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费者的知情权(论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消费者知情权作为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本文将围绕消费者知情权,分析其定义、重要性以及如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发挥作用。
二、消费者知情权的定义和重要性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取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的权利。
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有助于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知情权的规定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商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包括价格、性能、质量、安全、效果等方面的信息。
同时,商家还需告知消费者与其权益有关的法律规定、行业规范等内容。
四、消费者如何行使知情权消费者在行使知情权时,应当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主动获取信息:消费者应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搜集商品或服务的信息。
2.质疑不实信息:消费者发现商家提供的信息不实时,有权要求商家予以澄清,并提出合理质疑。
3.维权途径:消费者在知情权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投诉、举报、诉讼等途径维权。
五、商家如何履行知情权的告知义务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积极履行知情权的告知义务,确保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具体措施包括:1.完善商品或服务信息公示:商家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性能、质量、安全、效果等信息。
2.主动解答消费者疑问:商家应对消费者提出的关于商品或服务的问题给予耐心、准确的解答。
3.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商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六、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实际案例解析本文将简要分析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实际案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知情权的重要性。
七、结语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市场交易中,消费者应积极行使知情权,保障自身权益。
同时,商家也应认真履行知情权的告知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
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一、引言电子商务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发展,消费者的知情权在电子商务中具有重要的保护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进行深入分析。
二、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知情权1\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进行交易前,对商品或服务的信息有充分了解的权利。
包括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产地、生产过程等方面的信息。
2\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知情权可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在享受商品或服务的同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促进市场竞争: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可以促进市场竞争,提高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推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现状分析1\信息不对称的问题(1)商家对商品或服务信息的掌控:电子商务平台上,商家可以掌控商品或服务的信息,消费者难以获取到真实准确的信息。
(2)商家推销手段的影响:商家通过营销手段,将商品或服务的优点夸大,隐藏缺点,消费者难以判断真实情况。
2\法律法规的不完备(1)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发展相对滞后。
(2)当前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存在一定的漏洞和不足。
四、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措施1\信息公开和透明(1)建立商品或服务信息公开平台,确保消费者可以及时获取到真实、准确的信息。
(2)加强对商家信息发布的监管,惩罚虚假宣传行为,提高商家对信息准确性的重视。
2\加强法律法规建设(1)完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消费者的知情权与义务。
(2)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保障平台的公平、透明和法律合规运营。
五、结论通过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进行浅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消费者知情权在电子商务中具有重要的保护意义。
(2)当前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存在一些问题。
(3)加强信息公开和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措施。
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引言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网上购物。
然而,与传统零售业相比,电子商务的特点使消费者面临更多的风险和挑战。
在这种背景下,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探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提出一些建议来加强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现状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获得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准确、完整和及时信息的权利。
在传统零售业中,消费者可以亲自触摸和试用商品,也可以通过询问销售人员了解产品信息。
然而,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无法亲自体验商品,只能依靠网上的图片和文字来了解产品。
另外,虚假宣传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也存在于电子商务中,给消费者的知情权带来了挑战和威胁。
法律和政策的保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
例如,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销售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并对虚假广告进行处罚。
美国的《在线消费者保护法》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必须提供清晰明确的商品信息和退货政策。
电商平台的责任电商平台作为消费者购物的场所,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承担重要责任。
平台应该严格审核商家的资质和商品信息,在商品页面中提供准确、完整的商品描述和图片。
同时,平台应该建立投诉平台和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自身的保护意识也很重要。
消费者应该保持警惕,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和不准确的产品宣传。
