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与120转接制度
急诊护士与“120”急救人员交接制度
急诊护士与“120”急救人员交接制度
急诊护士与“120”急救人员交接制度
为使“120”转送的患者得到安全、及时、连续的救治,避免出现不安全因素,急诊护士与“120”急救人员交接时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急诊护士接到救护车转送患者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准备通知急诊医生。
二、接诊护士快速评估患者基本情况,根据病情分级安排患者的抢救或就诊,协助将重患者安全转移至病床上。
三、护士观察患者神志、测量生命体征、检查患者皮肤情况询问送诊医生对病情的处置措施,并将以上情况及时间向值班医生汇报。
四、接诊护士将接诊患者的情况详细记录于《急诊护士与急救转送人员交接患者记录本》上,要求逐项填写不可漏项,送诊人员和急诊接诊的医护人员在记录本上签名。
五、与救护车急救人员交接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必须询问清楚后再请救护人员离开。
院前急救和急诊科交接制度和流程
院前急救(或120)和急诊科交接制度和流程
根据我院急诊工作实际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我院院前急救医生接回病人:院前急救医生即为首诊医生,需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
除负责急危重患者的院前救治外,还需负责其院内救治。
在患者转运途中,根据患者病情,提前电话通知急诊科以下事宜:救护车返院时间、院内接诊所需转运工具(轮椅或推床)、急诊科所需准备抢救器械及药品、所需相关专科会诊人员、所需辅助检查相关科室、是否启动院内急诊绿色通道。
病人到达急诊科后,院前急救医生除继续完成患者的救治外,如有需要,需向相关专业科室会诊医生介绍患者专科情况,并协同订立治疗方案。
危重患者如需非床旁辅助检查,需全程陪同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直至送入住院病房(由急诊科坐班护士提前电话通知),并同病房值班医生做好交接工作。
2.外院救护车送来我院病人:外院救护车送来我院病人到达急诊科后,如为急危重症病人,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合适体位摆放、吸氧、开通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急诊科值班医生同时与外院医生进行病史、病情、救治情况交接。
我院医生详细查体、迅速判断,下达抢救、会诊、检查医嘱,如需启动院内急诊绿色通道,即刻上报医务部或院总值班。
如为病情稳定的普通急诊患者,由分诊护士引领至急诊诊室就诊。
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交接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交接工作制度第一篇: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交接工作制度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交接工作制度为保障我院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之间的“绿色通道”有效衔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院前急救1:120救护车出诊快捷(白天3分钟,晚上5分钟),院前急救规范执行一系列必要的尽力,合理救治处理措施。
2:从急救现场到急救车途中的搬运过程中的监护,急救,处理,急危重症病人,途中向家属进行必要的告知谈话。
3:转运过程中应事先将病情电话告知急诊科值班医生,院前院内紧密联系与交接,协同抢救二:院前院内在急救功能上的密切配合,形成紧密的链式连接1:保证院前院内信息互通:急救病人病情通报;120中心救中心/救护车一--医院的“三方通话”2:病人转送与安置:危重病人病情及时向院内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接诊护士,有关医生等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接诊。
救护车返回院内。
做到抢救室的抢救设备已开启,需要会诊的相关医生已到位。
医院各相关部门做好必要准备,基层医疗机构向我院转运急危重症患者时,应提前与急诊科联系并通过120急救中心转运患者,急诊科在初步了解患者病情,相关专业床位情况确定允许接收后,立即通知120急救中心进行患者转运工作。
急诊科在接受此类患者时应与转运者进行当面交接,如目前病情与转运患者途中的车内监护,急救,处理措施等情况,同时做好登记。
3:院内通道的通畅保证:包括急诊科的急救绿色通道,必要的备用特别通道,电梯等设备通畅。
以便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用于病人的院内转送流程为:救护车--急诊科/室一-抢救室-(ICU/手术室)留观室住院病房。
三:病人的院前院内交接急救病人交接:指急危重症病人经院前急救送达医院后,院前医生将病人病情病史等与医院接收人员交接。
按院前与院内不同情况和要求分为如下两方面: 1:院内工作要求:接到急救信息/得知急救车到达准备推床并接诊,(按信息)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准备。
