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修编成果汇总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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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福州市区土地级别的通知-榕政综[1997]第163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福州市区土地级别的通知-榕政综[1997]第163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福州市区土地级别的通知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福州市区土地级别的通知(榕政综(1997)第163号1997年7月1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1994年以来,随着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我市的市容面貌、投资环境和居住条件有了显著改观,城市用地规模不断向外拓展,城市中心区范围也相应扩大,市中心区土地区位质量和土地资产价值进一步提高,建成区的中部及边沿地区的交通和其它市政设施亦得到显著改善。

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作用,按照城市规划进一步加快福州的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现对1994年确定的土地级别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福州市区土地级别(见附件)于颁布之日起执行。

原榕政综〔1994〕230号文件中有关土地级别的规定停止执行。

市政府授权市土地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委员会,根据城市土地区位质量的变化情况,每隔一定时期对福州市区的土地级别进行修订并公布执行。

附件:福州市区土地级别(1997年修订)一级地:是指华林西路(西至西湖宾馆)——华林中路——华林东路——晋安河西岸——六一中路——规划群众中路——五一中路——东西河北岸——八一七中路——南门兜——天皇岭——道山路——澳门路——津泰河——通湖路——杨桥东路——湖滨路——西湖东岸——福飞路与铜盘路交叉口一线以内的土地,以及上述范围以外的下列道路两侧的临街土地(注:临街土地是指道路红线往外50米深度以内的土地,若临街建筑或联体建筑占地深度超过50米,则临街土地以该临街建筑或联体建筑的实际占地深度为准。

以下各级地中临街土地均按此衡量。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州市四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州市四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福州市四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的通知榕政综〔201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6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工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03〕6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收费标准,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福州市四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段差价收取标准1、营利性科教、文体、卫生、市政设施、码头、非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按同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20%收取地段差价。

2、工矿仓储用地地段差价调整为一级地段5万元/亩、二级地段4万元/亩、三级地段3万元/亩。

3、已购公有住房和安置房、集资房、单位自建房以及榕政综〔1991〕112号文件出台前开发的商品房等涉及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其地段差价按基准地面价的10%征收(其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按基准楼面价的10%征收)。

4、除上述1、2、3项外,当容积率小于或等于基准容积率、出让年限为法定最高年限时,地段差价按基准地价的40%征收。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凡在我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范围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均应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53号)及《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4〕房116号)规定的标准征收(详见附件)。

闽政〔2002〕53号文件规定的城市土地类别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榕政综〔2009〕81号)规定的相应土地级别对应。

其中,住宅、商业(含写字楼)一类与住宅用地I 级、II级相对应;住宅、商业(含写字楼)二类与住宅用地III级、IV级相对应;住宅、商业(含写字楼)三类与住宅用地V级、VI级相对应;工业一类、二类、三类、与工业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结果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结果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07•【字号】榕政综[2009]81号•【施行日期】2009.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结果的通知(榕政综〔2009〕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调整结果》已经市政府2009年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七日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一、土地分类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07〕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福州市四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的建设用地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及仓储用地三类。

各类用地划分如下:(一)商服用地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以及其他商服用地。

(二)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三)工矿仓储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采矿、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二、基准地价的内涵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按照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等用途分别评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其中:商服用地路线价是指同一路线价区标准深度内一层独立式商业店面的楼面地价;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容积率为2.0;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的容积率为1.0。

土地的开发程度均为达到“五通一平”。

估价期日为2009年1月1日。

三、基准地价评估的范围基准地价评估范围包括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以及晋安区,北至国家森林公园,南至乌龙江,东至南台岛最东端,西至南台岛西北端。

四、土地级别分布与基准地价(一)商服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1、商业用地路线价分布福州市商业用地路线价分布表商业用地路线价楼层修正系数(适用于1至3层,修正后楼面地价低于所在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按基准容积率换算成楼面地价的,执行该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三层以上商业路线价按照所在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按基准容积率换算成楼面地价的标准执行。

福州市2009年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

福州市2009年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

福州市2009年国有土地基准地价表一、福州市2009年商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基准地价(元/㎡) 基准日
最高年期
(年)
设定容积率开发程度


8100 2009-01-01 40 2 五通一平


5940 2009-01-01 40 2 五通一平


4320 2009-01-01 40 2 五通一平


3060 2009-01-01 40 2 五通一平


2340 2009-01-01 40 2 五通一平


1800 2009-01-01 40 2 五通一平
二、福州市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基准地价(元/㎡) 基准日最高年期(年) 设定容积率开发程度一

