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DG+TJ+08-7-2014)(1)
次标准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同济大学 参编单位:上海市交通港航发展研究中心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 上海城市交通设计院 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现代集团上海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施 勇 葛伟强 杨俊琴 胡 张 波 宇 梁华军 房晋源 姜世峰 彭华强 肖 滨 周小鹏 苏红娟 王宝辉 汤水易 施文俊 白 玉 杨晓光 董明峰 主要审查人:彭国雄 韩 印 郎益顺 潘茂林 吴 恩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 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Standards for design of traffic and setting up parking garages (lots) i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DG/TJ 08-7-2014 J 10716-2014
2014 上海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 年上海市工程 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第一批) ‣的通知(沪建交„2011‟462 号)文 件的要求, 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同济大学任主编单位, 并会同有关单位,在 2006 年颁布实施的•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 臵标准‣DGJ08-7-2006(以下简称 2006•标准‣ )的基础上修编而成。 近年来, 随着上海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和使用量的增速超 过道路设施和停车设施供应量, 城市交通矛盾日益凸显;为缓解新改建建筑的停 车矛盾,并对城市交通进行需求管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交通管理和停车供需 的现实情况以及未来 5 至 10 年的发展趋势,调整、更新 2006•标准‣中有关建 筑工程停车位指标,成为一项亟需开展的迫切工作。同时,根据国内外研究成果 和实践经验, 2006 •标准‣ 中建筑工程交通设计相关内容也需要更新, 进行及时、 全面修编。本次修编工作就是在此背景下立项进行的。 本次调整主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指标前瞻性原则;区域差别化原则;建筑 细分化原则;合理使用上下限原则。 本次对 2006•标准‣的修编工作,建筑工程交通设计相关内容由上海市公 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负责, 建筑工程配臵停车位指标及设计相关内容由上海市交通 委员会负责。在修编过程中,修编组收集并研究了国家、行业和本市的相关文献 和资料,并以城市中心区为重点,对各类主要建筑配建停车库(场)的建设和使 用情况深入调研; 并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针对本市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臵工作,经反复讨论 和修改,提出了兼顾科学性、实用性并适度超前的基本规定、基本尺度和基本指 标。 调整内容主要包括对原标准各章节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修改并完善相关术 语。 交通设计层面的调整主要包括总平面设计和出入口设臵标准等方面, 新增 “无 障碍车位设计与配臵”内容以及“基地交通设施设计”一节。停车配建指标的调 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 明确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区域划分标准;细分建筑类 别; 合理确定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单位及上下限。配建停车位指标调整主要涉及 宾馆、餐饮娱乐、办公、商业、影剧院、展览馆、医院、住宅和教育类设施等不 同类型建筑,新增工业建筑配建停车位指标。 本标准共五章、一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一般规定; 4.建筑工程交通设计;5.建筑工程配臵停车位指标;附录 A。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执行、应用本标准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 馈至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地址:世博村路 300 号 1 号楼,邮编:200125) ,供下 5
上海市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项目
□公共办公(建筑面积㎡);□自用办公(建筑面积㎡);
□零售商业(建筑面积㎡);□超级市场、综合商场(建筑面积㎡);
□体育场馆(建筑面积㎡,座位数个);□影剧院、图书馆(建筑面积㎡,座位数个);
□展览馆、博物馆、会议中心(建筑面积㎡);□游览场所(建筑面积㎡);
4、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含交通组织流线,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5、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按有关规定应该具备的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备注:本《设计文件审查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应与所需送审材料同时送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
建设工程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项所在区(县)
项目地址及所属区域
地址:
区域:□内环内□内外环间□外环外(在□内打√选择)
建设单位