120急救中心与急诊科患者转接流程
院内急救:
各科室协同配合,急救后进行病情评估确定患者去向,做好各项交接登记。
院内急救:
各科室协同配合,急救后进行病情评估确定患者去向,做好各项交接
登记。
基层医疗机构与急诊科患者转接流程
基层医疗机构与120急救中心联系
120急救中心与我院急诊科联系,急诊科了解患者病情及我院床位、确定我院符合接收条件后进行患者转接
急诊科做好急救准备如联系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等。
120急救中心与急诊科患者转接流程
发生急救事件后,120急救指挥中心第一时间通知我院急诊科出诊
救护人员和司机携带急救药品及物品前往急救地实施基本的生命救护。对需要转运至医院进一步救治的患者进行转运。备、药物的准备等情况。
出现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医院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医务科和护理部。
急诊科与120急救人员交接班制度
急诊科与120急救人员交接班制度一、交接班时间和地点交接班应在急诊科和120急救车队的交接班室内进行。
交接班时间为班次开始和结束时,以及有需要时的即时交接。
二、参与人员交接班时,应有下班的医护人员和上班的医护人员参与。
急诊科的参与人员主要有医生、护士、急诊科技师等,而120急救人员的参与人员主要有司机、护士。
三、交接班的内容1.病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就诊时间,病情紧急程度等。
2.病情变化:交接班时应详细描述病人的病情变化,包括主诉、体征、实验室结果和影像检查等。
3.治疗和护理情况:交接班时应向接班人员说明病人的治疗和护理情况,包括是否已经给予药物治疗、特殊护理措施和病人的反应等。
4.医嘱:交接班时应将病人的医嘱清单正式交给接班人员,注意说明医嘱的执行情况和特殊要求。
5.风险评估:交接班时应向接班人员说明病人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晕厥、伤口感染等,以便接班人员加以预防和处理。
6.未完成任务:交接班时应向接班人员说明还有哪些任务尚未完成,如待排查的问题、待执行的检查等,以便接班人员继续跟进。
四、交接班的方式1.面对面交流:交接班时应采用面对面交流的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同时可以通过观察面部表情和语气来获取更多信息。
2.书面记录:交接班时应同时进行书面记录,将重要信息清楚整理成文档。
书面记录可以作为交接班时的参考和回忆,确保信息不会遗漏。
五、异常情况处理在交接班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紧急情况,如病人病情急剧恶化、重大医疗事故等。
此时,接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呼叫医生、进行紧急处理。
同时,还需通知急诊科和120急救车队的负责人,并迅速补充相关信息。
相关人员应对这些情况进行及时记录。
六、交接班的评估与改进为了确保交接班的质量和效果,可以定期进行交接班评估,了解交接班的不足和改进的方式。
评估可以通过与病人、医护人员的访谈、医疗事故统计和综合分析等方式进行。
急诊科与120急救人员的交接班制度可以提供病人的连续护理和医疗服务,减少病人的医疗风险。
院前急救(含120)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含120)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工作制度1.目的:为保障我院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之间的有效衔接。
2.使用范围:适用于急诊科3.定义:无4.内容:4.1 院前急救:4.1.1 救护车出诊快捷(小于5分钟),院前急救规范施行一系列必要、合理的救治处理措施。
4.1.2 急危重患者从急救现场到转运途中的监护、急救、处理,急救人员向家属进行必要的告知谈话。
4.1.3 转运过程中应事先将病情告知急诊科值班医护人员,院前院内紧密联系与交接、协同抢救。
4.2 院前院内在急救功能上的密切配合,形成紧密的链式连接4.2.1 保证院前院内信息互通:急救患者病情通报; 120中心-救护车-医院的“三方通话”。
4.2.2 患者转送与安置:危重患者病情及时向急诊科通报,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过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准备。
接诊护士、护工、有关医生等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接诊。
救护车返回院内,做到抢救室的抢救设备已开启,需要会诊的相关医师到位,医院各相关部门做好必要准备。
基层医疗机构向我院转运急危重症患者时,应提前与急诊科联系后转运患者;急诊科在初步了解患者病情、相关专业床位情况确定允许接收后,立即通知进行患者转运工作。
急诊科在接收此类患者时应与转运者进行当面交接,如目前病情与转运患者途中的车内监护、急救、处理措施等情况,同时做好登记。
4.2.3 院内通道的通畅保证:包括急诊科的急救绿色通道、必要的备用特别通道、电梯等设备通畅,以便在救护车到达时立即用于患者的院内转送。
流程为:救护车-急诊科-抢救室-(ICU/导管室/手术室)-留观室/住院病房。
4.3 患者的院前院内交接急救患者交接:指急危重症患者经院前急救送达医院后,院前急救医生将患者病情病史等与医院接收人员交接。
