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卫生防疫管理办法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及监管工作的.
附件一: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规范出境竹木草制品注册登记工作,保证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出境竹木草制品(包括竹、木、藤、柳、草、芒等)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
三、职责(一)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二)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辖区内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审批、发证和监督管理。
(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辖区内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受理、考核、日常监督管理及年审。
四、注册登记条件1. 厂区整洁卫生、道路及场地地面硬化、无积水。
2. 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分开或具有有效的隔离措施。
3. 厂区布局合理,原料存放区、生产加工区、包装及成品存放区划分明显,相对隔离。
4. 有独立的成品存放场所,并有相应的防虫、防霉、防鼠设施。
成品库干净卫生,产品堆垛整齐,标识清晰。
成品与地面、墙面有一定距离。
5. 包装场所防疫设施和卫生状况良好,生产加工场所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卫生。
6. 加工工艺合理,原则上应包含蒸煮、高温烘干、熏蒸等除害处理工序,— 4 —具备相应的除害处理设施,如蒸煮染色或蒸煮漂白设施、热处理烘干设施、熏蒸消毒设施等,除害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出口数量相适应。
7. 配备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的厂检员,熟悉生产工艺,并能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和自检工作。
8. 配备防虫、防霉、防鼠的药剂和器具。
9.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生产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厂检员管理制度,溯源体系,异常情况报告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等。
五、注册登记申请的受理与考核(一)从事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的企业,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一式两份材料:1.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附表1)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 企业厂区平面图。
竹木草出境自检自控制度
自检自控管理制度为使产品满足客户需求,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强制性的法规标准要求,避免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本公司加工出口的产品所需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特制定本自检自控制度。
1 适用范围1.1 公司内使用的毛竹、硫磺等原辅材料;1.2 公司制作的样品、成品等。
2 责任部门自检自控计划由质检部根据进口国及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本公司的产品类型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 具体内容3.1 原材料管理3.1.1要求毛竹供应商提供竹木材砍伐证和竹木材运输证,保证材料来自合法途径,在竹木材进厂时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并收集归档。
3.1.2 在毛竹购销合同中注明毛竹进厂前必须进行清根除叶处理,防治携带泥土虫卵等有害生物,从源头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厂。
3.1.3 所有竹木材到厂后必须经质检人员按照原料验收标准查验是否携带病虫害、杂草及霉变情况,检验合格的方可入厂。
3.2 硫磺的管理3.2.1要求硫磺供应商必须按照我国及进口国的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每年提供相应合格的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承诺书,确保辅助材料符合安全卫生项目。
将供货方提供的检测报告进行产品核对、与标准核对等核查,核查合格后归入合格供应方档案。
(2)质检人员对进厂的硫磺,应按照相应的原料验收标准进行外观、数量等的检验,合格后存放入库并作相应记录。
(3)质检人员按照我国和进口国及客户对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对上述辅料每年委托相关技术中心进行相应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验证,发现不合格的立即停止使用,并追溯其制作的其他所有产品,对产品进行不合格项目的检测验证,发现不合格时立即上报总经理,采取召回、赔偿或者技术处理等补救措施。
(4)对公司首次使用的新材料,必须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批准批量采购。
