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08年三北防护林工程和太行山绿化工程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优质精品绿化工程的通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优质精品绿化工程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08.10.31•【字号】•【施行日期】2008.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表彰2008年度优质精品绿化工程的通报为进一步弘扬奥运精神,调动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首都园林绿化事业发展、首都生态环境改善、宜居城市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2008年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会同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协会继续开展园林绿化优质工程评比工作。
全市共有17个区县、73家企业、139项园林绿化工程参加本年度评比。
其中奥运绿化工程41项,社会绿化工程98项。
经综合评审,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等24项奥运绿化工程、松榆里绿地等19项社会绿化工程被评为精品工程;万城华府1﹟、2﹟地等26项社会绿化工程、白马路二标(京密路-顺密路)等4项奥运绿化工程被评为优质工程。
并有北京燕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监理单位,对其监理的14项精品工程、12项优质工程,同时享受相应荣誉。
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奥运精神,巩固和扩大奥运会环境和建设成果,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
全市园林绿化企业和广大园林绿化干部职工要学先进,创精品,为争创国际一流的园林生态城市的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奥运/社会)项目优质和精品园林绿化工程名单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附件:2008年精品工程名单(奥运工程)2008年优质工程名单(奥运工程)2008年优质工程评比监理单位精品工程名单2008年优质工程评比监理单位优质工程名单2008年精品工程名单(社会工程)2008年优质工程名单(社会工程)。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3.03.05•【字号】京绿办发[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京绿办发〔2013〕3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3年3月5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一、2012年工作总结2012年,是全市园林绿化战线极不平凡的一年。
胡锦涛同志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时,明确提出首都的绿化美化建设要走在前面。
市委、市政府着眼于建设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作出了实施平原百万亩造林工程的重大决策。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位推动,各区县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市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广泛参与下,全市掀起了大规模的造林绿化建设,无论在资金投入、建设规模,还是在质量水平、景观效果等方面均再创新高,确保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首都绿化委员会第31次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
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47万公顷,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330公顷。
全市林木绿化率达到55.5%,森林覆盖率达到38.6%;城市绿化率达到46.2%,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5平米。
(一)平原造林工程成效显著。
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顽强拼搏、辛勤努力下,确保超额完成了全年25万亩造林任务。
全市共完成平原造林25.46万亩,植树1671万株,无论是在时间、速度,还是在规模、数量等方面,均创造了历史之最,受到市领导的肯定、全社会的赞誉和广大农民的拥护。
主要特点:一是坚持理念创新,规划引领,突出重点。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绿化造林工程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绿化造林工程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绿化造林工程管理的通知(2003年)各区县绿化办、林业局,市有林单位,局属有关单位:为加强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优化工程管理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绿化造林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依据各单位的职能、职责,按照市政府、首都绿化委员会确定的2003年首都绿化美化重点工程目标任务,办局对各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了责任分工。
(一)造林处负责组织编制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年度计划,掌握造林绿化动态,组织重点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批、检查验收,组织起草相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
具体承担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彩叶树种美化工程、重点风沙危害区治理工程和过熟林更新改造工程。
(二)联络处负责各项重大社会植树活动、城乡义务植树、重点景区绿化,会同造林处搞好重点风沙危害区治理工程。
(三)绿化处负责全市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具体承担“五河十路”绿色通道中公路绿化工程、五环路绿化工程、市级公路(河道)绿化工程、卫星城和重点小城镇绿化美化。
(四)水源站(治沙办)负责承担京津风沙源治理的退耕还林工程,配合造林处抓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水源保护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治沙造林工程项目的管理。
(五)林业站负责“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的日常工作,承担“五河十路”绿色通道中河道绿化工程、爆破整地造林工程、飞机播种造林工程和封沙育草、播草盖沙工程,配合造林处抓好过熟林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伐根嫁接的技术推广应用。
(六)林业勘查规划设计院:负责组织中幼林抚育工程的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及工程区沙化土地的监测工作。
(七)种苗站负责全市种苗生产的调剂和基地建设(包括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基地建设)。
努力开创首都绿化美化建设新局面
18 裂嵩-
编者按 2 0 0 8 年是 国土 绿化和 森林草原 防火工 作经 受重 大考验 并取 得重 要 成效 的一 年。 各地各部 门
认 真 贯 彻 党 中央 、 国 务 院 的决 策部署 , 结 合 本地 区 本部 门实 际 , 积 极应 对 突 发 性特 大 灾 害 , 努 力克服 国 际 金 融危机 的不 利影 响 , 国 土 绿化和 森林草原 防火工 作取 得 了新 的成就。 3 月3 0 日 , 在 国务 院召 开 了全 国 造 林 绿 化 和 森林 草原 防 火 工 作 电视 电话 会 议 上 6 个典 型 发 言 , 以他 们 坚 定 的 态度和 不 懈 努 力 向党和 人 民 交上 了一 份满意答卷 。
全市人均绿地面 积 达到4 9 平 方米 , 人 均 公 园 绿地达到 13 .6 平
方米 , “ 五 河 十路 ” 两 侧形成 了2 .5 万 公 顷绿化带 , 市区 建成
1
2
.