(盖章)
联系人/联系方式
申报日期
设计单位(盖章)
勘察单位
项目用地性质
建设类别
□新建工程□改建工程□扩建工程
(在□内打√选择)
项目分类建筑使用功能及其单位指标(在□内打√选择并填写指标数据,可填多项):
。
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概况(在□内打√选择并填写指标数据,可填多项):
1、按用途分类:□小型客车泊位数个;□大型客车泊位数个;□无障碍泊位数个;
□货运车泊位数个;□其他类型泊位数。
2、按建设形式分类:□地面停车场(泊位数个);□地下停车库(泊位数个);
□地上立体停车库(泊位数个);其中,机械式泊位数个。
□医院(含疗养院)(建筑面积㎡,住院床位数张);
□商品房、动迁安置房(建筑面积㎡,户数套);
□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建筑面积㎡,户数套);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测绘报告
□子母式泊位:位置/数量(对)/尺寸
(在□内打√选择并在相应位置填写,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项)
无障碍 位置/数量/尺寸 泊位
货运车 装卸泊
位置/数量/尺寸
位
出入口数量:地面出入口 个,车库出入口 个( 进 出);
车辆行驶通道/坡道宽度:
内部 设计 指标
停车方式:□平行式 □垂直式 □斜列式 □其他 车辆主要行驶通道转弯半径:
;
;
;
坡道坡度:□直线纵坡
;□曲线纵坡
;
停车库净空高度:
;其他:
。
日 期:
检查者: 复查者:
日 期: 日 期:
4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竣工验收测绘
批准数据与实测数据对比表
(第 页,共 页)
测绘报告编号:
建筑层数(地面、地下、地上):
层
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测量指标
微型客车 停车方式(垂直式、平行式、斜 泊位 列式)/泊位数(个)/尺寸(m)
位 子母式 停车方式(垂直式、平行式、斜 客车泊位 列式)/泊位数(对)/尺寸(m)
无障碍 泊位
停车方式(垂直式、平行式、斜 列式)/泊位数(个)/尺寸(m)
货运车 停车方式(垂直式、平行式、斜
装卸泊位 列式)/泊位数(个)/尺寸(m)
机
泊位数(个)
械 技术形式(升降横移、垂直循环、垂直升
式
降、简易升降、其他)
6、CJJ/T 8 《城市测量规范》
7、GB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8、JSB304 《建设项目规划全过程监督检查测量技术标准(建筑工程)》
9、DG/TJ08-2030 《建筑工程规划检测规范》及《建筑工程规划检测规范》(补充规定)
上海某地下车库结构设计
上海某地下车库结构设计摘要:近年来,我国居民的生活质量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也日益提高,同时也促使居民对用车需求的增加,结合城市再开发和大型建筑综合体的兴建,地下车库有了较大规模的发展,居住区车库、中心商业街车库、立体车库、传统车库等。
地下停车设施的综合效益,尤其是环境效益,比地面上建多层车库更具优势。
本文以某住宅小区的地下车库结构设计为实例,对地下车库结构设计的要点进行了探讨。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惠南镇东南社区06-01地块动迁房,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北至朱家港路,南至迎仁路,西临观海路,东临60-02地块与06-03地块(规划为初中与幼儿园用地)。
用地面积:54019平方米,性质为居住用地,地上建筑面积117949㎡,由13栋高层住宅(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地下一层),1栋综合楼(框架结构,地上3层),1栋公益性建筑(框架结构,地上3层),1栋地下车库(框架结构,地下1层)及其它配套用房组成。
本文主要介绍地下车库的结构设计,该地下车库为单层纯地下车库与主楼完全脱开,建筑面积22081m2,地下室平面尺寸为200.8mx185.9m属于超长地下室结构;主要轴网尺寸为7.9mx7.9m、7.9mx4.8m,地下室层高3.8m,覆土厚度为1.5m;地下车库建筑平面布置图如下图1,地下车库建筑剖面布置图如下图2。
图2 地下车库剖面图2、设计依据根据《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规定本工程的结构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修订版)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规定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7度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地震分组为第二组。
场地类别为IV类,设计特征周期Tg=0.9s,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根据《建筑荷载规范》GB50009—2012车库的使用荷载4.0kN/m2,车库顶活荷载5.0kN/m2,消防车道范围活荷载35.0kN/m2(用于计算梁板),计算基础时消防车道范围活荷载5.0kN/m2,基本风压为0.55 kN/m2,地面粗糙度为B类,基本雪压为0.2kN/m2。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
指标
车辆主要行驶通道转弯半径: ≥3米
坡道坡度:□直线纵坡 ≤15%
;□曲线纵坡
停车库净空高度: ≥2.2米 ;其他:
个(2 2 出); ;
;
; ; 。
-1-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填写说明
1、本《设计说明》应全部打印填写,手写无效。 2、在“主体建筑分类使用功能及其经济技术指标概述”一栏中, 应首先描述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指标,然 后按主体建筑(包括地上建筑和地下建筑)不同的使用功能(如居住、 办公、商业、餐饮等)分类描述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至少包括其 建筑面积,同时根据不同使用功能还应包含住宅户数、体育场馆及影 剧院座位数、医院床位数等个性指标),最后描述需要说明的其他特 殊情况(如有),本栏中无需描述停车泊位设置情况。 3、在“停车场(库)主要技术指标”一栏中: (1)对于“位置/停车方式/数量/尺寸”指标,应根据不同类型 泊位(一般客车泊位、无障碍泊位、货运车装卸泊位)分布的不同位 置(地面、地下或地上立体多层),分别对应列出不同停车方式(垂 直式、平行式、斜列式)所对应的自然数量(不折算)及设计尺寸。 其中:子母式泊位数应按子车位折减前的数量填写,单位为“对”(一 个母车位加上其配套一个子车位为“一对”),子泊位、母泊位设计尺 寸应一致;机械式泊位还应明确描述其技术形式(升降横移、垂直循 环、垂直升降、简易升降、其他),其设计尺寸填写单个停车设备空 间所能容纳车辆的最大外廓尺寸(长*宽*高);停车库中同时设置有 住宅配套泊位和其他商办、公建等配套泊位的,应明确住宅配套泊位 的类型、数量、分布位置,并实现住宅泊位与其他泊位在空间布置上 的隔离和后期使用管理上的分离。 (2)对于 “停车场(库)内部设计指标”,应按照设计情况据 实填写,一项指标有多个数据的(如通道/坡道宽度、转弯半径、净 空高度),可按其最小值和最大值填写数据范围。
