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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西方行政制度(自编)

(完整word版)西方行政制度(自编)

西方行政制度一、名词解释1、中央行政制度:亦称中央政府制度,它指的是由国家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有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中央政府)的产生、职能、权限、组织结构。

领导体制、活动规程等方面的准则.2、政府的职权:是指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机关,法律规定应由它形式的权利。

政府的职能是由政府的职权决定的.政府职能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政府所具有的功能和作用。

政府一般都具有两种职能,即政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

西方中央政府机构的基本类型大致可分为(办事机构)、(职能机构)和(直属机构)三部分.3、内阁制中央政府:亦称议会制政府制度或责任内阁制政府制度或议会内阁制政府制度。

内阁制(英国)是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中央行政制度.内阁制强调的是政府和议会、国家元首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各自的权限、地位。

4、半总统制(法国)中央行政制度:是一种介于总统制政府与内阁制政府制度之间,兼有内阁制特点的总统制政府。

5、委员会制(瑞士)中央行政制度:亦称合议制中央行政制度,它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权不是集中在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一人手中,而是由议会产生的委员会集体行使的一种政府制度6、地方行政制度:是关于国家特定区域内行使部分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和地方公共事务的地区政府的规则体系。

7、国家结构:是指在宪法的总体框架下对政府权力所进行的分配方式,它包括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各个层级的职能与责任的划分,各级政府选拔政府工作人员的方式,中央政府控制地方政府的方式,以及地方政府享有自治的程度等。

8、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结构在特定国家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以及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之间相互关系的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通常分为(联邦制)和(单一制)两种9、联邦制:是指由若干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的政治实体(共和国、邦、州、省等)组成的同一国家。

(美国和德国)10、单一制:是指由若干分层级的行政区域或自治区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英国和法国)11、政府行政过程:是指行政主体及其他行政参与者(如立法机关、政党、利益集团、大众传媒、公民等)行使各自的权力(或权利),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设定并最终实现政府公共政策目标的活动过程。

简述中国与西方的国家元首制度

简述中国与西方的国家元首制度

简述中国与西方的国家元首制度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关体系中实质上或象征地居于首脑地位的部分,现代国家元首是依照宪法规定履行职能的人格化的国家机关,是一个政权组织的首脑部分或者国家的最高代表。

概而言之,国家元首的基本内涵可归纳为如下几点:(1)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机关,具有阶级性、历史性;(2)国家元首居于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的首脑部位;(3)国家元首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者;(4)国家元首根据宪法行使元首职权;(5)国家元首具有人格化特征;(6)国家元首享有礼仪上的特殊待遇。

就国家元首的职权而言,尽管各国国家元首所行使的职权有很大差别,但一般都拥有以下职权:(1)公布法律的权力,即法律经立法机关通过后,必须由国家元首公布,否则,法律不能生效;(2)召集代议机关会议的权力;(3)最高级别的外交权力;(4)最高级别的统率武装力量的权力;(5)任免国家高级官吏的权力;(6)赦免权;(7)授予国家最高荣誉的权力。

1、中国的国家元首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置国家主席作为国家元首的制度作为国家元首的制度确立于1954年9月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了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1954年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取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国家主席是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既是国家的代表,又是国家的象征。

1982年宪法于1988年4月、1993年3月和1999年3月经过了三四修正,每次都继续坚持国家主席、副主席的设置,从而使国家主席制度得到确立。

(一)我国国家主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时也是国家机构,其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一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主要是礼仪性的机构和职位:国家主席本身不独立决定任何国家事务,而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有关职权;在形式上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作为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行使职权。

