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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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师管理办法
培训教师在奥瑞纳教育咨询过程中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为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满足企业培训的开展需要,特制定出奥瑞纳培训教师管理办法。
一、兼职教师
兼职教师是指在本职工作之外还承担部分课程开发或教学任务的公司员工。兼职教师是公司培训教师队伍的核心力量。
(一)兼职教师的来源
1、各级管理干部:各级管理干部皆担负有培养员工的责任,是兼职教师的主
要来源;
2、优秀骨干或业务精英:业务部门的优秀骨干、业务精英以及职能部门的优
秀专业人员是员工业务培训的重要教师来源;
3、有教学特长的优秀员工:曾经从事教学或具有突出教学能力的优秀员工。
(二)兼职教师的分类
兼职教师分为公司级兼职教师和部门级兼职教师。
1、公司级兼职教师
指担任公司级培训课程的教师,以及各一级部门组织的管理干部培训课程的教师。公司级兼职教师的级别分为:临时讲师、讲师、中级讲师、高级讲师和资深讲师。
2、部门级兼职教师
指担任由各二、三级部门组织的培训课程的教师。部门级兼职教师的级别分为临时讲师、讲师、中级讲师和高级讲师。
(三)兼职教师的任职资格要求和课酬标准(见附表一)
(四)兼职教师的职责
1、兼职教师有义务根据公司或部门安排,承担相应课程的教学任务和教材编
写工作,并保证质量;
2、兼职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除了传递课程本身的容外,还要注意教书育人,不
违背中合银企业文化及行为准则;
3、兼职教师必须根据培训组织部门批准的培训案进行教学,如有改动须事先
获得培训组织部门的同意。
(五)兼职教师的评审部门和程序
1、由培训组织部门为兼职教师候选人填写《兼职教师评审表》(见附表三),
交一级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达到任职条件者,聘任为相应的兼职教师。
2、人力资源部将联同各一级部门每半年一次对兼职教师进行资格评议,符合
相关要求的教师可以获得教师级别的提升;
3、高级讲师一年累积不足15课时者,降为中级讲师;中级讲师、讲师半年累
积不足10课时者,自动降为讲师和临时讲师。
4、聘书颁发有效期为一年。
(六)兼职教师队伍的建设
1、各级管理干部皆负有培训人才的职责,其组织和参与的情况作为任职资格
达标认证的容之一;
2、兼职教师的授课表现纳入其个人的工作业绩;
3、兼职教师有权优先获得有关培训技巧的培训,并共享相关的培训资料,从
而开阔眼界,提高教学技能,更新教学知识;
4、每年由一级部门组织评选优秀教师,对优秀教师给予荣誉奖励,或提供外
出培训交流的机会。外出培训交流后,相关人员需提供培训总结与资料。
二、外聘教师
外聘教师指从公司外部聘请的培训教师。为了广泛吸收国外先进的教育、管理知识,公司将根据需要,聘请优秀的外部教师来公司进行培训和交流。
(一)外聘教师的来源
1、高等学校;
2、培训机构、顾问公司;
3、大型企业、同行公司等。
(二)外聘教师的审查部门和聘请程序
1、资格审查
(1)专业/业务类教师
外聘专业/业务类教师由业务部门和一级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管理教师
外聘管理培训教师由一级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容包
括:专业背景、从事职业、教学容、教学水平等。
2、聘请程序
凡外聘教师必须由聘请的部门详细填写《外聘教师申报表》(见附表二),经资格审查部门审查,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可正式聘请。
3、课酬确定
所有外聘教师的授课费的确定必须参照公司标准,特殊情况必须与人力资源部协商,最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
(三)外聘教师的职责
1、外聘教师必须根据公司的培训需要,提交教学容和培训案。最后经公司批
准后可实施,如有改动必须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
2、外聘教师必须保质保量地完成双协商的教学任务。
(四)外聘教师课酬的标准及支付办法
1、课酬的标准
2、支付办法
(1)外聘教师的课酬由各主办部门统一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实和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支付。
(2)外聘教师的课酬可由聘用教师的部门支付现金,也可转入教师的有关。
本办法自文件发放之日起开始执行,凡未评定教师级别的讲师,其课酬一律按临时讲师的标准处理。
附表一:
特别说明:
(一)兼职讲师申请课酬的情况界定:
经公司培训部门统一安排的培训,可以申请课酬。
下列情况者不可以申请课酬:
1.部门部上司对下属的业务培训;
2.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围绕工作开展而进行的业务推广、活动宣传和操作训练;
3.公司外派学习、考察后,所进行业务技能推广;
4.专职教师承担的培训课程。
(二)酬的支付办法
教师课酬由各主办部门统一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实和人力资源部统一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支付。
(三)资格审定中的年累积课时不含培训后的答疑、辅导、观察以及答辩评审等非授课活动。
附表二:
外聘教师申报表
填表部门:日期:
附表三:
部兼职教师评审表
填表部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