201404-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修订8.26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机动车停车场(库)环境保护设计规程Instructionfortheenvironmentalprotectiondesignofvehicularparkinglot(garage)DGJ08-98-2014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14年月日上海2014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12]281号文《2012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设计编制计划》的要求,对原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98-2002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程共分9章,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选址及总图布置、建筑设计、通风设计、噪声及振动控制、排水设计、绿荫设计、配套设计等。
与原规程相比,新规程主要有以下四个变化:1.调整了部分术语及定义;2.调整了选址及总图布置的要求;3.增加了地面停车场绿荫设计要求;4.增加了地面停车库初期雨水收集及处置要求。
本规程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对典型停车库进行了空气污染物和噪声的现场测定,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环评、科研、管理等部门的意见,对其中主要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召开了多次专家咨询会,最后定稿。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钦州路508号,邮编:200233),以便在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主要起草人:孙志良何校初邬坚平董舒王瑛林立鲁君韩涛甘晓明许骞张心良姚俊鹏黄莹邓斌主要审查人:李磊孙文彤沈久忍陈峰方翠贞蔡俊目录条文说明Contents1总则1.0.1为适应本市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使机动车停车场(库)环境保护设计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环境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填写要求
1.《设计说明》的全部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打印填写,手写无效。
2.在“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功能及其经济技术指标概述”一栏中,应首先描述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指标,然后按主体建筑(包括地上建筑和地下建筑)不同的使用功能(如居住、办公、商业、餐饮等)分类描述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至少包括其建筑面积,同时根据不同使用功能还应包含住宅户数、体育场馆及影剧院座位数、医院床位数等个性指标),最后描述需要说明的其他特殊情况(如有),本栏中无需描述停车泊位设置情况。
3.在“停车场(库)主要技术指标”一栏中:
(1)对于“划设位置/停车方式/数量/尺寸”指标,应根据不同类型泊位(一般客车泊位、无障碍泊位、货车装卸泊位)分布的不同位置(地面、地下或地上立体多层),分别对应列出不同停车方式(垂直式、平行式、斜列式)所对应的自然数量(不折算)及设计尺寸。
其中:子母式泊位数应按子车位折减前的数量填写,单位为“对”(一个母车位加上其配套一个子车位为“一对”),子泊位、母泊位设计尺寸应一致;机械式泊位还应明确描述其技术形式(升降横移、垂直循环、垂直升降、简易升降、其他),其设计尺寸填写单个停车设备空间所能容纳车辆的最大外廓尺寸(长*宽*高);停车库中同时设置有住宅配套泊位和其他商办、公建等配套泊位的,应明确住宅配套泊位的类型、数量、分布位置。
(2)对于“停车场(库)内部交通设计指标”,应按照设计情况据实填写,一项指标有多个数据的(如通道/坡道宽度、转弯半径、净空高度),可按其最小值和最大值填写数据范围。
上海机动车停车场库交通设施布置图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交通设施布置图建设项目名称:委托建设单位:交通设施设计单位名称及社会信用代码:设计单位上年度质量信誉评价等级:级交通设施施工单位名称及社会信用代码:施工单位上年度质量信誉评价等级:级交通设施布置图编号:交通设施设计单位负责人:交通设施施工单位负责人:年月日本单位承诺:本《交通设施布置图》与停车场(库)现场交通设施设置情况完全一致,本单位愿意承担由于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愿意参与、接受本市机动车停车场(库)交通设施设计施工质量信誉评价。
