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与国际海事公约课程简介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SOLAS)是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一项最重要的国际公约,旨在保障船舶和乘客安全。
该公约由国际海事组织于1974年颁布,并于1978年开始实施。
随后,根据不断发展的海运业务,不断更新和修订该公约。
公约的内容涉及船只的建造、装备、维护、操作和人员配备等方面,以及国际海上安全、救援和紧急情况应对等。
该公约的目的在于减少海上交通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保障船舶和乘客的安全。
该公约的执行主要由当地政府部门来完成,例如海事行政部门、船舶登记部门和海运安全检查部门等。
国际海事组织
理事会 理事会(TheCouncil)由大会选举的 个成员国 由大会选举的32个成员国
组成,每两年改选一次,于每届大会结束后开始工作。 组成,每两年改选一次,于每届大会结束后开始工作。 理事会是国际梅事组织的执行机构,在大会的领导 领导下负责 理事会是国际梅事组织的执行机构,在大会的领导下负责 管理该组织的工作 在两届大会之间, 该组织的工作。 管理该组织的工作。在两届大会之间,理事会履行大会的 所有职能,只有按照公约第15(j)条向各国政府提出有关海 所有职能,只有按照公约第 条向各国政府提出有关海 上安全和防止污染建议的职能仍由大会行使。 上安全和防止污染建议的职能仍由大会行使。理事会的其 他职能有: 他职能有: (1)协调该组织内务机构的活动; 协调该组织内务机构的活动; 协调该组织内务机构的活动 (2)审议该组织的工作计划草案和财务预算,并提交大 审议该组织的工作计划草案和财务预算 审议该组织的工作计划草案和财务预算, 会; (3)受理委员会和其他机构提交的报告和建议,提出意见 受理委员会和其他机构提交的报告和建议, 受理委员会和其他机构提交的报告和建议 和建议后一并提交大会和各成员国; 和建议后一并提交大会和各成员国; (4)任命秘书长并报大会批准; 任命秘书长并报大会批准; 任命秘书长并报大会批准 (5)就国际海事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达成协议或做出安 就国际海事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达成协议或做出安 报大会批准。 排,报大会批准。
构.它由所有成员国组成,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但在必 它由所有成员国组成,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 要时可以召开特别会议。大会负责批准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要时可以召开特别会议。大会负责批准工作计划、审议财 务预算和决定该组织的财务安排。大会还选举理事会。 务预算和决定该组织的财务安排。大会还选举理事会。 国际海事组织公约》 《国际海事组织公约》规定大会选举理事会成员应遵守下 列标准: 列标准: (a)8个为在提供国际航运服务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个为在提供国际航运服务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个为在提供国际航运服务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b)8个为在国际海上贸易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个为在国际海上贸易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个为在国际海上贸易方面有最大利害关系的国家 (c)16个不是根据上述 或(b)选出的,在海上运输或航行 个不是根据上述(a)或 选出的 选出的, 个不是根据上述 方面有特殊利害关系的国家, 方面有特殊利害关系的国家,选它们进入理事会将保证世 界所有主要地理地区有代表参加。 界所有主要地理地区有代表参加。 1993年11月,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公约》的一项 年 月 大会通过了《国际海事组织公约》 修正案(尚未生效 将增加理事会成员至40个 其中A类 尚未生效), 修正案 尚未生效 ,将增加理事会成员至 个,其中 类 类将分别增至10个 和B类将分别增至 个,C类增至 20个,该修正案将于国 类将分别增至 类增至 个 际海事组织三分之二的成员国接受后12个月生效 个月生效。 际海事组织三分之二的成员国接受后 个月生效。
IMO强制要求简介
z1. 2.本教材主要涉及公约、规范、规则等强制性 要求的简介 通过对本科目的学习 希望各 要求的简介,通过对本科目的学习,希望各 位掌握以下方面的具体内容: 强制性要求的整体框架; 如何快速的查询适用的公约、规范等要求。
z强制性要求体系简介国际公约 国家法律、法规 入级规范 公司体系zzIMO相关要求国际海事组织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 IMO) ) 是联合国负责海上航行安全和防止船舶造成海 洋污染的 个专门机构 总部设在伦敦 洋污染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伦敦。
最早成立于1959年1月6日,原名“政府间海事协商 组织”,1982年5月改为现名,现有 组织 年5月改为现名 现有170个正式成员和 3个联系会员(至2012年09月)。
该组织宗旨为促进各国间的航运技术合作,鼓励各国 在促进海上安全 提高船舶航行效率 防止和控制船 在促进海上安全,提高船舶航行效率,防止和控制船 舶对海洋污染方面采取统一的标准,处理有关的法律 问题 问题。
zzzIMO的组织机构由大会、理事会、五个专门委员 的 机构由大会 事会 个专 会和秘书处组成。
z大会是IMO的最高管理机构,它由所有成员国组 的最高管理机构 它由所有成员国组 成。
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
但如果需要,在非常时 期也会举行 大会负责批准工作程序 对组织的预 期也会举行。
大会负责批准工作程序,对组织的预 算和财政安排进行表决,以及选举理事会。
z理事会由大会选出,任期两年。
理事会是大会的 执行机构。