6750 2009-01-01 70 2 五通一平


4950 2009-01-01 70 2 五通一平


3600 2009-01-01 70 2 五通一平


2550 2009-01-01 70 2 五通一平


1950 2009-01-01 70 2 五通一平


1500 2009-01-01 70 2 五通一平
三、福州市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基准地价(元/㎡) 基准日最高年期(年) 设定容积率开发程度
一级570
2009-01
-01
50 1.00 五通一平
二级525
2009-01
-01
50 1.00 五通一平
三级480
2009-01
-01
50 1.00 五通一平。

关于调整福州市四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福州市四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福州市四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的通知记者2011年03月19日获悉,我市日前下发《关于调整福州市四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对四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收费标准。

出让地段差价收取标准通知重新明确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段差价收取标准:营利性科教、文体、卫生、市政设施、码头、非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按同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20%收取地段差价。

工矿仓储用地地段差价调整为一级地段每亩5万元,二级地段每亩4万元,三级地段每亩3万元。

已购公有住房和安置房、集资房、单位自建房以及榕政综〔1991〕112号文件出台前开发的商品房等涉及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其地段差价按基准地面价的10%征收(其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按基准楼面价的10%征收)。

除上述3项标准外,当容积率小于或等于基准容积率、出让年限为法定最高年限时,地段差价按基准地价的40%征收。

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通知规定,凡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范围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均应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53号)及《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4〕房116号)规定的标准征收。

即住宅一类每平方米80元,二类每平方米60元,三类每平方米40元;商业(含写字楼)一类每平方米110元,二类每平方米80元,三类每平方米50元;工业一类每平方米50元,二类每平方米30元,三类每平方米20元。

据了解,闽政〔2002〕53号文件规定的城市土地类别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结果的通知》(榕政综〔2009〕81号)规定的相应土地级别对应。

其中,住宅、商业(含写字楼)一类与住宅用地I级、II级相对应;住宅、商业(含写字楼)二类与住宅用地III级、IV级相对应;住宅、商业(含写字楼)三类与住宅用地V级、VI级相对应;工业一类、二类、三类、与工业一级、二级、三级分别对应。

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附件)

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附件)

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一、土地分类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闽国土资综…2007‟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福州市四城区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的建设用地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及仓储用地三类。

各类用地划分如下:(一)商服用地商服用地指主要用于商业、服务业的土地。

包括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以及其他商服用地。

(二)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包括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用地。

(三)工矿仓储用地工矿仓储用地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采矿、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

二、基准地价的内涵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和规划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的土地,按照商服、住宅、工矿仓储等用途分别评定的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年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其中:商服用地路线价是指同一路线价区标准深度内一层独立式商业店面的楼面地价;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的容积率为2.0;工矿仓储用地基准地价的容积率为1.0。

土地的开发程度均为达到“五通一平”。

估价期日为2009年1月1日。

三、基准地价评估的范围基准地价评估范围包括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以及晋安区,北至国家森林公园,南至乌龙江,东至南台岛最东端,西至南台岛西北端。

