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的元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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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国与西方的国家元首制度

简述中国与西方的国家元首制度

简述中国与西方的国家元首制度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关体系中实质上或象征地居于首脑地位的部分,现代国家元首是依照宪法规定履行职能的人格化的国家机关,是一个政权组织的首脑部分或者国家的最高代表。

概而言之,国家元首的基本内涵可归纳为如下几点:(1)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机关,具有阶级性、历史性;(2)国家元首居于国家政权组织体系中的首脑部位;(3)国家元首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者;(4)国家元首根据宪法行使元首职权;(5)国家元首具有人格化特征;(6)国家元首享有礼仪上的特殊待遇。

就国家元首的职权而言,尽管各国国家元首所行使的职权有很大差别,但一般都拥有以下职权:(1)公布法律的权力,即法律经立法机关通过后,必须由国家元首公布,否则,法律不能生效;(2)召集代议机关会议的权力;(3)最高级别的外交权力;(4)最高级别的统率武装力量的权力;(5)任免国家高级官吏的权力;(6)赦免权;(7)授予国家最高荣誉的权力。

1、中国的国家元首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置国家主席作为国家元首的制度作为国家元首的制度确立于1954年9月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定了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1954年宪法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下设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取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国家主席是政治体制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既是国家的代表,又是国家的象征。

1982年宪法于1988年4月、1993年3月和1999年3月经过了三四修正,每次都继续坚持国家主席、副主席的设置,从而使国家主席制度得到确立。

(一)我国国家主席的地位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同时也是国家机构,其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一样,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主要是礼仪性的机构和职位:国家主席本身不独立决定任何国家事务,而仅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行使有关职权;在形式上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同作为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行使职权。

西方制度

西方制度

1、英国是最早的民主宪政国家,被称为“议会之母”。

“两院制”是英国的发明。

2、君主制国家以君主为国家元首,君主掌握国家权力,并建立一定规模的军政官僚机构管理国家。

3、共和制国家的政治制度有以下特征: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又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并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其任期。

政府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享有选举权和其他基本权利等。

共和制有议会制和总统制两种形式。

4、总统任期:美国、冰岛4年;德国5年;奥地利、芬兰6年;法国7年。

5、内阁制政府国家:英国、日本、德国、意大利、奥地利、希腊、印度、新加坡。

6、总统制国家:美国、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印尼、巴基斯坦、埃及7、美国实行(共和制、总统制、联邦制);英国实行(君主制、内阁制、单一制);日本实行(君主制、单一制、内阁制);法国实行(半总统制,始于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瑞士实行(委员会制)。

8、英国内阁制建立的标志:国王不主持内阁会议,使首相的地位突出出来。

9、英国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贵族院)、下院(众议院)组成。

10、英国下院实行单选区简单多数制。

11、下院的职能:①制定调整社会生活的法律,议会通过立法活动控制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

②检查监督政府的政策和工作。

由质询、调查、批评等方式。

12、英王是英国国民道德感情的表现,是国家象征的焦点。

这是国王在现代社会的主要作用之一。

英王的地位“统而不治”。

英王作为“国家元首”,不仅是英联邦统一的象征,而且由于她在政治上的中立性、无党派性,也是英国安定与连续性唯一的象征。

13、英国中央政府机构包括枢密院、内阁和各部。

14、19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国家制度成熟的标志:一是各种国家机构基本完善;二是资产阶级国家的职能基本完善。

15、英国文官每周办公5天,每天8小时15分钟。

16、美国的各种权力是如何制约的?美国最高法院、总统、上院以及下院,是联邦中互相制约的四种权力。

简述国家元首制度的主要类型

简述国家元首制度的主要类型

简述国家元首制度的主要类型国家元首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体系中的一种基本形式,它是指国家政治权力机构中最高领导职位和代表国家形象的机构或人员。

元首的身份与职务可能不同,但通常都有形式化的职责和权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以下是国家元首制度的主要类型。

1.君主制君主制是指国家元首由国王、皇帝或其他皇室成员担任,是传统的权威制度。

君主通常是继承或选举而来的,拥有一定的权力和特权,例如可以指派政府成员和决定国家政策。

君主制在欧洲古老的王国中被广泛应用,如英国、西班牙和丹麦等国。

2.总统制总统制是指国家元首由民选总统担任,通常代表国家的最高权力。

总统拥有一定的权力和特权,例如军事指挥权和签署法案的权力。

总统制在美国、法国、俄罗斯和巴西等国家中得到广泛使用。

3.半总统制半总统制是指国家元首由总统和议会的政治领袖共同担任,通常总统担任国家元首的象征性职务,由议会选举而来的总理拥有实际的政治权力。

这种制度广泛应用于欧洲和拉丁美洲国家,如法国、葡萄牙和波兰等国。

4.委员会制委员会制是一种协作性质的国家元首制度,由数个元首组成国家委员会共同担任国家元首的职务,代表国家发表声明和签署文件,但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

这种制度在瑞士和圣马力诺等小型国家中得到应用。

5.标志性国家元首标志性国家元首通常由名人或活动家担任,代表国家形象并与外国元首进行邦交活动和官方接待。

这种制度在一些国家中得到应用,如日本天皇和英国女王等。

总的来说,不同国家元首制度的类型各有特点,也具有自身的优缺点,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影响,各个国家的元首制度多种多样,但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最好地服务于国家和国民的利益。

西方政治制度

西方政治制度

1. 议会君主制,是指君主作为国家元首仅仅在形式上拥有广泛的权力,国家的实际权力全都掌握在内阁手里。

2. 公意,就是“国家全体成员的经常意志”,它体现了人民自由意志在国家政治中的最高地位,这种意志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和不能代表的。

3. 政治行动委员会,是指由美国各个公司、工会或其它民间组织设立的,代表利益集团、企业特定利益给候选人捐款资助的组织。

4.一事不再议原则,是西方国家议会的惯例,即在议会中有关某一个议案的问题在同一会期中不再重复进行审议。

5.自治体政府,是一定地域居民,为在其居住区域管理本地方公共事务,而依据国家法律组成的拥有一定自治权的政府。

6.国家结构,是国家的整合形式,指的是国家的各个部分是如何整合而成其为一个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具体表现为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

7.地方自治,是指在国家主权允许的范围内,基于地区居民的意思,由作为法人而独立于国家的地域性公共团体的自治机关自主处理一定的地方性事务。

8. 中世纪,是指在西欧的历史分期上,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6世纪近代国家产生这整整1000年的历史时期。