第四章各国元首与政府制度

第四章各国元首与政府制度
第四章 各国元首与政府制度
第一节 国家元首和政府的理论概念 第二节 各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制度
第一节 国家元首和政府的理论概念
一、国家元首的权力性质和职权
1. 元首的涵义与特征 (1)涵义 元首是国家的首脑,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执掌者和 国家对外关系的最高代表
(2)国家元首的基本特征
1)对外代表国家,是主权国家行使权力的象征 2)居于国家机构的首脑部位 3)根据宪法行使元首权 4)享有礼仪上的特殊待遇
首相的权力
一种评价: 英国的责任内阁制变成“首相责任制”,成为内阁 政治
时代向首相政治时代过渡的特征
(2)对首相权力的制约
1)选举制度的限制 2)内阁同僚和本党议会党团的制约 3)反对党的监督和制约
(3)枢密院
英国历史上遗留的古老机构,在法律上辅助英王行 使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最高政府机构 现有职权为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告和枢密院令
(1)英国责任内阁制的特点
1)政府与内阁含义不同,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 2)“政党内阁制”,议会下院多数党领袖为内阁首相, 内 阁阁员除极少数外均为议会下院议员 3)内阁和阁员对下院负连带责任,内阁保持共同性和统 一性,首相控制内阁
4)行政权和立法权实际上掌握在内阁手中,具有明显的 “行政立法”的趋势
内阁委员会作用的影响
a)增强了首相的权力,削弱了阁员的权力, b)改变了中央行政机关的决策过程,提高了行政效率 c)出现了取代“内阁政府”的趋势,推进了“首相政府 时代” 的到来
2.首相
在英国,内阁是政府的核心,首相则是内阁的核 心,集政党领袖、议会领袖和政府首脑于一身
(1)首相的权力
1)重大人事任免权 2)最高决策权 3)对内阁的决定控制权 4)政府领导权和财政权 5)控制议会活动、决定解散议会、提前举行大选的 权力 6)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第四章_国家元首制度

第四章_国家元首制度

日本国家元首
• 《日本国宪法》虽然保留了天皇(Japanese Emperor),但是明确规定,“天皇是日本 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 位以主权所属的全体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 天皇只在形式上、礼节上象征性地行使国 家权力。
日本天皇明仁 与皇后美智子
皇位继承和皇室费用
• 日本的皇位世袭,属于“皇统的男系男 子”,宪法规定皇室的一切财产属于国家, 皇室的一切费用必须列入预算并经国会决 议通过。
• 2012年4月23日,法国总统大选候选人奥朗德 (28.4%)和时任总统萨(25.5%)科奇,击败 其他8名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胜出。
• 5月6日第二轮选举,奥朗德获51.64%的选票,萨 科齐获48.36%的选票,奥朗德当选为法国总统。
法国总统的职权
• 广泛的任命权 • 行政权 • 广泛的立法权 • 外交权 • 司法权 • 军事权 • 发表咨文权
共和党副总统候 选人瑞安与民主 党副总统候选人 拜登
• 第三阶段是竞选——拉票(演说、与选民 见面、电视竞选辩论等方式);
• 第四阶段是大选。胜者得全票
2007.4.26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八位候选人同时亮相。
总统任期
• 美国总统的任期为4年,以两任为限。 • 1947《总统继任法案》,继任总统顺序:副
• (3)召集和解散议会权; • (4)外交权; • (5)任免权; • (6)军事权; • (7)司法权,包括司法权和任命高级法官的权力。 • (8)国家荣典权。英王被称为“荣誉之源”。
国家元首制度的演变趋势
•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国家元首制度基本上经 历了从专制君主制到君主立宪制再到总统制 的发展。从国家元首现有的发展格局看,有 两种截然不同的演变趋势。

第三章 国家元首制度

第三章  国家元首制度

2007.4.26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八位候选人同时亮相。
总统任期
美国总统的任期为4年,以两任为限。 1947《总统继任法案》,继任总统顺序:副 总统、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以国 务卿为首的15名内阁成员。
美国总统的主要权力
广泛的行政权 事实上的立法权 司法权 军事权 外交权 以政党领袖身份握有的权力
美国总统选举的四个阶段
美国总统的选举过程大致包括四个阶段:第 一阶段是总统预选(primary election),第二阶 段是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national convention of political party),第三阶段是竞 选(campaign),第四阶段是大选(general election)。
国家元首制度的演变趋势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国家元首制度基本上经 历了从专制君主制到君主立宪制再到总统制 的发展。从国家元首现有的发展格局看,有 两种截然不同的演变趋势。 ----权力弱化,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分开,国家 权力流向政府,政府首脑在公共政策过程中 起重要作用; ----权力强化,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合一,权力 增强(总统制)。
虚位元首和实权元首
各国国家元首的职权由各国宪法规定。 通常根据国家元首是否拥有实权把他们分为虚位元 首(nominal monarch)和实权元首(power-hold monarch)两大类。 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元首一般不直接掌握国务实 权,只以国家的名义,从事一些象征性和礼仪性的 活动,因而被称为“虚位元首”。在实行总统制的 国家,元首为国家最高政府首脑,对国家重大决策 的制定和执行均负有实际的直接的责任,拥有很大 的权力。
国家元首的基本权力
(1)公布法律权 (power of promulgate a law); (2)发布命令权(power of issue an order); (3)召集和解散议会权(power of convene and dissolution of parliament); (4)外交权(power of diplomacy); (5)任免权(power of appointment and removal); (6)统帅武装部队权(power of command military arms); (7)赦免权(power of dispensing); (8)国家荣典权(power of national honor)。