在购物前应仔细阅读商品详情和评价,尽量选择有信誉的商家和平台。
另外,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和评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参加消费者组织,共同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加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完善立法和政策政府应该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更新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明确电商平台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要加大对虚假宣传和信息不对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
浅谈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 法学论文范文分享
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目录一、消费者知情权含义 (1)二、相关案例 (2)三、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现状 (3)四、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存在的不足 (5)(一)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完善 (5)(二)司法救济困难 (6)(三)行政监督体制有待完善 (7)五、完善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法律建议 (8)(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8)(二)拓宽司法救济途径 (8)(三)加强行政监管力度 (10)总结 (11)参考文献 (11)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内容摘要】:电子商务的兴起改变了传统市场的交易模式,但是网络购物中,因法律规制和监管机制乏力而存在经营者信息披露缺失、司法救济困难、行政体制监督不够完善等不利于消费者知情权维护的情形。
本文首先对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含义进行了概括,然后列举了相关案例,通过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所在问题,并提出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建议: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拓宽司法救济途径、加强行政监管力度。
【关键词】网络购物知情权司法救济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消费模式,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可以与网店经营者达成电子合同,快速实现商品或服务交易的新型商务模式。
网络交易过程有着快速、虚拟、隐蔽和远程的特点,消费者通过网络信息咨询,无法真实体验选购商品或服务,而交易可变因素增加,消费者在售后维权不易举证。
一、消费者知情权含义消费者知情权,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充分、准确、适当的信息的权利”。
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延展,其主体含义不变,只因为购物方式发生变化,增加了知情权的内容。
相比较传统的线下购物,权利义务主体单一,只涉及买卖双方,消费者只需知悉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信息,只有销售者一方义务主体,而网络购物涉及的义务主体增加,不仅包括经营者,还涉及网上交易平台提供者、物流服务提供者、支付平台提供者等,义务主体的增加导致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扩大。
消费者知情权保护论文
消费者知情权保护论文一﹑知情权的含义和性质知情权是直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登记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常被列为经济法范畴,因而往往招致一种误解:知情权为经济法上的权利。
其实,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应属于民法上的权利,且属与现代民法上的权利。
因为享有知情权的主体是消费者,义务主体为经营者,两者皆为民法上的主体,因而这种权利必然具有私法之性质,即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已与传统民法精神大相径庭:传统民法从自由平等的抽象人格出发,完全着眼于主体间的平等关系,强调对双方主体同等的保护。
而知情权体现的是一种非平等的关系,强调给予作为弱者的消费者以侧重保护。
这正如中国民商法学者梁慧星先生所言:“消费者权利与传统民法上的权利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因为消费者权利是以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为基础的,其目的在于对消费者的弱者地位予以补救。
”可见,消费者的知情权与现代民法精神相整合,属于现代民法范畴的一项基本权利。
同时知情权是专门针对保护消费者的弱者地位而提出的,是与消费者这一身份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是确立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实质平等的法律人格的基础。
因此有学者认为知情权是民法中人格权内容扩张的一个表现。
二、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方式(一)政府直接提供及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信息披漏行为政府与公益性团体对信息的直接提供能使消费者获得市场所不能提供的信息,是消费者实现知情权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国家与社会适度干预原则的具体体现。
政府与公益性团体向消费者提供信息的最大优势在于他们具有一般个体消费者所不具有的能力去获取被经营者掩盖的真实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2024年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研究》范文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产品的日益丰富,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其中,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知情权是消费者在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本文旨在研究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状、问题及解决对策,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证依据。
二、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状1. 法律法规保障:我国在金融领域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为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2. 监管机构的作用: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加强监管、制定规则等手段,确保金融机构履行告知义务。
3. 金融机构的实践:大多数金融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都会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产品的信息披露,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特性、风险等。
三、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存在的问题1. 信息披露不充分:部分金融机构在产品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足,导致消费者难以全面了解产品特性、风险等信息。
2. 告知方式不规范:部分金融机构在告知方式上存在不规范现象,如语言晦涩难懂、信息混乱等,使得消费者难以理解并作出正确决策。