9. 文艺复兴,是指13世纪末在意大利各城市兴起,以后扩展到西欧各国,于16世纪在欧洲盛行的一场思想文化运动。

10. 宗教改革,是由马丁路德及其后的加尔文发动的一场反对罗马教廷、提倡个人直接与上帝交流、不需教会作为中介的改革运动。

11. 启蒙运动,通常是指发生在17-18世纪的西欧的一场反封建专制、反教会的思想解放运动。

12. 联邦制,是要求在中央政府与州政府分配政治权力,以防止权力集中在任何一个群体手中。

13. 代议制,是指人民并不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而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

相对于直接民主,代议制是一种间接民主制,为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

代议制成功地解决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现实途径。

14. 普选制,是指建立在普选权基础上的选举制度,也就是公民普遍平等地参加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和其他公职人员的制度,是现代选举制度成熟的标志。

第四章_国家元首制度

第四章_国家元首制度

日本国家元首
• 《日本国宪法》虽然保留了天皇(Japanese Emperor),但是明确规定,“天皇是日本 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 位以主权所属的全体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 天皇只在形式上、礼节上象征性地行使国 家权力。
日本天皇明仁 与皇后美智子
皇位继承和皇室费用
• 日本的皇位世袭,属于“皇统的男系男 子”,宪法规定皇室的一切财产属于国家, 皇室的一切费用必须列入预算并经国会决 议通过。
• 2012年4月23日,法国总统大选候选人奥朗德 (28.4%)和时任总统萨(25.5%)科奇,击败 其他8名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胜出。
• 5月6日第二轮选举,奥朗德获51.64%的选票,萨 科齐获48.36%的选票,奥朗德当选为法国总统。
法国总统的职权
• 广泛的任命权 • 行政权 • 广泛的立法权 • 外交权 • 司法权 • 军事权 • 发表咨文权
共和党副总统候 选人瑞安与民主 党副总统候选人 拜登
• 第三阶段是竞选——拉票(演说、与选民 见面、电视竞选辩论等方式);
• 第四阶段是大选。胜者得全票
2007.4.26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八位候选人同时亮相。
总统任期
• 美国总统的任期为4年,以两任为限。 • 1947《总统继任法案》,继任总统顺序:副
• (3)召集和解散议会权; • (4)外交权; • (5)任免权; • (6)军事权; • (7)司法权,包括司法权和任命高级法官的权力。 • (8)国家荣典权。英王被称为“荣誉之源”。
国家元首制度的演变趋势
•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国家元首制度基本上经 历了从专制君主制到君主立宪制再到总统制 的发展。从国家元首现有的发展格局看,有 两种截然不同的演变趋势。

唐晓《当代西方政治制度导论》-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圣才出品)

唐晓《当代西方政治制度导论》-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笔记和典型题详解(圣才出品)

第六章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6.1复习笔记一、国家元首1.国家元首的概念国家元首的概念大致可表述如下:国家元首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或国家象征,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1)国家元首是最早产生的国家机构(2)在西方奴隶制和封建制时期,国家元首一般指君主(3)现代国家元首是国家行政权的一部分;议会是国民意志的体现者,而国家元首则被视为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体现者。

2.国家元首的形式国家元首通常由一个人担任,但也有集体国家元首形式,还有些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无国家元首或国家元首不明确。

(1)个人国家元首也叫单一国家元首,指由一人独任国家元首的制度。

(2)集体国家元首凡由两人以上组成合议制的机关,由其全体成员共同担任国家元首职务和行使元首职权者,为集体元首。

构成集体元首的成员彼此之问的地位基本上平等,拥有同等权力。

(3)没有国家元首或国家元首不明确3.国家元首产生的方式西方国家元首产生的方式均由宪法或法律规定。

一般说来,产生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世袭制和选举制。

(1)元首的世袭制凡担任国家元首职务,不经民主选举,而是按照血统亲属原则,依法世代相传者,叫做世袭制。

元首世袭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主要形式:①嫡长子继承制。

②王储选择制。

③顺序继承制。

(2)元首的选举制指国家元首经选举产生。

西方共和制政体的国家元首普遍经选举产生。

各国选举元首的方法多种多样,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类:①由公民投票直接选举产生。

②由公民投票间接选举产生,即由公民投票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投票产生国家元首。

③由议会或特定的选举团体选举产生。

4.国家元首的任期西方国家元首任期的期限大都经宪法明文规定,也有以法律规定的,或存在于习惯之中。

一般说来,元首的任期可归纳为终身任职制和限期任职制两大类。

(1)终身任职制世袭君主制国家的元首由于王位世袭,元首任期必然是终身的。

世袭君主历史上曾有过任职中止的几种特殊例外:退位、让位和废黜,即被迫离开王位。

另外,有少数共和制国家的宪法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元首可终身任职,但对元首连选连任也未予以明确限制。

当代西方政治制度(知识点整理)

当代西方政治制度(知识点整理)

