遵守宪法和法律每个公民都有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宪法和法律是国家最高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公民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得违法行为。
2.尊重他人权益公民应当尊重他人的权益,不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权。
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遵守公序良俗,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履行合同义务在经济交往中,公民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诚实守信,履行约定的合同义务。
公民应当准确理解合同内容,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履行合同义务。
法理学考点: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法理学考点: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一)权利与义务的概念1.权利的概念和特征(1)权利的概念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允许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2)权利的特征①法律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所决定的,国家法律认可或保障,当主体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主体有权要求国家保护其权利,国家也有义务予以保护。
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体对所享有的权利有自主处分的能力,即主体对法律权利有依法选择性。
③法律权利总是与法律义务紧密相连,没有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不可能存在。
④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权利与利益是紧密相连的。
2.义务的概念和特征(1)法律义务的概念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对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要求和约束,"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要求义务承担者必须要做出一定行为方能履行义务,也称作为义务,如纳税义务;"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要求义务人不得做出一行为,也称不作为义务,如禁止非法拘禁、严禁刑讯逼供等。
(2)法律义务的特点①法律义务是法律要求主体为或不为的一种应当行为,即一种要求或期望的、尚未实现的行为,对于已经履行的义务,不是义务本身,而是义务的实现。
②法律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义务承担者必须依法履行义务,否则就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惩罚。
(二)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分类(三)法律权利与义务的联系(1)从结构上看,权利与义务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2)从数量上看,权利与义务的总量是相等的。
(3)从产生和发展上看,权利与义务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
(4)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净胜,一般而言,在等级特权社会往往强调义务本位,权利处于次要的地位;而在民主法治社会则为权利本位,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第八章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指全体公民普遍享有的权利。
是指妇女、儿童、老人、残
疾人等特定人群专门享有的权利。
一、法律权利
(二)法律权利的分类 ❤ 实体性权利和程序性权利。 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经济法中 的经营权,商事法中的股权等。 指程序法所确认权利,如诉讼法规定 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等。
一、法律权利
(三)法律权利与人权 是指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当享有的 权利。
(一)选举权利与义务
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 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1)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 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2)以暴力、 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 权和被选举权的;(3)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 他违法行为的;(4)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 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因上列违 法行为当选的,其当选无效。
开发商履行交房义务, 购房人才能行使房主 权利
在超市购物的付款义务, 要付款就要先取得购物 的权利。
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既是享受各种法律权 利的主体,又是承担各种法律义务的主体。
❤
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 的价值和动力。同样,离开了法律义务,法律 权利也形同虚设。
一、法律权利
6.人权的评价标准也是多元的。 不同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下的人权内容及其 实现方式是不同的,不能用一种标准评价各国的 人权状况。
一、法律权利
7. 人权的保障水平和实现程度则取决于各国的经 济社会发展水平。 ,发展中国家不能追捧发达国家 的人权,发达国家也不能按照自己的评判标准看 待发展中国家的人权保障。
法学中的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
法学中的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在法学领域,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作为法律规范体系的核心,它们在法律关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探讨法学中的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的含义、特点以及它们在法律领域中的作用。
一、法律权益的含义与特点法律权益是指个体在法律上享有的利益,是法律对个体的保护和赋予的。
它是法律规定的一种主体地位,个体可以依法对自身的权益提出要求,追求法律所赋予的合法利益。
法律权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法律权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体依法享有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法律权益是相对稳定的,法律规定的权益并不会随个体意愿的改变而改变。
再次,法律权益是可以行使的,个体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后,法律权益是有条件的,个体在享有权益的同时,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法律义务的含义与特点法律义务是指个体在法律上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它是法律规范的一种主体责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个体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行动,履行相应的义务。
