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讲义16

合集下载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PPT课件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PPT课件
者集中等类型。
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
垄断行为将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 害、赔偿损失等;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刑事 责任则是对严重的垄断行为进行的刑罚制裁。同时,反垄断法还规定了宽恕制度,鼓励
违法者主动向执法机构报告违法行为并配合调查,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与行政法的关系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而经济法是调 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两者在调整对象、调 整方法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而经济法则不涉及犯罪和刑罚的问题。两者 在性质、任务、调整对象等方面存在根本区 别。
公司的解散
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各种原因终止经营,进行清算并注销登记的过程。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 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
05
竞争法基础知识
竞争法的概念和特点
竞争法的概念
竞争法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市场公平 竞争,防止和制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保障经营者 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和实施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约定。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01
协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 的基础上,就争议事项进行协 商,达成和解协议。
02
调解
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持 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 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03
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 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裁决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济法基础教程经济法基础教程课件

经济法基础教程经济法基础教程课件

财政法
财政法的概念
财政法是调整国家财政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通过财政手段,调节社会总 供给和总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平 稳运行;国家实行财政收支平衡 的原则,并采取措施加强对财政
收支的监督和管理。
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财政 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 系,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
详细描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安全保障权、知情权、选择 权、公平交易权等。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 偿损失、罚款等。
产品质量法
总结词
产品质量法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中的 重要法律之一,旨在保证产品的质量 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详细描述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的质量标准和 安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保证产品的 质量和安全。同时,产品质量法也规 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 、罚款等。
国际税法的意义
国际税法对于保障国家税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 义。
05
CATALOGUE
经济法的实施与监督
经济法的实施方式
01
02
03
行政实施
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执法手 段,对违反经济法规定的 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
司法实施
司法机关通过审判程序, 对涉及经济法的案件进行 审理和裁决。
守法实施
外商投资法对于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推动经济发展具有 重要意义。
对外贸易法
对外贸易法概述
对外贸易法是调整对外贸易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对外贸 易的基本原则、对外贸易的管理 体制、对外贸易的促进措施等。
对外贸易法的主要
内容

16年新版经济法课件

16年新版经济法课件

16年新版经济法课件一、教学内容本节课的教学内容选自16年新版经济法教材,主要涉及第三章“公司法”的相关内容。

具体包括:公司的概念、种类及其设立条件;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

二、教学目标1. 使学生了解公司的基本概念、种类及其设立条件,理解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 让学生掌握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理解公司的运行机制。

3. 使学生了解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培养学生理财观念。

4. 让学生了解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相关法律程序。

三、教学难点与重点重点:公司的概念、种类及其设立条件;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

难点: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法律程序。

四、教具与学具准备教具:PPT、黑板、粉笔学具:教材、笔记本、文具五、教学过程1. 实践情景引入:以一则新闻报道为例,介绍一家企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查处,引导学生思考企业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的法律规范。

2. 教材内容讲解:(1)介绍公司的概念、种类及其设立条件,通过PPT展示相关法律法规。

(2)讲解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3)阐述公司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以图表形式展示公司组织结构。

(4)讲解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强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的重要性。

(5)介绍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法律程序,以案例分析为主。

3. 例题讲解:挑选几个与本节课内容相关的案例,让学生分析并判断其合法性。

4. 随堂练习:设计一些选择题、填空题,让学生及时巩固所学知识。

5. 课堂互动:鼓励学生提问、发表观点,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六、板书设计板书内容主要包括:公司概念、种类及设立条件;股东权利和义务;公司组织机构及职能;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

经济法基础知识 ppt课件

经济法基础知识  ppt课件

合同还有什么形式呢?
ppt课件
16
第二节 合同订立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一,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以口头意思表示达成协议的合同。
• 第二,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三,公证形式,是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泄露或者不正当的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如违反告知义务,当事人在缔约之际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应尽告知、照顾、保护等必要 的注意义务,然而其却违反此项义务并因此而致他人财产损失从而所应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 例如,甲答应将房屋卖给乙,约定乙于某日前往甲处看房,但甲在几天前已将该房屋卖给了
(一)大陆法系的协议说:《法国民法典》: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 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意大利民法典》:契约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关于他们之间财产法律关系的设 立、变更或消灭的合意。
(二)英美法系的允诺说:美国《合同法重述》:“合同是这样一种或一系列 允诺,违反它法律将给予救济,履行它法律将以某种方式确认某种义务。”