当代西方政治制度第一章西方国家政治制度概述第一节政治制度基本概念及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历史传承与发展一、政治制度的基本概念及其研究二、西方政治制度的产生(一)市场经济发展对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形成的影响(二)西方古典政治制度及其文化的历史传承(三)限权原则(四)公民权利原则三、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内容及其发展完善(一)资本主义国家的建立及民主制度的主要内容(二)资本主义的发展促使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第二节国家形式一、政体(一)议会制①议会君主制②议会共和制(二)总统制(三)半总统制(四)其他政体形式①瑞士委员会制度②二元君主制二、国家结构(一)单一制国家(二)联邦制国家第二章当代西方国家宪法概述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及宪法的类型一、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内容特征(二)宪法的法律特征(三)宪法的政治和意识形态信仰的特征二、宪法的类型(一)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二)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三)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四)联邦宪法和州宪法第二节西方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一、“主权在民”的原则二、法治主义原则三、分权制衡原则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原则(一)公民基本权利概念与人权概念(二)公民基本权利内容①财产权②平等权③自由权④受益权⑤参政权(三)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制度第三节宪法的保障制度一、宪法的修改(一)修改宪法的提议权归属(二)修改宪法的批准程序(三)修改宪法的限制二、宪法的解释(一)宪法解释权的归属(二)宪法解释的方法三、违宪审查制度(一)违宪审查的方式(二)违宪制裁的方式第三章当代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第一节西方国家选举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一、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确立(一)普遍选举权原则(二)平等选举权原则(三)直接选举权原则(四)秘密投票原则二、西方国家选举监督制度的建立(一)选举监督制度的形成(二)选举监督的基本内容(三)选举监督权的行使①社会监督②司法监督第二节选举方式、选举类型、选举组织及选举参与一、西方国家选举方式——竞选(一)竞选方式产生的条件及其意义(二)竞选活动的基本要素①竞选宣传②竞选班子③竞选经费④竞选规则二、选举的类型(一)大选(二)中期选举(三)预选(四)总统选举(五)议会选举(六)地方选举三、选举组织四、选举的参与(一)选民资格及选民登记制度①选民资格②选民登记制度(二)候选人资格及候选人提名制度①候选人资格②候选人提名制度第三节选区划分和选票计算一、选区的划分(一)选区划分的基本原则(二)选区划分(三)不同的选区划分方法产生的影响二、选票计算(一)多数代表制①相对多数代表作②绝对多数代表制③对多数代表制的分析(二)比例代表制①“当选基数”的计票方法②对比例代表制的分析(三)混合代表制第四章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第一节西方国家政党制度的产生和分类一、政党的含义和特征(一)政党的含义(二)政党的特征二、近现代意义上西方政党产生的基础和方式(一)政党是一个历史范畴(二)西方国家政党产生的途径三、政党的类型第二节政党的法律地位及功能一、政党的法律地位二、政党的功能(一)反映和聚合民意,整合政治体系(二)动员和发展政治力量,培养和录用政治精英,组织竞选以获取或参加国家政权(三)执掌国家政权,影响国家立法、行政和司法过程(四)监督政府,防止和纠正政府损害社会与公民的利益(五)通过政治宣传和政治教育,实现政治社会化第三节政党制度一、政党制度的含义二、政党制度的分类(一)专制的一党制或独裁的一党制①法西斯一党制②非洲国家的一党制(二)民主的一党制或一党居优制①日本的一党多元制②印度的一党多元制四、两党制及其比较分析(一)英国的两党制①英国两党制的形成和演变②英国两党制的表现形式③英国两党制的组织特点(二)美国的两党制①美国两党制的形成和发展②美国两党制的表现形式③美国两党制的组织特点(三)英美两党制长期稳定的原因①选举制度因素②历史二元因素③政党制度因素④政治文化因素(四)对英、美两国政治制度的评价(一)多党制的特征和基本类型①左右两翼政党或政党联盟主导的多党制1)法国多党制2)德国的多党制②碎分化的多党制1)意大利多党制2)俄罗斯多党制(二)如何看待和评价西方国家的多党制第四节20世纪末西方国家政党制度变化的新特点及政党制度的改革一、20世纪末西方国家政党制度变化的新特点二、西方国家主要政党为应对挑战而进行的一系列政党体制改革第五章当代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第一节议会的主体、结构和组织一、议会的主体:议员(一)议员的资格(二)议员的产生和任期(三)议员的权利和义务二、议会的结构:一院制和两院制(一)一院制和两院制的由来和发展(二)各国采纳两院制或一院制的实际原因三、议会的组织机构(一)议会的领导机构①个人性制度的议会领导机构:议长②集体性质的议会领导机构(二)议会的委员会①常设委员会或常务员委员②临时委员会或特别委员会③两院联合委员会④全院委员会(三)议会的咨询与服务机构①议会办公厅②元老委员会③其他咨询和服务机构第二节议会的职权一、立法权(一)提出法案(二)审议(讨论)法案(三)通过法案(四)公布法律二、财政权三、监督权(一)质询权(二)倒阁权(三)调查权(四)弹劾权(五)议会监督政府的其他形式四、议会的其他职权(一)批准条约权(二)批准人事任命权第三节议会的会议和议事原则一、议会的会议(一)常会(例行会议)(二)非常会议(包括临时会议、特别会议和紧急会议)(三)议会的休会(四)议会的闭会(五)议会的解散二、议会的议事规则(一)法定人数规则(二)会议公开规则(三)一事不再议规则(四)议员在会议中发言不得追究规则(五)法案必须两院一致通过规则第四节议会的地位及其作用一、当代西方国家议会制度是对近现代西方国家议会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二、当代西方国家议会传统地位面临的挑战及议会权力的削弱(一)主要原因(二)主要表现①议会的传统地位受到严峻的挑战②议会反映和表达选民利益和意志的职能受到挑战③议会不能垄断制定法律的权力④议会推翻政府的权力受到削弱三、当代西方国家议会的现实地位及其作用(一)议会的传统地位仍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障(二)作为代议机构,议会仍然是反映和表达民意的代表机构(三)辩论和审议议案获法律草案成为西方国家议会更加重要的职能(四)当代西方国家的议会在监督政府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六章当代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第一节国家元首一、国家元首的概念(一)国家元首是最早产生的国家机构(二)在西方奴隶制和封建制时期,国家元首一般指君主二、国家元首的形式(一)个人国家元首(二)集体国家元首(三)没有国家元首或国家元首不明确三、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一)元首的世袭制(二)元首的选举制四、国家元首的任期(一)终身任期制(二)限期任职制五、国家元首的地位及职权(一)元首的地位(二)元首的职权(英日美法德)第二节中央政府一、“政府”的概念(一)内阁(二)中央政府与内阁二、政府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形式(一)原则①相容或不相容原则②禁止和从事经营行业原则③政府成员必须是文职而非军职原则(二)形式①内阁制政府②总统制政府③混合制政府④瑞士的委员制政府三、政府的构成(一)政府首脑及其办事机构(英美法德日俄)(二)政府部长及政府各部(英美法德日俄)(三)政府中的其他机构四、政府的职权及其责任(一)政府的职权(二)政府的责任五、政府的决策(一)政府的决策形式(二)政府的决策过程第三节公务员制度一、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和公务员制度二、西方公务员制度立法概况三、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基本特征四、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局限性第四节当代西方国家行政制度的改革一、西方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概述二、当代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三、当代西方国家政府改革的成效与问题第七章当代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第一节司法制度的概述一、司法权的特点(一)被动性(二)终局性(三)依法性(四)权威性(五)中立性二、司法权的功能(一)解决纠纷(二)制定公共政策(三)制衡权力(四)保障权利(五)警示教育三、司法原则(一)司法公正原则(二)司法独立原则(三)司法民主原则第二节司法机关的组织结构一、法院(一)法院的分类(二)英美法德的法院组织二、检察机关(一)检察机关的组织设置(二)检察机关的职权三、司法行政机关第三节审判工作制度一、审级制度二、法官制度三、陪审制度四、法律制度第八章当代西方国家的社会监督制度第一节公民对政府的监督与制约一、公民监督制约政府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条件二、公民监督制约政府的方式(一)知情权(二)以集体方式行使的监督制约权①选举和罢免②公民投票③集体游行示威(三)以个体方式行使的监督制约权①批评建议②参与听证③提起宪法诉讼和行政诉讼三、公民监督的政治作用第二节利益集团对政治过程的参与和监督一、利益集团的产生和发展二、利益集团的主要活动方式三、利益集团对政治过程的监督和制约作用(一)实现社会权利对国家权利的制衡(二)敦促政府弥补漏洞(三)督促公职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第三节大众传媒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一、言论出版自由与大众传媒的地位二、大众传媒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一)设定议程(二)批评监督政府三、大众传媒的政治作用。