3. 消费者权益受损后的救济途径不畅:当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时,往往面临维权难、成本高等问题,导致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四、加强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为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
2. 加强监管力度: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违反规定的金融机构进行严肃处理。
3. 规范告知方式:金融机构应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规范的方式向消费者告知产品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特性、风险等信息。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研究》范文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研究》篇一一、引言在金融市场中,金融消费者作为重要的参与者,其权益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其中,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是保障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
然而,由于金融市场复杂多变,金融产品种类繁多,金融消费者往往面临着信息不对称、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导致其知情权受到侵害。
因此,本文旨在探讨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重要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和建议。
二、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重要性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享有获取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的权利。
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透明度。
在信息对称的情况下,金融市场上的参与者能够根据真实、准确的信息做出决策,从而提高市场的效率。
其次,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助于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充分了解产品信息、风险信息的基础上,能够做出理性的选择,避免因信息不透明而导致的利益损失。
最后,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助于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
一个健康的金融市场需要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而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建立这种信任的基础。
三、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状及问题尽管我国在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信息披露不充分。
一些金融机构在产品宣传、销售过程中,往往过于强调产品的收益性,而忽视风险提示,导致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才发现风险远超预期。
其次,信息传递渠道不畅。
一些金融机构的信息传递渠道不够畅通,消费者难以获取到及时、准确的信息。
此外,一些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APP等平台的信息更新不及时,也影响了信息的传递效率。
再次,个人信息保护不足。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面临着较大的风险。
一些金融机构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试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
试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之一,其中包括了很多重要的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权益保障权、申诉权、监督权等。
知情权是其中较为核心的一个权利,因其涉及到了消费者的诸多利益和权利。
本文将就消费者知情权方面的相关问题展开探讨,从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案几个方面逐一分析。
一、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对所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有获取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的权力。
这里的信息不仅仅指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制造商等基本信息,还包括价格、运输方式、售后服务等与商品或者服务相关的一系列信息。
消费者知情权也可以理解为消费者的选择权的基础,因为只有拥有足够的信息,才能帮助消费者做出更加明智的购物选择。
另外,消费者知情权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手段之一,能够有效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消费者知情权现状在目前市场的经济发展形势下,消费者知情权的确实保障仍相对不足。
首先,一些消费者在不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质量之前就进行购买,购买建议过于依赖其他人所说的,无法对商品或服务自主判断。
其次,现实中有部分体制不健全的商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往往故意隐瞒商品或者服务与其相关的一些信息,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后处于劣势境地。
同时,在某些国家/地区的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到位或缺乏权威性的情况,一些商家或企业就此能够占有重要的漏洞,损害消费者利益。
这种情况在电子商务等平台上尤其明显,因为在线购物平台上,消费者在众多的商品和服务中选择,有时很难判断选买哪一个是最有价值的,如果不知情,可能就会选择不合适的商品或服务,直接导致购物浪费。
三、消费者知情权问题及解决方案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足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
(一)行业规范首先,在商家方面,应加强企业行为规范,制定严格的销售操作规范,规定销售人员必须遵循消费者知情权原则,提供全部的商品相关信息。
浅谈消费者的知情权(论文)
浅谈消费者的知情权内容摘要: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有助于保护弱者、维护社会公平,有助于建立交投活跃的市场环境,是建设和完善我国市场信用体系和环境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影响,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以及加强执法和执法检查的力度,弘扬诚实守信的理念,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环境氛围,充分借鉴国外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关键词知情权消费信息法律责任随着中国从商品经济向全面的市场经济的转轨变型,在新的经济形式下如何通过建立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及采取其他方法和手段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发展和选择的必然。
1993年10月3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标志着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消法》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做了明晰的规定。
《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确立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基础。