6
万
公
顷
绿
化隔
离带
,
自然 保 护 区 面 积 达 到 了 全 市 国 土 面
积 的8
18
.
%
,
山区 、
平原、
城市 绿 化隔离地 区 三 道 绿 色生 态
三 是坚 持改革创新 , 推动科学发展 。 在2 0 0 6 年理 顺市级园林绿化管理 体制的基础上 , 进一 步健全 了与 城 乡统 筹相 适 应 的 内部 运 行机 制 ; 结 合 绿 化 美化 建设 实际 , 不 断完善 了 山 区 生 态效益补偿 、 绿 化隔离地 区 和绿 色通 道 建设管理 、 城市绿地养护等方面 的政策 ; 加强 了绿地管理 政企政事政社分开 、 收回城市代征绿 地 、 城市老 旧小 区绿化改造 、 义务植树组织形式和尽 责方式等 方面 的政策研 究工 作 ; 在建设施工 中建立 了 园林绿化建设管理 、 质量 监督、 协调 配 合等工 作机 制 , 保障了绿化美化建设 的可 持续发展 。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0.02.05•【字号】京绿办发[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京绿办发〔2010〕2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二月五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计划2009年工作总结2009年是喜迎新中国60周年华诞的大庆之年,也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努力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重要一年。
全市园林绿化系统紧紧围绕“迎大庆、办花博”两件大事,继承奥运精神,发扬过硬作风,认真落实“生态园林、科技园林、人文园林”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产业、安全、文化、服务五大体系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和首都绿化委员会第28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出色完成了60年大庆景观环境保障和第七届花博会的组织筹办等工作,首都园林绿化提升了新水平,实现了新突破。
全市新增绿化面积9458公顷,栽植各类苗木2500万株,森林覆盖率达到36.7%,林木绿化率达到52.6%,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4.4%,人均绿地达到49.5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4.5平方米。
一、坚持打造精品,国庆绿化环境保障水平达到新高度(一)高标准完成国庆景观布置。
精心制定了《国庆六十周年全市花卉景观布置规划纲要》,实施了“广场敬献花篮、轴线立体装扮、节点花岛呈现、环线花带成链、绿地鲜花不断、社区芬芳吐艳、七博花海成片、千园添彩无限”的花卉布置格局,采取立体花坛、地栽花卉、容器展示等多种方式,以“普天同庆”为主题,在“一区”、“一线”、“一轴”、“一中心”和城市重要景观节点、主要联络线共建设立体花坛260多处,栽摆4000余万株(盆)鲜花扮靓京城,喜迎国庆。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日期】2009.01.15【实施日期】2009.0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总结和200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一、2008年工作总结2008年是北京奥运举办之年,也是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
一年来,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办绿色奥运、建生态城市”的目标,全面落实“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大力推进高标准的生态体系、高效益的产业体系、高水平的安全体系、高品位的文化体系和高效率的服务体系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各项折子工程和首都绿化委员会第27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兑现了绿色奥运7项绿化指标,圆满完成了奥运绿化美化服务保障任务,首都园林绿化事业实现了新的历史跨越。
全市新增造林绿化面积9984.7公顷,栽植各类苗木3850万株,林木绿化率达到52.1%,森林覆盖率达到36.5%,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3.5%,人均绿地达到49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3.6平方米。
(一)坚持世界眼光、一流标准,奥运绿化环境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1.奥运绿化重点工程出色完成。
2008年,面对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施工难度大等各种困难,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大力发扬艰苦奋斗、连续作战的精神,打破季节和时间限制,争分夺秒,只争朝夕,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奥运场馆及相关配套的150项奥运绿化重点工程任务,完成绿化面积1026公顷,栽植乔木39万余株,灌木210万株,地被460余公顷。
首都机场飞机起降可视区域(航空走廊)绿化工程完成绿化面积1500公顷,植树75万株,实现了以绿为底的建设目标。
以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奥林匹克中心区、民族大道等为代表的一大批精品绿化工程成为新时期首都园林绿化建设的重要典范。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市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市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市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2013年)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2013年造林营林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国家林业局厅局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发展理念,以平原地区造林为重点,建设大规模、大尺度的城市森林;全力推进山区绿化和森林健康经营,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拓展森林功能,促进绿色增长,实现营造林转型升级,建设高水平的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构建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相适应的生态服务保障体系,推进首都生态文明建设。
一、目标和任务2013年造林营林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十二五”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的“十二五”绿化目标责任书、平原地区造林工程规划,重点实施平原造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太行山绿化和山区森林健康经营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全市计划实施人工造林45.05万亩(山区造林10.05万亩、平原造林35万亩),封山育林45万亩,森林健康经营林木抚育60万亩,使全市林木绿化率提高1.9个百分点达到57.4%,森林覆盖率提高1.4个百分点达到40%。
(一)平原地区造林工程2013年计划实施平原地区造林工程面积35万亩。
工程建设以城市发展新区为主体,以城市功能拓展区为重点,以生态涵养发展区为补充,主要安排在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昌平区、顺义区等5个区和全市干线公路、主要道路、铁路、河流两侧。
加快推进南中轴六环路以内地区、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以北规划楔形绿地、城乡结合部50个重点村拆迁腾退区和干线公路、主要道路、铁路和河流两侧绿化建设。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2008年,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公园管理水平,规范各公园管理机构的公园管理工作,加强各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全市公园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公园行业做好北京奥运会的服务接待工作,我局对2005年10月由原市园林局印发的《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进行了修改,发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试行并征求意见。