第三章 国家元首制度

第三章  国家元首制度

2007.4.26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八位候选人同时亮相。
总统任期
美国总统的任期为4年,以两任为限。 1947《总统继任法案》,继任总统顺序:副 总统、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以国 务卿为首的15名内阁成员。
美国总统的主要权力
广泛的行政权 事实上的立法权 司法权 军事权 外交权 以政党领袖身份握有的权力
美国总统选举的四个阶段
美国总统的选举过程大致包括四个阶段:第 一阶段是总统预选(primary election),第二阶 段是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national convention of political party),第三阶段是竞 选(campaign),第四阶段是大选(general election)。
国家元首制度的演变趋势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国家元首制度基本上经 历了从专制君主制到君主立宪制再到总统制 的发展。从国家元首现有的发展格局看,有 两种截然不同的演变趋势。 ----权力弱化,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分开,国家 权力流向政府,政府首脑在公共政策过程中 起重要作用; ----权力强化,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合一,权力 增强(总统制)。
虚位元首和实权元首
各国国家元首的职权由各国宪法规定。 通常根据国家元首是否拥有实权把他们分为虚位元 首(nominal monarch)和实权元首(power-hold monarch)两大类。 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元首一般不直接掌握国务实 权,只以国家的名义,从事一些象征性和礼仪性的 活动,因而被称为“虚位元首”。在实行总统制的 国家,元首为国家最高政府首脑,对国家重大决策 的制定和执行均负有实际的直接的责任,拥有很大 的权力。
国家元首的基本权力
(1)公布法律权 (power of promulgate a law); (2)发布命令权(power of issue an order); (3)召集和解散议会权(power of convene and dissolution of parliament); (4)外交权(power of diplomacy); (5)任免权(power of appointment and removal); (6)统帅武装部队权(power of command military arms); (7)赦免权(power of dispensing); (8)国家荣典权(power of national honor)。

各国的政治制度是什么

各国的政治制度是什么

各国的政治制度美国的政治制度是什么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

国会有立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又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劲总统和高级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又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

国家结构形式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

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

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

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

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

联邦中央和地方的具体权限,200年来不断有所变化。

选举制度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

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

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

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

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

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

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国家元首制度

国家元首制度

英国政府2010年5月推出了“最紧缩”的预算案,大 幅削减公共开支,就连王室预算也遭到削减,国会每年 支给女王执行公务所用的王室专款将被冻结一年,现年 84岁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不得不动用自己的储备金。 据美国媒体报道,到2012年,英国王室甚至可能出现破 产。
英国白金汉宫近日公布了王室上财年的开销总账目。 账目显示,王室从2009年3月31日至2010年3月底共花费 了英国纳税人3820万英镑,意味着每个纳税人要为王室 支出62便士(约合6.36元人民币)。伊丽莎白女王表示, 为减少王室开支,计划将王室成员大幅缩减为4人,只 剩女王本人、王储查尔斯、威廉王子及哈里王子,其他 王子、公主将一律从“职业王室”中下岗。该计划已开 始试行。H:\比较政治制度\王子公主也下岗.flv
莱茵兰-普法尔茨(Rheinland-Pfalz,首府美因 茨,Mainz)、
萨尔(Saar‘land,首府萨尔布吕肯,Saarbrücken)、
萨克森(Sachsen,首府德累斯顿,Dresden)、
萨克森-安哈尔特(Sachsen-Anhalt,首府马格德 堡,Magdeburg)、 石勒苏益格-荷尔斯泰因(Schleswig-Holstein,首府 基尔,Kiel) 图林根(Thüringen,首府埃尔富特,Erfurt)。
历史上 世袭制 的类型
2.嫡长子继承制:中国古代西周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 3.兄弟继承制:中国商代和宋代
4.顺序继承制:英国
5.密建王储制:中国清朝
历史上 选举制 的类型
1.终身任职的国家元首,如19世纪70年代以前的教 皇和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1356年的“黄金 诏书:德意志国王由七位选帝侯选举产生,选举会 议在美因河畔的法兰克福召开。德意志国王也就是 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皇帝的加冕仪式在亚琛举行, 由美因茨大主教主持,无需再通过罗马教宗加冕。 七位选帝侯分别是三位教会选帝侯:美因茨大主教、 特里尔大主教和科隆大主教;四位世俗选帝侯:波 西米亚国王、莱茵行宫伯爵、萨克森公爵和勃兰登 堡边疆伯爵。在此后的历史中,巴伐利亚公爵、汉 诺威公爵、雷根斯堡大主教、萨尔茨堡公爵、符腾 堡公爵、巴登边地伯爵和黑森-卡塞尔侯爵也先后 获得了选帝侯的权利。)