一、对消费者知情权的理解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总统向美国国会提出了一份《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国情咨文》,其中表述了消费者具有四项权利:第一,获得安全商品的权利;第二,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三,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第四,意见被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知情权从此在更广的范围内被明确,并被广泛认知和接受。
消费者知情权即知悉真情权、获取信息权,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对消费者知情权进行了明确。
(一)消费者知情权包含的主要内容1、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注册商标、商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服务的内容等。
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1. 引言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
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购物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消费行为。
然而,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数字化时代,消费者知情权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威胁。
本文将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法。
2.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性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在进行购物时了解产品、交易和相关信息的权利。
在传统的实体商店购物中,消费者能够直接观察和接触到商品,并由店员提供相关信息。
然而,电子商务平台上商品的实际情况和质量往往无法直接获得。
因此,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不仅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还能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推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3. 电子商务中存在的消费者知情权隐患3.1. 商品信息不透明在电子商务中,卖家可以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多种方式呈现商品信息。
然而,部分卖家存在虚假宣传、夸大产品优点和隐瞒产品缺陷的现象,导致消费者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误解。
3.2. 评价信息的可信度问题消费者通常会通过查看其他消费者的评价来了解商品的质量和信誉。
然而,一些商家可能会利用刷评、删除差评等手段操纵评价信息,使消费者难以准确地评估商品的真实情况。
3.3. 个人隐私泄露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消费者需要提供个人信息和支付信息来完成交易。
然而,一些商家可能会滥用这些信息,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
4. 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措施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强化监管和加强法律保护。
4.1. 加强平台监管电子商务平台应加强对商家的资质审核,对商家发布的商品信息进行审核和核实。
平台要建立有效的投诉机制,并对违规商家严肃处理,以维护消费者知情权。
4.2. 提高评价信息的可信度电子商务平台应加强对评价信息的监管,采取技术手段识别和过滤刷评等不良行为。
浅析格式合同中消费者的知情权本科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题目:浅析格式合同中消费者的知情权保护专业法律年级09春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论文完成日期2015年 6 月目录一、格式合同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理论研究 (1)(一)从经济学角度探讨权利滥用的成因 (1)(二)格式合同产生的背景及规制 (2)(三)关于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立法 (2)二、格式合同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司法实践 (4)(一)通过诉讼程序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4)(二)通过行政管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5)(三)通过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5)三、中国移动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上的做法 (6)(一)在办理套餐时关键内容进行提醒 (6)(二)通过登陆网上营业厅随时了解消费况 (6)(三)套餐网络流量达到一定限额时即时提醒 (7)(四)开通10086电话服务平台 (7)(五)设制余额不足时的短信提示服务 (7)四、完善消费者在格式合同中知情权的建议 (8)(一)完善格式合同的立法规制 (8)(二)在司法判决上判决应倾向于保护消费者 (8)(三)提高消费者协会的维权职能 (10)五、结束语 (10)参考文献 (11)浅析格式合同中的消费者的知情权保护【内容摘要】:格式合同通过预先分配风险的方式,将合同内容单方固化,降低双方的磋商成本。
但享受格式合同便捷的同时,问题接踵而至,如单方责任的免除、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以及格式合同的公平性等等。
本文结合中国移动在消费者知情权保护上的措施,分析格式合同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问题。
【关键词】格式合同消费者权益知情权法律保护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信息消费成为信息经济形态中的主导性消费模式。
所谓信息消费是指消费主体为满足信息需求,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作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
根据工信部的统计,2013年1-5月,全国信息消费规模达1.38万亿,全年有望超过2万亿。
而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13年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为24.8009万亿1。
不难发现,仅信息消费领域占据国内生产总值的5.56%。
【论有关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策略分析】 论消费者知情权
【论有关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策略分析】论消费者知情权论文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其权益的法律保护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并逐渐成为一焦点问题。
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权、选择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结社权、受尊重权知识权以及监督权九项权利,但真正落实起来却存在着很大困难与桎梏。
本文将对当前我国消费者知情权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策略,以供参考。
论文关键词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一、案例西安的陈女士在观看电影《唐山大地震》时,因放映之前耗费了很长的时间播放片头广告而感到非常的气愤,随后便将电影发行方与电影院一同告上了法庭;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电影院退还陈女士电影票款35元。
法院在一审中认定侵权行为成立。
20xx年7月22日,陈女士在西安保利博纳影城观看11时55分的影片《唐山大地震》,但届时影城并未如约播放电影《唐山大地震》,而是先播放了很长的一段植入性广告。