4 成品管理(1)质检人员每年选择代表性的成品样品进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验证,若发现验证不合格的,应立即查找原因,追溯产品来源及去向,对确认不合格的产品采取召回、赔偿或技术处理等措施;同时对下一步的产品生产采取更换材料、更换设计等措施,并重新取样检测验证合格后方可生产出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2.01•【文号】国质检动函[2008]69号•【施行日期】2008.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动植物检疫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动函〔2008〕69号)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进一步提高出境竹木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和《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做好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质检动〔2007〕436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木制品检验另文规定)检验检疫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狠抓源头,全面实施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一)充分认识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工作的重要性。
由于我国出境竹木草制品种类繁多,加工工艺千差万别,生产企业硬件设施、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近年来出境竹木草制品多次因发现活虫和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而被输入国家或地区通报,甚至采取暂停进口等措施,给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失。
各局要高度重视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检验检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检验检疫质量。
(二)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以有害生物、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和溯源管理等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
加强对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储运和出口等全过程安全质量把关与控制。
(三)全面实施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
各检验检疫机构要按照《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一)的要求,对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注册登记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注册登记证书,并将名单上报总局备案。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相关文件:供应商评价准则、原料验收 标准(包括抽样标准) 相关记录:出口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原 出口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原 辅材料使用情况表、原辅料出入库记录、 辅材料使用情况表 原料进厂时验收记录、生产原料定期检 查记录、原材料存放期间的防疫措施记 录、样品送检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有毒 有害物质的报告、供应商评价记录及其 档案
相关文件:仓库管理制度、产品批次标 示规定 相关记录:进销台帐、产品标识卡
(四)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1、关注异常情况:如何发现异常?工厂 检验结果、顾客投诉、统计分析、第三 方机构检测不合格等 2、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包括:记录异常 记录异常 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分析原因、 情况 采取纠偏措施
3、若异常情况导致不合格产品,则对 对 不合格产品有严格的标识、隔离措施, 不合格产品有严格的标识、隔离措施, 尤其是涉及安全卫生项目的不合格产品, 尤其是涉及安全卫生项目的不合格产品, 必须在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出口。 必须在第三方机构检测合格后才能出口。 相关文件:异常情况报告制度 相关记录:纠偏措施记录、顾客投诉记 录
相关文件:培训计划、设备保养规程、 加工作业指导书 相关记录:培训记录、加工设备清单、 设备保养记录、关键工序控制记录、巡 检记录
(三)溯源体系。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1、原料存放区、生产加工区、包装及成品 堆放区划分明显,相对隔离,标示清晰 划分明显, 划分明显 相对隔离, (品名、数量、到货期/加工期、合格 /不合格),确保帐、卡、物一致。有 相对独立的成品存放场所。
(二)生产管理制度。
人、机、料、法、环 1、员工培训上岗(关键岗位持证上岗): 新员工上岗;老员工转岗;不断学习新 知识、新技能、新要求。 2、设备定期保养 设备定期保养:规定保养人员、周期、 设备定期保养 项目。 3、原料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制度 格式
第45号《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4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二○○三年四月十六日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检疫管理工作,提高检疫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出境竹木草制品(包括竹、木、藤、柳、草、芒等制品)的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境竹木草制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第二章分级分类管理第五条根据生产加工工艺及防疫处理技术指标等,竹木草制品分为低、中、高3个风险等级:(一)低风险竹木草制品:经脱脂、蒸煮、烘烤及其他防虫、防霉等防疫处理的;(二)中风险竹木草制品:经熏蒸或者防虫、防霉药剂处理等防疫处理的;(三)高风险竹木草制品:经晾晒等其他一般性防疫处理的。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竹木草制品的企业进行评估、考核,将企业分为一类、二类、三类3个企业类别。