(加盖交通设施设计、施工单位公章)交通设施布置图资料目录1.合规性自查对比表··················共 2 页2.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地面交通设施布置图)及地下(或地上)停车库分层交通设施布置图················共页3.交通设施设计、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共页4.资料汇总光盘···················共 1 盘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交通设施布置合规性自查对比表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交通设施布置合规性自查对比表《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交通设施布置图》编制要求1.《合规性自查对比表》应按照以上格式文本、填写相关内容后出具;2.《停车场(库)分层交通设施布置图》应标注每层泊位类型、位置、编号、进出车道、车行流线以及每层各类标志版面图例(或照片)、安装位置、有关设计及安装指标等;3.交通设施设计、施工相关资质证书是指相关交通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现有的国家或本市相关机构颁发或登记的资质证书或登记证明材料等;4.上述表格和图纸均应以A4纸格式打印或折叠并逐页加盖建设单位、交通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并将上述内容制作成光盘,粘贴在《交通设施布置图》封底。
正反打印2份第二页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填写要求
1.《设计说明》的全部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按照“正反双面”的样式打印填写,手写无效。
2.在“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功能及其经济技术指标概述”一栏中,应首先描述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指标,然后按主体建筑(包括地上建筑和地下建筑)不同的使用功能(如居住、办公、商业、餐饮等)分类描述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至少包括其建筑面积,同时根据不同使用功能还应包含住宅户数、体育场馆及影剧院座位数、医院床位数等个性指标),最后描述需要说明的其他特殊情况(如有),本栏中无需描述停车泊位设置情况。
3.在“停车场(库)主要技术指标”一栏中:
(1)对于“划设位置/停车方式/数量/尺寸”指标,应根据不同类型泊位(一般客车泊位、无障碍泊位、货车装卸泊位)分布的不同位置(地面、地下或地上立体多层),分别对应列出不同停车方式(垂直式、平行式、斜列式)所对应的自然数量(不折算)及设计尺寸。
其中:子母式泊位数应按子车位折减前的数量填写,单位为“对”(一个母车位加上其配套一个子车位为“一对”),子泊位、母泊位设计尺寸应一致;机械式泊位还应明确描述其技术形式(升降横移、垂直循环、垂直升降、简易升降、其他),其设计尺寸填写单个停车设备空间所能容纳车辆的最大外廓尺寸(长*宽*高);停车库中同时设置有住宅配套泊位和其他商办、公建等配套泊位的,应明确住宅配套泊位的类型、数量、分布位置。
(2)对于“停车场(库)内部交通设计指标”,应按照设计情况据实填写,一项指标有多个数据的(如通道/坡道宽度、转弯半径、净空高度),可按其最小值和最大值填写数据范围。
上海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审核申请表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审核申请表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填写要求
1.《设计说明》的全部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打印填写,手写无效。
2.在“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功能及其经济技术指标概述”一栏中,应首先描述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指标,然后按主体建筑(包括地上建筑和地下建筑)不同的使用功能(如居住、办公、商业、餐饮等)分类描述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至少包括其建筑面积,同时根据不同使用功能还应包含住宅户数、体育场馆及影剧院座位数、医院床位数等个性指标),最后描述需要说明的其他特殊情况(如有),本栏中无需描述停车泊位设置情况。
3.在“停车场(库)主要技术指标”一栏中:
(1)对于“划设位置/停车方式/数量/尺寸”指标,应根据不同类型泊位(一般客车泊位、无障碍泊位、货车装卸泊位)分布的不同位置(地面、地下或地上立体多层),分别对应列出不同停车方式(垂直式、平行式、斜列式)所对应的自然数量(不折算)及设计尺寸。
其中:子母式泊位数应按子车位折减前的数量填写,单位为
“对”(一个母车位加上其配套一个子车位为“一对”),子泊
位、母泊位设计尺寸应一致;机械式泊位还应明确描述其技术形式(升降横移、垂直循环、垂直升降、简易升降、其他),其设计尺寸填写单个停车设备空间所能容纳车辆的最大外廓尺寸(长*宽*高);停车库中同时设置有住宅配套泊位和其他商办、公建等配套泊位的,应明确住宅配套泊位的类型、数量、分布位置。
(2)对于“停车场(库)内部交通设计指标”,应按照设计情况据实填写,一项指标有多个数据的(如通道/坡道宽度、转弯半径、
净空高度),可按其最小值和最大值填写数据范围。
.。
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
目录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网 选址及总图布置………………………………………………(3)
3.1 选址………………………………………………………(3) 3.2 总图布置…………………………………………………(3)
海
上
1总 则
网 为适应本市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使机动车停车库(场)
环境保护设计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的要求,特制定 本规程。
询 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家庭停车库外的新建、扩建
和改建工程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和管理。 机动车停车库(场)的环境保护设计应遵循经济、适用、可靠
的原则,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并满足城市规划、交通、消防、人防、
咨 劳动和卫生监督方面的要求。 机动车停车库(场)及其相关设施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设 建 海 上
1
2 术语
网 环境敏感目标 environmental sensitive target
指环境变化引起反应的对象。本规程指环境敏感建筑物和人员 活动区域的总称。
5.3.2 在两个及以上独立通风系统的机动车停车库,不宜合用通
6
