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专业课考研复习精品课件《民事诉讼法学》PPT第04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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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课件
执行措施和执行救济
要点一
执行措施
为了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一 系列的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变卖、限制出境 等。这些措施旨在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护申请执行 人的合法权益。
要点二
执行救济
当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一系列的 救济措施。例如,当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时,申请执行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转移行为;当被执行人拒不 履行义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时,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等。
现代民事诉讼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民事诉讼法的理念和制度也在 不断发展和完善。现代民事诉讼法更加注重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 法权益,强调程序公正和司法独立。
民事诉讼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与民法的关系
民事诉讼法与民法是相互关联、相互补充的关系。民法规定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而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实现这些权利义务的诉讼程序和制度。
性质
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是公法的一 种,旨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 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程
01
古代民事诉讼法
在古代,民事诉讼法尚未形成独立的法律部门,民事诉讼程序通常包含
在民法等实体法中。
02 03
近代民事诉讼法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民事诉讼逐渐独立出来,形成了独立的民事诉讼 法。1806年的法国民事诉讼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独立的民事诉讼法典 。
法院调解原则
总结词
法院调解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当根据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解决纠纷。
第四章 民事诉讼基本制度PPT课件
(2)第二审合议庭的组成。民诉法第四十条第一 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 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 必须是单数。”
(3)再审和重审案件合议庭的组成。民诉法第 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 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 议庭。”
第三款规定:“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 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 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基本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制度体系中的 基础性制度,也是贯通民诉讼基本原则和 具体制度规范的桥梁。
二、回避制度
1.含义。是指在审判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遇有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形,有可能影响案件 的公正审理时,依法退出某一具体案件的诉 讼程序的制度。
这一制度沿袭于古老的“自己不能审理 自己讼争”的诉讼法则。目的在于确保审判 的公正性,即审判主体的中立性。
实行陪审制度是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通常 做法,其主要目的在于体现司法民主,实现民众 对司法的监督,弥补法官在知识、经验和能力上 的不足。
2.陪审制度的类型。各国的陪审制度不尽相同,以 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实行陪审团制,以德 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参审制。我国的陪 审制度为人民陪审员制度,即由依法定程序产生 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并与法 官具有同等权利的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在法院 执行职务期间,是他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 与法官有同等权利。
第四章
民事诉讼基本制度
回避制度;合议制度;公开审 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人民陪审制度
民诉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 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 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 制度。”
一、民事诉讼基本制度概述
《民事诉讼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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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别管辖
❖ 案例2:原告李某于1991年6月10日向某市中级人民 法院递交起诉状称:被告宋某于1986年11月租用原 告房屋二间,每月租金200元,租期3年。现租期已 过,原告要求被告迁出,收回房屋自用。中级人民 法院告知原告本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没有受理原告 的起诉,让其到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想不通,认 为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员水平高,更能公正审理案 件,区法院的审判员水平不高,不愿去区法院起诉。
老同事、老朋友或者与当事人有某些恩
怨关系的人员等。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
是当事人申请回避。这须在案件的辩论
结束以前提出,包括口头方式和书面方
式。二是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或其他人
员自行回避。法律对自行回避无时间限
制。但依诉讼法理,自行回避须在判决
作出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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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管辖
❖ (一)级别管辖 ❖ (二)地域管辖 ❖ (三)移送管辖 ❖ (四)指定管辖
❖ 问题:本案应由哪级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对 级别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 小结]管辖权的规定,其完整依版p据pt 是审判权合理分工,充10 分实现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级别管辖的划分,就
分析与答案
❖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我国人民法院的设
置分为四级,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
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这四级人民法院都有
❖ 1、保障平等诉讼权利 ❖ 2、自愿合法调解 ❖ 3、辩论 ❖ 4、处分 ❖ 5、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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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三、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
❖ 1、两审终审
❖ 2、合议
❖ 3、 回避
❖ 所谓“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 公正审理的”包括老同学、老同事、老朋友或者与
《民事诉讼法》课件第四章民事诉权
案例三:民事诉权限制与保障的实例探讨
01
02
03
04
案例介绍
介绍一起涉及民事诉权限制与 保障的典型案例。
诉权限制分析
分析案例中民事诉权受到限制 的情况,如法定不起诉、一事
不再理等原则的应用。
诉权保障措施
探讨案例中民事诉权得到保障 的措施,如司法救助、律师代
理等制度的作用。
实例启示
总结本案例对于民事诉权限制 与保障问题的启示,以及在实
案件背景
介绍一起涉及民事诉权构成的 案件,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
等。
法律依据
引用《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 ,说明民事诉权构成的法律基 础。
构成要件分析
详细分析民事诉权的构成要件 ,包括原告资格、被告明确、 诉讼请求具体、事实和理由充 分等。
案例总结
总结本案例中民事诉权构成的 情况,以及对于类似案件的启
示。
起诉:民事诉权的启动
起诉条件
当事人行使民事诉权起诉,需满足法定条件,包括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理由,同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方式