第七条一类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二)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生产、加工、存放等环节的防疫措施及厂检员管理制度等;(三)配备专职的厂检员,负责生产、加工、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监督、落实及产品厂检工作;(四)在生产过程中采用防虫、防霉加工工艺,并配备与其生产能力相适应的防虫、防霉处理设施及相关的检测仪器;(五)原料、生产加工、成品存放场所,应当专用或者相互隔离,并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六)年出口批次不少于100批;(七)检验检疫年批次合格率达99%以上;(八)检验检疫机构依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卫生防疫管理手册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卫生防疫管理手册第一章:引言1.1 背景本管理手册是为了指导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卫生防疫管理,确保产品安全、员工健康,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消费者利益而制定。
1.2 目的本手册旨在规范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卫生防疫管理措施,提高生产企业管理水平,保障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1.3 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的卫生防疫管理工作,并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生产场所卫生管理2.1 生产场所清洁 1、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洁地面、墙面等,并保持通风畅通。
2、定期检查排水系统,防止积水滋生细菌。
2.2 垃圾处理 1、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定期清理垃圾并及时处理。
2、垃圾存放区应干燥通风,定期清洁消毒。
第三章:人员卫生管理3.1 员工健康管理 1、员工入职前须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2、员工应按时接种疫苗并定期健康检查,有疾病者需暂缓上岗。
3.2 个人卫生 1、员工应保持个人卫生,按规定穿着工作服、帽子、口罩等。
2、勤洗手、戴手套,减少交叉污染的可能性。
第四章:生产工艺卫生管理4.1 食品安全管理 1、采购原材料前应查验合格证明,并注意存储条件。
2、生产过程中应保持原料、成品的整洁,防止交叉污染。
4.2 生产设备卫生 1、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洁消毒,确保设备表面无明显污染。
2、定期维护设备,保证正常运转。
第五章:应急措施5.1 突发事件处理 1、建立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
2、加强员工应急演练,提高员工自救能力。
5.2 疫情防控 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员工健康监测。
2、发现疫情可疑症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及时隔离患者。
结语本手册为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提供了详细的卫生防疫管理措施,希望企业严格遵守,做好预防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员工健康,促进企业的发展。
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国质检4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5 号《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4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长江二○○三年四月十六日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检疫管理工作,提高检疫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出境竹木草制品(包括竹、木、藤、柳、草、芒等制品)的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境竹木草制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第二章分级分类管理第五条根据生产加工工艺及防疫处理技术指标等,竹木草制品分为低、中、高3个风险等级:(一)低风险竹木草制品:经脱脂、蒸煮、烘烤及其他防虫、防霉等防疫处理的;(二)中风险竹木草制品:经熏蒸或者防虫、防霉药剂处理等防疫处理的;(三)高风险竹木草制品:经晾晒等其他一般性防疫处理的。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竹木草制品的企业进行评估、考核,将企业分为一类、二类、三类3个企业类别。
第七条一类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二)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生产、加工、存放等环节的防疫措施及厂检员管理制度等;(三)配备专职的厂检员,负责生产、加工、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监督、落实及产品厂检工作;(四)在生产过程中采用防虫、防霉加工工艺,并配备与其生产能力相适应的防虫、防霉处理设施及相关的检测仪器;(五)原料、生产加工、成品存放场所,应当专用或者相互隔离,并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六)年出口批次不少于100批;(七)检验检疫年批次合格率达99%以上;(八)检验检疫机构依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出境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有关管理制度(一)生产、加工、存放各环节的预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出口竹木制品的防御工作,确保出口竹木制品不带有有害生物和有毒危害物质,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颁布的《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使用于本厂竹木制品的生产、加工、存放各环节的防疫工作,涵盖原材料进厂时的检验检疫、原料仓库的防疫、半成品车间的防疫、包装车间的防疫、成品库的防疫管理、出口时的防疫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业务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防疫小组负责指导、监督落实,具体各环节的防疫工作按产品流程分别由采购部、生产部、品管部和行政部负责,各部门应既分工又共同协作落实本厂的防疫制度。