zIMO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海上安全委员 会、法律委员会、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技术合作 委员会和便利运输委员会。
z五个委员会中最重要的是海上安全委员会及海上环境 保护委员会。
海上安全委员会(简称海安会)是最早 设立的一个主要委员会 也是组织的最高技术机构 设立的一个主要委员会,也是组织的最高技术机构, 由所有成员国组成。
国际海事公约概论
MARPOL73/78由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 约及其1978年议定书和6个附则组成,还包含依据第8 条和第10条分别制定的两个议定书。
附则Ⅰ——防止油类污染规则 附则Ⅱ——防止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 附则Ⅲ——防止包装类有害物质污染规则 附则Ⅳ——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规则 附则Ⅴ——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 附则Ⅵ——防止船舶污染大气规则
培训和值班标准 分委会(STW)
危险品、固体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分 委会(DSC)
大会是该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但在 必要时可以召开特别会议。
理事会由40个成员国组成,其中(a)类和(bBiblioteka 类分别为10 个,(c)类为20个。
国际海事公约简介
UNCLOS1982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内容涉及海洋法的各个主要方面,包括 内水和领海、毗连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专属经济区、 大陆架、公海、岛屿制度、闭海或半闭海、内陆国出入海洋的权利 和过境自由、国际海底、海洋环境保护和安全、海洋科学研究、海 洋技术的发展和转让、争端的解决等各项法律制度。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对沿海水域的交通安 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法的,主管机关可视情节,给予下列一种 或几种处罚:
一、警告;
二、扣留或吊销职务证书;
三、罚款。
简易程序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由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 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 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 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 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 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国际海事公约
• 国际劳工局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常设秘书处和所有活动的联络处, 它受理事会的监督并接受局长的领导,局长的任期每届为5年, 可以连选连任。
国际劳工标准
• 国际劳工标准采用公约和建议书的形式发布。国际劳工公约是 国际性条约,须经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国批准方对成员国生效, 而建议书则无法律约束力。
• 国际劳工组织自成立以来,先后通过了近40部规范海上劳工 权益保护方面的公约,其中8个公约对于保障工作中的基本人 权至关重要,国际劳工组织要求各成员国需全部予以批准并充 分、有效实施。
• 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 • 《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 • 国际海事组织的宗旨是:“在与从事国际贸易的各种航运技术 事宜有关的政府规定和惯例方面,为各国政府提供合作机制; 并在与海上安全、航行效率和防止及控制船舶对海洋造成污染 有关的问题上,鼓励和便利各国普遍采用最高可行的标准” • 国际海事组织是经济和社会理事会下属的专业技术机构
国际劳工标准
• 建议书处理的议题通常与公约是一致的,它制定指导方针,以 指导各国的政策制定和行动。截至2002年7月,国际劳工组织 共通过了193个建议书,内容涉及范围广泛。无论是公约还是 建议书都旨在给世界各国的工作条件和实践带来切实的影响。
综合海事劳工公约
• 国际劳工组织从2001年开始着手《综合海事劳工公约(草案)》 的制定工作,公约整合了国际劳工组织自成立85年以来制定 的60多个现有海事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清除了现行劳工标准 中存在的大部分矛盾的和过时的条款。 • 新公约草案由3个层次构成,第一层为公约的正文条款 (Articles),包括公约的一般原则、定义、适用范围、生效和 修正等程序性条款;第二层为规则(Regulations),为公约的 实质性内容和原则要求;第三层为守则,分为两部分,A部分 为强制性标准(Standards),包括了较为具体的技术性规定; B部分为实施A部分各项标准的建议性导则(Guidelines)。
imo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介绍
imo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介绍IMO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关于如何控制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的国际公约,旨在保护世界海洋免受破坏和污染。
该公约于2018年6月8日生效。
一、公约的背景随着油轮采用各种型号的货轮,IMO国际公约的出台就带来了很大的变革,包括规则要求影响船舶设计的性能要求。
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要求船只必须实行安全操作,目标是限制每个船只压载水和沉积物,以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经济环境。