起诉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提交起诉状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状应当详细说明案件的事实、理由、证据和 诉讼请求等内容。
客体要件:可诉性的民事权益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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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 更、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侵权责任纠纷
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 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 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 相应的民事责任。
财产权益纠纷
包括物权、知识产权等财 产权益的纠纷,可以通过 民事诉讼进行维权。
《民事诉讼法》课件
被告
02
被诉的一方,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
第三人
03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法院通知参加诉
讼的人。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当事人的权利
有依法起诉、应诉、答辩、上诉等权 利。
当事人的义务
有遵守诉讼程序、如实陈述事实、按 时出庭等义务。
06
民事诉讼的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的原则
遵守宪法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应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确保司法公 正和权威。
根据不同的标准,执行方式可以分为 多种类型,如强制执行、非强制执行 等。
调解制度
调解制度的概念
调解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 事人自愿接受法院调解,通过协商Βιβλιοθήκη 决纠纷的一种制度。调解的原则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合法 、合理等原则,调解协议应当符
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调解的程序
调解程序包括调解申请、调解调 查、调解协商、调解协议等阶段 ,调解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当
二审法院
由上一级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二审审理范围
仅限于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 事实和适用法律。
二审裁判
二审法院可以依法改判、撤销 或裁定驳回上诉。
再审程序
再审申请的提出
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有错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审理
再审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但 仅限于当事人申请的范围。
民事诉讼以调解为基础, 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进行 审判。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法院调解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应 当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 原则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课件
证明对象与证明责任
证明对象
指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实体法律关系和程序法律关系 的事实。
证明责任
指当事人对证明对象承担的提供证据的责任,如果无法提供 证据,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证据的收集
指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或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获取证据的行为。
证据保全
指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进行固定和保护的方法,如进行公证、申请法院保全等 。
《民事诉讼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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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民事诉讼概述 •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 民事诉讼的程序 • 民事诉讼的证据与证明 • 民事诉讼的管辖与当事人 • 民事诉讼的特殊问题
01
CATALOGUE
民事诉讼概述
民事诉讼的定义
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院的主持下,以诉讼方式解决民事纠 纷的活动。
要点三
仲裁制度的适用范围
仲裁制度适用于各类民事案件,包括 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海事纠纷 等。
执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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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执行制度的概念
执行制度是指法院根据生 效判决或裁定,强制执行 当事人义务的一种诉讼制 度。
执行制度的程序
执行制度包括申请执行、 移送执行、执行措施、执 行中止、执行终结等程序 。
执行制度的措施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诉讼义务,否则将承 担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当事人平等原则
法院独立审判原则
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法院应当保 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
直接言词原则
法院应当独立、公正、廉洁地行使审判权 ,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干涉。
民事诉讼法ppt-第四章宪法
6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进行各种诉讼活 动所应遵循的程序制度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
(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的权利; 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合法、及时审理案件; 3.保证人民法院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 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50
(一)起诉和受理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 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法律保护的诉讼行为,称为起诉。
•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 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开始的诉讼行为,称为受理。
51
(二)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判以前,进行的一 系列准备工作,称为审理前的准备。该阶段的任务 是: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向当事人发送 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有关诉 讼权利和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 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认真审核民事诉讼材料,调查 收集必要的证据;通知必须进行共同诉讼尚未参加 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
29
一、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一)证据的概念 (二)证据的特征
30
(一)证据的概念
诉讼证据,是指能够在诉讼中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31
(二)证据的特征
能作为诉讼证据的事实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证据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
志为转移的真实情况,具有客观性。这是证据最本质 的特征。 (2)是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的事实。作为证据的事 实,必须与其所证明的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联系, 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即证据具有关联性。 (3)是按照法定程序收集的事实。证据的提供、调查 收集、审查核实,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即证 据具有合法性。
(一)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民事诉讼法是规定人民法院和诉讼参加人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进行各种诉讼活 动所应遵循的程序制度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
(二)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的权利; 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合法、及时审理案件; 3.保证人民法院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 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50