法律义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法律义务是具有强制力的,个体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
其次,法律义务是相对稳定的,个体所应履行的义务并不会随个体意愿的改变而改变。
再次,法律义务是有法律后果的,个体不履行或违反法律义务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法律义务是社会责任的表现,个体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三、法律权益与法律义务的作用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在法学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是法律关系的基础。
个体通过行使权益、履行义务建立了法律关系,构成了法律上的法律关系。
其次,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要素。
通过规定个体的权益和义务,法律规范阐明了个体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再次,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是法律实践的基础。
在法律领域中,个体通过行使自己的权益、履行自己的义务,参与到法律实践中去,推动社会的正常运转。
最后,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的基石。
《法理学》模拟考试试题及答案
《法理学》模拟考试试题及答案第一篇:《法理学》模拟考试试题及答案《法理学》模拟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划分标准是()A.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B.是否合法C.法律是否予以调整D.是否具有社会性2.根据法律效力强弱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A.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B.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C.确定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D.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3.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称为()A.法的拘束力B.法的溯及力C.法的继承性D.法的统一性4.《刑法》第109第2款规定:“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这一条规则属于()A.授权性规则B.任意性规则C.委任性规则D.准用性规则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一国的法在其主权实际管辖的那部分陆地有效B.一国民事、经济等法的效力,一般也及于在本国领域外的本国公民C.一国的法律只在国内有效D.只有刑事法律才可能在本国领域外生效6.现代各国一般均确认()为法有无溯及力的原则。
A.从新兼从轻原则B.从旧兼从轻原则C.从旧原则D.从轻原则7.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权利分为()A.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B.公权利和私权利C.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D.人权和公民权8.《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A.确定的指引作用B.有选择的指引作用C.评价作用D.强制作用9.王某夫妇雇用了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
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孩子B.孩子的安全、健康C.保姆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10.陈凯歌导演的电影《霸王别姬》属于法律客体的哪一种类?()A.物B.人身C.精神财富D.行为结果11.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A.由最高人民法院解释B.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C.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D。
【参考】法理学进阶笔记(2-14章)
第二章法律本位课前提示法律本位关涉法律的终极关怀是什么或应该是什么的问题。
本章主要研究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及其相互关系。
学习中要重点理解权利的构成要素、法律权利与权力的区别、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难点是关于法律本位的争论。
要注意理解权利本位论、义务重心论和权利义务并重论各自的价值侧重。
第一节法律权利一、权利的存在形态从权利的存在形态角度,可划分为应有权利、习惯权利、法定权利和现实权利。
应有权利是权利的初始形态,它是特定社会的人们基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传统而产生出来的权利需要和权利要求。
法律权利是通过法律明确规定或通过立法纲领、法律原则加以公布的、以规范与观念形态存在的权利。
在重视法治与人权的国家,法律权利是权利的主要存在形态。
现实权利,即主体实际享有与行使的权利,亦称“实有权利”。
二、法律权利概述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概念最早发端于具备私法精神的古罗马法。
对罗马自由民来说,私人之间的平等以及在此基础之上产生了权利的概念,其核心是财产权。
从权利概念产生之后,历代思想家和法学学者对其作出了众多的解释与理解。
如几种典型的权利概念:自由说、资格说、利益说、主张说、选择自由说、可能性说、法律上的“力”、行为尺度、权能、意志自由说等。
各说皆不乏合理之处,但也不无偏颇。
法律权利是指社会主体享有的法律确认和保障的以某种正当利益为追求的行为自由。
它主要具备四个特征,即法律权利的法律性;法律权利的自主性;法律权利的可为性;法律权利的求利性。
三、法律权利的结构结构作为某一事物的组织方式和内部构造,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该事物是由哪些因素构成的;二是各个因素之间的构成状况如何。
法律权利就必须具备三大要素:利益、权能和自由行为。
从罗马法中的权利构成来看,它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受法律支持的习惯或道德权威,如家长权;第二,受法律支持的习惯或道德的权力,如财产处分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第三,受法律保护的自由,如放弃遗产继承权;第四,法律身份,即罗马公民或外来人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法学中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法学中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在法学中,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不可或缺的概念。
它们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定义、关系以及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应用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法律权利的定义与特点法律权利是指法律体系所确立的个人或集体享有的合法权益。
它是法律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一种保护,赋予其特定的权力。
法律权利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律权利具有普遍性。
法律权利的适用对象是所有拥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权利的公民,以及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其次,法律权利具有平等性。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
无论是贫富、智力、性别、种族等身份差异,都不应该影响每个人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
再次,法律权利具有保护性。
法律权利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尊严等基本权利。