20xx年10月9日,陈女士因不满影城放映广告的行为而将西安保利博纳影城、发行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版权方一同告上了法庭,诉讼请求要求被告退回电影票所花费的金额35元,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陈女士与被告西安保利博纳影城之间已经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被告电影城在提供影片放映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对其实施履行义务;据国家广电总部20xx年颁发的关于贴片广告管理文件之精神,明确规定被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版权方的同意随意植入贴片广告。
根据前两款之规定,被告西安保利博纳影城不仅存在着随意植入贴片广告,而且还在影片放映之前没有对消费者尽到告知的义务,即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被告这一行为,导致原告被迫观看长达12分钟的广告,因此西安保利博纳影城应当向消费者陈女士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研究》范文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研究》篇一一、引言在金融市场中,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
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金融市场的公平、透明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当前金融市场上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使得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因此,本文旨在研究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案,为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现状1. 法律法规保障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为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这些法律法规要求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充分、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
2. 监管机构的作用监管机构在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们通过制定监管政策、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督促金融机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存在的问题1. 信息不对称问题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金融消费者知情权受损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于金融机构掌握着更多的信息,而消费者往往缺乏专业的金融知识和技能,导致他们在获取信息时处于劣势地位。
这使得一些金融机构可能利用信息优势进行欺诈、误导等行为。
2. 信息披露不充分、不透明问题一些金融机构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充分、不透明的问题。
他们可能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夸大产品收益或隐瞒风险等,导致消费者无法全面了解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这使得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
四、解决方案及建议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2. 强化监管力度监管机构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应建立完善的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试论消费者知情权及其法律保护本科毕业论文新
论消费者知情权及其法律保护2012级法学瑞摘要:消费者知情权作为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消费者权利保障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围绕消费者知情权这个问题,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及特征,如何正确理解消费者知情权,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形及责任,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等几个方面问题进行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一、消费者知情权概述(一)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最早是由美国总统肯尼迪提出。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总统向美国国会提出了一份《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特别国情咨文》,提出了消费者应享有的四项权利:一、获得商品的安全保障的权利;二、获得正确的商品信息资料的权利;三、对商品的自由选择的权利;四、提出消费者意见的权利。
自此,消费者知情权便作为消费者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为各国所广泛认同,并在实践中加以发展。
在我国,随着1993年《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对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也有了明确的定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以上可以看作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知情权的定义,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二十二条等众多法条也都涉及消费者知情权,都可以看作是对消费者知情权涵的丰富与发展。
(二)消费者知情权的含义消费者知情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知情权是指公民寻求接受、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其对象包括官方的信息和非官方的信息。
消费者知情权浅析
消费者知情权浅析【摘要】消费者知情权作为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及意义、法律保障、应用情况、与企业责任关系以及完善强化等方面进行浅析。
消费者知情权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获得充分信息的权利,这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和健康消费至关重要。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消费者知情权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和责任追究。
消费者知情权不仅在理论上有保障,在实践中也得到了有效应用。
消费者应当主动维护自己的知情权,而企业也应当承担起更多的责任,促进消费者知情权的完善与强化。
消费者知情权浅析表明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提升人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认识,推动消费者知情权的进一步完善与落实。
【关键词】消费者知情权、概念、意义、法律保障、应用、企业责任、完善、强化、结论、消费者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利。
1. 引言1.1 消费者知情权浅析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知晓产品的质量、性能、价格、安全性等相关信息。
消费者知情权的具体内容包括了解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信息,以便消费者能够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消费者知情权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有助于促进公平竞争、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透明度,从而促进消费者的福祉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在当今法律体系中,消费者知情权得到了充分的法律保障。