(一)起诉和受理
•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 民法院通过审判予以法律保护的诉讼行为,称为起诉。
•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 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开始的诉讼行为,称为受理。
51
(二)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庭审判以前,进行的一 系列准备工作,称为审理前的准备。该阶段的任务 是:送达起诉状副本和答辩状副本;向当事人发送 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有关诉 讼权利和义务;组成合议庭,并将合议庭的组成人 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认真审核民事诉讼材料,调查 收集必要的证据;通知必须进行共同诉讼尚未参加 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
29
一、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一)证据的概念 (二)证据的特征
30
(一)证据的概念
诉讼证据,是指能够在诉讼中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31
(二)证据的特征
能作为诉讼证据的事实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证据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
志为转移的真实情况,具有客观性。这是证据最本质 的特征。 (2)是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的事实。作为证据的事 实,必须与其所证明的案件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联系, 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即证据具有关联性。 (3)是按照法定程序收集的事实。证据的提供、调查 收集、审查核实,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即证 据具有合法性。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PPT课件
之前,双方随时可就实体问题自行和解。
•
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
法院可以准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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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诉讼权利的处分:
• 一审中:
•
原告有权决定是否起诉、是否撤诉;
•
被告有权决定是否反诉;
•
双方可以请求法院调解;
•
双方可以决定是否提供证据;
• 对方
双方都有权进行辩论,承认或否认
•
提出的事实。
•
六种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
(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
(2)劳务合同纠纷;
•
(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
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
(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
(5)合伙协议纠纷;
•
(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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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官调解,两位老人握手言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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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
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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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适用的条件 • 1、支持者只能是对受害者负有保护责任 • 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被支持者 • 是受害的单位或个人。
• 2、受害人基于某种原因没有起诉。
• 3、加害人的行为必须是侵权行为;
• 4、支持的形式:一般是道义上或物质上的, 支持起诉者不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 一审后:双方可以决定是否上诉
• 生效后:是否申请再审,是否申请强制执行。 申
•
请执行人PPT学可习交以流 撤回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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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处分权的行使要求
•
《民事诉讼法学》课件
THANKS。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总结词
列举民事诉讼证据的主要种类
详细描述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 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这些证据种类在民事诉讼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为法官查明案件
事实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保全
总结词
阐述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与保全的方法和注 意事项
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解决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法学 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
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历程
古代民事诉讼法学
古代民事诉讼法学起源于人类社会早期,以习惯法、神明裁判为 主要形式。
近代民事诉讼法学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启蒙思想的传播,近代民事诉讼法学逐 渐形成,以国家制定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06
民事诉讼中的法律适用
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的概念与特点
总结词:概述
详细描述: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原则 ,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和裁判的过程。其特点主要包括:适用法律的权威性、被 动性、受制约性等。
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的原则
总结词:原则
详细描述:民事诉讼中法律适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性原则,即适用法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2.合理性原则, 即适用法律必须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不得滥用职权或违反常识;3.司法自制原则,即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遵循先例和上级 法院的指导,不得随意裁量;4.司法独立原则,即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的干预。
消灭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主体之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联系 因法定原因而消失。
04
民事诉讼法课件—民事审判基本制度共58页文档
51、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 适用的 宪法, 甚至一 条永远 适用的 法律。 ——杰 斐逊 52、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 格索尔
53、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 一种的 网,触 犯法律 的人, 小的可 以穿网 而过, 大的可 以破网 而出, 只有中 等的才 会坠入 网中。 ——申 斯通 54、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 夏,庇 护着我 们大家 ;它的 每一块 砖石都 垒在另 一块砖 石上。 ——高 尔斯华 绥 55、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 ——罗·伯顿
谢谢你的阅读
❖ 知识就是财富 ❖ 丰富你的人生
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幻灯片PPT
陪审团中有 9名白人, 没有一名黑 人
辛普森对其前妻尼科尔及其男友戈 德曼的谋杀负有责任,并判辛普森 向戈德曼的父母赔偿850 万美元。 5天以后,同一陪审团再度判辛普 森支付25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 费。
克林顿总统在判决后的当天即向全国发表讲话, 称美国的司法制度也许会有缺陷,但我们都尊重 这种法治传统,既然陪审团作出了这一判决,大 家都应遵守之,保持冷静。他在两天以后也警告 说,辛普森被判无罪可能会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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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概说
一、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含义、特征和立法情 况