(当代西方政治制度)第六章 当代西方国家的元首制度

(当代西方政治制度)第六章 当代西方国家的元首制度
第六章
当代西方国家的元首制度
一、国家元首 (一)概念 是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或国家象征,是国 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产生
国家元首是最早产生的国家机构。
比利时王国1831年宪法最早规定:国王即国家 元首。 现代国家元首与古代国家元首的质的区别:不 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执掌者,而只是国家机构的 一部分。 (三)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
2、美国总统
(1)权力来源:宪法的授权;国会授权;先例 和最高法院裁决
(2)权力表现 ①外交权 ②军事权
③司法权
④人事任免权 ⑤行政领导权 ⑥执行权 ⑦立法权:立法创意权;立法否决权;委任立 法权
3、法国总统 (1)拥有立法权
①拥有公布法律的权力。
②拥有行使全民复决的权力。 ③拥有解散国民议会的权力。 ④拥有咨文权。 (2)拥有行政权力 ①总统拥有任免总理和政府其他高级官员、组 织政府的权构
(1)个人国家元首(单一国家元首) 定义:指由一人独任国家元首的制度。 (2)集体国家元首(复合元首制) 定义:凡由两人以上组成合议制的机关, 由其全体成员共同担任国家元首职务和行使元 首职权者,为集体元首。 ①瑞士联邦的委员会制 ②圣马力诺的双执政官制 ③安道尔的双元首制
②总统拥有担任部长会议主席,主持内阁会议和签 署法令的权力。 (3)拥有司法权力 ①总统拥有赦免权,包括特赦和大赦。
②总统担任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有权任命法官, 并监督法官遵守纪律
(4)拥有军事权力
武装部队统帅;
主持最高国防会议; 有权决定动用法国的战略核力量。
(5)拥有外交权力,直接掌管外交事务。 (6)拥有非常权力 1958年宪法规定,当总统认为“共和国体 制,国家独立,领土完整或国际义务的履行受 到严重和直接威胁”,在同总理、议会两院议 长和宪法委员会主席正式磋商后,可以“采取 必要措施”。

美国和英国的政治制度有何不同?

美国和英国的政治制度有何不同?

美国和英国的政治制度有何不同?近年来,美国和英国经常成为国际舆论关注的焦点,除了因为两国对全球贸易、气候等问题的立场不同外,它们的政治制度也不尽相同。

那么美国和英国的政治制度到底有哪些不同呢?下面我们将从以下多个方面进行科普。

一. 国家元首在美国和英国的政治制度中,国家元首的职责相当不同。

美国的国家元首是总统,而英国的国家元首是女王。

不同的国家元首不仅有着不同的权力范围,而且从容貌、仪态到着装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

总统作为美国国家元首,拥有极大的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和外交权等,而女王则是英国的象征性元首,职权受到很大限制,没有实际的权力。

女王的职责主要是宣传国家政策,以及代表英国举行各种国事活动。

二. 立法机构在两国的政治制度中,立法机构的职权也存在一系列的不同。

美国的立法机构是国会,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

它们在美国政治制度中起着重要的角色,有着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

而英国的立法机构则是议会,包括议会下院和议会上院。

它们的职责是审议法案和议案,最后交由女王签署成为法律。

与美国不同的是,英国的议会上院是由一批长期继承或任命的成员组成,其权力较为有限。

而议会下院则是由民选的议员组成,是议会的主体。

三. 执政机构在美国和英国的政治制度中,执政机构是政治实权的代表,其职责也存在很大差异。

美国的执政机构是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由总统任命,并经过国会批准。

行政部门主要负责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司法部门则负责处理法律纠纷和执行司法职能。

而英国的执政机构则是由首相及其内阁成员组成,其职责包括治理国家、处理政策和行政管理等。

四. 政治选举制度在美国和英国的政治制度中,政治选举制度也存在着重要的差异。

美国实行总统直接选举制度,即美国公民通过选举人团来选出总统。

选举人团由各个州的代表组成,最后将连任总统的提名人选送至国会审批。

而英国则是议会制,由选民直接选举议员组成议员阵营。

选举结果最终决定了新一届政府的形成。

国家元首制度

国家元首制度

思 考
我国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用。
1. 2. 3. 4.
公布法律权 发布命令权 召集和解散议会权 外交权
5. 任免权 6. 统帅武装部队权 7. 赦免权 8. 国家荣典权
一、国家元首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国家元首制度的演变趋势
1.
2.
从历史的角度看, 专制君主制——君主立宪制——总统制 从拥有权力上看, 一是虚位元首越来越多 二是元首权限不断增强
二、英国和日本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用
至上的地位,然而, 经过几百年来的演变, 英王已丧失了实权。 2. 英王的继承规则(见 文件)
二、英国和日本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用
(一)英国
3. 英王的作用:象征性的,精神性的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象征; ——联系英联邦各成员国的纽带; ——在国家面临特殊情况时起特殊的作用; ——对党争起调节作用; ——向首相和大臣提供咨询; ——行使荣典权,册封贵族。
2005年3月2日,为表彰 微软共同创始人兼董事 长比尔· 盖茨对企业所做 的卓越贡献及其所进行 的慈善活动,英国女王 伊丽莎白二世周三授予 了他荣誉爵士勋章。 不过,由于不是英国本 土人士,虽然获得了荣 誉爵士称号,盖茨也不 能够在名字前冠以爵士 头衔,但可以在名字后 面加上后缀英文字母缩 写KBE,表示第二等高级 英帝国勋爵士的意思 。
比较政治制度(Comparative Political System )
第四章
元首:国家权力的最高体现者
主讲教师:赵萍丽


一、国家元首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英国和日本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用 三、德国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用 四、美国、法国、俄罗斯国家元首的职权 和作用 五、思考:我国国家元首的职权和作用

西方国家现存的政权组织形式

西方国家现存的政权组织形式

西方国家现存的政权组织形式西方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多种多样,其中主要包括民主共和制、君主立宪制和君主专制制度。

以下是这些政权组织形式的简要介绍:
1.民主共和制:这是许多西方国家采用的政权组织形式,其特点是国家元首由选民选举产生,政府权力分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独立的机构。

典型代表包括美国、法国、德国等。

在这种制度下,政权的合法性和权力的行使受到广泛的民众支持和监督。

2.君主立宪制:这种制度下,国家元首通常是一个君主,但其权力被宪法所限制,实际政权由选举产生的议会和政府负责。

英国就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代表,女王是国家元首,但她的权力主要是象征性的,实际的行政权力由首相和议会掌握。

3.君主专制制度:少数西方国家采用君主专制制度,其中君主拥有相对较大的权力,政治决策主要由君主单独或与一些亲信、贵族共同完成。

沙特阿拉伯是一个采用君主专制制度的例子。

4.联邦制:在一些大国家,政权组织形式采用联邦制,即将国家政权划分为中央政权和各个地方政权。

这样的国家通常拥有多个州或地区,每个地区都有一定的自治权。

德国、美国和加拿大都是联邦制国家的代表。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权组织形式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存在一些变体和混合型态,而且政治体制在演变中也可能发生变化。