国家元首制度

国家元首制度

英国政府2010年5月推出了“最紧缩”的预算案,大 幅削减公共开支,就连王室预算也遭到削减,国会每年 支给女王执行公务所用的王室专款将被冻结一年,现年 84岁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不得不动用自己的储备金。 据美国媒体报道,到2012年,英国王室甚至可能出现破 产。
英国白金汉宫近日公布了王室上财年的开销总账目。 账目显示,王室从2009年3月31日至2010年3月底共花费 了英国纳税人3820万英镑,意味着每个纳税人要为王室 支出62便士(约合6.36元人民币)。伊丽莎白女王表示, 为减少王室开支,计划将王室成员大幅缩减为4人,只 剩女王本人、王储查尔斯、威廉王子及哈里王子,其他 王子、公主将一律从“职业王室”中下岗。该计划已开 始试行。H:\比较政治制度\王子公主也下岗.flv
莱茵兰-普法尔茨(Rheinland-Pfalz,首府美因 茨,Mainz)、
萨尔(Saar‘land,首府萨尔布吕肯,Saarbrücken)、
萨克森(Sachsen,首府德累斯顿,Dresden)、
萨克森-安哈尔特(Sachsen-Anhalt,首府马格德 堡,Magdeburg)、 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Schleswig-Holstein,首府 基尔,Kiel) 图林根(Thüringen,首府埃尔富特,Erfurt)。
历史上 世袭制 的类型
2.嫡长子继承制:中国古代西周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 3.兄弟继承制:中国商代和宋代
4.顺序继承制:英国
5.密建王储制:中国清朝
历史上 选举制 的类型
1.终身任职的国家元首,如19世纪70年代以前的教 皇和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1356年的“黄金 诏书:德意志国王由七位选帝侯选举产生,选举会 议在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召开。德意志国王也就是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皇帝的加冕仪式在亚琛举行, 由美因茨大主教主持,无需再通过罗马教宗加冕。 七位选帝侯分别是三位教会选帝侯:美因茨大主教、 特里尔大主教和科隆大主教;四位世俗选帝侯:波 西米亚国王、莱茵行宫伯爵、萨克森公爵和勃兰登 堡边疆伯爵。在此后的历史中,巴伐利亚公爵、汉 诺威公爵、雷根斯堡大主教、萨尔茨堡公爵、符腾 堡公爵、巴登边地伯爵和黑森-卡塞尔侯爵也先后 获得了选帝侯的权利。)