对诉讼全过程起指导作用,或者只对某个诉讼阶段起 指导作用。
基础性、导向性和抽象性 我国立法模式:集中规定
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 院
地方法院、地区法院和州高等 法院
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和最高法 院
郡法院、高等法院、民事上诉 法院和上议院
简易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 院和最高法院
辛普森案陪审团的组成对判决结果的影响
刑事案件
9 名黑人、2 名白人和1 名西班牙裔 作出被告无罪的判决 组成的陪审 团
民事案件
二、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地位和作用 三、确立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依据 四、贯彻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种类
一、依据宪法,参照人民法院组织法有关 规定确立的原则
(一)民事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的原则 (二)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民事案件的原则 (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四)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
合议庭
我国历史上的审级制度
中华民国时期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 据地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PPT课件
问题:本案法官告知原告如何行使权利、如何取证,而 且还亲自帮助其收集证据,其做法是否违背当事人平等原 则?
(二)辩论原则
基本含义与内容(第12条) 1、辩论内容包括实质性和程序性、法律适用问题; 2、辩论形式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3、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全过程; 4、法院应当重视辩论的作用,保障行使辩论权; 注意: 在非诉程序中,辩论原则是不适用的(没有对立的 对方当事人,或者非诉程序本身决定无需适用辩论)
注意: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指诉讼地位的平等,而 不是原被告之间诉讼权利的相同。
案例
1998年7月9日,吴某与朋友罗某到H镇上一KTV歌城 娱乐,与当地一私企老板刘某发生冲突。歌城保安甲、 乙、丙受刘某驱使,用警棍殴打吴某,罗某立即报警。 警察赶到后将参与殴打的保安扣留,并将吴某送到医院 治疗。
第三章 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 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说 ❖ 第二节 基本原则的种类 ❖ 第三节 基本制度
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说
❖ 一、含义和立法情况
对诉讼全过程起指导作用,或对某个诉讼阶段起指导作 用。
基础性、导向性和抽象性 我国立法模式:集中规定(第5条——17条) 二、基本原则的地位与作用 1、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的条文化与法律化 2、制定各项程序制度的依据 3、可以弥补立法的不足
❖ 第14条 ❖ 1、检察院不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也不具体参与
通常的民事诉讼活动; ❖ 2、监督形式:以(抗诉)形式,对审判诉讼过程及生效裁
判的(事后监督)
(八)调解原则
❖ 1、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始终 ❖ 包括一审普通与简易、二审、再审程序。 ❖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
效,可以考虑采纳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 对于子女抚养的裁判,法院也应考虑当事
(二)辩论原则
基本含义与内容(第12条) 1、辩论内容包括实质性和程序性、法律适用问题; 2、辩论形式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 3、辩论权的行使贯穿于诉讼全过程; 4、法院应当重视辩论的作用,保障行使辩论权; 注意: 在非诉程序中,辩论原则是不适用的(没有对立的 对方当事人,或者非诉程序本身决定无需适用辩论)
注意: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指诉讼地位的平等,而 不是原被告之间诉讼权利的相同。
案例
1998年7月9日,吴某与朋友罗某到H镇上一KTV歌城 娱乐,与当地一私企老板刘某发生冲突。歌城保安甲、 乙、丙受刘某驱使,用警棍殴打吴某,罗某立即报警。 警察赶到后将参与殴打的保安扣留,并将吴某送到医院 治疗。
第三章 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 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说 ❖ 第二节 基本原则的种类 ❖ 第三节 基本制度
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说
❖ 一、含义和立法情况
对诉讼全过程起指导作用,或对某个诉讼阶段起指导作 用。
基础性、导向性和抽象性 我国立法模式:集中规定(第5条——17条) 二、基本原则的地位与作用 1、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的条文化与法律化 2、制定各项程序制度的依据 3、可以弥补立法的不足
❖ 第14条 ❖ 1、检察院不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也不具体参与
通常的民事诉讼活动; ❖ 2、监督形式:以(抗诉)形式,对审判诉讼过程及生效裁
判的(事后监督)
(八)调解原则
❖ 1、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始终 ❖ 包括一审普通与简易、二审、再审程序。 ❖ 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
效,可以考虑采纳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 对于子女抚养的裁判,法院也应考虑当事
民事诉讼法学课件
• • • • • • • • • • • 第九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十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十一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第十二章 诉讼当事人 第十三章 诉讼代理人 第十四章 民事诉讼证据 第十五章 期间、送达 第十六章 法院调解 第十七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八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九章 诉讼费用
第一节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要明确的问题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分类
• 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理论的研究,最早是由英国学者杰罗米· 边 沁发起的 • 程序工具主义论
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相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经济效益主义程序理论
• 程序本位主义理论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主体
• 民事诉讼程序不仅对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主体存在价值,而且对民事诉讼 程序之外的某些主体也具有价值 • 既要认识到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的多面性,也要认识其对同一主体在同 一时空条件下所显现的单一性和稳定性
民事诉讼法学与人民法院组织法学、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学 的关系
• 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即旨在保证民事审判工作质量,改进审判作 风,提高工作效率 • 民事诉讼法学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置于审 判监督程序中,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
民事诉讼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的关系
• 概念
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 义务为内容的一种法律纠纷和社会 纠纷
• 特征
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民事纠纷的内容是有关民事权利义 务的争议 民事纠纷形成的原因是违反民事实 体法的规定 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
自决与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最终的、最具有权威性的民 事纠纷解决制度
第一节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要明确的问题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分类
• 关于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理论的研究,最早是由英国学者杰罗米· 边 沁发起的 • 程序工具主义论
绝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相对工具主义程序理论 经济效益主义程序理论
• 程序本位主义理论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的主体
• 民事诉讼程序不仅对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主体存在价值,而且对民事诉讼 程序之外的某些主体也具有价值 • 既要认识到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的多面性,也要认识其对同一主体在同 一时空条件下所显现的单一性和稳定性
民事诉讼法学与人民法院组织法学、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学 的关系