二、公约的内容1. 船只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为节约能源和降低污染,禁止多余能源消耗,控制船舶最大压载水。
2. 操作管理:实施有效的管理程序,要求船只评估和管理每次出行的压载水,以避免不必要的消耗和压载水的增加。
3. 监督:实施针对船体和集装箱的维护、维修及检验程序,监督货物的装卸情况,以确保船只的安全操作。
4. 规范:开发和实施安全管理系统,制定船只相关规定并采取行动确保其遵守。
5. 环境保护:要求船只在航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污染、噪声污染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以保护自然环境。
三、公约的好处1. 提高能源效率:实施有效的船只管理程序,减少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提高船只运营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2. 增强安全性:增加船体和集装箱维护、维修及检验,确保船只安全操作,保障船只和船员的安全。
3. 减少污染:根据公约实施有效反应,以防止船只污染海洋环境,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
四、公约的影响随着IMO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的实施,保护海洋环境的要求日益提高,有助于促使船只在运行时采取安全和环境友好的行为,保护世界海洋不受破坏和污染。
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条约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航运
国际海事组织的国际条约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航运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航运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
然而,航运业的繁荣也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威胁。
为了保护海洋环境和促进可持续航运,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了一系列国际条约。
这些条约的主要目标是在保障航运安全的同时降低其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从而实现可持续航运。
一、国际公约与国际海洋生态系统国际公约是在全球范围内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旨在协调不同国家之间的行动,并在特定领域内加强合作。
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公约是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和航运安全的双重目标。
二、国际海事组织的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相关条约国际海事组织通过一系列条约确保船舶的设计、建造、操作和处置符合环境保护的标准。
其中最重要的条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国际海上油污染防治公约(MARPOL)MARPOL公约旨在防止和控制船舶油污染。
它规定了船舶排放的油污染物的限制,并规定了清洁船舶设备的使用。
通过国际合作,MARPOL公约有效地减少了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2. 国际船舶废物管理公约(MARPOL)MARPOL公约还规定了船舶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式。
根据公约,船舶废物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包括垃圾、化学品和危险物质的处理。
这有助于防止船舶废物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污染。
3. 国际航行规则国际航行规则是为保护船舶安全和防止碰撞而制定的。
这些规则确定了船舶在海上的行驶方式,规定了船舶的导航、通信和航行行为。
通过遵守这些规则,船舶可以减少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冲击。
4. 国际海上物质运输(IMSBC)规则IMSBC规则是为规范散装货物在船上的运输而制定的。
这些规则确保船舶在运输过程中妥善处理散装货物,并防止货物泄漏对环境造成损害。
三、国际条约的实施与监督国际海事组织为确保国际条约的有效实施和监督,设立了一系列机构和程序。
其中包括了对船舶的检查和审查机制,以确保船舶符合国际公约的要求。
国际海事组织还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船舶各方对国际公约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2.第二章 国际海事公约1-3
第二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3.1988年议定书 主要内容引入了“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
和“检验与发证协调系统(HSSC)” 生效后在1988年议定书缔约国之间废止1978年议定书。
第二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4.附则主要内容——(考试主要内
容)
适用范围:除另有规定外,附则仅适用于从事国际航行的 船舶,但不适用于500总吨以下的货船、军用舰艇和运兵 船、非机动船、制造简陋的木船、非营业性的游艇和渔船。
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STCW)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73/78 压载水公约及其他防污公约与规则
连接公海或经济专属区
第一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四、公约对各有关方在海上安全和环境保护