最后,法律权利具有可行性。
法律权利不仅是一种抽象的观念,更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和实现的。
当法律权利受到侵害时,公民有权诉诸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法律义务的定义与职责法律义务是法律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的一种责任和义务。
它是在法律权利的基础上产生的,要求人们在特定情况下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义务的定义与特点如下:首先,法律义务是一种法定的责任。
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法人和组织在特定情况下的义务和责任,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履行。
其次,法律义务是一种社会责任。
人们不仅要履行法定的义务,还需要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再次,法律义务是一种约束力。
法律对公民、法人和组织的行为做出了规定,对违反法律义务的行为有相应的法律制裁和承担责任。
最后,法律义务是一种自觉性行为。
公民、法人和组织在遵守法律义务的同时,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履行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关系的。
法律给予公民、法人和组织相应的权利,同时也赋予他们相应的义务。
法硕联考法理学核心考点解析:法律权利和义务
法硕联考法理学核心考点解析:法律权利和义务一、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从宏观方面讲,可以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概括为:历史进程中曾有的离合关系,逻辑结构上的对立统一关系,总体数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运行中的制约关系,价值意义上的主从关系。
现简要分述如下。
1.从人类不同的发展阶段看,权利与义务有过离合关系。
早在原始社会,权利与义务完全结合在一起,无所谓权利与义务的区分。
但是,进人阶级对立社会以后,由于人们之间在经济上、政治上处于不同地位,权利和义务也就随之分立,尤其在私有制社会中,一部分人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而另一部分人只尽义务而享受不到权利。
2.从逻辑结构上看,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权利意味着获得,而义务则意味着付出;一个是主动的,另一个是被动的。
它们在法律关系中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但同时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两个方面。
这种相互依存关系表现在,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存在和发展,一方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前提。
二者的相互贯通表现为权利与义务是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的,有的行为既有权利属性又有义务的特点,如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所享有的职权和责任等。
3.从整体数量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量上的等值关系。
一个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等的。
就整个社会而言,只有权利与义务在总量上处于等额状态,利益的付出与获取才能达到平衡,社会生活才不至于出现混乱。
超过权利分配的适当限额强加的权利,或者超出义务范围对义务人提出过分的要求,都是不公平的。
特权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由于部分人享受非法权利而导致权利与义务的失衡。
应该说,权利的限度就是义务的界限,而义务的范围也就是权利的界限。
4.从价值功能上看,权利与义务具有互补关系。
法律总是以确认和维护某种利益为其价值目标,但是,单纯的权利并不足以确保利益的得到,必须通过设定义务去保障权利目标的实现。
没有义务就无所谓权利,没有权利也就无所谓义务。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权益和义务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基石,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应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益。
对于每个公民来说,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一些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权益和法律义务,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法律。
一、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指国家或地区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规定,以确保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公平正义的维护。
法律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调整社会关系、惩治违法犯罪等。
法律的形式多样,包括法律法规、法令、决议等,具体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
二、法律权益法律权益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框架下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根据具体情况,法律权益可以分为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等多个方面。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法律权益。
1. 财产权财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对自己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
这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权等各种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2. 人身权人身权是指个人在法律范围内享有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等权益。
例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都属于人身权的范畴。
法律保护个人的人身权益,不得侵犯、损害。
3. 劳动权益劳动权益是指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在劳动过程中享有的各项权利。
包括工资福利、劳动保护、休假假期等方面的权益。
法律规定,雇主应当保护员工的劳动权益,不得违法剥夺或侵犯。
三、法律义务法律义务是指个人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遵守法律义务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的必要条件。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法律义务。
1. 守法义务守法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当遵守法律的基本要求。
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权益等方面。
违反法律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 合同义务合同义务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合同是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违反合同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权能和义务关系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权能和义务关系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权能和义务关系一、引言在社会生活中,法律是维系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法律既赋予人们权力的同时,也要求人们履行相应的义务。
