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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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校级优秀教师及其他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教案质量的提高,根据济任人社字【2018】27号《关于评选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尽量科学、客观;

3、向一线教师倾斜。

4、注重平衡。将相关指标综合起来按25%比例分配到上学年度各级部与综合组。

第三条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学校各级各类教案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实验指导教师和其他教案辅助人员。

2、优秀教师的推荐和评选对象为学校在编、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专、兼职任课教师。

3、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和参评对象为学校专任教师以外的在职工作人员(管理、教辅和工勤)。

4、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的推荐和参评对象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在职教师。

5、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和参评对象为在任城区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6、2009年以来已获得过同级(同类)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7、评选比例:专、兼职教师先进个人占专、兼职教师总人数的25%;管理、教辅、工勤人员先进个人占同类人员总人数的15%。

第四条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成绩突出;

2、对教案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案水平,能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案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案业务,在教育思想、教案内容、教案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案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案任务,满工作量,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过教案事故的;

(3)两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以上【不含30,4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累计超过45个工作日(不含45)】的;或有旷工行为、无故空岗的;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的;

(5)违反法律法规,不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等方针政策的;

(6)班主任工作期间,所带班级出现过安全事故的、有重大违纪事件发生的;有参与买卖生源、从事有偿家教、私自推销教辅资料、乱收费等行为的。

第五条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到学校办公室填写参评人员登记表。个人不申请者学校视为个人自动弃权。

2、学校审核。根据第四条评选条件第五条之规定由学校审核,确定参评人选。

3、学校考核:从教(工)龄、

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与出勤情况、工作量、教案成绩、民主评议等方面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总分为105分。

4、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由考评小组确定优秀人选。

第六条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及其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根据上级安排每两年评选一次。

(2)优秀人员获得者,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人员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4)学校从当选校级的优秀人员中,由考评小组推荐上一级优秀人选(在指标充足时确保各级部、综合组各一人)。其中优秀班主任承担过区级以上“班级管理或学生管理方面的课题研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七条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以校长、书记为组长,副校长、中层领导和级部主任、教研组长等为成员的推荐评选领导小组,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荐、评选工作。

2、优秀教师及其他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一并进行。

3、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严格评审,认真把关。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并将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

第八条申报材料

校级优秀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上报区教体局人事科存档,一份交学校档案室存档。在规定时间内不上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九条本办法经过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

2018年区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细则

一、一线教师先进个人评选细则:

1、教龄分(满分5分)。1年加0.2分,满分为止。(年减年计算)

2、出勤得分(20分)

按年度考核办法执行。(本次取2018、2018两年年度考核该项得分的平均分)

3、工作量得分(满分20分)

按年度考核办法执行,折合后计入总分。(本次取2018、2018两年年度考核该项得分的平均分)

4、教案业务检查得分(满分20分)

取前四个学期业务检查得分平均分,折合后计入总分。(本次取2018、2018两年年度考核该项得分的平均分)

5、教案成绩得分(满分20分)

按照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及教职工岗位竞聘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前两个学年度教案成绩。(本次取2018-2018、2018-

2018两个学年度教案效果得分的平均分)

比较任城东片区济东中学、石桥中学、接庄中学、三贾中学四校各科成绩,排列名次。济东中学各年级、各学科的名次即为本年级同学科所有任课教师的名次(英听力参照本年级英语学科成绩,阅读参照本年级语文学科成绩)。

计分办法:

未考学科教师的教案成绩得分由评议确定,评议分为A、B、C、D

4个等次,分别对应第一名至第四名成绩分,其中A等次各不超过参评人员总数的10%。

6、综合民主评议(职业道德)(满分20分)。取平均值为该项得分,民主评议分

A、B、C三个档次,其中对应分值分别为:A---20分,B---19分,C---

18分。(其中A、C各不超过参评人员总数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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