2、是调整经济关系的

法律部门
由经济法律规范构成 与其他法律部门交叉
通过物而 形成的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经济管理关系;协调经济关系
3、只调整特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赠与关系、财产继承关系?
ppt课件
6
概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 市场运行关系 • 经济宏观管理关系 • 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经济法基础知识》课件

《经济法基础知识》课件
集体企业
集体企业是指由工人和职员共同拥有 和管理的企业,其经营目的是为了满 足成员的需要和服务社区。
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种类
公司种类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等。
公司组织机构
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会等,各机构有不同的职责和权限。
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的资本制度包括实缴资本制和认缴资本 制,以及相关的出资方式和股权转让制度等 。
求赔偿。
04
宏观调控法
计划法律制度
计划法律制度的定义
计划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制定和实施有 关计划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计划法律制度的特征
计划法律制度的作用
计划法律制度在宏观调控中发挥着重 要作用,是实现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 目标的重要保障。
计划法律制度具有国家意志性、规范 性和强制性等特征。
产业政策法律制度
产品质量法
01
02
03
04
产品质量法的概述
产品质量法是规范产品质量、 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
产品质量的定义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具备的满 足消费者需求的特征和特性。
产品质量的监管
政府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以 确保市场上的产品质量符合相
关标准。
产品责任
如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 损害,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请
经济法与行政法、民法和国际经济法等法律部门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同时也有明显的区 别。
详细描述
经济法与行政法都强调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但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而经济法 的调整对象是经济管理关系。此外,经济法与民法都关注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但 民法更强调意思自治,而经济法则更强调国家干预。在国际经济法方面,经济法主要关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梳理讲义.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梳理讲义.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梳理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具有的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自由。

(2)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所担负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或约束。

3、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物。

物可以是自然物;也可以是人造物;还可以是财产物品的一般价值表现形式——货币及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

也称精神产品或精神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

(3)行为。

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

(4)人身。

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

有三项限制。

知识点:法律事实(一)法律事件1、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

2、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如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如爆发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1)由自然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绝对事件;(2)由社会现象引起的事实又称相对事件。

它们的出现都是不以人们(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知识点:法的形式和分类(一)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是指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依照什么方式或程序创制出来,并表现为何种形式、具有何种效力等级的法律文件。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宪法。

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

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

经济法基础PPT课件

经济法基础PPT课件
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
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1.提出申请 2.工商登记
.
13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 务管理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全民所有制企业便进入整顿阶段。
.
27
四、破产宣告与破产清算
(一)破产宣告 我国《破产法》第2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 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3种情况。
(二)破产清算 1.破产清算组 2.破产财产 3.破产债权 4.破产抵销权、别除权 5.破产财产的处置与分配
.
28
五、破产法律责任
责任的法律形式有民事责任、行政 责任和刑事责任3种
一、经济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
(四)地方性法规
(五)部门规章
(六)国际条约
二、经济法的体系
(一)经济组织法
(二)经济管理法
(三)经济活动. 法
5
第四节 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 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根据经济法律规范产 生的,经济法主体之间在国家干预与协调经济 运行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合营企业的设立 1.设立合营企业的条件 2.设立合营企业的法律程序
(二)合营企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 1.出资方式 2.出资期限
.
48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 本与投资总额
(一)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二)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
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
组织机构
(一)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 (二)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2024版《经济法基础》(第四版)课件第一章总论