第六章 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

第六章 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

2、总统制政府及其主要特点: 总统制政府及其主要特点: (1)政府由在总统选举(而非国会选举) 中获胜的总统负责组成。 (2)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 独揽行政大权,政府成员一般由他任命, 由他领导并向他汇报工作。 (3)政府与国会完全分离,政府成员不得 兼任国会议员,不能参加国会立法的讨论 和表决,在形式上不能向国会提出法案或 预算案。总统通常以国情咨文的形式建议 国会立法。
2、政府的责任
议会制(责任内阁制)国家政府的责任通常有: 议会制(责任内阁制)国家政府的责任通常有: (1)内阁全体成员必须就政府总政策及各部的具 体政策向议会负政治责任。政府要接受议会的 质询,避而不答就是不负责任。内阁若失去议 会的信任,或者集体辞职,或者提请国家元首 解散议会,重新大选以决定内阁的去留。 (2)内阁部长(大臣)必须向首相或总理负责, 部长之间也要负连带责任,彼此相互支持,对 外一致行动,否则就是不负责任,就得辞职或 被免职。
三.政府的构成
1、政府首脑及其办事机构 西方国家政府首脑一般称为总统、总理或首相。 英国首相的办事机构:主要有内阁办公厅和首 英国首相的办事机构 相办公室。 美国总统的办事机构:包括总统的若干幕僚机 美国总统的办事机构 构和办事机构。目前总统的办事机构主要有白 宫办公厅、行政管理和预算局、经济顾问委员 会、政策发展办公室、国家安全委员会、科技 政策办公室、环境质量委员会、管理局和美国 贸易代表办公室等。
四.政府的职权及其责任
1、政府的职权 (1)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法规、条例,或发 布指示和命令的权力 。(行政立法权) (2)制定和执行政策的权力。 (3)掌管军队、警察和监狱,对外捍卫国家安全, 对内维持社会秩序。 (4)掌管行政机构,负责人事任命和人事管理, 进行行政领导和行政监督。 (5)参与立法,行使政府对立法的监督和制约权。

国家元首制度

国家元首制度

思 考
我国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用。
1. 2. 3. 4.
公布法律权 发布命令权 召集和解散议会权 外交权
5. 任免权 6. 统帅武装部队权 7. 赦免权 8. 国家荣典权
一、国家元首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国家元首制度的演变趋势
1.
2.
从历史的角度看, 专制君主制——君主立宪制——总统制 从拥有权力上看, 一是虚位元首越来越多 二是元首权限不断增强
二、英国和日本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用
至上的地位,然而, 经过几百年来的演变, 英王已丧失了实权。 2. 英王的继承规则(见 文件)
二、英国和日本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用
(一)英国
3. 英王的作用:象征性的,精神性的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象征; ——联系英联邦各成员国的纽带; ——在国家面临特殊情况时起特殊的作用; ——对党争起调节作用; ——向首相和大臣提供咨询; ——行使荣典权,册封贵族。
2005年3月2日,为表彰 微软共同创始人兼董事 长比尔· 盖茨对企业所做 的卓越贡献及其所进行 的慈善活动,英国女王 伊丽莎白二世周三授予 了他荣誉爵士勋章。 不过,由于不是英国本 土人士,虽然获得了荣 誉爵士称号,盖茨也不 能够在名字前冠以爵士 头衔,但可以在名字后 面加上后缀英文字母缩 写KBE,表示第二等高级 英帝国勋爵士的意思 。
比较政治制度(Comparative Political System )
第四章
元首:国家权力的最高体现者
主讲教师:赵萍丽


一、国家元首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英国和日本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用 三、德国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用 四、美国、法国、俄罗斯国家元首的职权 和作用 五、思考:我国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用

第六章西方国家的中央政府制度

第六章西方国家的中央政府制度

第六章西方国家的中央政府制度第六章西方国家的中央政府制度1、国家元首:是国家的象征,是主权国家对内和对外的最高代表,是专门行使代表和象征国家职能的机构2、个人元首:由一个人来出任国家元首并由其单独代表国家,也称个体元首、单一元首。

(英、美、法、德、日、意、俄)3、集体元首:由地位平等的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成员所组成的集体共同担任国家元首职务,行使国家元首职权。

(瑞士、圣马力诺、安道尔)4、虚位元首:作为国家代表的国家元首虽享有很高的法律地位,但只履行象征性、礼仪性的职责而缺乏对国家的实际管理能力。

实行此制度的主要有议会君主(立宪)制国家(如英、日)和议会共和制国家。

5、实权元首:既享有很高的地位,又掌握国家的实际权力,有的还兼任政府首脑。

(实行此制度的主要有二元君主立宪制国家、总统制共和制、半总统制共和制政体的国家)6、二元君主立宪制:君主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于一身,宪法和议会虽然存在,但宪法通常是钦定的,而议会则是无实权的咨询机构,政府对君主而非议会负责。

