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生产设备部分)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定资产(生产设备部分)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

1、全厂的设备固定资产由设备组负责管理。

2、设备固定资产:单台设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购置价(出厂价、运杂费、安装费、管理费等)在800元以上者列入设备固定资产。

3、设备选型、安装、移交使用,建档封存,厂内部调剂、向矿申请更新改造、报废、确定修旧方案由设备组负责。

4、生产设备操作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操作证上岗使用。

5、未经设备组办理及生产厂长同意,不得调整、变动设备的安装地点和使用条件。

6、未经设备组办理及生产厂长同意,不得改变设备的结构附属装置、电机等。

(二)考核办法

1、无证或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设备者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2、擅自变动设备安装地点位置者,除令其将设备放回原处外,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3、擅自改变设备原有的结构,附属装置电机等到,处30-50元扣款,恢复设备完好的费用由责任者承担。

4、不按要求使用设备,擅自改变设备的使用条件,除令其按要求使用,恢复原来的使用条件外,处30-50元扣款,造成设备损坏的,其

修复费由责任者承担。

5、已被定人定机,有操作证的设备使用人,在其操作使用期间,如不爱护设备、违章操作、拼设备,造成设备损坏的,其修复费用责任者承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