按院前与院内不同情况和要求分为如下两方面:4.3.1 院内工作要求:接到急救信息/得知急救车到达-准备推床并接诊、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准备。
4.3.2 院前工作要求:确定生命体征,按院前急救规范进行必要处理,做好到院内交接准备——到达急诊科——正确、迅速地将患者转至院内病床上——与院内医护人员进行患者和病情交接。
院前急救与急诊科患者转接制度
院前急救与急诊科患者转接制度第一篇:院前急救与急诊科患者转接制度院前急救与急诊科患者转接制度一、120医师接受任务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评估,进行初步救治,并及时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并告知患者病情,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
二、急诊科护士接到急救车转送患者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准备,并通知急诊科相关专业医师。
三、救护车到达急诊科后,120医护人员与急诊科医护人员一起合理安置病人。
四、接诊护士快速评估患者基本情况,根据患者病情分级安排患者的抢救或就诊,协助患者安全转移至转运床上。
五、120医师与急诊医师交接病情及诊治过程。
急诊护士观察患者神志、测量生命体征、检查患者皮肤情况,询问120护士对病情的处置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将以上情况及时向值班医师汇报。
六、120急救人员将接诊病人的情况详细记录于《院前急救病历》。
七、全部交接完成并经急诊科同意后,120医护人员方可离开。
急诊科制定时间:2015.12第二篇:院前急救与急诊科交接制度院前急救与急诊科交接制度LC—010:院前急救与急诊科交接制度生效日期:2011年7月1日修订日期:一、120医师接受任务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评估,进行初步救治,并及时与急诊科电话联系(85875245),告知患者病情,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
二、急诊护士接到急救车转送患者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准备并通知急诊科相关专业医师。
三、救护车到达急诊科后,120医护人员与急诊科医护人员一道合理安置病人。
四、接诊护士快速评估患者基本情况,根据病情分级安排患者的抢救或就诊,协助将患者安全转移至转运床上。
五、“120”医师与急诊医师交接病情及诊治过程;急诊护士观察患者神志、测量生命体征、检查患者皮肤情况,询问“120”护士对病情的处置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将以上情况及时向值班医师汇报。
六、“120” 急救人员将接诊病人的情况详细记录于《120救护车送入急诊科患者情况登记记录本》内,逐项填写不可漏项,送诊人员和急诊接诊的医护人员在记录本内签名。
急诊科与120急救人员交接班制度
急诊科与120急救人员交接班制度
为保证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的通畅,特制定急诊科与120急救人员交接班制度如下:
1、当120急救车到达时,急诊科医护人员应主动接诊病人。
2、危重患者应直接进入抢救室,并衔接和落实好各项急救操作如输氧、输液等。
3、急诊值班医师应详细向120急救人员询问患者初步诊断、起病情况、检查结果、处置经过及病情转归。
4、急诊值班护士应严格三查七对,与120急救人员在患者床边进行交接班。
对特殊治疗如输血等应参照院内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交接。
5、“无陪护意识模糊、昏迷的病人”的交接:除以上的交接内容外,出诊医生、护士和病房医生、护士还应一起交接病人身上的一切物品。
“三无人员”的交接:出诊护士应交待接诊护士接车地点、时间、报警人、出诊当时情况,同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
医院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双向转诊服务和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定本制度。
二、转接程序急诊科接转诊电话,询问并记录转诊患者的数量、地点、患者的一般情况、初步诊断、大概到达我院的时间,以便作好相应准备,告知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作好接诊准备。
如需开通绿色通道,报告住院总、总值班或医务科,协调相关科室作好准备。
三、转接条件各种传染病需住院治疗或有群发事件、新发传染病、诊断不明或治疗无效的可疑传染病及复杂疑难病例、各种较重急性中毒、各种危重患者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救治的病例等。
四、加强管理和教育,使医务人员认识到转接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医务人员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转入方和被转者满意。
六、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