(日本曾经在 20 世纪前期实行过二元君主制政体)7、国家元首的特殊待遇:1)外交特权和尊荣(完全的外交豁免权);2)不受司法管辖的特权;3)享有物质生活的特殊待遇。

8、国家元首的特征:1)对外代表国家;2)对内象征最高国家权力;3)依照宪法行使元首职权。

9、临朝而不理政:英国,从理论上讲英王是一切权力的源泉,是大全独揽的统治者,但实际上许多法律规定的王权都不由英王本人亲自行使,而由议会、内阁、法院等以英王名义行使。

10、国王不能犯错误:国王永远没有是非错误,国家政策中出现的一切错误,都不能归咎于国王,国王不必为此负政治责任。

11、英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1、是英国政治连续性的标志2、是国民拥戴和效忠的对象,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3、她是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英联邦国家的国家元首,充当着维系英联邦的纽带,4、是政府的顾问。

12、君主制国家王位继承的规则一般来说,扶长立嫡是常规,有三种情况:①传位男性后裔,长子优先;②继承者不限男性,但男性优先;③由国王的第一个孩子继承王位,不分男女。

西方国家的中央政府制度课件(PPT 37张)

西方国家的中央政府制度课件(PPT 3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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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权元首:既享有很高的地位,又掌握国家的实权,有 首脑。(属于这种情况的:二元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国家、总统 体的国家、半总统制共和制政体的国家) 二元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集立法、行政、司法和军事大权于 和议会虽然存在,但宪法是钦定的,议会是无实权的咨询机构 主而非议会负责。P199-3-2 日本-象征天皇制【单】 总统制共和制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
托尼·阿博特
‒ 澳大利亚总理是澳大利亚政府首脑 ‒ 澳大利亚总理一职英语称为“Prime Minister”,意即第一 席大臣
‒ 托尼·阿博特,英文名:Tony Abbott,男,1957年11月04日 敦,澳大利亚执政党联盟领导人,先后毕业于悉尼大学和英国 取得政治学和哲学硕士学位。2013年9月7日在大选中获胜, 第29任政府总理。2013年9月18日,阿博特在澳大利亚总督府
一、政府与内阁的含义 1、政府的含义:国家机器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一般以暴力和 盾,具有凌驾于其他一切社会组织之上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2、内阁的含义:以政府首脑为中心,由政府首脑和周围官员 论和决定国家重大政策的机构,它是中央政府的核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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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代内阁的起源与发展 1、内阁的由来:近代内阁于18世纪出现在英国,在此之前协助 王处理日常工作和行政、司法实务的最高机构是枢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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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阁的发展: 随着议会权力的上升和王权的衰弱,实现了内阁从向 到向议会负责的转变,形成了近代意义的内阁。
英国历史上的第一位首相是? P204-2-2 “全内阁”:第一次世界大战前,英国的全部政府大 阁成员。小内阁:阁中之阁、核心内阁(不是英国是 第四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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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政府的
一、内阁制: 又称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指由内阁来总揽国家行政权力 责、奉行责任政府原则。最后一行

00316西方政治制度第六章

00316西方政治制度第六章

2、内阁的发展 内阁从18世纪初起成为英国政治生活的中心,之后伴随着议 会权力的上升和王权的衰落,实现了内阁从向国王负责到向 议会负责的转变,形成了近代意义上的内阁。形成了近代意 义上的内阁。一般认为,正规的内阁制始于英国1721年成立 的沃尔波(1676—1745)为首的内阁,其被认为是英国历史 上第一位首相,1742年辉格党分裂,沃尔波辞职,开创了内 阁需对议会负责的先例。1781年英国在北美战争中失败,内 阁迫于压力集体辞职,这是内阁集体负责制的开始。1883年 小庇特因遭议会反对而提请国王解散议会,“诉诸选民裁决” 成为传统。19世纪中前叶,上院与下院的权利大致平衡,首 相大多出身贵族。选举制度的改革打破这种平衡,下院逐渐 成为主权的掌控者。 “阁中之阁”
二、国家元首的分类 1、按国家元首的组织机构来划分 国家元首的组织机构指的是国家元首这一职位由多少 人来担任,据此可以将国家元首分为个人元首和集体 元首。 (1)个人元首 即由一个人来出任国家元首并由其单 独代表国家,也称个体元首、单一元首。大多国家实 行个人元首制,如英、法、美、德、日、意、俄等。 (2)集体元首 即由地位平等的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成 员组成的集体来共同担任国家元首职务,行使国家元 首职权。瑞士(联邦委员会)、圣马力诺(双执政官 制)、安道尔(两大公)等国实行集体元首制。
第四节 政府的组成与机构
一、政府的产生及组成原则 政府的产生一般经历三个步骤:任命政府首脑、提名政府成 员及特定机构认可或批准。 1、政府的产生 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总统一般 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由议会(一般是议会下议院)选出作 为政府首脑,随即由首脑组阁,提出政府成员名单经国家元 首(总统或国王)任命后政府即宣告成立。 在实行半总统制的法国,由于总统和总理分享行政权,由总 统任命总理,然后根据总理提名任命政府成员,组成政府。 但由于议会有倒阁权,总统任命总理时就不能不考虑议会中 的党派力量对比,任命国民议会中的多数党或多数党联盟的 领袖人物出任总理并由他来组成政府。