风机房。 5.3.3 机动车停车库专用风机房应设置在车库内,但不应与环境 敏感目标以及对噪声和振动有特殊要求的功能用房贴邻设置。
网 询 咨 设 建 海 上
7
6 噪声及振动控制
网 6.0.1 机动车停车库的通风系统应按所在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功能区标准,采取相应的降噪隔振措施。 6.0.2 专用风机房的外墙、楼板、隔声门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67-2014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由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修订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规范的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入调研了汽车库建设、运行现状,认真总结了汽车库工程建设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教学及汽车库运行管理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研究和消化吸收了国外有关规范标准,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分类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和救援设施,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供暖、通风和排烟,电气等。
本规范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半地下汽车库、多层汽车库的定义,修改了敞开式汽车库的定义;2.增加了汽车库、修车库分类的面积控制指标;3.调整了部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4.调整了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的相关要求;5.调整了机械式汽车库停车规模、防火分隔、灭火救援的相关规定;6.增加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调整了汽车疏散坡道宽度的相关规定;7.细化了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增加了自然排烟的相关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注意经验的总结和积累,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229号,邮政编码:20005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参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防火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上海自动化车库研究所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城市交通设计院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停车设备工作委员会北京中通国信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沈友弟倪照鹏胡波蒋皓曾杰沈纹南江林张磊杜霞王丹晖钱平孙旋黄德祥康健李正吾许世文杨永夷龚建平张永胜主要审查人:高建民刘梅梅黄晓家王金元江刚李建广彭琼陈应南郭晋生李文涛程琪1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上海市停车场设置标准
上海市停车场设置标准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停车难题成为了城市居民和游客们的一大困扰。
为了解决停车难的问题,上海市对停车场的设置标准进行了规范,以便更好地满足市民和游客的停车需求。
下面将详细介绍上海市停车场设置的标准。
首先,停车场的位置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如商业区、居民区、旅游景点周边等地方。
这样可以方便车辆的进出,减少交通拥堵,提高停车效率。
其次,停车场应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和管理设备。
包括完善的排水系统、照明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等,以确保停车场的安全和便利性。
同时,应设置电子收费系统,方便车主缴纳停车费用,提高停车场的管理效率。
另外,停车场的布局和设计也是非常重要的。
停车位的大小和数量应根据停车需求进行合理规划,保证停车位的充足性和通行性。
同时,应设置指示标识和导航系统,方便车主快速找到停车位,减少寻找停车位的时间和成本。
此外,停车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也是必不可少的。
停车场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停车场的整洁和卫生。
同时,应加强安全巡逻和监控,确保停车场的安全和秩序。
最后,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也应合理公平。
停车费用应根据停车场的位置、设施、管理水平等因素进行测算,确保停车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同时,应提供多种支付方式,方便车主进行缴费。
总的来说,上海市停车场设置标准的规范化将有助于解决城市停车难题,提高停车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通过合理规划、科学设计、良好管理,可以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更加便利、安全的停车环境。
希望上海市的停车场设置标准能够不断完善,为城市交通发展和市民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和舒适。
6、上海 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1 总则1、为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使本市建筑工程和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城市交通组织需要和管理要求,制定本标准。