• 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即旨在保证民事审判工作质量,改进审判作 风,提高工作效率 • 民事诉讼法学将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置于审 判监督程序中,作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
民事诉讼法学与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的关系
• 概念
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 义务为内容的一种法律纠纷和社会 纠纷
• 特征
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民事纠纷的内容是有关民事权利义 务的争议 民事纠纷形成的原因是违反民事实 体法的规定 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
自决与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最终的、最具有权威性的民 事纠纷解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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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回避:应当由审判人员、其他有关人员在知晓有回 避原因后自动提出回避请求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 时提出 回避事由在案件审理开始后知道: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 结前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
22
(2)审查和决定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
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如诉讼保 全、证据保全等)的除外。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决定
27
第五节 两审终审制度
一、两审终审制度的概念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就 告终结的制度。
28
二、两审终审制度的内容 1.民事案件由第一审地方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后,当事 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作出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 的裁判,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能再行上诉。 3.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出的裁判, 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服也不能提起上诉。
18
2.审判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1)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
付费用的活动的
(2)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
益的
(3)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
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3)复议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23
(三)违反回避制度的后果 违反回避规定构成上诉和再审的法定理由 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回避的,第二审
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24
第四节 公开审判制度
一、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和裁判结 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翻译人员的
17
(4)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5)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 份或者股权的 (6)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 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19
3.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 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但是,发回重审的案件, 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除外
20
(二)回避的方式和程序
1.回避的方式
(1)自行回避:审判人员等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应当 主动披露并退出本案的审理活动
25
二、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1.法院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或 名称、案由和开庭审理的时间、地点 2.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向群众公开 3.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对社会公开 4.宣判公开 5.公众查阅裁判书
26
三、公开审判制度的例外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时,当事 人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也可以不公开审理
5
第二节 合议制度
一、合议制度的概念 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代表法 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独任制:由一名审判员组成审判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独任制主要适用于依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依特别程 序审理的非讼案件。但是,重大或疑难的非讼案件以及在公示 催告程序中作出除权判决,应当组成合议庭。
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 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1.应落实合议庭的职权、强化其职责,使合议庭真正承 担起法院的审判职能
2.审判委员会虽然不参与案件的开庭审理,但它对重大 疑难案件享有讨论决定权,对其作出的最后处理意见,合议 庭必须执行
12
三、合议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
6
二、合议制度的内容
(一)合议庭的组成与适用范围 我国民事诉讼案件的合议庭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
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含助理审判员)和陪审员。合议庭的组 成人数必须是单数。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 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陪审员不能 担任审判长。
7
1.第一审合议庭 (1)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为 单数。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 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为单数
(2)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认为审理案件的 审判人员等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他 们退出本案的审理活动
(3)责令回避:审判人员等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但没 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由院长或者审判委 员会决定其退出本案的审理活动
21
2.回避的程序
(1)回避申请的提出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概念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吸引非职业法官参与
审理案件的一项司法制度。
1.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团制,即由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 团作为事实的认定者,对案件事实进行裁定,法官只负责法 律的适用
2.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由职业法官和非职业法官的 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适用法审判员组成,不吸收陪审员参加 3.重审合议庭 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 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9
4.再审合议庭 (1)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2)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 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5.非讼案件合议庭 (1)在特别程序中,审理选民资格案件、重大或疑难的 非讼案件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公示催告程序中作出除权判决的,应当组成合议庭
4
二、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区别
(一)前者是从法院的角度出发,规范的内容是法院的 审判行为,而后者对法院和当事人均具有规范作用。
