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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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2011年03月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教师素质和能力,促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沈阳市校长教师培训“十二·五”规划、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办法和校本研训工作的意见,落实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生态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示范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多形式、多渠道,全员、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发展能力,建立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培训机制,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建设品牌学校。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原则。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专业建设要求,经费投入,统筹安排培训,保证各专业教师队伍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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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愿原则。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与学校考核相结合。
3.公平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为全体教师提供培训机会。
4.优先原则。从学校工作需要出发,优先考虑梯队教师(专业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
5.结合原则。鼓励自修,自学、业余为主,脱产为辅。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培训和专业进修,安排好工作与培训时间。工作与培训冲突时,以工作为主。
6.应用原则。坚持以用为本,学以致用。在学校专业建设、教学、教研改革创新工作中发挥作用。
三、组织机构
组长:教学副校长
成员:组织人事处主任教学部门主任
四、培训形式
1.境外培训。到国外高校、职业院校学习外国先进理念、教学方法、教育教学管理模式、专业理论与实践等。.
2.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进行相关专业系统理论与技能学习,提升专业素养的学历层次。
3.专业培训。根据专业发展需要进行的相关专业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
4.校际研修培训。与兄弟学校相同岗位教师、干部互换,以挂职方式进行交流学习。
5.企业实践培训。包括脱产实践和假期实践。
6.双师证书培训。专业教师通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行业的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关专业非教师系列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工种)技术等级证书。
7.复合型培训。文化课教师的专业转型及班级管理能力培训。拓展课程培训。
8.校本培训。包括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课程素养,教育教学实施能力,教研能力和科研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
9.其他培训。包括异地学校参观考察,参加学术会议,实践探索培训,专题论坛,高校专业知识研修,拓展训练、读书反思等。
五、培训目标及对象
1.境外培训
⑴目标:提升理念、开拓视野,促进教育教学方法、管理模式的学习研究与创新;激励上进、
改进工作。
⑵对象:梯队教师、中层干部、工作需要者。
2.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
⑴目标:调整教师队伍学历结构,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升个人学历,实现个人发展规划。
⑵对象:全体教师。
3.专业培训
⑴目标: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
⑵对象:校、市、省级培训面向全体教师;国家级培训面向学校梯队教师。
4.校际研修培训
⑴目标:切实推进学校内涵发展、质量提升,加强校校合作交流,拓展视野、探索创新,提高干部、教师的管理能力、专业素养和执教水平。
⑵对象:中层干部、一线教师。.
5.实践培训
⑴脱产企业实践
①目标:切实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双师”能力。
②对象:专业教师。
⑵假期企业实践
①目标:切实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双师”能力。
②对象:全体教师。
6.双师培训
⑴目标:切实提升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双师”能力。
⑵对象:专业课教师。
7.复合型培训
⑴目标:促进文化课教师向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需要的专业课程方向转型;提高班主任管理能力。
⑵对象:文化课教师、班主任。
8.校本培训
⑴目标:立足学校基础,立足教学所需,立足教育教学实绩,立足解决教师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为重点,以提高人文素养和专业能力为核心,以提高实践能力为主线,促进教师自我反思、自我提高。每年培训60学时。
⑵对象:全体教师。
9.其他
⑴目标:拓宽视野,提升理念,解决教育、教学、教研、管理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⑵对象:教师、管理干部。
六、培训形式
自学、专家引领、行动研究、自我反思、网络教研、论坛、考察调研、研讨会、校际交流、大赛、现场成果展示会、企业实践等。
七、经费来源
1.境外培训
按照文件规定,采用自费公助原则,除上级对参与培训的人员给与一定补助,其余部分由本人自费;梯队教师参加境外培训的,个人负担费用不超过总培训费的三分之一。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进修2.
⑴学费为全额自费者,在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本人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校级以上梯队教师、中层以上干部,学校承担二分之一学费,个人承担二分之一;其他人员,学校承担三分之一学费,个人承担三分之二。学习期间发生其它费用由个人承担。
⑵依据文件政策规定,上级主管部门负担一定比例(额度)学费的,其余部分由个人负担的,不再享受学校优惠政策。
⑶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后备干部、梯队教师进修学习,学习期间一切待遇保留。
3.梯队教师培训
从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支出。
4.校际研修培训
学校全额承担培训费用。
5.企业实践培训
⑴脱产企业实践。因工作需要,由学校公派企业实践,学习期间费用由学校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支出,一切待遇保留。
⑵假期企业实践,费用由学校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支出。
6.双师培训
依据考取的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学校负担单项与本专业相关的或相近的项目考务费。
7.复合型培训
学校公派的培训费用由学校支出。
8.校本培训
学校组织校本培训,费用由学校通过专项经费支出。
9.其他
凡因工作需要,学校推荐参与其他形式培训的费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因个人原因参加培训,费用自理。
八、推荐程序
1.发布通知,组织申报
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发布通知和培训工作方案,明确培训要求和条件。各教学部门组织学习动员,明确培训的意义和要求,依据条件组织和指导申报。
2.本人申请
、培训计划等基本情况。⑴了解本次培训(调研)的项目、主培院校(企业).
⑵填写《个人申请报告》3000字以上,说明本人近几年工作成果及存在问题,培训需求和工作需要、培训目的,怎样实现预期效果。
⑶依据教师考核标准填写《培训教师考核表》自评成绩。
⑷准备15钟答辩辞。答辩辞包括:个人成果、对培训的认识、培训与工作的关系、带着什么问题和项目、预期达到的效果、培训后能给学校带来哪些贡献等方面。
3.主管部门审核
所属部门主任依据教师考核标准复核《培训教师考核表》成绩。所属部门主任会同综合部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综合评价,写评语,说明部门意见。将本部门申请人材料汇总,一并交学校教育研究室。
4.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委员会由部分教工代表、工会委员、管理干部、梯队教师等不同层面的人员组成。
申报人进行答辩;评审委员会依据考核标准和答辩结果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委员会给出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人选。
5.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公布结果
提交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校园网公示。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教师培训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各部门要指导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和年度个人提升计划。凡在编在岗教师,必须参加校本培训;参加工作或调入我校工作满二年以上,均享受岗位培训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