经过奥运会的检验,该规范试行情况较好,符合当前行业管理的需要。
现将《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北京市公园行业管理规定(试行)》(园公字〔1994〕第064号)同时废止。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五日北京市公园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1.1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公园管理工作水平,规范各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行为,加强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公园管理工作的监督,依据《北京市公园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范。
1.2市、区(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园的监管工作。
本规范所称公园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公园日常管理工作的公园管理处或相应的管理单位。
1.3各级公园主管部门和公园管理机构,应科学、依法编制公园事业发展规划。
涉及较大规模改建、扩建公园的,应当依照有关程序报批。
1.4本规范适用于已登记、注册的公园,其他公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房屋和设施管理2.1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对公园内的房屋和设施根据其实际情况制定修缮和维护计划,保证房屋和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2公园内房屋应当主要用于为游人服务,如展览、陈设、收售票、提供餐饮等。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08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08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8.02.21
【实施日期】2008.0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08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保护管理好古树名木,对于弘扬历史文化、展示古都风貌具有重大意义。
扎实做好奥运举办之年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对于实现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的目标,成功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会具有重大影响。
根据市关于创平安奥运的统一部署及园林绿化年度工作安排,2008年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必须严格监督检查、充实规章标准,加强抢救复壮,狠抓日常保护管理,确保安全和景观效果。
一、组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
依据《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如下:
(一)上年度古树名木复壮、抢救以及保护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二)古树名木标挂树牌情况。
(三)建设工程避让保护古树名木措施实施情况。
(四)古树名木保护责任书签订、履行情况。
(五)古树名木建立档案情况。
(六)古树名木日常管护情况等。
2008年5月1日前,各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总结报我局。
5月1日后我局择机进行抽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本市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基本要求》的通知-京绿办发〔2019〕139号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本市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基本要求》的通知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本市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基本要求》的通知京绿办发〔2019〕139号各区园林绿化局: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绿化薄弱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工作,按照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系会议办公室印发的《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市园林绿化局制定了《本市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对接本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牵头部门,立足园林绿化部门职能定位,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整治绿化改造提升的技术服务指导等相关工作。
二、老旧小区绿化改造方案要坚持绿化面积不减、绿化景观提升的基本原则,发挥居民自治作用,改造方案要征得小区全体居民或业委会意见,形成共识。
三、配合街乡、社区及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老旧小区绿地养护长效管理制度和资金保障机制,实现整治成果的长效保存。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9年7月17日本市老旧小区绿化改造基本要求一、现状绿地保护和调整(一)老旧小区绿化改造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改造前要进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充分考虑居民实际需求。
(二)要加强古树、大树及名贵树种的保护,原则上要求原地保护,保护好现有长势良好植物,缺损树木需要补植的以乔木、灌木为主,对严重影响居住采光、通风、安全的树木,管护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及时组织修剪。
(三)禁止改变小区集中公共绿地功能和用途,保障居民特别是老年及儿童活动的需要。
(四)楼间附属绿地,确因市政改建、增设停车位需进行调整绿地,按照《北京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绿地调整应坚持最小化原则,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地。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管理和检查验收两个试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管理和检查验收两个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08.01.24•【字号】•【施行日期】2008.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管理和检查验收两个试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区、县林业局,局直属林场、苗圃:北京市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同时也是《北京市“十一五”防沙治沙规划》的重点工程之一。
为规范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结合工程实施情况,我们编制了《北京市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及《北京市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北京市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市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简称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是我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程。
为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加强工程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建设程序,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的目的是降低关停废弃矿山环境污染,减少地质灾害隐患,改善关停废弃矿山生态景观。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开采创面修复、弃渣区修复、裸露边坡植被恢复和周边地区绿化等。