2、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设计,必须保障交通安全,配臵合理,方便使用,并应满足道路动态交通,城市环境保护的要求。
3、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部分的公共建筑和住宅类工程以及停放标准车型的停车库(场),改建工程经技术经济及交通影响评价可适度放宽标准。
专用停车库(场)、独立式别墅的停车库(场)、特种车型的停车库(场)、历史风貌保护街区的停车库(场)、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单位的停车库(场)以及工厂、仓库的停车库(场)也可参照执行。
4、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5、建筑工程和停车库(场)的设计、无障碍设计应符合《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GJ08-103-2003)的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2 术语6、道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通行的场所。
7、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为连接城市主要分区的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
8、次干路,是城市的交通干路,以区域性交通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与主干路组成道路网,广泛连接城市各区,集散主干路交通。
9、支路,是住宅及工业区或其它类地区的交通路线,为连接次干路与街坊的道路,以服务功能为主。
10、机非隔离带,指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体隔离。
11、机动车,指以动力装臵驱动或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和速度,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
12、非机动车,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臵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型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13、停车场,指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露天场地。
5上海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规程DGJ08 —98—2002J10212-20021、为适应本市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需要,使机动车停车库(场)环境保护设计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场)2、本规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除家庭停车库外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机动车停车库环境保护设计和管理。
3、机动车停车库(场)的环境保护设计应遵循经济、适用、可靠的原则,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并满足城市规划、交通、消防、人防、劳动和卫生监督方面的要求。
4、机动车停车库(场)及其相关设施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环境敏感目标,指环境变化引起反应的对象。
本规程指环境敏感建筑物和人员活动区域的总称。
6、环境敏感建筑物,指住宅、学校、医院、疗养院、幼托等对环境要求较高的建筑。
7、人员活动区域,系人员通道、活动休闲区的总称。
8、非人员活动绿化地带,指全部由植被覆盖的、不作为人员活动休闲的绿化区域。
9、机动车停车库(场),指停放和储存机动车的建筑(场地)。
10 、社会停车库(场),指公交、出租车、运输行业或经营性质的停车库(场)。
3 辆的停车库。
11 、家庭停车库,指一个家庭或一户住宅单独停放机动车、泊车位不超过12、封闭式停车库,指无自然通风条件的停车库。
13 、机械停车库(场),指使用机械设备运送并停放机动车的车库(场地)。
14 、机械停车设备,指利用机械方法,将车辆作垂直、横向、纵向搬运,达到存放和取出车辆目 的所使用的全套设备的总称。
3 选址及总图布置(1) 选址15、机动车停车库 (场 )选址必须全面考虑建设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对选址地区的地理、地形、地质、水文、气象、名胜古迹、城乡规划、自然保护区现状及其空气和声环境功能区等因素进 行调查研究,并在收集建设地区的大气、噪声、水体、土壤等基本环境要素背景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综 合分析论证,制定最佳选址方案。
上海停车库设计标准2021
上海停车库设计标准2021一、概述上海作为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其停车库设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城市交通秩序、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旨在规范上海地区停车库的设计,确保其安全性、实用性和环保性,同时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停车服务。
二、设计原则1. 安全性:停车库的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安全规定,确保车辆停放安全,人员出入安全。
2. 实用性:停车库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其实用性,包括车辆的进出、停放、维修等环节,以方便市民使用。
3. 环保性:停车库的设计应注重环保,采取相应的节能减排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设计规范1. 停车库规模:根据城市规划和交通流量,合理确定停车库的规模和布局。
2. 停车位尺寸: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合理确定停车位的尺寸,以满足车辆的停放需求。
3. 出入口设计:出入口的设计应保证车辆的顺畅进出,避免交通拥堵。