四、土地级别分布与基准地价(一)商服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1、商业用地路线价分布福州市商业用地路线价分布表(单位:元/平方米)序号路段名称起止范围路线价标准进深1八一七北路(北段)鼓东路口-津泰路口2600050米2东街-东大路(西段)东街口-温泉路口2500050米3八一七南路(中亭街)达道路口-台江路口2500050米4台江路八一七南路-六一中路2500050米5津泰路八一七北路-五一北路2500050米6杨桥东路(东段)东街口-达明路口2400050米7八一七北路(南段)津泰路口-斗东路口(包括南门环岛东至新权路口的古田路段,西至乌山支路的乌山路段)2400050米8杨桥东路(中段)达明路口-通湖路口2200050米9八一七中路斗东路口-达道路口2200050米10 瀛洲路五一南路-台江路20000 30米11杨桥东路(西段)通湖路口-白马路口1950050米12工业路(东段)西二环路-八一七中路(洋头口)1900030米13老药洲路五一中路-六一中路1900030米14南后街杨桥东路-吉庇路口1900030米15达江路达道路-台江路1800030米16省府路达明路-八一七北路1800030米17东大路(东段)温泉路口-晋安河西岸1800030米18鼓屏路华林路-鼓东路口1800030米19吉庇路南后街-八一七北路1700030米20温泉公园路五四路-晋安河西岸1670030米21新权路-新权南路圣庙路与法海路交叉口-广达路1670030米22斗东路八一七中路-新权南路1670030米23五一路(北、中、南)五四路口-江滨中大道1570030米24五四路(南段)华林路-五四路口1550030米25道山路(东段)澳门路-八一七北路1510030米26澳门路吉庇路口-道山路1500030米27古田路-福马路(西段)新权路口-晋安河西岸1470030米28树汤路(北段)华林路-温泉公园路1470030米29华林路(北段)北环东路立交桥-火车站1470030米30湖东路湖滨路-六一北路1470030米31得贵路五一北路-晋安河西岸1470030米32温泉路湖东路-东大路1390030米33达道路八一七南路-五一南路1340030米34古田支路五一北路-古田路1340030米35中选北路国货西路-五一南路1340030米36华林路(南段)北大路口-北环东路立交1340030米37井大路湖东路-东街1340030米38屏东路华林路-营迹路1340030米39交通路白马中路-八一七中路1280030米40道山路(西段)白马北路-澳门路口1280030米41群众路八一七中路-五一中路1210030米42广达路古田路-达道路口1210030米43五四路(中段)北环中路-华林路1210030米44福新西路五一北路-晋安河西岸1210030米45国货西路(西段)八一七中路-五一中路1900030米46 国货西路(东段)—国货东路(西段)五一中路-晋安河西岸12100 30米47鼓东路鼓屏路口-井大路1210030米48通湖路(南段)鼓西路-道山路1200030米49乌山支路乌山路-九福庵1170030米50斗西路加洋路-八一七北路1170030米51通湖路(北段)湖滨路-鼓西路1120030米52鼓西路湖滨路-鼓屏路口1120030米53施埔路(北段)上三路-施埔百货1120030米54树汤路(南段)温泉公园路-湖东路1120030米55首山路(北段)上三路-交通学院1120030米56江滨中大道(西段)八一七南路(中亭街)-六一中路1000030米57上三路(西段)三县洲立交桥-首山路1000030米58东水路东大路-福新西路1000030米59施埔路(南段)施埔百货-长安路1000030米60光禄坊白马北路-南后街1000030米61西洪路(东段)西二环北路-湖滨路1000030米62达明路鼓西路-杨桥东路1000030米63杨桥中路湖滨路-工业路970030米64湖滨路福建人民会堂-杨桥东路940030米65仙塔街东街-津泰路940030米66圣庙路-花园路-法海路八一七中路-津泰路890030米67北大路华林路-鼓西路890030米68六一中路(南段)国货路-江滨中大道840030米69六一北路华林路-紫阳立交桥840030米70福马路(中段)晋安河东岸-前横路口840030米71白马北路杨桥东路-乌山路840030米72温泉支路温泉路-六一北路840030米73永安街五四路-温泉路840030米74尚宾路湖东路-妙巷840030米75湖头街西二环北路-西洪路840030米76工业路(西段)杨桥西路-西二环路840030米77东泰路东街-津泰路800030米78北环路(西、中、东)象山隧道-金鸡山隧道800030米79白马南路工业路-江滨西大道670030米80状元街五一中路-群众东路670030米81六一中路(北段)紫阳立交桥-国货路670030米82高桥路广达路-五一中路670030米83塔头路(西段)晋安河东岸-长乐北路口670030米84福新中路晋安河东岸-连江北路670030米85国货东路晋安河东岸-连江中路670030米86排尾路六一中路-连江中路670030米87白马中路乌山路-工业路670030米88庆城路井大路-五四路670030米89儿童公园路广达路-五一中路670030米90金泉路湖东路-温泉支路670030米91群众东路五一中路-六一中路670030米92学军路延平路与洋中路交叉口-八一七中路670030米93西二环北路象山隧道-杨桥路640030米94上三路(东段)首山路口-三叉街620030米95南台路六一南路-上三路620030米96六一南路闽江大桥南-三叉街620030米97 下杭路白马南路-八一七南路6200 30米98冶山路-营迹路鼓屏路-五四路600030米99加洋路乌山路-西洋路与荷塘路叉口561030米100西洋路白马中路-荷塘路与加洋交叉口561030米101杨桥西路工业路与杨桥中路交叉口-洪甘公路(西客站)561030米102 宁化路工业路-宁化支路561030米103 宁化支路西二环南路-白马河西岸5610 