西方政治制治(第六、七、八章课件)

西方政治制治(第六、七、八章课件)

第一节 国家结构形式与地方政府制度
国家结构形式(200801、201110名词)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与分类 1.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 2.国家结构的分类(201001多选) (1)单一制(201210名词) (2)联邦制(201201名词) 二、地方政府制度及地方政府改革 1.单一制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分权 2.联邦制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分权 3.近年来的地方政府改革
第四节 政府组成与机构
一.政府的产生及组成原则 1.政府的产生 2.政府的组成原则 (1)相容原则或不相容原则 (2)禁止兼职和从事营业性活动的原则 (3)现役军人不得入阁的原则 二.政府机构的设置 1.政府各职能部门 2.政府首脑的办事机构 3.政府的直属机构
第五节 政府的职能和决策体制


第五节 基层政府
一、基层政府的范围 二、基层政府的地位和作用 (1)基层政府的地位 (2)基层政府的作用 三、基层政府的管辖规模
第八章 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 西方国家法律传统和渊源 第二节 西方国有的司法机关 第三节 司法程序与审判制度 第四节 司法审查制度 第五节 行政诉讼与行政裁判制度
第一节
第六章 西方国家的中央政府制度
第一节 国家元首制度 第二节 政府与内阁 第三节 政府的体制 第四节 政府的组成与机构 第五节 政府职能和决策体制
第一节 国家元首制度
一、国家元首的概念和特征 1.国家元首的概念 2.国家元首的特征 (1)对外代表国家; (2)对内象征最高国家权力;(3)依照宪法行使元首职权; 二、国家元首的分类 1.按国家元首的组织构成来划分 (1)个人元首; (2)集体元首; 2.按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来划分 (1)世袭的国家元首;(2)选任的国家元首; 3.按国家元首的发挥的作用来划分 (1)虚位元首; (2)实权元首; 三、国家元首的权力 1.公布法律权; 2.发布命令权; 3.外交权; 4.统帅军队权; 5.任免权; 6.赦免权; 7.荣典权; 四、国家元首的特权待遇 1.外交特权和尊荣;2.不受司法管辖的特权;3.享有物质生活的特殊待遇

政府行政制课件

政府行政制课件
府是最好的政府” ❖ 垄断资本主义后:职能扩大化 ❖ 第一、政治统治职能的强化和发展 ❖ 体现见下页
❖ 西方国家政治职能内容有所变化
❖ 1、民主共和制下,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 一定的权利,为公民参政提供途径,较之奴 隶制和封建制是个进步
❖ 2、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加强国防力量 等职能加强。为本国政治和经济服务。
❖ 宣统:末代皇帝
❖ 是道光皇帝的曾孙,光 绪皇帝弟载沣的长子。
❖ 集体元首制:
❖ 是指国家首脑或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不是由 一个人而是由若干人或者一个集体担任,集 体合议,共同决定和处理国事的一种国家元 首制度的形式。是“单一元首制”的对称。
❖ 中国的集体元首制 :
❖ 1954年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 常务委员会和国家主席结合起来行使国家元 首职权。
清朝历代帝王相
❖ 清太祖:努尔哈赤
❖ 清太宗:皇太极(八子)
❖ 清世祖:福临 (9)
❖ 清圣祖:玄烨(3)
❖ 清世宗:胤禛 (4)
❖ 清高宗:弘历(4)
❖ 清仁宗:颙琰(15) ❖ 清宣宗:旻宁 (1)道光