第四条公司及时根据检验检疫部门的规定及工厂所生产产品的特点修改并完善本制度。
第二章厂区各功能区的划分及预防第五条厂区各功能区的划分时保证防疫制度落实的基础,要做到产品加工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竹木制品生产车间按生产工序流程划分为原料仓库、生产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仓库,各区域保持相对独立,成品库完全独立。
第六条厂区卫生,包括各功能区的消毒杀虫等防疫工作由行政部门负责。
每个月对全厂区进行全面卫生清扫并喷洒杀虫剂第三章原材料进厂时的检验检疫第七条采购部应对木材(木板材和胶合板)供应商是否具备木材烘干设备、是否能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胶合板进行考核。
第八条原材料进厂时的验收工作由采购部负责。
第九条对进厂实木(杂木)的进行验收,确保所用的原材料经过规定的防疫处理(如热处理),检查有无活虫、虫孔、树皮等,并做好原料验收记录。
第十条对进厂的胶合板、中纤板,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采购部对进厂的胶合板、中纤板采取不定期的抽样并送有关检测机构进行甲醛检测,确保进厂的胶合板和中纤板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的要求。
第十一条胶水等到化学物品送相关检疫机构检验。
生产、加工、存放各环节防疫制度
广州市畅毅宠物用具有限公司生产、加工、存放各环节的防疫制度一、实施目的为规范本公司出口木制品的防疫工作,确保出口木制品不带有害生物,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颁布的《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实施范围适用于本厂木制品的生产、加工、存放各环节的防疫工作,涵盖原材料进厂时的检验检疫、原材料仓库的防疫、半成品车间的防疫、包装车间的防疫、成品仓库的防疫管理、出口时的防疫管理等方面。
三、工作职责1、公司厂检员负责指导、监督落实具体各环节的防疫工作,按产品流程分别由采购部、生产部、品质部和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应既分工又共同协作落实本厂的防疫制度。
2、厂检员及时根据检验检疫部门的规定及公司所生产产品的特点修改并完善本制度。
四、厂区各功能区域的划分及防疫1、厂区各功能区域的划分是保障防疫制度落实的基础,要做到产品加工区与生活区严格分开,按生产工序流程进行严格划分,各区域保持相对的独立,成品仓库完全独立。
2、厂区的卫生,包括各功能区的清洁卫生等的防疫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室内场所每周应进行一次大扫除,室外绿化带等容易滋生昆虫的区域,每年两次进行适当消毒,但应选用低毒杀虫剂。
五、原材料进厂时的检验检疫1、采购部应对木材供应商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了解供应商是否具备木板烘干设备、是否能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胶合板。
2、原材料进厂时由仓库管理员和品质部共同进行验收。
3、对进厂实木(红桦、白桦、水曲柳、橡胶木、白椿木、松木、柚木等)的验收按《进货检验标准》进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4、对进厂的油漆、海绵、胶水供应商应提供有毒的检测报告进行验证,品质部对进货的油漆、海绵、胶水采取不定期的抽样检测。
六、原材料仓库的防疫管理1、原材料仓库需有专人负责日常的防疫工作,及时清理无关的杂物,日常保持干净整洁。
2、每周一次对仓库环境进行大扫除。
3、对实木原料需经常木材含水率是否超标和是否感染害虫,对有感染害虫或含水率超标的木材应及时运往木材烘干房进行烘干处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100号――关于中国木制工艺品出口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100号――关于中国木制工艺品出口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7.24•【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100号•【施行日期】2013.07.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100号)关于中国木制工艺品出口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经中美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双方已就《输美木制工艺品检验检疫管理工作规范》达成一致。
即日起,允许符合《中国木制工艺品出口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见附件)的木制工艺品出口美国。
附件:中国木制工艺品出口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质检总局2013年7月24日附件中国木制工艺品出口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一、法律法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二)《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45号);(三)《输美木制工艺品检验检疫管理工作规范》。
二、出口商品名称输美木制工艺品是指由竹、木、藤、柳等天然成分(含部分天然成分)制成的、部件直径大于1厘米的初加工木制工艺品,主要包括:雕刻品、篮子、箱子、鸟窝、户外用具、干花、人造树、网格塔、花园栅栏板或篱笆和其他初加工木质产品。
三、批准的生产企业出口木制工艺品生产企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提供美方。
该名单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查询。
四、注册登记要求(一)硬件设施。
1. 厂区整洁卫生、道路及场地地面硬化、无积水;2. 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分开或具有有效的隔离措施;3. 厂区布局合理,原料存放区、生产加工区、包装及成品存放区划分明显,相对隔离;4. 有封闭式独立的成品存放场所。