4. 照明设计:停车库的照明应保证充足,以满足车辆停放和人员出入的需求。
5. 消防设施:停车库内应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以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6. 环保措施:停车库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如绿化、雨水收集等,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管理规定1. 管理责任:停车库的管理应明确责任主体,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使用规定:市民使用停车库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停车库的正常运行和车辆的安全。
3. 收费标准:停车库的收费标准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确保公平、合理。
4. 维护保养:停车库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其正常运转。
5. 安全防范:停车库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如监控、巡查等,以保障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6. 环保监管:停车库的环保措施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以保证其环保性能达到预期效果。
7. 信息公示:停车库应公示相关信息,如收费标准、管理规定等,以方便市民了解和使用。
8. 服务质量评价: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停车库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以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9. 投诉处理:市民对停车库的使用过程中如有投诉或建议,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反馈。
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设置标准
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物体隔离。 2.0.6 机动车
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达到一定的排气量和速度,上道路 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作业的轮式车 辆。 2.0.7 非机动车
5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 总平面布局
4.1.1 建筑工程总平面应保证基地内有车辆环通道路或回转场地,并 符合机动车流与上下客及停车库(场)之间交通组织的要求。基地
内部主要道路应设双车道,供小型车通行的宽度不应小于 5.5m,供
大型车通行的宽度不应小于 6.5m,当停车数小于 50 辆时,可采用
停车库(场)内部供车辆行驶以及车辆进、出车位的库(场) 内的道路。 2.0.11 公共停车库(场)
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库(场),包括社会停车库(场) 和公共建筑物、住宅配建的停车库(场)。 2.0.12 专用停车场
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库(场)和私人停车库(场)。 2.0.13 机械式立体停车库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沪建建(2002)第 0210 号文下达的编制计划。由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同济大学、上海 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任主编单位并会同有关单位修编而成。
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停放和搬运汽车的停车库,通常也包含车 道前面空地以及相关的配套设备。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主要有塔式车 库以及双层立体停车库。 2.0.14 自行车停车架
停放自行车以节约自行车停车面积的构架。 2.0.15 子母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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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
《上海市机动车停车场(库)设计说明》填写要求
1.《设计说明》的全部内容均由建设单位打印填写,手写无效。
2.在“建设项目主体建筑功能及其经济技术指标概述”一栏中,应首先描述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指标,然后按主体建筑(包括地上建筑和地下建筑)不同的使用功能(如居住、办公、商业、餐饮等)分类描述其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应至少包括其建筑面积,同时根据不同使用功能还应包含住宅户数、体育场馆及影剧院座位数、医院床位数等个性指标),最后描述需要说明的其他特殊情况(如有),本栏中无需描述停车泊位设置情况。
3.在“停车场(库)主要技术指标”一栏中:
(1)对于“划设位置/停车方式/数量/尺寸”指标,应根据不同类型泊位(一般客车泊位、无障碍泊位、货车装卸泊位)分布的不同位置(地面、地下或地上立体多层),分别对应列出不同停车方式(垂直式、平行式、斜列式)所对应的自然数量(不折算)及设计尺寸。
其中:子母式泊位数应按子车位折减前的数量填写,单位为“对”(一个母车位加上其配套一个子车位为“一对”),子泊位、母泊位设计尺寸应一致;机械式泊位还应明确描述其技术形式(升降横移、垂直循环、垂直升降、简易升降、其他),其设计尺寸填写单个停车设备空间所能容纳车辆的最大外廓尺寸(长*宽*高);停车库中同时设置有住宅配套泊位和其他商办、公建等配套泊位的,应明确住宅配套泊位的类型、数量、分布位置。
(2)对于“停车场(库)内部交通设计指标”,应按照设计情况据实填写,一项指标有多个数据的(如通道/坡道宽度、转弯半径、净空高度),可按其最小值和最大值填写数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