本文将探讨法律的权能和义务关系。
二、法律的权能1. 独立性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代表,具有独立于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特征。
它拥有制定、修改和废除规则的权利,以及对违反规则的行为进行惩罚的权力。
2. 监督和保护法律通过设立法院和相关机构,对社会行为进行监督和惩罚。
它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自由,确保其合法行使。
3. 约束和规范法律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和条文,以规定人们的行为标准。
它限制了个人的权力,并确保个人的权力行使不侵犯他人的利益。
三、法律的义务1. 遵守法律法律赋予了人们权力的同时,也要求人们遵守法律。
这是每个人在社会中的基本义务,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行事,不得违背法律。
2. 尊重他人利益法律鼓励人们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并禁止任何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个人应当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不得进行欺诈、侵权等行为。
3. 承担法律责任当个人或组织违反法律规定时,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以及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个人在享受权力的同时,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四、法律的权能和义务关系法律的权能和义务是密不可分的。
法律的权能赋予人们权力,而法律的义务要求人们在行使权力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赋予了人们权力的同时,通过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在权能和义务的关系中,个人的权力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以防止滥用权力带来的不公和不正义。
同时,个人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五、结论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代表,既赋予人们权力,也要求人们履行相应的义务。
法律的权能和义务关系是维系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基石。
个人应当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权益,并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
司考法理学笔记:权利和义务
司考法理学笔记:权利和义务笔者国家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辅导资料,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权利和义务的含义1.权利的概念(1)关于权利的本质学者们的解释:A. 自由说;B. 范围说C. 意思说:认为权利是法律赋予人的意思力或意思支配力D. 利益说:认为权利就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E. 折衷说(综合意思说和利益说),认为权利是保护利益的意思力或依意思力所保护的权利(2)法律权利的特点:A. 权利的本质是由法律规范所决定,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障。
B. 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实施的行为,因而权利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C. 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
2.义务的概念(1)义务一般在下列几种意义上使用:A. 它是指义务人必要行为的尺度(或范围)B. 它是指人们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之法律约束C. 它是指人们实施某种行为的必要性(2)义务的性质表现在:A. 义务所指出的,是人们的“应然”行为或未来行为,而不是人们事实上已经履行的行为,已履行的“应然”行为是义务的实现,而不是义务本身。
B. 义务具有强制履行的性质,义务人对于义务的内容不可随意转让或违反。
(3)义务在结构上包括两个部分:A. 义务人必须根据权利的内容作出一定的行为,这在或者表现为要求人们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
在法学上被称“作为义务”或“积极义务”。
B. 义务人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义务,被称为“不作为义务”或“消极义务”。
(二)权利与义务的分类1.基本权利义务与普通权利义务(根据根本法与普通法律规定不同)(1)基本权利义务是宪法所规定的人们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权利和义务。
(2)普通权利义务是宪法以外的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绝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义务(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1)绝对权利和义务,又称“对世权利”和“对世义务”,是相对应不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相对权利和义务又称“对人权利”和“对人义务”,是对应特定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习题答案(1)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习题答案(1)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习题答案(1)1[多选题]下列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权利总是与利益紧密联系,正是基于自利即通过法律来保护本人利益的动机才形成法律B.没有对应义务存在的权利根本无法实现,所以不是真正的权利C.守法行为是围绕义务而展开的D.行使法律权利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故权利的行使排斥行为人的自主性参考答案:ACD参考解析: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
权利与利益紧密相连,而通过权利所保护的利益并不总是本人的利益,也可能是他人的、集体的或国家的利益,故A选项错误。
从结构上来看,权利与义务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即使是在不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只享有权利,但这项权利一定会有一项义务——赠与人的义务对应存在,没有对应义务存在的权利根本无法实现,所以不是真正的权利。
B选项正确。
法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和机制,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始终是围绕权利和义务这两个核心内容和要素而展开的。
故C选项错误。
权利是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决定是否实施的行为的,对于法律权利,行为人同样可以决定是否实施,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D选项错误。