西方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

西方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

西方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
一、古希腊
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寡头制→僭头制
(公元前2000年-前1700年)(公元前8世纪-前7世纪)(公元前509年)
个人管理集体管理(九人)多数公民的决议具有最高权威
二、古罗马
1、君主制→贵族共和制→元首制
(公元前6世纪)(公元前27年)
2、罗马的法律及制度
①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法律的渊源(公元前452年-公元前450年)
②法律制度:陪审制度-保护人制度(律师制度)-一审终审的审级制度
3、民主制、共和制的主要机构
古希腊
(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民众法庭)
古罗马
(公民大会)(元老院)(执政宫2名)平民保民官(6-10名)
三、近代英、美、法、德
1、英国---君主立宪制(公元1689年)《权利法案》出
台,建立君主立宪政体
2、美国---总统共和制1787年宪法(联邦制)
联邦制1776年
3、法国----君主立宪制(17971年9月宪法)--总统共
和制(1875年宪法)
4、德国----君主立宪制(1871年4月宪法)。

西方制度

西方制度

1、英国是最早的民主宪政国家,被称为“议会之母”。

“两院制”是英国的发明。

2、君主制国家以君主为国家元首,君主掌握国家权力,并建立一定规模的军政官僚机构管理国家。

3、共和制国家的政治制度有以下特征: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又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并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其任期。

政府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享有选举权和其他基本权利等。

共和制有议会制和总统制两种形式。

4、总统任期:美国、冰岛4年;德国5年;奥地利、芬兰6年;法国7年。

5、内阁制政府国家:英国、日本、德国、意大利、奥地利、希腊、印度、新加坡。

6、总统制国家:美国、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印尼、巴基斯坦、埃及7、美国实行(共和制、总统制、联邦制);英国实行(君主制、内阁制、单一制);日本实行(君主制、单一制、内阁制);法国实行(半总统制,始于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瑞士实行(委员会制)。

8、英国内阁制建立的标志:国王不主持内阁会议,使首相的地位突出出来。

9、英国议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贵族院)、下院(众议院)组成。

10、英国下院实行单选区简单多数制。

11、下院的职能:①制定调整社会生活的法律,议会通过立法活动控制着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

②检查监督政府的政策和工作。

由质询、调查、批评等方式。

12、英王是英国国民道德感情的表现,是国家象征的焦点。

这是国王在现代社会的主要作用之一。

英王的地位“统而不治”。

英王作为“国家元首”,不仅是英联邦统一的象征,而且由于她在政治上的中立性、无党派性,也是英国安定与连续性唯一的象征。

13、英国中央政府机构包括枢密院、内阁和各部。

14、19世纪英国资产阶级国家制度成熟的标志:一是各种国家机构基本完善;二是资产阶级国家的职能基本完善。

15、英国文官每周办公5天,每天8小时15分钟。

16、美国的各种权力是如何制约的?美国最高法院、总统、上院以及下院,是联邦中互相制约的四种权力。

00316西方政治制度第六章

00316西方政治制度第六章

2、内阁的发展 内阁从18世纪初起成为英国政治生活的中心,之后伴随着议 会权力的上升和王权的衰落,实现了内阁从向国王负责到向 议会负责的转变,形成了近代意义上的内阁。形成了近代意 义上的内阁。一般认为,正规的内阁制始于英国1721年成立 的沃尔波(1676—1745)为首的内阁,其被认为是英国历史 上第一位首相,1742年辉格党分裂,沃尔波辞职,开创了内 阁需对议会负责的先例。1781年英国在北美战争中失败,内 阁迫于压力集体辞职,这是内阁集体负责制的开始。1883年 小庇特因遭议会反对而提请国王解散议会,“诉诸选民裁决” 成为传统。19世纪中前叶,上院与下院的权利大致平衡,首 相大多出身贵族。选举制度的改革打破这种平衡,下院逐渐 成为主权的掌控者。 “阁中之阁”
二、国家元首的分类 1、按国家元首的组织机构来划分 国家元首的组织机构指的是国家元首这一职位由多少 人来担任,据此可以将国家元首分为个人元首和集体 元首。 (1)个人元首 即由一个人来出任国家元首并由其单 独代表国家,也称个体元首、单一元首。大多国家实 行个人元首制,如英、法、美、德、日、意、俄等。 (2)集体元首 即由地位平等的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成 员组成的集体来共同担任国家元首职务,行使国家元 首职权。瑞士(联邦委员会)、圣马力诺(双执政官 制)、安道尔(两大公)等国实行集体元首制。
第四节 政府的组成与机构
一、政府的产生及组成原则 政府的产生一般经历三个步骤:任命政府首脑、提名政府成 员及特定机构认可或批准。 1、政府的产生 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总统一般 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由议会(一般是议会下议院)选出作 为政府首脑,随即由首脑组阁,提出政府成员名单经国家元 首(总统或国王)任命后政府即宣告成立。 在实行半总统制的法国,由于总统和总理分享行政权,由总 统任命总理,然后根据总理提名任命政府成员,组成政府。 但由于议会有倒阁权,总统任命总理时就不能不考虑议会中 的党派力量对比,任命国民议会中的多数党或多数党联盟的 领袖人物出任总理并由他来组成政府。

第六章 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

第六章 西方国家的行政制度

三.国家元首产生的方式 主要有两种:世袭制和选举制。 元首的世袭制: 1.元首的世袭制:凡担任国家元首职务,不经 民主选举,而是按照血统亲属原则依法世代相 传者 (1)嫡长子继承制 (2)王储选择制 (3)顺序继承制 (4)摄政王制 元首的选举制: 2.元首的选举制:指国家元首经选举产生。 (1)由公民投票直接选举产生 (2)间接选举产生 (3)由议会或特定的选举团体选举产生
(2)反对君主制,主张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思 想在制宪会议上占据上风。 (3)北美殖民地各州尤其是纽约州的州长制为美 国总统制的创建提供了历史借鉴。 混合制政府及其主要特点: 3、混合制政府及其主要特点: (1)形式上总理是政府首脑,但实际上总统是政 府决策的核心,总理只起辅佐总统的作用。 (2)总统依宪法惯例任命议会多数党领袖为总理 (法),或经议会同意任命总理(俄),并根 据总理的提议任免政府其他成员,总统不是政 府的一部分却负责组织政府。
第二节 中央政府
一.“政府”的概念 政府” 内阁(Cabinet) :最早出现于英国 1.内阁 1721年,辉格党在议会下院占多数,党首罗伯 罗伯 沃尔波领导内阁,形成英国首任责任内阁。 特·沃尔波 1742年,下院不再拥护沃尔波内阁,沃尔波及 其内阁集体辞职,开创了内阁失去下院信任时 全体辞职的先例。 1784年,托利党人小威廉·庇特 小威廉· 小威廉 庇特内阁因遭议会 多数反对而下令解散下院,重新选举,并在新 的大选中获胜,从而开创了内阁在得不到下院 支持时,可以解散下院以重新选举的先例。 至此,英国责任内阁制的基本原则已基本确立。
四.政府的职权及其责任
1、政府的职权 (1)为实施宪法和法律而制定法规、条例,或发 布指示和命令的权力 。(行政立法权) (2)制定和执行政策的权力。 (3)掌管军队、警察和监狱,对外捍卫国家安全, 对内维持社会秩序。 (4)掌管行政机构,负责人事任命和人事管理, 进行行政领导和行政监督。 (5)参与立法,行使政府对立法的监督和制约权。