30米104 洋中路工业路-延平路与学军路交叉口5500 30米105中山路湖东路-冶山路5000 30米106荷塘路西洋路与加洋路交叉口-交通路500030米107岭后街上三路-岭后路500030米108 对湖路上三路-进步路与麦园路交叉口500030米109延平路白马南路-学军路与洋中路交叉口5000 30米110塔头路(东段)长乐北路-连江北路450030米111 支前路中平路-江滨西大道450030米112 中平路白马南路—江滨西大道4500 30米113南园路(北段)下杭路—中平路4500 30米114福新东路(西段)连江北路-前横北路450030米115三高路三叉街-连江南路420030米116西二环中路—西二环南路杨桥路-江滨西大道420030米117江滨中大道(东段)六一中路-连江中路420030米118西洪路(西段)杨桥西路-二环北路420030米119江滨西大道(东段)白马南路-八一七南路(中亭街)420030米120江滨西大道(中段)西二环南路-白马南路410030米121江滨西大道(西段)杨桥西路-西二环南路410030米122上渡路三县洲立交桥-鹭岭路与闽江大道交叉口400030米123连江路(北、中、南)金鸡山隧道-则徐广场390030米124斗池路工业路-白马河西岸390030米125乌山西路(东段)西二环中路-白马河西岸390030米126铜盘路(东段)北环西路-华林路与北大路交叉口390030米127河下街新兴路-白马南路360030米128铜盘路(西段)软件大道-北环西路360030米129福新支路晋安中路与六一中路交叉口-长乐北路360030米130长乐路(北、中、南)塔头路-江滨中大道360030米131则徐大道(北段)三叉街-白湖亭360030米132道山西路二环西路-白马北路360030米133同德路江滨西大道-白马南路360030米134杨南街(北段)杨桥中路-新西河北岸320030米135上浦路工业路-江滨西大道320030米136屏西路白水塘(屏西新村)-铜盘路320030米137祥坂路工业路-江滨西大道320030米138紫新路晋安中路-长乐北路320030米139五四路(北段)北环中路-东浦路320030米140长汀路祥坂支路-西二环南路300030米141光荣路梦山路-西洪路300030米142梦山路西二环北路-湖头街300030米143交通西路西二环中路-白马中路300030米144晋安北路华林路-塔头路300030米145仓前路三县洲立交桥-解放大桥南300030米146观井路-观海路解放大桥南-闽江大桥南290030米147朝阳路六一南路-工农路290030米148崎上路北环西路-铜盘路290030米149天骐路白龙路-西二环北路290030米150牛眠山巷上三路-鸿城小区290030米151福飞南路东浦路-铜盘路280030米152三八路塔头路-福州东站250030米153天泉路北环西路-江厝路250030米154工农路下藤路-连江南路250030米155上藤路-下藤路观海路-三叉街250030米156麦园路-梅坞路进步路口-观井路与观海路交叉口230030米157东浦路福飞南路-华林路口(火车站)230030米158金山大道(东段)建新北路-闽江大道230030米159建新北路闽江大道-金山大道230030米160塔亭路麦园路-上藤路230030米161金鸡山路晋安北路-三八路220030米162闽江大道洪山大桥南-上渡路与鹭岭路交叉口220030米163 金榕北路建新北路-金山大道2200 30米164 金榕南路(北段)金山大道-金山文体中心2200 30米165 金阵路建新北路-闽江大道2200 30米166 利民路上三路-东升路2100 30米167 洪塘路闽江大道-洪湾路2100 30米168 金山大道(西段)橘园洲大桥东-建新北路1800 30米商业用地路线价楼层修正系数(适用于1至3层,修正后楼面地价低于所在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按基准容积率换算成楼面地价的,执行该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楼层一层二层三层修正系数(fn) 1 0.35 0.25三层以上商业路线价按照所在区域住宅用地基准地价按基准容积率换算成楼面地价的标准执行。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召开2017年度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召开2017年度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召开2017年度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法规类别】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
【发布部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7.02.10
【实施日期】2017.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召开2017年度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
界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因福州市城市建设需要,需调整福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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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产业用地地价相关规定及探讨