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规定了企业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产品信息,禁止企业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者等行为。
消费者知情权的完善和强化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需要消费者、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
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消费者知情权才能得到有效保障,消费者才能享受到更高质量的消费服务,市场经济秩序才能得到有效维护。
浅谈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浅谈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摘要]知情权作为消费者的一项重要权利,虽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对其的保护进行了若干的规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知情权被侵害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
我们应该从完善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方面对知情权进行不断完善,不断提高消费者自身的维权意识,学会为权利而斗争。
[关键词]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维权意识我国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二章具体规定了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国家、社会、经营者的一项基本义务。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始阶段,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市场结构还不完善,消费者在商品交易中处在弱势地位,消费者的正确消费依然要依赖于生产、经营者。
因此出现了假冒伪劣现象严重,产品质量令人堪忧,虚假广告泛滥等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①一、我国消费者知情权的现状虽然我国对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在对消费者的保护体系上还是比较完整的,但是我们很容易发现现实生活中仍有经营者为利润隐瞒商品缺陷或通过虚假广告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原料的以次充好、过期商品的在销售、商品成分不明等情况时常发生。
(一)虚假广告的误导电视、网络上形形色色的广告令人目不暇接,广告种类充斥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作为广告应当是“信息+艺术+传播”,但不幸的是,不少商品、服务广告却是炒作“概念”,玩弄“卖点”,而真正有关于商品、服务的有效信息量极小。
其中大到楼盘汽车,小到化妆品、药品甚至“全国牙防组鉴证”的牙膏,无所不在;艺人影星、“专家权威”,赤膊上阵;“我见证”、“我用了以后如何”等等,公然充当蒙蔽消费者知情、误导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帮凶。
虽然也有不少规范广告管理的规定,但摆设性强,执行性差,限制经营者虚假、夸大及所谓“艺术性”的广告已经成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及其他消费权益的迫切需要。
(二)媒体监督不力对于经营者规范经营、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方面,确实功不可没。
消费者知情权浅析
消费者知情权浅析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有权知道关于商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
消费者知情权的存在,对消费者来说非常重要,它可以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首先,消费者知情权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消费者有权知道产品的成分、材料及制造过程等信息,以便判断产品是否对自己的健康和安全有潜在风险。
只有当消费者了解产品的详细信息后,才能做出明智的选择,避免购买低质量或有问题的产品。
其次,消费者知情权可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商品的价格和服务的费用。
消费者有权知道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是否合理,以便对比不同商品的价格和质量,做出合理的选购决策。
消费者知情权还包括了解服务的费用和可能的附加费用,从而避免被不透明的价格欺诈。
此外,消费者知情权也包括产品和服务的标识和说明。
消费者有权知道产品或服务的标识和包装上是否有明显的虚假宣传。
消费者还应了解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最后,消费者知情权还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信息。
消费者有权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以防止受到不公平待遇或欺诈行为的侵害。
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后,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消费者知情权对于消费者来说非常重要。
它帮助消费者做出明智的购买决策,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增加市场的透明度。
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加强监督管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消费者知情权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和保障。
消费者知情权是现代消费者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有权了解有关产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的权利。
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旨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提升整个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
消费者知情权的关键在于信息的透明度。
只有在信息透明的基础上,消费者才能真正选择自己需要的产品或服务,从而确保实现购买决策的自主性和合理性。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信息的不对称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即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等。
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认识与了解
法律与生活论文我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认识和理解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一天都无可避免地成为消费者,它出现在你的早饭期间、购物期间、上网等等。
当我们在成为消费者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对于我们所消费的物品有理解,那么我们就需要拥有消费知情权。
首先,应该先来了解法律上对于消费知情权的定义:消费者知情权和知情权一样,在不同学者的著作中有多种称呼,如消费者知悉权、消费者信息权、消费者获知权等,但由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知情权有明确的规定,对其定义的实质内容并无太大分歧。
概括而言,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充分、准确、适当信息的权利。
我国《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作了如下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费用等有关情况”。