方面的要求
1.船籍国义务
安全方面 环保防污方面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沿岸国义务 3.港口国义务
第二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OLAS1974
公约宗旨:保障海上人命安全
一、背景和发展概况
1912年4月14日,英国制造长296米,号称“永不沉没” 的豪华邮轮“泰坦尼克”(TITANIC)号首航便沉没于 冰冷的北大西洋海底。造成1500多人丧生。为了吸取 “泰坦尼克号”的教训,1913年底,第一次国际海上 人命安全会议在英国召开,并于1914年1月签订了第一 个SOLAS公约。
第二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1.公约条款
由船籍国负责确保悬挂其国旗的船舶达到这一要求
IMO及其公约解析
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类型
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
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际组织
国际责任
11
2.3.1 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类型
国际法主体是具有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承担 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关系参加者。它们必须具 备三个条件 --能独立参加国际关系 --具有直接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具有独立进行国际求偿的能力 类型:国家、国际组织以及民族解放组织
IMO公约的实施取决于各成员国政府。各缔约 国有责任使本国船舶符合公约规定的要求,并 可对违章现象予以处罚。
33
2.9 国际海事公约在我国国内的适用
转化
UNCLOS STCW 发证规则 领海及毗连区法 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和
纳入
SOLAS、MARPOL等
部令、海事局通知
其他
34
B 海洋环境保护
21
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CLC1969)
1971年关于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 (FUND 1971 )
1971年海上运输核材料民事责任公约 (NUCLEAR 1971) 1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 (LLMC1976) 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 (PAL 1974) 2001年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BUNKER2001)
第二讲 IMO公约的法律基础
1
2 IMO公约的法律基础
国际法的特性、渊源及基本原则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 国际法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 国际海事组织文件分类 国际海事公约的缔结、生效、履行、适用、修 改及终止 国际海事公约概况
2
2.1国际法的特征、渊源及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特征 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船舶航行规则与国际公约
船舶航行规则与国际公约船舶航行规则和国际公约是确保船舶在海上安全航行的重要法律基础。
船舶在国际水域中交通繁忙,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则和公约,以确保海上安全、减少事故发生,并保护环境。
一、引言在船舶航行中,各国船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国际公约。
这些规则和公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船舶在海上以安全和正当的方式进行航行,并减少事故的发生。
船舶航行规则和国际公约的重要性需要我们深入了解和严格遵守。
二、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事组织(IMO)是确保全球航行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国际机构。
IMO的最重要任务之一是制定和修改船舶航行规则,以确保各国船舶在海上遵守相同的规则和标准。
IMO制定的规则被广泛接受并普遍应用于国际航行中。
三、国际海上航行规则(COLREGs)国际海上航行规则(COLREGs)是IMO制定的一套适用于所有船舶在国际水域中遵守的规则。
COLREGs规定了各种船舶在不同情况下的航行行为和注意事项,以避免碰撞和事故的发生。
船长和船员必须熟悉并准确执行这些规则,确保海上航行的安全性。
四、国际公约的重要性国际公约起到了统一和协调航行规则的作用,确保各国船舶在国际水域中能够遵守相同的规则和标准。
这些公约主要包括国际海上油污染防治公约(MARPOL公约)、国际船员证书公约(STCW公约)、国际海上设施和港口安全公约(ISPS公约)等。
这些公约的执行和遵守对于保护海洋环境、预防事故以及维护全球船舶运输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五、船舶航行规则与国际公约的执行船舶航行规则和国际公约的执行需要通过各国政府的立法和监管机制来实施。
每个国家都应建立健全的航行规则,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确保船舶在国际水域中的安全航行。
同时,各国应当加强船舶检查、培训和技术支持,以提高船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六、结论船舶航行规则和国际公约是保障船舶在海上安全航行的基石。
准确遵守这些规则和公约,不仅可以保护船员和船舶安全,还能有效预防航运事故的发生,并保护海洋环境不受污染。
国际可航水道制度的国际公约与规范