第三条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工程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和北京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北京市山区关停废弃矿山植被恢复规划(2007-2010年)所确定的工程。
第二章工程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市园林绿化局负责编制工程总体规划、工程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时通报和总结工程实施情况、组织市级验收。
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抓好2008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抓好2008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林造发[2008]27号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发布日期】2008.02.15
【实施日期】2008.0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抓好2008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林造发[2008]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新春已经来临,随着气候转暖,大地复苏,各地将相继进入一年一度的植树造林重要时期。
近期南方省区遭受的严重雨雪冰冻灾害,对多年的林业建设成果造成巨大损失,给林业生产带来了很大困难。
各地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现代林业的战略目标,按照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的统一部署,重新审视当前的林业形势,克服困难,创新机制,研究对策,落实措施,确保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促进林业建设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为切实抓好2008年造林绿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取积极措施减轻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加快恢复正常的营造林生产秩序。
当前,南方省区由于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受损林分面积大、受害林木数量多,各地要抓紧做好灾害调查与评价,按照灾害程度和林种、树种不同,分类指导,组织专家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抓紧做好受害林木清理、复壮、抚育工作,防止大面积森林病虫害及其他次生灾害的发生,避免留下森林火灾隐患。
要加强对新造林地的检查和抚育管护,及时对受灾的新造林地开展补植补造,将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要加强对受损苗圃的恢复和灾后重建,抓紧搞好苗圃基础设施修建维。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7.08.01•【字号】京绿办发〔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园林绿化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计划》的通知京绿办发〔2017〕9号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区园林绿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十三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园林绿化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确保“十三五”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园林绿化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计划》和《北京市园林绿化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计划任务落实分工表》,并经2017年7月7日第17次局(办)党组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北京市园林绿化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计划2.北京市园林绿化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计划任务落实分工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17年8月1日附件1北京市园林绿化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计划前言我国为全面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研究制定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林业作为重点领域被纳入其中。
习近平同志在巴黎气候大会向国际社会做出了到2030年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的庄严承诺。
为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与承诺,2016年,国家林业局相继发布《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和《林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2016年-2020年)》,提出“增加森林碳汇、减少林业排放、提升林业适应能力、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碳汇计量监测、探索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增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重点工作领域和任务要求。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对园林绿化行业提出,“园林绿化系统的碳汇能力大幅提高,极端天气预测预警和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防范能力有效提升;加强生态建设及管护,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在山区、平原和城市,分类实施山区森林碳汇巩固提升、38万亩平原造林管护增汇、城乡园林绿地建设增汇工程,加快推进湿地恢复建设,扩展城市湿地系统,开展湿地固碳试点,增加湿地储碳能力;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达到5%;加大京津冀协同的碳汇林建设力度”等任务要求。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学习贯彻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学习贯彻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08.08.11•【字号】•【施行日期】2008.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学习贯彻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林改发〔2008〕142号)要求,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精神,我局结合《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京发〔2008〕9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学习贯彻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区县、乡镇、村掀起学习高潮,认真谋划好推进本区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长效机制,抓好学习培训,开展调查研究,积极配合区县党委、政府制定出台推进改革的指导文件和实施方案,把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