(二)前者比后者在内容上更具体,即前者是具体的操 作规程,而后者是对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抽象表述,并不规 定诉讼程序的具体阶段和步骤。
(三)前者的效力仅及于民事审判领域,而后者的效力 贯彻始终,即在民事诉讼的全部或主要程序阶段起着规范和 指导作用。
《民事诉讼法学》教学课件
1
第四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概述 第二节 合议制度 第三节 回避制度 第四节 公开审判制度 第五节 两审终审制度
2
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是在民事审 判领域处于核心地位并发挥基础功能的民事诉讼基本制度, 是民事审判基本规律的要求和体现。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民事诉讼法基本制 度有哪些功能,对各项基本制度应如何进行理解和把握。
本章教学重难点:我国合议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陪审 员在合议庭中有哪些权利,回避制度的意义和理由何在, 公开审判制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3
第一节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概述
一、民事审判基本制度的概念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是指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必须遵循 的基本操作规程。它对于案件公开、公正审判,保障法院依 法行使审判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15
二、回避制度的内容 (一)回避的情形和人员
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员、翻译人员、 鉴定人、勘验人等。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法院院 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16
1.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 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13
(二)合议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 法院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
合议庭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 件除外:
1.涉及群体利益 2.涉及公共利益 3.人民群众广泛关注 4.其他社会影响较大
14
第三节 回避制度
一、回避制度的概念 回避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应当退出该案审理活动的制 度。
10
(二)合议庭的活动规则 1.合议庭的审判活动由审判长主持,合议庭全体成员平
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裁判,共同对案件认定事实和适 用法律负责
2.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实行民主集中制 3.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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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 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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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和决定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
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如诉讼保 全、证据保全等)的除外。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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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两审终审制度
一、两审终审制度的概念 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就 告终结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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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两审终审制度的内容 1.民事案件由第一审地方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后,当事 人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作出的裁判,是发生法律效力 的裁判,当事人即使不服也不能再行上诉。 3.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所作出的裁判, 是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当事人不服也不能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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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判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1)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
付费用的活动的
(2)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
益的
(3)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
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3)复议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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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反回避制度的后果 违反回避规定构成上诉和再审的法定理由 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回避的,第二审
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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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开审判制度
一、公开审判制度的概念 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和裁判结 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的制度。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翻译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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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5)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 份或者股权的 (6)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 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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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 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但是,发回重审的案件, 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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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避的方式和程序
1.回避的方式
(1)自行回避:审判人员等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应当 主动披露并退出本案的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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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开审判制度的内容 1.法院应当在案件开庭审理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或 名称、案由和开庭审理的时间、地点 2.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向群众公开 3.开庭审理案件的过程对社会公开 4.宣判公开 5.公众查阅裁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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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审判制度的例外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时,当事 人提出不公开审理的申请,也可以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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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议制度