国际可航水道制度的国际公约与规范国际可航水道制度涉及到海洋运输和航行的各种规则和条款,旨在确保国际水道的安全和通畅。
国际公约和规范在此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为国际社会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框架,以保障各国在航行和贸易方面的权益和利益。
本文将讨论一些主要的国际公约和规范。
首先,国际海事组织(IMO)是国际航运的监管机构,负责制定和监督国际航行的规则和标准。
IMO制定了一系列公约和规范,以确保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国际航运。
其中最重要的是《国际海上搜救公约》(SAR公约)。
该公约旨在协调各国的海上搜救行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及时和有效地救助遇险人员。
SAR公约规定了国家的责任和义务,并为搜救行动提供了操作指南和互助机制。
此外,IMO还颁布了《国际航行安全公约》(SOLAS公约)。
该公约规定了船舶的设计、建造、设备、操作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目的是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SOLAS公约的规定包括航行区域、航行设备、船员的培训和认证等,确保船舶符合国际标准并具备必要的安全措施。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重要的公约和规范,如《船员培训、颁证和值勤制度公约》(STCW公约),它规定了船员培训和认证的国际标准,并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来操作和管理船舶。
再者,国际海洋法公约也对国际可航水道制度起到重要作用。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国际水道是属于所有国家的共同遗产,各国享有通过国际水道的自由航行权利。
海洋法公约确立了国际水道的法律地位和管理原则,包括“无害通过”原则、合理和平等利用原则等,以促进国际水道的和平和通畅。
此外,国际民航组织(ICAO)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制定了一系列的航空规则和标准,以确保国际空域内的航行安全和航空交通的高效运行。
这些规则和标准涵盖了领空管理、空中交通管制、飞行规则、航空器设计和运营等方面。
总结起来,国际可航水道制度的国际公约和规范为国际社会提供了统一的标准和框架,以确保水道的安全和通畅。
这些公约和规范包括IMO和ICAO等国际组织颁布的公约和规范,以及国际海洋法公约。
IMO示范课程及其国内化分析
IMO示范课程及其国内化分析成春祥【摘要】In terms of the function , composition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MO model course ,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IMO model course localization in China ,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IMO model course and the marine engineering specialty course in our country wasanalyzed .Some countermeasures were set forth for the localization of the mode course in China .It em-phasizes that the localization of the mode course in China should be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China 's maritime educa-tion, so that China's maritime education should be in line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practically .%根据IMO示范课程的作用、组成和特点分析示范课程国内化的现状及IMO示范课程与我国航海类轮机工程专业课程的差异,提出轮机工程专业课程设置与课程内容的改进建议,强调示范课程国内化要结合我国航海教育的实际情况,使中国航海教育切实与国际接轨.【期刊名称】《船海工程》【年(卷),期】2016(045)006【总页数】5页(P102-106)【关键词】STCW公约;IMO示范课程;国内化;船员培训;课程建设【作者】成春祥【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武汉43006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642.4经过30年来的课程建设,目前IMO共计开发并出版了包括3张CD 光盘在内的72门示范课程,其中有不少课程经过了一次或多次修订;另外,还计划开发并出版新的11门示范课程。
基于IMO示范课程的教学与改革研究--以《船舶辅机》为例
纲要求为课程设置依据,充分理解STCW公约相
关规定和国内海事法规,依托IMO示范课程框 架,按照船员培训考试大纲、评估标准,对船舶辅
机教学内容进行归纳、整合,按照工学结合,基于
工作岗位、模块化思路进行教学设计,将知识、技
能融合于教学情景中,采用理实一体,让学生在具
体项目中掌握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提高人才培
所在学校 机工程 专业 是按照 情况分
解, 对各培训课程 展了 证,
, 同 按照 证要求实施船 培训$
3 基于IMO示范课程的《船舶辅 机》课程重构
3. 1《船舶辅机》课程重构的必要性 《船舶辅机》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核心课程,
也是船员适任考试科目之一,课程内容囊括了除 主机之外的绝大部分船舶辅助机械,内容多而杂, 也是适任考试的难点之一。在培训大纲里,《船舶 辅机》的内容分散在轮机工程与维护、修理两个职 能模块里,同时现有培训教材与培训大纲相比也 存在一些差异,笔者长期从事《船舶辅机》教学,将 培训大纲中针对《船舶辅机》内容新增部分进行了 归纳,如下表2为培训大纲中《船舶辅机》新增知
1.2现状