请各区县将学习贯彻及工作部署情况于8月底前报市园林绿化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学习贯彻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二○○八年八月)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林改发〔2008〕142号)要求,结合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我市园林绿化系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以下简称中发10号文件)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京发〔2008〕9号,以下简称京发9号文件)实施方案如下。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08年山区生态林管护示范站建设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08年山区生态林管护示范站建设的通知【法规类别】林业管理【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日期】2008.04.23【实施日期】2008.04.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08年山区生态林管护示范站建设的通知各有关区县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态林管护和管理水平,巩固生态林建设成效,全面落实好、实施好生态林补偿机制,2008年全市计划建设生态林管护示范站40个,具体建设任务见附件1。
为做好生态林管护示范站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管护站检查、宣传、服务等作用,现就示范站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编制方案各有关区县要按照管护示范站建设任务和相关建设规划,编制本区县2008年度生态林管护示范站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建设地点(含GPS坐标)、建设面积、房屋类型、结构、经费预算、开完工时间等项内容。
生态林管护示范站原则上建在林分质量好的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和人员车辆通过较频繁的主要道路路口、沟口及重点部位。
生态林管护示范站应配备林木抚育、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专业工具、设备和设施,充分发挥其集散站、检查站、培训站、宣传站的功能。
二、建设标准生态林管护站用房原则上为砖混结构,每个生态林管护站2-3间房,面积原则上为40-50平方米,全市采用统一的建设标准和名称标识,房屋建设具体要求见生态林管护示范站用房建筑设计说明(附件2),管护示范站建设补助标准为5万元/个。
生态林管护站外部要挂“生态林管护站”的牌子。
生态林管护站内部要张贴、悬挂生态林管护的有关图表和规章制度。
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设置,管护职责,出勤、考核奖惩、管理等项制度;管护区域及管护员分布示意图,管护员编组及分工,管护员考勤登记,管护记录等。
有关图表、规章制度要准确、规范、齐全。
生态林管护站内部应配备基本的办公设备、抚育工具、防火器材和生活辅助设施。
三、工作要求(一)各区县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生态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奥运之年森林公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奥运之年森林公园安全工作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8.03.03
【实施日期】2008.03.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奥运之年森林公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森林公园主管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遵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林园发字[2008]2号)精神,为做好奥运之年森林公园的旅游安全工作,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严格、秩序良好”的平安奥运目标,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近年来,森林公园日益成为人们出游的重要目的地,旅游人数不断递增,2008年是奥运举办之年,“全民健身”的理念将会更加深入人心,更多的公众将走出户外,到森林公园中游憩,给森林旅游安全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因此,各主管部门和各森林公园要进一步提高对旅游安全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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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北京
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北京市“2008”工程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发布部门】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北京市园林局【发布日期】2006【实施日期】20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2008”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加强北京市“2008”工程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通知(2006年)市“2008”工程各有关单位:为贯彻“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落实阳光工程的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按期完成奥运会的各项园林绿化建设任务,现将《关于加强北京市“2008”工程园林绿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给你们,以指导我市“2008”工程园林绿化建设工作。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责任园林绿化工程实行建设单位负责制,建设单位对绿化设计、施工、养护工作的全过程全面负责。
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给予监督管理,建设单位应接受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建筑项目建设红线内的园林绿化美化工作,由建筑项目业主负责;场馆及相关设施周边的改扩建道路红线范围内园林绿化美化工作,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奥运会赛时交通组织路线的园林绿化美化工作由所在区政府负责;场馆周边城中村整治四至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美化工作由整治责任单位负责。
各有关单位还应按照“2008”年北京奥运会城市临时美化花卉布置规划”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奥运期间场馆范围内的花卉布置任务,并接受监督验收。
为了进一步加快前期准备工作,要求各建设单位要认真安排建设计划,合理安排建设工期。
考虑到园林绿化的特殊性,尽量保证在正常施工季节前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并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提前做好苗木储备工作。
同时相应做好与道路交通、市政建设、供水供电等部门的配合工作。
二、绿化工程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相关规定及程序按照《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北京市政府第8 9号令2002年1月1日执行)及《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法[2004]540号)办理,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均需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市场进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本市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本市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绿造发[2011]3号【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日期】2011.02.24【实施日期】2011.02.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本市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京绿造发〔2011〕3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单位: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全年造林营林工作,对于落实全市园林绿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开创首都园林绿化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造林营林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方针,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生态功能为核心,全力实施“生态园林、科技园林、人文园林”行动计划,营绿增汇,扩绿添彩,推动城乡绿化向景观美化、生态保障向宜居环境、区域突破向整体跨越、外延发展向集约经营升级,推进“山区绿屏、平原绿网、城市绿景”三大生态体系建设,为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奠定基础。