关于城市产业用地地价相关规定及探讨

关于城市产业用地地价相关规定及探讨作者:李宝玺来源:《中国房地产业》 2019年第17期文/ 李宝玺吉林省红石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长春 130000【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中涌现出一系列新兴产业,新兴产业用地供应的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新兴产业用地地价如何确定。

本文通过列举部分城市对新兴产业用地相关规定,阐述确定新兴产业用地地价思路,便于估价人员进一步开展新兴产业用地估价工作。

【关键词】产业用地;地价;思路1、产业用地价格相关调查作者通过网络查询及电话咨询的调查方式,共搜集到13 个城市的基准地价成果资料及相关资料,经整理,其中7 个城市将基准地价制定细分到了用途二级类,体现出不同产业用地价格有差异的思想,详见表1-1。

其中福州市、广州市、沈阳市、青岛市等6 个城市更为明显的提到新兴产业地价相关规定,部分城市产业用地规定详见表1-2 至表1-4。

以上城市的对产业用地地价相关规定,不包括所有的新兴产业,对于新出现的新兴产业用地如何确定供应价格,需要进一步明确思路。

2、产业用地价格确定思路2.1 相关文件规定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 年度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1 号)、《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 号)等相关文件中已给出了指导原则。

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 年度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1 号)中指出:“(产业用地基本原则)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产业用地政策规定,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在保障产业发展用地中坚持规划确定用途、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市场确定供应价格的原则”;《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 号)中相关规定“(二)明确新产业、新业态用地类型。

【2017年整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案例

【2017年整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案例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案例1.估价对象情况某省某市主要商业街有一待估面积为2000m2的商业用途土地(具体区域因素、个别因素不列)。

其出让时间为1998年1月1日,出让年限为40年,开发程度为三通一平,宗地容积率为1.5,现要评估该宗地在估价基准日2002年1月1日价格。

该宗地属市区商业二级地段,该市二级地段商业用途基准地价为7000元/ m2(开发程度为三通一平,标准容积率为1)。

基准地价公布时间为1996年1月1日。

该市商业基准地价修正系数和修正系数说明见表1、表2和表3。

表1 某市商业服务用地修正系数说明表表2 某市商业服务用地修正系数表2.估价要求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该宗地于2002年1月1日的地价。

3.估价过程(1)确定对应基准地价通过查对基准地价,确定待估宗地属商业用途二级地,其对应的基准地价为7000元/ m2(开发程度为三通一平)。

(2)确定宗地地价评估的修正系数根据宗地区域、个别因素条件,对照修正系数说明表中各项指标,确定各子因子情况从上到下依次为:一般、一般、一般、优、较优、一般、较劣、优、一般、较优、较优、一般、一般、较劣、一般、一般。

则根据修正系数表,具体计算出宗地宗修正系数:K=17.25%(3)确定待估宗地适用年期修正系数Y=0.953T=115/100=1.15(5)确定容积率修正系数待估宗地容积率为1.5,本基准地价标准容积率为1。

查商业用的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则K ij=K i/K j=1.2/1=1.2(6)计算并确定待估宗地地价P i=P×(1+K)×Y×T×K ij=7000(1+17.25%)×0.953×1.15×1.2=10794(元/平米)。

福州市商业用地路线价楼层及其他用地修正系数表

福州市商业用地路线价楼层及其他用地修正系数表

商业用地路线价楼层修正系数
商业用地路线价楼层修正系数表
楼层一层二层三层修正系数 1.00 0.35 0.25
(1)一至三层商业用地路线价修正后楼面地价低于所在区域住宅用地基准楼面地价1.2倍的,按基准楼面地价标准的1.2倍执行。

(2)三层以上商业路线价按照所在区域住宅用地基准楼面地价标准的1,2倍执行。

其他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系数修正表
用地类型基准地价参考修正系数(K) 备注
办公用地所处住宅级别0.8
营利性科、教、文卫用地,慈善用地所处住宅级别0.6
营利性墓葬用地所处住宅级别0.7
港口码头用地所处工业级别 1.2
营利性停车场用地所处住宅级别0.7
商贸性物流用地所处商业级别 1.0
仓储式物流用地所处工业级别 1.0。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四城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榕政综〔2017〕74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四城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榕政综〔2017〕74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四城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四城区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榕政综〔2017〕74号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四城区征地补偿标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标准适用于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范围内的征地补偿。