目前,IMO示范课程共设计开发出版了 72 门示范课程⑷,在国家海事部门的推动下,我国早 在2011年就启动了对IMO示范课程国内转化研 究,力图在国内推广与应用,截至目前国内航海院 校、海事机构参与开发,由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翻 译、出版了 40余门课程$同时,国家海事局在参 考了示范课程的内容及STCW公约的要求基础 上,于2017年发布了《海船船员培训大纲(2016 版)》(以下简称培训大纲),培训大纲融合了 IMO 示范课程的基本构成,如培训内容、培训目标、授 课学时、设施设备、教员等,为海事管理机构对所 属培训机构和院校的课程认证提供了标准$
IMO及其公约解读
17
2.4.1 IMO 文件在法律地位上的分类
条约文件:指国家间所缔约而以国际法为准的 国际书面协定或国际组织缔结的书面协定。它 具有强制性,一经生效,即对缔约国产生法律 效力。公约(Convention)、协定(Agreement) 以及议定书(Protocol)
18
2.4.1 IMO 文件在法律地位上的分类
6
2.2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
国际法在我国国内的适用
7
2.2.1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理论
两种观点:国际法和国内法同属一个法律体系; 两者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互不隶属,各 自独立 国家在制定国内法时,应考虑国际法的原则和 规则,不得违背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国家在 参与制定国际法时,应考虑到国内法的立场, 不能干预国内法。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可以从 各国的国内法得到补充和具体化,国内法可以 从国际法的原则和规则得到充实和发展
8
2.2.2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
国际法规则在国内的适用: --就国际习惯法规则而言,大部分国家认为国际 习惯法规则若不与现行国内法相抵触,可以作 为本国法的一部分来直接适用; --就国际条约而言 :转化 ;并入 国际法与国内法发生冲突时 :优先适用国内法; 优先适用国际法;和谐解释,推定为不冲突, 后法优于前法
1971年特种业务客船协定 (STP 1971) A
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 (SAR1979)
海上安全
20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 (MARPOL 73/78) 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 (INTERVENTION1969) 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及合作公约 (OPRC1990) 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 (BWM2004) 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 (SRC 2009) 2001年国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 (AFS2001)
solas公约各部分主要内容
solas公约各部分主要内容
Solas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一项国际公约,旨在确保国际海上安全,并规定了船舶的最低安全要求。
Solas 公约分为13个主要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部分 - 一般规则:规定了适用于整个公约的定义和一般规则。
2.第二部分 - 构造要求:规定了船舶的结构规格和船体设计要求,以确保其结构强度和稳定性。
3.第三部分 - 配备和设备:规定了船舶必须配备的各种设备和器材,包括通信设备、导航设备、灭火设备等。
4.第四部分 - 灭火规定:规定了防火和灭火系统的要求,包括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设备等。
5.第五部分 - 救生设备和安全安排:规定了船舶必须配备的各种救生设备和安全安排,包括救生艇、救生筏等。
6.第六部分 - 载运规定:涉及货物的装载和运输规定,包括货物包装、货物分配等。
7.第七部分 - 船舶警报和船员应答:规定了船舶警报系统和船员应对紧急情况的要求。
8.第八部分 - 航行信息:规定了必须向航行中的船舶提供的航
行信息和警告。
9.第九部分 - 船舶运输证书:规定了船舶必须携带的各种证书和文件。
10.第十部分 - 船员证书和船员培训:规定了船员必须具备的证书和培训要求。
11.第十一部分 - 船舶管制:规定了船舶运营和管理的要求,包括船舶检验和审查等。
12.第十二部分 - 灭火器材:规定了船舶必须携带的灭火器材和其使用要求。
13.第十三部分 - 航行员救助:规定了对遇险船舶和船员进行救助的要求和程序。
这些部分共同确保了船舶的安全性、适航性和危险货物的安全运输。
海事劳动公约
海事劳动公约1. 引言海事劳动公约是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简称IMO)制定的一项重要国际公约,旨在保护海员的权益,规范海上劳动条件,并促进海上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海事劳动公约的背景、内容和实施情况。
2. 背景随着全球化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增长,航运业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长期以来,海员们在工作条件、待遇和权益保护方面面临着许多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确保航运业可持续发展,国际社会决定制定一项全面的公约来规范海上劳动。
3. 内容3.1 劳动标准海事劳动公约规定了一系列劳动标准,包括工时、休假、工资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根据公约的要求,船东应提供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并支付合理且按时的工资。
此外,船东还需要为船员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措施,如医疗保险和退休金计划。