2[多选题]下列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有()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参考答案:ABD3[单选题]下列机构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A.省级政府B.较大市的人大C.自治区人大D.经济特区参考答案:B4[多选题]下列属于公法范畴的是()A.行政法B.婚姻法C.刑法D.公司法参考答案:AC5[多选题]下列属于民商法法律部门的子部门的是()A.合同法B.商标法C.继承法D.反不正当竞争法参考答案:ABC6[多选题]下列属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是()A.整体性原则C.均衡原则D.兼顾新法原则参考答案:ACD7[多选题]关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B.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D.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公布参考答案:ABC参考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9条的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三)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故AB选项的说法正确。
法理学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法理学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法理学涉及法律的本质和合法性问题,其中权利与义务是法律中的重要概念。
权利是指个人或团体依法享有的自由和利益,具有主体性和保护性;而义务是个人或团体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具有从属性和义务性。
权利与义务在法理学中是相对的概念,二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首先,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的。
权利的存在基于法律的保障和保护,而法律的规定则要求个人或团体履行相应的义务。
只有对权利的享有有着相应的义务负责的约束,权利才能得以实现。
例如,个人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也应当遵守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诽谤他人,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制约的。
权利不可能是无限制的,它在法律框架下是有限制的。
个人或团体的权利行使应当尊重他人的权利,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当个人或团体享有某项权利时,也要对应地履行相应的义务,以保障其他人的权利。
例如,个人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权利与义务是相互补充的。
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可以相互促进和补充,形成法律秩序和社会秩序。
个人或团体的权利存在的同时也意味着承担相应的义务来维护这些权利,而个人或团体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会获得相应的权利保障。
由此形成了一个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平衡关系,维护了法律的正常运行。
总而言之,法理学中的权利与义务是密切相关的概念,二者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和相互补充的关系。
只有在权利与义务相互平衡的前提下,法律秩序和社会秩序才能得以维护和保障。
【实用】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PPT资料
问题探究
材料
武文斌,2002年12月入伍到叶挺独立团;红二连;,2005 年8月以全团第一的成绩考入郑州信息工程大学测绘学院, 2007年7月,分配到铁军师直属炮指连实习,5月12日, 部队接到紧急赶赴四川地震灾区抗震救灾的命令,武文斌 主动请战。他和战友们始终奋战在第一线。6月14日,武 文斌和战友们连续参与14车的卸活动房板任务。6月17日 傍晚,冒雨再次执行8车活动房板的卸载任务。干完活后, 他又去帮助别人的班的战友们卸车。21时许,武文斌因过 度劳累倒在胥家镇救灾现场,终因肺部大出血抢救无效而 牺牲。6月21日,济南军区某集团军给武文斌追记一等功, 并批准为革命烈士。7月14日胡锦涛签署命令,授予武文 斌同志“抗震救灾英雄战士”荣誉称号。 年被评为感动 中国十大人物之一。
[比4如]公公民民应的征权入利伍和,义履务行是了相保互卫促国进家的的义务,但维护了国家安全,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安全利益。 而权且利, 和法义律务义在务法与律法上律的权重利要相地对位应。
的关系。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 而6月且2,1日法,律济义南务军与区法某律集权团利军相给对武应文。斌追体依法承担的某种 必须履行的责任,是设定或隐含在法 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 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 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 段。而且,法律义务与法律权利相对 应。
那么权利和义务 在法律上有什么 重要地位?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的重要地位
一、
权利和义务是 现代法律的一 个核心特征
[3]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4]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就像一枚硬币的 两面,密不可分,相互依存,互利共赢 。没有 权利,义务的设定就失去了目的和根据;没有 义务,权利的实现也就成了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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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律权利
与法律义务
2018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预习: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一)权利与义务的概念
1.权利的概念和特征
(1)权利的概念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允许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2)权利的特征
①法律权利是由法律规范所决定的,国家法律认可或保障,当主体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主体有权要求国家保护其权利,国家也有义务予以保护。
②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主体对所享有的权利有自主处分的能力,即主体对法律权利有依法选择性。
③法律权利总是与法律义务紧密相连,没有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不可能存在。
④权利是为了保护一定的利益所采取的法律手段,权利与利益是紧密相连的。
2.义务的概念和特征
(1)法律义务的概念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对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要求和约束,"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要求义务承担者必须要做出一定行为方能履
行义务,也称作为义务,如纳税义务;"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要求义务人不得做出一行为,也称不作为义务,如禁止非法拘禁、严禁刑讯逼供等。
(2)法律义务的特点
①法律义务是法律要求主体为或不为的一种应当行为,即一种要求或期望的、尚未实现的行为,对于已经履行的义务,不是义务本身,而是义务的实现。
②法律义务具有国家强制性,义务承担者必须依法履行义务,否则就要受到国家强制力的惩罚。
(二)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三)法律权利与义务的联系
(1)从结构上看,权利与义务紧密联系、不可分割,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2)从数量上看,权利与义务的总量是相等的。
(3)从产生和发展上看,权利与义务经历了一个从浑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
(4)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净胜,一般而言,在等级特权社会往往强调义务本位,权利处于次要的地位;而在民主法治社会则为权利本位,权利是第一性的,义务是第二性的,义务设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