二、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片综合地价计算。

其中第一区片(含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鼓山镇、新店镇、岳峰镇、茶园街道、王庄街道)征收集体土地(含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为9.6万元/亩,第二区片(含晋安区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征收集体土地(含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为4.8万元/亩。

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1.一般青苗补偿费含一年生、一季生农作物和一般苗圃,实行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包干补偿,包干单价0.4万元/亩。

包干面积按农用地面积进行计算。

2.多年生青苗补偿费,含林、果、竹等多年经济作物,鱼苗、水产养殖设施等按实予以补偿。

3.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如水井、村道、晒谷场、管线、水渠等),按照我市有关规定,由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三、使用国有农场土地,参照农场所在区域(区片)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2016年度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016年度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016年度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1. 基准地价定义
本次评估的基准地价是在评估基准日和现状平均土地开发程度及平均容积率下,同一用途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地类按商服、住宅、工业用地区分,各类用地的使用年期均为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1)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1月1日。

(2)土地使用年期
土地使用年期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设定,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3)土地开发水平
根据评估范围内同一用途现状平均土地开发程度或2/3以上面积已经达到的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平均水平、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设定土地开发水平。

(4)容积率
商服和住宅用地地价区段容积率根据区段现状平均容积率设定,工业用地地价区段容积率根据区段实际容积率结合工业项目建设容积率控制指标设定。

(5)临街宽度、深度
商服用地地价区段临街宽度、深度根据区段内宗地平均临街宽度、深度设定。

2. 基准地价确定
我们以第四季度地价区段地价水平测算结果为主,适当参考地价区段内市场交易样点地价,并充分考虑政府优化、调节土地利用等方面的政策需要,综合确定2016年度基准日为2017年1月1日的地价区段基准地价。

表1 城区商服用地地价区段基准地价表
2
表2 城区住宅用地地价区段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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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城区工业用地地价区段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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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如皋港区和建制镇商服用地区段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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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四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四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四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31•【字号】榕政综[2006]235号•【施行日期】2006.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四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的通知(榕政综〔2006〕2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福州市四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马尾区的土地级别、基准地价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规费标准参照四城区做法确定后实施。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福州市四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地段差价收取标准凡在我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范围内,以协议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均应按本通知规定收取地段差价。

(一)用途为工矿仓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其地段差价按一级地段4万元/亩、二级地段3万元/亩、三级地段2万元/亩的标准计取。

工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配套费、地段差价仍按榕政综〔2003〕305号文规定执行。

(二)营利性科教、文体、卫生、市政设施、码头以及仓储式物流配送中心、非公共交通车辆停车场按同级居住用地基准地价的15%收取地段差价;营利性陵园、写字楼、商业性办公楼和企业厂区外独立办公楼按同级居住用地基准地价的30%收取地段差价。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安置房、集资房、单位自建房、榕政综〔1991〕112号文出台之前开发的商品房等涉及个人住房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其地段差价为基准地价的10%;其他个人住房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其地段差价为基准地价的30%。

(四)除上述(一)、(二)、(三)项之外,以协议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当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0,出让年限为法定最高年限时,地段差价为基准地价的30%。

2017年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7年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2)推荐文章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范文3篇精选热度:乡镇党代会的工作报告热度:党代会的工作报告范文热度:新疆政府工作报告热度:吉林政府工作报告热度:2017年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篇2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6年暨市十二届政府工作回顾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民政府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胡锦涛视察福建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牢牢把握“四个重在”海西建设实践要领,努力推动福州在“海西”建设全局中挑大梁、树形象、走前头。

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一五”发展良好开局。

据初步统计,2006年全市生产总值达1656.94亿元,比增12.2%。

财政总收入达235.72亿元,比增20.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152.53亿元,比增19.5%。

全部工业总产值达2544.32亿元,比增19.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2228.81亿元,比增21.7%。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310.84亿元,比增4.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732.34亿元,比增25.3%。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775.53亿元,比增17%。

出口总值达101.65亿美元,比增19.3%;实际利用外资按历史可比口径达16.21亿美元,比增1.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206元,实际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576元,实际增长6.1%。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1%。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7%。

一年来,我们主要工作及成效是: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

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双百工程”,首批153个示范村、152个整治村实施建设改造项目210项。

福州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测算初步研究

福州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测算初步研究

福州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测算初步研究
严平
【期刊名称】《亚热带资源与环境学报》
【年(卷),期】1997(000)001
【总页数】5页(P46-50)
【作者】严平
【作者单位】福州市土地管理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3
【相关文献】
1.基于基准地价评估的宗地地价测算系统设计 [J], 李琳;张梅
2.农垦系统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测算项目中工业用地的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 [J], 李建华
3.探索跨区域基准地价评估的新途径——哈大齐工业走廊启动区基准地价测算评述[J], 史春香;关英辉
4.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郴州市城市规划区基准地价及国有土地收益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J], ;
5.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和调整延安城市规划区及周边乡镇城镇基准地价的通告[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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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0福州二手房价涨多少?