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
急诊、急救转接服务制度与基层合作医疗机构建立急诊、急救转接服务的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院的实际情况,我院与基层卫生院建立了转诊服务。
为了加强转诊管理,把转接服务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特制订本制度。
一、转接程序急诊科接基层医疗机构急诊转诊电话,询问转诊患者数量、地点、一般情况、初步诊断等,立即派急诊医生及护士乘坐120急救车前往基层医疗机构。
到达后了解患者病情及生命体征,查看检查结果,做好交接记录,电话通知急诊科值班医生及护士做好接诊准备。
如需开通绿色通道需报告院总值班室、医务科,安排相关科室做好准备。
二、转接条件①、各种损伤(工伤、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烧、烫伤等)、急性中毒(毒物、毒气、毒品等)伤情严重或较重者;②、各种原因致大出血、咯血者;③、急慢性疾病,病情较危、重者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④、诊断不明确或常规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⑤、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⑥、患恶性肿瘤需要手术、化疗者;⑦、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处理的病例。
三、加强管理与监督1、宣传: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转接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2、加强沟通协调: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作好转诊衔接工作,确保转入方满意。
3、开展督促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转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
急诊、急救转接服务流程接到转诊电话询问患者情况,初步诊断等派急诊医生、护士随120急救车出诊到达基层医疗机构,查看病人情况及检查结果与基层医疗机构做好交接电话通知急诊科值班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总值班及医务科。
急诊科护士与“120”急救人员交接制度
急诊科护士与“120”急救人员交接制度一、交接内容:1.基本情况:急诊科护士应向“120”急救人员提供患者的基本情况,包括患者的年龄、性别、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等详细信息。
2.病情评估:急诊科护士应向“120”急救人员提供患者的体温、血压、心率、呼吸频率等生命体征数据,并描述患者的症状、病情变化、意识状态等情况。
3.治疗情况:急诊科护士应向“120”急救人员提供已经进行过的治疗措施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给予的氧气、静脉输液、抗生素等。
4.实验室检查:急诊科护士应提供已经完成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包括血常规、生化指标、尿常规等,以便“120”急救人员更好地了解患者的状况。
5.重要事件:急诊科护士应告知“120”急救人员与患者相关的任何重要事件,如病情突然恶化、急救措施的效果等。
二、交接方式:1.书面记录:急诊科护士应在患者病历上详细记录患者的基本情况、病情评估结果、治疗情况、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重要事件,以便“120”急救人员参考。
2.口头交流:急诊科护士应亲自与“120”急救人员进行口头交流,解释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措施,在交谈中回答“120”急救人员的问题并解决疑义。
三、交接时间:1.患者送达急诊科后,急诊科护士应立即进行交接,确保“120”急救人员尽快了解患者的病情。
2.急诊科护士与“120”急救人员的交接应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以便“120”急救人员尽快展开急救工作。
四、交接要求:1.信息准确性:急诊科护士应保证提供给“120”急救人员的信息准确详细,避免遗漏和错误。
2.交接及时性:急诊科护士应及时进行交接,避免耽误“120”急救人员的时间。
3.合作配合:急诊科护士应与“120”急救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互相协助,确保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建立急诊科护士与“120”急救人员交接制度,能够提高急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生命。
同时,也能促进急诊科护士与“120”急救人员之间的合作与配合,形成一个良好的急救团队。
院前急救与急诊科及病房间交接制度
院前急救与急诊科及病房间交接制度