2024版《经济法基础》(第四版)课件第一章总论

12
经济法的体系
2024/1/28
市场主体法
调整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内部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 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
市场运行法
调整市场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反不正当 竞争法、反垄断法等。
宏观调控法
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干预、管理、调控 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财政法、税法等。
客体。
2024/1/28
行为
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如合 同的履行、侵权行为等。
智力成果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 识产权,以及商业秘密等。
24
经济法客体的意义
2024/1/28
明确经济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经济法客体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明确经济法客体有助于明确经济法律关系中的权 利和义务的内容和范围。
平衡协调原则要求经济法在调整经济关系时,应当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兼顾各方利益,实 现利益的均衡。
平衡协调原则还要求经济法在调整经济关系时,应当注重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 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024/1/28
8
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维护公平竞争原则是指经济法应当保 障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平等地位, 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防止和制止 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要求经济法在赋予市场主体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其相应的责任 和义务,防止权利滥用和损害他人利益。
2024/1/28
责权利相统一原则还要求经济法在调整经济关系时,应当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 权益,实现社会公正和公平。
10
经济法的渊源和体系

2016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讲义

2016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一章第一节讲义

第一章总论考情分析本章历年考核分值在10分左右徘徊,题型以单、多、判为主,机考之后本章分值提升较多,虽仍非重点章节,但其中“仲裁、诉讼管辖与时效”等内容依然需要大家重点关注。

2016年本章内容细节变化较多,新增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界定;适用法的效力原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内容。

本章涉及内容以法律基础知识为主,同学们一方面须针对考试掌握考点,另一方面更需理解最基本的法理,并熟悉法律语言的表述形式。

郑重声明:课程举例人物均属虚构!章节框架内容精讲第一节法律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大纲要求】掌握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理解】(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2016年调整)(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具有“利导性”。

(5)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6)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可预测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本质与特征。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因此选项B错误。

经济法基础讲义(学生打印)

经济法基础讲义(学生打印)

经济法调整 的经济关系
国家对市场主体 国家对市场主体 本身的管理 活动的管理
•调整: 规范、约束、限制、保护 • 市场主体: 参与市场经济的企业或个人
国家对市场主体管理的法律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 外商独资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 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加息) • 2005年3月17日 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 费层面。央行决定从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优惠利率; 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 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 央行此举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政策调控力 度进一步加大。
动产与不动产(P28)
2、物的分类
种类物与特定物
主物与从物 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
动产与不动产(P28有误)
• 动产:可以移动位置而不改变其性质、形状和效 用的物。 (机器、汽车) • 不动产:土地、建筑物
• 法律意义:动产转移所有权时只须交付就可
实现,而不动产和特殊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 到一定的国家机关进行登记。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 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可能性 1. 他有权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各种经济活动. 2.他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作出一定的行为,包括 作为与不作为,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3. 由于他人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不能实现或遭受侵害 时,有权请求国家机关保护
三、经济义务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一定条件下,为实 现他方的经济权利,必须作出或不作出某种 行为的责任 1、义务主体必须按规定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 2、义务内容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内

第16章《经济法概论》总复习要点

第16章《经济法概论》总复习要点

01.02.2021
《经济法概论》 总复习要点
15
第十四章 会计法律制度
1.章首的经济法案例分析
2.会计的含义.会计法的调整对象.原则
3.会计核算的含义.内容.基本要求
4.会计监督的含义和监督方式(4种)
5.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办理交接手续. 职业道德方面的规定
6.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的法律责任
01.02.2021
《经济法概论》 总复习要点
4
第四章 公司法律制度
一.章首与章尾的经济法案例分析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四.国有独资公司
五.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和设立 方式;设பைடு நூலகம்的资本三原则;组织机构;股 票发行价格;股份转让四个方面的限制
六.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七.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01.02.2021
《经济法概论》 总复习要点
2
第二章 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方式 四.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顺序
01.02.2021
《经济法概论》 总复习要点
3
第三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01.02.2021
《经济法概论》 总复习要点
14
第十三章 证券法律制度
一.章首的经济法案例分析 二.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证券 法的基本原则 三.证券承销的方式 四.证券交易的客体、证券交易场所 五.证券禁止的交易行为(5种) 六.上市公司的收购 七.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 八.证券市场的主要参加者(6种机构+ 证券发行者.证券投资者共8类)