3.2 工作条件海事劳动公约还规定了一系列工作条件,以确保船员的安全和健康。
公约要求船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设备,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紧急预案。
此外,公约还规定了船员接受培训的要求,以提高他们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3 船员权益保护海事劳动公约重视保护船员的权益,并规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公约要求船东提供合适的食物和住宿条件,确保船员身心健康。
此外,公约还规定了船员享有言论自由、组织自由和集会自由等基本权利。
4. 实施情况海事劳动公约自1983年生效以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实施。
大多数国家已经将其纳入国内法律体系,并建立了相关机构来监督实施情况。
IMO也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各国遵守公约规定。
然而,尽管有海事劳动公约的存在,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些国家的执法力度不够,导致公约规定未能得到充分执行。
此外,船东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违反劳动标准和工作条件的规定,损害船员的权益。
为了进一步完善海事劳动公约的实施情况,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监督机制。
各国应加强执法力度,并建立举报机制,以便船员能够及时报告违规行为。
IMO介绍授课讲义
实施
➢ 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
➢ 前后甲板图,图中标出可能有的应急拖带装 置;
➢ 船上可用于应急拖带的设备清单; ➢ 通信方式和方法; ➢ 用于准备和进行应急拖带操作的程序举例。
一,SOLASII-1章修正案(MSC.256(84))
新增3-9条登离船设施 背景
IMO 介绍
IMO 新要求
第一部分,海安会(MSC)新要求 第二部分,环保会(MEPC)新要求 第三部分, IMO其他决议及相关统一解释
一,SOLASII-1章修正案(MSC.256(84))
1、修改II-1/3-4船上应急拖带装置和程序 的要求
背景
➢ 从20000DWT以上液货船的应急拖带装置的理念发
指南”的要求简介
➢ 现有舷梯尽实际可能符合指南要求; ➢ 明确了舷梯的安装要求,位置、照明、救生圈设置,
梯子布置长度、安全使用标识牌设置、试验、放置 角度,安全网络设置; ➢ 按规定的间隔检查和维护,规定日常检查; ➢ 检验中的检查和操作试验要求,年度检验时全面检 查的项目;每5年检验最大工作负荷下操作试验。
一,SOLASII-1章修正案(MSC.282(86))
修改II-1/3-5新装含有石棉的材料 主要内容
➢ 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于所有船舶,应禁止新
装含有石棉的材料。
实施
➢ 2011年1月1日起,所有船舶上应禁止新装含有
石棉的材料。
二,SOLASII-2章修正案(MSC.256(84))
第10条 CO2灭火系统两套释放装置 背景
➢ 有事故表明一套释放装置存在对船员生命安全的
威胁。
主要内容
➢ 新增要求,对于2002年7月1日之前建造的船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renpingzhang@
If you have further question
Hale Waihona Puke IMO与国际海事公约一、课程主要内容 二、授课方法、语言 三、主要参考资料 四、考核办法 五、适用专业与行业
一、课程主要内容
1. 2. 3. 4. 5. 6. 联合国与国际海事组织; 国际条约;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国际海事公约; 中国海洋法、国际海事公约实践 国际多边公约谈判。
二、授课方法、语言
1. 2. 3. 4. 5. PPT文件; 中文授课? ENGLISH 授课? 中文 + ENGLISH授课? 互动。
三、主要参考资料
1. 国际海事组织概览,交通运输部, 2010年; 2. 国际海事公约概论,大连海事大 学, 2007年; 3.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三、主要参考资料
4.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009年 综合文本; 5.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2011年综合文本; 6. 国际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 公约,2010年马尼拉修正案;
IMO与国际海事公约
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 张仁平 教授 2011年8月
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 &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nventions
Prof. Zhang Renping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nventions Research Centre, August 2011
三、主要参考资料
7. 网站: /en/index.shtml /Pages/home.aspx
四、考核办法
1. 2. 3. 4. 平时作业考核,40%; 课程论文、大作业考核,50%; 出席率、课上互动10%; 采用五级分制计分法。
五、适用专业与行业
1. 航海技术; 2. 轮机技术; 3. 法学; 4. 环境; 5. 国际贸易 6. 管理; 7. 外运; 8. 人力资源; 9. 造船; 10.电子商务; 11.物流; 等…
五、适用专业与行业
1. 交通运输部 2. 海事主管部门; 3. 船级社; 4. 航运公司; 5. 船舶管理公司 6. 高级船员; 7. 航海等院校 8. 科研院所; 9. 保险公司; 10.律师行; 11.外贸运输; 12.海洋; 13.渔业; 14.海上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