【管理制度】西方国家的元首制度

【管理制度】西方国家的元首制度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象征 联系英联邦各成员国的纽带 在国家面临特殊情况时发挥特殊的作用 对党争起调节作用 向首相和大臣提供咨询作用 行使荣典权册封贵族
美国国家元首
美国是首创实行总统制(presidential system) 的国家。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又是政府 首脑(chief of government),他拥有三权中的 行政权,并担任武装部队总司令。
美国总统选举的四个阶段
美国总统的选举过程大致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总统预选(primary election), 第二阶段是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national convention of political party), 第 三 阶 段 是 竞 选 (campaign) , 第 四 阶 段 是大选(general election)。
西方国家的元首制度
国家元首的涵义
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 表,是国家机关体系中实质上或象征地居于首脑地位的部分。
基本内涵
人 格 化 的 国 家 机
政 权 体 系 的 首 脑
国 家 最 高 代 表
礼 仪 上 的 殊 遇

一般分类
元首形式
政体标准 元首结构 产生方式 元首权力 元首任期
国家元首的基本权力
(1)公布法律权 (2)发布命令权 (3)召集和解散议会权 (4)外交权 (5)任免权 (6)统帅武装部队权 (7)赦免权; (8)国家荣典权
国家元首制度的演变趋势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国家元首制度基本上经历 了从专制君主制到君主立宪制再到总统制的发 展。从国家元首现有的发展格局看,有两种截 然不同的演变趋势。
各国国家元首的职权由各国宪法规定。 通常根据国家元首是否拥有实权把他们分为虚位元首

世界各国元首制度

世界各国元首制度

世界各国元首制度(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法学专业 1003601005 陈琼霖)摘要:国家元首是主权国家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出现,与一定的政治制度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本文试图通过介绍西方国家元首制度的基本内容,进而了解国家元首在政治体制中的作用及其各国国家元首制度的不同特点。

关键词:国家元首国家制度产生办法责任职权引言:国家元首制度是关于国家元首产生、任期、职权,以及国家元首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制度。

全世界成立的承认和非承认的国家有两百多个,究及根本上,国家元首制度也不过这几种,其产生办法和责任职权也不外如下若干。

一、各种制度下的国家元首1.总统制下的国家元首总统制下的国家元首通常由选举选出,是行政机关的首长,独立于立法机关。

属行政机关的政府只向总统负责,总统有权任命和解雇而无需经过议会,因而有“总统制”之名。

2.议会制下的国家元首议会制(又称内阁制)的国家中,国家元首可能只是国家的象征行政首长,理论上拥有行政权力(所以英国的政府称为女王陛下政府,即理论上政府是属于君主的,而不是议会的)。

事实上,宪制经历渐进的演变,由首相领导的内阁行使实际权力,并向国会负责。

首相从议会中选出,得到议会的支持。

议会有权着首相和内阁成员辞职或解散国会。

3.半总统制下的国家元首半总统制兼具总统制和内阁制的特点,政府需向总统和国会负责。

根据法国现行的第五共和宪法,总统任命总理,不需要得到众议院支持。

所以当国会被反对派控制时,总统只能从反对派中拣选总理,称为共治。

4.无行政权力的国家元首无行政权力的国家元首完全没有实权,通常称之为虚位元首。

在不同的国家,这些元首的权力和职责各异。

分类的复杂性虽然有清晰的类别,但有时却难以把国家元首归类。

二、国家元首的职权:1.国家元首向大使、公使等外交官员发放派遣国国书,以示派驻大使。

没有此程序,大使未算履职,没有外交豁免权。

2.国家元首接收其他国家呈送的国书,以示接纳使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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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国 前 总 统 乔 治 布 什
·
美国现任总统 奥巴马
美国总统选举


美国联邦宪法规定,凡年满35岁,出生在美国 并居住14年以上的公民均可当选总统。 美国总统实行间接选举制(indirect election), 即先由选民选出总统选举人(president elector), 再由总统选举人组成选举团选出总统。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象征 联系英联邦各成员国的纽带 在国家面临特殊情况时发挥特殊的作用 对党争起调节作用 向首相和大臣提供咨询作用 行使荣典权册封贵族
美国国家元首


美国是首创实行总统制(presidential system) 的国家。 总统既是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又是政府 首脑(chief of government),他拥有三权中的 行政权,并担任武装部队总司令。
2007.4.26美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八位候选人同时亮相。
总统任期

美国总统的任期为4年,以两任为限。 1947《总统继任法案》,继任总统顺序: 副总统、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 以国务卿为首的15名内阁成员。
美国总统的主要权力

广泛的行政权 事实上的立法权 司法权 军事权 外交权 以政党领袖身份握有的权力
国家元首的基本权力
(1)公布法律权 (2)发布命令权 (3)召集和解散议会权 (4)外交权 (5)任免权 (6)统帅武装部队权 (7)赦免权; (8)国家荣典权
国家元首制度的演变趋势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国家元首制度基本上经历 了从专制君主制到君主立宪制再到总统制的发 展。从国家元首现有的发展格局看,有两种截 然不同的演变趋势。 ----权力弱化,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分开,国家权 力流向政府,政府首脑在公共政策过程中起重 要作用; ----权力强化,国家元首与政府首脑合一,权力增 强(总统制)。
人 格 化 的 国 家 机 关
政 权 体 系 的 首 脑
国 家 最 高 代 表
礼 仪 上 的 殊 遇
一般分类
元 首 形 式
政体标准
元首结构
产生方式
元首权力
元首任期
君 主 国 国 家 元 首
共 和 国 国 家 元 首
单 一 元 首 制
复 合 元 首 制
混 合 元 首 制