所谓“知悉”,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消费者在不明了商品情况时有权主动询问,了解其所购买、使用商品的真实情况;二是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真实地记载或说明该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不经消费者询问即使消费者一目了然。
所谓“真实”,也同样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全面、正确的有关某商品或者服务的情况,既不避实就虚,也不编造谎言。
二是诚实可信不带有任何欺诈的情节。
其次,我想利用生活中经历的时间来分析分析消费知情权。
在清明期间,家里开车去拜山,并且在附近寻找旅店休息。
于是我们在附近找到一家宾馆,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后将车停放在宾馆内。
当时宾馆总台未告知停车需要单独收费。
在我们休息完后的第二天,要离开宾馆的时候,才知每天要收停车费10元。
由于当时赶时间,我们只好无奈地交多了10元的停车费。
虽然这个停车费的数目不算多,但是对于商家的这种未告知行为,总是会让人感到气愤,像是被蒙在鼓里欺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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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消费者的知情权内容摘要: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有助于保护弱者、维护社会公平,有助于建立交投活跃的市场环境,是建设和完善我国市场信用体系和环境的重要基础和条件。
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影响,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以及加强执法和执法检查的力度,弘扬诚实守信的理念,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环境氛围,充分借鉴国外的好的经验和做法。
关键词知情权消费信息法律责任随着中国从商品经济向全面的市场经济的转轨变型,在新的经济形式下如何通过建立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及采取其他方法和手段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发展和选择的必然。
1993年10月31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标志着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消法》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做了明晰的规定。
《消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确立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基础。
一、对消费者知情权的理解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总统向美国国会提出了一份《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国情咨文》,其中表述了消费者具有四项权利:第一,获得安全商品的权利;第二,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三,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第四,意见被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知情权从此在更广的范围内被明确,并被广泛认知和接受。
消费者知情权即知悉真情权、获取信息权,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对消费者知情权进行了明确。
(一)消费者知情权包含的主要内容1、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注册商标、商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服务的内容等。
其中,注册商标、产地和生产者的名称等内容对消费者又尤为重要。
2、有关商品的技术指标情况商品的技术指标情况主要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等。
3、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以及商品的售后服务情况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是商品、服务交易的关键性内容,售后服务情况对于消费者来讲也是至关重要的内容。
(二)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对消费信息的要求1、真实性《消法》第八条第一款就强调了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
该法第四十九条对欺诈行为加倍赔偿的规定,更说明对消费信息的真实性不可忽视。
真实性实际包括不虚假和不误导两方面的要求。
2、充分性信息充分性要求生产经营者在履行法定的披露义务时不得有所隐瞒,也不得避重就轻,必须体现“重要的实质性内容”。
3、有效性在提供消费信息时,生产经营者应该尽量使用浅显易懂、清晰直白的语言,避免使用过多的专业术语和抽象晦涩的技术名词。
另外,消费信息要具有及时性,不能在消费行为终结之后才传递,也不能传递已经失效的信息。
二、为什么要重视和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一)交易过程存在信息不对称,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有助于保护弱者、维护社会公平在商品和服务的交易过程中,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老百姓讲的一句顺口溜“从南京到北京买的不如卖的精”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信息不对称指买卖双方拥有的信息数量与质量不相同,通常买方对卖方所售商品的性能、质量并不能完全了解,生产经营者相对于消费者对交易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了解深度和广度要远远胜于购买者或服务的接受者。
交易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很可能会造成显失公平的情况,有失社会的公允。
另一方面,某些生产、经营者存在恶意,利欲熏心,为了利益不择手段。
用心不良的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可能故意掩盖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或提供虚假信息,蒙骗消费者。
通过法制、机制等建设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利于创造公平公允的市场环境,保护交易中的弱者,有益于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二)有助于建立交投活跃的市场环境,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良性发展如果不能很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信息真实、充分和有效,不能建立一个消费信息真实充分有效的市场氛围,就会形成“柠檬市场效应”,真正好的产品被挤出市场,从而影响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交投活跃的市场的建设,影响整个经济的健康良性发展。
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可以使交易双方信息更充分,相对更平衡,可以有效地避免“柠檬市场效应”,有利于提高交易的效率和良性。
(三)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是建设和完善我国市场信用体系和环境的重要基础和条件消费信息的真实、充分、有效是信用市场建立的基石。
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使可以使市场要素的交易信息高效流动,扩充竞争产品信息的来源,增强消费者同经营者平等交易的能力,可以有效遏制市场上的不正当商业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建立透明的市场信用体系。
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法律责任,是经营者违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约定的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促使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从而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法律责任主要是经营者的责任。