现就做好2011年度本市造林营林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目标和任务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和市政府与区县政府签订的《2011-2015年绿化目标责任书》,到2015年,全市新增造林面积7万公顷(105万亩),森林面积增加5万公顷(75万亩),林木绿化率达到57%,森林覆盖率达到40%;基本建成功能完备的“山区绿屏、平原绿网、城市绿景”三大生态体系,实现城市绿量明显增加,碳汇能力明显增强,生态价值明显提高,宜居环境明显提升。
2011年全市计划完成造林绿化面积25万亩,林木绿化率由53%提高到54%,森林覆盖率由37%提高到37.6%。
造林营林工作以实施国家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太行山绿化工程和市级郊野公园建设、重点绿色通道建设等工程为重点,全面实施山区低效生态公益林改造、生态公益林林木抚育等工程项目,增加森林资源,提高质量水平。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日期】2007【实施日期】20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2007年)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各市级有林部门、局属国有林场:为更好的执行我市2008年度木材生产计划,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本市“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19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08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林资发[2007]264号)要求,现将我市2008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见附表),并提出如下要求:一、本次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是2008年度各区县、单位组织木材生产的最大限量,在使用中不得突破。
本计划全部为人工林采伐指标,禁止用于采伐天然林。
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市政府批准的采伐类型分解落实木材生产计划,优先保障中幼林抚育和非公有制造林者采伐林木的需求。
市有林单位木材生产计划由我局按规定审批使用。
二、工业原料林木材生产计划实行单列管理,不得用于采伐其他森林、林木。
对未按照要求完成工业原料林界定的乡镇、村或单位,不得使用工业原料林木材生产计划指标。
2006、2007年度下达工业原料林木材生产计划有节余需要结转使用的,凭林业调查设计甲级资质单位出具的验收证明材料,经我局审定后可结转在“十一五”期间使用。
三、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木材生产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按季度统计商品材发证和木材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并于每季度木材生产结束后10日内上报我局。
2009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建议指标按总木材生产计划和人工商品林、人工公益林木材生产计划编制,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我局,平衡汇总后报国家林业局批准。
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市有林单位要依据森林法规规定、京政办发[2006]19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我局分解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严禁超计划采伐林木。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
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8.05.06
【实施日期】2008.05.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关于印发
2008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京安监发〔2008〕66号)精神,为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唱响“安全发展”、“平安奥运”主旋律,推动“隐患治理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总体部署,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为重点,突出隐患治理,突出宣传教育,突出全员培训,突出应急演练,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第一线,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安全发展”和“平安奥运”的理念深入人心,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继续保持园林绿化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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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08年三北防护林工程和太行山
绿化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
【发文字号】京绿造发[2010]12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0.06.12
【实施日期】2010.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做好2008年三北防护林工程和太行山绿化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
(京绿造发〔2010〕12号)
海淀、丰台、房山、通州、顺义、大兴区园林绿化局,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为加强我市2008年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国家扩内需、保增长项目的投资效益,按照国家和市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2008年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工程监理变更招标方式的函》(京发改﹝2010﹞704号),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我市2008年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工程新增补植补造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
为切实做好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使工程监理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实行监理制的重要作用,把监理作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工作
防护林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是国家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防止在建设中出现主观随意性、盲目决断的有效措施。
各区要高度重视防护林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监理公司做好监理,及时提供监理单位所需要的资料、报表;绿化建设工程计量、质量凭证、工程款拨付必须经监理签字确认;为驻区监理人员提供生活、工作必需的基本条件;各区园林绿化局、发展改革委召开的有关工程会议、工程检查验收等重大活动要通知驻区监理人员参加,互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