一、合议制度的概念 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代表法 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独任制:由一名审判员组成审判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独任制主要适用于依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和依特别程 序审理的非讼案件。但是,重大或疑难的非讼案件以及在公示 催告程序中作出除权判决,应当组成合议庭。
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与合议庭 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1.应落实合议庭的职权、强化其职责,使合议庭真正承 担起法院的审判职能
2.审判委员会虽然不参与案件的开庭审理,但它对重大 疑难案件享有讨论决定权,对其作出的最后处理意见,合议 庭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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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议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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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议制度的内容
(一)合议庭的组成与适用范围 我国民事诉讼案件的合议庭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
判人员包括审判员(含助理审判员)和陪审员。合议庭的组 成人数必须是单数。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 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陪审员不能 担任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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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审合议庭 (1)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为 单数。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期间,除不能担任审判长外, 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2)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为单数
(2)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认为审理案件的 审判人员等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他 们退出本案的审理活动
(3)责令回避:审判人员等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但没 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由院长或者审判委 员会决定其退出本案的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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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回避的程序
(1)回避申请的提出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概念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吸引非职业法官参与
审理案件的一项司法制度。
1.英美法系国家的陪审团制,即由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 团作为事实的认定者,对案件事实进行裁定,法官只负责法 律的适用
2.大陆法系国家的参审制,由职业法官和非职业法官的 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并适用法审判员组成,不吸收陪审员参加 3.重审合议庭 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 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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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再审合议庭 (1)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2)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 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5.非讼案件合议庭 (1)在特别程序中,审理选民资格案件、重大或疑难的 非讼案件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2)公示催告程序中作出除权判决的,应当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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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区别
(一)前者是从法院的角度出发,规范的内容是法院的 审判行为,而后者对法院和当事人均具有规范作用。
(二)前者比后者在内容上更具体,即前者是具体的操 作规程,而后者是对民事诉讼基本原理的抽象表述,并不规 定诉讼程序的具体阶段和步骤。
(三)前者的效力仅及于民事审判领域,而后者的效力 贯彻始终,即在民事诉讼的全部或主要程序阶段起着规范和 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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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概述 第二节 合议制度 第三节 回避制度 第四节 公开审判制度 第五节 两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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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导语:
本章与其他各章的联系: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是在民事审 判领域处于核心地位并发挥基础功能的民事诉讼基本制度, 是民事审判基本规律的要求和体现。
本章考核要求:理解和掌握以下问题:民事诉讼法基本制 度有哪些功能,对各项基本制度应如何进行理解和把握。
本章教学重难点:我国合议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陪审 员在合议庭中有哪些权利,回避制度的意义和理由何在, 公开审判制度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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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概述
一、民事审判基本制度的概念 民事审判基本制度,是指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必须遵循 的基本操作规程。它对于案件公开、公正审判,保障法院依 法行使审判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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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避制度的内容 (一)回避的情形和人员
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员、翻译人员、 鉴定人、勘验人等。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法院院 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 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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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 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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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议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关系 法院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
合议庭审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 件除外:
1.涉及群体利益 2.涉及公共利益 3.人民群众广泛关注 4.其他社会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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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回避制度
一、回避制度的概念 回避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应当退出该案审理活动的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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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议庭的活动规则 1.合议庭的审判活动由审判长主持,合议庭全体成员平
等参与案件的审理、评议、裁判,共同对案件认定事实和适 用法律负责
2.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实行民主集中制 3.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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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的关系 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