成品库干净卫生,产品堆垛整齐,标识清晰。
成品与地面、墙面有一定距离;5. 包装场所防疫设施和卫生状况良好,生产加工场所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卫生。
防疫除害处理设施情况及相关材料
防疫除害处理设施情况及相关材料防疫除害处理设施情况及相关材料为规范本公司出口竹木制品的防疫工作,确保出口制品不带有有害生物,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颁布的《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说明本公司所规范的除害处理设施情况:1.卫生区域划分符合规范为创造相对较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工作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工作区和生活区进行责任管理,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和宿舍等都安排专人负责。
绿化区设置防虫缓冲带,厂区角落设置鼠夹,均有专人负责。
2.环境卫生管理措施①生产路保持干净,无油污、物资遗漏,无杂物、废料。
②生产车间干净整洁,及时对木屑粉尘做好清理,保持现场卫生,各类生产物资原辅材料归类归位。
③厂区配备杀虫设备、捕鼠器具,安排值班人员按一定周期对厂区的绿化带、生产现场、原辅材料仓库和成品仓库进行农药喷洒,做好杀虫防鼠工作。
④厂区内厕所、门窗附近和人行道,定期进行灭蝇灭虫工作。
⑤办公室每天打扫,由办公室人员轮流值班。
⑥实行卫生检查制度,做到厂区无杂污物、整洁卫生、无虫鼠,若发现问题,令相关负责人员限期改正。
⑦对厂区内的各个边角,生产区、仓库的死角等易积尘区域重点维护。
3.原材料的检验检疫工作①采购人员对木材供应商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了解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②原材料进厂时由仓库管理员和质检人员共同进行验收。
③对进厂实木的验收按《进货检验标准》进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④要求进厂油漆、胶水等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质检人员对油漆、胶水等采取不定期的抽样检测。
4.原材料仓库的防疫管理①安排专人负责日常防疫工作,每日及时清理无关杂物,保证干净整洁。
②每周一次,进行仓库的大扫除。
③对存疑的实木原料检查含水量是否超标或感染害虫,对不合格木材及时运往木材烘干处烘干。
5.车间防疫管理①对各工序产生的下脚料、粉尘做到每日清扫。
商检办理材料:竹木草企业除害处理设施及相关材料
XXXX木制品有限公司除害处理设施情况及相关材料为规范本公司出口木制品的防疫工作,确保出口木制品不带有害生物,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颁布的《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说明本公司所规范的除害处理设施情况:1、卫生区域划分符合规范1.1为创造相对较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工作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工作区和生活区之间设置拦网、缓冲带等设施,避免生活区的虫害进入工作区间。
1.2把工作区和生活区进行责任管理,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等都有专人负责,强化管理。
绿化区设置防虫缓冲带,有专人管理;厂区角落设置鼠夹,有专人管理。
1.3 各个车间需要与原料区进行间隔,保持适当距离。
进入原料库的产品检验合格之后,办理入库;检验合格的物料与待检验物料以及检验后确定不合格的物料进行有序间隔,并做好记录。
1.4 生活区采购的蔬菜类和生鲜类不得经过生产区,在生活区开辟专门的门口和道路用于生活区的蔬菜和生鲜运送。
2、环境卫生管理措施2.1生产路保持干净,无油污,物资遗漏,无杂物,无废料。
不得在生产路上随意放置生产资料,包装材料等,不得在生产路喷漆作业。
2.2车间干净整洁,按照5S现场管理办法,及时的对木屑粉尘作好清理,各类生产物资原辅材料归位管理,确保现场卫生到位。
2.3厂区内配备杀虫设备、捕鼠器材,每日对工作区间喷洒虫药。
填写每日消毒记录表、鼠夹放置记录表。
2.4 定期进行除草工作,清除杂草,对绿化用草坪进行定期裁剪。
明确草坪区与工作区的界限,对木制品原料库和成品库周边的草坪界限进行明确,以鹅卵石相隔,杜绝草木害虫的交叉传播。
2.5 保持办公室内卫生清洁,勤打扫,重保持。
办公室卫生由办公室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2.6 实行卫生检查制度,做到整个厂区无杂物、污物、做到整洁、卫生,无虫鼠。
如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2.7 重视卫生死角的发现和处理,定期组织全公司性质的卫生扫除,并划分责任区间,对开展卫生扫除执行到位的部门进行奖励。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全套)
广西宾阳祥和工艺品有限公司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2011年6月修订)批准令本手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45号令) 编制而成。
本手册阐述了本公司竹木草制品生产的质量目标,描述了质量体系和要求,规定了本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并展示了公司的生产能力,使公司能全面及时、有效地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并降低成本,为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本手册是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的最高层次的首要文件,是质量管理和质量活动必须遵守的纲领性文件。
本手册是在2008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手册已经审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原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和办法,如与本手册有相矛盾之处,应以本手册为准。
请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以确保各项生产活动高效进行。