1、120医师接受任务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评估,进行初步救治,并及时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告知患者病情,通知急诊科做好抢救准备。
2、急诊护士接到急救车转送患者信息时应迅速做好接诊准备并通知急诊科或其他科室相关专业医师。
3、救护车到达急诊科后,120医护人员与急诊科医护人员一道合理安置病人。
4、接诊医师、护士快速评估患者基本情况,根据病情分级安排患者的抢救或就诊,如需检查,由120医护人员协助配检,如需留观或住院,120医护人员协助将患者安全转移至相关科室。
5、“120”医师与急诊医师或病房医师交接病情及诊治过程;接诊护士观察患者神志、测量生命体征、检查患者皮肤情况,询问“120”护士对病情的处置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将以上情况及时向值班医师汇报。
6、“120”急救人员将接诊病人的情况详细记录,送诊人员和接诊的医护人员在记录本上签名。
7、全部交接完成并经科室同意后,120医护人员方可离开。
急诊科急诊衔接制度
急诊科急诊衔接制度
一、急危重症病人经院前急救或自行送达医院后,院前医生(病人家属)将病人病情病史等与医院接收人员交接。
1、120院前急救病人:接到急救信息/得知急救车到达-准备推床并接诊、(按信息)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准备。
2、自行送入病人:预检分诊处-立即推床并接诊、通知值班医生,进行相应的院内抢救。
二、院前院内急救链:
1.急诊科24小时有医务人员应诊,随时到急诊科大门前迎接急危重病人入急诊抢救室抢救。
当值班医、护人员接到急、危重病人就诊通知时,应立即做好抢救准备,检查好所需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
2. 为了保证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对“急救绿色通道”急、危重病人一律实行“三先三后”原则(先救治后检查;先入抢救室后分科;先抢救后收费),再补办医疗相关的手续。
3.遇重大抢救必须报告科主任,白天同时报告医务科,夜间报告行政总值班,必要时由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组织医院抢救小组成员进行抢救会诊,也可以由急诊科主任直接请相关专业的抢救组成员会诊抢救。
急诊科主任和护士长随叫随到,组织协调抢救工作。
急诊抢救呼叫院内抢救会诊10分种内到达。
4.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根据病情告知病重或病危,并签字;如没有家属和委托人的急、危重病人,按“急救绿
色通道”原则处理。
5. 为保证抢救及时,遵循生命权高于知情同意权原则,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执行,并及时将当时情况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6. 抢救病历应由相关医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并妥善保管。
7. 值班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急危重病人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病人的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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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2013年12月版本号:1.0
修改日期:页码:1/2
急诊科与120等急救人员交接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急诊科与120等急救人员的病人交接,使120等急救人员转送的患者得到安全、及时、连续、有效的救治,保障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急诊科护士接到120等急救人员电话通知后,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并简略告知病人的基本情况,根据病情准备好病床和抢救用物(心电监护仪,输氧用物,吸痰用物,呼吸机,气管插管,除颤仪等)。
二、病人进入急诊科时,按照《预检分诊制度》安排病人的抢救或就诊。
由护士对患者进行初步体格检查及生命体征监测,交接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简要病史及病情,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神志、瞳孔、抢救经过、所做检查及结果、目前用药情况、穿刺部位、各种管路及到院时间。
与120等急救人员交接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问题,必须询问清楚后再请120等急救人员离开。
三、急诊科医务人员根据病人病情及时遵医嘱给患者吸氧,建立静脉通路,随时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时告知家属病情风险,必要时由患者家属签字。
四、接诊护士将接诊病人的情况详细记录,并由送诊人
修改日期:页码:2/2
员和急诊接诊的医护人员在记录本内签名。
五、急诊医务人员接受120急救人员转送患者后应全力抢救,必要时组织相关科室会诊。