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包括知情权在内的权益,有时同时侵犯了法律保护的多种多层社会关系,有时是交叉的,有时是重合的,有它的复杂性。
在处理中,要慎重区分是违背了私法还是触犯了公法,根据不同情况,明确违反义务者的法律责任。
(一)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民事责任是指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或者其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侵犯消费者的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一般发生在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过程中。
在交易的整个过程中,先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即经营者不让消费者知晓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受利益趋动诈骗消费者购买、使用有瑕庇的商品,接受不合格的服务。
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两种或多种民事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如若消费者单诉侵犯知情权,并已构成侵权的,可按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判决商家赔礼道歉等;如若消费者以经营者侵犯知情权,即以欺诈的手段致使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不合格服务并主张经济利益,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规定进行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对经营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欺骗消费者的惩罚性规定,适用时要慎重,正确把握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有无。
具体适用上,可根据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局发布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中的13种规定去衡量,符合的即可认定有欺诈行为。
(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行政责任是行政责任在消费领域的具体体现,严格地说,它既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职责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包括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保护消费者的行政管理法规定义务,违法经营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后者无疑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
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往往也违反了国家的行政管理法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经营者违法经营的行政责任,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卫生法》、《广告法》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应承担行政责任有九种情形。
一旦经营者实施了上述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有关行政机关有权依法给与行政处罚。
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刑事责任主要是经营者违反消费领域的刑事法律规定,构成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对于经营者应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及责任形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未作系统的规定,而仅仅是在个别条文中有所提及。
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依据的是《刑法》。
目前我国《刑法》规定的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犯罪主要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卫生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劣质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虚假广告罪等,对触犯刑法的可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作出相应处理。
四、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一)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影响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必须进行第三者干预,政府的角色尤为重要。
在促进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方面,政府层面应重点做好加强政府公共服务理念、完善能促进信息披露的制度、支持培育消费者社团组织的形成、加大新闻媒体在保障公民知情权中的作用等方面。
(二)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以及加强执法和执法检查的力度应当以政府为主导,进一步加强包括知情权在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特别是相关配套法规的建设和完善,允许地方进行法规创新,在法制建设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真正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先进、有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体系。
同时,加强执法和执法检查的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构建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屏障。
(三)弘扬诚实守信的理念,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环境氛围加强新闻舆论的宣传引导,弘扬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积极构建社会组织机构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和影响,建立多角度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管道。
利用信息化手段方法,使有关信息更加及时、丰富、直接。
例如,2011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利用《美好家居》专业信息平台组织厂商向消费者公布家具产品的材质、价格、品牌等真实信息,供消费者在选购家具时鉴别与比较。
此举对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五、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例如,针对国际贸易的电子商务环境,美国与OECD合作制定了《OECD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指南》,该指南的核心内容主要是要求经营者履行网上披露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关于企业、产品或服务、市场交易条款和条件等准确无误的信息等。
国外许多类似的好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六、小结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对于实现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健康发展等目的至关重要,必须以政府为主导,采取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的方式和办法,才能将我国包括知情权在内的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