广西宾阳祥和工艺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1日目录公司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司组织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产、加工、存放各环节的防疫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原材料采购、验收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原料供方的合格评价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成品、半成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产批次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成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竹木草质量管理.docx
原辅料及半成品或成品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1、目的有效预防因使用有毒不合格油漆、胶水等材料,而导致产品可溶出或挥发性有害元素超标,特制定本程序加以规范。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生产所需的油漆、胶水等原辅料的采购,半成品、成品的检验控制。
3、职责采购部负责油漆、胶水等原辅料供应商的评价,选择以及采购控制;质检部负责油漆、胶水等辅料的入厂验收;质检部负责定期对半成品、成品等进行检验,确保原料安全。
4、管理内容及要求4.1 产品油漆、胶水等原辅材料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由于油漆、胶水对产品的安全构成重要的影响,其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4.1.1 油漆胶水的供应商必须和公司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中应包括采购的油漆产品安全技术指标要求、违约责任等内容;4.1.2 供应商定期提供原料的安全检测报告,报告必须来自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
不能提供合格检测报告的,该供应商生产的原料不得采购。
必要时,公司质检部应主动对其原辅料进行送检。
4.2 油漆、胶水等高风险材料供应商备案公司选择颜色、价格均合理的油漆、胶水等高风险材料供应商后,将供应商名单提交给商检局,有商检局对上述名单中供应商原料进行抽检,送到具有专门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予以备案,如果检测不合格,不得向该供应商进行采购。
公司产品的油漆、胶水等原料必须向那些备案好的供应商购买,更换供应商,应采取另行备案和进行合格供应商评定。
4.3 半成品(或过程产品)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4.3.1 操作员生产时应按生产工艺要求,进行领料配料,并实施过程控制,随时进行自检,完成作好标识,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
4.3.2 操作员收到上道工序转来的合格品,按工艺文件要求进行确认,合格后转入本道工序生产,不合格则责令工序人员返工返修或淘汰。
4.3.3 检验员根据设计图纸、首件鉴定记录等要求分别在裁切工序、封边工序、排孔工序、安装工序等对产品进行100%例行检验和试验,并分别记录在相应的表格里。
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2018修改)
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2018修改)发布:2018-04-28基本信息发文字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效力级别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发布日期2018-04-28实施日期2018-05-01发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法律修订2003年4月1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5号公布根据2018年4月28日海关总署令第238号《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正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检疫管理工作,提高检疫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出境竹木草制品(包括竹、木、藤、柳、草、芒等制品)的检疫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海关总署主管全国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区域内出境竹木草制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海关总署对出境竹木草制品及其生产加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第二章分级分类管理第五条根据生产加工工艺及防疫处理技术指标等,竹木草制品分为低、中、高3个风险等级:(一)低风险竹木草制品:经脱脂、蒸煮、烘烤及其他防虫、防霉等防疫处理的;(二)中风险竹木草制品:经熏蒸或者防虫、防霉药剂处理等防疫处理的;(三)高风险竹木草制品:经晾晒等其他一般性防疫处理的。
第六条海关对出境竹木草制品的企业进行评估、考核,将企业分为一类、二类、三类3个企业类别。
第七条一类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二)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生产、加工、存放等环节的防疫措施及厂检员管理制度等;(三)配备专职的厂检员,负责生产、加工、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监督、落实及产品厂检工作;(四)在生产过程中采用防虫、防霉加工工艺,并配备与其生产能力相适应的防虫、防霉处理设施及相关的检测仪器;(五)原料、生产加工、成品存放场所,应当专用或者相互隔离,并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六)年出口批次不少于100批;(七)检验检疫年批次合格率达99%以上;(八)海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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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B 