❖ 清文宗 :咸丰(4)
❖ 清穆宗:同治
❖ 清德宗:光绪。父奕寰 ❖ 是道光皇帝的第七子, 其母是慈禧太后的胞妹
❖ 西方国家政治统治的形式变化
❖ 1、政府暴力机关大为膨胀,军队、警察、监 狱等规模增大。
❖ 2、政府的社会控制方式更为复杂、巧妙,通 常以纪律和规范的形式出现。
❖ 第二、社会职能的分化与分化。
❖ 西方国家:从国家起源看,社会管理是国家 的专业
❖ 经济职能:扩大化趋势
❖ 其他:公共教育、消防、交通管制、医疗、 社会保险、贫困救济、环境污染、生态失衡 等。

【管理制度】西方国家的元首制度

【管理制度】西方国家的元首制度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象征 联系英联邦各成员国的纽带 在国家面临特殊情况时发挥特殊的作用 对党争起调节作用 向首相和大臣提供咨询作用 行使荣典权册封贵族
美国国家元首
美国是首创实行总统制(presidential system) 的国家。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又是政府 首脑(chief of government),他拥有三权中的 行政权,并担任武装部队总司令。
美国总统选举的四个阶段
美国总统的选举过程大致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总统预选(primary election), 第二阶段是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national convention of political party), 第 三 阶 段 是 竞 选 (campaign) , 第 四 阶 段 是大选(general election)。
西方国家的元首制度
国家元首的涵义
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 表,是国家机关体系中实质上或象征地居于首脑地位的部分。
基本内涵
人 格 化 的 国 家 机
政 权 体 系 的 首 脑
国 家 最 高 代 表
礼 仪 上 的 殊 遇

一般分类
元首形式
政体标准 元首结构 产生方式 元首权力 元首任期
国家元首的基本权力
(1)公布法律权 (2)发布命令权 (3)召集和解散议会权 (4)外交权 (5)任免权 (6)统帅武装部队权 (7)赦免权; (8)国家荣典权
国家元首制度的演变趋势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国家元首制度基本上经历 了从专制君主制到君主立宪制再到总统制的发 展。从国家元首现有的发展格局看,有两种截 然不同的演变趋势。
各国国家元首的职权由各国宪法规定。 通常根据国家元首是否拥有实权把他们分为虚位元首

外国政治制度: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

外国政治制度: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人们对政府职能的
一般态度开始发生变化,这反映在1926年 出版的一本书名上:《自由主义的终结》。 在这本书里,凯恩斯写道:“对政府而言, 重要的事情不是去做那些个人已经在做的 事情,也不是把这些事情做的更好一点或 差一点;而是去做那些目前根本没有做的 事情”
பைடு நூலகம்
第四节 政府的决策体系与过程
集体国家元首
凡由两人以上组成合议制的机关,由它的 全体成员共同担任国家元首职务和行驶元 首职权者,为集体元首。
瑞土的集体元首制
2、国家元首产生的方式
世袭制
不经民主选举,而是按照血缘关系,依法 世代相传。
选举制
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民主选举方式 产生、有一定任期的国家元首。
二、国家元首在政府体制中的地位和作 用
君主的地位和作用
二元君主制:集立法、行政、司法 大权于一身。如1871-1918年的德意志 帝国,1889-1945年的日本。 议会君主制:象征地位
2、实权元首与“虚位元首”的地位和作

总统制共和制:实权元首 议会共和制:礼仪性职权








明仁天皇、皇后
美智子 德仁太子、雅子 妃

The Rt Hon. David Cameron, MP
美国总统:政府行政首脑、最高行政长官
美国总统的办事机构:白宫办公厅、行政 管理预算局、经济顾问委员会、政策发展 办公室、国家安全委员会、科技政策办公 室、环境质量委员会、管理局和美国贸易 代表办公室等。
美国总统
Barack Obama
在内阁制国家,行政权属于内阁,立法权
属于国会,国家元首仅拥有仪式上的权力, 不能单独行政。国家元首虽然有发布法律 和命令的权力,但是必需经内阁总理/首 相签署后,发布的法律与命令才具有效力。