2005-2010福州二手房价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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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 察近 5 年福 ' -手房价 变化 ,总 的来 说 ,二手房 价处于 上 . a ' l 升 的状态 。 “ 20 年到现 在 ,福 州二手 房价涨 了 20 以上 。 从 05 5%
上半年 下半年 上半年 下半年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第三季 第四季 第一季 第二季
价格 29 39 36 42 43 58 e6 06 45 10 77 23
福州市二平住房交易 价格行情
57 59
58 55 52 63 52 25
/ 平方米,上涨为20 年第四季度 的5 7 元 07 59 / 平方米 ,尽管在这一年中政策频 出,包括 央行5 次加息、1 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 ,以 0 及 “ 2 新政”等共同作用,导致福州二 9・ 7
手房交 易量 明显 下滑。在政 策 的进 一步 影响
幅已然非常明显。在成交价格上呈现波动性 下调,与2 0  ̄ 07 交价格的快速增长形 成鲜明的对比,主要由于房地产市场 日益萎 缩的交易量难以支撑楼市的高房价,继而导
代 表 性的波 动。

“ 从当时杨桥路二手房一条街来看,20 年在 ‘ 05 六一大限’这

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晋安区2017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晋安区2017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晋安区2017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1.17
•【字号】榕政地〔2018〕20号
•【施行日期】2018.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晋安区2017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的通知
榕政地〔2018〕20号
晋安区人民政府:
福州市晋安区2017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17〕810号文件批准,现将该批文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该批次01号地块[地块名称: 福州市三环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D段(区外),业主单位:福州市花木公司]涉及征收晋安区新店镇益凤村水浇地0.1511公
顷、园地0.0005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5805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7507公顷。

上述地块由晋安区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征地批后实施具体工作。

二、晋安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建国土部门强区扩权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办理“两公告一登记”、留用地货币化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及相关税费收缴和发放、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

三、晋安区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动工建设。

四、晋安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征地批后实施情况进行备案。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7日。

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修编成果汇总2017

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修编成果汇总2017

2017年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修编成果一、基准地价的内涵、构成和范围(一)基准地价内涵1、土地权利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

2、基准地价估价期日:2017年1月1日。

3、基准地价年期:基准地价年期统一为各类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

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

若某种用途的基准地价标准参照其它用途基准地价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则该用途的基准地价年期仍然为该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期。

4、基准地价开发程度:基准地价的开发程度统一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一平”(场地平整)。

5、基准地价容积率:福州市四城区的商服用地路线价为标准深度30m或50m,容积率为1.0,建筑密度为100%,商服用地级别价的标准容积率为2.5,住宅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2.0,工业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1.0。

6、本次修编的基准地价表和基准地价图中,商服用地为批发零售用地类型的价格,住宅用地为普通住宅用地类型的价格,工矿仓储用地为工业用地类型的价格。

其它各细分用地类型的土地价格按照《各细分用地类型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系数修正后确定价格。

(二)基准地价的价格构成基准地价的价格构成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四个部分,其中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包括契税。

1、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征地、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其中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地上物补偿费等费用,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征收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

2、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土地前期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一平”(场地平整)所需的费用。

3、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包括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以及按规定应收取的其它费用等。

4、土地出让收益:是指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等土地出让成本后的收益,包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土地出让业务费、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等)。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晋安区和福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晋安区和福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晋安区和福清市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12.12
•【字号】闽政文〔2017〕435号
•【施行日期】2017.1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晋安区和福清市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17〕435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改晋安区、福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榕政综〔2017〕1719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晋安区、福清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修改方案,从福清市调出16.7985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其中玉屏街道0.7576公顷、龙山街道3.7203公顷、龙江街道2.1665公顷、宏路街道0.9070公顷、海口镇9.2471公顷)并将16.7801公顷调剂给晋安区新店镇使用。