文件编号:Q/TG-2013────────────────────────企业质量治理体系文件(卫生防疫治理手册)操纵状态:受控持有者:实施日期:2013.09.10××××有限公司公布───────────────────────目录第0章:工厂简介 (5)第一章:适用范围 (6)第二章:治理职责和权限 (7)第三章:卫生防疫体系操纵要求 (10)第一节:总则 (10)第二节:卫生防疫治理制度 (10)第三节:厂检员治理制度 (12)第四节:合格供方选择、评定制度 (14)第五节:采购、验收治理制度 (16)第六节:生产治理制度 (17)第七节:半成品、成品安全质量操纵制度 (19)第八节:不合格品治理制度 (21)第九节:产品标识、追溯和召回制度 (22)第十节:异常、紧急和纠偏制度 (25)第十一节:原辅料仓库治理制度 (27)第十二节:成品仓库治理制度 (29)第十三节:环境卫生治理制度 (30)第十四节:原材料检验规程 (31)第十五节:成品检验规程 (33)第十六节:过程检验规程 (35)企业质量治理体系文件(卫生防疫治理手册)批准页公司办公室依照《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治理实施细则》和《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治理方法》编制形成了工厂卫生防疫治理手册。
本手册规定了本公司竹木草制品加工过程卫生防疫治理差不多要求,是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应长期遵循的纲领性文件。
经本公司防疫小组审核,本手册符合出境竹木草制品卫生防疫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提交总经理予以批准公布,自2013 年9月10日起实施,本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员必须遵照执行。
总经理:日期:2013年9月10日防疫小组职责和权限任命书为了建立并有效实施卫生防疫治理体系,现任命下述成员组成防疫小组:组长:李健成员:王晓李丽陈慧珍李永琪刘少钊陈一民龚锋防疫小组的上述成员均同意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治理实施细则和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治理方法等系统知识培训,具备多年企业治理经验,能够胜任本公司卫生防疫治理体系工作。
防疫小组的职责和权限为:1.负责卫生防疫治理体系文件的建立、修订,并在工作中督促和落实;2.负责卫生防疫治理体系文件的培训、并组织贯彻实施;3.负责每周防疫工作的落实,负责日常防疫制度的监督,并确保有效实施;4.参与本公司不合格产品的评审和处置;5.负责产品召回的组织实施;6.负责产品安全事故,本公司异常与紧急情况的应急预备和响应打算的组织实施。
总经理:日期: 2013年9月10日第0章工厂简介××××有限公司,位于优美的中国浙江××市国家AAAA级旅游胜地,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自然环境造就了专门多优秀企业家的诞生。
本公司创办于2005年7月,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于一体的创新型科技企业。
公司生产汽车饰品有上百个品种(包括方向盘套、各种坐垫、腰靠、护肩、脚垫等)。
公司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12480平方米,年生产能力约9300万元(人民币)。
产品100%销往中东、东南亚、北非等国家和地区。
本公司已通过 ISO9001体系认证。
公司本着“以市场为标、以信誉为上、以品质为先、以技术为纲”的企业宗旨,努力打造“优质产品、优质品牌、优质服务”的终级目标!竭诚欢迎国内外新老客户的惠顾,真诚祝福各新老客户生意兴隆、事业兴盛!公司地址:浙江省××市×××工业区2013年9月第一章适用范围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 本卫生防疫治理手册依据《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治理实施细则》和竹木草制品加工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编写。
卫生防疫治理手册对木制工艺品生产的卫生、防疫治理要求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1.2 本卫生防疫治理手册对内是木制工艺品加工的卫生、防疫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本公司各级部门和全体职员进行工艺品加工的依据文件和行动准则;对外是本公司各种产品差不多实施卫生防疫治理体系的承诺;也可用于第二方考核,证实本公司生产加工实施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3 本手册适用产品范围:各类竹、藤制汽车饰品的生产加工。
2 卫生防疫治理手册编制原则本手册充分考虑了《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治理实施细则》各项要求,并结合了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3 依据和参考文件3.1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家质动函〔2008〕69号)3.2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治理实施细则3.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事实上施条例3.3 《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治理方法》第二章治理职责和权限1.总经理1.1负责制定本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战略并主持公司重大决策,制定公司的进展思路,安全卫生防疫治理制度的审批。
1.2 负责本公司组织结构的设置和部门主管级不及以上人员的任免工作。
1.3 负责本公司各部门主管的业务治理与指导。
1.4 组织建立健全本公司各项治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优化组织结构并定期改善,保证高效持续运作。
1.5 负责合格供货商的审批。
1.6 负责提供必要的资源,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7 全面负责企业的各项安全、质量工作,并对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的处理作最后裁决。
2. 办公室2.1 负责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资格评定和培训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2.2 负责对本公司治理文件、制度的编制、发放、归档、更改、作废等环节的操纵,确保各使用场所文件的有效性。