《经济法基础教程》(第三版)-课件: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PPT课件

《经济法基础教程》(第三版)-课件: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PPT课件
5
(二)法的特征
1.规范性 2.国家意志性 3.国家强制性 4.普遍性 5.程序性
6
二、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存在或表现形式, 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 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规章、 国际条约与惯例和司法解释等。
2
引导案例
2012年5月1日,某商场搞有奖销售活动,15岁 的小明购买了58元洗发水,中奖8000元。第二天, 小明的母亲和他一起去领奖。领完奖回来后小明偷 偷拿走7800元买了电脑,母亲想拿这钱买化妆品的 时候发现钱被儿子花了,遂返还购置费用,要求商 家退回电脑。 请思考:1.儿子买洗发水合法吗,奖金归谁,为什么? 2.儿子买电脑行为可合法?母亲能否要求退货?为 什么?3.母亲用奖金钱买化妆品可符合法律规定? 4.分析本案例出现的法律关系。
13
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1)经济权利 (2)经济义务 3.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 (2)行为 (3)智力成果
14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
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是指由于一定客观情况的 出现而在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权利和 义务。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已经发生的经济法 律关系要素的变化(主体、内容、客体)。经济法 律关系的终止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 务归于终结。无论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 终止,都是由于一定的经济法律事实的出现所引起 的。这个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
理 权,不得无权代理。 3.代理人应积极、谨慎、勤勉、忠实
地行使代理权。
32
(四)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的概念 无权代理是指不具有代理权的当事人所实施的 代理行为。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未经授权的代理。(2)超越代理权的 代理。代理人虽然获得了代理权,但所实施的 代理行为不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之内。其超 越代理权限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成立无权代理。 (3)代理权已经终止后的代理。代理人超过 代理权存续期限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成立无权代 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讲义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讲义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①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②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和修改;


(3)行政法规 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制定主体 省级权力机构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权力机构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权力机构 民族自治地方的权力机构有权制定自治条 例和单行条例。
3.2 法律行为


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 它是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实。 分类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 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有( )。(2011年) A.自然灾害 B.公民死亡 C.签订合同 D.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BCD

无国籍人是如何产生的?
出生、结婚、剥夺等
2.2 法律关系的内容

(1)权利 自由 (2)义务 负担或约束 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提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 利的义务。

2.3 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 价值性、稀缺性、支配性 (2)非物质财富。 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 (3)行为。 (4)人身。



注意以下几点: (1)活人的整个身体,不得视为法律上 的“物”。 (2)权利人对自己的人身不得进行违法 或者有伤风化的活动。 (3)对人身行使权利时必须依法进行, 不得超出法律授权的界限。
典型例题


【多选题】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 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 有( )。2012年 A.自然人 B.商品 C.法人 D.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争议 【答案】ABCD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四、劳动诉讼(★★) 1、劳动诉讼的申请范围(P71)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
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 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 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3)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 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 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答案】BCD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例题2·多选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 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的有( )。
A、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 B、追索工伤医疗费的劳动争议 C、追索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 D、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劳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8、劳动仲裁的裁决(★★)(P70) (1)和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2)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
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仲 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 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 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 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2、劳动诉讼程序(P72) 劳动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
行。(民事诉讼程序)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四、劳动诉讼(★★) 1、劳动诉讼的申请范围(P71) (1)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
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对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 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 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 (3)终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 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 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9、裁决的类型(★★★)(P71) (1)终局裁决 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
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 力: 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 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 的争议; ②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2、劳动诉讼程序(P72) 劳动诉讼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
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 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劳动者申 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解释】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以下 条件: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不先予 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 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 劳动争议的解决
4、劳动仲裁的基本制度(★★★)(P69) (1)公开仲裁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
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除外。 【第一章的仲裁】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 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2)仲裁庭制度 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 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1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3)回避制度
枉法裁决行为的。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2)非终局裁决 当事人对上述终局裁决情形之外的其他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 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期满 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10、仲裁裁决的执行(★★★)(P71) (1)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3)审理期限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
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 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 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 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裁决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 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计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 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 出。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8、劳动仲裁的裁决(★★)(P70) (1)和解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2)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
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由仲 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 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 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 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例题1·多选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下列关于劳动仲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劳动争议仲裁不公开进行 B、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
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C、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
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D、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方当事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解释】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上述仲裁裁决有下 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 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撤销仲裁:
①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③违反法律程序的; ④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⑤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⑥仲裁庭在仲裁该案件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