实 职 元 首 制
虚 位 元 首 制






元首结构
1.单一元首:也称个人元首,指由一人独任国家元首的 制度。在西方国家,个人国家元首是比较普遍的形式, 如英国女王、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的总统。 2、集体元首:由两人以上组成合议制的机关,由其全体 成员共同担任国家元首职务和行使元首职权者,为集体 元首。如瑞士 3、混合元首:没有本国特定的国家元首,与其他国家共 享国家元首,如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英联邦成员 国。
总统的权力及其制约
俄罗斯宪法赋予总统7项主要权力。 同时,俄罗斯宪法也规定了一些对总统进行制约的条 款,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对总统进行弹劾(impeachment) 的根据和程序。 弹劾程序: (1)国家杜马提出指控,要有不少于1/5的议员动议; (2)联邦最高法院和宪法法院证实; (3)联邦委员会决定(2/3);联邦委员会的决定要在 杜马对总统提出指控3个月内做出,否则对总统的指控 即为失效。
俄罗斯国家元首
俄罗斯联邦总统(Federal President)是 国家的元首。 总统凌驾于联邦议会、政府和法院之上, 拥有极为广泛的权力。(半总统制)

叶 利 钦 与 普 京
梅德韦杰夫
俄罗斯总统选举


俄罗斯现行宪法规定:“年满35岁,在俄罗斯 联邦定居10年以上的俄罗斯联邦公民,可以当 选为俄罗斯联邦总统。” 总统任期每届4年,可以连选连任,但最多不 超过两届。总统选举仿照法国式的“多数两轮 投票制”(two-rounds majority voting)进行。
德国总统的职权

联邦总统的职权实际上不过是对法律、法令、 委任和各种文件进行例行公事的签署和颁布, 以及代表国家进行主持礼仪、礼节等国事活动。
德国总统的三大政治作用
政治影响力:显赫的法律地位、享有 声望的政治活动家; 发挥协调作用:超越于政府和议会冲 突; 保证联邦政府的稳定和政策过程的协 调。
法国总统的职权



广泛的任命权 行政权 广泛的立法权 外交权 司法权 军事权 发表咨文权
法国总统的三项特殊权力



总统可以任何原因解散国民议会( dissolution of National Assembly ),不需要任何人的副 署。 总统有权绕过议会,就修改宪法、组织公共权 力机构、批准共同体协定或法律草案,提交公 民投票表决(Referendum)。 当总统认为国家出现“紧急状态” (state of emergency) 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行使非 常权力(emergency power)。
英国女王伊丽 莎白二世
王位继承制度



威尔士亲王(Prince of Welsh)是英国王位继 承者在储位期间的称号。 根据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以英王之子 依年龄长幼顺序为王位继承人;若英王无子, 则英王之女依顺序为王位继承人。 天主教徒或与之通婚,不得继承王位。
英王在政治体制中的作用

法国国家元首


法国国家元首是共和国总统(President of Republic)。现行法国宪法赋予总统以“保证 人”和“仲裁人”的地位。 总统无须为其权力行为承担政治和法律责任, 除叛国罪外,议会不能弹劾总统。
法国总统的选举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由普 遍的直接的选举产生。”法国总统选举实行“多数两 轮投票制”(two-rounds majority voting),以有效票的 绝对多数当选。总统任期5年,可以连选连任。 2007.4.22,第一轮12位候选人无一过半数,人民运 动联盟主席萨科齐(29%)与社会党领袖罗亚尔女士 (25%),名列前两位进入第二轮选举。 5月6日第二轮选举,萨科齐获53%的选票,罗亚尔获 47%的选票,萨科奇当选为法国总统。
美国总统选举的四个阶段

美国总统的选举过程大致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总统预选 (primary election) , 第二阶段是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national convention of political party), 第三阶段是竞选 (campaign) ,第四阶段 是大选(general election)。
虚位元首和实权元首


各国国家元首的职权由各国宪法规定。 通常根据国家元首是否拥有实权把他们分为虚位元首 (nominal monarch)和实权元首(power-hold monarch) 两大类。 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元首一般不直接掌握国务实权, 只以国家的名义,从事一些象征性和礼仪性的活动, 因而被称为“虚位元首”。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拥有很大的权力。

弹劾总统:权力制约
弹劾:众议院起诉,参议院审理,联邦最高法 院首席法官担任主席(2/3多数) **安德鲁· 约翰逊Andrew Johnson ( 1868受众议院 弹劾,参议院差一票未通过,继续任职) **尼克松 Richard Nixon ( 1974 众议院司法委员会 通过弹劾,尼克松在众议院全体表决前辞职) **比尔.克林顿Bill Clinton ( 1998年受众议院弹劾, 参议院未通过,继续任职 )
第五章 西方国家元首制度
八国集团首脑会议
“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尚书 益稷》
公元前27年,古罗马的屋大维通过共和制的 合法程序当选“元首”,建立了元首制政体。
国家元首的涵义
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 表,是国家机关体系中实质上或象征地居于首脑地位的部分。 基 本 内 涵
元首任期
终身元首制:世袭君主制国家的元首由于王位世袭, 元首任期必然是终身的。如英国、荷兰、比利时、瑞典、 丹麦、挪威等国家的国王以及卢森堡大公、日本天皇等。
丹 麦 女 王 玛 格 丽 特 二 世
法 国 总 统 奥 朗 德
任期元首制:国家元首任职有一定期限,任职期满后,必 须进行改选。限期任职制只适用于共和制国家。

日本国家元首


《日本国宪法》虽然保留了天皇(Japanese Emperor),但是明确规定,“天皇是日本国 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 权所属的全体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天皇只在形式上、礼节上象征性地行使国家权 力。
日本天皇明仁 与皇后美智子
皇位继承和皇室费用


日本的皇位世袭,属于“皇统的男系男子”, 宪法规定皇室的一切财产属于国家,皇室的一 切费用必须列入预算并经国会决议通过。 当今日本天皇是明仁天皇(1989年即位), 皇太子德仁只有一女爱子,为解决继承人问题, 日本执政党自民党通过一项草案,建议修改继 承法允许女性继承皇位(2005年),但在皇 次子文仁亲王妃纪子在2006年生下皇孙悠仁 后,此案被搁置。

各国国家元首的职权及作用
英国国家元首

从理论上说,英王(King or Queen)是世袭的国 家元首、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司法系统的领 导、全体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和英国国教的世俗 总管。从法律上看,英王可谓大权独揽,处于 至尊至上的地位,然而,经过几百年来的演变, 英王已丧失了实权。国王“统而不治”,不直 接参政。
德国国家元首

联邦总统(Federal President)是德意志联邦共 和国的国家元首。 德国实行议会内阁制,总统是虚位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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