2.3 负责各部门和岗位人的日常工作考核以及人事档案的治理。
2.4对生产厂区及各生产、加工、存放等环境的防疫环境经常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文明生产和安全作业。
2.5负责本部门异常情况的收集、报告,并执行厂领导的纠正与预防的措施。
2.6 严格复核合同或订单的各项条款内容,及时将合同复印件传递至有关部门。
2.7 按国家有关法规、条例及合同要求,作好出口产品的商检、报关及发运工作。
2.8 对异常品需要召回时,及时做好对内和对外(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2.9 负责原辅材料供方的选择和评定工作。
2.10 负责原辅材料的采购,依照生产打算编制采购打算。
2.11 负责采购进度的操纵。
2.12 负责采购物资异常品的处置工作。
2.13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3.品管部3.1 负责产品形成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并严格按文件规定,把好采购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安全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3.2 按规定要求对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检定、校准、标识以及使用和维护保养等进行操纵。
3.3 经常对各环节的检验情况及其状态标识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检验活动的有效执行。
3.4 按规定要求对各环节发觉的异常进行评审,并作出处置决定。
3.5 每月对各环节的产品质量信息及各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收集、统计和分析,并视需要向有关部门反馈。
3.6协助公司做好对异常品召回的处置及需要追溯时,按照追溯程序进行产品的追溯工作。
3.7负责对公司检验员的统一治理、协调工作。
3.8负责公司异常报告及纠偏制度的总体归口治理。
4.生技部4.1 依照生产任务要求,编制生产作业打算,并组织和协调各车间进行均衡、有序的生产。
4.2 准确掌握各环节的生产进度和质量状况,及时处理各种异常情况,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4.3 经常对生产设备、防虫、防疫、除害设施及工装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检查、监督和指导,保持设备的完好状态。
4.4 定期对各车间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增强职员的安全和质量意识及业务技术水平,提高厂的整体素养。
4.5 组织和协调各部门、车间开展各项工作,有效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确保各车间生产的均衡、有序。
4.6 经常对仓库的物料存量、产品防护、帐务治理以及报废设备、产品的入库、隔离与处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物资供应和治理方面存在的各项问题。
4.7协助办公室对生产厂区及各生产车间的防虫、防疫、除害设施及环境卫生的检查。
4.8负责产品的标识及必要时协助品管部做好产品追溯工作。
5 防疫小组5.1负责卫生防疫治理体系文件的建立、修订,并在工作中督促和落实;5.2负责卫生防疫治理体系文件的培训、并组织贯彻实施;5.3负责对公司职员进行有关检验检疫及产品防疫知识的培训,特不是对相关涉及检疫工作岗位人员的培训。
5.4负责每周防疫工作的落实,负责日常防疫制度的监督,并确保有效实施;5.5参与公司不合格产品的评审和处置;5.6负责产品召回的组织实施;5.7负责产品安全事故,厂异常与紧急情况的应急预备和响应打算的组织实施;6 各车间主任6.1 依照生产作业打算要求,合理安排本车间工序产品的日常生产。
6.2 及时掌握本车间产品的生产进度,并做好日常生产情况的统计工作。
6.3 按规定要求对各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治理,并经常对各作业人员的生产设备及工量器具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保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6.4 经常检查各产品的生产情况,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发觉的各类问题。
6.5 指导和督促工人遵守各项工艺纪律。
6.6负责本车间的防虫、防疫、除害工作,以及车间的环境卫生。
7 仓库治理员7.1 熟悉物资科目的基础理论和企业的产品情况,并建立物资明细台帐。
7.2 对产品实行分类分区存放,且按规定要求进行标识,并保证帐、卡、物相一致。
7.3 按规定要求办理产品的出入库手续,并做到“日清月结”。
7.4 切实做好各类贮存物资的防锈、防潮以及防火、防盗工作。
7.5 保持库房清洁,并每天对贮存物资的质量和防护等情况进行检查,发觉问题及时解决。
7.6负责库房的防虫、防鼠、防疫等环境工作。
8 检验员8.1熟悉和掌握厂各类产品的质量特性及要求,严格按照程序、指导书等文件规定进行检验。
8.2及时、有效的做好各项检验记录和状态标识,并对检验和试验结果作相应的判定。
8.3对检验发觉的异常产品,应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评审或通知品管部处理。
8.4及时向品管部或有关部门反馈各项产品的质量信息,以便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9 厂检员9.1严格按照《防疫治理制度》等有关制度落实本公司厂检工作。
9.2应依照《防疫治理制度》的要求,做好生产各环节和厂区防疫工作的监督,并做好监督记录。
9.3认真做好每批产品的厂检工作,并如实填写“出境竹木制品厂检记录单”。
9.4及时将有关厂检工作情况向防疫治理小组汇报。
第三章卫生防疫治理体系操纵要求第一节总则公司依照《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治理实施细则》和《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治理方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针对竹木草制工艺品生产加工过程建立的卫生防疫治理体系。
并在卫生防疫小组和办公室共同充分的策划下,使得建立的体系文件既满足有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又与厂生产加工实际保持有机协调,具备良好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