请你市按规定相应修改相关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修改成果及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
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2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长乐区2017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长乐区2017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长乐区2017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9.07
•【字号】闽政文〔2017〕303号
•【施行日期】2017.09.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长乐区2017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
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文〔2017〕303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长乐区2017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榕政综〔2017〕175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州市长乐区境内农用地25.7331公顷(其中耕地20.7175公顷)、未利用地0.054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征收长乐区湖南镇大鹤村水浇地
0.5156公顷、旱地8.3243公顷、园地1.4728公顷、林地1.4744公顷、其他农用地0.940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3514公顷,湖滨村水浇地0.0738公顷、旱地11.8038公顷、园地0.5109公顷、其他农用地0.616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0.3607公顷、未利用土地0.0541公顷。

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32.4993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福州市人民政府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福州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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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修编成果
一、基准地价的内涵、构成和范围
(一)基准地价内涵
1、土地权利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

2、基准地价估价期日:2017年1月1日。

3、基准地价年期:基准地价年期统一为各类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限。

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

若某种用途的基准地价标准参照其它用途基准地价标准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则该用途的基准地价年期仍然为该用途的法定最高使用年期。

4、基准地价开发程度:基准地价的开发程度统一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一平”(场地平整)。

5、基准地价容积率:福州市四城区的商服用地路线价为标准深度30m或50m,容积率为,建筑密度为100%,商服用地级别价的标准容积率为,住宅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工业用地的标准容积率为。

6、本次修编的基准地价表和基准地价图中,商服用地为批发零售用地类型的价格,住宅用地为普通住宅用地类型的价格,工矿仓储用地为工业用地类型的价格。

其它各细分用地类型的土地价格按照《各细分用地类型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系数修正后确定价格。

(二)基准地价的价格构成
基准地价的价格构成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四个部分,其中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
套费,不包括契税。

1、土地取得成本:包括征地、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其中征地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地上物补偿费等费用,房屋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征收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费用。

2、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土地前期开发程度达到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一平”(场地平整)所需的费用。

3、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包括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以及按规定应收取的其它费用等。

4、土地出让收益:是指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等土地出让成本后的收益,包含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土地出让业务费、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等)。

表1 福州市四城区各类用地基准地价内涵一览表
(三)基准地价修编的范围
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修编的范围是福州市四城区(含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除寿山、日溪、宦溪),北至国家森林公园,南至乌龙江,东至南台岛最东端,西至南台岛西北端,面积约为203(不含闽江水域)平方公里。

二、福州市四城区土地级别分布
(一)福州市四城区商服、住宅用地级别分布(详见基准地价级别图)
表2 福州市四城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级别范围
(二)福州市四城区工业用地级别分布(详见基准地价级别图)表3 福州市四城区工业用地级别范围
三、福州市四城区基准地价表
表4 福州市四城区商服用地路线价表
元/平方米
表5 福州市四城区商服用地基准地价表
表6 福州市四城区住宅用地基准地价表
表7 福州市四城区工业用地基准地价表
四、福州市四城区基准地价修正参数
表8 福州市四城区标准深度50米商服用地深度百分率表
表9 福州市四城区标准深度30米商服用地深度百分率表
深度R 在区间(R 1,R 2),深度修正系数X 在区间(X 1,X 2)时,)(11
21
21R R R R X X X X -⨯--+
=
表10 福州市四城区商服用地临街状况修正系数表
表11 福州市四城区商服用地楼层数修正系数表
况,三层以上的商服按商服级别楼面价计算。

表12 福州市四城区商服用地地面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表13 福州市四城区住宅用地地面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表14 福州市四城区商服用地楼面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表15 福州市四城区住宅用地楼面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注:容积率R 在区间(R 1,R 2),容积率修正系数X 在区间(X 1,X 2)时,)(11
21
21R R R R X X X X -⨯--+
=
五、地下空间权价格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分层利用、区别用途原则,根据所属地块对应用途的基准地价楼面价(地面价/容积率)的一定比例进行修正得出,具体如下表:
表7-16 各类用地地下楼层修正系数表
注:由同一主体结合地上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按所属地块地面用途(混用的按主要用途)的基准地价楼面价修正;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按相应用途的地面基准地价楼面价修正。

六、各细分用地类型的土地价格
表17 各细分用地类型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系数参照其比准用途的容积率修正系数,影响因素修正系数参照其比准用途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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