西方国家的元首制度

西方国家的元首制度

俄罗斯国家元首
俄罗斯联邦总统(Federal President)是 国家的元首。 总统凌驾于联邦议会、政府和法院之上, 拥有极为广泛的权力。(半总统制)

叶 利 钦 与 普 京
梅德韦杰夫
俄罗斯总统选举


俄罗斯现行宪法规定:“年满35岁,在俄罗斯 联邦定居10年以上的俄罗斯联邦公民,可以当 选为俄罗斯联邦总统。” 总统任期每届4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最多不 超过两届。总统选举仿照法国式的“多数两轮 投票制”(two-rounds majority voting)进行。
当今日本天皇是明仁天皇1989年即位皇太子德仁只有一女爱子为解决继承人问题日本执政党自民党通过一项草案建议修改继承法允许女性继承皇位2005年但在皇次子文仁亲王妃纪子在2006年生下皇孙悠仁后此案被搁置
第五章 西方国家元首制度
八国集团首脑会议
“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尚书 益稷》

法国国家元首


法国国家元首是共和国总统(President of Republic)。现行法国宪法赋予总统以“保证 人”和“仲裁人”的地位。 总统无须为其权力行为承担政治和法律责任, 除叛国罪外,议会不能弹劾总统。
法国总统的选举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由普 遍的直接的选举产生。”法国总统选举实行“多数两 轮投票制”(two-rounds majority voting),以有效票的 绝对多数当选。总统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2007.4.22,第一轮12位候选人无一过半数,人民运 动联盟主席萨科齐(29%)与社会党领袖罗亚尔女士 (25%),名列前两位进入第二轮选举。 5月6日第二轮选举,萨科齐获53%的选票,罗亚尔获 47%的选票,萨科奇当选为法国总统。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国别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国别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国别第一章英国英国国民性中注重稳定、害怕变革、崇尚改良以及中庸、怀旧、妥协一,英国的政治制度1,英国迄今无成文宪法,它以历来涉及国家根本问题的惯例、传统、宣言、法案等作为行宪准则。

2,由于只有在下议院获得多数的党才能组阁,而多数党的领导直接充任首相,再由首相组织政府,下议院议长也由执政党指派。

因些,英国政治的特色充分体现在议会选举、政党组阁和政府组成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政党、议会和政府三位一体的政治体制特点。

(一)国王1,英国的政治机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神圣的”,即国王;另一部分是“有效率的”,即议会及其内阁,英国国王的法定权力是很大的,只是形式上的。

2,英王的作用:①英王是英国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

②英王是英联邦的元首,是维系英联邦成员国的纽带。

③英王对保持政府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起到一定的作用④英王是英国各种政治势力的协调者,在英国统治阶级内部发生分歧、矛盾时能起到时调节作用。

(二)内阁及其首相1,内阁1)英国内阁及其首相的职权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而是根据宪法惯例自然形成的。

内阁一般由19至24名高级大臣(部长)组成,首相是内阁的主席。

2)内阁的职权主要表现为行政和立法两个方面。

3)近半个世纪以来,英国的权力进一步集中到时内阁。

2,首相(首相是英国内阁的首脑)1)从理论上说,内阁是英国政治体系中最高的政治决策机构,首相只是其中地位最高的阁员。

实际上,经过几百年的演变,首相的权力日益扩大。

如果说内阁是英国政府的核心,首相则是这个核心的核心,是英国权力最大、地位最重要的人物。

2)英国首相的权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掌握重要人事任免权②掌握最高行政决策权③掌握政府领导权④掌握政府财政权⑤实际操纵着议会的活动3)英国首相身兼政府首脑、议会领袖和执政党党魁三个重要职务,集行政和立法大权于一身,几乎拥有国家的一切大权,成为英国政治生活中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

英国首相大权在握与英国的政党政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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